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3)
征求“林轩”意见。
祂跟她保持了一臂距离,轻轻挑起周箐背上一缕长发,绕在指尖把玩:“很衬你。”
祂越来越像人了。
周箐又往包里塞了点女子防身常见物品。
三个人一起去车站接人未免有些兴师动众。周箐开车把人带到酒店,大家分头行动。李兰芳去房间放行李,她去餐厅座位选菜,林轩而步行至车站接他爸。
正如林轩说的,这家临江水产比较有名,周箐在菜单上翻了翻,先给自己选了一道“铁板鱿鱼”。
……
“林轩”走在林承德身侧,面无表情地听着父亲念叨不止:
“又吵架了?哎,你这孩子……男人要有担当,保护好箐箐才行。我当年就是有太多遗憾,没能珍惜心爱的姑娘。”
“我知道你最近工作晋升,事业有了点成就,难免会骄傲。但你要懂得‘家不和,万事休’这个道理。没事多和我聊聊,爸是过来人,绝对不会害你。”
不像谢顶发福的同龄人,林承德体态保持的很好,依稀能窥见年轻时清俊青年的残影。
林承德自诩文化人出身,花白的头发整齐的梳成三七分,银框方形眼镜架在高挺的鼻梁上,常年一只名牌钢笔插在衬衣的上兜,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什么退休教授。
这男人平素最不屑老婆泼辣世俗的说话方式,可惜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他一开口就暴露了他也喜欢说车轱辘话的弱点。
“林轩”就着这些细节搜寻有关父亲的回忆。
作为林轩的父亲,林承德至少年轻的时候聪明过,从若干同龄人中脱颖而出,是小镇唯一的大学生。
得益于英俊的外表,林承德很快交上了城里的女朋友,可谓爱情学业双丰收。
他踩着单车行过校园大草坪的照片,如今还摆放在老家的五斗柜上。
奶奶还活着时,曾伤感地抚摸相框,感叹:“承德哪里都好,就是运气不行。”
国家分配工作的年代,林承德在毕业后被安排到了隔壁小镇的工厂。但女朋友是当地人家,动了动关系就把宝贝女儿留在了本地,他们本就瞧不上林承德的家庭背景,自然也没有帮扶的意思。
城里和小镇隔着两天一夜的火车,穷小子和千金的爱情戏走到尾声,这时候就到了李兰芳出场的时候。
城里的男大学生马上报道,多少小姑娘蠢蠢欲动,李兰芳的家人劝她赶紧把握住机会。
遥想当年,李兰芳也是厂里一朵娇艳的玫瑰。
乍一看林轩挺拔的身型以及面部轮廓,与林承德如出一辙。但仔细打量的话,不难发觉他女孩子似纤长的睫毛,尖尖的虎牙、俊朗深邃的眉眼其实来自母亲李兰芳。
不乏追求者的她对父母的催促很是不屑,但这种随便看一眼敷衍了事的态度,在瞧见林承德本人时发生了极大转变。
林承德年轻的时候实在很漂亮,和小镇土生土长,大夏天穿着个背心在路牙子乘凉的莽汉不同,这个小伙子说话文质彬彬,远眺窗外时,微风吹动黑发的样子,像极了文艺片里的男主角。
李兰芳扯了扯辫子上的发花,声音有些别扭:
“喂——你是新来的吧!我是隔壁的李兰芳,你妈和我妈原来是同学。她听说你来这边上班,就切了西瓜,叫我送来。”
“谢谢你,我是林承德。”
他冲她颔首,牵动嘴角,笑得很腼腆。
那笑容像缕春风,吹动李兰芳的心扉。她看得有些痴了,决心做点什么。
曾经的心上人是远在天边的月亮,怎么也触及不到,时间久了,朦胧的月光就成了平淡的白蚊帐。而热烈的玫瑰就开在手边,芬芳扑鼻扰乱了林承德的心思,他有了新的朱砂痣。
李兰芳跟林承德奉子成婚。
婚礼将至时,他城里的白月光跑来见了林承德一面。
工作后,家里给白月光介绍了一个新的对象。卫生所的医生,说留过学,看起来有点墨水在肚子里。但终究矮了些,相貌也没有林承德帅气,还少了点斯文浪漫。
她一方面接过医生的花,跟他谈天气聊理想,另一面又总觉得对方物质低俗,惦记着英俊的旧情人,在做决定前越想越烦:
万一林承德东山再起了怎么办,那她一定会后悔的。
好在,看到林承德后,白月光悬着的心放了下来了。
她看他的眼神三分哀叹七分庆幸。
哀叹自己怎么还想着林承德这个男人,他一点都不上进,穿着灰扑扑的工厂服,完全成了个普通的乡下人,庆幸还好当初没有嫁给他。
但白月光到底要面子,分手说得哀怨委婉:
“太好了,你也有了自己的幸福……我也放心了。”
“今天就是我们最后一面。”
泪光闪闪的样子好像她是为爱出走,苦苦追寻的朱丽叶,而林承德是那个半路放弃的负心汉。
看到白月光的那刻,林承德的心同样感到了震动。她穿着剪裁得体的连衣裙,乌黑的头发烫成优雅的大卷披在肩上。他年轻时的梦想就在眼前,朱砂痣一下被对比成了蚊子血。
林承德就此和李兰芳结了怨。
怨这个泼辣俏丽的厂妹设计玷|污了他的身子。
要是他没有鬼迷心窍,安于现状留在工厂,那白月光才是他的未来。他会穿着衬衫,风光地留在城里!
李兰芳孕期不得安宁:
如果不爱她,大可以拒绝她。凭什么搞大了她的肚子,最后还埋怨她?
她恨反复无常的林承德,也恨“白月光”似矫揉造作的女人。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其实不用特别教导,年幼林轩也隐约意识到了父母的不合。
“你滚出去啊!真有那么讨厌我,你就去城里,去找她好了!!看看人家还看不看得上你!”
“你要搞清楚!你瞧不上厂里工作,整天挑三拣四被主任穿小鞋的时候,提着礼物给人家赔礼道歉,还想办法逗你开心的人是我!!下岗后,出去摆摊卖货养家的人也是我!进货时,人家欺负我男人不在,故意加价,我还不能骂么?!”
“你这是在无理取闹!我说的是你因为这点小事,差点跟人打起来影响不好,关小楚什么事?哎呀,我真是吵不过你!”
书房与客厅间,薄薄一扇木门,无法阻挡两人激烈的争吵。
镇上人人都说林轩聪明优秀,但没人夸他家庭条件好。他被困在小小的书房里,浸泡于无休止的抱怨,以及或怜悯或好奇的目光中,觉得世界小的让人喘不过气。
在别人还在用早恋、逃课、小说、游戏体验青春的时候,林轩就有了明确的目标:“以后我要出人头地,搬离这个拥挤的小镇,组建自己的家庭,把这些声音远远地抛在身后。”
在此之前,他用阳光的笑容、圆滑世故的处事方式伪装自己,大声宣告“我林轩才不是什么不幸的小孩。”
挑灯夜读,感到疲惫的时候,林轩偶尔会看着窗外瀚海的星海发呆。
过去某时某刻,虽然还未相遇,但他一定和周箐欣赏过同样的月色。
而未来,在“我还想要更多成绩以证明自身强大”的奔跑中,林轩的确找到了周箐。他们或许有些相似,但她却更加美丽。
周箐对他来说如此特别,这份畸形的爱甚至影响到了随流星降临怪物。
在寄生之前,她只是一块活动的肉,但是寄生之后,女人在祂眼里闪闪发着光——
这是我的箐箐。
轮不着林承德这个没用的父亲在一旁出谋划策。在林轩记忆里,林承德是最没资本跟他说“责任”的男人。
祂觉得很无趣。
“林轩”厌烦地叹了一口气,反问喋喋不休的林承德:
“你在说珍惜感情,是说你和楚阿姨?还是王阿姨?”
? 二十三章
邻里都夸, 林承德能有林轩这样的儿子是多年修来的福分。
书上说了,唐僧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方能取得真经,世间万物有得有失。一定是老天爷看他分配工作不顺利, 妻子泼辣磨人, 觉得他上半辈子经受住了考验,就送个懂事的儿子给他,让他晚年享享清福。
林承德不以为然。他觉得林轩能有今天这样的成绩,自己的教导绝对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尽管他下岗后没有收入,平时又不常在家。可若不是他基因优秀, 给了儿子灵活的头脑, 闲暇时辅导功课,授予他人生哲理。林轩能这么有出息么?
被李兰芳这么一个粗俗婆娘管教,摆在林轩面前的只有两个未来——
要不变成唯唯诺诺、毫无主见的娘炮;要不索性变成叛逆青年,用暴力发泄生活压力, 直接报送少管所。
他还数落起他老子了?
林承德感到脸上挂不住, 他皱起眉头,反问道:
“你这孩子怎么回事?楚阿姨已经是过去的事了, 现在就不要提了。而且我们说的是你和箐箐的事, 跟你王阿姨有什么关系?”
不过, 考虑到现在儿子是家里的顶梁柱, 林承德也没有把话说的太难听。
他叹了口气:“是不是你妈又在瞎说了?哎,她这个女人就是喜欢瞎猜忌。”用余光悄悄窥向“林轩”。
“林轩”没有理会林承德:
“比起操心我和周箐,你不如想想怎么安抚妈。她现在情绪很糟,如果你够尽职的话, 她也不会乱说话吧?”
早些年, 儿子还会因为自己态度宽厚而亲近自己。但学校的营养费、补习费都是李兰芳出的。他上学时, 她咬着牙从身上扣钱给林轩买名牌球鞋和衣服, 就为了不让儿子落下面子。
林轩又不是瞎子。虽然他会出于男人的立场,制止李兰芳无休止的“歇斯底里”,但林承德总觉得儿子实际更加亲近母亲。
祂直视前方面无表情的样子令林承德确定了这点。
事到如今,他应该为了家庭和谐做点什么。
但一旦看到妻子松弛的皮肤以及肥胖的身躯,堵在喉咙的话语又滚回了肚子里。
之前为了赚钱不顾形象就算了,他不明白为什么林轩给了她那么多生活费,她还是一副抠抠索索不懂保养的样子。
林承德僵硬地扭头,看向坐在角落发呆的周箐。
乌黑秀发垂直背部,巴掌大的脸蛋白皙如雪,上面嵌着两只清凌凌的杏眼。楚楚可怜的样子像极了当年的小楚,让林承德心底泛起阵阵怜惜爱护之情。
怎么就不尽职责了?李兰芳唱黑脸,他就唱白脸。安慰郁郁寡欢的儿媳,让她感受到家的温暖,同样能缓和气氛。
林承德笑着跟周箐打招呼:“哎呀,箐箐好久不见。真是过意不去,好不容易放年假,还要跑来打扰你们。你妈就是爱操心,一听到你不吃早饭,就急急忙忙跑过来想照顾你们。”
“但你的能力爸当然清楚,我会带她回去的。”
伸手就要拉开摆在周箐边上的椅子。
“啪”。
比男人屁股先一步落座的是他的公文包。
“林轩”一手扔了亲爹的行礼,一手搭上他的肩膀,“爸,你坐这里就好。我坐边道,方便递菜。”祂捏住林承德的肩膀,把膝盖已经弯曲的他提了起来。
接着“林轩”手腕一转,不动声色给林承德换了个位置,把他拧到李兰芳边上。
祂动作实在是太自然,林承德愣了愣硬是没反应过。
他乖乖地坐了下去,低声和“林轩”道了声谢。
周箐紧皱的眉头略有舒展。
她在厌弃林轩后,连带着也迁怒了林承德,觉得有其父必有其子,他的笑容比起亲切更让她觉得恶心。
桌上齐之后,后厨开始陆续出菜。
“你可算是过来了?我以为你还要帮邻居修个洗衣机才来呢?”
“哪能像你?不打招呼就跑过来!小卖部还有人要买东西呢,我不得帮你收摊!”
虽然像这样阴阳怪气的声音不绝于耳,气氛不算美妙,但周箐心情却很平静。
过去,她或许会绞尽脑汁当和事佬,把话题转移到“李兰芳最近追的电视剧”或者“林承德看的名人传记”,努力营造出一家人闲聊吃饭的温馨氛围。
现在,周箐只专注于自己眼前的小碗。该吃饭就吃饭,绝不给自己增加心理负担。
奇妙的是,闭嘴后周箐才发现原来自己开不开口,对饭局并没有什么影响。
这对夫妻一边拌嘴,一边筷子不停,品尝招牌菜是何种滋味。吃到满意的,李兰芳就按住餐盘,或撕下鱼肚上最嫩的一片,或拧下一只肥美的鸡腿,送到“林轩”碗里。
周箐意识到儿媳到底是外人,没有她插嘴,这些人或许还觉得自在一点。
但这没有什么不好,反正遇见林轩之前,她也经常一个人吃饭。端着餐盘,在喧闹不止的食堂穿梭,寻找一处空位落座。
那时候周箐上午满课,直到十二点才能离开教室,而下午一点半又是她宠物店打工的时间。虽然通勤时间有点紧,但也能不随便用面包随便应和。打工很需要体力,宠物店忙的时候,外面等着洗澡的狗狗吵吵闹闹排成小队,根本不留给她吃饭的时间,所以食堂物廉价美、营养均衡的饭永远是最好的选择。
哪怕旁边有情侣面对面吵架,赶时间的她也能坐下来享用午饭。C市饭菜口味偏甜,外婆时不时会给她寄一点自制的剁椒下饭。
周箐一边嚼着辣椒,一边想这个月赚到的钱要打给外婆,给她买身新衣服穿,要是赚到的钱更多就好了,可以请个保姆照顾她给她做饭,老人家年纪大了应该享享福。
学校很大,她用力蹬着从学姐那里买的二手自行车,骑上校内大桥的坡顶,再俯冲下来。
自由的风吹开她的一头长发,周箐看见晴朗无云的天空,和红砖砌成的自习楼,想到刚刚宠物店群说下午有一只帅气的德牧预约洗澡,就忍不住露出笑容。
时隔五年,周箐终于想起了一个人生活的方式——反倒比一家团圆要幸福许多。
周箐的菜到了。
她往碗里夹了一大筷子铁板鱿鱼,饱满Q弹的鱿鱼须裹上主厨特质的烧烤酱,在铁板爆香,佐以洋葱粒、辣椒面、胡椒粉等调料,香辣口味令人胃口大开。
外婆去世后,周箐就陷入了抑郁,吃到剁椒会让她想起失去的东西,再加上药物说明上写着“避免刺激性饮食”,治疗期间她吃的相当清淡。
后面和林轩一起生活,林家做菜偏向甜口。为了照顾恋人口味,她也跟着李兰芳学习家常菜,索性停掉了吃辣的习惯。
许久没吃辣椒,火辣的香气沿着口腔窜上脑袋。
真是太呛了……周箐一时觉得有点想哭。
她后面或许应该买点二荆条,捡回自家的家常菜。
周箐这样想着,伸手去摸盘子边的湿巾。虽然装潢很典雅,但酒店实在小气,湿巾都装在塑料小袋里,按人次收费,用之前还要费力撕开包装。
“林轩”贴心地将一份拆开的湿毛巾推到周箐跟前,祂轻声询问:“你还能吃辣么?”于此同时,服务员将一盘“剁椒鱼头”端上圆桌。
周箐的情绪只有强烈到一定程度,才会借由血液的力量传达给“林轩”。所以祂平时更常感受到的其实是林轩本人残留的情绪。
林轩不喜欢应对家里长短,他做梦都想离开逼仄的小镇,但有周箐在的家庭却如此不同。
圆桌上,周箐明明根本不擅长应对交际,却还在努力用自己单薄的脊背代替书房的墙壁,隔绝父母的争吵。
那个被关在小镇的独孤男孩,隔着时空注视保护他的女人,总能感到一种异常温馨的幸福感。
可画面正中的周箐忧心忡忡,连饭都没有吃上几口。
这种情绪令“林轩”感到困惑:
丈夫不是要照顾妻子么?为什么会因为这种折磨她的事情感到快乐?他不是想逃走么?他自己没能力处理么?
为什么?为什么?
由记忆引出的疑惑如此之多,怪物无法理解逻辑上的自相矛盾。
从个人体验角度考虑,祂还是更喜欢周箐吃饱饭的样子。
剁椒、剁椒、剁椒……
桌上贴了二维码,手机扫描就可以浏览菜单然后加菜下单。“林轩”找了一会儿,选了周箐应该喜欢的东西。
周箐和“林轩”大眼和瞪小眼:
还能吃辣么?
这个怪物是不是看到她被辣椒呛到的样子在小瞧她?
她抿了抿嘴唇:“我当然能吃辣。”挖了一勺剁椒和鱼肉送进嘴里。
流星雨一定也让这家主厨发生了变异。C市居然有餐馆会做辣口的菜!他们的红汤里的红原来不单纯是人造色素么?!
周箐捂住嘴唇,被辣椒烧得脸颊发烫。
“林轩”托住脸颊问她:“好吃么?”
她老实地“嗯”了一声。
虽然一时不太适应,但剁椒的味道的确很像她老家做的那种。
“林轩”朝她靠近了一些:“我也想尝尝。”
林轩不能吃辣。
祂不喜欢刺激的味道。
两个弱点叠加会有什么火花?
周箐干脆地把勺子塞进男人嘴里,让祂一同品尝舌尖火烧火燎的快|感。
绯红自男人的脖颈一路攀爬,把祂的耳垂染得鲜红欲滴,
“好辣。”
祂扶着周箐的肩膀,咳得弯起了脊背。
缓了好一会儿,“林轩”才重新抬起脑袋:“别的呢?另一盘会好吃点么?”
他漆黑的眼眸里含着眼泪,看起来有些可怜。
那种奇怪的好奇心让周箐觉得好笑:
“你真是不行诶……就吃点甜辣的好了。”
周箐问服务生要了一个小碗,倒上热水,把鱿鱼须往里面涮了涮,重新塞给祂。
做完这一切,她又觉得自己很蠢。
算了,就当喂小狗。
总不能在餐厅就辣死祂吧?她还要吃饭呢。
作者有话说:
? 二十四章
周箐看见被投喂的男人微微眯起了眼睛。祂若有所思, 在乎在努力分辨周箐喜欢的东西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
但除了香辣鱿鱼须,祂还咬住了周箐的筷子尖。周箐抽了两下,硬生生没有把筷子抽回来。
就那么讨厌辣椒的气味么?周箐观察到“林轩”压根没有吞咽的动作, 祂大概是把食物含在嘴里, 不想让辣味随咀嚼在口腔里扩散,而非人的胃袋也拒绝接受辣味的二次摧残。
“用水涮过,还是很辣么?”
周箐问了一句,想摸清祂的个人承受能力。
伴随着“咯嘣”的细响,“林轩”将筷子尖和鱿鱼须一同嚼了个粉碎。祂垂首向她凑近, 撒娇似的稍微张开嘴巴:
“还好……但不喜欢, 舌头好痛。”
就像上次将饮料吐了个一干二净,祂努力才克制住了身体的本能反应,但接触“异物”的舌头,还是不可避免地变回了原型。
“你看。”
“林轩”用手掌撘住周箐的椅背, 祂的膝盖抵着她的大腿。
如果是林轩本人受伤, 她大概会焦急地拿过急救箱,处理完伤口后, 还会将嘴唇贴近, 轻轻吹气, 使用“疼痛飞走”的魔法。
那样子非常可爱, 林轩会捧起她的脸颊,笑着亲吻她。
但周箐今早甚至还没亲过祂。
在属于两人的亲密距离里,周箐看见祂挂着泪珠的睫羽,尖锐的虎牙, 以及那节鲜红柔嫩的软物。不似凡人的圆钝厚实, 祂的舌尖部分明显更尖。
人类的四肢由大脑统领运动, 但祂身体的每一部分却灵活得仿佛有自我意识。让周箐怀疑祂是否在吞噬林轩的那刻, 便重新组装一遍身体。
它不安抚地左右扭动,努力从刺激性的味道中挣脱。如今,又迎着周箐的视线自口腔抬头,使人联想到蓄势进攻的响尾蛇,危险地摇晃尾端的响环,充满着让人躁动的暗示。
应该轻贴祂的嘴唇,安慰祂‘残留的味道也没有那么辣’么?
此类念头在周箐脑中一闪而过。
真要命。
虽然一开始是伪装,但明知故犯,迈过那条线享受到乐趣后,她好像越来越习惯和祂亲密相处了。周箐艰难地移开视线,提醒自己不要安于现状。
她把自己放凉的茶水推到“林轩”手边:
“那你多喝点凉水。镇一下会舒服点。”
投喂之后的好消息是“林轩”牙尖齿利,筷子截面部分很自然,后厨人员大概率不会发现这点损伤,她也能继续吃饭。
坏消息是,怪物只是不喜欢这个味道,尝试几次后就能凭借惊人的毅力保持人类外形。
“林轩”低低“嗯”了一声。虽然面上有些失落,祂还是接过茶水,乖乖把周箐之前放在祂碗里的辣椒吃了个干净:
“我没事,好像已经习惯了。”
小小的插曲在旁人眼底是爱侣间私密的悄悄话。
在林家父子到酒店之前,李兰芳就拿着菜单点了不少他们爱吃的菜。
可现在儿子放着她夹了那么多的好菜不吃,他不仅点了周箐爱吃的东西,还要勉强自己适应周箐的口味去献殷勤。而那女人明知道他不能吃辣,还故意拿着筷子逗他,跟逗一只小狗似的。
李兰芳心里不是滋味。
在老家,哪有丈夫在外面作小服低的?那都是没本事怕老婆的表现。
但她呢?
李兰芳年轻时是不是也是看林承德不一样,温柔又腼腆?
她喜欢挨着他,在茂密的榕树下,从便当盒里挑出来一块鸡翅,捡到林承德饭上:“尝尝这个,我跟我妈学的。”
他傻笑了一声:“我这有红烧肉,你也尝尝。”
林承德最喜欢吃鸡翅,而李兰芳喜欢五花肉。
她知道他稀罕自己,心里很是欢喜,但面上却不表露,甚至还要挤兑他几句:“不了,谁像你吃那么多,我下午还要跳舞排练呢!”
两人热吵冷战无数,只有林承德坐在她身边时,李兰芳才想起自己有这个丈夫。
她转过转盘,从肉蟹煲里夹起一块鸡翅:
“喏,这锅味道还可以,你不是咬不动螃蟹么?吃点这个。”
林承德皱紧了眉毛,拿着碗往旁边躲了躲,好像她筷子上有什么脏东西:
“哎呀,你这是什么坏习惯,别往人碗里夹东西。我自己会弄。”
“不吃就不吃。”
李兰芳“啪”地扔了筷子,冷着脸不再看他。
筷子撞击玻璃板,声音之大,周箐都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看向两人。
林承德望着小鹿似的媳妇,忍不住指责道:
“哎呀!难得一家子一起吃饭,气氛好好的,你怎么老这么容易生气,破坏气氛!没事的,小周你慢慢吃!”
“林轩”将这些互动收进眼底。
有祂亲自示范如何照顾妻子,连李兰芳都被触动软化了不少。林承德却偏偏能无动于衷,忽视丈夫的职责,让气氛继续僵化。
虽然激化两人矛盾也是祂的目的之一,但不得不说林承德总能刷新祂对他无用的认知。
他总想在周箐面前表现自己这点令祂尤为不快。
好在周箐也不想搭理林承德,她用湿巾擦拭嘴唇,看向“林轩”:
“我没事,我已经吃饱了。”
李兰芳跟着附和:“我也吃饱了。今天菜很多,味道都不错,实在让你破费了,可惜你爸胃口不太行,装不下了,我们出去走走吧!”她睨着林承德,一秒也不想再在他身边多待。
男人注视自己的父母,像农场主巡视自己的畜牧棚:“你们吃的高兴就够了。那我们去商场逛逛吧,先去给箐箐买只包可以么?”祂顺势付清账单,带林承德前往下一个舞台。
周箐走在商场的走廊上。
这一层聚集了市内有名有姓的奢侈品牌,黑色漆皮沙漏包、千鸟格纹肩背包以及酒红色亮面手提袋,各色当家花旦被摆放在橱窗最显眼处,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无关“隐藏凶器包装袋”这种需求,周箐一眼就看到了角落的粉色托特包。
当初林轩让她选择自己喜欢的包,她也是直接选中这款托特包。毫无道理的心动简直像是上天安排,有了冥冥之中一切注定的意味。
就像她至今注视着“林轩”的面庞,仍旧无法否认祂的英俊。
人的喜好真是没有道理。
周箐在心里如是感叹,请一旁的柜姐将皮包取下。
那只近乎见证两人恋情始末的旧包,就算她再怎么爱惜,也随时间逐渐失去光泽,衔接的皮面有些许破碎,甚至因为意外沾染了血污,被铁锥刺穿。
而这是一只新包,走线整齐严谨、皮面细腻光洁、散发出好闻的味道,尚未被使用的五金光亮得能映出周箐的五官。
她仔细地摩挲皮包,越看越觉得喜欢。
就像林轩买的车一样,人何必要在物品上寄托那么多感情呢?今天再次品尝的剁椒也告诉她,不能为了一个男人,放弃喜欢的东西。更何况他还背叛了自己。
“我就要这只。”
从走进店门到端详款式下单,整个过程不过十几分钟,柜姐喜欢她这样干脆利落的客人,见她外形出众,穿着精致也生了留客的心思:
“小姐,有兴趣留个联系方式么?今天有活动,可以格外赠送一条搭配的丝巾。”
周箐选了一条黑红色的丝巾。
丝巾挂在包面上,像极了那夜她垂落的长发以及林轩飞溅的血液。
……
一侧的二老难得跟着孩子逛了次精品店。
李兰芳以狐疑的目光打量着那些吓人的价格牌,不住地嘀咕周箐的奢侈浪费:
“这些包怎么这么贵啊,全牛皮成本能有多少?这个不过是个花的胸针,款式不也见得特别,小商场那边一堆同款,连王桂芬都别在衣服上臭美,怎么到这里价格就上去了?”
林承德一肚子知识有了卖弄的地方。他瞥了一眼庸俗的妻子,冷笑道:
“我一个大男人都知道,这是F国的牌子。说是优雅和经典的传承,Y国女王背的就是这种。别处都是抄袭、盗版,城里小姑娘用了是要遭人笑话的!”
丈夫的话让李兰芳抿了抿嘴唇。
羡慕地看着另一头恩爱的两人,李兰芳不禁思索:
优雅么?
她是不是也应该买一只?
但价钱毕竟摆在那里,她只能慢吞吞踱步到周箐身边。
儿媳很宝贝那只粉皮包,每到重大场合,她都喜欢背着它。当年林轩为了凑钱买它,长假都在外打工不肯回家,李兰芳因此也有些印象。
她跟周箐商量:“你不是有一只一样的么?旧的不要的可以给我。如果坏了,我也可以找皮匠修修。”
周箐自然不可能把“罪证”交到李兰芳手上。她夹着林轩的卡还未开口,怪物就接过了话茬:“妈,我怎么会让你用箐箐的旧东西?”
祂垂下眼眸,语气非常诚恳:
“你应该需要一只更好的包,有什么看中的款式么?我带你来逛商场就是这个目的。”
室内柔和的光芒在李兰芳眼中跳动,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推脱道:“都很好,我哪里懂这些……”
“林轩”抬首,将视线投向她身后的林承德:“是么?那就问问爸吧。听起来爸也暗自做了功课,对牌子有些了解。”男人正弯着背,全神贯注地研究五颜六色的丝巾,被儿子突然点名表情有些茫然。
祂的话语还在继续:“因为你太节俭了,钱喜欢攒着,箐箐送衣服和首饰也不怎么穿出去,说她乱花钱。我想是因为我们不懂你的喜好,还是丈夫送比较合适,眼光更好一些。所以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给爸再转些钱,加起来并不是小数,但似乎他还在等机会。”
这是实话。林轩认为他满足父母期待,以“完美邻家小孩”的形象为家庭撑起门面,作为交换,父母也要维持表面上的和谐。为此,林轩定期会给林父打钱,让他平息李兰芳的妒火。
“林轩”并不在乎这种表面功夫:
“刚好这里档次也还可以,爸你带着妈好好转转吧。我要和箐箐去选戒指了。”
祂“无知无觉”的解释令李兰芳含笑的面孔逐渐变得僵硬,她干笑了一声,说:
“行,你们先走,我有话问你爸。”
“林轩”应了一声。祂揽住妻子的肩膀平静地走了出去,将喧嚣甩在身后。
十分钟后,怪物出众的听觉轻松捕捉到了这声叫骂。
“我说王寡妇儿子明明是个窝囊废,她为什么还那么潇洒,每隔一段时间拿着小市场也有的东西都在我面前显摆?!”
“你告诉我,她的钱都是哪里来的?!”
她怕不是儿子一走,就狠狠扯住了林承德的领子,在众目睽睽的商场骂了起来。
同为女人,周箐瞬间读懂了李兰芳的异常。她像是一只无辜的猹,捧着送上来的西瓜有些不知所措:
“……什么意思,你把你爸出轨的事告诉了你妈?”
祂垂眸望着她,表情十分认真:
“嗯,我不喜欢这种事。”
祂不喜欢中年人的味道。如果可能,他更想坐在家中厨房,慢条斯理地品尝周箐买来的牛肉。
公众场合,有客人目睹两人吵架的画面,商场监控也有记录,无需再次使用能力,他就能创造合理的凶杀动机。
虽然麻烦了一些,但这些天有两人干涉,祂根本没有好好进食的机会。如果不吃饱,祂担心会一不留神地伤害到自己的妻子。
祂已经开始饿了。
……
“心悦珠宝坊”,待客茶几的花瓶内摆了几支玫瑰花形状的棒棒糖。
花瓣薄如蝉翼,晶莹剔透的样子仿佛琉璃雕刻而成的工艺品。除了造型精致,花朵颜色晕染得也十分巧妙。它在阳光的照射下流转出动人的虹光,令人想到雨后的彩虹。
方景澄慵懒地靠在沙发上,把玩着手里的花朵看得入迷,和坐在茶几另一侧的女人抱怨说:
“为什么你总是喜欢买点奇奇怪怪的东西?”
“像兔子糖、星球糖、水晶糖,这么漂亮不会舍不得吃么?”
女性回以灿烂的笑容,解释说:
“完全不会!你知道‘可爱侵略性’这种理论么?”
“人类看到可爱的东西时,大脑积极情绪的区域就会被,大家嚷嚷着‘可爱死了、可爱死了’,忍不住就会做出‘捏一捏、咬一口’之类的攻击行为。”
“可爱造型的糖果当然也更容易入口啦!”
看着她兴高采烈的模样,方景澄嗤笑了一声:
“嗯——真可怕,像我这种绅士可没有这么极端的想法。我可是很温柔的。”
不过女人的解释也不无道理。
这朵玫瑰实在很可爱。
如果只是普通摆件,他还能仅仅维持在把玩欣赏层面,但知道她是糖果后,总忍不住想要尝尝她的味道。
感觉一不小心就会咬碎她。
方景澄小心地垂下头,用嘴唇贴了贴她流光溢彩的花瓣。
不知不觉中,时针已经走到约定的时间。清冷的玫瑰香气先于门扉上的风铃声闯入工坊。
方景澄笑着朝他们抬起眼睛,说:
“呦,箐姐姐,带老公来了呀。”
作者有话说:
? 二十五章
在来到珠宝坊前, 周箐的心情远没有方景澄这般轻松。
周箐和“林轩”牵手走在路上。听闻林承德事迹后,她凝望着男人的背影,只觉得难以言喻的愤怒不断涌上心头。
这年头就连林承德这么一个吃软饭的男人都能出轨?
而他的儿子, 一个背叛她不下两回的男人, 居然在她面前指责父亲不尽职责,说什么“自己不喜欢出轨这种事”?
该死,别开玩笑了……他有什么资格说这种话?
她死死地盯着“林轩”的后脑勺,比起欣喜“未婚夫”三观正直,反倒更想往他心口狠狠扎上几刀, 因此握住“林轩”的手掌也不自觉使上了几分力气。
“林轩”的手指微微动了动。
“怎么了?你生气了?”祂侧脸看向身后的周箐, 表情非常无辜。思索片刻,男人如是抚慰道:“没事的,箐箐,我不会像我父亲一样。”
借由两人身体的遮掩, 祂被握住的地方悄悄变形。虽然表面看起来还是男性的手掌, 但实际早就软化成了肉色的触足,绵软之余不乏柔韧, 捏起来异常解压。
放松点, 周箐, 别忘记你要做的事情。
先把祂当成小狗吧。
你不能因为小狗还没有做的事情就指责祂。正相反, 你得给祂做好的事正反馈才行。
周箐在心里这样催眠自己,她深深吸了两口气,顺势把自己从负面情绪中拔出。
像对待什么珍贵的宝物似的,她用双手托起祂变形的手掌, 将它放在胸前, 轻轻地揉了又揉。
接着, 周箐抬起头。
她专注地看着男人, 以可怜的语气寻求谅解,说:“弄疼你了么?对不起,我只是突然有点紧张……毕竟我也是女性,很容易共情到妈妈,想这种事发生在我面前,就难受到不行。”
“林轩”歪了歪脑袋:
“这点事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我希望你能高兴起来。”
祂终于体会了一把正常的未婚夫待遇。
当周箐向祂吹气时,祂的触手就像被春风吹拂的积雪,毫无抵抗之力地化为柔柔一潭春水。祂得努力聚集精神,才能避免它们从周箐手心淌下去。
周箐看得眼皮直跳,忍不住在心里抱怨祂缺乏怪物时刻伪装的基本素养。
作为公司内有名的海归富二代,方景澄口中的发小自然也是个小富豪。
她的个人工作室“心悦珠宝坊”位于C市有名的历史文化街,由私人住宅改造而成,位置僻静,据说只接受熟客预约。
从停车场到珠宝坊要经过一条弄堂小道。狭长幽暗的街道两边是青瓦白砖、木栅花窗的老式民宅,置身此处仿佛一下回转了百年岁月。
游客都在喧闹的临江主干道,或茶楼听曲品戏,或漫步文艺书店和看店小猫合影留念,鲜有人路过此处。
周箐主动贴近“林轩”的胸膛。保险起见,她用身体盖住祂变形的触手。
“高兴起来么?不行,我做不到。”
“我太没有安全感了,一个人根本没法从害怕里走出来。”
她如是诉说脆弱,仰视怪物英俊的面庞,继续前行,一步一步、缓慢又不容拒绝地把祂推向弄堂的青石墙壁。
“林轩”的后背贴住了石砖,苍翠的爬山虎在祂背后肆意攀爬,宛若一张扭曲的蛛网。
而周箐乖巧地趴进祂怀中,她用柔软的面颊轻蹭祂挂着汗珠的脖颈,像是纯洁的羔羊主动亲吻屠夫染血的手指,天真地以为那是甜美的树莓果酱:
“只有你能帮我。我需要你……”
“爸妈终于走了,这里没有人。所以亲亲我好么?只要一下,我就会好上很多。”
无人的小巷潮湿阴冷,但怪物的身体却是火热的。周箐贴住祂凸起的喉结,撒娇道:
“你会帮帮我吧?”
无需回答,祂捧起未婚妻的脸颊,用实际行动代为回答。
周箐如愿咬住了祂尖尖的舌尖。
流星雨降落的当晚,方景澄就在最佳观星点之一的“摘星崖”采风。而次日新闻报道提及,同去夜爬的大学生社团因路线规划失败,迷失山林,调查队彻夜搜查还没给出遇难人员清单。这次事故来得如此凑巧,周箐很难不联想到怪物附身杀人。
去超市之前,她在接吻时无意咬破了“林轩”的嘴唇。那滴血液成了她爆发力量反杀“鼹鼠”的关键因素之一。
很难说方景澄介绍的工坊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求人不如求己,她最好在推开那扇门之前,多自己上一层保险。
“林轩”没有拒绝她的小小索求。
男人热情地迎接这个等待了一个上午的亲吻,祂搂住她瘦弱的脊背,像是干渴的土地拥抱坠落的雨水。
很难分清谁才是渴|求更多的一方。
甜美的滋味在周箐口中蔓延,力量流向四肢百骸,使她感到无比满足。
周箐并不贪心,血液到手,便温柔地舔过祂的伤口,将头颅向后撤去,准备结束这次亲昵。
但“林轩”还在追逐她的嘴唇,她不得不将手指挡在祂面前,细细抚摸着男人的唇瓣,安抚道:
“马上就是约定的点了,别忘了我们的目的。他们今晚会住酒店,我们有的是时间……”
祂抬眼看向她,幽暗的黑眸浮现出点点不详的锈红,全神贯注的表情似乎要将恋人吞之入腹。
与死神在悬崖共舞的感觉令人心跳不已,周箐抚摸祂的动作越发缱绻:
“我知道的,你陪着我都没法好好吃饭,现在一定很难受。”
“不过相信你也注意到了,方景澄去了流星降落的地方。祂或许能缓解你的饥饿。”
她的能力仅限于自保,危急时刻想要反击还是得调动“林轩”的积极性。
男人舔了舔周箐的手指,在她皮肤上留下一个浅浅的牙印。接着,祂转动脖颈,将脸颊贴进周箐的掌心。
“林轩”温驯地眯起眼睛,询问道:“如果是人呢?”
“那就算了。不像没怎么接触过的陌生人。他或许和家人说了要带我看首饰,这样突然失踪容易引人怀疑。”
“我们可以马上回家,吃我给你买的牛肉,可以拜托你稍微忍耐一会儿么?”
吃人的难题终于摆上台面。周箐希望用普通普通食用肉满足祂的胃口,如果这都可以商量,那她的安全也能进一步得到保障。
“林轩”答应的很干脆:“我没问题。”
“如果你不想让我吃人,那我吃牛肉也可以填饱肚子,我都听你的。”
周箐不能确定祂说的是实话,还是用来麻痹她警惕的谎言。自那晚后,她通过亲密关系好不容易构建的信任感就碎成了一地。
这都是一时的,没必要纠结怪物的真心。
她用力眨了一下眼睛,笑道:
“谢谢你考虑我丽嘉的心情。”
“说起怪物和人,你想起除了‘信息素’以外的辨别方法了?”
妻子求知若渴的眼神激起了“林轩”的表现欲。祂侧脸亲了亲周箐的手心,牵起她的手腕,示意她抚摸自己的下巴:
“你原来说过‘新长出来的胡子太扎了,会刮疼你吧?’。”
青年男人的下颌像是雨后的草地,一晚过后就会生出许许多多粗粝的胡渣。但周箐手下一小片皮肤光洁细腻得像是女孩。
“像这样留长一点,你又觉得不够好看。”
随“林轩”语音落下,祂的皮肤生出许多细小的触须。它们在空气中逐渐变硬变黑,伪装成胡子的形态。
男人的长相的确不适合留胡子的造型,“林轩”稍作演示,就把它收了回去:
“这都是可以灵活变换的东西,只切下来一点识破他的伪装。我会看好他的,你就放心挑选戒指吧。”
……
“心悦珠宝坊”是座经典老式民宅,过了饰有朱红牌匾的青瓦屋檐,能看见摆有各式盆景绿植的小花园。
两株淡粉的月季花于门前开的正旺,敞开的木门间挂着一片轻薄的纱帘,用来隔绝午后灼人
的日光。
周箐拂开那片湖绿色的纱帘。她在“叮铃”的铃声后,撞进一片钴蓝色的海洋中。
方景澄对她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作者有话说:
? 二十六章
方景澄还是那副花枝招展的样子, 自手肘到手腕的位置装饰着繁琐的刺青图案,一头漂亮的银色短发熠熠生辉,蓝色的美瞳在日光的照耀下, 清透得像是贝加尔结冰的湖面。
周箐自上而下仔细打量了方景澄一番, 试图找到怪物伪装的痕迹。
“休息日出门麻烦你了,景澄。”
不像“林轩”有瞬息间取人毛发的速度,周箐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方景澄再怎么说都是她共事许久的同事,她尝试用观察生活习惯这种简单的办法辨认他,。
可青年将交叠的双手搭在岔开的双腿之间, 姿势散漫又自然, 笑盈盈的模样看起来和平时并无他样,粗粗一眼根本挑不出毛病。
行吧。
除了“林轩”,怪物各个都是模仿大师。
为了掩饰视线,周箐点了点自己的耳垂, 随口补了一句夸奖, 说:
“你今天的耳坠很漂亮。”
闻言方景澄笑意更深几分:“不麻烦哦,我今天也要给心如拍照片。”
他坐直了身体, 模仿着周箐的动作摸向耳垂, 解释说:
“你说这个耳坠么?这就是今天要拍的新款。箐姐喜欢的话也可以试试哦。”
那是一枚泪滴状的宝石, 它被悬挂在细细的银链上, 梦幻的蓝色偏光和方景澄的眼眸相得益彰。
“……蓝色一定很衬你吧。”
为脑内联想的画面心动不已,男人愉快地眯起了眼睛。他摩挲着宝石光滑的表面,似乎打算直接将耳坠取下,递给眼前的周箐。
虽然很漂亮, 但那可是银针款耳坠。
难道要把被方景澄体温浸透的银针推进她的耳肉么?
洁癖的周箐打心底拒绝这种亲密的分享。
“我就算了。”
她摇摇脑袋向后退去, 和热情的方景澄拉开一段距离。
于此同时, 作为保镖“林轩”非常尽职地站了出来。他挡在妻子身前, 用身体隔绝了方景澄的目光:
“谢谢你的好意,我们今天是来看订婚戒指的。第一次见面你好,我是周箐的老公林轩。”
方景澄这才正眼看向同行的“林轩”。
他对这位互联网公司的大忙人认知有限,仅限于朋友圈的背影杀手,现在看来男人正脸英俊,身材挺拔,的确有几分吸引女人的资本。
方景澄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林轩”搂在周箐肩侧的手指,轻轻摆动手掌作为回应,语气非常真诚:
“久仰久仰,我是箐姐姐的后辈,她在工作上很照顾我。听说你们要结婚了,我也想献上一份祝福。”
“放心吧,我和心悦说过,都是朋友的熟人价。人生重要的婚礼仪式,新娘该不会只有戒指这一个首饰吧?”
说罢青年欲言又止地瞄了周箐一眼,好像在为她的待遇感到不平,用眼神表达“我在婚前帮你试试老公够不够大方呢!”。
“林轩”眼神暗了下来。
祂放在周箐掌心的手指蠢蠢欲动,比起摘掉方景澄的头发,更想摸摸他不怀好意的脑袋。
周箐倒是对“林轩”的护卫行为很满意。有祂挡在方景澄面前,就算两人发生点冲突,她也很安全。
不过她还不需铱嬅要借助旁人助力检验她和怪物的“感情”。
她一手挽住“林轩”的胳膊,另一只手则摸上祂的腰侧。
纤细的手指沿着祂硬朗的线条,滑进深深的西装裤兜,隔着光滑衬料抚过“林轩”的大腿皮肤。
周箐捡出小牛皮缝制的男士钱包,把它朝方景澄晃了一晃,宣示主权道:
“你问他可没用,买什么由我说的算。”
然后她冲“林轩”露出甜美的笑容,询问:“你说对么?亲爱的。”
“嗯。”
“林轩”望着周箐贴住胳膊的笑靥,点了点头。
“感情真好啊……”
方景澄如是发出感叹,并不因周箐的拒绝感到沮丧。相反地,他深深望着小鸟依人的周箐,想要把她在职场中从未显露的女人味记在心里。
他如是发出叹息:“好可惜,我明明选了你可能喜欢的款式。”
一道爽朗的女声的突然响起,打断了方景澄的孔雀开屏。
“省省吧!谁要用直接从臭男人身上取下来的样品啊?每次收进盒子前我都要用酒精擦好几遍呢!”
马上就是和客人约好的时间,而发小方景澄又嫌弃她的点心太甜,唐心悦就抽空去后厨泡了一壶茶水。
回来时,恰逢两男一女精彩对话,她便原地不动听起了八卦。等到发小落了下风,才好心地出声帮他转移话题,避免尴尬。
唐心悦显然也是个自来熟的性格。她热情地接待两位客人,嘴几乎没有停过:
“哇哦,你就是周箐么?景澄给我看过团建的照片,你真人比照片更好看!”
“如果可以的话,能也给我拍几张照片么?老用这个臭小子当模特我也腻了。当然像你这样的美人,只要愿意试戴,我就心满自足了。快请进,快请进!我做了不少新东西呢!”
女人长相明艳动人,留着一头时髦的灰色波浪长发,穿着十分随便。上身一条黑T恤,下着淡灰拖地裤,衣衫发皱,像是刚从床上滚下来不久。
她领着一行人,边走边介绍说:“这其实是我爸的度假用的房子,他喜欢在这儿放些收集的古董,现在再加上我的工具,就有点挤了。”
若说工坊的客厅还有几分古色古香的风韵,那穿过扇形拱门,出现在周箐面前的便是另一番景色。
布满潦草铅笔印的图纸被风吹落,东一张西一张落在地上。偌大的木桌上,一端是沉重的雕刻机,一端是卡尺、钳子、手持型钻头等工具。
盛满宝石的锦盒被放在正中,一切凌乱得恰到好处,唐心悦只要坐下就能继续开始工作。
周箐粗粗扫遍唐心悦的工作间,大概记住了危险品的位置。接着,她看向身边的唐心悦,赞叹道:“这就是定制首饰诞生的地方么?好厉害,我还是第一次来。”
除了预定的“玫瑰荆棘对戒”,唐心悦还做好了一条奢华的蓝宝石碎钻项链,一枚耳坠,以及一颗白金蓝钻戒,加上方景澄耳垂上的那只,刚好凑齐同色系套装。
出于对于她设计美学的欣赏,周箐好奇地询问说:“桌上的宝石好像很多都是蓝色的,你在准备什么新主题么?”
唐心悦一边弯腰牵起图纸,一边解释说:
“哈哈,被你看出来了。景澄昨天给我传了好多夜空、星星的照片,看得我灵感大发!设计了不少星空主题的作品。昨晚不小心肝到很晚,现在其实才醒不久,所以东西放得有些乱,请不要介意呀。”
周箐对她的作品很有兴趣,这点大大取悦了唐心悦。她一把推开不用的工具,放下手里的托盘,邀请周箐一同坐下:“我爸买的茶叶,味道还行,尝尝么?我们坐下来慢慢聊你对婚戒的看法吧!至于男士,麻烦随便坐吧,景澄你直接回家也行。”
她经常熬夜么?眼下的确有明显的青黑。
周箐记得自己之前在分享帖看过,这种烟灰色的头发需要漂到很浅才能上色,过程很伤发质,而唐心悦发根发黑,整体毛毛躁躁的样子也不像戴了假发。
在就坐之前,周箐先指了指头顶,朝唐心悦示意说:“头发,这里翘起来一撮,很可爱哦。”
“啊,该不会睡出呆毛了吧?!”
如是说着,唐心悦好奇地摸向自己的卷发。她这几天的确熬夜熬狠了,不过随手一搓就带出几根落发。
“怎么又掉头发了,看起来最近不能再染了……箐箐你的头发真漂亮,有什么秘诀么?”
艳羡于周箐乌黑柔顺的长发,女人好奇地向她询问养发秘方。
烟灰色的落发在黑色T恤上非常明显,周箐盯了半天,也没有发现它有变形的趋势。
唐心悦是人类。
周箐在心中如是断言。
她的手指越过海洋般神秘深邃的蓝宝石,径直探向似血的蔷薇,然后笑着嘱咐唐心悦说:
“晚上早点睡,养足精神,头发也会变好哦。我这次来的不巧,你看起来很辛苦,先好好休息吧。我们买完戒指就走。”
眼下存疑的只剩下被唐心悦赶到一边的方景澄。
虽然语言表达能力不大理想,但是战斗力方面,周箐对“林轩”还是放心的。
不知道祂有没有验出他的身份。现场有这么多工具,无论是伪造成头磕到雕刻机,还是被曲线锯划开喉咙都很容易吧?
戒指已经到手,先把祂喊过来吧。
周箐悄悄舒了一口气。
她取出那枚女戒,一边准备将它戴在无名指上,一边呼唤“林轩”说:“这就是我跟你说的,我选好的款式。你也来看看嘛。我想给你戴上。”
“林轩?”
无人应答。
身后有脚步响起,但落座的却是方景澄。他单手撑住脸颊,用那双美丽动人的蓝眼睛望着周箐,委屈地指责说:“真无情,明明特地摆放在明显位置,结果看都不看一眼么?”
“好歹也试试我为你准备的结婚礼物嘛——”
在“林轩”没有第一时间回应的时候,周箐便察觉到了不妙。
她焦急地想要站起,却被一双手死死抓住了肩膀。
那是周箐身侧的唐心悦。她一脸呆滞地望着周箐,深黑的眼眸不知何时变成了清透的蓝色。
作者有话说:
? 二十七章
对方景澄可能是怪物这点, 周箐早已做足了心理准备。为此,她不仅喝血强化了身体,还认真嘱咐“林轩”注意方景澄的一举一动。
周箐万万没想到, 自己做了这么多还是落到了方景澄手上, 连同为人类的唐心悦也被操纵成了怪物的帮凶。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难道是因为她倒霉么?
不,都是“林轩”不争气!
那么大一只章鱼怪怎么说没就没?同为怪物,为什么方景澄有这么吓人的超能力?
难道天外来客里只有祂一个晚上睡觉不学习所以才那么拉跨么?
不过抱怨不能改变现状,如果做事全部依赖“林轩”, 她早就成了“鼹鼠”的盘中餐。
唐心悦在之前保留了自己的意识, 身体也还是人类,
而方景澄提到过“准备了结婚礼物”、“试戴珠宝”,交流意愿很强烈,应该暂时没有杀她吃肉的想法。
周箐在心里这样整理线索, 飞快地冷静下来。
她蜷缩手指, 顺着唐心悦的力度乖巧地坐下,询问道:“这是怎么回事?我不太理解你的意思……”
显然, 这些怪物普遍有一个坏习惯:大都自负实力远超人类, 动手前总喜欢扯点有的没的。
周箐不安的表情取悦了方景澄, 他眯起眼睛, 笑容恶劣又天真,像个恶作剧得逞的孩子。
方景澄解释说:“诶?害怕了么?别紧张,我没有伤害你的意思。我接受的绅士教育可不允许我对女孩子动粗。”
“小心点,抓那么紧, 手掌可是会被划破的。”
闻言唐心悦跟着落座。在方景澄的嘱咐下, 她面无表情从周箐蜷缩的手掌内取走对戒, 它们放回至远离周箐的锦盒。
他算是把人类那套学明白了。
因为绅士风度不对她动粗, 就操纵唐心悦在后边当打手对吧?
防身锐物被夺走,周箐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一个天大的白眼。
好在,被强化过的身体足以砍断怪物脊骨,压制人类女性自然也不在话下。
“林轩呢?”
周箐小心翼翼地问道,朝方景澄身后望去。她呼唤恋人的名字,好像那是她武器被夺后的唯一依仗。
方景澄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你真的很喜欢他呢……明明奋不顾身,英雄救美的人是我。”他飞快的瞥了周箐一眼,语气很是嗔怪。
“本来我是不想让女孩子看到这么血腥的东西的,但箐姐你实在太固执了。”
“你还不明白么?你的丈夫已经被吃人的怪物替换了,刚刚我一不小心就被他吃吞掉了一只手。”
如是说着,银发青年慢慢举起垂在身侧的手臂。
周箐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方景澄侧身坐着,他单手撑住脸颊,表情自然风度翩翩,所以她并未意识到对方受了很重的伤——
男人手臂自手肘以下的地方完全消失不见了。仿佛被大型野兽撕扯过,伤口截面惨不忍睹,周箐可以看见尖锐的断骨,破布一样挂在上面的皮肉,以及从中渗出的血液。
深蓝色的粘稠液体正沿着骨头缓缓下滑。它坠在骨刺末端凝成圆润的一滴,像是枝头一枚烂熟的蓝莓,于阳光下反射出诱人的色泽,亦或是蝮蛇管牙分泌出的致命毒液,随时准备融入猎物体内。
又是蓝色的东西。
和唐心悦的蓝眼相结合,周箐隐约猜到了“林轩”败北的原因:方景澄的血液或许含有特别毒素,他能通过这东西入侵并控制别人的身体。
对药物不耐受的“林轩”来说,方景澄无疑是最糟的敌人。
作为全身可变形的怪物,瞬间再生并不是难事,连被“林轩”瞬杀的“鼹鼠”都能托起骨折的身体追逐周箐,这对方景澄来说自然也是小事一桩。
不过对楚楚可怜的美人,方景澄更习惯温情些的方法。他要周箐心甘情愿,像刚才对待“林轩”一样,依恋地攀上他的肩膀。
毕竟侵占这具身体之后,比起最深刻的记忆,宿主最近的执念要更先浮出水面,帮助它们快速掌现状。
而方景澄在对夜空举起相机之时,想到的是周箐恬静的面庞:
听前台说,箐箐这周开始休年假订婚去了。现在她在做什么呢?是不是听了我的建议,靠在男人怀里看流星呢?
她那么喜欢那男人,说让她婚后辞职恐怕都会答应吧。真可惜,之后就见不到她了。
失恋般的惆怅在方景澄心中弥漫。
他自诩情场绅士,交往无数女孩,双方你情我愿,每次都异常愉快。但周箐这种类型,却是他头一次遇到。
在珍惜生命保持距离的同时,他无法控制地对那浓烈爱情的好奇。方景澄在脑中抹掉林轩的身影,用自己取而代之,然后想象周箐的反应:
比起恋爱,婚姻实在不太自由。不过,如果我是她未婚夫,她又那么爱我,我大概会为了她的笑容考虑一番吧。
在这之后呢?因为没能完成承诺,心甘情愿被她杀掉么……
思至此处,方景澄不禁发出一声苦笑。等到他再次将注意力转回夜空时,一颗蔚蓝的流星划破夜空而来。
多美的蓝色。
他要把它拍成照片,送给发小唐心悦,当做最新的设计灵感。由此做出的蓝宝石戒指一定能比那朵“红蔷薇”更讨周箐欢心。
她会举起手指,赞叹着摩挲那颗宝石,像是在抚摸他的心脏。
“咔哧”。
快门声成了方景澄人生的绝响。
一条触|手从黑暗中刺出,占据了他的身体。
“咔哧”、“咔哧”、“咔哧”,一连串快门声在夜空下响起。
从草地上爬起的男人,用染血的手指捡起相机,记录同类降临的画面。
按照约定,怪物带着照片来到“唐心悦珠宝工坊”,恳请发小为自己定制一套“流星”主题的珠宝首饰。
男人垂下眼眸,细密交织的银色睫毛好似枝头落雪,将他的面庞衬托得更加精致。他把伤口作为卖惨的道具,表演起骑士为公主奉献一切的戏码,循循善诱说:
“他刚刚突然攻击我,我费了很大功夫才把他制住,如果没有我的话,被咬的人可就是箐姐姐你了。看看他现在的样子,多可怕啊。”
周箐定定看着不远处的“林轩”。
男人瘫坐在角落的椅子上,像是一具失去动力源的仿生人,浑身僵硬不已。祂蜜色的皮肤褪为病态的苍白,周箐可以清楚看到祂手臂血管的走势。
从青紫色的指尖开始,深蓝色的血管如藤蔓蜿蜒爬行。它们相互交织,好似一张牢固的蛛网,紧紧束缚住祂的身体。最近的一条蓝色血管已经爬到“林轩”的脖颈位置,马上就要进入祂的大脑,完成侵占的最后一步。
“林轩”有将手臂化为触足高速进攻的习惯。
与祂实力相当的方景澄察觉到了祂的攻势,他变形躲闪时慢了一拍,被“林轩”咬下了小臂,也因此将“剧毒”送入“林轩”体内。
能够自由变形,快速复原,触足的代谢速度远比人形高上很多。在杀死方景澄之前,祂就会因为毒素扩散,成为方景澄的“人偶”。
被反击的一瞬,“林轩”意识到了这点。
祂维持着人类的姿态,极力与体内毒液抗衡。男人抿紧嘴唇,大滴大滴的汗水濡湿祂的额发。比起被入侵的痛苦,出现在祂脸上的更多是类似焦急的表情。
“林轩”锈红色的眼眸与妻子对视,另一只保持原色的手指颤动着,企图抓向逼近周箐的方景澄。
老实说,这一眼令周箐非常后悔。
明明她恨得打算亲手杀了林轩,却唯独见不得他被其他人伤害的样子。
不行,不行,不行。方景澄怎么敢随便摆弄他的身体?
林轩应该死在我手上!
看着那张脸,她险些克制不住从椅子上起身。
但她又必须保持镇定。当务之急是放松方景澄的警惕,时机还没成熟,她不能被感情左右,提前动手。
周箐感到十分恼火,这份复杂的感情完全转化成对方景澄的敌意。
预想中,女人尖叫扑入怀中的画面迟迟没有出现,方景澄困惑地打量着周箐。
他对人类感情的观察远比周箐想象得更加细腻,她脸上一闪而过的动摇自然没能过方景澄的眼睛。
方景澄拖长语调,感叹道:
“诶?知道他是怪物,你的第一反应居然还是心疼他么?”
“真有意思,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如果说之前一系列行动只算得上宿主的模仿,那从现在开始,他便真正进入了这段关系,话语中也多了几分真心实意。
方景澄迅速地复原了右臂。他欣喜地笑着,朝“林轩”拍动手掌,说:“我改变主意了!既然你那么喜欢‘林轩’,那我就用他的身体碰你好了,这样你也会更自然一些吧?”
“别担心,我对伤害同族没有兴趣,等我玩够了,就会把他还给你的。怎么样,我很善解人意吧?”
属于怪物那面,纯粹而扭曲的恶意在方景澄身上涌现,浓郁到令人无法呼吸。
周箐眼睁睁看着“林轩”有了动作。
祂已然成了方景澄操纵的提线木偶,遵从他的命令,踉跄着朝自己走来。于此同时,“林轩”眼内的黑红开始蔓延,祂的手掌悄然攥紧成全。
而方景澄说的都是谎话。他压根没打算放过周箐。
对他而言憎恨也是一种浓烈的感情。
他完全可以在周箐内心出现裂痕,企图逃避现实时,顺势操控她的大脑,通过修改记忆认知成为另一个“林轩”。
不过,为了发动能力,方景澄还需要种下侵占的种子。他用指甲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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