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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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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上位置,低低,喃喃诉说,“那个位置空了,另外一个地方也开始变得空荡荡了起来。”

    索菲亚看了一眼天色,又暗沉了几许。

    现在,得快点离开这里才行,她怕自己会忍不住说出一些话来,连嘉澍的语气让人觉得沉重,比那天色还要沉重。

    还没开口——

    “你觉得我和她还会见面吗?”他问她。

    “会的。”回答着。

    小画眉和小法兰西可是这个世界最相配的女孩男孩,男人女人。

    离开那片河畔前,索菲亚问了连嘉澍一个问题,关于方绿乔的问题。

    连嘉澍说他是通过新闻才知道方绿乔开了澄清发布会。

    “目前,我还不具备解雇一个公关部的权限,有时候,想得到一些,就得承受失去另外一些。”连嘉澍还说。

    意思已经很明显了,方绿乔一定是在连氏公关部的鼓动下才有那场澄清会。

    只需要那些人告诉她,在婚礼不见了的新郎是因为看了中餐馆的人质事件后离开现场的,这话足以让一个年轻姑娘肝脑涂地。

    离开时,连嘉澍还站在那片河畔。

    关于林馥蓁——

    “她只是在和我们玩捉迷藏。”“她只是在玩捉迷藏游戏。”两人不约而同。

    非周末,旅游淡季,夜晚天气寒冷,街上行人稀少。

    车子在拐过那个街道时,远远的,连嘉澍看到站在喷泉沿穿红色长裙的女孩。

    红色长裙在夜晚灯光映衬下显得十分抢眼,女孩身姿曼妙。

    放慢车速,吸引连嘉澍的不是女孩曼妙的身姿,而是那件红色长裙,有些影像远远近近,依稀间,有谁也曾经在这样的夜里穿过这样的一件红色长裙在他面前晃来晃去,当天广场上也是空无一人。

    穿着红色长裙的女孩站在喷泉沿上,展开双手做出飞翔动作,每一步都走得摇摇晃晃,眼看下一秒就要跌落进喷泉池里。

    喷泉越来越近,红色长裙女孩越来越越近,放缓车速,放缓车速,女孩背对着他,一头长发又黑又亮。

    再放缓车速,那阵风吹过来,把女孩的长发送往天际,从裙摆底下灌进的风让女孩看起来像要被掀翻到喷泉去。

    二月末的巴黎很冷,没人扶女孩一把。

    又有风吹过,女孩身体摇晃得厉害。

    急急停下车。

    打开车门,广场靠近卢森堡公园,一打开车门,花香扑鼻而来。

    循着花香,一步步走向广场。

    女孩还在喷泉沿行走着,一步又一步,很认真行走着,因为认真更加显得孤独,没人去拉她的手。

    连嘉澍一步一步往喷泉走进,脚步越来越轻,就深怕脚步重了,在喷泉行走的女孩会受到惊吓,一步小心跌落在喷泉池里,也怕……

    脚步一重了,女孩就消失不见了。

    女孩十六七岁的模样。

    林馥蓁十六七岁时也留着和女孩差不多长度的头发,林馥蓁也穿过这样的一件红色长裙,在这样的夜间脚踩在喷泉沿上身体摇摇晃晃走着,一边走着一边在说话,最后:嘉澍,你说……

    那阵风刮过,吹走了林馥蓁的声音。

    “嘉澍,你说……”

    嘉澍,你说……林馥蓁你让嘉澍说什么啊?

    连嘉澍脚步停在距离喷泉沿半步左右距离,伸出手,指尖距离女孩的手一英寸,连嘉澍一步一步跟随在女孩后面。

    这样一来,在女孩掉落到喷泉池前他可以拉住她。

    喷泉是椭圆形的,女孩绕着喷泉走了一圈,他跟在女孩身后也绕了一圈。

    停在原点,女孩抬头仰望星空。

    站停着,连嘉澍跟着女孩仰望星空。

    长长的发在夜风中飞舞,对着星空女孩在喃喃自语着。

    风大,他听不到女孩都在说些什么。

    于是,开口问。

    他的声音似乎惊醒了女孩,女孩回过头来。

    女孩有着一张似曾相识的脸,女孩对于距离他半步左右的人漠不关心,目光直勾勾的,往一处所在。

    顺着女孩的目光,连嘉澍看到——

    十六七岁的连嘉澍站在距离喷泉三米远的草地上。

    站在喷泉沿上地赫然是十六七时的林馥蓁,旧日时光像倒映在河面上的影像,他站在河畔上看着。

    十六七岁时的林馥蓁问十六七岁时的连嘉澍:嘉澍,你说,是我的红色长裙漂亮,还是丽贝卡的红色长裙漂亮。

    如果,当时,站在草坪上的连嘉澍肯走进一点,就可以看到她都冷得上面牙齿在和下面牙打架了。

    这么冷的天,穿得这么薄的裙子。

    缓缓伸手,想去触摸倒影在河面上的那张脸——

    “砰”的一声,喷泉炸出七彩水花,火花四溅,瞬间光阴,像下在夜里的彩虹雨。

    最后一滴彩虹雨消失于水面。

    周遭回归安静。

    穿着红色长裙的林馥蓁和站在草坪上的连嘉澍一起消失不见。

    连嘉澍触了触眼角。

    小画眉,那只是喷泉的水珠。

    等到夜风风干眼角的湿意。

    小画眉,对不起,那时没去拉你的手,也没有告诉你谁的红色长裙漂亮,那是因为我已经记不住丽贝卡穿的那件红色裙子是什么样,即使,我曾经赞美过丽贝卡的红色长裙。

    你看,在某些方面,我的记性总是很不好,据说这是自私的人的通病。

    小画眉,此时此刻,我知道正在流淌着的光阴就叫着想念。

    但是,小画眉,是你先选择放弃的,你都走了,我没理由一直留在原地。

    相信,随着时间流逝,所谓想念会逐步被减少。

    因为,自私的人不具备长情的灵魂。

    小画眉,午夜即将来临。

    在午夜来临的最后一秒——

    小画眉,生日快乐。

    三月初,晚上十一点半左右时间,参加完网友的庆生会南茜走在回去的路上,科恩叔叔说了她必须在十二点之前回去。

    距离后门大约十几步,南茜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

    循着声音方向,南茜看到大仙人掌后的黑影,那个黑影只露出来半个身位,穿黑色衣服。

    想了想,南茜往大仙人掌处移动一步,打开手机,手机屏往那个黑影照去。

    黑影没有闪躲,缓缓拉下外套帽子,一张脸呈现在南茜面前。

    看清楚那张脸,南茜捂住了嘴。

    迷迷糊糊中,连钊诚被数声“爷爷”叫醒,在眼睛没有睁开之前,先在脑子里回想,会叫他“爷爷”的那个十分漂亮的男孩。

    漂亮男孩?穿白色大褂的白人男人总是告诉他认一样东西只需要记住一个特征,确实,这很好使,开灯就是晚上,不开灯就是白天,漂亮男孩是……

    漂亮男孩是嘉澍,嘉澍是谁?

    嘉澍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会叫他“爷爷”的漂亮男孩。

    确认到这个讯息,连钊诚这才睁开眼睛。

    有一个人站在他床前。

    不是嘉澍?

    不是嘉澍,为什么叫他爷爷。

    站在他床前的是一个女孩,一个看起来有些面熟的女孩。

    没等他问女孩是谁。

    “爷爷,我是兰朵拉的外孙女。”

    兰……兰朵拉。

    悠悠然然,连钊诚宛如从一场迷梦中走出来。

    圆舞曲,推开那扇门,眼睛就看到她,别的姑娘都在展现自己的美丽,唯有她就一板一眼坐在那里,穿黑色小礼服,他的朋友说混在一大堆艳丽的裙摆上,她看起来像小寡妇。

    穿黑色小礼服的她叫……

    叫兰朵拉。

    一个眨眼间,沧海桑田。

    戴着土气眼镜的女孩被嘉澍拉在手里。

    “爷爷,她是林馥蓁。”

    兰朵拉有一个叫做林馥蓁的外孙女。

    ☆、人间蒸发

    没任何征兆, 连钊诚睁开眼睛。

    眼睛开始在房间搜寻,最后,目光落在床头柜的抽屉上,好像,昨天晚上他也做出这样的事情,半夜醒来, 眼睛在房间搜寻着, 最后, 盯着床头柜抽屉看。

    依稀间, 连钊诚听到年轻女孩的声音,也是在这样的夜里,年轻女孩哭得很悲伤, 就像这个世界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似的,年轻女孩说她心里难受, 说她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去看她的黛西阿姨。

    最后, 交给他一样东西, 说“爷爷, 把它交给嘉澍。”说“爷爷,记得把它交给嘉澍。”

    女孩哭得太悲伤了,于是, 他答应了她。

    深夜,女孩哭声把连钊诚从睡梦中惊醒,他想到她答应女孩的事情。

    一定是他没有完成女孩交代他的事情,所以, 女孩才会在梦里没完没哭个不停。

    他答应那女孩要把一样东西交给嘉澍的,只是,那样东西他忘了放在哪里了,连钊诚盯着床头柜抽屉想着。

    一会,他才想起他把女孩交给她东西放在抽屉里了。

    打开抽屉,连钊诚看到一本笔记本,笔记本旁边放着一个小盒子。

    笔记本是女孩送给他的,据说他以前向女孩讨要过,小小的盒子是女孩要交给嘉澍的。

    拿出笔记本和小盒子。

    连钊诚打开书房门,在灯光下,小盒子放在一边,翻开笔记本。

    只是,笔记本上的那些字体他已经不认识了,明明,他记得,女孩出现的那天,他读完日记本还掉了几滴眼泪来着。

    现在,一个字也不认识了。

    唉声叹气,目光落在一边的小盒子上。

    那个小盒子……

    小盒子是在梦里哭得很伤心的女孩要让他交给嘉澍的。

    对了,不久前,嘉澍刚从他房间离开。

    他要在这里等嘉澍,然后把小盒子给嘉澍。

    连钊诚手牢牢握住小盒子。

    处理所有事务已是凌晨一点时间,周末时间,恰好在伦敦办公的话连嘉澍都会抽空回一趟埃兹,连钊诚上个月月初从伦敦被转移到埃兹。

    为了方便照顾连钊诚,连嘉澍搬离了圆筒楼个和连钊诚住在同一楼层,他一搬离,圆筒楼就空了,每次里开时他都会特别叮嘱科恩,每天得让佣人清扫圆筒楼的每个房间。

    关上书房门,连嘉澍看到从连钊诚书房透露出来的灯光,医生告诉他,爷爷这几天情绪不是很稳定。

    书房门半打开着,爷爷坐在书桌前打着瞌睡。

    走近,连嘉澍看到书桌上的笔记本,笔记本翻开着,页面上字体娟秀。

    看了几行,连嘉澍就知道这些娟秀的字体来自于谁。

    兰朵拉日记,这也是爷爷朝思暮想的,也许,连钊诚想通过兰朵拉日记去窥探,他在兰朵拉的心里有没有占有一席之地。

    现在,爷爷终于如愿了,至于到底爷爷有没有在兰朵拉心里占据到一定的地位不是他所应该关心的。

    合上日记本,叫了一声爷爷。

    连钊诚缓缓睁开眼睛,眼睛一个劲儿瞅着他。

    “爷爷。”连嘉澍心里叹气。

    想必,爷爷又把他给忘了。

    但这次,他似乎猜错了。

    “嘉澍。”连钊诚声音肯定。

    真不错,拍了拍连钊诚头顶以示嘉奖,爷爷越来越像小孩子了,每次拍他头顶时总是表现出像孩子吃到糖时的高兴劲。

    一个劲儿瞅着他,合成拳头状的手缓缓伸向他,再缓缓展开手指。

    火柴盒大小的盒子躺在连钊诚的手掌心里头。

    “爷……”

    “眼镜妹。”

    眼镜妹?下意识间,连嘉澍直起腰来。

    “眼镜妹……”表情显得很吃力,“眼镜妹……眼镜妹在哭,然后……哭着,哭着说爷爷,给嘉澍。”

    脊梁竖立得笔直笔直。

    “哭着说……记得给嘉澍。”

    直升飞机机翼轰隆隆响着,开始了新一轮无限循环,安静得近乎荒芜的原野被打破。

    问到,爷爷什么时候的事情。

    没得到回应。

    再去看时,爷爷已经睡着了,嘴角上扬着,就好像了却了一桩心事,火柴盒大小的盒子掉落在地上。

    眼镜妹,嘉澍。

    在他的世界里,符合这两样的就只有一个人。

    林馥蓁,不是很酷吗?

    不是和这个世界玩起了捉迷藏游戏吗?

    国际刑警组织在屡次提到那个叫做林馥蓁的中国姑娘都采用了这样一个词汇——人间蒸发。

    无任何入境出境记录,各大银行爱莫能助,车站酒店宾馆商场监控都翻遍了,采用大海捞针法也没用。

    人间蒸发?

    和国际刑警玩人间蒸发可是很了不得的事情。

    慢条斯理,连嘉澍捡起小盒子。

    小盒子采用深色塑料制作,晃了晃,侧耳细听,盒子里有物件跟随着他的手腕晃动咯咯作响着。

    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让林馥蓁哭着让爷爷记住:一定要记得给嘉澍。

    林馥蓁,是你自己选择离开的。

    打开盒子。

    U盘?

    这玩意第一时间让连嘉澍想到类似于写真这样的东西,林馥蓁该不会在里面放了她的性感写真吧?这不能怪他往那个方面想,这已经不是连嘉澍从林馥蓁手上收到这玩意了。

    她从前就和他玩过这个,让人半夜三更送到他手上,在电话里神秘兮兮的,当时他都差点以为林馥蓁拍到什么不起的真相了,类似于总统级别的大人物和情人幽会的证据。

    结果,是她脱衣服的过程,半夜把他看得不得不往洗手间跑,导致于他一夜没睡,其结果是他次日演出状况百出,而她就坐在台下看着他出丑。

    又是U盘?

    笑。

    这次,林馥蓁是想用性感写真唤起他们之间的往日情,性感写真背景留下关于她的一些线索,让他沿着线索找到她,然后扭扭捏捏提出她需要帮助。

    林馥蓁现在日子不好过是光用脚趾头就可以猜出的事情。

    说好听一点兰秀锦被冻结资产限制出境,说难听一点是兰秀锦现在失去人身自由,冲着兰秀锦在国外的人脉,想必一日三餐都是有人“代劳”。

    现在,林馥蓁还是刺伤外交官的重要嫌疑犯。

    日子应该很难过吧,所以呢,她就想到了她的前未婚夫。

    瞬间,直升飞机轰隆隆的声音一消而散。

    他到底要不要看呢?换言之,他到底要不要伸出援手呢,如果林馥蓁表现足够可爱的话……应该会,毕竟林馥蓁身材不错。

    连嘉澍笑开。

    接上U盘,第一时间,大片黑沉沉的海映在三十二寸液晶显示屏上,海滩半月牙形状,不断涌向沙滩上的海浪昭示着海风很大,海风至少在十极以上。

    画面质量差,镜头不时间摇晃着,这应该是一段从监控录像剪辑下来的镜头。

    月牙形状的海滩空无一人,静止的镜头达到将近三分钟时间,这就是林馥蓁想给他看的?

    潮涨,风越来越大,画面晃动也越来越厉害,这让连嘉澍觉得头疼,他办公了将近一百五十分钟。

    但这林馥蓁哭哭啼啼让爷爷记得给他的,只能强打精神。

    监控录像上周遭若干建筑看着有点眼熟,经过辨认,连嘉澍认出这片海滩为摩纳哥皇室私人码头附近。

    逐渐,连嘉澍被远处海岸线一个白点所吸引,那个白点从画面一打开就有了,初看还以为是死鱼尸体,在前四分钟里一直直挺挺躺着。

    第五分钟,它开始动了。

    第八分钟,它甚至于站了起来。

    不,不,已经不是“它”了,该用她/他来形容,分明,那是一个人。

    这样黑沉沉的夜,出现在海岸线的有百分之八十为偷渡客,每年总有那么一些人为了更为美好的生活,仗着有极好的水性不惜以身犯险。

    真傻,也不挑个日子,十极海风,稍一不留神就葬身海底成为鱼群的美食。

    看着那小白点在海滩上跌跌撞撞走着,连嘉澍横抱胳膊,耸肩。

    小白点往着摄像镜头靠近,十极海风让他/她每一步都走得十分艰难,那阵风吹来监控录像在剧烈摇晃着,比监控录像摇晃得更为厉害的是那小白点。

    在风里,那一抹小白点在艰难往着海岸靠近着,靠近,逐渐靠近。

    逐渐地,那抹小白点变得清晰了起来,身影单薄,再往前靠近一点,垂落在胸前处一缕长发露了出来。

    偷渡客为长发的年轻女人。

    长发年轻女人即使走路摇摇晃晃,但有几个特征让连嘉澍觉得眼熟,十分的眼熟,眼熟到足以让他心惊肉跳,背部离开办公桌,身体往前倾斜——

    “咚!”的一声,心上某个方位忽然间似乎被狠踩一脚。

    不会的,不会的,不可能是林馥蓁。

    林馥蓁是谁,林馥蓁是小公主般的人物。

    不,不对,林馥蓁现在不是小公主了,林馥蓁现在比较倒霉。

    也许……

    也许林馥蓁以这样的方式出现,然后把朵拉日记连同U盘送到爷爷的手里。

    眼睛直勾勾看着画面。

    目光往着左上角。

    切——

    左上角显示的监控日期时间让连嘉澍心里大大松下一口气,这是发生在去年十二月的事情。

    去年十二月林馥蓁还是小公主。

    那只是身形有点像林馥蓁的偷渡客而已。

    心头一片坦荡,眉头松开,目光恢复到之前的漫不经心。

    那个单薄身影又靠近了一点点,穿着连帽外套,外套帽子被拉到头上,她自始至终都低着头。

    因为自始至终都低着头,导致于监控画面一直没能捕捉到她的脸。

    终于,她走上了提岸。

    站停在堤岸上,她似乎在想着什么事情。

    当那抹身影站停在堤岸上时,连嘉澍目光又往着监控上角移动,左上角标注的日期看着有些触目惊心。

    触目惊心到什么程度呢?触目惊心到连嘉澍不敢再去多看一样,就怕着多看一眼,心里那忽然间冒出来的想法就会变成现实。

    这世界,没人有任何能力穿越到过去,去阻止一件事情的发生。

    “薇安在巴塞罗那医院食物中毒。”在脑海中隐隐约约,连嘉澍想起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

    木然,目光回到站在堤岸的那抹身影上。

    那抹身影正在缓缓抬头着。

    连嘉澍站直身体,腰是挺直着的,但脚却开始颤抖,这颤抖瞬间蔓延至心灵,一颗心如毛毛虫呈现出了卷缩状态。

    不,不,不要,他不要隐藏在帽子下的那张脸是他脑海中的那张脸。

    千万不能是。

    这世界,没人有任何能力穿越到过去,去抹平曾经留下的伤害。

    曾经,他如是告知她“林馥蓁,我期待过你。”

    曾经,他如是指责她“那一晚,你没来。”

    如果站在堤岸上的那抹身影有着一张和他脑海中的那张脸相互吻合的话。

    那么,他就不可饶恕了,他都不能饶恕自己了,林馥蓁更加不能饶恕他了。

    千万不要,林馥蓁,那个时间点,你正乘坐着摩纳哥皇室的豪华游轮前往西班牙的途中了。

    林馥蓁,你不是一个会干傻事情的人。

    站在堤岸上的人缓缓抬头,外套帽子从她头上掉落下去,那张脸以一种无比清晰的状况映在三十二英寸的液晶屏幕上,清晰得让人绝望。

    绝望到:傻姑娘。

    目光缓缓往着海面,黑乎乎的,没有提供步行的桥梁,也没有计程车可以叫,唯有茫茫海水,海水衔接着陆地,通往嘉澍的那片陆地。

    傻姑娘,十级风啊。

    十极风啊,傻姑娘,你就不怕一个浪头下来,你就会消失不见了吗?你忘了,在这片蔚蓝海岸区流传着,有很多人在美丽的夜里走着走着就消失不见。

    有很多人在美丽的夜里走着走着就消失不见。

    刹那间,十级海风似乎穿过屏幕而来,把他的牙关吹得咯咯作响。

    目光木然追寻着那个小小身影,看着她的脸往上,往着半山腰处的灯火,她的目光落在某一处所在,摄像镜头清清楚楚记录着她脸上的恐惧。

    那么,她在恐惧着什么呢?

    顺着林馥蓁的目光,连嘉澍看到那处区域。

    摩纳哥和法国交界区有一个臭名昭著的区域,这个区域充斥着暴力谋杀,还有……强.奸。

    结结实实,连嘉澍打了一个冷颤。

    那一晚,小画眉没来。

    那一晚,直到午夜临近,小画眉都没来。

    明明,小画眉来了。

    明明,小画眉兑现对小法兰西的承诺来了。

    为什么,到最后都没来?

    “薇安在巴塞罗那医院食物中毒。”他们说。

    第二个冷颤。

    第二个冷颤似乎瞬间打开身体二百零六块骨头的关节,每一个骨节都在磕磕碰碰着,上面关节在磕碰着下面关节。

    在磕磕碰碰中,艰难往着液晶屏幕移动。

    他得去阻止小画眉,他不能让小画眉进入到那个区域。

    他要以匍匐的形式,去拥抱去亲吻她,小画眉,我蠢得厉害。

    小画眉,为我这样的蠢蛋,不值得。

    磕磕碰碰中,连嘉澍来到液晶电视前。

    他的脚太慢了。

    他没能阻止她。

    他眼睁睁看着她钻进铁丝网里,那个身影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这让连嘉澍心里愤怒极了。

    林馥蓁,这世界别人比你更蠢。

    都和你说了连嘉澍是一个蠢蛋。

    连嘉澍的行为不仅蠢,还自私。

    就这样,蠢得无可药救的林馥蓁消失在镜头里,消失在黑夜里,那个臭名昭著的区域看着就像是戴着天使面具的恶魔。

    带着天色面具的恶魔把小画眉骗了进去。

    那一晚,小画眉没出现,直到午夜来临前都没出现。

    连嘉澍瘫坐在地板上。

    夜风撩动窗外的树枝,爷爷在一边安睡,目光落在爷爷的脸上,发呆,发呆着……

    爷爷,这是我二十一年来最害怕的一个时刻。

    爷爷,我一点也不想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一点也不想知道。

    要是,要是那样的话,会要了我的命的。

    爷爷,那是小画眉。

    是小画眉,陪了我十年的小画眉。

    风雨无阻,不见不散。

    依稀间——

    远远的,有溢满哀愁的声线穿过暗暗沉诚的天际;穿过延绵不绝的河流山川;穿过雾气萦绕的玫瑰花园,来到他的耳畔。

    在他耳畔“嘉澍”。

    回过头去。

    那一眼,足以让他成疯成魔。

    三十二寸液晶屏幕记录正在发生的一切足以让连嘉澍心甘情愿,跪倒在魔鬼们的面前,献上自己的灵魂,一一亲吻牠们的脚尖:请允许我成为你们的终身奴隶。

    把灵魂交付到魔鬼们的手上,只为了能换来一次机会,一次坠入十八层地狱的机会。

    坠落到十八层地狱,穿上黑色长袍,长出长长的獠牙,就为了,就为了能穿过时空,回到那个晚上。

    回到那个晚上。

    那个有着十级风的晚上,陪伴她一路前行,和她一起翻越浪花不让她的心承受孤独恐惧,在她躺在沙滩上奄奄一息时,亲吻着她额头说小画眉好样的。

    在她遇到危险受到欺凌时,拥她入怀。

    就那样紧紧的,把她抱在怀里。

    轻抚她鬓角,在她耳畔轻唤小画眉。

    “小画眉,别怕,他们伤害不了你,我在呢,我在你身边,小画眉,不要害怕,很快就会有一个长着长长獠牙的家伙出现,把坏蛋们吓跑。”

    “小画眉,你走了那么远的路,你现在已经很累了,乖,听话,把眼睛闭上,闭上眼睛,接下来的事情交给小法兰西。”

    星光下,他们许下诺言,彼此成为莫逆之交。

    小画眉,你没有辜负,小画眉是信守承诺的好姑娘。

    好姑娘,乖,闭上眼睛。

    衣服被撕裂的声音响起,一声,两声,三声,伴随着男人的喘息声,她抬起眼帘,一双眼眸空荡荡的,毫无聚焦。

    小画眉,看看我。

    小画眉求你看看我,只看我就好。

    缓缓的,那双眼眸找到声音所在,怎么还是满眼惊恐呢,想起来了,他现在是从第十八层地狱上来的人。

    小画眉,不要被我的样子吓到,我是嘉澍。

    “嘉澍。”缓缓的,她合上眼帘。

    合上眼帘,从眼角处溢出泪水。

    那泪水,一如当年,白雪皑皑,挂在少女眼眶上泪水如晶莹的雪花,把他的一颗心揪得生疼生疼。

    小画眉,我现在知道了,那不是从枝头上掉落的雪花,而是写满悲伤的眼泪。

    低头,轻轻吻掉她眼角的泪水。

    小画眉,别怕,我已经把灵魂交给了魔鬼。

    连嘉澍愿意为你成疯成魔。

    穿透时空,他站在她面前,目送她缓缓闭上眼睛。

    看着她安然入睡。

    低头,亲吻她的额头。

    小画眉,晚安。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这个系列倒数第二章了,感觉身体要被掏空。

    ☆、人间蒸发

    三十二寸夜间屏幕上, 涂满涂鸦的隧道里,林馥蓁闭上眼睛,连嘉澍手贴在屏幕上,用手掌遮挡住林馥蓁的脸。

    隔着手掌去亲吻林馥蓁的脸,一如无数个夜晚:小画眉,晚安。

    三个白人男人围着林馥蓁, 连嘉澍目光一一落在那三张白人男人的脸上。

    他要牢牢记住这三张脸, 他要用自己的手把这三张脸的眼珠子从他们眼眶扣出, 他要毁掉这个区域, 这个让小画眉遭受苦难的区域。

    三个白人男人两个站着,一个跨坐在林馥蓁身上,跨坐在林馥蓁身上的男人丢掉外套, 唇落在林馥蓁的颈部上,白人男人嘴唇很厚, 在扣掉这个白人男人的眼睛之前他要先割下他的嘴唇, 那吻过小画眉的嘴唇。

    骨节咯咯作响着。

    在咯咯作响的骨节声中, 招人魂魄的铃挂在枯枝上, 无一丝的风,但却在叮咚叮咚作响。

    铃动,贩卖给魔鬼的灵魂在叫嚣着:快看, 快抬头看,看那个长着长长獠牙的家伙,看看那个家伙一双猩红的眼眸。

    快看啊。

    终于——

    白人男人抬起头来。

    白人男人抬起头,目光直直, 几秒之后,浑身抽搐,那是毒瘾发作的征兆。

    三十二英寸的显示屏记录着男人抽搐时面部扭曲时的恐怖模样,站在旁边臂膀纹满雅利安文字的男人环顾了四周一圈,再去看看地上的女孩,趴在毒瘾发作的男人耳边耳语一番。

    在两个男人耳语时,监控录像画面在不停摇晃着,风灌进隧道,长在隧道墙上的杂草在风中像垂暮老人的手,往前延伸,似乎企图想去抓住什么。

    两个白人搀扶着毒瘾发作的男人,从废弃的隧道仓皇而逃。

    数分钟后,周遭重新回归安静。

    林馥蓁躺在废弃的隧道里,一动也不动着,监控录像上的时间在不停跳动着,一分钟,两分钟,十分钟……

    自始至终,林馥蓁都一动不动着,自始至终,连嘉澍眼睛都跟随着监控上角的时间,等待天光亮起。

    天一亮,就结束了。

    终于,监控画面周遭泛起淡淡的乳白。

    在大片的乳白色中,几个黑点朝着隧道而来。

    几个黑点逐渐来到靠近监控镜头更近的所在。

    那是几只流浪狗。

    流浪狗进入到隧道,往躺在地上的人靠近,形成包围圈。

    不——

    连嘉澍从地上坐了起来。

    手朝画面上的狗狠狠拍去:走开,畜生,快走开。

    然而,没用。

    没用,一点用处也没有。

    手拼命拍打着流浪狗,求你了,走开,快走开。

    还是一点用处也没有。

    畜生,快走开,那是小画眉。

    她现在已经很累了,她这个晚上受了很多苦。

    以为地上的人是美餐,一头流浪狗伸出前足触了触地上的人的头发,不,不,求你了,连嘉澍这一刻连灵魂都没有了。

    没有了……

    流浪狗们在经过眼神交流后,朝着地上的人再靠近,眼看着——

    不,不,不!

    仓皇倒退,远离那个画面。

    连滚带爬,来到爷爷的面前。

    爷爷,那是小画眉。

    是小画眉。

    迷迷糊糊间,一股力量正拽住他的手,一个声音在哀求着,爷爷,帮帮我。

    睁开眼睛,连钊诚就看到嘉澍。

    连家最小的孩子嘉澍。

    这会儿,嘉澍看起来像回到孩童时代,半夜醒来摸索到他房间,摇着他肩膀,打开灯,那孩子满头大汗。

    怎么了?轻轻拍打着嘉澍肩膀。

    如遇到天兵天将,嘉澍手指着一个地方,身体在瑟瑟发抖着,声音也在瑟瑟发抖着,瑟瑟发抖的声音在说爷爷,我受不了了,我受不了了,爷爷,帮帮我,让那些畜生走,快让那些畜生走,爷爷,那些畜生是在要我的命。

    顺着那孩子的手,连钊诚看到迷迷糊糊的电视画面,迷迷糊糊中几只流浪狗正企图拉走躺在地上的人,那躺在地上的人也不知道是死人还是活人。

    这个画面让嘉澍吓坏了。

    嘉澍一个劲儿:爷爷,快让它走,求你让它快走,爷爷,那是小画眉。

    那孩子声音带着孩童时代的恐惧。

    那恐惧让连钊诚心里听着心酸。

    抬起手,冲着那几只畜生。

    用让他的敌人们听了不敢直视他眼睛的声音:“滚,快滚。”

    说也奇怪。

    那几只畜生似乎被他声音吓到,放开躺在地上的人,慢悠悠往着隧道亮光走。

    隧道处的光越来越亮时,电视画面消失不见。

    嘉澍,爷爷把那些畜生们赶跑了,嘉澍,吓人的画面没有了。

    可嘉澍似乎没听到他的话,他似乎还沉浸在那个可怕的画面中,脸埋在他膝盖上,喃喃说个不停着。

    说完了,就发呆,发呆完了,又开始说。

    窗外,天色一点点透出淡淡的白光,那个孩子已经安静了好一会儿了,他趴在他膝盖上,一动也不动,很可怜很孤独的样子。

    连钊诚心里叹了一口气,手即将触到那个孩子肩膀——

    那个孩子低低说出:说爷爷,我想她。

    “爷爷,现在,我特别想她,爷爷,从来就没有一刻会像现在这样的想她,爷爷,我想吻她想亲她,想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想和她说出很多很多求饶的话,小画眉,我再也不敢了,不敢把你丢在婚礼上,我再也不敢和你大声说话,也舍不得了,舍不得把她一个人丢在婚礼上,舍不得和她大声说话,更舍不得不看她。”

    “爷爷,我想她想得快疯了。”

    看来,嘉澍已经长大了。

    大到懂得想念一个姑娘的滋味,当一个男孩懂得了锥心的想念,那就是爱情了。

    “可是,爷爷,她躲起来了,我不知道怎么找到她,我不知道如何找到她。”

    手落在那个孩子的头顶上。

    会找到的,当一个人总是想念着另外一个人时,这就是一种牵绊,总有一天,顺着那条牵绊,就能寻找到。

    不要怕,嘉澍,接下来就交给时间。

    喃喃的,那个孩子开始说,说小画眉的一些特征,比如睡觉时没有睡相,比如说头发总是好几天没戏,林馥蓁快洗头发,你头发臭死了,明天洗,林馥蓁,已经是明天了还不洗头,明天,我发誓明天一定洗……

    说着说着,那个孩子身体忽然间颤抖得厉害。

    “嘉澍,怎么了?”连钊诚问道。

    那个孩子抬起头来,目光直勾勾的,说:“爷爷,我发型,我居然在脑海里想不出她的样子来,眼睛笑起来时是什么样子的;开口说话是什么样子的;生气愤怒时是什么样子的;和我发誓说明天洗头时是什么样子的;爷爷,这些我统统想不起来。”

    嘉澍在摇着头,额头被汗水浸透,更多汗水还在继续从他额头处冒出,垂落,往下掉。

    “爷爷。”嘉澍摇着头。

    摇头,眼神骇然。

    “爷爷,我答应过她,即使五十年后我在街上遇到她,也能第一时间把她认出来,可是,我现在已经记不住她的样子,我凭什么五十年后第一眼就能把她认出,爷爷,她!林馥蓁……”似乎,那个孩子胸口被一堵闷气所堵住,怎么也出不来,手掌握成拳头状,“爷爷,你一定想不到兰朵拉的外孙女有多傻。”

    “爷爷,兰朵拉的外孙女是不折不扣的傻姑娘,她就为了一个很可笑的约定,从邮轮上跳下来,她把自己当成是鱼儿了,要游着去见嘉澍,十级风,十级风,而我……而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的嘉澍哭了。

    哭得就像孩童时代。

    “我还指责她,林馥蓁,你没来,爷爷,你说,当时那个傻姑娘该有多伤心啊。”

    握成拳头状手松开,松开的手掌抱住头。

    “可是我,才几个月,我就想不起她的样子来,爷爷,她陪了我十年,爷爷,这十年来,我从来就没好好去看过她,好好去看林馥蓁长什么样子,爷爷,现在,我受到惩罚了,所以,我想不起她的脸来,不管怎么努力我都想不起她的脸来。”

    “爷爷,我得见她一面,我只需要看她一眼,只需要再看她一眼,以后,我就能永远记住她。”

    那个孩子跌跌撞撞离开。

    年轻时,连钊诚也尝过爱恋一个人的滋味,说什么只需要见上一眼,见上一眼就记住,陪伴了十年的人哪能那么轻易的忘记,这些说辞无非是……

    无非是,相思入骨。

    跌跌撞撞,连嘉澍回到自己的房间,第一时间找出手机登录他和林馥蓁的共同邮箱。

    来自于北纬三十度独一无二的声音响起。

    林馥蓁,我邀请你。

    林馥蓁,在天亮之前,我等你。

    风雨无阻,不见不散。

    公园一角,相视一笑。

    看了一眼天色,距离天亮还有一小段时间,在等待小画眉来的这一段时间他要做点什么呢?

    背靠墙,坐在地板上,连嘉澍缓缓闭上眼睛。

    眼睛一闭上,起风了,海港的船扬起风帆,风铃声响起。

    在叮叮当当的风铃声中,已经有些年头的木门“吱哑”一声,玛莎家的门还紧闭着,脚步落在青石板上,一个台阶一个台阶,步伐可真悠闲。

    下了台阶,迎着清晨海港的风,长长的发在蒙蒙亮的天光像油彩大师们随性的一笔,仿佛下一秒就延伸至眼前,悠闲的脚步踩在沙滩上,途经向日葵花田,穿过只容纳一个人的红土小巷。

    谁家窗台上的海棠花开得那般的耀眼,想了想,停下脚步,踮起脚尖,瞬间花香满溢,深深陶醉在花香里头,闻着花香眼睛又忍不住被蹲在一边打瞌睡的小猫儿所吸引,刚想伸手去逗弄——

    耳边:小画眉,不要贪玩,天快亮了。

    看了一眼天色,还真是,天快亮了。

    嘉澍在等着她呢,她得在天亮前赶到嘉澍面前。

    提起裙摆,跑开,长长的发在晨光中飞舞着,有特属于某个人独一无二的神采。

    那神采把他看得神魂颠倒。

    “可真好看。”闭着眼睛,扬起嘴角,赞美。

    一路奔跑,在笔直的公路上,一路奔跑着,在天亮之前来到那扇房间前。

    在打开那扇房间门前,得先检查一下,头发有没有乱?衣服有没有乱七八糟?嘴唇有没有足够红艳。

    一切妥当,呼出一口气,悄悄打开门。

    打开门,嘉澍在墙角下打瞌睡呢。

    看了一眼天色,距离天亮还有一点点时间。

    索性,钻进书桌底下,等待着——

    等待着嘉澍醒来发现她。

    其实,他没有打瞌睡,从她一推开那扇门他就在眼缝里观察着她,躲在书桌底下的她现在心里一定很得意吧。

    距离天亮也就只剩下眨眼的时间。

    小画眉,快出来吧,我知道你躲在书桌底下,我知道你还在为之前的事情耿耿于怀,小画眉,我知道你来了。

    手一扬,那个琉璃饰品掉落在地上,瞬间四分五裂,其中一小块碎片就落在他右手边,晨光落在碎片其中的一个棱角上,泽泽发亮。

    看着那束亮光。

    小画眉,我知道你来了,你心里一定不会相信,小法兰西也会有为你干傻事情的时候。

    捡起那片琉璃碎片。

    小画眉,出来吧。

    嘉澍在等着你。

    小画眉,出来吧,就让我看一眼。

    就看一眼。

    玻璃碎片往着手腕时,她终于从书桌下探出了头。

    小画眉,我看到你了。

    围着红土城从那家人阳台上偷到的餐布。

    美极了。

    迷迷糊糊中,连钊诚被忽然的响声惊醒。

    睡梦中,南茜被刺耳的救护车警笛惊醒,五分钟后,科恩叔叔敲开南茜的房间门。

    科恩叔叔去了医院,按照科恩叔叔要求的那样,南茜打开小主人的房间门,摊开的红色液体映在乳白色的地板上,触目惊心,一边是被打破的琉璃饰品碎片。

    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

    五分钟后,小主人的房间恢复到往日纤尘不染的模样。

    日出时分,这座位于半山腰的住宅和往日一般无异,工人佣人们各自忙碌手头上的事情,只有负责健身房器械的维护工说他今天早上似乎听到救护车的声音。

    这栋住宅只有她和科恩叔叔知道这个天蒙蒙亮的清晨曾经发生过什么。

    两天后,南茜看到小主人出现在餐桌上,除了脸色略微苍白外那张脸和往日一样英俊。

    目光偷偷从小主人英俊的脸移到小主人的手腕上,小主人穿的毛衣袖口很长。

    次日,小主人去了伦敦。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小主人延续着之前的生活模式,两个周末回一趟家,做完工作后陪爷爷聊天,也在花园邀请朋友聚餐。

    只不过,现在出现在花园的客人已经不是从前那些客人了,从前的客人就有薇安;有尖嗓门的琳达;有安德鲁和他的卡特表兄。

    现在的都是新面孔,一些经常出现在财经杂志上的面孔。

    小主人也是经常出现在财经杂志上的面孔之一,即使小主人的生活已经够低调了,可八卦媒体们丝毫没有想放过他的意思,他们比小主人的亲人还关心小主人的情感生活,哪怕他在公共场合和年轻女性停下脚步打招呼都会被拿出来大做文章。

    在小主人的异性朋友中,就数那位身材瘦小的东方女孩最受关注。

    小主人和那位东方女孩被人们无限看好,小主人和那位东方女孩一起做慈善屡次见报,那些记者们大呼:那两人配合默契,他们有共同的爱好。

    但在几次定额的镜头中,都是那女孩在看小主人,小主人一副压根忘了身边存在一个人的样子。

    南茜把这个想法告诉和她要好的网友,网友说那是因为她戴着有色眼镜,如果那东方女孩换成薇安,你肯定就不会那么想了。

    朋友们都知道她和薇安有很好的交情,这话似乎有点道理,再去看小主人和那位东方女孩时,南茜觉得媒体们说的也没多夸张。

    不过,南茜还是喜欢薇安。

    不,应该是林馥蓁,薇安已经成为过去式了,再说了——

    “我叫林馥蓁。”这是薇安想对世界说的话。

    又薇安了,这不能怪她啊,南茜中文字没认识几个。

    对于南茜来说,不管是林馥蓁还是薇安都是同一个人,她很喜欢的一个人。

    偶尔,南茜想薇安了就会戴上薇安送她的耳环。

    四月上旬周末下午,四点半左右,南茜在忙晚上聚会的事情。

    这次小主人请的是他伦敦来的朋友,小主人正在和他的伦敦朋友们聊天,从草坪处传来时低时高的笑声,其中就数小主人笑时的嗓音最为迷人,浅浅的,夹着暖暖地中海海风好比是口中含着薄荷糖。

    逐渐,小主人的笑声消失不见,逐渐的,在眼睛还没发现之前手先于眼睛,下意识间触摸了一下耳朵。

    手还没从耳朵垂落,南茜就触到那束目光。

    小主人站在距离她三步左右的所在看着她,确切一点来说,是在看着她的耳朵。

    糟糕,她忘了摘下薇安送她的耳环。

    放下手头上的活,南茜来到小主人的面前,解释到这是薇安送给她的,不是她偷的。

    小主人似乎没把她的话听进去。

    她是科恩叔叔介绍到这里工作的,她可不能让科恩叔叔遭受质疑,于是南茜把近阶段她和薇安之间发生的事□□无巨细说给小主人听。

    当然,她隐藏了三月初深夜把薇安带到连老先生房间的事情,这是她和薇安之间的秘密。

    末了,南茜补充一句“我猜,薇安是因为我那天早上陪她看日出而特地送我耳环的。”

    小主人一直处于发呆的状态。

    觉得自己没必要继续待下去,脚也就刚倒退一步,小主人就叫住了她。

    南茜带着小主人来到那天早上她和薇安一起看日出的长椅。

    坐在长椅上,南茜再次把那天发生在长椅上的事情说了一遍,从日期到薇安当时的表情,自然,少不那前来还外套的东方女孩找上门来的事情。

    在她说这些话时,小主人自始至终都垂着头。

    最后,小主人问南茜,那天早上她看起来就像是幽灵吗?

    “是的。”南茜轻声回答。

    南茜离开时,小主人还坐在长椅上,垂着头,很孤独的模样。

    十五分钟后,聚会被取消。

    半个钟头后,常常会躲起来偷看小主人的艾玛说小主人把他的伦敦朋友丢在家里,独自一人开车出去了。

    “衣服一看就是特意换的,帅极了,一看就知道是为某个姑娘准备的。”艾玛语气十拿九稳。

    手拿着棒球棒,刚刚佣人告诉琳达连嘉澍找她,就在公寓门口,问琳达手中的棒球棒用来做什么呢?

    回答:棒球棒是用来砸坏连嘉澍的漂亮跑车的。

    再怎么说,她也是林最为信任的朋友。

    近阶段,琳达关注连嘉澍的一举一动,哪怕报纸或者是任意一家门户网站都没有关于连嘉澍在公共场合失态,或者在某个酒吧喝得醉醺醺的新闻,飙车闯红灯亦然没有,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林的事情对于连嘉澍来说似乎没什么影响。

    这让琳达大为恼火。

    她家里还有连嘉澍和林馥蓁的结婚录影带呢,她信誓旦旦和林保证,连嘉澍有一天会找到她,求她把结婚录影带给他。

    电子门缓缓打开。

    连嘉澍斜靠在车上,姿态惹人好感。

    如果不是因为林的话,琳达想必已经扑了上去。

    一步步往连嘉澍走去。

    嗯哼,衣服是她喜欢的,鞋子是她钟情的,发型是她所爱慕的,嘴角处淡淡的笑意是她所迷恋的。

    这位漂亮的东方男孩这是想干什么?!

    握紧手中的棒球棒,在心里提醒自己,她是林信任的朋友。

    车款式也是她喜欢的。

    是她喜欢的又怎么样?

    朝连嘉澍竖起中指,棒球棒往着挡风玻璃。

    “砰——”的一声,声音美妙。

    一下自然不够。

    精疲力尽,棒球棒往一边一丢,手搁在连嘉澍肩膀上,问:好了,可以说了。

    穿着她喜欢款式的衣服,开着她喜欢款式的车,意图已经很明显了,这真是一个阴谋家。,阴谋家们擅长于投其所好。

    他安静瞅着她。

    举手,琳达老老实实:“我不知道林在哪里。”

    他垂下眼眸,眼睫毛好看极了。

    真要命。

    “我发誓,我真的不知道……”

    “能陪我谈谈她吗?这个晚上,我需要找个人和我谈谈她。”

    这……这才是最致命的。

    琳达和连嘉澍去了一家海滨酒吧,找了一个靠近海的座位,琳达包里放着连嘉澍和林馥蓁的结婚录影带。

    坐在靠海位置,他们开始言论起了一个人来,从她那副土气的眼镜开始谈起,啤酒杯越换越大,连嘉澍唠叨起了一个他在柏林一家医院遇到的一个女人,那女人把车撞到树上了,连嘉澍一再强调那是一个笨女人。

    “她看起来丑死了,穿着老土的套装,手机一直在响,吵死了。”说这话的人状若癫狂。

    趁着几分醉意,他们开始说起这个人的不是来,琳达也就插嘴几句,他就拍桌子摔酒杯:“不许说她的不是。”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先开口说这个人不是的人是他。

    趁没醉成一滩烂泥,琳达拿出那卷录影带。

    把录音带推到连嘉澍面前,她和他说Yann,林有一句话让我转告你。

    让他把耳朵附上来,她努力模仿着林馥蓁当天说话的语气,低低说出:

    “嘉澍,比你从婚礼离开更可怕的是,我知道,我知道你会离开。”

    琳达终于把这句话送到应该听到它的人的耳朵里了。

    连嘉澍离开酒吧时把椅子碰倒了,碰倒椅子,几步之后又撞上了一个人,那个被撞上的人不生气,倒是连嘉澍生气了,他把那个人痛骂一顿。

    次日黄昏,琳达如愿看到她想看到的花边新闻:连氏企业首席执行官因涉嫌酒吧斗殴被拘留两个小时。

    二零零一年四月,人们盼望了一年的“四月惊奇”如期而至。

    四月最后一天,ENSO网以现场录像形式披露了法国多名政府高官涉入毒品交易案件。

    在现场录像里,平日西装革履的法国政府官员们戴着棒球帽和毒贩们勾肩搭背,现场录像背景为法国和摩纳哥交界处最为臭名昭著的区域,夜幕降临,这个区域若干所在热闹得就像是一个菜市场,随处可以看到毒贩和中间商们讨价还价。

    伴随ENSO网公布的多份现场录像,法国政府出动大量警力重型武器对这处区域进行围剿,四十八小时后,一百多名毒贩被抓捕归案,被缴获的毒品数量让人瞠目结舌,警方还捣毁了毒贩们设立在这个区域的军火库。

    第四天,大型挖掘机拆掉这个区域的铁丝网。

    在挖掘铁丝网围墙中他们发现三具被挖掉眼珠的尸体,这三具尸体全部为男性,其中一具尸体被割去双唇。

    五月中,伴随多名涉嫌该区贩毒的政府官员被逮捕归案,四月惊奇落幕。

    和“四月惊奇”一起落幕的还有ENSO网。

    五月最后一个深夜,ENSO网持有人以现场录音形式留下这么一段话:

    二零一一年的“四月惊奇”献给在我生命中一位特殊的朋友。

    为了纪念这位特殊的朋友,ENSO网宣布永久关闭。

    二零一一年的“四月惊奇”成为绝唱。

    蔚蓝海岸区六月迎来旅游旺季,屋檐下,谁家的风铃叮叮当当响个不停,窗台上,红色海棠花一如既往绚烂得就像一簇簇火焰。

    妙龄女郎把行李箱拖上石头切成的台阶。

    打开门,行李一搁,迫不及待打开窗。

    面朝大海,深深呼出一口气。

    睁开眼睛——

    呵,远处深深浅浅的蔚蓝色就像是男孩子们爱穿的蓝色衬衫。

    作者有话要说: 要着这个阶段的小画眉小法兰西说再见了,这应该是我理想中可以约好靠在马路旁边,以不可一世的姿态嘲笑这个世界的男孩女孩,有些的中二,但毫无违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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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那张有不少妞说看不懂,其实,后面都是澍的臆想,大家听过薛定谔的猫没有,一种理论,一名叫做薛定谔的科学家把一只猫放进纸箱里,在那个纸箱没打开之前,没人知道那只猫是死是活,这样在纸箱没被打开之前纸箱里的结果猫是死是活各自占据百分之五十,澍在那一刻等同于在即将打开纸箱的那一刻,他不知道接下来结果,唯有那样用一种决心来让结果变好,他深信小画眉会没事,所以,是小画眉不要害怕,小画眉晚安。

    在西方把灵魂交付给魔鬼类似一种仪式,一种泯灭自己的仪式,那也是他所能做到的,即使知道时间不能倒流了,但他还是想以那样的方式去博回,这个世界,有些人表达情感并不是存在于那句简单的“我爱你。”【不造这么说大家懂不懂,不懂的话没关系,以后也许就懂了,当懂得越多一些东西就越浅显。】

    ☆、穿过骨头抚摸你的脸(番外)

    时间, 二零一二年七中旬,事发地,巴黎,人物,童磊。

    以下由童磊口述:

    我叫童磊,出生于一九八五年, 华裔, 祖籍潮汕, 从小伦敦长大, 十五岁被确诊患有中度社交恐惧症。

    在医生的建议下,我成为一名志愿者,在十五岁到二十岁期间我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通过参加公益活动我结识了很多朋友。

    二十岁,外人眼中的我是一个乐观开朗的阳光男孩, 换言之, 我摆脱了社交恐惧症这个标签, 即使我的家人已经不需要为我的健康担心, 但参加公益活动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二零一零年,二十五岁的我成为伦敦一家公益机构的正式员工。

    二零一二年七月中旬的一个周三,我的上司派给我一个特殊的任务:找出一件外套。

    关于这件外套的几个线索是:外套出现时间为二零一零年年中, 番茄色,外套后背印有DIY图案,根据描述这个图案看起很像炸酱面。

    说完一切,我的上司语气不无羡慕:你走运了。

    因这趟任务我的银行户口多了十万欧元, 不管最终能不能找到那件外语,那十万欧都将归我,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我所就职的公益机构性质类似于物流中转站,专门负责对热心人士捐献的衣物进行分配处理,再送往世界各地。

    那件外套的经手人是我,更有,我还穿过那件外套。

    那天,同事的咖啡泼到我的衬衫,脱掉衬衫我随手拿起那件外套,直到下班,我才换回已经晾干的衬衫。

    正因为这件外套,我认识了连嘉澍,一个你通过杂志电子媒体身边人的口述常常活跃在你周围,但你从来就不认为某一天能和他一起喝啤酒说心事的人物。

    因为这类人不坐经济舱,不挤地铁,不坐公交不在快餐店吃饭。

    为了我银行账号多出来的十万欧,七月中旬的第二个周末,我如约出现在希斯罗机场,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将陪同连嘉澍前往尼日尔和耶路撒冷。

    根据输出记录再加上我的若干印象以及排除法,尼日尔和耶路撒冷是那件外套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

    坦白说,要不是为了那十万欧,我是绝对不愿意去干这般无聊的事情。

    这件事情被归结为无聊是因为,能找到那件外套是一种存在于口头上的机率,好比是一只垫底球队嚷嚷着我们能拿到联赛冠军。

    每年,成吨成吨的物质被送往落后国家,那件衬衫只占据这成吨成吨物质中的零点零几公斤的重量。

    不说重量就说层层叠叠的物资分配好了,往大卡车一塞,开往救济点,一大堆人等在那里,几分钟后物资被抢一空,那件外套最终有没有到达那些人手中不得而知,也许被忘在仓库里,也许卡车一路颠簸它被落在路上了,各种各样的可能都有。

    好吧,即使那件外套最终到某个人手里,也不能保证这个人会珍爱它,下一批物资到了,旧的物资被丢进垃圾桶,迫不及待跑向救济站,看看有没有更合心意的东西。

    所以,打从一开始,我就不相信能找到那件外套,但那十万欧让人眼馋。

    在这个世界,有些人的气质与生俱来,如连嘉澍。

    希斯罗机场,T恤配工装裤外加鸭舌帽黑框眼镜,再普通不过的打扮,但往那里一站,人头攒动的机场,眼睛第一时间就能捕捉到。

    我朝连嘉澍走去,伸出手:我叫童磊。

    镜片后,连嘉澍眼神淡淡。

    我们第一站为尼日尔,从伦敦飞约翰内斯堡再转机科特迪瓦,再从科特迪瓦乘小型飞机前往尼日尔。

    兜兜转转三十几个小时,我和连嘉澍终于抵达了尼日尔。

    在这三十几个小时的时间里,连嘉澍给我的感觉是安静,这和他在为数不多的公共场合的侃侃而谈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并不是说连嘉澍爱出风头,相反,这个领导全球五百强企业年纪也不过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很低调,即使他的名字频频出现在各种各样代表权力影响力的榜单上,但台下特属于他的席位大多数为缺席状态。

    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在公共场合上侃侃而谈很容易给人一种很浮夸的感觉,但连嘉澍的侃侃而谈常常让人忘记了他的年龄。

    如果问我,在过去的三十个小时里,连嘉澍除了安静还给我什么样的印象,我会回答:他有点抠门。

    与其说是有点抠门,倒不如说是连嘉澍的行为让人跌破眼镜。

    二十几个小时的飞行时间我们都在在经济舱度过的,连嘉澍有一双大长腿,经济舱对于长腿的人来说都是灾难。

    数次,我都差点问出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不买一张头等舱?”但最终,我还是压下好奇心。

    连嘉澍一看就是不好相处的人,也只有那几名空姐把他当成好相处的人。

    在从希斯罗机场飞约翰内斯堡途中,有几名空姐找连嘉澍合照,下飞机时那几名空姐都在赞美连嘉澍,如果她们观察到连嘉澍在照相时眉宇间的不耐,不知道那些赞美的还话会不会说出口。

    我不仅想问连嘉澍“为什么不买一张头等舱?”我更想问连嘉澍“为什么要大费周章找出一件外套。”

    不管我怎么想,当天穿在我身上的那件外套都没什么过人之处,甚至于,外套布料一看就知道来自于廉价制衣工厂。

    这个问题也仅存在于我的想象当中,即使我问了相信那也是白问,连嘉澍肯定不会回答我这个问题。

    名人们总是注重隐私。

    小型私人飞机降落在尼日尔,我们又坐了几小时的车到达物质中转站。

    到达中转站时已是深夜时分,谢天谢地,我终于有了可以提供睡觉的床。

    中转站小得可怜,我和连嘉澍被安排在同一个房间。

    尼日尔是处于撒哈拉南的一个内陆国家,这个国家给人的印象是除了贫穷还是贫穷。

    但由于地势再加上工业不发达原因,尼日尔有灿亮得不可方物的星空,从我的床位望出去,那帘映在玻璃窗上的星空就是一颗颗闪耀的钻石,这让我有点舍不得合上眼睛,好几次我都忍不住睁开眼睛瞧上几眼星空。

    记不清是第几次睁开眼睛,映在窗户上的那帘星空多了一个背影,那背影似曾相识,我看了一眼连嘉澍的床位,空空如也。

    次日,物资中转站门一开,门外人头攒动,开门的人睁大眼睛一看,在门外等候的人身上都穿着番茄红的外套。

    按照之前的计划,中转站的工作人员以贴告示,发传单,口头通知方式告知曾经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期间,拿到颜色为番茄红的外套的在预定时间穿上来到中转站就可以拿到十美元的酬劳。

    如果你知道,尼日尔这个国家人均日收还达不到两美元就可以理解眼前的状况了。

    为了那十美元,老人孩子男人女人翻箱倒柜找出红色外套,没有红色外套就把浅色外套染成番茄红。

    日落时分,穿着番茄红外套的人拿着十美元心满意足离开,这一天来了一千七百五十八为穿番茄红外套的人。

    在这一千七百五十八人中没找到我曾经穿过,那件背后印有类似炸酱面的外套。

    之所以这么肯定还因为那件外套除了DIY图案外,还有一处被香烟灼穿的小孔,那个小孔就在左边袖口处。

    当时,继把咖啡泼在我衬衫后,我的那位马大哈同事还烫伤了我的手,他把我的手腕误以为是烟灰缸,看也没看,死命按了下去。

    还在燃烧的烟蒂穿过外套灼伤我的手。

    被烟灼伤留下的伤口现在依然在。

    在一千七百五十八件番茄红外套没有一件袖口有被烟留下的小孔,庆幸地是我当时没说明这个特征,不然那一千七百五十八件外套一定都有个烟孔。

    一个月之前,如果有人告诉我,你会和连嘉澍一起喝啤酒一起谈天说地,我肯定会顺口回答他:和连嘉澍喝完酒谈完天之后,我搭乘美国总统的空军一号去了一趟华盛顿。

    旅途的神奇就在于,几个站台过后,寥寥几句,你和素未谋面的人就发展成为勾肩搭背的朋友关系。

    本着那个年轻人花了近两万美金还一无所获,说不定还被当地人当成傻瓜的同情心态,夜幕降临我买了啤酒爬上了中转站的露天。

    这个地方没什么消遣,天一黑连嘉澍就爬上物资终点站的露台。

    坐在露台上,放眼所及,黑色原野上是波澜壮阔的撒哈拉星空。

    我把啤酒堆到正坐在中转站露台上的连嘉澍面前。

    连嘉澍也不客气。

    酒没了一半,我喝得多,连嘉澍喝的少。

    “能把当时被烟灼伤留下的伤口给我看一下吗?”连嘉澍忽然提出。

    我抬起被烟灼伤的手腕,手腕处的伤口毫无遮挡,呈现在面前。

    连嘉澍专注的眼神让我一度怀疑,他具有穿透时光的能力。

    穿透时光回到那一刻,我穿着那件番茄色的外套,我的马大哈同事一边浏览手机一边吞云吐雾,手机屏幕上的辣妹让那位老兄猛地咽了一口口水,为了掩饰自己的熊样夹在手指中的烟蒂往着烟灰缸。

    烟灰缸刚刚被另外一名同事拿走,倒霉的我手就放在之前放烟灰缸的位置。

    “滋——”

    空气有着布料纤维燃烧留下的气味,和着被烧焦的肉的气味。

    后知后觉。

    “啊——”

    我大叫一声。

    当天我大叫的那一声似乎穿透了时空,让连嘉澍大部分时间里总是显得平淡而游离的眼眸多了淡淡的温情。

    不久之后,我知道,从连嘉澍眼眸底下流淌出的温情来自于那件外套,我是穿过那件外套的人,我的存在意义等同于是和那件外套之间建立起来的一种联系。

    这听起来有点玄妙。

    但,如果你很想念很想念一个人的话,我想,你应该会懂得,那种纯粹中带着傻气的行为。

    至今,我仍然保留着我前女友用过的水杯和牙刷。

    看完我手腕留下的伤口,连嘉澍继续看星空。

    撒哈拉的星空。

    啤酒罐全部都空了。

    还是我喝得多,连嘉澍喝得少。

    我不是酒量好的人,半醉半醒中,我听连嘉澍说:“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连嘉澍的故事开始了:很久很久以前,在撒哈拉星空下,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一起看了一个晚上的星星。

    然后?

    没有然后。

    这是我听过最为无聊的故事。

    这个无聊的故事唯一留给我的印象是说故事的人语气忧郁。

    第二天,终点站来了更多的人,有的甚至是昨天的面孔。

    这天也是传单告示中提到的截止日期。

    最后一缕日光消失于这片非洲大陆,连嘉澍花掉了四万三千五百美元还是没能找到那件衬衫。

    对于这个结果,连嘉澍的表情并没有显露出任何失落的模样。

    倒是我,对于没能找出那件外套有了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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