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叶栀不知道其中发生的事。
春花婶子约她赶集, 她就答应,并没有想到怎么出去。
反正能出去就行。
她最近烦得很,因为脖子上的伤口, 她整整捂了一个多星期。大热天的,不用干活, 直接把之前养起来的几斤小肥肉, 生生给捂没了。
有时叶栀会想,沈清归是不是想趁机报复,还是嫌弃她胖了。
不然,怎么哪里不咬, 偏偏要她脖子大动脉。
主要是他这个狗男人咬得又大力,微微出血的牙印,即使用了药, 还是要一个多星期才痊愈。
气得她啊。
直接做了一回拔什么无情的渣男,吃他饭菜,吸他气运, 就是不跟他说话。
气死他!
……
凌晨四点半, 叶栀醒来。
她起床,从打开的窗户往外看, 见有火光从厨房点亮,就知道要赶集的知青也起来了。
为了响应政策,又方便乡亲们生活,大河县政府规定了一个月两次的集体购物节,一次在月中, 一次在月底。
很多平时店面买不到的东西,都可以在这个市集上找到。
叶栀最近生气,把仅存的最后一包白兔糖都清光。所以今天她出门就把来时背的大背包给背上, 要不是怕太惹眼,叶栀都想带个行李箱出去呢。
不过即使叶栀再怎么低调,也依旧掩盖不了她闪闪发亮的光芒。
小姑娘似乎天生就应该长在聚光灯下,被人仰望的瞩目。
等她一出现,原本还在叽叽喳喳,吹嘘着自己这次赶集要买什么豪华用品的乡亲们顿时安静如鸡。
月色下的少女披星戴月而来,此时天还很黑,明明看不清容貌,却依旧被少女的气质所吸引。而她身后的知青,反而成了陪衬。
叶栀一出现,春花婶子就看到了,立马挥手,让她过来,“小叶子,来来来,快到婶子身边来!”
从昨晚知道沈清归能开拖拉机送人时,春花婶子就预算好时间,早早等在拖拉机旁。
所以,她占到了其中最好的两个位置之一——一个靠在拖拉机驾驶座的位置。
那里虽然不能跟副驾驶相比,但绝对安全舒适。能挡风,能看风景,绝对比坐在拖拉机铁板上强太多了。
以至于,春花婶子一招呼人,静了一会儿的村民们就有些不服气了。
有人酸,有人又忍不住的问春花婶子,“你儿媳不来?怎么给知青占位置了?我还以为你占了这么好的位置,是留给你儿媳的呢。”
“就是,我们村里人都不够坐呢。”
“留给知青怎么了?”春花婶子瞥了说话的看戏的人一眼,“他们吃你家大米了,这么排斥别人?”
“不够坐就坐铁板上,自己睡得跟死猪一样,还指望有好位置坐?”
见说话的人不服气,春花婶子立马冷下脸,“爱坐不坐,不坐滚回去,公家的财物轮到你们分配了?”
当然轮不到。
赶集坐拖拉机还是第一次呢。
平时都是自己走,或者等一天一次的村大巴。
本来有些躁动的人们立马安静了,但看着已经靠近的知青,他们的表情却依旧不怎么好。
叶栀总觉得有一道若隐若无的狠毒眸光落在她身上,可当她查看时,又什么都看不见。
她微微蹙起的眉,在春花婶子的再一次邀请下,瞬间收起。
这时天还没亮,月色的星辰高挂,不用打灯,能看清道路。
叶栀跟戚朗他们打完招呼后,便先一步脱离知青大队。
拖拉机上稀稀疏疏的,快要坐满了人。
叶栀想要爬上春花婶子占的位置,要不就是横穿现在坐在拖拉机铁板上的人。
要不就是——从拖拉机驾驶的踏板上爬上去。
可这样的话,就必须靠近沈清归那个混蛋。
她气还没消呢。
今早她查看,脖子上的印子还有浅浅一层印记在。
一个多星期,可想而知,这个狗男人当时有多恨她。
这可冤枉沈清归了。
虽然他当时真的情不自禁,但真的没有用什么力气,是叶栀的皮肤薄。
不过解释没用。
眼见叶栀靠近,沈清归暗搓搓的又往一旁挪去。
他本应该坐在驾驶垫上的屁股,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挪到了边缘地带,眼看就要摔下去了。
赵红军连忙把他拉住,“哥,你没睡醒么?你要掉下去了。”
沈清归:……
叶栀往他的屁*股下看了一样,内心嘲笑的呵了声,然后直接无视他。
叶栀也绝。
她古灵精怪的桃花眼在拖拉机上转了一圈后,便想到了第三种上车方法。
那就是踩着后轮胎上去。
此时后轮胎的上方正坐着一个慈祥的婶子,见叶栀看过来,还微微的笑着回视。
叶栀见有戏,立马提出自己的要求。
婶子是大队长家旁边的人家,跟春花婶子要好,听到叶栀的要求也没觉得有什么。在叶栀上车的时候,还拉了她一把。
“谢谢婶子。”叶栀甜甜的道谢。
“客气啥。小心点,别摔着了啊。”婶子扶了叶栀一把,刚要再腾出位置让叶栀也站好,却发现却脚根本动不了。
她的路,被一人特意跨开的膝盖给挡住了。
婶子低头一看,神色立马变得无语。
她摇头,示意春花婶子看看脚下。
春花婶子开始没明白,疑惑的看去。
只见原本还算空旷的地方,被一人的横叉劈腿给霸占了。
她一人就直接占了将近三人的位置。
她皱眉,直到看到了王招娣熟悉的赖皮脸,顿时气乐。
春花婶子二话不说,直接踢了过去。
王招娣大腿吃痛,狠狠的瞪向叶栀,“想干嘛?”
春花婶子沉下脸,“王招娣,打你的是我,你看着人家叶知青干嘛?”
“还有,你的脚是被你男人打废了,还是怎么样?跨开你的大粗腿,是想生孩子吗?”
春花婶子可一点脸都没给王招娣留。
直接开刀。
王招娣心里发怂,下意识想收回脚。
可就在这时,王招娣后背的衣角被人拉紧了一瞬。
随着王招娣绷紧的身体,的那要收不敢收的下半身,叶栀把视线落在了坐在王招娣身旁,低着头,一直没有存在感的人身上。
叶栀发现这个人实属意外。
她现在一只脚半跪在拖拉机的车沿上,一只脚虽然放到了拖拉机铁板上。但因为旁边站着好心的婶子,叶栀真正能站立的地方并不大,以至于她只能踮起脚尖。
也就是这么一垫,她人就站立不稳,摇摇晃晃的,刚好视线摇晃到了女人拉扯的手上。
这个女人似乎能摆动王招娣的意识。
这个念头在叶栀脑海一过,便很快消失。
叶栀还没理清思绪,就听到王招娣断断续续的反击。
“谁,谁生孩子了。”
“我告诉你钱春花,不要以为你是大队长媳妇就,就欺负人了。”
“哦?我欺负你?”
“王招娣你是当所有人都眼瞎吗?”
“你开叉的粗腿,还没收起来呢!”
“你这样,还让不让别人坐了?”
这时知青陆续上来,弹丸之地瞬间变得更加的狭小,一些乡亲们都挤成了团子。
本来不打算掺的的乡亲们,立马不干了。
纷纷说起了王招娣。
“就是,王招娣你到底还坐不坐了。不坐赶紧滚下车,碍手碍脚的。”
“招娣,你女儿还在一旁呢。再闹下去,她的名声就真的没了。”
叶栀这才知道原来一直低着头,比影子更像影子的人,是王招娣的女儿。
传说中,为了讨好郑志清而省下自己生存粮食的女孩之一。
叶栀也是后来才知道,当晚闹知青院的三位婶子的女儿,都处在极度重男轻女的家庭里。每天都吃不饱,还要干沉重的农活。
也不知道她们是怎么做到,在极苦极累的情况下,还把自己少得可怜的粮食分出来。
反正如果是叶栀,她是做不到。
叶栀下意识的把注意力放到了女孩身上。
可能是长年累月的劳苦,女孩的手极其粗糙。
头发干燥枯黄,稀疏的盖在脸上。
叶栀看不清她的长相,只觉得缩成一团的女孩,瘦得过分,仿佛竹竿似的,风吹就倒。
可能是涉及到自己,又或者是被一群妇人围着点名,本就瘦弱得过分的女孩,更是颤抖不已。
活像她们一群人欺负她一样。
叶栀总觉得哪里不对,皱起秀眉的她一时分神,差点掉下了拖拉机。
是一直关注她的沈清归在最后关头扶着她的,不然她就要脸着地,毁容了。
叶栀吓得脸色清白,她惊恐的瞪大双眼,看到是沈清归,害怕之余,又莫名的委屈。
看得沈清归心脏微微犯疼,要指责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只能叹气。
只是把她扶正时,沈清归还是没忍住,警告的在她手心挠了挠,让她小心点。
可这动作落在叶栀眼里,就是沈清归这个狗男人不要脸,占她便宜。
她、还、没、气、消、呢。
叶栀偷偷观察了四周,趁着没人发现,狠狠的瞪了沈清归一眼。
沈清归:……
他才发现,很乖、很好哄的小姑娘,有时候也不怎么好哄。
……
“小叶子你没事吧。”
叶栀差点摔下拖拉机,吓了春花婶子一跳,也不管王招娣这个泼皮,连忙接过沈清归的手,把人拉到眼前。
人还没焐热,就被抢走。
沈清归恍惚的看着自己的手。
叶栀也恍惚,不过是心虚引起的。
她深怕被人发现,她跟沈清归的不正当关系。
“没,没事了。”
“这要多谢沈同志。”
春花婶子把叶栀打量一番,才松了一口气,不在乎道:“归子他人好,不在意的。”
“哦,那沈同志真是个好人,不图回报。”叶栀顺着杆往上爬。
挺想某人报答的沈清归:……
你们高兴就好。
不过
无奈的神色一收,沈清归的脸又变回了常见的清冷疏离。他神色淡漠,冷冷的看着坐在车上的人。
他道:“时间要过了。要是王婶子你不想坐就下车吧。我要开车了。”
明晃晃的赶人。
其他人赶人,王招娣或许还能吵一吵,可拖拉机手赶人……
王招娣真怂了,她不想被赶下来,而且她今天是真的带着任务出去的。要是晚了,事情成不了,回去绝对被她男人揍。
王招娣狠狠一抖,终于收回外跨的双脚,低着头,欺软怕硬的模样,跟她现在软弱的女儿一模一样……
拖拉机出发是五点十分,到达大河县将近七点。
拖拉机一停,众人就立马下车,直奔市集。
叶栀不是本地人,对这里的印象也只停留在刚到时的那一次假期游荡。
可那一次她是带着任务出行的,加上疑是乱入了黑市,让她心惊胆战,根本就无法观赏这里的风景。
七点的县城,此刻已经大亮。
沈清归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节省时间,直接把一群人都送到了市集口。叶栀这才发现,这所谓的市集,竟然是上次她误入的卖东西的那条巷子?
“这里不是黑市?”叶栀的声音很小,除了一直关注叶栀的沈清归,没人听到。
沈清归本要后退的脚顿在那里,他垂着眸,盯着小姑娘迷茫的小脸又开始牙痒痒了。
谁告诉她有黑市存在的?
沈清归一瞬间的气势压都压抑不住,也不知道是不是心虚,偷偷观察着人的赵来娣下车时看到了沈清归冷飕飕的脸,吓得没站稳,直接跪倒在地上,脸着地。
赵来娣摔得狠,鼻子的下巴都磨出了红痕,特别是鼻子,都出血了。
叶子看到她这个样子,倒吸了一口冷气。
春花婶子虽然很讨厌王招娣总是没事找事,蠢而不自知,但对于她可怜的女儿,还是抱有很大的善意。
见她摔倒没人扶,甚至还被王招娣骂,就立马沉下脸,一巴掌拍开她指着赵来娣大骂的手。
‘啪!’
“丢不丢人现眼?”
“自己的女儿摔倒不扶着就算了,还在大庭广众下骂她?”
“有你这样当娘的吗?”
春花婶子吼得比王招娣骂人还大声,一下子吸引了大批赶集的观众。
王招娣是个窝里横的蠢人,被打骂了,一下子也就怂。可她依旧觉得自己有理,又被这么多人看着,觉得丢脸,又板起老身板辩解。
“怎么就我这样当娘的?我也是为她好,都要出来相看的人了,竟然还弄得破相。这,这要是你家会要啊。”
春花婶子一顿,“相看?”
“不然呢?谁有这个闲钱带这丫头出来?”
这话春花婶子不好接了,但随意打骂就是不对。
春花婶子黑着脸把赵来娣拉起,见她下巴磨出血,满脸灰尘,也不知道用什么擦拭。
这时,叶栀递过来了一张绣着小花的手帕。
“婶子,用这个吧。”
春花婶子一看是叶栀,脸色缓了缓,接过后想帮赵来娣擦干净脸,却被她轻轻躲过去。
“来娣?”
“不,不用了。谢谢婶子的,的叶知青,我自己来就可以。”
春花婶子看了看手帕,又看了看赵来娣的脸,叹气道:“行吧。手帕你拿着,到时……”
“不用还,送给你吧。”怕赵来娣嫌弃,叶栀道:“你放心,这个是新的,我没用过。”
听到这话,原本不敢用力的手,徒然收紧。
赵来娣低着头,叶栀只看到她抿得发白的嘴唇,也不知道她介不介意。不过赵来娣没有说话,叶栀也只当她不介意了。
经过这么一闹,又拖延了进市集的时间。
春花婶子这次外出购买的东西比较多,叶栀跟她不同路,两人进去没多久,就分开了。
市集不算是很大,也是当时看到的一条长长的巷子,不过跟当时不同的是,原本冷清且充满紧张感巷子,现在热闹朝天,小小的一条小巷人满为患。
什么都有买。
有自家种的菜,家养的鸡鸭鹅。
手工制作的竹篮,糕点等等。
叶栀的目标很明确,只卖吃的。
反正就是看到好吃,想吃,都买了。
不到半个小时,她背出来的背包瞬间装满,就连手也挂得满满的。
但即使这样,她依旧没有停下脚步,还在不停的逛,不停的买。
沈清归跟在她身后,看得胆战心惊又无奈。
她拿这么多,怎么就不怕手疼的呢?
最后还是沈清归看不下去,显出了原形。他买了一个竹篮,直接过去把她手里的东西都放在篮子里。然后像个木头一样站在叶栀身边,当起了苦力守卫者。
这时叶栀正在纠结买不买当地特产——粽子。
因为粽子馅多,且重。加上现在天气热了,也不一定放的长久。她在纠结自己买不买,买了怎么带回去。
就在这时,沈清归出现。
直接把她手里的东西拿走不说,还付钱买了她纠结很久的肉粽。
叶栀:……
她神奇的发现,她现在竟然能淡定的面对狗男人突然伸出来的手。
果然,人的潜力无限大。
买粽子的是一位老太太,不会说普通话,说的是当地的土话。见是沈清归付钱,又看两人站在一起登对好看,那张充满岁月痕迹的脸,突然绽放。
老太太笑道:“娃娃是个会疼人的。”
“这是你媳妇吧?买点甜粽,这个好吃,红豆做的,补身子。”
叶栀虽然前世是南方G人,又带着原主的记忆,但即使这样,还是很难听清楚老人家说的是什么。
老人家虽然说的是G省流通的话,但地方音重。开始叶栀还能勉强听得懂,到了最后,她说得快了,叶栀就听不懂了。
叶栀下意识的抬头看沈清归,想询问她老人家说了什么。
可她才抬头,就被男人耳后根跟给吸引住了。
男人皮肤偏黑,有种故意晒黑的嫌疑,可即使这样,还是能明显的看到那只耳朵的翻红。
叶栀更加好奇了。
这老太太到底跟他说了什么,以至于……害羞了?
害羞这个词,以前她想都不敢想往这张脸放。
叶栀左看右看的,正打算问老人家说什么时,仿佛早已知道叶栀举动的沈清归,又立马给了钱,都不用老人家帮忙收拾,直接抓过粽子扔到篮子里,就拉着她往外跑。
沈清归像被鬼追,叶栀差点跟不上,更没来得及反应过来。
这里人多,也不知道男人是怎么做到带着她跑,还能不被人撞到的。
总之不知道过了多久,等到叶栀气喘吁吁的停止时,人已经被沈清归带到了一条死胡同里。
周围寂静非常,路口更是清冷,连个人影都没有。
叶栀瞪着狗男人,喘息道:“沈清归你这个混蛋。没看到我背着东西吗?”
吼完,一阵冷风吹来,她往四周看,入目的了无人烟的清冷,四周环境令她脑洞大开。
她狐疑的看向沈清归,“你该不会是得不到我的人,就想得到我的尸体吧?”
沈清归:……
没忍住弹了一下她的额头,在她抱头痛喊之前把她背着的背包拿下。
即使沈清归有准备,还是被这重量跟吓着。
这背包至少十斤。
“胡闹。”顿了顿,“那这么多东西,你不觉得重?”
怎么可能不重。
不过对于吃货来说,这点重量跟嘴馋相比,算不了什么。
叶栀抱着额头,看着沈清归的眼神就不对了。
她眯着桃花眼,道:“你这是嫌弃我买得多?”
叶栀都打算好了,要是沈清归这个狗男人说是,她就立马跟他散伙。
沈清归没g到她的点,他手痒痒的又往她额头上弹去。可这时叶栀用手捂着,男人并没有用力的手指落在她手背上,有种酥麻的麻痛。
叶栀下意识的用另外一只手盖着被弹的手,瞪人的眼睛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点疼痛,终于不再凶巴巴的了,可却变得惨兮兮的。
要哭不哭,小姑娘似乎抓住了他的弱点,往他心上捅刀。
沈清归无奈又宠溺的把她的手拿下,放到嘴边呼气,又一边安抚:“嫌弃谁也不能嫌弃你。”
“再说呢,我还觉得不够呢。”
“但理不是这个理,你买是能买,但不能自己拿。”
“扭伤手了怎么办。”
沈清归没说的是,扭伤手了,又要哭鼻子了,最后最疼的还不是他。
“还疼?”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清归觉得小手比刚才更红了。
叶栀在男人给他吹气时就思绪混乱,这会儿听到男人的问话,还没反应过来。直到男人皱起眉头,想再一次往她手背吹气,她像被踩了猫尾巴的猫儿,惊得汗毛都立起。
连忙把手抽回藏在身后,仿佛还觉得不够,特别是在她抽回手的瞬间,男人迸发的强大气势,让她逃离。
可她早就是沈清归手里的猎物,优秀的猎人又怎么会放自己的猎物走?
她的身体都还没动呢,人就被扣入怀中。
不管叶栀怎么挣扎,都逃离不了男人圈起的牢笼。
“别动。”
“再动信不信把你另外一边也刻上印记了?”
印记?
什么印记?
叶栀的脑袋还在发糊呢。
愣是没在第一时间明白男人的意思。
直到男人灼热的呼吸覆盖在她的脖子上,叶栀才从另一边隐隐作痛的脖子回过神。
俏脸迅速黑了下来。
沈清归一看,糟糕。
这真的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人都还没哄回来呢,这又被自己给逗没了。
沈清归试图挽回。
可叶栀是谁,被娇宠了十四年,家里老小有求必应,性子已经娇得掰不回来了。
尤其是这一个多星期做贼似的捂脖子,搞得她现在后遗症非常的严重。只要有人往她脖子上看,就会下意识的认为别人知道了她跟沈清归的奸情。
啊呸!
是沈清归这个狗男人逼迫她成的奸情。
总而言之,她气还没消呢。
这个狗男人竟然还敢提?
提就算了。
还敢用这个来威胁她?
刻印记是吧?
行,她叶大小姐现在就给他深深的刻上一个。
叶栀疯起来,连她自己都怕。
她现在眼里只有狗男人的大动脉,踮起脚尖,就往男人的脖子上啃。
使劲吃奶的力气,就想咬得狗男人哇哇叫,让他深刻的记住自己到底错在哪里!
沈清归知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只有他自己知道。
不过此时他的脑子开始发糊了。
虽然这段时间他跟叶栀有过不少的亲密接触,但也只是发于情止于礼,唯一一次过线的,也不过是啃了一口叶栀的娇嫩脖子。
但那时害怕失去小姑娘的恐惧居多,即使事后想起,也是怎么哄人,哪里像现在这样,这样……
刺激!
小姑娘浑身娇软,呼吸香甜,宛如最致命的毒药,渗入骨髓,勾得他神魂颠倒,神志不清。仿佛只要她开口,他连命都能给她。
所以当脖子上传来刺痛时,沈清归不仅没有反抗,反而还犯贱的放松全身警惕,把自己送到叶栀的口中。
任由她发泄,任由她撕咬。
……
作者有话要说: 叶栀:我咬得痛不痛?
沈清归:……还行?
叶栀:你犹豫了,是不是我咬得不够狠。算了,我再咬大力一点吧。
沈清归:……默默的伸出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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