第九十四章 希弗士贴着石壁慢慢前进,呼吸放得很慢。 (2)
爵提过, 但这俩人时常若无旁人单独叽叽咕咕, 碍于身份骑士们也不能随便凑上去听, 所以难得听到这件事,两人都目光炯炯。
如果不是刻意为之,其实查理的兔子脑袋不容易分辨出各种表情, 他没有被霍尔的话问住, 却被希洛和海斯廷的神态逗笑了。
“我确实有一个兄弟, 在很久以前。”他说:“并不是要故意隐瞒什么的——但那真的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小时候我们确实长得很像, 不过在成年前就分开了, 至今没有联系。”
现在轮到兔头店长观察三个年轻人的表情了:他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白兰骑士团成员都要求出身良好,但显然他熟知的几个都是家境优渥,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 探听他人不愿启齿的秘密是不符合绅士行为的。
而越是历史悠久、社会地位高的家族就越容易有些阴私之事, 在他隐晦表达出一点为难的情绪之后,就连霍尔都有些坐立不安。
大家都很能干,可惜还是太年轻了。
很有心机的兔头店长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是个坏心眼的大人,甚至想过就这么把事情哄过去就算了——但一想到还未抵达白桥,就在福星市遇到了这种事,今后难免还会发生类似的情况, 而且普莉西亚小姐那里的‘锡兰’也是个令人头痛的问题。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迟早要被戳穿的谎言没有编织的必要。
“但多年前我们还在一起生活的时候, 他并不是那个名字。”查理斟词酌句地说:“当然, 过了这么久, 他可能已经改名,这一点我不能确定。我也不能确定今天清晨你遇到的那两个男人是不是指的就是他,或者是其他跟我体型相似的人,毕竟大陆这么大,对不对?”
虽然隐约感觉到兔头店长委婉的回避态度,但霍尔一时间想不出对应的话来,查理预想的很对,虽然不像希弗士是子爵继承人,但他的家族在勒梅那也是排得上号的,不依不饶地揭人疮疤这种事着实有点儿难为他了。
“我不明白。”希洛眨巴眼睛:“你为什么不去找他呢?兄弟就应该在一起不是吗?”
希洛心眼没有霍尔多,他只是从自己的人生经验出发,单纯觉得家族团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兔头店长目前为止都是一副‘我有个很久不见的兄弟,可能在这里也可能不在,但我没兴趣知道’的样子,令这个娃娃脸少年觉得难以理解。
查理有趣地歪头看他们:“这是很好的想法,你们一定有一个温馨、和睦的可爱家庭。希洛你们也有兄弟姐妹吗?”
这句话让霍尔心里觉得有些不对劲,想要开口阻止,但希洛已经嘴快地回答:“是啊,海斯廷就有个哥哥,我则有两个——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不过霍尔就都是姐姐。”
查理点点头:“听起来很热闹。”
海斯廷比希洛更快觉察到兔头店长看似有点儿离题的反问意味着什么,疑惑地转头看了一眼霍尔。
霍尔表情复杂。
接着他们听到兔头店长平静地说:“我的家庭可能比大家都要特殊一点儿——直系亲属已经没几个了,而我的兄弟,在重返多伦大陆之前,我甚至不知道他是死是活,相比他对我也是如此。”
“这种状态可能是最适合我们的,如果说我们之间有什么理想结局,那恐怕是直至死亡都不再相见。”
这番出人意料的发言让三个年轻骑士一时间都沉默了,然后希洛小心翼翼地问:“你们是有什么过节吗?”
“倒也不是。”查理说:“这跟我的家族有关,我们是不被祝福的孩子,真正关心我们的亲人为了保护我们做了很多努力,远离彼此各自生活是他们能做的最好安排,这与我俩之间的感情无关,毕竟平安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希洛张了张嘴巴,突然有点儿后悔开启这个话题,这种沉重的走向是他完全没有预料到的。
他不是没想到兔头店长原来是个私生子,说实在的,有钱有势的家族里私生子的存在很常见,以前潘尼格拉甚至流行过以私生子的数目与成就相互攀比的风潮,源头是某个伯爵放置一旁不闻不问二十年的孩子发明了一种药剂,对前任皇帝的头痛症很有效,获得了表彰,伯爵为此兴师动众地把他写进家谱,还在那一年的社交季为他求娶到了地位不错的妻子,一时间大陆的风流男人们纷纷回头翻找那些不受重视的‘意外’们,企图在里面找出几个能让他们大出风头的好苗子来。
不过兔头店长最后半句话更为关键:‘平安活着’。
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好像比长期被父母无视,不被疼爱严重多了啊,希洛心想,莫非是父亲母亲的伴侣很强势,对他们的存在深恶痛绝?
海斯廷和霍尔想得比希洛更深远些,尤其是海斯廷,因为一直近身服侍公爵,两人之间的对话他其实听到过不少,只是从未向同伴提起过。
“我们的老家离这里不远,今后说不准会遇到一些当年的远亲,他们是绝不愿意见到我的。”查理郑重地说:“艾莲娜对我来说,不过是个翻了脸的老熟人,即使遇到了也不要紧。但那些亲戚可是恨不得一见到就要了我的命,所以如果你们愿意替我保守秘密的话就再好不过了。”
午夜。
云层有点厚,月亮被遮了一大半,好在码头大街的路灯还亮着,但因为有些陈旧,亮度不太高,只能勉强在灯柱下画出一个圆圆的光圈,几步之外依旧很暗。
不过路边还零星亮着两三盏灯,那是还在开门做生意的店——为了争取时间,通宵装卸货物是常有的事,他们做的正是那些在寒冷夜晚里卖力干活后,热出一身汗饥肠辘辘的工人,如果主家足够大方,完工后很有可能会买下所有存货犒赏他们。
艾利卡没有骑马,而是徒步沿着街灯走向码头,脚步不疾不徐,如果不是时间不对,她看起来更像是一位悠闲散步的游客。
在半个小时前,她目送几个骑兵在伯爵夫人的命令下骑马离开,如果一路顺利,一个星期后他们就能抵达莫克文境内。
随着时间推移,普莉西亚小姐的孕期不良症状越来越严重,难以适应水上航行,所以在停靠福星市港口后立刻下船休息,与此同时国内传来消息,莫克文国王与南方领主公然开战,远在福星市的普莉西亚已经收到了两人都在战场上受了伤的消息,但伯爵伤势恶化得很快,加上不知何时提法争取到了国内几大贵族的支持,纷纷发兵——不是拱卫王都,而是剑指南方。
这时候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知道国王用以贿赂帮手的筹码是什么,如果南方领主谋反的罪名被落实,那么因为老国王的偏爱与提法的心虚落在他头上的那片丰饶土地就会如同一块上好的肥肉被鬣狗们瓜分殆尽。
虽然巴不得莱斯罗普在战场上被人一箭射死,但事关领地和财产,普莉西亚在思考过后,还是提笔写了一封信,但不是发往荆棘庄园或是南方,而是西里亚科奇。
这位外表柔弱的夫人对艾利卡说:“现在莫克文一定舆论四起,提法性格软弱容易被人拿捏,只要不能拿出莱斯罗普谋反的铁证,他说不定会因为做贼心虚自乱阵脚,甚至有可能在临门一脚前退缩,就像当初即位时没有发落莱斯罗普,反而在领地与财富上给他优待一样。我要给国王写一封信,说服斯巴里队长替我送回国。”
在离开拉巴巴塔前,莱斯罗普给普莉西亚留下了自己的心腹之一护送她前往白桥,这个人对伯爵忠心耿耿,是他少数信任的对象。
“伯爵给他的命令是无论如何都要保护您,他未必会听从。”艾利卡说。
因为普莉西亚身份不一般,为了避嫌,艾利卡以女性医生的身份留在伯爵夫人的车队里,因为她行事妥当公允,又获得夫人的青睐,得以顺理成章地贴身照顾她。
“那你就告诉他,这封信或许能保住伯爵的姓名和爵位。”普莉西亚说:“莱斯罗普刚愎自用,过于傲慢,多年来除了国王几大贵族一直被他压得抬不起头来,也许他从未想过蚂蚁聚在一起也能咬死大象。我要写两封信,一封给国王,就说我的丈夫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但我已经怀孕,孩子是无辜的,请求他看在侄子的份上,留下他一条性命。”
“另一封信呢?”艾利卡问道。
“另一封信内容一样,但要在确定伯爵战败后再发——上面有伯爵家徽和我的签名,王都的报纸印刷厂会为了这个出大价钱买下它。”普莉西亚垂眸沉思:“他可以杀了莱斯罗普,但不能杀了我和腹中的孩子——至少不能公开这么做。只要伯爵夫人怀孕一事广为人知,就算最后国王会削爵,南方的封地也不会轻易落入旁人之手。”
前提是她和孩子能够平安回国。
先前她之所以顺从莱斯罗普,甚至主动提出要为他继续前往白桥办事的原因就在这里,普莉西亚判断出提法与莱斯罗普之间的矛盾一触即发,她毕竟来到莫克文的时间不长,根基不稳,一旦发生意外很难保住孩子,所以才想到借助孩子生父的力量让她平安生产并回国。
可没想到的是她的弟弟并没有离开多伦,反而从勒梅那调来了人手——跟着艾利卡混进车队的,还有两个白兰骑士。
普莉西亚不得不承认,即使结了婚,有了丈夫和情人,但最能令自己感到安心的人还是勒梅那,只能来自勒梅那。
作者有话要说:
第100章 第一百章 “普莉西亚小姐的判断没有错,事关伯爵性命,斯巴里队长已经启程回国,希望他能带回好消息。”艾利卡……
“普莉西亚小姐的判断没有错, 事关伯爵性命,斯巴里队长已经启程回国,希望他能带回好消息。”艾利卡简明扼要地说道。
德维特皱起眉,对他们来说所谓的好消息肯定不是莱斯罗普安然无恙大获全胜, 实际上差不多所有人都希望他早点死掉算了, 只不过如果真如他们所愿, 那提法的矛头会直接转向普莉西亚——肚子里的孩子。
“姐姐身体如何?”他问。
“除了原本的头痛之外,饮食禁忌也在变多,时常骨头酸痛, 难以行动。”艾利卡想了想, 脸上不禁浮现出一丝忧虑之色。
怀孕对任何一个女性来说都不是件容易的事, 更何况娇生惯养体弱多病的贵族夫人, 即使现在助产士这个行业已经相当成熟, 生产对于她们来说仍旧是一次事关生死的挑战。
普莉西亚的挑战从怀孕初期就开始了,随着身体日益沉重,大船航行这种相对平坦的旅行对她而言也是一种不小的负担, 因此才不得不在福星市停留休养。
但战争不等人。
国内的消息一传来, 普莉西亚就开始着手准备动身继续前往白桥了。
并不是说那里就会多安全,但至少提法的军队或杀手在那里会被大大削弱。
“你们预备什么时候出发?”德维特问:“我们一起。”
随着拍卖会时间临近,福星市现在异常热闹,很多豪华大船都选择在这里停靠,其中一、两艘偶然同行不会引起注意。
艾利卡迟疑了一下。
“在出发前,普莉西亚小姐想要在这里等一个人。”
这是早就计划好的事。
当普莉西亚发现频繁的头痛和眩晕已经很难让她长时间保持清醒和理智后, 就做了两手准备,德维特家的人不会把自己的安危放在别人的良心上, 尤其对方是与莱斯罗普宿怨已久的国王, 出于母性本能, 她必须用尽一切办法保证自己的安全。
“‘锡兰’?”公爵眼神一动。
“是的。普莉西亚小姐说他比任何人都更早关注到伯爵私下进行的疯狂实验。”
“他身份为何?”
“他并未完全透露过自己的身份,但曾经告诉普莉西亚小姐,能在福星市或者白桥找到他——所以小姐推测,他很有可能是吉本或伍尔夫之中的一员。”
虽然早有预料,但公爵还是狠狠地哽了一下。
怪不得普莉西亚说她不会跟孩子的父亲结婚。
怪不得笃定孩子会由普莉西亚自己抚养。
不与黑金家族通婚是两个大陆贵族的共识,他们的关系没有曝光的可能,而由公爵千金产下的伯爵长子和黑金家族成员的私生子——傻子都知道哪一边对孩子的未来更好。
而且据他所知,吉本和伍尔夫的现任家主都是年近五十的长者,普莉西亚就算被莱斯罗普刺激疯了也不会跟他们产生火花。从历代成员伴侣和白兰骑士团就能看出来,德维特家的颜控基因是祖传的。
所以对方不但是见不得光的黑金家族成员,并且还不是地位最高的那一个。
德维特没有继续深入这个话题,这些事情普莉西亚想必比他更早考虑过。
他偏过头,示意海斯廷上前把自己的亲笔信交给艾利卡,上面详细写明了希弗士在莱斯罗普的庄园发现的一切,以及叮嘱普莉西亚对照自己之前是否有喝下过可疑的魔药,如果不曾入口,那么大概率孩子是平安且健康的。
“希弗士即将归来。”德维特对她说:“福星市有魔女活动的痕迹,从今夜开始,恢复你们之间的联系,无论发生什么事,你不能再离开普莉西亚一步。”
***
兔头店长双手插着口袋,漫不经心地走在曾经熟悉无比的码头大街上。
他虽然没有完全对那几个年轻而正直的骑士说实话,但也没有胡说八道,福星市确实离他的老家不远,虽然离开多伦这么久了,他依旧记得这个城市的风车型主干道结构,记得自山上吹拂而下的风的味道和本地人说话时微妙上扬的尾音和与其他地区略为不同的停顿习惯。
因为他曾经住在这里好几年,和‘路易’一起。
和码头大街呈对角的街区是一片高级住宅区,整个城市最奢侈的功能都集中在那里:一个面积相当大的中央花园、城里规模最大的剧院、外表堂皇却缺乏人手维护的图书馆和几个昂贵的餐厅。
理所当然地,住在那里的人非富即贵,即使没有明确划分地盘的围墙,普通市民乃至穷人也会自觉避开那里,以免遭到巡逻者的呵斥与驱逐。
那个住宅区无疑是舒适的,但他当年并不怎么喜欢,因为那圈围墙不但把穷人从外面隔开了,也把他的视线挡在了里面。
所以当年个头还没围墙高的兔头店长每天都在策划要怎么瞒过佣人和老师的眼睛偷偷翻墙跑出去,往人群最多最杂乱的地方钻,他天生喜欢人群——生存这件事给人们带来的苦痛和喜悦让他有一种自己也是其中一份子的错觉,能够短暂忘记围墙里那宛如精致易碎宛如手工艺品的生活。
一个穿戴整齐的小孩子在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很容易遇到麻烦,所以这种行为是被明令禁止的,后来他找了一个据点,每次都在那里换上劳动者惯穿的衣服款式,并请求那个据点的好心朋友替他保守秘密。
这令那个朋友十分为难。
“路易啊路易。”每当看到他出现,那个朋友总是先叹一口气,用很无奈的口气这么说,然后把他迎进门,随手抓一把柜台上的薄荷糖,让他坐进最角落的桌子里。
“你不能再这么干了。喝完牛奶就回家,否则我会告状的。”他每一次都这么说:“真的会告状——你会被罚抄写,一整夜睡不了觉。”
兔头店长一边回想,一边凭借记忆拐过大街,走到尽头再右拐,就能看到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招牌,晃晃荡荡地挂在路边,螺丝掉了一颗,起风的时候上下翻动,看得经过下面的路人胆颤心惊……
他停下脚步,抬手扶了扶礼帽,让自己的视线更开阔一些。
前方是一条绿树成荫的街道,两旁是联排别墅——但不全是民宅,大多都是一些规模不大的侦探公司或保洁公司之类,尽头是一个看起来很不起眼的门面,二楼是一个锈红色的招牌横挂出人行道,上面用花体字写着:布鲁克和迪。
这块桥形招牌有些年头了,边缘的手绘花纹已经有些模糊,上面只用一颗螺丝挂着,另一头危险地下垂,看起来歪歪斜斜,仿佛随时都要掉下来。
下面的橱窗不大,摆着几篮手工面包,看起来既甜蜜又松软,推开门,就能听到清脆的风铃声响起,室内温暖的空气混合面包香气扑鼻而来。
查理环视店内一圈,发现里面既没有顾客也没有店员,柜台后的一面墙是一个巨大的货架,上面全是各种瓶装酒,而另一面墙则是面包架,品种比橱窗里的还要多。
即是面包坊也是酒馆,这家店的店长风格相当大胆。
又或者是终于明白每天醉醺醺地守株待兔,等待酒客上门已经不能维持生活了,只好拓展新的业务。
兔头店长微微一笑,微微倾身研究货架上的果酱面包。
还没等他弄明白那种晶莹得近乎透明的果酱来自什么水果,连接后厨的门帘就被掀开了,一个粗粒得像是被砂轮打磨过的声音嘟囔着:“不会掉下来的,我会修理——有客人呢!”
他朝里面大喊一声,转头看到查理,先是一愣,然后立即堆出一个笑脸来:“先生,买面包吗?”
兔头店长神情古怪地看着他,这个男人脸上有一道自下颚延伸到脖子的长疤,大鼻子肿泡眼,偏偏脸颊轮廓硬得像刀削过一般,这副长相和魁梧的身材与他这种做作的亲切笑容实在不搭,看起来十分不怀好意,像极了意图诱哄水手放下跳板好上船劫掠的蹩脚海盗。
但笑出声显然很不礼貌。兔头店长点点头,随手指了一个圆鼓鼓的奶油小面包。
老板立刻利索地抽出一个盘子,夹出面包装上,又摆上一只小叉子:“需要饮料吗?香草茶?还是酒?”
兔头店长歪头看他,老板压低声音,示意他看向柜台后的那面墙:“我的酒都很不错,不是我自夸,只要尝过的人都会变成常客……”
“我不喝酒,有牛奶吗?”查理问道。
听到他开口说话,老板愣住了,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把他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
“路易?”他睁大了眼睛:“路易!你是路易!”
老板差点把手里的盘子扔掉——但随即又按捺住了,因为对方朝他做了一个“嘘”的手势。
“我不是路易。”兔头店长说:“我叫查理。”
一脸疑惑的老板看起来更凶了,但他很快就放弃了思考,强行摁着他坐下,但没有立即说话,而是睁大眼睛打量他,像是想透过他的兔子脑袋找到一点人脸的痕迹。
但失败了。
“随你怎么说。”他最后咕哝道:“但你是路易。”
兔头店长坐在最角落的位置上——那恰好是离他刚才观察面包货架最近的位置,圆形的木头桌面重新上过漆,看起来还很新,但铁丝绞花的靠背椅已经有些不稳了,而且比他记忆中的要小,坐在上面膝盖几乎都要顶到桌子。
他笑眯眯地看着一屁股坐在他对面的老板,对方跟十几年前看起来差不多,只是头发有些花白了。
“路易啊路易。”他叹气的声音跟当年一模一样,但眼睛里带着笑:“我的酒馆可不卖牛奶,你这小淘气。”
作者有话要说:
前几天我决定在值得纪念的第一百章搞一次重逢,自己抓了个阄,分别是对头相见、兄弟相见、故人相见,结果大家看到了。不过那些都会写的,只是顺序区别而已。
(这个老板并不是霍尔遇到的那两个男人之一)
第101章 第一百零一章 “说实在的,我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老板也坐在靠背椅上,全然不顾它发出危险的嘎吱声:“说……
“说实在的, 我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老板也坐在靠背椅上,全然不顾它发出危险的嘎吱声:“说说看,你的脑袋怎么了?”
“跟别人起了点小矛盾。”兔头店长简洁地说。
老板短促地笑了一声:“我不是第一天认识你,路易。如果什么人跟你一起卷进麻烦, 吃亏的人绝不会是你。”
兔头店长无奈地一摊手:“我正要跟你说这个, 最近有听到什么消息吗?”
“你指什么?”
“魔女艾莲娜。”
听到这个名字, 身材魁梧的老板并没有像大部分人一样露出惊恐或厌恶的神色,反而坐直身体,意味深长地又从头到尾打量了查理一番。
“你真是长大了。”他促狭地说:“魔女。我要提醒你, 那些婆娘可不好惹。”
“停止你的想象, 我跟她不是那么回事。不过你既然会这么说, 就代表你没见过她。”兔头店长若有所思:“还是你的店真的要倒闭了, 已经没有半个客人会上门了?”
“去你的!你别想激我——每次拍卖会临近都会有牛鬼蛇神上岸, 一个魔女算什么?不过她高调得古怪,刚刚在码头大街闹了一通,害得晚上的巡逻力量加强, 老酒鬼也不敢半夜出门买酒了。”一脸横肉的老板挑眉:“你是想抓住她?解除诅咒还是报复?我有门路……”
“不, 我只是想提醒你最近小心些。”兔头店长笑着说:“有了家庭就别像以前那么浪了,谢天谢地,小时候我是真心觉得你长得这么凶,一定不会有女人敢嫁给你,只能当一辈子老光棍,还偷偷帮你攒了一点儿养老钱呢, 就藏在东南边铁门左边第三拍第一块红砖后面。”
老板眉毛一竖:“你这小鬼——不对,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
“你什么时候学会烤面包了?”
两人对视两秒, 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而且你连招牌都改了, 傻子才看不出来, 布鲁克。”
十多年前那个邋里邋遢的单身汉连酒馆的名字都懒得想,直接把自己的大名焊了上去。后来业务拓展,老板娘的名字也被他亲手加了上去。
“她是个好女人。”说起妻子时的老板很神奇地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凶了:“她在面包房里,你等一等,我把她叫出来见你。”
查理摇摇头:“不用了。”
“我的老朋友,她应该见一见。”布鲁克固执地说:“而且你现在是个兔子头,怕什么?”
“除了兔子头呢?”查理平静地反问他:“声音、身材和体态呢?已经有人在大街上错认我了,他也常来福星市吧?她见过他吗?”
老板沉默了。
“偶尔来。”他闷着声音说:“通常是去老宅子里待着……有时也会来店里看一眼。”
布鲁克抬眼看他:“每一次我都看着他,想象你的样子,每一次,路易。”
所以刚才虽然难以置信,但他还是一下子就认出来访者的身份了。
“他才是路易。”兔头店长再次纠正他:“我是查理。”
“好吧好吧,如果你这么坚持……虽然现在你满脸都是毛,但除了这个,真是一模一样,我敢说别的双胞胎都没有你们那么像。”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很低,几乎像是耳语:“上一次我看到他别上了胸针。”
兔头店长闻言微微抬起脸:“你在哪里——”
“就在这里。”老板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大咧咧地一摆手:“我可不会去白桥,去了也进不去那些场合。是有一次他大概是刚从什么宴会上赶回来,衣服都没来得及换,路过这儿顺手进来买了个面包。”
每个黑金家族在正式场合供以外界识别身份高底的具体方法都不同,但总的来说差不多都是以装束和首饰来区分。
老板继续说:“我不明白,你们小时候对家族深恶痛绝,可现在一个跑得远远的十年都不冒一次头,另一个却回到家族里,地位还一年比一年高,你们究竟打算干什么?”
不等查理说话,他又自顾自说下去:“不过你们想干嘛也不用告诉我,我就是很高兴你能进来看我一眼。”
他看着兔头店长,终于换了称呼:“真的,查理。路易偶尔也会来,每一次我都很高兴。”
布鲁克今天没有喝酒,但感慨的情绪使他整张脸像喝醉了似的红得发亮。
除了围墙里深处那栋老宅里的几个人,恐怕整个福星市只有他知道那里曾经住着两个小男孩,明明拥有不同的灵魂,却只能使用同一张脸和同一个名字,甚至连这个不完整的身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战战兢兢、受人鄙夷的。
布鲁克是穷苦水手出身,不知道大家族内部的弯弯绕绕,但他知道没爹没妈的孩子不会幸福。
虽然不知道究竟是哪个家族的孩子,但如果收到重视和喜爱的话,在那么有钱有势的背景下,为什么会把一对说话还奶声奶气的孩子独自丢在福星市,完全由佣人照顾,一个亲戚都没有?
所以哪怕他们住在围墙里,拥有外面的人梦想的大房子和佣人,当年的小路易还是愿意翻过围墙,跑到码头边看工人来来回回卸货,一看就是大半天。
布鲁克没有问过他枯燥的码头卸货有什么好看的,因为令这孩子看得入迷的不是工人和货箱,而是那些来自远方的船。他知道路易迟早会走。老宅那每个季度都从白桥而来、精美的丝绸衣服、书籍和玩具对他而言不过是沉重而无用的锚。
后来他果然走了,但另一个孩子留了下来。在那之后,布鲁克才第一次见到了另一个路易。他果然和自己的兄弟长得一模一样,但更沉默,对码头工人不感兴趣,也不爱吃薄荷糖。
但这些都不是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
布鲁克认为他们最大的区别是这个路易从来不会提起自己的兄弟——虽然之前那个路易也很少提起这件事,但偶尔也会说出“真想让他也尝尝这个,老师不让我们吃外面的东西”这种话来,然后迅速装可怜,请求布鲁克替他保守有关兄弟和糖果的秘密。
而后来的路易拒绝承认自己有兄弟,或者曾经有过兄弟。
“路易从来只有一个。”他这么对老板说:“布鲁克,你应该戒酒了,整天醉醺醺的,记忆都被弄乱了……我还是我,只是长大了就不喜欢吃薄荷糖了而已。”
不止他这么说,其他人也是如此。
“原来伍尔夫家曾经有个孩子放在福星市?为什么我们都不知道?那么大的家族……”
“你当然不知道,那是个私生子,是一个天真的大小姐被男人欺骗了,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跑了,她却怀孕了,只得偷偷躲在外面生孩子。”
“不可能吧,伍尔夫家那么有钱。”
“当然有钱,你看看,明明是家族的耻辱,还给一栋那么大的房子。每年都有好几次,从港口运两大车的东西进去呢。”
“那个男人为什么要逃跑?哪个傻瓜会干出这样的蠢事?”
“因为大小姐怀孕的时候已经跟另一个家族的公子订婚了,他当然要跑,否则一定会被他们把肉剔下来喂鬣狗。”
“那孩子就是……”
“嘘,他现在可不是见不得人的私生子了,看到上次他坐的马车了吗?车门上有伍尔夫家的纹章,说明他得到了[姓]。”
“哇……”
“他是不是才十四岁就被认回去了?究竟干了什么才能从福星市回到本家?”
“他改名了吗?毕竟原本的出身不太光彩。”
“改了吗?没有吧,听说没有改名。”
“我能确定没有改,就叫路易。”
“还是叫做路易。”
这些风言风语从伍尔夫家的大船罕见停靠在福星市,并接走了一个男孩之后就再也没有在街头巷尾停息过。
俗话说连国王的床底都藏着三只老鼠,能够窥探到他最宠爱的情妇穿着哪种款式的拖鞋,更何况那些历史悠久的家族。
福星市虽然鱼龙混杂,但本地很少出现什么大人物,所以即使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还是有人以能认出从这儿被接到白桥去的路易为荣,并且不厌其烦地(自以为)隐秘告诉身边的人:“看看,那就是伍尔夫家的路易。”
身为八卦当事人面对这种背地指点不厌烦恼火是不可能的,但又不能把这样说的人狠狠揍一顿扔到水里喂鱼——理论上他已经拥有了这么做的力量,而且治安官也不敢拿他怎么样,但毕竟不是人人都有暴君潜质。
更不用说是明明干的都是吸血吮髓的勾当,但越是这样的家族就越在乎自己的名声,很愿意在外人面前表现出和气亲切的一面来,对年轻家族子弟约束都很严格,不会允许公然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所以路易这两年连马车都是另行定制的,就是被路人八卦八烦了。
反正随着时间流逝,他地位越加稳固,已经过了需要排场和气势虚张声势的时期,也不再干那种特意在闹市彰显自己地位的傻事了。
直到离开码头大街,一路行人逐渐稀少后,他才让侍从吩咐马夫停下。
“我去买东西,不用等我。”他说完,已经跟随他几年的侍从习以为常地点点头,为他戴上帽子。
眼下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但路灯还没打开,这个时候在街上走一会儿估计也不会太过引人注意。
路易穿了一件不太正式的披肩外套,如果再提着个行李箱,看起来就像个刚刚下船,正准备找地方落脚的游客。
他熟稔地拐过街角,一阵风迎面吹来,前面不远处一家店缺了颗螺丝的招牌危险地晃来晃去,下面门缝里漏出一片温暖的橘色灯光,照得那一小片地板都显得有更有温度,诱惑路人伸手推门。
但他突然停下了脚步,抬头看着那块还在晃荡的招牌。
不知道为什么,路易心里没来由地浮现出一种古怪的情绪,分不清是喜是悲,只知道这股情绪来得如此强烈,令他迟疑了好一会儿,才伸手推门。
欢快的风铃声响起,听到动静,正在收拾桌子的老板布鲁克站直身体回过头,看到站在门口的路易,愣住了。
青年微卷的金铜色头发在灯光下反射出柔和的光晕,眼睛形状略长,皮肤苍白,五官都不算十分引人注目,但放在他脸上却有一种出奇的神秘感,使他看起来不应该出现在这里,而应该出现在描述什么遥远古国的书籍插图上。
布鲁克第一反应就是朝他身后张望,但店门已经被重新关上了,他什么都看不到。
路易感到莫名其妙:“怎么了?”
“噢,路易,是你呀。”老板上前朝他的方向走了一步,却又想起自己手上还托着一个小瓷碟,慌忙把东西放下:“没什么。”
然后他十分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又重复了一次:“什么都没有——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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