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信了你的邪(六) (19)
对方提出的条件……居然是最好的法子了,这样既能解了鲛人族的动乱,也能抑制住此人的乱来。想到此,天道气得又往海里劈了两道雷,电得海里面的鲛人都直甩鱼尾巴,好容易把持住脾气,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答应了下来。
“哎呀,爸爸您果然最是通情达理!鲛人族有您这样的指引,必定弃恶扬善,做一个乖孩子的。”某人的马屁,都让人听着像打个天雷玩玩。
天道落下天雷,海水里的鲛人经受着天罚,谭昭自然不会阻止,待到最后一道天雷落下,他才继续道:“爸爸,走好!”
天道终于恶从单边生,分出一道细丝闪电,免费给人做了一个洗剪吹爆炸头烫。
谭昭摸了摸自己巨大的脑袋:……
系统:哈哈哈哈哈哈哈,让你皮,你再皮啊!哈哈哈哈我要帮你拍照留存下来!我有预感,这张照片会成为我今后一直的快乐源泉!
[……友尽吧。]
系统依然快乐地当着只会哈哈哈哈的机器。
小小出了口恶气,天道恢复心情,对鲛人族施行了天罚,谭昭看到海里的每一个鲛人都在一刹那定住了身形,随后两个呼吸的时间,又瞬间被解除状态,只是……有人欢喜有人忧,有人不想相信,有人露出笑容,不过这些都与谭昭没有太大的关系。
他手里捏着徐福曾经威胁过他的玉阙,是块好玉,入手温润,上面似乎被赋予了鲛人族特殊的能力,谭昭看不透,但大概能猜到什么作用。
“谢谢您,您的头发……”殷娇已经从鲛人国里出来了,天道的威压已经散去,在对这个种族降下天罚之后,天空中黑沉的云就已经渐渐消散。
碧空如洗,映照着海面,一片宁和安静。
“不用,我只是遵守诺言而已。”谭昭落在一出突出海面的暗礁上,忽而转头,“而且,你觉得我这么做,是真的为你们鲛人族好吗?”
殷娇带着徐福,露出一个堪称虚弱的微笑,她也不知道,只是能活着,已是感恩了。
她再次道谢:“谢谢您。”并且尽量让自己不去看钟焕的爆炸头。
一层鲛人族的祝福,落在谭昭的身上。
谭昭摸了摸顺遂下来的头发,心情立刻好了一些:“徐福怎么了?”怎么看上去这么痛苦?
闻言,殷娇露出徐福掩藏在水下的身体。
“他怎么……”谭昭惊讶道。
殷娇苦笑着摇了摇头:“天罚已下,鲛人除非在成年时选择变成人族,否则鲛人再也无法长出双腿,任何幻术都无法掩饰,不能离开水,不能现于人前,这是天道对鲛人族的惩罚。”
“那他……”
“徐先生在长出鱼尾。”
谭昭终于听到了答案,这他的嘴怕不是开了光的吧,这人还真成鲛人了?
远处,鲛人国因为天雷的冲击,正在一点点崩塌,曾经死去鲛人的身躯在渐渐消失,只是逝者已矣,没有灵魂,不入轮回,一具躯壳留着或者湮灭,其实都一样。
“那就这样吧。”
殷娇轻轻应了一声,远处的阳光太刺眼,她抚摸着自己的鱼尾,恐怕这一别,就是永别了。
“替我向公子酒说一声抱歉。”
谭昭并没有答应,殷娇也不强求,如今一切尘埃落定,也不知将来是好是坏。
“喏,这个物归原主,走了。”
殷娇被一枚玉阙砸了头,谭昭却已经轻身跃起,只是他并没有选择回到宝船之上,反而是在系统商城里租了一艘潜艇入了海。
远处的红霞红得像火一样,刺得殷娇的眼角生疼,鲛人少女终于流下了鱼生中第一次泪珠,拇指粗细的珍珠从脸颊滑落,很快又坠入海中,除了天地,谁也没有看到。
鲛人族,这个深海的种族,终于再次回归了深海。
殷娇深吸一口气,带着徐福往海底深处而去,从前种种,都是过往,而留下的遗憾,也再也无法弥补。
就像钟焕说的那样,就这样吧。
大海上,忽然响起了从海底深处传来的歌声,依旧空灵飘渺,安抚着旅人的心,谭昭坐着潜艇,看着宝船起锚,然而……驶向更远的远方。
徐福和钟焕双双“殉职”,宝船上群龙无首,如此回去,必定受始皇苛责,小命不保。
谭昭将宝船护送到一个岛屿上,看着这些人安顿下来,这才掉头返回。
而此时,已经过去三月之久了。
谭昭原本以为一个人呆在海上会很无趣,但大海对男人来说,或许真的有种别样的吸引力,事实证明,开着潜艇在海底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哎。
系统:所以,这就是你把公子酒一个人忘在风狸空间的原因吗?
[哪有!我不早就将人送回去了吗!]
系统:不是你,是风狸。
[……我出功德,风狸出力,四舍五入就是我了。]
系统:朋友,要点脸吧。
谭昭假装什么都没有听见的亚子,反正他现在已经是查无此人的状态,当初始皇的FLAG太强了,果然他没能回去辞官啊。
想想还有点小遗憾呢。
系统:按你的尿性,你就真的不管中原的事情了?
[自然,那可是在天道面前立下的誓言,随便说说要挨雷劈的。]
……怎么就听着这么假呢。
这回谭昭还真没说谎,始皇帝又不是一般的皇帝,谋略远见一点儿不缺,知道长生无用,必定会迅速改变施政方针,还有公子扶苏,他能做的,其实已经都做了。
系统:我就知道,跟天道玩文字游戏,狗胆包天啊!
[谁让我一来,它就算计我来着,这叫礼尚往来,父子情谊浓厚,你不懂。]
系统终于没声了。
当然它也挺高兴的,难得自家宿主又这么一回搞事情还苟了下来,虽然付出了一些代价,但某人心里不抵多高兴呢。况且只要公子酒还在这个世界活着,天道就不敢追着自家宿主玩雷劈。
谭昭却并没有那么乐观,公子酒对现世多有留恋,恐怕他身上长城怨气消散的那一刻,天道就会自己想法子将人送走的。
不过嘛,他还有双倍时间,赚了赚了。
**
公子酒只觉得自己做了个梦,梦里是轰隆轰隆震耳欲聋的雷声,雷电入水,电得人整个人发麻发烫,他就是这个时候醒过来的。
他睁开眼睛,看到了一只毛爪子。
“小祖宗大爷?”
风狸立刻拍了拍爪子,从腹下取出一封书帛:“唧唧!”
公子酒看到信,猛然记起自己被挟持的场景,立刻紧张道:“大佬呢?这是大佬给我的?”
“唧唧!”
公子酒抓了抓头,表示自己对神兽语不精通,只能抓起书帛看了起来,锦帛上用的现代简体,他一目十行地看完,背后已出了一层厚厚的汗水。
他这才发现,此时已经入夏了。
“那大佬他……”还会回来吗?
公子酒刚一抬头,哪里还有风狸的影子,若不是手中的锦帛尚在,他都要怀疑这是一场梦了。
没想到他的一场穿越,全是鲛人族的阴谋啊。
公子酒的心情说不上来,反正不大痛快就是了,只是他能力有限,又知道鲛人族得到了应有的报应,骂了两句就算是过去了。
而且,他摸着胸口,这里他仍能感受到他人的怨念与不平,既是答应了大佬要替城旦铸碑写传,他就一定会做下去的。
“小酒,你可终于醒了。”
公子酒立刻将书帛塞好,对上扶苏关切的眸子:“兄长,弟弟没事。”
扶苏的眉间,却有些愁绪与伤感:“小酒,钟先生,殁了。”
公子酒忽然一楞,又迅速垂下头,轻轻嗯了一声:“我知道了。”
“莫伤心,钟先生想必也不想看到你如此。”公子扶苏安慰道。
公子酒微微摇了摇头,他真不伤心啊,大佬又没真死,信里还说在琅琊郡的行宫里给他留了好酒,并且还附赠一个大惊喜,他已经迫不及待了呀~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一日手札:宿主,你居然苟下来了,可喜可贺啊!
明天番外,后天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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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追星番外
徐福生来就是异类,他眼中的世界和普通人完全不一样。
但有时候, 天赋异禀或许并不是上天的馈赠, 而是一个烙印在灵魂里的诅咒。他厌恶自己的能力, 却也因此数次躲过死劫。
从他记事开始, 他就没有感受过人间一丁点儿的温暖, 有的只有无尽的冷漠与厌恶。
直到后来, 阿姐找到了他。
这是他为数不多能得到的关怀, 即便它掺杂着算计与沉重,徐福依然对此非常眷恋。
阿姐将他从黑色的泥淖里拉出来,教会他行走世间,又告诉他身世来历,他以为他可以配阿姐到死, 却没想到阿姐……走在了他的前面。
鲛人族的贪得无厌啊, 徐福打从心里就看不上,但这是阿姐热爱的族群, 所以他也让自己喜欢。
只是可惜,这个光鲜亮丽的族群早已从芯子里开始腐朽, 人心不足,在徐福看来, 这些鲛人和外头的人,并没有任何的分别。
只是阿姐在乎, 甚至为了鲛人族的未来,用自己全部的寿数窥测未来,只为抓住鲛人族最后一点生路。
他舍不得让阿姐去得不安心, 于是毫不犹豫答应了阿姐的恳求。
从此以后三十年,他每一天都在为之努力。
钟焕啊,成也钟焕,败了钟焕,徐福这辈子从未佩服过人,但钟焕算是例外。人太过聪明,看透太多,对人心也就没有期待。
只要有足够的利益,那么即便是鬼神,也能为他所用。
更何况,钟焕是个好人,他以为他算到了,实际上呢,并没有。
所以,他也佩服此人,光明磊落,敢与天斗,这样的人,可真是让人嫉妒啊。
阿姐,鲛人族存留下来了,你开心吗?
徐福无声提问,他抚摸着自己布满黑色鱼鳞的鱼尾,脸上露出了一个极端讽刺的笑容。
“徐先生。”
殷娇喊了一声,曾经的甜美少女已经不再,她眉间染上了愁绪,显然回归海底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平静。
已经习惯了外面广阔天地的鲛人,如何再甘心回到深海,人间的繁华让人迷了眼,殷娇最不想看到的场景还是发生了。
争抢地盘,势力勾结,明明可以相安无事地活着,却偏偏要分个高下,在这片天道圈禁的海域之下,掩藏的是一个种族静默地衰老。
不知过了多久,曾经身强体壮的鲛人早已在争斗中死去,留存下来的,都是性格温和,能力一般的鲛人。
渐渐的,鲛人族诞下的鲛人体质越来越弱,生育率也越来越低,成年的鲛人也越来越安于现状。
没有鲛人,在成年时选择成为凡人,大海才是他们的家。
殷娇死的时候,终于明白钟焕当初为什么那么说了,漫长的生命让她早已疲倦,其实没有轮回,也挺好的。
至少,她终于可以安宁地睡上一觉了。
**
当最后一块石碑落下时,公子酒只觉得浑身一松,犹如沉珂尽去,整个身体是前所未有的畅快。
其实五年前,他就不会因为胸口怨念的折磨而难以入睡了。而现在,公子酒只觉得自己现在可以生吞一头大象。
现在这样,他该有脸去发掘大佬留下的惊喜了吧。
其实,原本他第一年就想去的,只是大佬诈死后,始皇爸爸就开始第二副面孔做人了,兄长扶苏开始被迫“营业”,连他也走不出咸阳宫,只能呆在宫里当着始皇爸爸的专用御厨。
当儿子当到他这个份上,也是没谁了。
什么?你说反抗?别开玩笑了好不好,那可是始皇爸爸,你以为乾隆皇帝下江南呢,别闹。
这一夜,公子酒满怀欣喜地睡去,梦里,天光一片大亮,有金光落在他身上,暖融融的,像是落进了全是羽绒的暖被中一样。
他舒服地轻叹一声,一个柔和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
半夜,公子酒忽然睁开眼睛,眼前还是不甚明亮的宫灯,原来都是梦啊,他就说……卧槽,这是什么?
展开掌心,入眼是一枚古朴的铃铛。
难道梦里都是真的?只要他真心想要回家,就能摇响铃铛,铃铛就能带他回家?
公子酒一瞬陷入惊喜之中,他刚要伸手摇响,复又想到了什么,小心翼翼地用细软布将铃铛塞紧,找了个锦囊装好,拍了拍胸口,这才又躺了回去。
只是能不能再睡着,就真的看命了。
第二日,公子酒顶着一双熊猫眼去向兄长扶苏辞行。
五年过去,当初的温润的长公子已经成为了帝国的主人,不同于始皇爸爸的雷厉风行,扶苏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慈仁而广博。
“你要去琅琊?”
公子酒点了点头:“父皇在琅琊行宫养病,弟弟想去尽一份孝心。”
这个理由说出来,连公子酒自己都骗不了自己,更何况是扶苏了,但他却并没有多问,思忖片刻便同意了。
“你已经大了,想做什么就去做。”
如果这个时代还有谁能让公子酒留恋,那便是公子扶苏了。他重重地点了点头,眼眶都带上了水意。
“兄长,你要保重身体。”
扶苏:“……”他觉得他还挺年轻的,闭嘴吧。
“弟弟不在,御厨那边弟弟都交代好了,要按时吃饭,一日三餐……”
扶苏受不了婆婆妈妈的弟弟,关照了两句,便去工作了。
“记得,胡亥要惹你,你尽管打回去就是。”
“嗯嗯。”
公子酒狠狠地点了点头,与五年前相比,他脸上的婴儿肥没了,少年的锐意显示出来,倒是眼神一如既往。
出了咸阳城,一路往东,公子酒难免有些激动,也不知大佬留给他的惊喜还在不在?应该在的吧,大佬这些年不知道跑哪里去了,不过既然诈死,不来找他也情有可原。
不过还是有些遗憾呐,他这些年的厨艺越来越好了,很多当年大佬想吃的东西他都能做出来了,他很想为大佬做一桌饭。
哎,修士啊,说不定大佬已经完成了使命,飞升成仙了。
一路胡乱猜度到了琅琊郡,先去拜见始皇爸爸,始皇爸爸除了喜欢他的菜,一如既往地对他嫌弃,又和胡亥battle了一场,他才精疲力竭地回到寝宫。
第二日又替兄长拜访名士,晚些时候,他才悄么么拿着大佬给他的地图,找到曾经埋藏了佳酿的那棵树。
酒是六年前酿造的了,本着大佬无脑吹,公子酒对这份酒的期待已经到达了顶峰。
他名字里本就带酒,大佬还给他送酒,简直受宠若惊。
如果可以,他很想把酒带回去当传家宝的,毕竟修士的馈赠哎,这牛他可以吹一辈子。
努力挥着小锄头,小心翼翼地将酒坛子抱出来。
满满当当的,居然有七个坛子,个头还都不小,大佬真够意思的。
“他果然联系了你。”
“谁?”
公子酒警惕地转头,夜色深深,有人身着一身白衫,从月色中走出来,那一身风骨气质,可不就是他偶像……张良大大!
我去,这就是大佬的惊喜?惊吓还差不多!
“是我,张良。”
他知道你是张良啊,而且还是偶像大大,但……单独见偶像,他有些承受不来,嘤。
“五年前,是我看着疏之酿下这些酒,并且约了来年共饮此酒,良却未想到等来的是疏之的死讯。”眉眼间的痛惜,肉眼可见。
公子酒张了张口,到底还是没说。
“当年,我与疏之约定要为这酒取名,如今迟了四年,人已不再,实是令人唏嘘。”张良的脸上露出了追忆,随后却是话锋一转,“公子,您说疏之他是否当真葬身鱼腹了?”
这惊喜,可真是太惊喜了,公子酒擦了擦掌心的汗,立刻摇了摇头:“你居然敢只身前来行宫,你不要命了吗?”
张良还是那一副温润模样:“故友不再,良只为来赴约。”
“……那要不,分你一坛?”
张良:“……”再次怀疑对方是不是始皇帝的假儿子。
“两坛,不能再多了。”就算是偶像也不行!
行叭,两坛就两坛,张良已经确认了心中的猜想,留下一个名字,抱着两坛酒就离开了。至于某位公子,还是怂得没敢要偶像签名。
尘欢为民,劝君饮一杯。
公子酒不常喝酒,以前是喝不起,后来是不想喝,然后……他就悲剧了。
嘤,这酒好香,但真的好烈啊!
只喝了一杯,他就醉倒了,第二日被宫中的守卫发现,不仅所有的酒都被始皇爸爸拖走,醒来还被亲爹审了一遍。
“他这酿酒的手艺,倒是无人能及,给你浪费了。”
公子酒:……我怀疑这是人身攻击,并且我还有证据。
“蠢成这般模样,他对你倒真不错。”
始皇爸爸看着亲鹅子伤眼,喝到微醺,便将人赶走了。
大殿里,只有夜明珠圆润的光亮,浓郁的酒香飘散在空中,久久不散。
钟焕啊钟焕,你倒是信守承诺啊。
**
公子酒终于下定决心撤掉了塞在铃铛里的软布,凛冽的海风并没有将铃铛摇响,可就在他的手左右摇晃时,清脆的、来自亘古的铃铛声,响起来了。
一瞬间,他的灵魂被人撅住,随后从身体里撕扯出来,一股强劲的力量将他推送出这个空间,而就在一刹那,他好像……看到了大佬?!
错觉吗?
剧烈的摇晃让他难以辩驳,就在他要失去意识的一刹那,一把熟悉带着略微调侃祝福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赵晓酒,毕业顺利呐。”
然后,他失去意识。再不知多久,他猛然睁开眼睛,抬头,正是他心心念念的大学校园门口。
头顶的阳光太过刺裂,他身形晃了晃,往后趔趄了几步在站稳。
下一刻,一辆失速的面包车急驶而过,撞上学校旁边的护栏上。
与死神擦肩而过的刹那,赵晓酒的记忆开始回笼,喜悦的泪水从眼眶中夺目而出,像个傻子一样,抱着怀里的书包拼命点头。
嗯呐大佬,我一定会顺利毕业,努力活下去的。
还有,大佬你早就是我的新偶像了,偶像大大,你一定要活得更好呀~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一日手札:明天新世界,红红度假世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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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人间春色早(一)
谭昭觉得自己被坑了, 虽然他并没有证据。
春日的街头, 热闹非凡, 小贩叫卖声,夹杂着吃食的香味, 人间繁华, 确是让人长醉不想归。
这可比秦朝咸阳城的街市热闹多了,远处还有柳堤暖阳,画舫美景,诗人墨客,才子佳人,这绝对是春日里的江南。
送了公子酒一程, 谭昭就感受到了天道爸爸“卸磨杀驴”的反复无常,被塞了双倍的获得时间后,他就被天道爸爸一脚踢了出来。
人世间的悲凉啊, 简直痛彻心扉。
[那么问题来了,统统, 说好的度假世界呢?]
系统:是度假世界没错啊,上个世界总部那边根据你的情况, 特地给我升级了系统, 为了补偿你被天道发现算计一场,这个世界算是白给。
[……我怎么就这么不信呐。]
系统:哎呀, 不要在意那么多细节,系统测试版嘛,福利多多哦, 而且这具身体无父无母,无妻无子,没有因果,不需要你做任务,选取的地图也是你最熟悉的江南景,堪称养老圣地啊。
[……]更悬了。
系统:别这样,人与统之间要多一些信任,人间才能充满爱呀~
谭昭选择接收原主的记忆。
原主姓陆,名三载,是确州城中的一个小混混,从小不干正事,是被乞丐养大的,打从老乞丐死后,就更加无法无天了,今天上那家赌钱,明儿个就去东家偷鸡,游手好闲,又自命不凡,老想着一步登天的美事,现实却每天都在教他做人。
如此这般混到二十二,兜里没钱,矿里没家,昨夜跟人喝酒喝嗨了,脚下一个踩空,掉进湖里淹死了。
这一生也是简洁得没谁啊,交的全是塑料酒肉朋友,还真是无因无果啊。
系统:陆三载也不存在隐藏身世,请宿主放心,绝对不会出现半路认亲的戏码的。
[我仿佛听到了一个巨型FLAG升起的声音。]
系统:……请宿主多一些信任,少一些怀疑,谢谢。
陆三载实在是个不修边幅的主儿,一身的酒馊味不说,头发整个油腻腻地披着,只在后面用一根破布条绑了一下,年纪轻轻就留了一把大胡子,江湖人称“陆大胡子”。
起因还是原主的名字给闹的,陆三载,陆三岁,谁愿意每天给人叫三岁小儿啊,名字不能改,他就只能动小脑筋了。俗话说得好,嘴上没毛,办事不牢,陆三载打从续了长须,那是保护费收得多了,腰板也挺得直了。
久而久之,就没有多少知道他的真名了,见到他的都喊大胡子。
这既来之则安之,他跟系统也合作多年,这点儿信任确实还是有的,当务之急还是应该痛痛快快洗了澡,然后满足一下枯萎了六年的口腹之欲。
首先,磨刀霍霍向“大胡子”。
陆三载这大胡子留了有好几年了,从不做修剪,野蛮生长,都带着股陈年泔水味,谭昭将胡子刮了之后,觉得呼吸都顺畅了许多。
细嗅,还能闻到春天的青草香。
找了个澡堂,痛痛快快地泡了半日,换了身新衣裳,谭昭坐在临街的馄饨铺里,足足吃了三碗三鲜馄饨面,这才开始思考人生。
确州城,是个都城,繁华热闹,谭昭却从未有过耳闻。
甚至连这片大陆,他都陌生得紧。
细细嗅了嗅空气里灵气的味道,浓郁得让人呼吸间都能感觉到心旷神怡,他吃馄饨面的功夫,就看到街上有不下十个身上有灵力波动的人走过。
有和尚,有道士,也有一身短打的游侠。
初来乍到,谭昭决定入乡随俗,其实古代收保护费的小混混这个职业,他还蛮好奇的。
循着记忆来到城西,确州城的城西鱼龙混杂,地痞流氓和帮派势力盘踞,陆大胡子身无长物,自然是排不上号的。
不过他“子承父业”,老乞丐死后,他继承了老乞丐的地盘,扯着老乞丐的虎皮收着微薄的保护费。
这条街叫长椿街,位于城西的西边,住在街上的只比隔壁一街之隔的贫民街好一些。整条街住了大概二十来户人家,陆三载就住在街口搭起来的草棚里。
老乞丐的规矩,只要进出街口,每个月就得交五文钱,一文钱能买个素馅的包子,总归是饿不死。谭昭翻着记忆,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这与其说是收保护费,倒不如说陆三载是受了这二十户人家的恩,吃人家的米长大的。
系统:所以,你真要住草棚?
[当然不是。]
谭昭到了长椿街,已经入了夜。街上的人家都关着门,房子看着有些破旧,却打理得非常干净,连街口的草棚都瞧着不错。
[其实,住草棚也挺不错的。]
系统:……
不过两月,谭昭就已经在长椿街混开了,剃了胡子束起头发,虽说仍旧没干正经营生,但这年头浪子回头,总归容易被人接受。
当然,陆三载居然生得不丑,甚至没了胡子,又被谭昭好生养了两月,比隔壁家从小读书的赵家小哥更像个读书人。
“李婶儿,不用,我有钱,那丁点肉,您就拿回家给您那小孙子打牙祭吧。”
“我这巡街呢,收了钱,我总得做事啊,您说是不是?这担子我来帮你挑,不压肩膀,有力气呢。”
“赵哥儿读书回来呢!”
赵哥儿却是个记仇的,即便此时的陆大胡子已经没了胡子,他仍然哼了一声,抱着书就回家了。
谭昭摸了摸鼻子,半点儿没影响好心情。
哎呀,今儿个晚上,就去吃天香居的醉鸡好了,配上他家的醴泉酿,那可真是吃多少次都不过瘾啊。
天香居可是确州城中数一数二的大酒楼,谭昭虽说一身布衣,但大酒楼的小二虽也会看人下菜碟,却绝不会做在明面上。
毕竟有钱的就是大爷,你管你大爷穿什么呢,大爷就是穿身乞丐衣,人给钱你也得吹捧不是。
醉鸡很快上来,另配了两个时蔬,江南的春日里永远不缺吃食,配上美酒,给个神仙都不当。
呷了一口酒,鸡肉连骨头都酥了,轻轻一抿就下来,就是这该死的好味道啊。
“这位客官,您介意同人拼个桌吗?”
小二有些局促的声音响起,谭昭这才发现今天的天香居格外地热闹,他当然是不介意的,刚要开口,抬头就瞧见一冷如寒霜般的男子站在旁边,一身玄衣,气息内敛,气质却非常特别。
也就一刹那的功夫,谭昭立刻一笑:“不介意,自然不介意,请坐请坐。”
谭昭喜欢坐临街的位置,他来得早,位置靠边,虽不是包间,也差不离了,玄衣男子身板挺直,他坐下的刹那,谭昭才发现人居然还带了条黑狗。
难怪刚才小二的声音那般局促,估计是因此已经被不少人拒绝了。
“切两盘牛肉,来一壶酒。”
“好勒,客官你稍等。”
没过会儿,小二就端着牛肉和酒过来了,其中一盘牛肉,显然是给狗大爷的。
谭昭吃着醉鸡,突然也有些馋牛肉,道:“兄台,你家狗大爷伙食可真不错啊。”
他话音刚落,狗大爷居然抬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非常人性化,谭昭觉得自己非常有理由怀疑这只狗已经成精了。
玄衣男子的性格就跟他外表一样冷,只有看着黑狗的眼神稍暖一些。
要搁一般人,估计就被冷退了,可谭昭不啊,他最近过得如鱼得水,没有各种皇帝“折磨”的日子里,快乐似神仙啊。
“狗大爷,要吃醉鸡不?要说这天香居啊,还属这醉鸡最好吃,确州城之最,不是我吹……”
事实证明,狗大爷比它主人好接触多了,没过一会儿,谭昭就已经摸上了狗大爷的狗头。
黑狗抬了抬眸子看了一眼自家主人,见主人没反对,就非常欢快地吃了起来。
哎呀,这个凡人眼光真是不错,一眼就能慧眼识狗,不错不错。啧,这醉鸡真是不错,下次他要求主人给他点醉鸡!
谭昭摸了两把狗头,触感一级棒,实在令人有些手痒,又忍不住摸了两把,这才堪堪收手。
这临街的街上,忽而传来哄闹声,谭昭往下一瞧,便远远看见不远处有几个少年在玩追逐戏。
几个少年穿着同样的衣服,谭昭认出那是南山书院的校服,蓝白相间,错不了。
打头有个精瘦的少年跑得巨快,后头又有三个在追他,最前头的那个还喊着:“刘沉香,你给我站住!”
打头的少年做了个鬼脸,跑得更快了。
后头三个追得气喘吁吁,有一个微胖的高个少年,一脸的桀骜,见之立刻喊道:“刘沉香,你这个有娘生没娘养的,打了小爷还敢跑,看我不打……啊——”
竟是那刘沉香折返,当街给这喊话的微胖少年一个左勾拳,那力道,远远瞧着,似乎把人门牙都打掉了一颗。
四个少年立刻扭打起来,南山书院的学生非富即贵,普通老百姓可不敢劝,这一打三,这叫刘沉香的少年显然落了下风。
就在此时,谭昭感觉到一股强劲的灵力直冲往下,他溯着灵力的源头望去,对上了桌对面一双冷然却带着光华的眸子。
……现在结账离开,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啊?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一日手札:→_→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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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人间春色早(二)
“你看见了。”
玄衣男子开口, 声音如玉石相击,虽冷却意外地好听。
谭昭一楞, 随后立即否认三连:“我不是, 我没有,你可别瞎说啊。”不过说完,他就后悔了, 这还不如不说呢,这吃个醉鸡也太不容易了。
天边斜阳西下,楼下的四个少年还在扭打,不过那刘姓少年有灵力护体, 便是打不过, 也受不了什么重伤。
那高个的微胖少年打够了,这才唾了一口唾沫, 恨恨道:“刘沉香我告诉你,你爹十几年了还不过是个芝麻大点儿的县官,小爷打你那是看得起你,你要还敢还手, 你给小爷等着!”
说罢,又踢了一脚地上抱作一团的少年,这才大笑着招呼另外两人扬长而去。
待三人离去,刘姓少年这才恨恨地砸了一拳头在地上,隐隐都带着红意,可见是内心愤懑,难以发泄。
对面的男子已经站了起来, 桌上的牛肉未动一筷,酒也只轻轻抿了一口,这是一个非常自律的人,谭昭心想,只这一抬头,便又对上了对方锋利的眼神。
原以为这回对方也没什么表示,谁知道人还非常礼貌地冲他点了点头,这才带着那条油光水滑的黑狗大步离去。
狗大爷就有意思多了,离开前矫健地跳下桌,还不忘记慷主人之慨请他吃牛肉,那机灵劲,要没成精,谭昭头拧下来给狗大爷当球提。
啧,这天香居的卤牛肉也不错嘛,下次来再点。
吃饱喝足,谭昭晃晃悠悠地回长椿街,走到街口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
谭昭在自己的竹舍旁看到了一个人。没错,勤劳的谭某人已经靠着自己的努力,用两个月的时间成功将草棚修成了竹舍。
这黑灯瞎火的,他门口躺着一个人,碰瓷啊?
“喂,醒醒,这儿……”
地上抱着自己的人翻动了一下,露出青青紫紫的脸,谭昭定睛一瞧,这不是刚就楼下放学后约架的刘姓少年嘛。
这大晚上不回家,莫不是打了架挂了伤怕家里人担心?
“小孩儿,小孩儿,别装睡了,我都听到呼吸声了。”谭昭有些忍俊不禁地开口。
地上躺着的刘少年这才龇牙咧嘴地蹭着竹门坐起来,显然他身上伤得不轻,谭昭有些纳罕,那玄衣男子的灵力如此之强横,难道不是去保护这少年的?
想不通,谭昭也不会为难自己,少年气息纯正,显不是什么坏性子,他也做不到见死不救,如今虽是春日里,但夜间也还是有些凉的。
“别动,上药呢,怕痛还跟人打架,南山书院里的学生都跟你一样皮吗?”
刘姓少年扭得更加厉害了。
好不容易上完药,谭昭觉得肚子里的醉鸡和牛肉都消化了,便提着少年去隔壁街吃夜宵。
热气氤氲,食物的香气飘散着,刘沉香摸了摸肚子,饿了。
“赶紧吃吧,要是吃不惯……”
谭昭的话还没说完,少年就拔了一双筷子,捞起面条就大快朵颐起来,那架势,颇有一股气吞山河的磅礴。
“我叫刘沉香,我有钱的。”一脸吃了三碗面的少年,终于开口为自己挽尊。
谭昭笑了:“我姓陆,知道你有钱,自个儿拿着便是了,三碗面我还是请得起的。”
“陆大哥,你真是个好人。”刘沉香长到十六岁,少有人会对他好,除了爹,谁都不同他这个没娘的孩子玩。
谭昭玩心起,摇头道:“那你可就说错了,我可是这长椿街的一霸,这里的老老少少都认得我,你可知为什么?”
少年摇头,满脸的不信。
“因为我日日月月都来敲门收保护费,谁还不认识我啊!”语气听着,还蛮自傲的。
这就更不信了,陆大哥生得器宇轩昂,面若冠玉,若不是穿的衣服差了些,便说是王孙公子也是使得的。
谭某人“恐吓”完小朋友,付了钱就往竹舍走,刘沉香顿了两下,又龇牙咧嘴地追了上去。
“跟着我做什么?”
刘沉香从怀里掏了掏,掏出来一角银子递过去:“喏,保护费。”
谭昭故意恶劣道:“就这?”
“这已经很多了,大不了我下月再补你。”
谭昭自然不好讹小朋友的钱,小朋友却非常固执,一把将钱塞到谭昭怀里,就飞快地跑走了,跑到一半估计是扯到伤处,跑得歪七扭八的。
谭昭:……少年人真可爱。
半个时辰后,谭昭从隔壁贫民街将小朋友牵回了竹舍,看在保护费的面子上,给了少年一个竹塌和一床薄被。
“就睡今晚,明白吗?”
少年脱了鞋,将薄被从头盖到尾,非常乖巧地点了点头,哪还有半分白日里面对同窗的桀骜不驯。
第二日起来,刘少年已经不在了,塌上的薄被叠得整整齐齐,上头还留了一张小纸条表示感谢。
不过陆三载可是个目不识丁的地痞流氓,谭昭将小纸条收在旁边的竹盒子里,便出门去巡街了。
哎呀,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呐。
然后到了晚上,谭昭饱餐一顿回来,又又看到了门口孤独、弱小但能吃的刘姓小朋友。
气氛,突然就陷入了诡异的沉默之中。
“陆大哥。”
谭昭嗯了一声,然后迅速跳开:“你怎么又来了?”
其实刘沉香也不想啊,他今天回家去,果然那姓秦的不安好心,他跟他爹大吵了一架,走着走着就走到了这里。
“陆大哥,你还收保护费吗?”
……小朋友,你是不是当这儿是客栈啊?
一连三日,竹舍的竹塌都被某刘姓小朋友霸占着,这一日谭昭依旧出门巡街,走到半道上,看到了一条非常油光水滑的黑狗。
细腰短毛,身姿矫健,养得这么好的狗,可不多见,特别是还有可能成了精的。
谭昭立刻举目四望,来来往往的都是熟面孔,没瞧见那冷面男子。
某人的爪子立刻就摸上了狗头,这手感真是绝佳,趁着小祖宗在家酣睡,可得多摸两把:“狗哥,怎么就你一狗啊,你家主人呢?”
哮天犬被摸得舒坦,这凡人果然不错,便轻吠了两声,以示主人不在。
却没料到,这凡人竟似听懂了一半,笑得愈发真诚了,只听得人开口道:“你家主人不在啊,这都晌午了,要不要去吃点东西?”
黑大爷威风凛凛,身量都到他膝盖往上了,显然每日里伙食非常好,当然也能看出主人的爱护。
爱护宠物的人,品性绝不会差。
“汪——”哮天犬的尾巴都甩起来了。
狗大爷自然是无肉不欢,谭昭带着黑狗子找了家羊肉馆吃羊肉煲,炖得酥烂的羊肉几乎已经脱骨,不过对于狗子而言,骨头和肉它们都要。
一人一狗干掉了满满一大盆羊肉,吃货的交流就是这么简单。
“要回去找你家主人吗?”
“汪汪!”
谭昭现在是个正儿八经的无业游民,除了每日里抽出三个时辰修炼灵力,他多数时候就在街上瞎溜达,也会帮些忙,至于做什么营生,有过开药店这种惨痛的经历,还是算了。
缺钱了上山挖人参,有钱吃遍确州城,多好啊。
只不过这一日等到晚间,都没等到人,谭昭想了想,在黑狗子走丢的地方贴了张“失狗招领”,就领着黑狗子回竹舍了。
当然,“失狗招领”是找人写的,他可不识字哩。
哮天犬摇着小尾巴,心里思忖着,主人说这个凡人有异,让它盯人,这一天下来,它也没看出什么异常来啊。
它在空气中嗅了嗅凡人的味道,除了气息纯正些,就是普通凡人的味道啊。
但主人的话是不会错的,哮天犬相信主人的话,多过自己的狗鼻子。
反正有吃有喝,这么舒坦的活可不多的。
“狗哥,啥事儿这么开心啊,等回去,给你介绍一个新朋友……”谭昭刚在街边买了新鲜的甜果子,估摸着这会儿睡神小祖宗也该醒了。
啥新朋友?
哮天犬一路好奇着,就到了竹舍门口。
谭昭走在它稍后面的位置,端着包果子,抬头就瞧见竹门后那个熟悉的人影。
……不是说好今天不来了吗?
小朋友的嘴,骗人的鬼哟。
因为太过无奈,他也没发现旁边的黑狗一瞬间的紧张,那边厢刘沉香也站了起来,只不过盯着威风凛凛的黑狗看得出神。
“怎么了?”
刘少年抬头:“陆大哥,这是你养的狗吗?”
谭昭摇头:“不是,一个奇怪的人养的,怎么了?”
刘少年绕着黑狗转了一圈,越看越有种熟悉之感:“这狗,这狗跟我小时候养的翠翠好像啊!”
哮天犬已经很想拔腿就跑了,翠翠这个名字,是它一生都不想提起的黑历史。
“翠翠?哪个cui?”谁对着一只黑狗取名叫翠翠啊,有毒。
刘沉香还是觉得很像:“自然是翠绿的翠,只可惜翠翠已经没了,它跟翠翠真的好像啊。”
……翠翠,四舍五入就是绿绿啊,哈哈哈。
系统:你走!
[哎,这可不是我让你对号入座的。]
系统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因为提起家养爱狗的过早逝世,少年一沾枕头就睡了。
谭昭蹲在竹舍门口,望着不愿进门的黑狗子,终于忍不住开口:“我说狗哥,你绝对是成精了,是不是?”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一日手札:你们说,这种宿主我还留着过年,我是不是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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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人间春色早(三)
昨晚的成精话题,以狗哥的狼狈逃走圆满结束。
谭昭微眯着眼睛, 一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风狸小祖宗的脑袋, 闹得小家伙打了个呼噜, 蹭到另一边好让铲屎官懂得“雨露均沾”的道理。
“小祖宗,你是不是也没见过跑得这么快的狗子?”
“唧唧!”那是你见识太少。
“是吗?倒是我孤陋寡闻了。”
“唧!”
谭昭伸手从桌上拿了个果子塞进风狸的怀里:“喏,有的吃还堵不住你的嘴,等下陪我去看房子,这个竹舍还是太小了。”
另一头, 哮天犬有些慌张地回到灌江口,见主人上天去仍没回来,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半寸。
它摇着尾巴回到自己的狗舍, 还没等走出百米呢, 后头就传来了主人的声音:“你又出去闯祸了。”
那一刹那,哮天犬承认自己不长的狗毛都竖起来了。
“没、没有的,主人。”半人高的黑狗,竟是口吐人言了。
杨戬刚从天上回来,一身银甲威风凛凛,不过他本人并不喜欢这种繁琐的盛装, 边解身上的银甲便道:“那就是有了,说说看吧。”
一副你坦白从严, 抗拒断粮的口气。
做狗真是太难了,哮天犬忍不住为自己掬了一把伤心泪,到底还是选择了坦白:“昨日主人上天,我在家无事, 便去一探那凡人深浅,谁知道……”
“如何?”杨戬轻呷了一口桌上的茶水,道。
“谁知道那凡人一口就道破了我的身份,直言我是成精的,我一个激动,就跑回来了。”黑狗子开始卖惨,“主人,我知道错了。”
那狗脸,显然是一副我虽然知道错了,但我以后还犯的模样。
饶是冷然强大如杨戬,也觉得这狗养来是天生气他的,打从养了哮天犬,他觉得自己脾气都较以往好了许多。
“哦对了,我昨日同那姓陆的凡人归家,竟是发现那刘沉香也在陆家。”
杨戬立刻放下茶杯,脸上神色莫名:“竟有此等事?”
“没错,而且我差点被刘沉香认出来,否则我也不会转头就跑的。”哮天犬为自己强力挽尊道。
自家狗子的脾性,杨戬自是知道的,他指间轻轻摩擦着杯壁,半晌脸上竟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如同春风化雨,煞是好看。
“走吧,便去会会此人。”
确州城内,谭昭刚带着风狸看完房子,要找心仪的房子自然不容易,他现在艹着贫穷的人设,能买得起的房子,不是采光不喜欢,就是面积太小,这转了一圈,也没能找到处合心意的。
系统:……何必呢,我以前咋没发现你艰苦朴素的作风呢?
[所以啊,你应该擦亮双眼。]
谭昭怼完系统,反正也没找到合心意的房子,走到青雀湖边,干脆租了艘小船泛舟湖上。
青雀湖位于确州城西南方向,是城中最大的湖,湖上不乏有王孙贵族家的画舫,当然到了夜间还有会花船在固定的码头停泊。
像是谭昭这样的普通老百姓,就只能租小船划划水,真正的“水上运动”,是消费不起的。
湖上的船家,大部分都靠青雀湖吃饭,不仅会捕鱼,还烧得一手好鱼。
系统:承认吧,你租船就是因为馋鱼了。
谭昭不置可否,这春日里的绿柳飞扬,姹紫嫣红,配上湖上远处杳渺的琴音相和,这暖融融的春风吹着,自是惬意非凡。
船家们也非常懂套路,等到了湖心部分就不再划了,只任凭小船自己荡着,午后的阳光并不甚刺眼,小船被轻轻撞了一下,谭昭也懒得不想睁眼。
他没感觉到恶意。
直到他听到一声狗吠声,这才挑眉睁开了一只眼睛,这一入眼,就是一颗偌大无比的狗头。
这下子,两只眼睛全都睁开了。
“妈呀,吓死我了,狗哥你咋神出鬼没的啊!”
黑狗子威风凛凛地站在船头,俨然一副狗将军的模样,但显然站在它身后的主人更夺人眼球,那通身的气派,便是怎么掩盖都掩盖不去的。
有些人,合该就是人群中的焦点,生来得天独厚,俊美不凡,这说的便是玄衣男子。
“汪——”
谭昭招手,遥摸狗头:“兄台,好巧,又见面了。”
谁料到,黑衣男子脸上笑意一闪而过,非常正经地开口:“不巧,我来寻你的。”
“……”这话,让人没词儿接了。
谭昭一骨碌起来,连带肩头的小祖宗都微微睁开了小豆眼,眼见逆光处一位天神临水而立,唧地一声就躲谭昭后颈的领口里了。
“痒啊!小祖宗你出来!”
谭昭低呼一声,站起来的时候船摇晃了一下,可后头的船家却仿若未觉,好不容易将小祖宗揪在怀里,黑衣男子已经落在了他的船上。
“风狸,倒是少见得很。”
就知道是块铁板,谭昭苦着脸,扯出一个笑容:“兄台识货啊,我家小祖宗脾气不大好,还请兄台见谅。”
这一口一个兄台的,听得哮天犬狗牙都酸倒了,这天上地下现在可没什么人敢对着自家主人口称兄台的。
就凭这,它就高看这姓陆的一眼。
杨戬定定地看了眼前的人一眼,此人身上气息浅淡,却莫名有股自然之力,他已使人查过陆三载的生平,不是,绝不是眼前此人。
但一来并无夺舍痕迹,二来此人气息平和中正,甚至隐隐有功德之相,倒是不急着处置。
“我叫陆三载,兄台你呢?”
“杨二郎。”
唔,没想到大帅哥有个这么接地气的名字啊,简直跟陆三载这名字有得一拼,谭昭瞬间就觉得心里安慰了:“杨兄,我带了好酒,可要喝上一盏?”
虽已离开江湖许久,但谭昭身上多多少少还带着点儿江湖人的习气,比如遇上想交的朋友,他就喜欢请人喝酒。
江湖的规矩,喝了酒那就是朋友了。
“好啊。”
谭昭还真带了酒来,不是从系统商城里掏出来的,春日里最好的春杏酒,酿造法子也简单,度数也不高,最适合泛舟湖上时轻抿两口。
只是一个人喝酒,总归不如两个人喝酒来得有意思。
杨戬不常喝俗世的酒,作为玉帝的外甥什么样的琼浆玉液没喝过,但或许是气氛正好,他觉得这酒的味道居然不错。
“啊——救命!救命啊!”
岸边忽然传来女孩子凄厉的呼救声,两人一狗齐齐转头,便瞧见远远的岸上有一群孔武有力的壮士钳着一位妙龄少女往回拉,少女不从,奋力叫了出声。
还未等这边动,那边临近的画舫就划了过去,一位微胖的少年郎仗义执言,英雄救美。
微胖少年替少女解了围,那群壮士恨恨离去,没交谈两句,那少女就进了画舫。
哮天犬看得津津有味,只觉得人间的男男女女都很有意思。
这只是个小插曲,谭昭没放在心上,杨戬就更不会放在心上了,两人喝着酒,又让船家做了下酒菜,直喝到日落时分,这才乘兴而归。
这船才靠岸呢,湖上一声尖叫刺破了平静的落日晚霞。
“啊——死人了!”
谭昭下意识地看了杨二郎一眼,这才将视线放在湖上那艘有些眼熟的画舫上,这好像是刚才英雄救美那一艘吧?
说起来,刚那个微胖少年远远瞧着也有些眼熟。
青雀湖上日日都有贵人,湖边自然有官差巡岸,谭昭他们的船刚好靠岸,就被官差给征用了。也不知是故意为之还是怎样,居然都没让他们下船。
小船靠近画舫,有三个官差上了画舫,后又一脸凝重地出来,显然死的人或许并不简单。
“你,没错,说的就是你,案发时分,你可有发现什么可疑人员?”
谭昭点了点自己,有些不大明白:“官差大爷,你不会怀疑我吧,我就和朋友在湖上喝点小酒,离着那么远距离呢,就是长了千里眼我也看不透啊。”
哮天犬非常会抓重点:不,千里眼是有透视能力的。
官差把着刀看了一眼旁边长身玉立的杨二郎,立刻就移开了眼,也没进行简单的问询。
谭昭:……欺负人!太欺负人了!
系统:哈哈哈哈,为什么我一点儿也不意外呢:)。
死的人居然是那个微胖少年,少年姓秦名官宝,乃是当朝国舅的二子,更令谭昭惊讶的是,官差排查下来,头号嫌疑人居然是刘姓少年。
“官差大人,会不会弄错了?”谭昭难得多嘴问了一句,引得旁边的杨戬微微一动容。
官差却并不喜欢受人质疑:“什么弄错不弄错,是你会办案还是本官会办案,再说,把你也抓起来,还不赶紧走!”
回到岸边,谭昭与杨二郎分别,他有些担心刘姓少年,以少年的心性,应是做不出杀人逃逸这种事情的。
而另一边,杨戬带着哮天犬腾云驾雾到刘家,刘沉香显然并不在家。
“他倒是很会闯祸。”
杨戬说完,带着黑狗消在原地。
与此同时,谭昭已经回到竹舍,而竹舍门口,坐了两只小可怜。
一只叫做刘沉香,另一只是个穿粉衣的美少女。
谭昭立刻扭头就走,没带半分迟疑的。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一日手札:不是电视剧版,电视剧不能写的。这个故事应该是各种传说故事的杂糅崩坏版,放心,你舅舅还是你舅舅→_→!【捂着良心发出了声音】
PS:最近**的评论又开始狂抽了,刷不出来是正常现象【笑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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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人间春色早(四)
谭昭为什么扭头就走?
那是因为他在黑暗之中, 一眼就看到了纠缠在粉衣少女身后微胖少年的鬼魂, 更准确一点, 死在画舫上的秦家二公子秦官宝。
来这个世界也有两个多月了, 谭昭自然见过不少鬼魂, 不过这里的地府秩序森严,人死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便是冤死的也必须立刻去地府报道。
什么特殊情况?要么就是一死即为厉鬼, 一般鬼差对付不了的, 要么死的地方特殊,鬼差一时半会儿进不去,这秦官宝显然两者都不符合。
用他可怜的度假世界想想, 谭昭就感觉到了巨大的麻烦。
溜了溜了,惹不起惹不起。
不过他走得再快, 刘少年还是发现了他, 脆生生一声陆大哥,谭昭想走也走不了了。
系统:呵呵, 腿长在你身上, 他能打得过你?
[话不是这么说的。]
“陆大哥,沉香求你一桩事。”这刘少年据说动不动, 就直接跪了下来。
谭昭心里一动, 往旁边跨了一步:“沉香, 今日我在湖上。”
所以,该知道的,他都知道了。
谁知道刘沉香却摇了摇头, 如此道:“陆大哥,我不悔,虽说杀他是因为措手不及的意外,但姓秦的本就不是好人,他欺压民女,若不是我今日到的及时,这位姑娘就遭了他的毒手了。”
不过,谭昭的耳朵里,听到的却是二重奏,只听得另一个颇为嚣张的声音嘲讽着:“蠢!太蠢,明明是小爷遭了这毒妇的毒手好不好!”
“小爷什么身份,哪是那等急色之人!要不是这小妞主动投怀送抱,就这姿色小爷会在意?啊呸!你刘沉香那点儿力气,能一把将小爷推死,也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给你吃口饭你还喘上了不是!”
谭昭:“……”
“陆大哥,此事乃我刘沉香一人所为,与这姑娘无关,这是我所有的银钱了,恳请陆大哥好生安顿这位姑娘。”
说吧,刘沉香站起来,提步就走,这粉衣姑娘哭着喊恩公,那个情真意切,却被刘少年一声喝住,只扑簌簌地流着眼泪。
谭昭看着地上的那一把碎银角,神色莫名:“那你呢?要去自首?”
刘沉香也不过十六的少年,骤然错手杀人,心里负担非常重,此刻眼角泪水一闪而过,狠了狠心,直往远去逃去。
“你可知,如今确州城中贴满了你的画像,而你这一走,你的家人会遭受什么?”谭昭不知打那摸出了一柄折扇,轻轻打开,扇着轻柔的风,“还有,我几时答应你要帮这姑娘了?”
刘沉香终于转过身来了,神色非常复杂,有心痛,也有不甘。
他从未想过杀人,也不想因秦官宝这样的人赔上一生,他娘亲还未寻到,他不甘心。
“我老早就同你说过,我是这条街上收保护费的地痞流氓,你确定要将一水灵灵的小姑娘交到我的手上?”谭昭好整以暇道。
一时间,刘沉香竟不知道该怎么办。
粉衣少女闻言,也害怕地往后退了两步,双手作警戒状,显然是心中害怕了。
“切,这贱女人的演技可真好,哥们儿你也是不怕死,小爷就等着你和刘沉香来作伴了。”秦家二公子显然非常不甘寂寞,就是死了,还忍不住发表自己的看法。
“恩公,你带奴家一起走吧,奴家不会拖累你的……”两行清泪,那是说流就流,没半点儿含糊的。
刘沉香果然动摇了。
就这会儿功夫,谭昭已经拉了把椅子坐门口,一副大爷模样地摇着折扇:“考虑得怎么样了?少年,别把人想得太好,否则吃亏的可是自己。”
一语双关,谭昭看了一眼垂泪的粉衣少女,如是说着。
这话惹得旁边的鬼魂秦官宝止不住称叹,一边讽刺这个,一边又讽刺那个,忙得可真是不行。
“陆大哥,我懂了。”
说罢,他就折返示意粉衣少女跟上,又将地上的碎银角捡起来,准备趁着夜色出城去,却是未料他刚一站起来,一柄折扇就擦着他的耳鬓迅速飞过,直冲他身后的少女而去。
“不——”
他心里不怕,想要替人挡下已是来不及了。
这折扇去势急得不行,若是角度刁钻点,便是割下人的头颅都未尝不可。刘沉香不怀疑,粉衣少女……也不怀疑。
要凹人设还是要命?傻子都知道选后一种。
“卧槽卧槽卧槽!这位大哥你什么情况啊?”秦官宝从粉衣少女身后跳起来,一副幸好躲过,好险好险的后怕模样。
更惊讶的,还有刘沉香。
折扇没打到人,又回了个圈落到谭昭手中,啪地一下展开折扇,没有半点儿伤痕,随后便半点儿不带愧疚道:“哎呀哎呀,真不好意思,这手上没力气,脱手了脱手了,担待担待。”
粉衣少女的脸色臭得可以,不过她也不再掩饰了。
要早知道一地痞流氓的眼睛这么厉,她就不会凭着性子觉得这少年有些意思,跟着来演戏了。这下可好,居然踢到铁板了。
“你……”刘沉香已经惊得说出来了,手里的碎银子落了一地。
“你什么你,我有求着你救我吗?”粉衣少女娇媚道,声音却凉薄得紧,“是你杀了人,又不是我。”
“卧槽小爷我忍不了了!”秦官宝气得鬼气大增,一把扑上粉衣少女,但人鬼殊途,如果不是强横的厉鬼,对人是造不成什么大伤害的。
秦官宝扑了个空,气得愈发龇牙咧嘴了。
“好了,不陪你玩了,既然你这位陆大哥不想收留奴家,奴家这便走了。”说罢,便挥了挥手,那叫一个轻飘飘啊。
刘沉香一颗少男心,碎得比地上的碎银子还要碎了。
谭昭仍坐在椅子上没动,那边秦官宝的鬼魂已经喊着两人去追,他也依旧摇着折扇,不动如山。
秦官宝急得跺了跺脚,微胖的鬼魂自己追了过去。
“陆大哥,呜呜,怎么会……这样?”刘少年这下真的慌了,如果是见义勇为,他还能安慰自己,但现在……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粉衣少女,究竟是什么人?
谭昭收了折扇,改为抚摸怀里小祖宗毛茸茸的头,语气倒是蛮平淡的:“少年人,挺冲动啊,说实话,你陆大哥我也是头一遭见到这般惨烈的英雄救美,你说,现在该怎么办?”
粉衣少女没掩饰她的不怀好意,但……秦官宝已经死了,刘沉香抬起自己的手掌,眼睛瞪得巨大,是被他杀的。
强烈的负罪感立刻涌上心头,迅速击溃着支撑着他的力量。
谭昭叹了一声,又觉得自己可能多管闲事了,这少年运道不差,身上的气息纯净,有上天福泽,便是一时受了蒙冤,也会真相大白。
只是这事儿撞都撞上了,让他视而不见,好歹也是收了保护费的。
远处,粉衣少女和微胖鬼魂的身影越来越清晰。
谭昭终于站了起来,折扇也丢到椅子上,只抱着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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