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死神有话说
我睁开了眼睛。眼前是一片白光,白光渐渐散开,我才能看清楚东西。
我的身体就像散了架,然后又被胡乱拼凑起来一样,浑身酸疼,处处别扭。
“水……”我嘟哝道。
喉咙干得就像里面有一片沙漠,但没人给我递水。
我挣扎着想要起床喝水,可是手脚根本不听使唤,疲惫感像一座大山牢牢压着我,连呼吸都是一种负担。
我费尽了力气才喝到水,过一会儿,又累得睡着了。
第二次睁开眼睛,凭借透进房间的阳光,我猜测自己又昏迷了半天。杯子又续上了水,大概是有人定期来照顾我吧,我喝了点水,然后放心地睡去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是在这样的状态下度过的。等我完全清醒过来,才开始思考自己在哪儿,会遭遇什么。首先最让我感到不安的是发现自己被铁索捆在床上,没有自由。而且浑身酸疼,这种症状一直没有好转。
我保持清醒,终于等到了照顾我的人。
对方穿着防化服,全身白白的就像一条年糕,他走进屋子,看到我醒了,就把东西先放下同我打了一声招呼。
“状态怎么样?”他说道,“你睡得够久了,如果你再睡,我也要把你叫醒了,你身上有没有异常?”
“还行,就是头晕,使不上力气,伤口痛。”我说道,“你们是谁,这是什么意思?”我指了指身上拴着的链子。
“安全措施而已,我们没有恶意。”他说道。
“这我相信,不然你们也不会特意把我救回来了。”我老实地让他替我检查身体。
“你状态还不错,伤口恢复得也还行。”白年糕说道,“至于铁链,你们在外面尸潮里滚了一圈,还受了这么多伤,我们觉得把你关起来隔离观察一段时间比较好。至于你的头晕乏力,应该是饿的——你昏迷的这段时间,我们只能给你灌点流质食物。你吃点实在的东西就会好转。”
他把检查工具收了起来,又打开一个盒子,里面是一碗糖水年糕,年糕就像云朵窝在碗底,而白的、黄的蛋丝漂浮在糖水里,就像流苏,美极了。
这是一碗最普通的糖水年糕,但当它的香气和热气扑到我脸上时,我的心顿时沦陷了,我的胃紧随其后,咕咕叫着,催促我赶紧享用美食。
但我没有急着享用那碗糖水年糕。“你们什么时候能把我放出去?我应该没有被抓伤或咬伤。”
“我都检查过了,确实没有,但制度就是制度,小心驶得万年船。十五天,你还需要再待七天。”说完,他又从背后摸出一本书来,是伊藤计划的《尸者的帝国》,“给你解解闷吧。”
我看了看简介和书名,这书还挺适合现在看的。
“有拟南芥的小说吗?”我说道,“他有一篇《童话市的烟火》,很适合现在看。”
“没有,就这个了。”
“好吧。”
“对了,你隔壁也有人,她也才醒没多久。”他又说道,“反正就隔了一个帘子和一层玻璃,这里隔音效果一般,你们没事也能聊聊天解解闷。”
“她是?”我问道。
“庄晓蝶啊,就那个和你一起被救回来的女的。等等,你别用这种眼神看我,当然不是我给她做检查。”
“那其他人呢?”我继续问道,“许大禹呢?”
“他伤得比你轻多了,到其他地方养着了。”
“他不是骨折吗?”我问道。
“什么骨折,他就是扭伤,脚卡在车座底下了,问题不大。”他说道。
“那你知道蒙和平、何莫和唐玄鸣那几个人怎么样了吗?”
“和你一起来的几个新人吗?他们都没事啊,差不多已经融入这里的生活了。”
“能让他们来看看我吗?”我请求道。
白年糕挠了挠头,有些困扰地说道:“恐怕不行,隔离就是隔离,不过再过几天,你也可以出去了。”
“好吧,那还有最后一件事。”我说道,“你怎么称呼?”
“我姓刘,叫刘志达。”他犹豫了一下又补充道,“你直接叫我小志就可以了。”
“好的,小志。”
他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准备走了,出门前又叮嘱道:“伤口还在愈合,会很痒,不要用力抓。”
这是我这周第一次和其他人说话。感觉还不错,至少我知道其他人还活着。每一次冒险都意味着危险——大家都还活着,这就是最棒的事。
我吃完了糖水年糕就开始看书,没过多久,我就可以下床了,但由于铁链的限制,我的行动范围很小。这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像一只被拴住的狗。
尸潮的时候,我仿佛透支了全部力气,现在总是累。我很想知道隔壁的情况,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隔壁也没有什么动静,也许庄晓蝶还在休息吧。
于是,我又躺下了,只是有了心事,睡得并不安稳,很长一段时间都只是闭眼躺着。小志又来过几趟,替我换药,送食物。
他说得没错,这里的隔音确实不行。有时候听着那边零零碎碎的声音,怎么说呢,让我有种踏实感。
大概是在第十三天的时候,帘子的一角被掀开了,住在我隔壁的人果然是庄晓蝶,她露出半张脸,有点像被云彩遮了一半的月亮。
她敲响了玻璃,让我靠过去。
她特意压低了声音,问我:“你没事吧?”
“我没事,他们说我再休养几天就好了,其他人也没事。”
突然,她用手在玻璃上画了一个奇怪的图案。
我记得之前有辆车上有这个图案(见图一),庄晓蝶还拒绝了他们的帮助。
看我疑惑的样子,庄晓蝶解释说,这个符号在十七世纪的西方表意文字中代表“炼金术”,也被用作象征四个基本要素:中间的小圈代表水,方形代表土,三角形象征火,最外层圆圈象征风。
她这样说,我就更不明白了,这里是杭州,为什么突然冒出一个中世纪炼金术的符号,这就像走进一家西餐厅却上了油条豆浆一样让人觉得奇怪。
——等等,我突然发现这个地方一些角落也有这个符号,比如我病房门口贴着一张“小心,内有病人”的纸条,最后就附有这个符号。
“你觉得这个地方怎么样?”庄晓蝶又问道。
透过玻璃,我凝望着她的眼睛,她眼里藏着一丝不安和愤怒,我思考片刻后说道:“还不错吧。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我们住的地方干净整洁,吃的也还不错,这说明这群人吃住都不愁,而且他们有余力来照顾我们这些伤者。”
“继续说。”
“从他们还要观察我们这件事来看,这里的管理者应该很小心,至少这里井井有条,有规章制度。而且听照顾我的人说,我的几个朋友已经留下了。我觉得这里会是个不错的归宿。”
庄晓蝶问我:“你来这里前,待过几个团体,都是什么样子的?”
我又挠了挠头,说道:“都不怎么样,占据一个小地方然后四处搜刮,待不下去了就换个地方,这里给我的感觉是个分工明确的基地。”
没错,能够传承人类文明的那种基地。我原以为只有在深山老林中靠残存的国家力量才能建立起这样的基地。
“看来这里真的很不错,可是……”
听到这个“可是”,我的心一紧。“可是什么?”
“可是这里的领导有些问题,你说这里是基地,可以说对,也可以说错。其实我早就知道有这样一个地方存在,它热情地吸纳周边所有的幸存者,但还是有不少人不愿意加入他们。”
“为什么?”
在末世,每个人都想背靠大树,进入一个势力强大的组织——这无异于多了一条命。
“因为这里好像还是教团。”庄晓蝶回答道。
“什么教团?”我觉得我现在一定是“一脸懵”的表情。从小志的言行来看,这里似乎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就是宗教的教团,不是现存的某个宗教,而是一个新生的邪教。你应该明白,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无神论者,对一些宗教的感觉也不好。一些宗教以神的名义压迫剥削他人,发动战争排除异己,制造屠杀,所以不少人对此很反感。在国内,搞邪教是没有前途的。”
我说道:“但你也不得不承认,有些宗教是导人向善的。我在想,每一样东西的出现都有意义,在最初它们一定符合了许多人的诉求,不然也不会得到广泛传播。反正大家都快死了,有个信仰总是好事,至少给个盼头,人没盼头就活得特别苦。”
毕竟社会已经崩溃了,用所谓的信仰来指引幸存者也许是一件好事。
可是,神体现神性,负责将其贯彻的却是人,而人是不可靠的——即使宣扬超脱的宗教也可能做强取豪夺的事情,宣扬慈爱和平等的宗教也可能肆无忌惮地屠杀其他民族。
果不其然,庄晓蝶也提到了这一点。
“这里所谓的教团就是由人主导的,而不是神。而且这个人,我恰好认识。在末日前,他就是一个神棍。”庄晓蝶说道,“有句老话说得好,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有些做了亏心事的人害怕怪力乱神的事情,所以就有一些奇奇怪怪的神棍专门为他们服务。”
“所以他现在算是教主一样的人物?你怎么知道这些?”我好奇道。
“是的。从前我不知道,但求生时,大家接纳新人不都会追根究底吗?”庄晓蝶说道。
“你是说他是你原来的队友?”我问道。
“没错,就是因为了解他,我才会对这里充满戒备。这里的教主名叫郑宏颖,五十多岁,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其实就是个骗子,而且他还是一桩命案的嫌疑人。”
“那你们是怎么分开的,为什么他突然成了你口中的教主,案子又是怎么回事?”我有太多的疑问了。
一个神棍怎么可能在短短几个月里建立起这样的组织,庄晓蝶说的命案是什么?就算是末日,杀人也是不被允许的,别看那么多灾难片中,幸存者没过几日就开始相互残杀,现实生活中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人类花费数千年建立起的道德体系不会那么脆弱。
如果这里的领导是谋杀犯,那这里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我认为做人和写字一样,是有格子的,一旦出了格,打零分也不为过,而且如果出格一次,就极有可能出格第二次。法律不可能绑着人,越过一次底线而没有受到惩罚,那就会失去对底线的敬畏感,让一个没有底线的人当首领是件可怕的事情。
“我慢慢和你说吧。”庄晓蝶道,“我和郑宏颖在同一支队伍里,算上我,那支队伍大概有十五人。”
“那已经是支不小的队伍了。”我说道。
毕竟,我和唐玄鸣他们才四个人。
“这个队伍能成立,全亏了我们的领队。”庄晓蝶说道,“有些人天生就是领袖,能自然而然地聚集起一波人。就像雨一样,如果只有水汽,那很难凝结成雨滴,只有有了一颗尘埃作核,雨滴才会成形——王子诺就是这样的人。而他被谋杀了。”
我问道:“如果他真是你说的那种人,那为什么会有人杀他?他活着才对大家有利。”
“动机也是疑点之一。”庄晓蝶突然压低了声音说道,“而且他死在了密室当中。”
“密室?”
我还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听到这个词。凶手做些什么事,一定是有原因的。而制造密室,大概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原因。
一、由于意外,现场变成了密室,不是凶手的本意。
二、让人以为死者是自杀,或者是死于意外。
三、用密室来掩盖杀人时留下的什么线索,比如里面放了什么装置,需要撞门来毁掉这个装置。
四、嫁祸给有可能出入密室的人,或是和死者一起身处密室的人。
五、凶手为了脱罪。与第四条类似,但不是靠嫁祸他人,而是让凶手看起来没有作案条件,让警方转移注意力。
六、延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给凶手更多时间逃离或做准备。
“所以一个没有理由被害的人死在密室当中。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问。
“案子发生那天是这样的。”庄晓蝶陷入了回忆之中。
案子发生在午后,王子诺正在自己房间内办公,大概是计算物资存量和思考明天的部署吧。他的房间在三层,外面是一条小巷。王子诺有远眺的习惯,工作一段时间就要远望一会儿,休息一下。
这里要说明一下,王子诺的队伍此时正驻扎在西湖景区的别墅内。这间别墅一共四层,由于位于景区,过于喧闹,别墅的主人只是偶尔使用这间别墅,所以他们找到这里时,里面没有人和丧尸,而且别墅内设施完善,地下室甚至有发电机。安保没有问题,门窗也完好,一层、二层都加装有防盗窗,门窗都从里面上了锁,外人和丧尸闯不进来,是个完美的据点。
王子诺泡了咖啡,由于条件有限,酷爱咖啡的王子诺也只能靠速溶咖啡解馋。就在此时,一位熟人敲响了王子诺的房门,王子诺迎他进来,随手也为他泡了一杯咖啡。
后来调查时发现,王子诺桌上有两杯咖啡,一杯喝了三分之一,另一杯好像只喝了一小口,应该是来者接下了这杯咖啡,然后喝了一点。
咖啡杯上没有留下什么特别的痕迹。也许杯壁上留有指纹,如果他们掌握鉴定技术,就能知道谁喝过那杯咖啡了。只可惜人类社会已成了灰烬,现代刑侦技术与之陪葬,至少在案件侦破技术方面,人们又回到了原始社会。
回归正题,这两人应该聊了一些事情,王子诺将自己的后背毫无防备地露给对方,结果,对方用利器刺杀了王子诺。
从伤口上来看,那应该是一把匕首,从后心刺入,仅仅一下就杀死了王子诺,凶手还用绑带裹住了王子诺。
然后,凶手就离开了房间,将门反锁。
庄晓蝶他们来到这个房间,发现房门关着,撞开门发现王子诺死了,而且由于王子诺是背后中刀,所以绝不可能是自杀。
王子诺死后,他们彼此猜忌,毕竟谁也不想和杀人凶手待在一起。
他敢在基地杀人,就敢在外面杀人——在外面杀人还要容易一些,他只需要故意把人往丧尸群里一推就好了。
没过多久,他们平分了物资离开了那里。就算再相遇,他们也形同陌路。
庄晓蝶觉得郑宏颖可疑,因为在他们散伙后,郑宏颖过得最好。
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杀戮,一桩杀人案背后,获利最多者总是嫌疑最大。
虽然郑宏颖的成功与王子诺的死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但凭借女人的第六感,庄晓蝶认定郑宏颖这个人有问题。当然,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庄晓蝶没有证据。
我皱着眉头,诚恳地说道:“怎么说呢,我脑子不算太好,上学的时候,数学成绩就不好,看刑侦剧和推理小说,除非特别俗套的剧情,一般情况下我是猜不中手法和诡计的。当然,我很愿意听你说。”
“一人计短,两人计长。”庄晓蝶说道,“当初那么多人也没能查明真相,过了这么久,就更难查了。我刚刚只说了个大概,你有什么想法都可以问我。”
“那我问几个问题,你们最后看到王子诺是什么时候?”我问道。
庄晓蝶回答道:“上午九点,许大禹找过王子诺。”
“中午呢,他不和你们一起吃饭吗?”我问道。
“我们午餐一般不在一起吃。”庄晓蝶说道,“晚餐是一起吃的,午餐是前一天剩下的干粮。”
我点了点头,这是很正常的情况,白天大家都在忙活,把大家聚集起来烧火做饭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你们中午吃了什么?”我问。
“前一天做的饭团,里面塞了话梅什么的。如果在屋里,可以烧热水做成汤泡饭。”
看来他们比我们吃得好一点。
“平时找王子诺的人多吗?”我问道,“下午的时候会有人找他吗?”
“不多,几乎没有。”庄晓蝶说道,“王子诺是那种很强调计划性的人,每天晚上,他会查看大家的收获,计划的进展情况,大家讨论下一步该怎么办,定下方向后,他给出大概的方案。除非有突发事件,大家平时不会找王子诺。”
“听起来,他的工作很清闲。”
庄晓蝶的脸立刻板了起来。我觉得我踩到地雷了。
“不,他参加劳作。”庄晓蝶说道,“他会和搜寻队一起出去,有时也会留在基地帮忙做饭什么的,哪里缺人,他就会去哪里。上午,他基本和其他人一起忙活。中午,他会午休一会儿——我们都会午休,这不是他的特权。为了方便大家找他,下午他基本就待在房间里了。”
“但你刚才说最后看到王子诺是在上午,还是许大禹去找他的。”
“那天刚好在休整,除了四五个人在外面,剩下的人都没出去,活儿也都放下了,不过午饭还是各自吃。许大禹找王子诺是因为一批物资的事情。”
“这么说来,凶手可能是特意选这天下手的。他有足够的作案时间和作案条件,还有足够多的嫌疑人来隐藏自己。”我说道,“那你们赶到时,咖啡是什么样子的,容量多少,温度如何?”
我想要通过咖啡的状态来判断案发时间。
热水的温度会逐渐降低,最终会和周围的空气温度保持一致,因为热量是会扩散的,周围的冷空气和热水的热量交融,最终平衡。
牛顿冷却模型是指:在常温环境下,如果最初的温度是θ1,环境温度是θ0,则经过时间t(单位:min)后物体的温度θ(单位:℃)将满足;θ=f(t)=θ0+(θ1-θ0)e-kt,其中k为正常数。现在室温是二十五摄氏度,我们可以拿一杯同样体积、杯型一样的沸腾咖啡来做实验,将它放到室温,求出k的数值,就能用来计算t了。
“撞门时,我们就看过了时间,下午三点二十六分。但我们查看咖啡已经是二十分钟之后了。咖啡虽然是温的,但已经接近室温了……你问这个有什么用吗?”
“我想知道案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对了,你们能估计死亡时间吗?”
庄晓蝶面露难色,说:“我们都是普通人,缺乏相关的知识,准确的时间,我们估计不出来,王子诺尸体上还没有尸斑,从这点来看,死亡时间应该是下午一点二十六分到三点二十六分之间。”
由于人死后血液停止循环,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暗红色或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呈云雾状、条块状,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尸斑。一般在人死后二至四小时出现。
庄晓蝶又说道:“但我们普遍认为王子诺是下午两点左右被害的。”
我问道:“为什么?”
“因为王子诺尸变了……”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庄晓蝶。
“对不起。”
先前的友人变成了丧尸,他们还要再“杀”他一次,心里一定不好过,怪不得他们过了二十分钟才查看咖啡。
“没关系,有错的是凶手。”庄晓蝶说道。
“这样吧,你还是从头说起。”我说道,“那天下午,你在干什么?听到什么动静才知道王子诺出事了?”
“那天我在一层处理食物。其实就是腌制鸡蛋,前几天,我们搜到一批鸡蛋,准备吃掉一部分,另一部分仿照咸鸭蛋的方法做成咸鸡蛋。”
“三点左右,我听见一声巨响,是从王子诺房间的方向传出来的。”庄晓蝶说道,“丧尸有听觉,我们平时都不敢发出太大的响声。虽然丧尸攻不进房子,但如果它们堵住出入口,也会让我们很头疼。所以有警惕性比较高的人想去查看一下。我也因为关心王子诺,想去看看。”
“到王子诺房间,你们花了二十分钟?”我发现了一个问题。
“没错,走廊、过道上的门都被锁上了。”
“那些门平时也是锁上的吗?”
“平时只是关上,不会上锁。”庄晓蝶说道,“这都是为了防丧尸。”
在丧尸年代,大家的生活习惯已经不一样了。学不会随手关门的人早就死了。丧尸没有智慧,它们不能开关门。如果有丧尸跑到屋内,它也会被困在一定区域内,不会威胁到其他人。
“这个凶手很谨慎啊。”我说道,“你们平时都关着门,不去开门的话,大家不会发现门已经上锁了。我想凶手一定把门都锁上了,再优哉游哉地去杀了王子诺,就算出现意外状况,他也有时间逃离。”
“是的。”庄晓蝶点了点头,“我们也是这样想的。”
“然后呢?”我急着想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我们最开始是想绕路的。”庄晓蝶说道,“我原来在一层,跑到了二层。王子诺的房间在三层。二层门也锁着,于是大家又跑到三层,遇到有人下来说三层的门锁了,他想下来拿钥匙。”
“这人是谁,他还活着吗,你能联系到他吗?”
“他还活着,就是许大禹。”庄晓蝶说道,“出去后,你就可以找到他。”
我点了点头,又问道:“然后呢?”
“我们觉得再下去拿钥匙太花时间了。”庄晓蝶做了一个撞门的姿势,“我们决定撞门,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撞开了门。一路上的门都关着。这栋建筑很奇怪,设了不少门,关于这点,以后我细说。我们撞开了很多门,大家跑向王子诺的房间。王子诺的房门也上了锁,我们听到里面有动静,于是我们先敲了门,喊王子诺的名字,问他发生了什么。”庄晓蝶闭上了眼睛,眉头渐渐锁了起来,像是在忍受来自回忆的痛苦,“他没有回答。我们不敢轻易撞门,所以我还是去拿了钥匙。”
“多少人有钥匙?”我问道。
“每个房间都有两把钥匙,房间主人手里有一把,杂物室还有一把备用钥匙。”
“凶手可能用钥匙吗?”
“备用钥匙还在原地,负责管理杂物的朋友确认没有人拿走过备用钥匙,而门的钥匙,还在王子诺身上。”
“那真的是密室。”我叹道,“你继续说吧。”
“我拿来钥匙打开了房门。”庄晓蝶心有余悸地说道,“我们看到王子诺身上缠满绷带,直直扑向我们。他已经被转化成丧尸了,我们费了不少功夫才制服它。”
“我能问下绷带是怎么回事吗?”
“我也不知道。”庄晓蝶说道,“这也是一个疑点,凶手杀了王子诺,还为他包扎。”
“伤口被包上了吗?”
“嗯。”庄晓蝶回答道。
“四肢呢?”我问道,“是不是为了控制丧尸的行动?为了掩盖这一点,凶手干脆就把王子诺包成木乃伊。”
庄晓蝶想了想,说:“有可能,王子诺的手好像被绷带缠住了,但缠得不紧。”
“那会不会是因为丧尸乱动导致自己被缠上了?”
“不排除这个可能。”庄晓蝶说道。
“王子诺的房间还有什么出口吗?”
“他房间的门窗全部都是上锁的,里外两侧都能上锁,但必须用钥匙。”庄晓蝶说道,“但我之前和你说过了,钥匙就在王子诺身上,而备用钥匙一直被看管着。对了,王子诺的房间还连着一间休息室。”
庄晓蝶问我:“我是不是该画一个示意图给你?”
“有个图能帮助我理解。”我说道。
庄晓蝶呵气在玻璃上面,想画出示意图,但她只画了几笔就放弃了。
“算了!”她叹了一口气,“等我出去后,带你过去看吧。”
庄晓蝶刚说完,我就听见了脚步声。
“嘘。”我做出噤声的手势。
庄晓蝶马上就领会了我的意思,她离开玻璃,拉上了帘子。我也回到床上,假装在看书。
小志打开门,走了进来:“今天你精神不错啊,聊得开心吗?”
我装作平静地问道:“你听到什么了?”
“没,我猜你肯定找她聊天了。”小志说道,“毕竟对小青年来说,爱情才是灵丹妙药啊。”
“才没有。”
“算了,我就不掺和了。”小志对我说道,“你后天就能出去了,你的朋友还托我给你带了礼物。”
小志从包里拿出了两袋黄瓜味的薯片。
这确实是他们的风格。
“我出去后要干什么?”我问道。
“做个简单的体检,然后做个职业评审,看看你擅长什么,给你分配工作。”小志说道,“如果你体能不错或者有特长,就能有不错的待遇。”
“待遇?”
“分个大房间,打饭的时候多给点肉之类的。”小志说道。
小志向我介绍了一些这里的情况才离开,如果庄晓蝶没有告诉我那些事情,我一定会安心地留下来,而现在,我有些犹豫……
小志走后,我又敲了敲玻璃,对庄晓蝶说出了我的顾虑。
她陷入了沉默。
“我们是朋友吧?”庄晓蝶问我。
“是啊。”我点了点头。
“为了你的安全,如果郑宏颖真的这么可疑,等你出去,你应该马上找到你的朋友,和他们离开这里。但我其实想要你留下来。”
“我留下来干什么?”
“帮我调查这件事,帮我这个忙吧。”庄晓蝶踌躇着说道,“如果郑宏颖没有问题,你们也不会错过这个基地。你不用现在就给我答复,你可以留在这里,观察几天……”
“我答应你。”我直截了当地说道。
“你不再想想?”
“不用了,其实,我也很好奇一个神棍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我胡诌了一些原因,“万一这里没有问题,我和我朋友也不会错过这个地方,在这个时候,错过任何东西都是罪过。”
我不知道庄晓蝶在想什么,只见她郑重地点了点头。
终于,观察期满了。
小志带来了正常的衣服,格子衫、牛仔裤、运动鞋。
他的品味有点糟,不过这些衣服总比病号服好一点。
我换上了衣服,走出房间,遇到同样结束观察的庄晓蝶。她穿着白衬衣,墨绿裙子,脚上踩着一双平底鞋,素面朝天,看到我后,径直向我走来。
她贴近我,轻声说了一句“谢谢”。
小志没有在意我们之间的小动作,在前面带路。
我们一起穿过了长长的走廊,从走廊浮夸的装潢来看,我确信这里是一家星级酒店。
小志回过头,故作高深地对我们说道:“你们出去了,千万不要被吓到。”
他打开了大门。
我看到外面的世界一片猩红,挤满了形形色色的人,他们踩着左摇右晃的丧尸步,喉咙里发出沉闷的、猛兽般的叫声,身穿破旧、染得血红的衣服。
——丧尸,这些都是丧尸!
我第一反应就是转身逃跑,可是小志拉住了我。他用另一只手摘下了口罩、头罩,他脸上有一个大大的创口,就像被丧尸啃了一口,脸色苍白得像在冰箱里放了三年的冷猪肉。
“欢迎你们正式来到我们的世界。”他咧嘴一笑,像极了电影《黑暗骑士》中希斯·莱杰饰演的小丑。
对人类而言太晚,
可对于上帝还早。
创世——虚弱无力的帮助
可剩下的,我们还能够祈祷
当地上不能存在,
天堂是何等美妙。
那时,我们老邻居上帝的表情
会多么好客,殷勤,周到。
——艾米莉·狄金森《对人类而言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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