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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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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游子嘿嘿一笑, 反问道:“看不出来么?当然是虫子了。”

    “只不过这虫可不算是一般的虫儿,而是出自——”云游子瞅了一眼那柜上贴的字示, 牵引着卫时谙也顺着他的眸光向那处看去, 只见得那上头赫然是两个大字:

    南兖。

    “是蛊虫?”

    “姑娘果真好眼力。”云游子端着那笨重的钵盆,看着里头上下翻涌的蛊虫,如同被人激醒了血脉一般, 尤为如鱼得水自在逍遥。

    “瞧瞧这些小家伙,多精神呐。”云游子啧啧称奇,复又自言自语道:“这么些应当够用上一段时日的了。”

    “老前辈要用这些入药?可太医署里为何会有南兖蛊虫,在宫中这一类算做禁术,我从未见人用过。”卫时谙实在不懂这老师父言语里的跳脱, 从东到西走南遣北地令人摸不着头绪。

    “这是南兖尸虫干, 多用于治脑症入药。但采这味药材之人似乎不会用南疆虫蛊,将其曝晒成干入酒或做熬制用,最甚不过发挥二成药效。”

    云游子从腰间拿出一处纸包, 将其展开, 只见那其中是一团还带着血色的通红生肉, 溢泛着腥味, 看起来甚为令人恶心。

    他将那肉搁近了碗钵, 卫时谙不住向前探看, 便见那钵中的蛊虫像是嗅到什么异香异气的饷食一般, 耸动攒簇上前,一股一股接连钻入了那生肉之中, 遂不复动静。

    下一刻, 便见那生肉之上渐渐浮现出斑驳红点, 如刺痣般密密麻麻尤为瘆人, 刺眼无比。卫时谙看得头皮直直发麻, 忍住胃里翻涌的呕吐意欲连连向后退去,却见云游子将那生肉以蔑叶包起,还不忘再拿至卫时谙眼前晃上一晃。

    “害怕吧?姑娘家可见不得这些。”像是存了心要吓唬她一般,云游子笑道:“生炙之中还残存血管,这些虫儿们便一股钻入血管里安身,那儿是它们所认为最安全的地方。别以为虫子就不经事,小家伙们可精着呢。”

    “它们抵入血脉求个容身之所,会自行将找到那个地方再清出血液,但不足以令那被排将而出的血液破出肌肤,自然就会在表层之下形成类比痣相大小的印迹。”

    “俗称血痣。”

    卫时谙随着他这话复又想起方才那一个个渗出的红点,顿时又是一个寒噤,腹处好似又隐隐作痛起,不由开口问道:“可用生肉滋养是缘为何故?这蛊虫是必以什么为食才得存活么?”

    “虫儿以活血润泽最是恰如其分,只可惜在这宫中,老夫尚难寻到合适的养物,故而只能用鹿肉承泽。鹿血活而存久,老夫又寻了那野鹿身上血脉最多血液也最丰厚的一栋,就在鹿的后颈处。”

    “若为活鹿,当可滋养更久,一年半载的是足够了。”

    卫时谙有些迟疑,怕自己疑问太多烦扰人,却又止不住内心欲得知的想法而再次开了口:“这蛊虫……是靠吸食血液存活,那它可是有毒,又如何以药使用?”

    “药分千种,蛊虫亦如此。天底下没有两种药材长的一模一样,也没有功效用法全然一致的药材,蛊虫仍亦如此。”云游子将那包可怖的东西别至身后,“用药法也有千万种,只如何分人而判了。”

    “而至于姑娘的状况啊……说不定也是有这么个小虫子般的玩意儿贪玩跑进了姑娘体中,在你看不见也摸不着的地儿快活着,谁说得准呢。”

    卫时谙指节紧了紧,不禁笑道:“老前辈实在说笑,我日日待在宫中,识人甚少,怎会接触这些。”除却当时在江南道听过南疆蛊虫名号,自此便再未有幸耳闻,难不成还是身处江南道之时有人暗害不成?

    可那时她以谢今朝近侍身份出面,并未暴露任何身份,也更未说会有人将矛头对准她。

    可似乎没这么简单。

    不久前钟院判还说有什么别的东西可类比婴孩,在她体内吸食|精气,致使她气血亏损。

    这蛊虫相存活的法子也与钟院判所言略有相似之处,若他所言无假,自己体内的东西又会是什么?

    也是如同蛊虫一般的毒物,以待来日毒发她暴毙身亡?卫时谙虽知道这前所未闻的答案令人深觉荒怪不经,可或许是疼痛与思绪致使,她仍旧照此一面不敢深想一面又不住深想——

    是何人下的手?又是什么时候的事?

    “老夫不过是好逞口舌之快罢了,专喜挑你这种不经吓的小姑娘。”云游子如是说着话,目光却定个在了卫时谙脑后的某一处,思索良久。

    “你瞧瞧,若不是说老夫挑对了人呢。姑娘颈侧的痣生得好生标志,只是今日听闻老夫这么一说,只怕晚间睡梦里得梦见有只小虫在里头啖血呢。”

    卫时谙下意识摸了摸后颈,却什么也没碰到,想来原身这副身子自打穿书而来,自己也从未有空闲与精力仔细打量过,只当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小痣,被这神神叨叨的老前辈拿来逗吓自己的罢了。

    如是想着,她转过身去,却早便不见了身后有何人影,只听得匆忙脚步疾疾而来,少艾拿着氅衣的身影踏门入内,“娘娘等急了吧?怨奴婢脚步太慢,咱们这就回宫。”

    “时候不早了,现下回宫晚间还要再赶来赴宴,只怕来回时辰赶不及。”卫时谙披上大氅,再踏出殿门之时,回身见里屋因未掌灯而黯淡下的太医署,只觉一切如恍然。

    “方才那位老前辈真的来过么?”

    跟在其后的少艾整着衣衫,闻言抬头问道:“娘娘说什么?”

    “我是说,我们便去长公主殿中坐一坐,待到了时辰便同公主一道去筵席上,我也有好些时日不曾见过她了,皇姑姑只怕也留了好些话要同我说。”

    “是,奴婢去长公主殿中时,长公主殿下还念叨着娘娘缘何不去长公主府同她谈天吃茶,连不容易进一回宫也不来就近看看她,只派了奴婢去,怨气可大着呢。”

    “是吗?那我可得好好给皇姑姑赔不是去。”

    ————

    酉时,胤都皇城中,太极宫。

    太子宴,龠舞左右,行酒令于御座前,见酒凸觥心泛艳光,于宫中数见不鲜,于外臣把酒寒暄,各怀心鉴。

    笙歌迭奏之间,殿中长袖善舞者悉数换下,请鼓山祥云来宴神仙,再绘锦麟宫灯注光彩,观人间风与月舒,饱福泽于腹,佑殿中主客长岁康平。

    “朕闻见众卿家于吾子之信愿,心甚慰,以此酒敬卿家同贺我朝储君新岁,愿江山永固,海晏河清。”

    “臣等恭贺陛下,恭贺太子殿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太子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酒后一支梅,聊去冬迎春,杯盅斛珠玉碎,相识万千风流。

    今日急召云游子前来入药,虽而建元帝自知挂不住面子,但病痛在前哪里管顾上如此多。只是自己起身得急,似乎听闻了云游子当时在背后添了句什么,只可惜宾客在宴,他这个做主君亦是父皇的,不能令人久等了去。

    遂也并未再多想什么,那李旭昌自是逮着了机会将云游子呵退,言他帝王身前莫要多话,免得不知道有几个脑袋够掉。

    只是如今不过浅浅饮下三两杯,这头似乎又有些不对劲,与平日里发作之状形似。建元帝如是想着,眸光却忽而撇到阶下谢今朝沉着端着杯盏,应着诸臣来贺之貌。

    储君,太子,东宫,帝位。

    吾子长大成人,方有心力可独当一面,这是寻常人家的父亲所乐见其成之事。

    可他是皇帝,便注定心性有所不同。

    他丝毫不想去刻意遮掩心中渐渐浮上的不满与一种难以名状的……嫉妒,即便那是他与娜尔罕的儿子。他配不配做个父亲,他自己也不知道,但他明白自己随着年岁渐老,心气便越发狭窄的事实,在无人能够探知的地方,他也毫不犹豫地承认自己的确是个算计阴险且狡诈的小人。

    可多点戒心总没什么错,不是么?

    他做东宫当太子时可并未如他这般轻松得以,事事得以应对自如,他多的是狼狈不堪却不得不忍辱负重只待来日的时候。

    他与谢今朝不同,即使娜尔罕已然薨逝多年,可自己一直留着娜尔罕的后位之名,那谢今朝也自然而然是真切的中宫嫡出,有来日继承大统的名正言顺的资格。

    他就不同了。

    他是先帝的次四子,也是本本分分的庶出,甚至比不上旁的皇子的是,他的母妃并不能位列四妃,连嫔位也算不上。

    先帝未能让她子凭母贵,他这个当儿子的也不受器重,自己不争气,更是无法令她母凭子贵。总而言之,他们母子二人都是被帝王家所抛弃的遗物,在宫中饱受欺凌且任人宰割,母妃也终究是没能挡得过宫里的明枪暗箭,就那样静悄悄殁了。

    他甚至不知究竟是谁下的手,报仇连仇家的门都摸不到,只能抱着母妃的尸身得来父皇的一个施舍的眼神,告诉他身作男儿自当坚强些,重振本心好好为故去的母妃争口气。

    是吗。

    可凭何要用一颗已在前朝后宫猜疑历磨的心去磋磨他这样一个尚且年幼心气不足的稚子呢?他只是失去了母妃,只是难过,为什么不给我一句安慰,一定要和我说些古书圣话,一定要让我振作呢。

    我只是个无用的儿子,振作起来又有什么用啊?

    “当然有用。”

    他成为皇后名下的幼子时的第一晚,皇后扳着他的肩膀,望着他目如死灰的面容一字一句同他说:

    “你不是不知道谁害了你母妃么?这宫里这么些人,你就用眼睛看,给本宫好好看着,谁是人,谁是鬼。”

    “想让你母妃在九泉之下安心瞑目,不让你母妃就这么死得不明不白,你必须给本宫打起精神来,这样待来日你有得机会荣登大宝,才好将那些揪出来的牛鬼蛇神一并打下十八地狱。”

    他于恍惚之间抬起头,将眸光定格在了眼前这个风韵犹存的女人身上,才缓缓找回了几分神识,倏尔才想起,原来他现在已是皇后的儿子了。

    他算是半个嫡子,有了能对那宝座觊觎两分的资格,已然今时不同往日了。

    他才在一片大火里将自己脱胎换骨,再以崭新的身份与心性去做所谓筹谋,才换回了自己的几年攀附新贵,在皇后的指示下游走于各方,在谁人面前也要混个脸熟,却要在皇帝面前拼命藏拙,将野心藏得严严实实,余下的只有孝心与对皇命的忌惮。

    父皇不需要自以为是地替他分忧,那些才是他所需要的。

    以他们这些不经世事的毛头小子的本事,他们所能想到的朝中肱骨与父皇也自然早便想到,还到御前逞什么能啊。如此先后见兄长弟弟皆失手于此,他又于人潮涌换之中在父皇面前展露头角,还落得父皇一句算不上称赞的称赞:

    大智若愚。

    是警醒,是提点,亦是这片荒无人道的废墟里,唯一的生存法则。

    只可惜后来天不遂人愿,皇后一朝失势,自己从风光无限之中再次掉回了当年寄人篱下而半分挣扎不得的无名皇子。

    皇帝不缺儿子,也自然因着迁怒皇后而将他也逐渐抛之脑后。约莫是何时才能想起他呢?大概是与北狄交战落败,而须遣一质子前去暂稳边关。

    北狄人似乎也碍着与胤朝不上不下的关系,并未对他真施以什么拳脚报复,可形式上的孤立疏远与言语折辱,亦或是叫他做些有失皇子身份难堪下贱之事,甚至比鞭挞还要再狠上千倍万倍。

    不过是换了个地方受辱而已,他亦还是当年那个龟缩在钟粹宫西南角殿一隅的小皇子,或者说,他什么都不是。

    他早就忘了这双所谓下有黄金的膝盖,已经跪了多少回。

    只是在了无边际的绝望与麻木之中,偏偏有一双素净而不沾染尘泥的手要来扶自己。从一点吃食,到次次解围,再到无名状地向他示好,没有任何理由可言。

    终是在一次她又自作主张将他从泥潭中拉出,可他却狠劲将她推开,换来了那披着如大漠之花一般艳丽幂罗的姑娘站在伸着令人爪牙的胡杨树下委屈又不解的一句:

    “你不能这么对我。”

    当然不能,可他不敢要,也不敢和她有一丝可能,却在日益增长的似有若无的接近下极为可憎地发觉自己无法克制的贪恋与动心。

    可她归她,北狄归北狄。

    那样无法割裂的东西,他偏要将他们割裂开。那样纯净的人,北狄肮脏的土地根本配不上她。他对她百般归顺,但永不会忘记在北狄所经受的耻辱,不会饶了那些将苦难加诸在他脊背之人。

    他做不了圣人,也绝不做圣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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