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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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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息压迫感。方征看见一只玉石般的手从长袍中伸出,五根如同指骨的白玉爪上握着一个小瓶子,刚才弃君就是从那小瓶子里掏了两颗黑石头丢到方征腿上的。

    “调虎离山——”方征咬牙切齿,剧烈喘息。他提不起力气。低头看见刚才弃君往自己腿上丢的小黑石。方征刚要把它们挥开,那黑石已经融在他腿上。方征立刻感觉到深入骨髓的剧痛,他忍不住负痛出声,觉得两条腿似乎火烧起来了。

    弃君一手举着那小瓶子,另一只手伸下来靠近方征。方征咬紧下唇止痛,指甲刚伸出小毒片往弃君身上划去。弃君毫不在意地任他指甲毒片划到了自己手上,淡白上出现一道浅痕,随即弃君袍子一揩,又恢复了光泽干净。方征一怔,尽管之前也想过,但真的感触到是坚硬的皮肤后,他还是震惊不已。

    这玉石身体,想来也是刀枪不入、百毒不侵的了。方征刚才是聚攒剩余的力气,此刻已经没有余力忍痛了。感到双.腿逐渐失去知觉,疼得坐不稳往后倒去。他仰头怒视弃君,心中飞快转念:刚才骨哨声音很远,他便以为弃君即便赶过来也要费点时间。华族子民安危那边迫在眉睫,他才优先保护他们避险。然而只是短短几分钟,弃君居然出现在左近,是身体的轻盈,加上些别的什么法子,就算没有金鸾,也能转移得很快吗?

    方征立刻看到了答案,弃君背后,有一架形状和奇肱族飞车略相似的“飞车”,亦是荆条编织成一圈四面栏和杂七杂八的升杆装置,直接套在一只赤鸾背上。那赤鸾不知是活物还是标本,虽然有头颅和羽翼,还在扇翅膀,却没有脚爪,眼睛也不会转动。这也是弃君制造出的生物机械吗?奇肱族起码是用活鸟来拉车,弃君这就不好说了。

    “原来‘绝地通天’也不过如此。”弃君端详着方征满头大汗的模样,“副作用很严重。正好值得细细研究。”方征无法忽视下半身双腿疼痛入骨,刚才给自己腿上丢的那种黑石头是什么毒.药??他要废了自己双腿吗?他开口都困难,意识逐渐沉入黑暗,在昏迷前他听到弃君森冷的声线:“我不喜欢人有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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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征在白雾里仓促中断,声音瞬间消失。正在这边对付金鸾的子锋眼中一丝冷意闪过,他焦急道:“征哥哥?”

    有可能方征只是太累?歇在那边了?子锋心中升起一股焦虑烦躁,莫名的不安之感。

    也正在这时,遥远的地方,又响起了骨哨声。金鸾收到讯号,翅膀打了两个旋,随即朝着远离青龙岭方向飞去,不再毁坏房屋。子锋起初眼中划过一丝迷惑,随即血冲头顶——这边是诱招!金鸾只是在拖延时间,把他们都绊住!骨哨声音依然分辨不出方位,但现在金鸾撤走,肯定是另一边的战略目标已经实现了——杀戮华族子民只是幌子,或者从弃君给方征透露要大量杀人开始就在布局,掩盖他真正的意图。

    那么,弃君真正的目标,其实是征哥哥?子锋只觉得像是被一只巨手攥住了心脏,差点两眼一黑。他感到心脏上那个空洞的地方猛地像被撕了个口子,汹涌的杀意和破坏欲席卷全身。

    子锋双眼赤红,紧追金鸾而去。

    金鸾飞得极快,子锋紧追不舍。不一会儿子锋便远远看见金鸾和空中一架赤鸾背的“飞车”会和。飞车上是弃君远远随风飘展的黑袍子,而在旁被他掳困的果然是方征!方征已经昏迷了,他似被绑在藤栏边。

    子锋眼力能看见五百步外情景,目呲欲裂。他撕心裂肺大声喊:“征哥哥!征哥哥!”方征还是没醒过来,也不知弃君给他下了什么毒.药。

    飞车背上弃君远远看见子锋,若有所思,叹了口气。弃君招呼过金鸾,玉石手爪握住了它的脖颈,它的翅翼无力垂扇着。弃君从怀里塞了一把玉粒进它喉咙。金鸾本来有气无力扇动的羽翼忽然亢奋地振动起来。它立刻调转过头,朝子锋这方向挡过来,又开始喷出“劫风”,与子锋战斗。

    子锋想赶紧打发了金鸾,但它刚才补充续航,攻势凶猛了不少。但子锋也不是吃素的,此刻更是被激发出狂暴凶性。他这眼水赤红的仇恨模样,落在弃君眼中,似乎很受用顺眼。

    “好强的龙息。”弃君远远高声道,“连子锋,很好,就这样,把它们全释放出来。”

    “我——才不上你的当!”子锋咬牙切齿保持着理智,他心急如焚,却牢牢记着方征费劲心思的教诲,他绝不会丧失人类的理智。也不会受弃君蛊惑。他是人,他不是野兽。

    弃君把方征捞起来,他依然没能醒过来。弃君摆弄着方征毫无生气,仿如软面条似搭在木栏上的两条腿,“连子锋,你看。他的双.腿已经断啦。他再也走不了路啦。”

    子锋一震,脸色霎然惨白,全无血色,怒道:“不会的!”两行鲜血却从他的眼里流下。子锋按住几乎要爆炸的心脏,挥翅躲避劫风,目呲欲裂,忽然爆发出一声悲啸,就像是把他所有的委屈、怒气和不甘都呕出实体——“征哥哥!你把征哥哥还给我!”

    “还给你?你照顾废人一辈子?你真是他的好徒弟啊。”弃君神经质地大笑起来。

    子锋怒吼道:“是啊!师父当初就是那样照顾你的!你个老疯子!但我和师父不一样。师父只是可怜你!你一辈子都得不到师父那种爱!征哥哥是我最爱的人!他变成什么样子我都永远爱他!”

    弃君变了脸色,咬牙切齿气得发抖,他往方征嘴里塞了一大颗吊命的药,登时掏出一把光滑如玉的刀刃,猛然朝着方征双腿斩落,竟然把方征两腿砍断了。它们皮肉分离毫无生气地蜷缩在栏杆一侧。方征在昏迷中痛呼一声,仍是醒不过来。

    子锋向弃君的那飞车冲去,但是中途被金鸾又挡住了。目睹方征在眼前遭遇如此痛苦的伤害,子锋眼前发黑,耳中嗡嗡作响,远古血脉中的躁动引诱——“吃了它,你是龙啊,你是它的天敌,你可以吃了它!”

    子锋此刻力量与金鸾势均力敌,若是完全释放出龙兽的力量,或能打败金鸾。意愿也越来越强烈,子锋双眼一直流淌着通红的血。他的心快要疼得裂开了。忽然间他那只融过白鸾翅膀的羽翼根部,扭曲着暴涨出一只布满黑色鳞片的长爪,就像是他体内汹涌杀欲和兽性终于找到一个不太牢固,后天修补过的豁口挤压而出,见风化而为龙爪。爪尖勾住金鸾脖颈,一把捏紧。

    金鸾巨大的身躯颤抖着,羽翼胡乱拍击着。它喉咙涌出大量鲜血,混合着许多雪白玉粒。子锋闻到它的血味,眼神愈发狰狞凶腥。

    弃君意外道:“有意思,这也不错……不过这样一来,确实有些棘手。罢了,下次。连子锋,我希望下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只龙。我会把方征泡在罐子里,等着你来救他。”弃君见金鸾失去占上风的可能,子锋的龙息几乎要撕裂它。便也不再流连,驱使赤鸾赶紧飞远。

    子锋紧紧捏住金鸾喉咙,它身体里也不知吞了多少玉粒,就像开个玉石铺子般呕得满湖都是。有人在湖底挖到了许多玉珠,也是后话了。子锋那只龙爪和青翼并挤在他左肩上,形态看起来可怖却又有诡异的瑰丽之感,仿佛是个不存在世上,非人非怪的异类。他几乎把金鸾捏到咽气,却还是无法排遣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他对准金鸾心脏外的皮肉,用牙齿撕咬下去,大量鲜血浇入他的咽喉中。他悉数吞咽,把心脏附近血肉直接生咽而下。

    子锋的脊背发烫,肩胛骨对展紧绷,皮肤一寸寸裂开,忽然从右边背后肩骨上方,伸出一片似金羽色泽的翅膀。它初看是金鸾的翅翼形状,然而它的细膜和半透明的经络走向,却似当初小冰小火长出的六对流苏龙翼的花纹——这是龙血与金鸾混生后带着两种特征的一片金翼,它和左边的青翼位置不完全对称。青翼是长在肩部胳膊根处。金翅却自脊背右肩胛上方长出。青翼的鸟羽是替代前肢。但龙翼却是长在背脊上的。现在子锋身上竟有两种翅翼。

    子锋从齿间,往外衔出了一根细长暗红色的长筋,吊在他滴血的牙齿上,嚼不烂——子锋觉得他自己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清醒决然。

    弃君,我变不变成龙,不由你说了算。就算我现在这样子,盼望我失去理智大开杀戒,怕是要失望了。我还是记得清清楚楚,该做什么。子锋眼中充斥着冷冽又坚定的光芒。

    子锋漠然松手,金鸾直坠入湖,心脏破开大洞,如一轮陨落的巨日,湫红了湖面。子锋从齿间勾下那条暗红色的筋络,这是金鸾的心筋。他扇着两只配合得还不算熟练的翅翼,转悠找了一会儿,捡回来那根扶桑箭矢。师父沉寂几十年的射日弓,终于有了合适的筋络。子锋的龙爪还不是很熟练,他捏着弓架的一端,把仍然带着血味的金鸾心脏筋络绑在了一直换弦的射日弓上。

    然后,他的目光冷冷挑起,往弃君已经消失了踪迹的方向,投去刻骨寒意的一瞥。

    征哥每次吃苦就是进阶的机缘!不要怕!我真的是亲妈!他会好的,而且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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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族子民不是第一次面对家园房屋被损毁的局面。迟迟没等到方征传音讯。他们也不知危险是否解除。斥探在外面小心搜集情报。整个青龙岭上空已经看不到那只可怖的巨鸟,只余劫后的废墟土石。

    四下仰脖子张望情况的斥探,忽然看到“神使”向这边飞过来。神使模样又变了,他们震惊地看着。本来神使有半边青翼翅膀已经很不寻常,此刻他背上居然又长了了一只金色翅膀,之前残缺左臂的地方,从青翼根部挤出来一只长着黑鳞的长爪。神使这模样,两只不同颜色的翅膀,两只不同的手,像是神话里奇形怪状的异类生物。平时以这些斥探的眼力,不太看得清他背负的扶桑弓,但如今他们也能看见,那弓弦正发出一种缭绕着血气的暗红流光。

    神使脸上遍布寒光。那只龙爪勾住一根长绳,绳子另一头下方吊着那只可怖金色大鸟尸体,血流得满地都是。

    神使见到人,远远把那只金色大鸟尸体掷在空地上,高声吩咐他们,“告诉玄思老东西,把这鸟细细剖了。东西给我留好。”

    斥探连忙应了,战战兢兢询问:“神使,方族长呢?”他们本来对子锋又敬又怕,如今他变成这个样子也不敢多问,更兼神使情绪似乎不好。但无论如何也得硬头皮问族长情况,他们才能下一步找人去汇报。

    神使心情似乎更恶劣了,咬牙切齿道:“我会把他带回来的!”

    斥探惊怖道:“神族长出事了?”

    子锋神色狰狞,勉强压抑着心口的暴戾,若不是金鸾调虎离山,若不是征哥哥要保护这些人……子锋知道白雾的传讯本领消耗严重起来会让方征昏过去。否则以征哥哥的身手又怎么会轻易给弃君抓了去毫无反抗之力?他的双.腿还被……

    子锋当初就抱怨过方征一天到晚操劳政务,休息不好,他私心多想让方征卸下担子。但方征一直要负责任。子锋只能竭尽所能帮他。如今方征为此被抓还遭受那样的伤害……子锋更恨自己为什么不守在他身边,发脾气已经无济于事,但唯有发泄出来才好受些。

    “他就是为了救你们!如果他最后有什么意外——”子锋怒气冲天,脸色狰狞,“我会让所有人给他陪葬!”

    如果方征知道,一定会纠正他这种幼稚的迁怒心情,还会教导他既然担任神使,不得在普通人面前流露情绪化悲喜。这些人比子锋弱小得多,几句重话就会吓得魂不附体。但现在子锋不想在乎了。方征不在这里,那些为了方征装出来的面具破碎。子锋如今也没有欺凌弱小的兴趣,他不屑于此。但他认真觉得方征被抓,凭什么这些人却平安活下来了。征哥哥若有三长两短,这些人一个也别好过。他用言语恐吓已经是最轻的惩罚。

    其实,虽然态度恶劣,但现在子锋实际的行动是先给华族子民交代几句后,再去寻方征。这已经是一种质的进步。

    果然斥探被骇得跪在地上,哆嗦道:“神使大人,您一定要救他回来啊。”他战战兢兢看着那巨鸟尸体,“那我可以通知他们出来了?”

    “不用你说!我肯定会救征哥哥回来——”子锋指着地上那些废墟,“这些地方你们要建好。征哥哥到时候是要养伤的,要是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再劳他心血,谁偷懒没出够力,我会让他死得很惨!”

    “是!是!”斥探哆嗦应了。子锋没有更多交代,扇着翅膀往远处飞走。不提斥探把神使的命令传达下去,劫后余生的族中子民又陷入惶惶中,盼望方征平安归来。这回心情比前几次更沉重——以前最坏的情况是方征回不来,他们打起精神还是勉强能过生活。但这一次神使发下那样的威胁,要是方族长没回来,他们没一个逃得掉。神使要杀起他们来就像砍瓜切菜似的。他们又重新找出了各部族祭拜的祖先或神祇——保佑方族长,同时也是在保佑自己。

    在重建屋舍工作上,华族子民更不敢有丝毫松懈,生怕几天方征就回来,他们还没建造完。神使会扒了他们的皮。长老们更是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去解剖研究那只金鸾,战战兢兢琢磨它满肚子玉珠都是怎么回事,只怕到时候神使来问,他们拿不出说法。

    子锋一开始重新回到那大海眼边,两只朱鸾、两只赤鸾和被打败的青鸾和白鸾还蔫蔫地缩在原地。刚才子锋直接把金鸾心脏咬开吃了,巨大金鸟的陨落它们全看在眼里。再次面对子锋时,它们整个鸟都不好了,子锋身上新长的东西——天敌龙兽的爪子,混合了金鸾翅羽的龙翼,都在明确昭示着发生过什么。

    “去找征哥哥。”子锋言简意赅吩咐,六只鸾鸟忙不迭四下分散去追踪同族踪迹,一个个飞得极快。弃君与四脉鸾鸟都有关联,统共就那点鸟数,只要找到一只,就可以顺藤摸瓜牵出来。子锋低头望着湫染成红色的海眼湖水,水中摇曳的花朵已经被染红。在那鲜红透明的倒影中他看到了自己一手一爪,一青翼一金翅的新模样,牙齿边还滴着血。

    子锋脑海中不断回想着弃君当时在飞车上如何斩断方征双腿的动作,他拳眼捏得咯咯作响,那只龙爪愤然捏在旁边一颗杉树干上,不断搓动,竟然把那大树直接捏断了。不够,远不够,他要把弃君挫骨扬灰、抽筋扒皮、砍成无数小块。敢动征哥哥,他付出再多的代价也不够。

    子锋深深调整呼吸,释放出龙息,去寻弃君带走方征的气息。

    --

    方征陷入了一个梦。人在做梦时是不会觉得在做梦,许多事也都会忘记。

    方征在骑自行车,大轮子,前方还架着个菜篮兜的那种。他骑着自行车行在四合院小平房笔直却岔道极多的巷中。那些巷道都很窄,两边的褚墙与红门间传来油烟饭香。方征边骑自行车边吹着口哨,菜篮子里放着两本铅字薄皮大书,面上那本封面上写着“国文”,下面那本则是“算数”。两本书的旁边还有个深蓝布的沙包。

    他觉得双.腿轻飘飘的,轮子登得飞快,周围景象却走得很慢。

    这时方征感觉到从背后有一双手抱在自己的腰间,一颗毛茸茸的脑袋贴在自己肩上。方征不由道:“小锋!你太重了,我都带不动了。”

    背后自行车后座上的少年杏核似的黑黝黝大眼睛眨在他脸颊边,一头清爽短发扎得他脖颈发痒,环在方征腰间的手臂瘦长漂亮,拉满纤长的肌肉,“征哥哥,我不是重,我这叫结实!换我来带你呀。”

    “算了算了,我怕你这一路骑下来,又撞出几十家的毛病,那些猫儿狗儿鸡儿鸭儿的,还有那些屋檐下的老头老太太够你喝多少壶的。”

    提到“喝多少壶”,子锋明显兴致高昂,小声凑耳对方征道,“征哥哥,那个洋牌子的红彤彤的酒真的好喝,今晚我们再尝一口好不好——”

    “还下次?我告诉你,爸他知道的,他就是不好数落你罢了。谁叫我们都不是他亲生的。”

    子锋小声道:“你也不是我亲哥,照样骂我不留面子。”

    “那是你这小子欠骂。”方征话虽如此,嘴角却掩藏不住淡淡笑意。

    “征哥哥,你是觉得打不过我了,才改成骂我的吧。以前你都上手打。”子锋说着还把环在他腰间的手收紧了一点。

    方征佯怒道:“臭小子,谁说我打不过你,待会儿是不是要重温一下?”

    “哎征哥哥,说好的高考要复习到12点,你有力气就打我呀。”子锋嬉皮笑脸依然蹭在他背上。方征的自行车歪歪扭扭在小巷子的鸡笼、鞋袜、伞堆间穿过。间或有院中的鸡犬声、屋檐下的画眉八哥、泼水劈柴起灶声,象棋落子之声,槐树上蝉鸣之声……

    方征手柄松开,从自行车上下来,坐进了一辆公交车后座上。这公交车座椅很高,他双.腿悬在半空中,轻飘飘不着力。方征身边有个少年倒在他肩头,睁着大大的眼睛望着他的侧脸,“征哥哥,你去上大学了我怎么办嘛。我每天都见不到你了,怎么办嘛。”那声音充满了委屈。

    方征又好笑又好气,“我就在北京上学。中午还能和爸一起吃学校食堂,周末就回家。学校离咱家不到三公里,你要天天来见我也可以啊。”

    子锋道:“可你要住学校里。和其他人住在一个屋。”

    “就许我跟你住一个屋啊。”方征点了点他的额头,心里有个声音似乎在提醒他不太对,然而他已经自然而然道,“等以后你娶了媳妇,难道还跟我一个屋啊。”

    “不啊。”子锋也很自然看着方征,断然道,“征哥哥不就是我的媳妇吗?”

    公交车周围的人听到这话,都隐在了黑暗中。方征坐着的地方变成了一张床。他的双.腿瘫在床沿,依然毫无知觉。他仰头看着子锋,子锋已经俯身按在他身上,方征模糊觉得这姿势似乎很熟悉,却还是有些不解,“我是你的媳妇吗?”

    “是啊。征哥哥,等以后我考完大学,就去和你住一个屋。”子锋伏下身轻轻在方征耳畔一吻,又轻轻抬起他的一条腿,“我要学医,把你的腿治好。”

    “我的腿怎么了?”方征不太明白,“我刚才骑自行车挺好的。”

    然而子锋俯下身趴在他身上哭起来,眼泪大滴大滴涌出,哭花了英俊的脸蛋。子锋一边哭,他身上的装束就在变化。方征先是看到子锋短发变长变乱,身上的白布衫也变成了黑色的披肩,他的手臂上出现了一圈一圈地骨刺铠甲,一件纯黑的大披风把他们两人均罩住。子锋背上的兵器接连出现,百仞枝、扶桑弓,还有一只巨大的青翼。方征逐渐在子锋眼中找到了那种他熟悉的、悲伤中带着点疯狂,野性难驯的光泽。

    方征依稀觉得这似乎才是子锋真正的模样,他不由得想伸出手,又迟疑着缩回来了。“小锋,你好漂亮,可你好危险。我有点怕你。”

    子锋似乎高兴又伤心:“征哥哥,你要是离开我,我会把你吃掉的。你要是死了,我也会把你的尸体吃掉。你现在双.腿走不了路。你去哪里,我都抱着你。”子锋居然伸出了一只龙爪子。下半身也变成了一条庞大黑鳞龙尾,把自己卷了起来。尾部约有树粗,方征就跟陷在个窄口井沿中,只能伸出两只手攀着他。

    方征总觉得哪里不对,他看到子锋哭得脸更花了,方征伸手去揩他的眼泪,却发现自己的手变成了雪白的骨架。盘龙攀抱住的是一具白骨。方征感觉心空空的,有点想哭,但低下头发现心脏也没了。理论上眼睛也应该是没有的。但他仍然能看清周围的景象,这里有许多巨大的深海扁骨鱼,蛇套岩层绿石层,盘龙身体的庞大躯干蜷缩在一大堆铜器和玉石上。想必是龙巢的一隅。

    别哭,小锋,方征低声劝道,原来你没把我吃掉。可是抱着具骨头也不是个事。这样,我们打个商量,你好好睡吧,睡五千年,如果等你醒来的时候,我的骨灰还没吹散,你就把我送到地上去……说起来,这碧绿蛇套岩层里有好多的玉石……好漂亮……这是岫玉吧?碧绿色,跟玛瑙似的。是辽宁的岫岩?真巧,我跟那地方特有缘。小锋,我告诉你,当年,我养父就是在辽宁考古的时候捡到我的呢……

    征哥哥出生地的细节,在第100章的时候提过。

    尝试找一下日更节奏,复健,哪天落了也别骂我,毕竟谁也不知道领导哪天又叫加班到九十点,那样就会在第二天中午12点更。习惯五六千字一段节奏,日更起来先只能三千,晚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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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征的鼻尖还嗅着那充满潮湿水汽的蛇套岩石洞窟味道,他的身体已然离开依傍,似在半空悬浮。又过了很久,方征模模糊糊发现自己似飘在水中。他偶尔睁开眼皮,外面有很多星星点点的东西在闪。

    不知道过了多久。不知道白昼黑夜,也不知道饥饿冷热,方征又醒了,这回醒得比较彻底,他一瞬间回忆起来之前的事,登时明白自己受制于弃君的事实。他刚要挣扎喊叫,忽然浑身一僵。

    方征现在动弹不得,似被泡在一坛黏附极强的糊状物中。他能明确感觉到腰部以上的受缚感,都被那玩意粘牢了。只露出他的头和肩膀。然而他的下半身双.腿毫无知觉,只依稀觉得有两个重物坠着,仿佛一团毫无生气蜷缩在罐底的玩意。这种感觉真奇怪,方征勉力提气想从这团黏液中爬起来,他的真气通常都能运转一圈,把力气灌注在四肢上。从前这是很自然的动作。然而此刻他刚一运气,发觉真气不能下行,也运转不回来,提不了力气。

    方征骇然,心底莫名升起惶然——弃君真的把他双.腿砍断了?方征感官一向敏锐,其实不必多推断只需要遵循感觉,都能承认明白这令人绝望的事实。但他并未太过沮丧,他眼睛瞎过,生活相当不方便。此刻他也不知道相比起瞎眼,腿断了会不会更糟。再者,他看过羿君居所中的树皮记载,弃君曾经也断过双.腿,后来靠着偃法和药草又能重新下地走路。这说明有“办法”存在。无论弃君究竟是多大的敌人,只要“方法”客观存在,方征就不会真正绝望,他总能弄到的,不是吗?

    四周闪着微光,和之前方征运回来的石窟中漫天镶嵌当星空的白琭石光芒很像。这里是弃君的另一个秘密基地?狡兔三窟,弃君经营那么多年,多有几个藏身之所太正常不过。

    借着那些白石微光,方征勉强看清,自己泡在一口大缸中,周围也摆着许多浸泡奇形怪状玩意的大罐子。远处有些石形的桌、椅、床,另一侧堆着不少各材质的工具。

    方征想通过白雾往外传讯,但他很快发现也根本发动不了,想来这前置条件也是需要真气在他体内自然游走,不然怎么把他的气力转化为远距离传讯的能力。这双.腿影响的是身体完整性,直接阻断了他整套内功体系的运转。

    方征想起做的梦中模糊景象,无论是在骑自行车、坐在公交后座上,还有梦中托身在现代的子锋,对他所说——“我要治好征哥哥的腿”,恐怕都是他潜意识里知晓身体已不完整的投射。至于那梦中其余的诡异景象,譬如子锋变成一只巨大的黑龙,盘绕着自己的白骨,龙巢岩层里都是岫玉。方征就不知道是何意了。

    现在子锋和华族子民如何了,他们有没有赶走那只巨大破坏力金鸾?若成了,子锋肯定是会来找自己的。弃君是自知强敌将要来袭,去外面布置陷阱守株待兔吗?

    方征大脑还在飞快运转推算,他不知道弃君挟持自己究竟是当筹码,还是要借此逼问自己秘密,或许兼而有之。所谓“绝地通天”能力使弃君忌惮,也狂热想获取。

    弃君重新出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方征睁着眼睛冷冷看他的讥诮表情。弃君全身隐在黑袍中,方征看不见他的脸。

    “算时间是差不多该醒了。”弃君轻笑道,“喜欢这种感觉吗?告诉你一个秘密,腿断的时候,泡在液体里,身体还比较自在。至于我是怎么知道的,你应该不会想听。”

    方征冷哼一声:“你的一个字我都不想听。但你当然不会闭嘴。说吧。”

    弃君又摇头:“你又错了。你若不想听,我不说便罢。我早就习惯不跟人说话了。几十年一个人都没有。”

    方征虽然厌恶弃君,也知道要找他套话捞信息,“那不巧得很。我和你正好相反,一天不跟人说话就难受。偏偏这里只有你这不是人的狗东西。这罐子你放的什么鬼,这样粘住我怎么吃东西。你把我押在这里,可不能让我饿死。不然你怎么去威胁子锋,是不是?”

    弃君可能是听不懂“狗东西”,也可能并不在乎。他冷笑:“方征,你果然是个很现实又很强悍之人,最先关注的就是自己吃喝。腿断了,也不哭不闹。”

    “嘴是用来吃饭的,不是用来哭的。”方征音调平淡,然这背后的意志,绝非常人能及。

    “你现在不需要吃东西。”弃君目光投在那罐子里,“这里面的东西比饭菜可好多了,你就慢慢消受吧。”

    方征思量着,这些黏糊糊东西难道含着什么营养物质?跟弃君当初造出那小婴儿用的材料似的。想必能维持基本生命。方征暗自思忖,怪不得自己腿断连着皮肉,都好几天了,没有腐败也没有坏肿。甚至不觉得很疼痛。

    “你想把我变成什么样呢?”方征冷静澹然地猜测,“又或者想再造个婴儿?”

    “我也不知道你会变成什么样。不过,你果然与普通人很不一样。”弃君的石桌上摆着些小东西,是从方征头上剪的头发、他那片毒指甲冒出来的一小片细边、还有些皮肤组织,方征甚至看到了褐色的一小片。是他腰上椎骨外的那个水滴形的胎记?弃君当他是什么,生物研究材料?

    “方征,我拿着这些东西轮流去建木的冰墙下,你猜你的龙对它们有反应吗?”

    “当然没有。这都是些死东西。”方征皱眉道,“你难不成以为是我身上哪里器官味道吸引它们吗?拜托了,它们可不像你这么变态。”

    方征不小心用了现代词,弃君听不懂什么“拜托了”,总归方征否认了,他立刻不满,“方征,你不懂,这些动物,只要把味道弄好,它们全都能听从吩咐。”他来到方征的罐子旁边仔细端详打量——“还有哪里没取过呢?不太可能在内脏里,又闻不到……难道是五官?”弃君伸手翻了翻方征的眼皮,“有点想把它们抠下来,但万一不是,后面还要用到,就有些浪费。”

    “后面用到?”方征感觉弃君那白斑玉的手指碰在自己眼睑下方的冰凉触感,如一条细瘦的玉棍子,冷冰冰的。“你要拿我眼睛去做什么?”

    “还没想好,既然能看到千里之外的事情。”弃君半似自言自语,“绝地天通的功夫也是这样来的吧。你这对眼睛可要好好保护,是不是?”他误以为方征能千里之外追查和传声,是他五官上面有特异之处。在方征昏迷的时候他已经摆弄过一道,当然毫无所获。他又不能贸然把方征五官剖下来。“你看得到连子锋和外面,就告诉他来这里救你呀?还是说,现在你又没法子弄了?”

    方征哼了一声不作答,不理会他的试探。弃君果然并不是个善于说话之人,也可能几十年都没跟人有效交流,退化得厉害。方征故意不理会之后,弃君就说不下去了。

    弃君嘟囔着细碎字眼,自言自语,他先摆弄着石桌上一堆莫名材料,过了好一会儿。他从旁边石壁上拿下来一副悬挂的骨甲。方征注意到那副骨甲,主体部分是人的胸肋骨制成,打磨成雪白色泽。弃君两手一分,它便向两边打开,宛如一件小披风。弃君把它扣在了自己肩上,下面也能贴住合拢围在他的躯干上。就像套了件骨制的小马甲。

    老实说这在视角上的效果并不太协调。毕竟弃君黑色外袍宽松地罩着,看不见他的躯干。但上面套了个紧贴“马甲”,他身躯轮廓一下子就凹现出来,果然瘦骨嶙峋,甚至让方征怀疑全是白玉骨骼的特制身形。这不就像一具骨头套在另一具骨头上吗?中间还包着一层黑裹袍,要多诡异有多诡异。

    然而令方征更恶寒的还在后面。弃君神色阴晴变化,似在皱眉思量难题,他不自觉地在胸.前那骨制马甲上来回抚摸着。这或是他习惯放松的动作,每次手摸过骨骼,表情就会不自觉放松一分,露出某种半嫌弃半沉溺的细小痴迷之色。方征忍不住叫:“那是谁的骨头做的?你可别告诉是——”晚了,方征看弃君的表情就知道。不出所料。

    弃君露出一抹淡然笑容:“你知道箭神葬在哪里吗?”

    这个方征自然是听子锋说过的,“首铜山,兽骨骸最深处。羿君的兽伴,上一任最强大的狰王叼走的。他寿终正寝的时候,虞夷国君也亲自带着禹强营来送行,兽伏沟伏满了动物。他的尸体上摆满鲜花。最伟大的战士都会和他最强大的兽伴归去。而你这个活该死去几十年的人甚至没有资格出现在那里,他连你还活着都不知道。”

    弃君从一个罐子里掏出了一个暗红的角,漠然道:“葬礼?不参加又有什么关系呢。兽骨骸山最深处,都是些老得快要死掉的家伙。杀起来不费事。”

    方征认出那是狰的角,他曾经见过另一只狰的角,子锋给他的,叫他把手按在角上,狰就会认可。

    方征深深叹了口气,果然如此,弃君进入过兽王骸骨山的最深处,杀掉那只老年狰王,夺取了羿君的尸体。从他尸体上拿下来组织细胞,培育成那个小婴儿。方征以为那就是极限了,没想到他还把羿君骨头拆了,拆出这胸肋骨做成贴身马甲。每次穿的时候,两具骨架叠在一起,是不是就像冥冥中被对方拥在怀中?这扭曲心思真让方征浑身恶寒,死后还不让人家安宁。

    方征回想起上次见面时,弃君还口口声声左一个“他不配”,又一个“再不见他”,实际人家每根骨头他都恨不得穿在身上。可真是个人才。

    “你这不是……”方征忍不住吐槽,找到了一个很奇特的洗脑方向。“在乎得不得了?你要不要认清一下内心,升华一下觉悟,朝着羿君中道崩组未竟的民生大业继续努力一下?”这才是痴情的正确打开方式吧。

    当然弃君是不会被轻易洗脑的,他会用更一套扭曲的逻辑盖过去,“我才不要管别人。小时候,他就是这样搂着我的。哪怕我长大了,腿没好的时候,他也这样搂着我。我变成了骨头,他也变成了骨头。但还和从前一样,我们天生就该这样一直亲密,合该如此。”

    方征当然不会放过每一个无论是物理或是精神上打击敌人的机会,而且弃君话里的“骨头”,让他想进一步确认,弃君黑袍子下的身躯到底是不是完全没有肉.体。

    “你自己给自己造的骨头身躯?用玉石?你们两具骨头,两件死物。算什么?不是人了吧?你说他小时候这样搂着你。你腿断的时候也搂着你。可他并没有跟你真正亲密。哦我忘了,你那骨头身体,也不会造那种多余玩意吧。对了,你从来都没有得到过他,男人之间亲密的事情,可不是这样搂来搂去的。你再也得不到他的那种亲近了。哎,我说这些,你是不是听不懂?羿君娶过妻子吗?用过女奴隶吗?或者有些男奴隶也长得清秀?我不细讲,你可以想一下那画面。”

    弃君斗笠面罩下传来了难听的咯咯磨牙声,也不知若有血肉表情,能气成什么样子。但方征就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弃君心中有一道足以令他疯狂灭世的爱恨交织的伤口,那就用最能把它撕扯扩张的方式捅到极致。于是方征喋喋不休,“箭神嘛,精力又旺盛,血气方刚的,正常生理需求,跟病歪歪的药罐子不一样呢。哪怕他自个不说,多少人愿意自动献身过去成全帮忙?奴隶张开腿很容易,他睡着了都能办事。当然,你不行,你走不动。”

    方征在危险边缘疯狂试探,弃君果然被彻底激怒,他取下了那白色骨质“马甲”。黑袍子随风摆动,整个人冰冷得骇人。他来到方征罐子旁边,捞起袖子。方征如愿以偿看到了一只纯白玉制的长臂,与剔干净血肉的人骨臂别无二致。亲眼看到那么一大片白玉骨,方征心底震惊,还来不及进一步套话,又面临一个新的麻烦。

    弃君指尖深入液体中,握住了方征失去知觉的腿根,逐渐捏紧,再一路往上。方征看不见弃君脸色,他严重怀疑斗笠面罩下,脸上也没血肉,类似头盖骨。那么不看见还好些。如果弃君有表情,想必夹杂着愤怒恼恨,以及为此而升起报复的深恨之色。

    “他的身体,是很硬的。肌肉硬得像木头一样。”弃君的手在那液体深处搅动,“但再怎么硬,人身上总有那么几个地方,软得要命。被触碰了会受伤,然而他不来触碰也是一种受伤。我不需要那种让人患得患失的软弱伤口。方征,你本领很大,可你就止步于一个凡人,因为你还是软的。我亲耳听到连子锋说他是那样爱你。龙骨是世间最坚固的东西,你很喜欢那种滋味么?被穿透的时候,会变得比女人还软?正好,我这里有许多不同材料的东西,没龙骨那么硬,估计满足不了你。但我总要找个能衡量它们的地方。你身上每个器官,都值得弄出点东西。保不齐哪个就用上了。”

    方征咬紧牙关不作声。弃君的手指又在罐中折腾了一会儿。他乐于折磨方征,这不过是开始。其他部位纯粹是琢磨“绝地天通”材料。有小部分投射着他扭曲缺失的心思。冥冥中,弃君想着羿君和子锋的师徒间代际传递,心头更加不是滋味,情绪和手段也愈发恶劣。方征像那些他厌弃的帝君作风:心性强悍、口才过人,总以人格魅力和道理令羿君为之前驱。而方征和子锋之间超越普通的亲密关系,令弃君投射成羿君不选择自己的假想敌——哪怕并不是同一时代,无从见面,也早已时过境迁——方征这种人的存在,会抢走箭神的,于公于私。都是应该狠狠踢碎的绊脚石。

    更有,弃君在投射假想敌嫉妒时,又因为已经完全抛弃这块身体构造,不由自主探索这项他从来没实践的功能。是痛苦还是快乐,是不是被爱人或被敌人对待并无区别。如果不存在感情因素……他情不自禁回想着方征刚才的话,当年他双.腿勉强恢复的时候,如果找机会,在羿君睡着时……是不是会有不同呢?

    “你这样的人,露出这种表情,还真是想不到,我开始觉得有点意思了。”弃君的指尖轻轻搭在方征眼角腾起的一抹红雾上。方征冷冷蔑视的表情意外脆弱。落入敌人手中会受辱,方征不会怪自己。但他仍然咬紧下唇,捎带着半缕自我厌弃。

    ——我从来都是个无耻之人。方征勉强在心中对自己打气,却仍然划过一丝迷惘:可是,小锋,我果然还是不想,被你看见我如今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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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提弃君试过诸般手段要揭破方征身上的秘密,却迟迟没有进展。方征也反过去试图套出各种信息。弃君住在阴暗的地方,却喜欢墙上嵌那些白石头。方征有一次问他:“你让獬豸排那些玉石出来,到底想做什么?”獬豸恢复起来不容易,现在正是转变的关键期。

    “食物不能生着吃,需要把它煮热。”弃君道,“这不是很简单的道理?”

    方征听他居然用这种来比喻那獬豸代谢玉石的关系。不由得想到那些玉可是从獬豸的……地方出来。而他把这比作“食物”。方征多想就恶寒。隐隐抓住了一个讯息:弃君是不吃正常饭菜的,但他会活动,就一定会有能量消耗。那副身体如何补充能量?獬豸“加工”后的玉石是不是就是他的“熟食”?

    如今那洞窟被方征截走了,弃君大费周章抓自己也有道理了。如果不把那獬豸换回来,他就“断粮”?会有那么好的事吗?

    方征于是冷笑道:“不巧的很,你煮东西的獬豸,已经快变回正常动物,没法给你‘做菜做饭’了。你是不是要饿死了?”

    弃君冷哼一声:“你以为我会焦急如焚吗?不会的。我有的是储备,等它们重新落回我手中,我再改造回来便是。你都成这样了。我拿下青龙岭,想来不需要等多久。”

    “它们”,方征暗想,这是知道了青龙岭里也有不止一只獬豸?弃君获取情报的手段又是什么呢?应该并非靠人给他递消息。他那么厌恶人,基本不跟人说话,或许是操控了动物。

    “你几十年没跟人交流,但我觉得你说话还是蛮正常的。”方征没话找话,很多人常年不说话就变成了哑巴。或者自言自语、颠三倒四。弃君虽心理变态。他的语言功能退化倒也不多。方征天天泡在罐子里,波澜不惊,心态还稳得住。但如果他不主动打破单调枯燥的节奏。弃君就会探索一些不太有必要、也令方征很不适的地方。这跟男色女色,甚至跟人类动物都无关,弃君就是这样的人,兼之能报复到方征,乐在其中。方征要在劣势中寻找机会。

    “我虽然讨厌跟人说话,但我说话的机会多得很。世上又不止人能说话。”弃君轻蔑道。过了几天,方征才明白真正的意思。

    第三天,弃君把方征那罐子放在一只巨大蟾蜍背上搬了出去。那蟾蜍足有小象高,大得跳不动,只能在地上慢慢爬。它也已经不是正常的蟾蜍了。弃君刮了它背部的疙瘩,架了一片皮鞍,四肢都用木支架固定过。弃君把方征带出类似沙丘地下的地方。外面是广袤漠地,远处有一圈圈的固定沙丘和许多石漠巨岩。

    正是中夜星空,河汉如练,一片圆月浮在天边。弃君把方征带到一颗硕大枯树根边。巨如车轮的树根半埋在地下,嶙峋虬臂伸向四周。是胡杨树。

    “不死木。”弃君取了树干中某种物质,趁新鲜加进泡方征的罐子里。

    方征知道胡杨,这种生命力顽强的植物,“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一千年。谓之不死木。”方征道,“从这里找长生不老的材料?”

    弃君意外瞥他:“你倒是懂得多。看这种树的时候,不觉得人是那么可悲吗?力量那么小,身体容易受伤,情绪也会坏事。几十年就没了,发生的一切猝不及防,永不再来,再无回转之机。就华胥人稍微出色些,后来还死了个干净。如今这些人族,我连一眼都不想多看。”

    方征道:“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你看到不死木,想到的是人的可悲。我想到的是不屈的意志。人生再短暂,哪怕梦中浑噩只有一线清明,也要抓牢。否则就连树也不如了。”

    弃君讥笑道:“方征,你说得真奇怪。人不如动物、不如植物,不是很正常的事吗?”这观念在上古普遍流行,当年子锋也有严重的“人牲不如兽”的偏见。弃君可谓是这极端观点登峰造极的代表。

    “若真的不如,又怎能存续到现在。花与龙。镇天神木。三代黄金虞朝……”有血腥恐怖之事,也有功业壮举,都是人烙印的浓墨重彩的痕迹。方征边说着,忽听到远处传来一声苍凉沙哑的高呼——

    “轩辕丘啊——轩辕丘啊——”

    方征吓了一跳。回头看弃君:“这是什么地方?”

    弃君不答,取完胡杨枝后,指挥大蛤.蟆又爬到了风圆沙丘的背面。方征看到地上有许多裹着皮的大虫子,肉乎乎的,背上的皮是褐色。大约有菜花蛇长短。它们张开口的呼叫声很像“轩辕丘”。方征记得从前二铜牙也误入过类似的地方,遇到过裹着马皮叫喊着轩辕丘的大虫子。

    “轩辕国的遗地。”弃君道。“这些虫子,都是死人变的。”

    方征惊讶,居然是轩辕国。不过“死人变的”只是古代科学不发达的主观猜测。腐草为萤、烂肉生蛆,多半就是坟地里有这种虫卵,又适合它们生存。就显得如同尸体变化而成。

    《山海经》中提及轩辕国的人都“人首蛇身,能活千年”。传言中华胥是包牺(伏羲)氏和娲皇的母族。而在这个时空中。华胥人和巨大龙兽混合出的半人氏,便是那些“神”的起源。在华胥文明衰亡后,轩辕国神秘崛起。

    弃君蹲下身,裹在马皮的大虫子叫唤不同的声音,仿佛在叽叽喳喳跟弃君说话。

    弃君也飞快应着单音节词,不知是什么意思。手下却并不怜惜。他用刀割取了几只大虫子的脑,挤出汁水,把液体继续往泡方征那罐子里倒去。被取掉脑袋的大虫子也没有立刻死掉,像蜗牛一样慢慢缩回皮下。

    弃君又剥开一些大虫子的脑部,取出细小如沙粒般的白色精华,方征看不清他的动作。弃君塞进了自己怀里。那黑袍下方有蓝幽幽的光闪过。“谁能想到,轩辕氏族的遗骸过了那么久,会长出这些虫子呢。水精不能浪费啊。”

    “水精?”方征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喾氏老人熏罗的失落歌谣中,水精的一部分被娲皇打碎,投入猴子身体中,出现了人类。弃君在收集的,也是这个东西。

    方征有些疑惑,如果伏羲、娲皇等半神,其实是当初华胥氏分出来的族裔,又为什么会有“造人”传说呢?子锋可告诉过他,巅峰时期的华胥文明人口有两百万。

    “当年包牺、娲皇成立轩辕国。”弃君道,“他们已是半神之体,能活千年。但其他人都死了,有一段时间世上只剩他们两个。继承了龙兽的半身,便也像龙兽般无法自然繁育。娲皇就把华胥氏剩余的水精打碎,揉进猴子体内,轩辕国才有了新的人族。”

    弃君冷笑道:“所以,后来的‘人’根本就不是华胥氏的那种‘人’。华胥人长寿、头脑聪明。后来的‘人’远远不如。我取走水精,也只不过在杀一些猴子罢了。”

    方征讶然,疑惑道:“不太对吧?陶唐帝的妻族不就来自华胥后裔,夏渚地牢里还关过一个喾氏老人,红山玉矿那里还有几个小村庄,也是华胥族的后裔吧?而且他们和后来的人族,看上去也并没有什么区别。”

    弃君啧啧叹了几声,“你果然知道得很多。我再告诉你一些秘密吧。世间确实有一些华胥人遗民。那是在訇蚁灾变的时候,华胥人抱着玉石俱焚的心,开了一道薨渊缝隙,有些人逃进去了。没有空气,人在那里面是必死无疑的。当年我在雍界做的事也证实了这一点……但是华胥人有办法,龙骨天锋,他们在里面炸了一些空间存身。外面蚂蚁进不去。他们也出不去。”

    “空气会消耗完的。”方征皱眉。

    “对。华胥人自然也能想到这一点。他们用白琭石封住身体大部分的活动,陷入了深睡,消耗很小,能维持几百年,甚至上千年。”

    方征思忖:“但这样就醒不来了。也没有人去唤醒他们。”

    “是啊,他们在赌。”弃君悠悠道,“就像是把自己塞进船舱里,在漫无边际的大海上沉睡漂流。或许终有一日能靠岸。或许永远漂流下去。有些人赌赢了。流动的薨渊冒出了地下,个别华胥人接触到外界空气,活了过来。不过他们的大脑俨然受到了严重伤害,退化得很厉害,他们回归人族,建了几个小村庄,不成气候。寿命倒是很长,一代代又传下去,慢慢的也有了几个厉害人物,比如帝俊、陶唐、喾氏……他们凭着对祖先的记忆,在红山玉矿附近繁衍。”

    方征心情复杂,那么他身上的花纹,和那些红山遗民身上的纹路,难道是华胥族特有的标志吗?他自己,究竟从何而来?

    方征神情逐渐凝紧,忽然问:“那他们这……漂着……能飘多久?他们该不会还有人在那薨渊里面没靠岸吧?”

    弃君道:“时间真是个神奇玩意。过去、现在、未来……一百年,一千年,五千年,我们永远不能知道。方征,你猜,当年连子锋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方征心一瞬间揪紧,“羿君是在首铜山中捡到他的。”他眼神锐利,“你应该最清楚吧。”羿君是为了追查挚昊殒命的真相,才去到首铜山中。而弃君,正是害死挚昊的真凶。

    弃君笑了笑,“华胥人寿命很长,但生命越长越好。为了追求极致的长生不老,他们选了两个方向去突破,第一个,便是‘花与龙’。在与龙兽的漫长战争中,他们胜利了,龙兽几乎灭亡。他们最后俘获的,是万龙之王,一只巨大的黑龙,比你那两只并封龙要大几十倍……以那黑龙的血骨,华胥做出了一个婴儿,可惜,刚做好,灾难便降临,他们不得不把那个婴儿,塞进了薨渊中漂流。这一漂,就是漫长的数百年。”

    方征悚然震动:“那婴儿难道就是——这些事,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不要那么性急,听我说完。这就有关第二个方向了。”弃君不紧不慢道,“华胥人中有一派认为,光靠寿命漫长的动物也无济于事。龙兽再长寿,几千年也是会衰老龙焚而亡的。但矿物土石却可以亿万年不变。这第二个长寿方向的研究,便是试图以玉石制作替代的身体。他们也成功了一部分,把人封在玉石里沉睡也是这一派的技术成果。根据记载,华胥人也成功制出过玉石手脚义肢。”

    “华胥氏族末代的君王,他叫做帝江。就是后一派坚决的推动者。本来两个方向不矛盾,同时推动,到时候哪边有了长生不老的技术成果,对华胥人都好。但那时华胥的倾国之力,只够彻底支撑一个方向。华胥人‘花与龙’的研究实验,已经持续了近百年。势力更为强大。玉石虽然确实比生物延续度更持久,但代价更大。也有人说,是因为帝江和龙兽有私交,私自达成了和平盟约。才想要废止‘花与龙’的研究传统。无论帝江是想真正变革也好,趁机打压旧势力也罢,是出于想与龙兽共存的和平大义,或是和龙兽一族的私心交情。他推动这第二个玉石长生方向的力度越大,受到的阻力也就越厉害。”

    “‘花与龙’在华胥研究中一脉根深蒂固,帝江最后还是没能改革成功。华胥人和龙兽的战争也没有停止。龙兽几乎被屠戮殆尽,只有一些零星旁系逃脱了几只,远远避世……俘获最后的巨大黑龙王之时,帝江便自废王位,自请成为共融血肉的实验者……没等选出新的王者,华胥就灭族了。但帝江离世前,留下了一副白琭石制成的骨骼。他似有一些记忆附着在上面。很零碎,偶尔能想起来。”

    弃君慢慢捋起袖子。方征失声道,“被你找到了?”

    “我花尽心思弄到的时候,它是残缺的。传言中帝江甚至制出了白琭石的头颅,可惜不知道去哪里了。我费了很多年,才能找到足够匹配的琭石,把它修补得能用。我一点点把它换在自己身上,就差头颅了。”

    方征惊讶道:“头颅?”

    “手脚断了,可以有义肢换,那要脑子坏了呢?我现在只差一个头,就能真正不死不灭了。”弃君终于摘下了斗笠,方征看到了一张老人遍布皱纹的沧桑脸庞。

    “刚才你说的那个以黑龙王制出的婴儿,也在灾变的时候被放进了薨渊中?后来呢?”方征焦急道。

    “你不是差不多猜出来了吗?,没错,他就是二十年前从首铜山薨渊里冒出来的,连子锋。当时我远远看着,白琭石上的记忆告诉了我,就是他,他就是黑龙骨血混作,被华胥人设法制出的小婴儿……他被塞进薨渊,从远古开始,漂泊多年,直到二十年前自深渊中冒出,才开始生长……羿不知道他究竟捡了个多要命的东西,这世间只有我知道。羿很善于反追踪气息,我不敢呆在附近,但我牢牢记着那小婴儿,日后,一定会搅得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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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征震悚不已,想不到子锋竟然有如此骇人的身世真相。但方征并不为难。子锋血脉本来就不同,龙兽也变过,人也杀过,模样也变得和人类有区别。现在所知,不过是那血脉中有只远古万龙之王的骨血罢了。相较起来,婴儿的子锋在黑暗无边的薨渊中漂泊了那么多年,度过了漫长的时光。婴儿沉睡想来也不懂感受。但方征就是莫名升起一股怅然。茫茫苍兮。葛其有极。

    弃君之后又带着方征去采集了一些东西,把新鲜的加入罐里。比如沙漠湖泊中的贝壳;又比如洞穴里的毒蝎尾汁;还比如颜色炫丽的岩层刮下来的粉末。

    “你到底要把我弄成什么?”方征忍不住皱眉问,他越来越感觉不到双.腿了。外面那层皮肉还连着,但骨头已经被斩断。但弃君也没有专门针对他的腿做什么文章。就仿佛单纯是看不惯人有腿,加之方便控制方征行动。罐子里的黏稠液体浸泡着他大半身体,每天都在潜移默化地在皮下置换。方征也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长时间不动,导致他有些感觉越来越迟钝。睡的时间越来越长。他翻来覆去做许多梦。大部分梦都是碎的,有个梦似乎也不是第一次梦到。三代前的两任帝君——陶唐与姚虞,表示了对怪兽不死机制的担忧,不仅担忧它们本身的破坏,也一并担心在人族社会中造成的连锁反应。

    ——“我担心,掌握了力量的人,终有一天会羡慕它们。”

    当真应验了。方征在梦中旁观想道,弃君不就是这样的人极端代表么?

    ——“为了防止,我把种子埋在——”

    方征每次听不清后面的内容,有可能是上古地名他不太熟悉,也可能梦到了这里声音往往小得几如耳语。

    “种子”是什么呢?

    隔几天夜里,弃君都会把方征的罐子搬到外面,放在星空下,像“吸收天地精华”似的。方征有时在睡着的时候,感觉到星光渡在他脸上,他不由自主又想到了五星连珠,更想到了龟甲上第八个看不懂的图案——图案上是个人在打坐,背后连接着星图。

    方征清醒的时候并不算多,大部分清醒的时候,都要应付弃君琢磨不透他身上奥秘,伴随而生的困惑怒意。

    “方征,你那‘绝地天通’本领,怎么就用不出来了。没关系,我会找到的。然后你就是我完美的人偶了。‘千里眼’就是我的了。”

    “想得美。”方征唾弃。“你把我腿砍了,这套功夫完整性被破坏了。你把我腿接好。我真气才流得下去。”方征跟他实话实话。所谓“真气”,弃君自从听方征说了之后就一直琢磨。时而在方征手指或肩上扎玉针,还是没测出有什么“气”能漏出来。

    “照你的说法,‘真气’在你体内是一种类循环的东西。现在被阻隔住。那你就变成上半身循环。”弃君站着说话不腰疼。

    方征都给他气笑了,“我谢谢你了。要是能说变就变,我就不会在这里了。”

    但弃君这话确实给了方征某种启示,若是他能使出功夫,能多一分逃出去的机会。于是方征嘴上跟弃君对着干,却在暗地里试图恢复修炼。他十分小心,一旦觉得不对劲立即停住。他也试探了几次,弃君确实没有发现异常,看来是他那玉针测不出来。

    方征确实稍微有了点感觉,每晚沐浴星光时,方征盘腿打坐,回想龟甲最后一式的星图走势,有一次丹田忽然划过一丝热流,脑海里似一闪而过诸天星野,有那么几瞬间分不清哪边天上星空,哪边是脑中星空。然而稍纵即逝,再没有出现过。方征也突破不了,困扰在瓶颈期中。

    一开始弃君还会用某些手段威胁方征,但方征越来越懒得理他了。左右翻来覆去就那点套路。光脚不怕穿鞋,方征觉得自己心里适应能力当真强大。

    又过了几天,弃君正在石桌上磨药草灰,忽然爬进来一只沙漠蜥,头顶有个会收缩的瘤子。弃君似能通过那瘤子起伏规律读出一些讯息。他露出笑意,转头对方征道:“你那连子锋,确实很有本事。这么快就找来了。很好,我已经等他很久了。就让我看看,他究竟什么时候能到这里来。”

    狂妄的言下之意,想必是外面有许多机关,守株待兔让子锋破解。

    方征这段时间见识了弃君各种手段,确实很为子锋担忧。但他转念又安慰自己,子锋是谁,在绝对力量的镇压下,再是千奇百巧的机关,统统给打烂。

    “龙兽的天敌是訇蚁,可惜訇蚁无法离开建木太远。但它们也给了我启发。”弃君从怀里掏出一只小罐子,里面嘘嘘索索甲壳虫的黑色虫豸玩意。“连子锋刀枪不入,皮肤能反弹普通刀剑。但如果这些虫子从他口鼻进去,内脏总是软的吧。”

    他把罐子搁在地上,瓶口朝外。他先在地上撒了一片细沙。黑亮虫豸依次从那里面爬出。都不约而同避着细沙,往外面忙不迭逃去了,展开一双双黑薄纱般的翅翼,发出嗡嗡声。

    “这是蜮,它们会飞,渴水。在这干燥沙漠中,一旦遇到活物。就会尽力钻进他们湿润的口鼻腹地。当然,这些小东西只是开胃菜。轩辕丘可不是随便进的。还有那东西在外面守着呢。”

    方征内心一紧,装作不理会般闭上眼睛,实则在仔细竭力想要发动白雾,去给子锋提醒。当然依然并未成功。弃君斜眼瞥着方征模样,若有所思,眼中闪动着深邃算计的光芒。

    --

    子锋飞在半空中,前方广漠的沙丘有数百个圆形沙堡,无数风化的沙丘。沙漠里有条半河,眼下是枯水期,水流淌到一泓圆月型的沙湖中。现在已经干涸,有不少小动物,如沙狐狸等正在干燥的河床上吮吸仙人掌根茎。

    子锋身后飞着那几只鸾鸟。两只朱鸾、两只赤鸾,还有两只垂头丧气的青鸾和白鸾。它们又形成了小小的力量秩序,被子锋打败俘获而缔结的“兽盟”,比普通兽盟少了些平等关系,意味着绝对服从。青鸾和白鸾都是主控水雾,在炎热沙漠里蔫蔫的,不敢离子锋太远。

    子锋攥着拳眼,左臂处的黑色大龙爪抓着百仞枝。背上扶桑弓系的金鸾心弦冒着血光暗气。子锋眼神冰寒,皱紧眉头。轩辕丘早已湮灭在荒凉沙丘中,苍茫大漠不辨行藏。古遗迹渺茫难寻。之所以找到这地方,是靠着他的龙息,加之发动这些鸾鸟四下寻踪。最后确定方征的确被带进了大漠腹地。

    只是沙丘经常流动,沙地又干燥荒芜,狂风一吹,遮天蔽日,生物踪迹也被掩盖。弃君的基地又多半在地下深处,接下来就很难寻找了。虽然子锋会飞,也不能贸然乱闯。

    轩辕丘处于比红山更北方,有部分与夏渚接壤。沙漠边陲零散居住的半开化小部落更加闭塞,连自己家门方圆五里外都没出过。更不可能进沙丘指路,那些部落毛民只知道沙里面“有怪物”。

    子锋不忘记带着方征那把重华帝剑。他先是沿着枯水河飞了一段距离。远处黄沙滚滚、似沙下有巨物潜行,发出隆隆声。子锋反而朝那方向飞去。他拉开扶桑弓,第一次试那金鸾心弦,比最韧的老牛筋都能拉得幅度更大、却又更紧,绷起来的弹性冲力无与伦比。子锋深吸一口气,朝着沙下用普通箭矢试探,箭矢去势如虹。在空中发出尖啸,瞬间扎入沙地中。

    狂沙从地面澎湃炸开,冲射上天空数丈之高。绵软流动的沙地下,散发出一股难闻的腥味,有黏稠液体洒落。一大截深色长满触须的土黄色软体湫出来。

    那是一只形如巨蟒的沙虫,已经被射成了两截。半截长着吸盘的身子断在外面。忽然间又陷回了沙地中,整片地开始抖动。更多触手与沙虫软体的触手从地下冒出来,就像是沙漠最下方绽开一朵巨大的海葵。

    “海葵”从沙下冒出一只长达十来丈的长须,须上囊毛多刺,还有长着森然牙齿的口器。这种掠食者的进食器官无疑进化得极为终极,它有成千上百触须,延伸到四面八方汲取能量,就像是生来便要吞噬万物一般。那触须鞭朝着子锋抽过来。子锋挥着百仞枝直迎而上,嘭地击打触须的柔软腹部。

    更多的触须长手挥舞到空中,与鸾鸟也缠斗在一起。子锋连斩几只触手,也射断了几根。然而那些断肢落到沙地上后,竟然又被吸了进去。子锋越战越勇,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冒上地面的几百根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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