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信了你的邪(六) (39)
其实,也可以送去浩气盟。”
“浩气盟?”谭昭当然也听说过,只不过他一向不跟江湖官方机构打交道,唔,倒也不失为一条法子。
“对,这般作恶之人,浩气盟会有论断。”
谭昭点了点头:“你先去问问那女子。”
“好嘞。”唐无言立刻兴冲冲地离开,终于是抓住这个贼子了,简直大快人心。
倘若此时康雪烛的眼神能杀人,那么恐怕谭某人这会儿已经死了好几十次了,但很显然不能:“你这么看我,是杀不了我的。”
“天真,你当真以为浩气盟的人,就能关得住我了?”
谭昭猛然一拍手:“也对哦,那不如我先替你把武功废了吧。”
“……”此时,康雪烛的眼睛已经开始充血了。
断人武功,犹如杀人性命,对于江湖人而言,这个等式是成立的,所以谭昭一般是不废人武功的:“你既然觉得我不懂,那说来听听吧,你那……所谓的‘苦衷’。”
“俗人!”
谭昭点燃屋内被打斗波及的蜡烛,这才绕着不大的竹屋逡巡了一遍,此人有一双非常好看的手,这双手很漂亮,显然它的主人对保养它也非常用心,再看屋内随处可见的雕刻小物件,他猜此人应该极善雕刻之道。
“嗯,我确实是个俗人。”
……仿佛说什么话都打进棉花里,这比被人按在地上摩擦还要令人难受。
康雪烛出身东海世家,天赋卓绝,从小就是在鲜花和夸赞中长大的,长大后又娶了如花美眷,除了妻子早逝,他可曾受过这般屈辱。
“你——”
“不愿说便罢,等着跟府衙的官老爷喊冤吧。”谭昭听到了外头唐无言的脚步声靠近。
果然他话音刚落,唐无言的身影就出现在了门口:“谭先生,那女子醒了,她说想见见这位……”贼子。
谭昭挑了挑眉,昏暗的烛火下,给人一种难以言说的安定感:“可以。”
夏夜的山谷还是有些凉的,这女子裹着单衣颤颤悠悠地进来,她鼻子上的痕迹尚未擦掉,显得愈发地楚楚可怜,她显然对屋内的场景感到非常诧异。
她是红露园的花魁铃露,原以为是找到了知心人……望着被五花大绑的英俊男子,她凄然一笑,道:“为什么?”
欢场,果真是无情吗?
康雪烛下意识看了一眼铃露脸上的鼻子:“你也就鼻子生得不错。”
“……”
谭昭忽然福至心灵,他想起唐无言对此人行凶的描述,忽然有了一个可怕的想法,这……也未免太过疯魔了。
“你在拿活人练雕刻技法。”就在女子嘤嘤哭泣的小泣声中,谭昭忽而语出惊人。
这简直是猜得太准了,康雪烛都惊愕地抬头。
“看来我猜中了,带着鲜血的雕刻啊?简直令人作呕。”谭昭的语气非常平铺直叙,但就是这般的平静,彻底将捆缚在地的康雪烛激怒了。
因为康雪烛苦练技法,是为了完成已逝妻子的雕像。
谭昭还没听说过害人用这么清奇的理由的呢,他站着看已经陷入癫狂的人,连旁边哭泣的铃露都被吓到了。
“你妻子被你这样的人喜欢上,可真是她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你胡说!你胡说!你胡说!”
“我虽不懂感情,但既然是挚爱,那必定早已深入人心,以情雕刻倒还算的过去,以他们之血与怨气雕琢,恕我直言,那不过就是个死物罢了。”
原本有些感动于深情的唐无言:……太犀利了吧。
“死物?怎么可能是死物!”
康雪烛不愿意相信,他已经选了最好看的……
“不过就是你情感的自私寄托,自我高.潮罢了。”谭昭就看不上这种自己疯癫还要祸害别人的疯子,欢场女子也是人,就活该被人当“素材”吗,“若换位思考,你死了,你夫人雕刻了一座死物来替代你,你会开心吗?”
康雪烛彻底疯了,他甚至挣断了捆缚他的绳索,旁边两人吓了一大跳,好在谭昭及时出手将人摁在了原地。
这不知道是真疯还是假疯,不过……刚才那番话,简直比利剑还要能刺透人心。
清早时将人扭送进府衙,扬州府是七秀坊的地盘,七秀又常在宫闱走动,有个剜心割鼻的恶徒,铃露去七秀坊求救后,康雪烛的未来就肉眼可见了。
不要以为衙门真拿不住江湖人,是琵琶骨不好穿了还是腿打不断了,犯下重罪之人,狱卒可是不会手软的。
“多谢二位公子出手相救,铃露感激不尽。”
“无妨,姑娘既是呼救,又怎有不救之理。”
谭昭却没想到自己这话说完,这叫铃露的姑娘居然脸红了,吓得他扯了唐无言就走,不带一丝回头的。
系统:哈哈哈怂!
走到悦来客栈,差不多是用早餐的时候,唐无言就坐在堂下吃早餐,谭昭去将小徒弟叫起来,但很显然小莫雨非常自律,并不需要师父的早安福利。
甚至,他还有点生气,因为大半夜的,他被师父撂下了。
“……为师我啊,出去行侠仗义了。”
“真的?”
“千真万确,不信你问唐公子啊。”
小莫雨脸色一肃,果然是这姓唐的带坏了他师父,他果然跟姓唐的都八字不合:“师父,雨儿半夜没看到你,还走不出去……”
做师父的,当即就心疼了,他确实不该放个六岁的孩子自己一个人睡的。
于是,再度许下各种不平等条款。
唐无言吃着早膳呢,这小孩咋回事,看他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怎么了?”
“没什么。”小莫雨摇了摇头。
不过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坏的人,小莫雨皱了皱鼻子,他要向师父学习。
吃过饭,莫雨开始一天之中的功课,他学得快,再过段时日都能看医书了。谭昭折腾了一晚上,已是困倦,便倚在塌上补眠。
待到中午,他才在饭香中醒来。
“师父,吃午膳了。”
哎呀,他家小徒弟可真是越来越能干了。
“在想什么?”
唐无言也不知什么脾性,大晚上跑来找他喝酒,瞧这表情,怕不是在考虑什么人生大问题了。
“康雪烛死了。”
谭昭一讶:“死了?”
“嗯,他在狱中受刑,十指受了枷刑,自杀的。”
“看来,他并没有疯。”谭昭忽而开口道。
“为什么?”
谭昭看了一眼迷惘的公子哥:“这世上哪来那么多为什么,又有多少人没有受过苦楚艰险,若都如他这般偏执惹火,这世界早就乱套了。”
唐无言听罢一楞,却又说不出什么道理来:“是这样吗?”
“那就要看你怎么想了。”谭昭并没有再劝,毕竟你一定要那正常人的思维去理解一个偏执入魔的人,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
唐无言讷讷,确实,犯下的罪,落下的血,康雪烛再有“苦衷”,也抵不过人命。
入夜,小莫雨忽而开口:“师父,咱们什么时候离开扬州?”
小徒弟能提要求,那是好事,不过谭昭还是问了一句:“怎么,不喜欢扬州?”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一日手札:呵!活该你注孤生!
↑
番外
14、江湖不曾老(十四)
小莫雨抿着嘴摇了摇头:“不喜欢。”
“……”难得的,小徒弟居然也会说不喜欢了,四舍五入就是对他撒娇了,谭某人立刻尾巴翘起来,立刻道,“也行,等孙少年的消息传来就走。”
小莫雨脸上一喜,随后又克制道:“不带旁人?”
“什么人同你说了什么?别瞎想,你师父我收你一个徒弟已经够累了。”谭昭忍不住揉了揉小徒弟的发心,笑着道。
系统:宿主,你这话说反了吧?
[闭嘴。]
“没有,我瞎想的。”莫雨轻轻一笑,露出一个轻松的笑容来。
康雪烛死后,官府还是将他的罪案张贴了出来,想来是七秀坊使了力气,谭昭下午就收到了来自七秀坊的确认消息,在小徒弟的催促下,便准备收拾行囊离开。
当然了,其实也没多少行囊,毕竟有钱啥买不到,就这点来说,莫雨还是很得其师真传的,两人随便收拾了一下正准备退房呢,外头小二居然拿来了一个洒着金粉的请柬。
请柬上,隐隐约约还带着股幽香。
“这是什么?”
“这是红露园铃露的邀请,还有这些……”小二说着,居然又掏出了三分,制式虽然不同,但都带着不同的幽魅香味。
谭昭难得有点头皮发麻:“这给我送邀请作甚?”
“谭先生不知吗?城中都传遍了,说您俊美非凡,又武功高强,对铃露姑娘出手相救,乃是人中的龙凤,铃露姑娘说您若是愿意……”
此时,小莫雨突然开口:“不愿意,我师父他不愿意。”
谭昭立刻接着道:“没错没错,我今日就要离开了,烦请小哥再走一趟,替我拒了这邀请。”
“啊?”小二懵了,这世上居然还有人会拒绝美人恩吗?
然而,谭某人已经丢下一锭银子拎着徒弟望风而逃了,这扬州果然不是什么好地方,走,必须走,马上就走!
唐无言来的时候,便看到了哭唧唧的小二。
“唐公子,您可来了,这……”
唐公子听完,心情也非常微妙,姑娘们其实只是好奇有多俊美而已,谭先生这一逃,恐怕……这声明是要更甚了。
“无事,本公子替你走上一趟便是。”
小二一喜,随即想到了什么,从柜台后头拿出一个小酒瓶来:“唐公子留步,这是谭先生昨日嘱托留给您的。”
唐无言一楞,随后脸上露出了一个欢畅的笑容,江湖上有恶人,却是这般有趣的志士来得多,他伸手接过酒瓶,忍不住有些好奇堂弟口中的琼酒到底有多香,便随手将塞口的木塞取下来,然后……一阵奇异的酒香瞬间霸道地传了开来。
“什么酒?这么香!”
唐无言对上大堂里几双幽幽的渴望之眼,瞬间就塞上木塞,学谭先生一般望风而逃了。
这般的好酒,独享才是硬道理。
**
谭昭出了扬州,也没打算再往北走,他是从西城门离开的,出了扬州界,没过多久就到了安徽。
此时,刚好入秋,还未到霜染红叶的时节。
“该给你做几身秋衣了,算算日子,也该泡第三次药浴了。”
莫雨一听:“要返回藏剑山庄吗?”
毕竟药房并没有带出来啊。
谭昭闻言,摇了摇头:“不用,走回头路多没意思啊,放心,为师都炮制好了,只要按照时节泡就行了。”
“……哦。”
小徒弟的心思,可真是越来越难猜了:)。
订了秋衣,谭昭就准备在这个小镇停留个七日,正好也是药浴的一个疗程,以免扰民,他买齐了东西后,短租了个城外的荒僻山庄。
山庄不算小,就坐落在东柳岸边的山脚下,再往东一些有一条清衣河,也算是依山傍水,山下还有个村庄,这河名由来,估计是给村民们洗衣服用的。
唔,这样一想难怪这山庄一直租不出去,他即便是短租,牙行的牙人都没犹豫一下了。
“这次的药浴有些不大相同,泡完之后还要散散劲……”
莫雨听不懂,但师父总归不会害他就是了。
而事实上……这次的药浴味道也愈发迷人了,莫雨非常有理由怀疑,如果在客栈泡,不管他们给多少钱,都会被客栈老板轰出来的吧?
想到这里,他赶紧拿出盛大夫送的香囊闻了一口,续续命。
如此反复五日,小莫雨觉得自己的嗅觉可能没用了。
“正常现象,这次为师想暂时封闭你的五感,骗骗你体内的‘毒咒’,看看会有什么变化。”而今结果喜人,看来他的解毒思路是可行的。
当一个人活着时,体内艰难维系的平衡一旦被打破,就会肆虐经脉,但当一个人死了呢?这个思路,还是叶婧衣的病况给了他启发。
绝脉,其实也有绝脉的好处。
死当然不是真的死,谭昭想试着造一个假的绝脉出来,截杀“毒咒”。
但首先呢,还是得让小莫雨拥有一个好身板,不仅要健康,还要经脉拓宽,足够强大。
要想达到这个要求,这药浴自然不能停。
哎,他也想开自带香气的药浴,但……他真的尽力了。
系统:是啊,不仅不香,甚至越来越迷幻~
“那……要不再多泡两日?”可见是下了大毅力的。
谭昭看徒弟这煞白的小脸儿,绷着脸道:“还受得住啊?”
“……”
“过犹不及,欲速则不达,师父有没有教过你?如果你力气没处使,倒是可以去挥挥剑。”
没错,小莫雨最近有了一柄木剑,用来消磨体内的药劲。
莫雨今年六岁,因为跟着谭某人跑江湖,比一般孩子成熟许多,但等到了挥剑时,却仍是孩子模样。
谭昭坐在廊下托腮看小徒弟的虎劲,一边指点小徒弟瞎挥剑:“不用拼尽全力,剑太用力,反而伤己。”
莫雨果然被那股“狰狞”的劲儿了,但因为战战兢兢,反而用的力度更多。
“其实为师当初习剑时,也没有内力,那时候为师虎啊,随便小成没有内力就去硬杠江湖第一剑道高手,得亏人不介意……”
……是他师父能干出来的事情,不过习武不用内力吗?
不得不说,莫雨被这句话鼓励到了。
第二天一大早,做师父的还在赖床,做徒弟的怕吵醒师父,还提着剑去不远处的河边练剑,当然其实说是练剑,不如说是随便挥。
没有章法,不成样子,连花拳绣腿都算不上,但就是有一股劲在。
师父说,习剑习的不是剑法,天底下剑法千千万,出名的不出名的,习的是剑道。莫雨其实不大明白什么是剑道,就像他不大明白师父的药浴有什么用。
但他相信师父,这就足够了。
直挥到大汗淋漓,他才准备抱着木剑回去,却还未及转身,就听到河上传来了孩子的哭叫声。
随后,他见一孩子从上游飘下来,虽然坐在木盆里,但全身已经湿透了。
师父说,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最好不要见死不救。
莫雨想了想,挽起裤腿,杵着小木剑拦截住了即将要往下游飘去的木盆。
“所以,你就给为师整了个这么大的孩子来?”谭昭惊愕地看着塌上的小孩,看着得有两三岁了吧,这哪家的大人这般狠心啊。
“不……好吗?”莫雨心里也有些忐忑。
谭昭也只是稍稍惊讶罢了,毕竟如果是他,他也会救:“没有,为师只是觉得我家小雨儿这般正直又善良,老怀安慰罢了。”
“……师父,你不老。”并且,还非常年轻,即便他对外表不大敏锐,也知道自家师父生得非常好。
“哎呀,瞎说什么大实话,先给这孩子换身衣服吧,都有些烧了。”
毕竟是徒弟第一次做好事捡回来的孩子,谭昭照顾得还是蛮周到的,毕竟给洗了澡,还喂了退烧药,只是这孩子的身体……他大概有些猜到这孩子为何会被遗弃了。
三阳绝脉。
这江湖特殊体质的孩子咋这么多,一个小雨儿,一个叶婧衣,再加上这孩子,绝了。
三岁的孩子,本来就不大能表达自己,又是一场高烧下来,小孩子醒来问啥啥不知道,眼看着这孩子是要砸手里了,谭某人不由有些头疼。
“找不到他的家人吗?”
“不知道啊,三阳绝脉之身,就怕找到了还会遗弃,不过呢话也不能说,等到了大城市,找隐元会打听打听吧。”
莫雨点了点头,他还是非常有责任感的,自己捡的娃,自己负责,买消息的钱从他的卖酒提成里出。
“哎呀,我家小雨儿心肠果然大大的好。”
莫雨脸微红,不想搭理自家师父,丢下一句去照顾毛毛就跑走了。
哦对了,这孩子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只一直喊毛毛,这对不大靠谱的师徒就管人叫毛毛了,还真别说,这孩子被叫毛毛后,还真不哭了。
不仅不哭,还非常喜欢粘着小莫雨,按照谭某人的逻辑,大概就是孩子虽小,却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是谁啦。
这要是个小姑娘,十数年后,那就是一段……唔,你们懂的。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一日手札:→_→宿主,别挣扎,越挣扎越够味~~
↑
番外
15、江湖不曾老(十五)
毛毛的烧退后,谭昭师徒俩就退租离开了此地。
去镇上取了秋衣,因为时间关系,又给毛毛买了几身成衣,这一入秋,带着俩小崽子的谭某人不得不背负起了行囊。
小莫雨早熟,性子也比较偏内敛的,小毛毛则不同,这孩子生得虎头虎脑的,成天带着笑,先头几日还会喊娘喊爹,现在整日里追着莫雨喊小哥哥,快乐得像一只小鸟儿。
“小哥哥,你吃!”
莫雨脸上全是拒绝,但碍于人是他自己亲手捡回来的,他只能将“苦果”往肚子里咽,怎么说呢,年仅六岁的莫雨,第一次尝到了做好事的分量。
“你自己吃吧。”
然而小毛毛非常喜欢跟小哥哥分享,最后莫雨被缠得头痛,吃了毛毛手里的绿豆糕。
看戏的师父:哎呀,居然有人能治他家的小徒弟了,可喜可贺啊~
就在某位不靠谱师父乐淘淘的看戏下,一行三人到了洛道附近的李渡城,也是去枫华谷的必经之路,谭昭准备在这里跟隐元会买个消息。
隐元会名声在外,从无失手,做情报做到这个地步,也是绝无仅有了。
然而令谭某人没想到的是,一个三岁孩子的身世,隐元会居然开出了五百金的价格,干情报的心都这么脏的吗?
要知道叶凡那个似是而非的“小婉”,都时隔九年多了,也不过三百金。
贵,太贵了,要不是他把自己的获得时间送给了系统,他都有心让系统帮忙查了,不仅高效,还准确。
系统:现在你知道,我们系统定价非常良心了吧?
[呵!]
但怎么办呢,谁让人家做的是垄断行业呢,谭昭到最后还是把钱付了买了这个情报。
待谭昭回去,莫雨便紧张地道:“师父,如何?”毕竟是自己入江湖救下的第一条人命,小莫雨面上挺嫌弃,心里头还是非常在意的。
“哎。”
“没有吗?”
谭昭摇了摇头:“小雨儿,咱们可能又要卖酒为生了。”
“……”
“好吧,别这么忧愁,千金散尽还复来嘛,消息买到了,就不知是真还是假了。”怎么说呢,一个三岁孩子的身世卖到五百金,必然是其道理的。
毛毛,大名穆玄英,乃是南屏山望北村一名剑师之子,这名剑师姓穆名天磊,未曾退隐江湖前有个“仁剑”的称号,后来退隐江湖娶了村中一名叫柳诺叶的女子,不久就生下了毛毛。
但命运嘛,向来无常,一次偶然的际遇,穆天磊救了浩气盟盟主谢渊,谢渊邀请穆天磊入浩气盟,但穆天磊不喜江湖纷争就拒绝了。但所谓人在江湖不由人,事过春秋,叛军进攻南屏山,整个望北村的村民几乎死绝,穆天磊也英勇战死。
谭昭往下看,隐元会的消息还贴心地写下了为何毛毛会流落河上的原因。
毛毛的母亲也没了,因为在知道穆天磊的死讯后,投河自尽了。
江湖啊,谭昭将消息放下,忍不住摸了摸乖巧吃馍的孩子,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即便这个江湖看上去和乐许多,其下也是一样的汹涌澎湃。
“那他……怎么办?”总不能真砸手里了吧?
谭昭将买来的消息翻到最后一页:“上面写,浩气盟的人在极力寻找他,盟主的恩人之子,应该会多加照顾。”
莫雨有些犹豫,说到底他是个不大相信人的性子,小小年纪,就对外界充满了不信任。
他转头看笑得开心的毛毛,心里响起了一个疑问——要将这跟屁虫交给浩气盟吗?
听说浩气盟全是忠勇之人,但……真的靠谱吗?
“如何?”
“师父,我能再想一想吗?”
谭昭立刻表示:“自然可以,不过这孩子背负血海深仇,又天生绝脉,虽是习武奇才,但若是现在不及时治疗,恐怕有碍寿元。”
说白了,不管是三阴逆脉还是三阳绝脉,都是主脉堵塞的病灶,叶婧衣就是个非常好的例子,即便有名贵药材吊着命,一旦犯病,几乎就是生死徘徊。
而毛毛胜在年纪小,身体也比年幼时的叶婧衣好上不少,连隐元会对穆玄英的消息里,都没有三阳绝脉这条,这就意味着毛毛的父母并没有发现这孩子的特殊。
其实也对,毕竟绝脉的病症在毛毛身上,还没有爆发出来。
对毛毛,莫雨是有些共情的心理在,特别是在听说毛毛的悲惨身世后,他害怕自己一个选择,将毛毛置身于更加不好的境地中。
若将毛毛送回浩气盟,他日知道毛毛过得不好,他恐怕会……
“会觉得为难,对吗?”
莫雨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谭昭顺手摸了摸小徒弟的头:“你还小,适当依靠一下你师父会死吗?”
“……不会。”但很别扭。
“穆天磊战死,柳诺叶投河,咱们既然捡到了毛毛,便算做有缘,他一个三岁的孩子能活着,已是不易,既然咱们知道了,总归要送他去南屏山一趟的。”谭昭说完,又加了句,“若能找到柳诺叶的尸身,便一同送回去吧。”
其实还有的话,谭昭剩下来没有说,柳诺叶宁可将自己的孩子随流水飘走,也不愿送去浩气盟,恐怕是因为心中有怨,对浩气盟的怨,若非是丈夫出手救了谢渊,也不会给望北村带来灭村之仇。
但这话,就没必要告诉徒弟了,死者已矣,没必要再言说这些。
“师父,你说得对。”莫雨听罢点了点头,又忽然道,“那,咱们还去不去枫华谷看枫景了?”他师父,可念叨了小一月了。
谭昭没好气地揉了揉两小孩的发旋:“看枫景哪年不能看,明年再来便是了。”
莫雨说不出师父到底哪里好,但他就是觉得天底下再没有比他师父更好的师父了:“嗯,雨儿会一直陪着师父的。”
“净会说好听的哄为师。”
南屏山其实并不远,就在安徽南部地区,从李渡城出发,不过七日就到了南屏山脚下。
叛军侵袭望北村显然是几月之前的事情,柳诺叶带着毛毛在江湖上东躲西藏,所以消息难免滞后,谭昭花了点功夫找到了望北村的位置,此时的望北村,已经是一片焦土。
“不是说,江湖事江湖了,从不祸及无辜百姓的吗?”
“那是江湖正道,总有些人以为自己有些能力,就沾沾自喜没了分寸,为欲.望掌控,只为一己私利便肆意践踏他人的性命。”
莫雨点了点头,当然他其实没太听懂。
事情已经过去月旬,浩气盟的人显然已经将这里打扫过了,谭昭带着俩孩子围着村子绕了一圈,没有费多少力气就找到了村民的墓地。
其中最为显然的,就是穆天磊之墓。
吾恨不能以浩气之身战死。
“毛毛,跪下磕头。”
三岁的毛毛大概是经受了太多,失去了为数不多的记忆,但到了望北村,却安静得不像是前几日上蹿下跳的熊娃,让跪下就跪下,让磕头就磕头。
小孩子虽不懂,但潜意识里或许已经有些明白了。
柳诺叶的尸体,谭昭费了些人力到底还是替毛毛找了回来,至于如何下葬,还要等明日再言说。
带着两小孩回到落脚的客栈,已经是黄昏时分了。
随便吃了点饭,两小孩就团在一块睡着了。
荒郊野店,门口的灯笼一闪一闪的,秋风几乎要将烛火吹灭时,谭昭终于拿起桌上的剑,推开门走了出去。
凤儿将落叶卷到天上,又被风无情地抛落。
“阁下跟了一路,还不现身相见吗?”谭昭抱剑,率先开口。
四下寂静,烛火终于还是被秋风吹灭,就在灭掉的一刹那,谭昭目力所及的不远处,出现了一个高大瘦削的身影。
待人走近,谭昭才看清楚来人一身玄衣,形容落魄,面容被藏在遮面之下,只一双眼睛,平静又富有智慧。
按照江湖的水平论断,谭昭轻易就判断出来,这是个高手,甚至还是个绝顶高手。
但他并不怕,因为此人身上,没有杀气。
“那孩子,可唤作穆玄英?”
声音出乎意料的沧桑,就像是经历过江湖上各种各样的风风雨雨一般,可这股沧桑之中,却仍有一股气在。
谭昭回道:“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浩气盟,欠他父亲穆天磊一个情。”
“你是浩气盟的人?”谭昭并不讶异来人的身份,但他还是问了一句。
“算,也不算。”
……这就有点让人惊讶了:“既然你不是浩气盟的人,又为何跟着我们?”
来人并没有再说话,甚至直接消失在了原地。
谭昭:喵喵喵?几个意思啊?
但怎么说呢,浩气盟的人还是找了过来,在谭昭找人将柳诺叶安葬在穆天磊的墓穴旁边后,甚至这个人,还是浩气盟的盟主,谢渊。
谢渊是个中年人,浑身带着江湖的风霜和风骨,一见面就对谭昭师徒俩表示感谢,看着莫雨身后毛毛的眼神,有慈爱,有内疚,也有感伤。
“孩子,你还记得伯伯吗?”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一日手札:宿主,请你以后正视商城的合理定价,系统商城价格公道,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啦~
↑
16、江湖不曾老(十六)
毛毛显然有些害怕谢渊,甚至揪着莫雨衣摆的手愈发用劲了。
莫雨这时候就非常可靠了,他立刻往旁边踏了半步,将毛毛的小身板完全挡在了身后,道:“你靠太近,吓到他了。”
谢渊闻言,立刻收敛了一下自己的情绪,他是个江湖光棍,人到中年还在江湖纷争中,没有成家没有孩子,自然也不知道该如何与一三岁小孩相处。
浩气盟的盟主,难得有些手足无措。
不过即便如此,小莫雨的眉头依然皱得死紧,真的要将毛毛交给这个人吗?
一大一小对峙,虽不锋利,但这也不是事儿啊,谭昭见僵持不下,便开口道:“谢盟主,毛毛前段时间大病一场,已记不得从前之事了。”
谢渊脸上的痛惜之情,果然又深了三分,于他看来,穆天磊及望北村灭村之祸,虽是叛军所为,他却也必须担上责任。
若他再快些,恐怕悲剧就不会酿成了。
“……这般,也好。”
他看着好友穆天磊之墓,目光又落在新起的柳诺叶墓碑之上,最后又看了一眼面对他怯生生的穆玄英,心中难免起了一股颓唐之意。
“小雨儿,你呆在此处,为师同谢盟主说些话。”谭昭蹲下来,同小徒弟轻声道。
莫雨抬头看了一眼高大的谢渊,乖巧地点了点头:“我会照顾好毛毛的。”说罢,对着师父的掌心敲了两下。
这是师徒俩的暗号,一下是肯定,两下就是否定。
否定什么?谭昭站起来,已是不言而喻。
哎,看来这孩子真要砸手里了。
谢渊到底不放心两孩子独自呆着,便令浩气盟两个弟子守着,谭昭也不拒绝,与人到了不远处的河边说话。
“谢盟主,我这人也不大会说话,便直说了。”
“无妨,请说。”
谭昭便道:“谢盟主可是要将穆玄英带回浩气盟抚养?”
谢渊确实有这个打算,他是个重情重义的男儿,将一生都奉献给事业,他想着将玄英当亲儿抚养长大,若可以,也可继承好友的遗志,长大做个浩气男儿。
于是他点了点头:“实不相瞒,老夫无儿无女,又亏欠挚友良多,定会对玄英好的。”
谭昭的声音非常冷静:“据我所知,浩气盟成立不久,又要与十二连环坞和明教残余对抗,应该很忙吧?”
谢渊哑口无言,因为他确实非常忙。
“我理解盟主的心意,也非常佩服浩气盟众位的侠肝义胆,江湖有你们,乃是一大幸事,望北村一事,最该怪的是行凶之人,但穆玄英是我家小徒儿从河边救回来的,盟主你也看到了我家徒儿的态度。”
谢渊没想到对方居然随个孩子的心意,一时有些讶异:“这……”
谭昭也并没有隐瞒,非常直接地开口:“实不相瞒,在下会些医术,谢盟主可知道穆玄英的身体状况?”
“什么?玄英他生了病?”谢渊当即担忧道。
“三阳绝脉。”
谭昭的声音落下,这位驰骋江湖的浩气盟盟主差点都没站稳,上苍怎么能对挚友一家这般残忍,三阳绝脉啊,纵是习武奇才,也恐怕是要英年早逝啊。
怎么会这样?!
“穆夫人漂泊在外,并未选择将孩子送往浩气盟,想来也是不想孩子在浩气盟长大。”谭昭深谙推拉之道,最后一个理由,让心怀愧疚的谢渊说不出话来了。
说实话,他其实蛮佩服谢渊的,匡扶正义,锄强扶弱,只是很多事情因缘际会,总归不能两全。
谢渊带着浩气盟的人离开了,谭昭答应对方,若有难处,必定会忘浩气盟送信,同时他也表示倘若穆玄英未来长大想要投效浩气盟,也绝对不会阻拦。
“他们,就这么走了?”
谭昭伸出手指戳了戳自家小徒弟:“那还要怎样?这江湖上能治三阳绝脉的人可不多,你师父我就算一个。”
“师父厉害。”
谭师父表示不吃这套:“不过咱们可说好了,你既然要留下毛毛,以后可要好好照顾他。”
非常应景的,毛毛脆生生地开口:“小哥哥,照顾!”
莫雨:……突然后悔。
后悔是没的后悔的,毕竟是自己捡来的娃,还能丢回河里咋地,浩气盟的人已经离开,待毛毛给父母守过墓后,他们一行三人也离开了。
不过在离开前夜,那个神秘的顶尖高手又出现在谭昭面前。
只是这次,这位高手看谭昭的眼神带着点儿微妙的复杂。
“阁下几次三番深夜造访,到底有何贵干?”这回先开口的,还是谭昭。
“你觉得,浩气盟如何?”
……说真的,谭昭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根本没什么立场去评价这个江湖的正面联盟。
于是他选择偷换概念:“阁下心中早有论断,又何必我一无名小子来猖狂评述呢。”
“你很厉害,不在我之下。”
“那又如何?武功高并不代表一切,若按武功高低来说,那位谢盟主绝不至当上盟主吧。”
“所以你认为,以一人之身,挡不得千军万马?”
谭昭也发现了,这人可能在面对什么世纪大难题,才会问角度这么新奇的问题:“这不是废话吗,是人又不是神,能抵挡得了千军万马的,只有千军万马。”
“穆天磊做到了。”
“不,他没有。”望北村几乎全村覆灭,不算。
“若是你,又当如何?”
“我也不成。”
“那倘若,是有人能够做到呢?”
“……那就算他厉害。”谭昭假装听不懂里面的含义,随口道。
来人显然没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答案,但或许他也没有那么想要听到一个答案,于是他道:“打一场?”
“可以。”谭昭矜持地点了点头。
都是剑客,且都是绝世高手,在这个寂寥的暗夜里,唯有天上的弯月见证了这场巅峰之战,只可惜除了月亮,谁也不知道这场比斗的输赢。
当事人谭某,第二天早早就带着两小崽子离开了事发之地,而另一位当事人,则再也没有出现过。
“师父,现在去枫华谷,应该还能看到落枫。”
谭昭点了点头:“走,那就去。”
“去,小哥哥去!”
“就知道你小哥哥,去找你小哥哥吧。”
毛毛就扑向了已经写完功课的小哥哥莫雨,笑得好不开心。
谭昭甩了甩自己有些酸的手,哎,好久都没有这么酣畅淋漓地挥剑了,不愧是成名许久的高手,对方虽未表露身份,但大致他也能猜到了。
按年纪看剑法和轻功,应该是唐门那位消失许久的天才唐简了。
唔,说起来他前段时间才见过人孙子呢,看眼睛,这祖孙俩确实是长得不大像,难怪他第一眼连个怀疑都没有。
“师父,你想什么呢?”
谭昭摸着下巴道:“在想你第四次药浴是不是快到了。”
“……”就当他什么都没问。
这一年,谭昭到底还是看到了枫华谷的枫景,此时秋意甚浓,枫华谷的枫叶落满了地,时光无情,此时这里早已看不出多年前的武林血战。
站在紫源山的山巅之上,谭昭四顾,道:“唔,这里是个泡药浴的好地方。”
“……”
毛毛敏感地感觉到莫雨的情绪变化:“小哥哥?”
“没事。”
事情就这么决定了,不过待小莫雨泡到第三日时,突然有个人提着壶酒踉踉跄跄地走进谷内的一座小凉亭内,他腰间别着一把剑,身后还背了一张琴,便是醉酒,也是端的写意风流。
当然,吸引谭昭的并非这个,而是……这熟悉的酒香。
这酒,不就是他送上拍卖会的如意酒吗?看不出啊,竟是位有钱的大佬。
说不定还能成为回头客,左右也是无事,谭昭就进行了一下客户回访:“先生觉得,这酒如何?”
“此酒,可比天上明月。”
……看来是真的喝醉了,现在天上那是太阳。
这话才刚说完,这位先生就将酒坛随意搁在旁边,将背负在身后的琴取下来,随后片刻,琴音陡然响起。
是,明月清风,以及美人隔云端。
一曲罢,谭昭已经坐在了亭内,他这人琴技一般,但好赖还是能听出来的。
“小友也会琴?”
“略会一些。”谭昭实诚道。
“可要试试?”
“就不用……”话还没说完呢,琴就到了他面前,这是一张好琴,谭昭扯了扯嘴角,“琴技不佳,先生随便听听罢。”
谭昭其实会琴,也会萧,但他本人活得糙,并不喜欢这种高雅的活动,第一个琴音奏起,外行人都能听得出他的生疏。
但渐渐,这股生疏就被压下去了,虽然琴技肉眼可见,但意境却是无人能比。
技巧学得神乎其神,没有神韵,那也只能被称为琴师,而若是相反,便是琴技有些不足,也不失为大家。
谭昭只弹了半阙,随后就停了下来。
“为何停下来?”
“无名小曲,不大记得后半阙了。”太久没玩,其实谭昭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弹了个什么鬼,果然他就是个俗人啊。
“……”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一日手札:哈?你不是过目不忘吗?不要为自己的偷懒找借口!
PS:查了一下,这个时候的李白大大,其实还未加入长歌门。
↑
17、江湖不曾老(十七)
弹琴弹一半,犹如讲故事不讲结尾,人干事!
更何况听曲的还是个醉鬼,众所周知醉鬼是完全不讲道理的,于是理所当然的,谭昭被缠着弹完下半阙:“不记得没关系,当场作岂不美哉!”
“……”你可真看得起他。
然到最后,这下半阙还是诞生了,当然不是谭昭作的,而是醉鬼自己心痒,给续了半阙,这才心满意足地醉了过去。
这还是个完美主义醉鬼啊,谭昭将琴搁在石桌上,对着个醉鬼束手无策。
算算时间,小雨儿的药浴也快泡完了,谭昭随手给人披了件衣服,这才匆匆离去。
及至晚霞漫天,映着漫山遍野的落枫,随便一景皆是一幅画,李白睁开眼,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如画风景。
他忍不住,有些诗兴大发。
“……梦忆琴声远,枫叶落纷纷。”
他往前一踏,踢倒了搁在地上的酒坛,这才记起自己已经离开了长安,这是他离开长安前,朋友与他最后的馈赠。
李白忍不住回味了一下,好酒是好酒,就是太少了。
如意酒不如意,他摇了摇头,忽而看到肩上的衣服,这才想起自己醉酒朦胧时的事情。
琴音悠哉,他忍不住取过琴,动听的琴音很快就在谷内飘散开来。
小莫雨泡完药浴就睡着了,也难为毛毛一三岁娃忍受着“芬芳”陪着小哥哥,这会儿两小崽子睡在一块儿,谭昭听到琴音,随手摆了个阵法才过来。
刚好,他走到亭中,最后一个琴音也刚好落下。
“这曲,名何?”
……你这是在为难他这个俗人,无名的野曲,谭昭遂摇了摇头:“只有半阙,后半阙乃先生所作,不妨由先生来命名。”
要搁一般人,必得推举一二,但李白自负才华,觉得命名个曲子实在没啥大不了,于是道:“此曲古朴,有些秦汉之意,不如便唤作《小秦风》,如何?”
如何?当然是鼓掌啊,他一个取名废没什么好说的。
于是两人虽未通姓名,一个高傲,一个随性,聊得居然也蛮投机,甚至李白惊喜地发现,他不管聊什么,这人居然都能接上,知音难觅啊,他忍不住又想作诗了。
忍不住,那就不要忍,作为“半个李唐”,李白吟诗根本不用走七步,兴致起来那叫一个张口就来啊。
如果让谭昭来作,他差不多就会作类似于“今日遇一友,把酒至天明”之类的叙述诗,但李白大大不同,他的诗还带有非常浓郁的个人浪漫色彩,曾经也是个读书人,谭昭越听越觉得……迷幻?!
再看看这形容,这配置,这酒,他心里嘎登一下:“好诗好诗,聊了这许久,不知先生名讳啊?”
醉酒方罢,路遇知音,李白心情甚好,遂道:“老夫姓李子太白,还不知小友名讳?”
果然是诗仙!李白!
卧槽,他刚刚是不是引.诱李白大大作诗了?四舍五入就是给未来祖国的花朵们增加背诵负担了?不慌不慌,先要个签名先。
于是谭某人腆着脸不仅掏出纸笔哄人写下了这首诗,还写下了赠谭昭的字样。
“昭,好字。”
这你来我往嘛,谭昭的字也是被书圣王羲之指导过的,作诗他不会,画画倒是还成,便画了幅眼前的枫景,送与李白大大。
文人嘛,相互送礼看的不是价值,李白欣然接受,甚至非常喜欢:“小友如此才华,为何不往长安?”
……度假期,不给人打工,谢谢。
当然,这个翻译过来,还有个万金油理由,那就是志不在此。
这就比较可惜了,但李白觉得纵情江湖也不失为一个好去处,谭昭小友如今年轻还未成家,他日若改了志向,好男儿也不晚。
跳过这个话题不聊,晚霞很快就化作了漫天星光。
“小友可要往何处去?”
“随便走走吧,可能要去西域一趟。”
“西域可有些远呐。”
度假嘛,走哪算哪,不过应该要明年了,这日子眼看着就要入冬了,莫雨身上的毒虽然稳定了不少,但极寒环境下还是有可能复发的:“去西域寻一味药。”
天色已黑,众所周知,谭某人是个厨房杀手,李白大大今日未带小童,两个人凑一块儿,只能吃了顿简单的馒头肉干,就着水喝那种,可以说是很简陋了。
“怎么有股……莫名的臭味?”
谭昭眼神开始飘忽,拒绝承认这味道是他所开的药汤味道。
系统:哈哈哈哈,你不解释也没用,明天肯定穿帮!
那也是明天的事情了。
李白原本往长安献赋谋求官职,但很可惜朝堂纷繁,求官无门,他这才从长安离开,这一路南下至枫华谷,他的心情一直不太好,今夜他却难得睡得安眠。
倒是谭昭,偶遇大名人,有点儿睡不着。
系统:怎么,你还想替人谋官职啊?
[没有,你觉得我有这个能力吗?]
系统:别谦虚,你有。
[了不得啊,你居然会夸我了!今天我要飘了。]
系统:不,这不是夸,只是陈述事实而已,虽然本系统很不想承认,但……
[为什么不把后半句说完?]
系统:……说不出口。
辣鸡系统,连夸一下宿主都不会,哎,家门不幸啊。
不过谭昭确实是这么想的,诗仙这人性格才华那没的说啊,但要论为官之道,站在皇帝的立场上来讲,如果要用人做实事,诗仙这样的不大行。
想象一下,如果诗仙大大当宰相,朝堂会是什么模样?唔,可能没当两月,李白大大不是被人弹劾,就是被人暗杀了。
这嘴,太直太毒,太容易得罪人了。
说白了,理想浪漫主义,太美好的东西,并不属于朝堂。
迷迷糊糊地睡去,谭昭醒来的时候,正听到小孩子叽叽喳喳说话的声音,他披衣推门,便看到小徒儿拿着柄木剑挥着,旁边毛毛拍着手,而不远处,还有李白大大兴致一起,舞着剑。
唔,是个被诗词耽误的剑客了。
谭昭倚在门框上,轻轻打了个哈欠,作为唯一一个睡懒觉的人,做人师父的半点儿不知道自省,乐淘淘地看着这幕晨起练剑图。
哎呀,我家小徒儿就是勤奋,将来肯定是一代风流剑客啊。
“师父早!”
毛毛也不懂,他也没拜师,但他向来喜欢学小哥哥说话,于是也脆生生地喊:“师父早!”
“哎呀都早都早,吃早饭了吗?”
“……”其实,不早了,师父。
哎,小莫雨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有点重,上有老下有小,简直操碎了心。
李白见这一幕,不由地乐了。
吃过早午饭,谭昭就拎着徒弟去泡药汤,毛毛这娃什么都不懂,虽然觉得味道难闻,但他黏小哥哥黏得厉害,谭昭也不委屈小孩子,就给点了穴,使之闻不到。
待莫雨进去,他才退出来,顺便将一室“芬芳”关在里头。
李白:……原来味道是从这里头传来的啊,哪个大夫开的方子啊,这般冲鼻!
“你这徒儿,心性坚韧,实是不错。”李白说完,又有些怜惜,“我有个朋友与万花谷的药圣有些交情,若有需要……”
谭昭承了这份情:“孙老已经为雨儿看过了,会好的。”
李白听罢此言,忽而福至心灵,那个最近江湖上声名鹊起的酿酒师,好像确实是姓:“小友莫非就是最近江湖上盛名在外的酿酒师?如意酒?”
怎么说呢,诗仙这会儿的眼神是发亮的,并且亮如星子啊,谭昭很有理由相信,如果他现在点头,这人立刻就会冲过来跟他买酒。
于是他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今年的酒,已经卖完了。”
“……当真?”
其实离开藏剑山庄之前,他酿了一批桃李酒,就埋在药房前面的大树下,以免被人误挖,他还在大树周围布了一个阵法,当然如果有人破了阵,那就算他技不如人。
这个阵法,其实还有点儿催熟的效果,但要等醇厚好喝,须得明年:“自然当真,明年春日,先生可去藏剑山庄取酒。”
“藏剑山庄?”
谭昭点头:“报我的名字就行。”破阵的法子,他就告诉了叶英,众所周知,叶英是不喝酒的,绝对不会监守自盗,他可真是个机灵鬼。
李白非常可惜地砸吧砸吧了嘴,喟叹道:“小友如此技艺,确实不该往长安。”
……朋友,你变得可真快啊,他很有理由怀疑,如果他现在说要入仕科举,对方可能会提着剑来跟他讲道理,例如酿酒的好处一二三什么的。
唔,酒鬼的逻辑通常都非常无解。
枫华谷的秋意已经近乎浓稠,在枫叶落满地的时候,小莫雨的第四个药浴疗程终于结束了,这一次,莫雨已能清楚地感知到身体里两股纠缠扭曲的内力,他性子要强,忍不住便想去触碰这两股害他如此的东西。
这不触碰不要紧,这一触碰,就仿佛打开潘多拉的魔盒一般。
凶兽,瞬间就被放了出来。
听到毛毛的惊呼声冲进去,谭昭再度见到了“毒咒”缠身的莫雨。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一日手札:宿主,你的传家宝又添了新成员,但……首先你还是只单身狗→_→。
↑
18、江湖不曾老(十八)
这还是谭昭第二次看到小徒弟的黑娃状态。
大概是他这四次的药浴温补,莫雨身上的毒咒表现得更加明显了,抓住莫雨的刹那,谭昭就感觉到皮肤底下汹涌流动的力量。
失却了理智的莫雨会无差别地攻击靠近他的人,想要以情动人实在没必要,若可以,莫雨的父母早找到令其醒来的法子了。
谭昭使了巧劲将莫雨制服的刹那,毛毛见之便要冲过来,幸好此时李白大大酒醒赶到,这才截住了想要解救小哥哥的毛毛。
“小哥哥!”
“这是……”李白看莫雨这非人的模样,不由有些心惊,是谁竟对个六岁的孩子下如此重手?何其狠毒的心肠!
“先生先拦住毛毛,莫雨现在这般,寻常人碰不得。”
谭昭简单解释了两句,便趁着小雨儿这会儿内息窜乱将自己的长生诀引入其中,其实他也是完完全全的艺高人胆大,就现在莫雨体内这个状态,就是江湖高手,都难免有些束手束脚的。
李白的琴剑双绝,虽不通医道,但眼力却是在的,他虽不知莫雨得了什么怪症,但如此狂症,三岁的小毛孩子还是不要凑上去了。
“毛毛乖,你师父在给你师兄治病。”怎么说呢,这是李白大大少有的温和语气了。
但毛毛不懂啊,他熟悉的小哥哥瞬间变了人,师父又抓着小哥哥不放,他有些害怕,还是很想扑上去:“放……开窝!”
“……”李白干脆就将小毛孩夹在胳肢窝下,任凭毛毛怎么挣扎,半点儿不带松一下的。
毛毛:气哭!
“小哥哥~”都带着哭腔了。
但此时此刻的莫雨,神志已经完全被火毒燎原,他只觉得自己好热,他想撕裂一切,潜意识的破坏力简直惊人,谭昭觉得以后这孩子精力挥散不去,可以送去藏剑挥重剑。
长生诀的内力一入莫雨体内,竟有种泥牛入海之感,若不是长生诀足够霸道,说不定一进去就被两股内力鲸吞蚕食了,但即便如此,谭昭的推进也非常困难。
果然,休眠火山和爆发中火山是完全不一样的。
谭昭艰难地顺着莫雨的周天走一圈,长生诀内力足足小了半圈,可见这毒咒的霸道凶猛,而有了长生诀内力的“滋养”,莫雨身上的黑咒渐渐缩小,眼中的紫意也褪去,谭昭接住软倒的莫雨,自己也有些脱力地半跪在地上。
这死孩子,绝壁是没听他警告,随便调.戏体内的“毒咒”了。
李白见之,这才放开抽抽搭搭的三岁小崽子,毛毛立刻扑腾过来,谭昭见他要抱莫雨,立刻抬手撑了撑毛毛:“你小哥哥累了,不要吵醒他。”
毛毛眼眶红红的,其实他也不知事,闻言看小哥哥确实睡着了,就没碰,只瞧瞧扯着小哥哥的衣角。
“小哥哥,怎么了?”
“没事,你家小哥哥不听话,等他醒过来你问问他就知道了。”
这个理由也就骗骗三岁小孩子,不过毛毛刚好是个三岁孩子,非常痛快地就被说服了。
等恢复了一些气力,谭昭才将莫雨套上衣服搁到塌上,这么发作一回,这第五个疗程的药浴,就要稍微改改方子了。
小徒弟一时半会儿也醒不过来,谭昭将地方打扫干净,这才出去坐到了李白大大的面前。
“何人,竟下此毒手?”
谭昭摇了摇头:“不知,我遇到他时便是如此,左不过江湖败类。”
“这等奇症,老夫闻所未闻……”
谭昭不欲将莫雨的病况告知更多的人,即便他非常相信李白大大的人品,毕竟他家小徒儿很要面子的,这都是黑历史,自家人知道就行了,于是他只大致说了两句,也并未提莫雨什么来历。
都是聪明人,李白也非常知趣地转移话题,毕竟莫雨的病症虽奇特,却遇到了一个好师父,也是一番造化。
莫雨醒过来时,已是星子满天,毛毛已经趴在床榻里边呼呼大睡,他下意识地往外挪了半个身,这才想起来……他又断片了。
他又犯病了。
莫雨心里,说不出的难过与颓唐,他原以为……
“怎么?光看能吃饱吗?赶紧起来,别吵醒毛毛。”莫雨转头,就听到师父小声地唤他,烛火下,是一如既往的调侃和不羁。
“师父……”
莫雨慢腾腾地穿上鞋子,走到外间的桌子旁坐下,肉眼可见的情绪低落,呆呆地问:“师父,我真的能好吗?”
温柔的大掌落在他的头顶,那股暖意从头顶直到心脏,莫雨趴在桌上,沉默得不像个孩子。
“自然能好,你不相信你自己,也该相信你师父我啊。”谭昭难得有了几分师父的气场,说的话也是在熨帖人心,“你师父我想救的人,还没有救不回来的。”
“……靠药浴?”
个死孩子!一天不打就上房揭瓦!
“靠你自己,你知道为师为什么到最后会收下你吗?”
莫雨一怔,陷入了回忆之中,他这才发现这短短数月,过得比他从前要丰富多彩许多,他以为会很想父母,但其实还好:“因为我爹娘求您?”
谭昭果断地摇头:“不是,如果所有人都求为师,为师都要收下的话,为师早就开宗立派了。”
“那是为了什么?”总不可能是因为他爹娘给的钱多吧?
谭昭低头,对上徒弟黑黝黝的瞳孔:“因为你,因为你值得。”
莫雨以为自己不会哭的,但很显然他还是太高估自己了,不过……在自己师父面前哭,不丢脸吧?!
但他心里还是有些害怕,他在毛毛面前发病了,倘若毛毛……他还是让师父将毛毛送回浩气盟吧。
然而事实证明,小莫雨的担忧都是没必要的。
毛毛这二缺孩子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简直比以前更加黏小哥哥,就差挂在莫雨膝盖上当腿部挂件了。
莫雨:……要不还是送走吧?!
确认莫雨无事后,谭昭和李白大大就分别了,此时已近深秋,不再是秋高气爽,李白大大赶着回南方过冬,连告别诗都没作,就骑上马潇洒离开了。
“咱们也走吧。”
“去哪儿?”
谭昭也没什么想去的地方,便道:“小雨儿说去哪儿,就去哪儿。”
莫雨牵着毛毛,摇了摇头:“我没有想去的地方。”
“那我们去南方过冬吧。”
“多南?”
“出海,怎么样?”
莫雨:我师父他,真的想一出是一出,哎。
想一出是一出的浪荡师父带着两崽子,就晃晃悠悠离开了枫华谷,原本是往南走的,顺便还能去万花谷薅一把羊毛,谁知道走错方向了,这一走竟是走到了华山境内。
“师父,你是不是同李先生喝酒告别的?”
“我不是,我没有,你别胡说啊。”
谭昭三连否认,不过话说起来,华山可是江湖大派纯阳的所在地,作为一个拥有官方背景的门派,纯阳观就像它的名字一样硬朗。
坊间有很多传闻,各种各样的都有,当然传的都是仙人吕洞宾开派立教,还与李唐江山有些不清不楚,疑似是有推波助澜,所以才得唐皇这般看重。
当然了,真相如何只有正主知道,现在的纯阳观当家的已经是吕洞宾的二弟子李忘生当家,至于吕洞宾哪里去了,谁也不知道,有人说他成仙了,也有人说云游,反正就是消失在江湖上了。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吕洞宾跟八仙那个有关系吗?
系统:没关系,同名同姓罢了,如果真有仙人设定,你的法力会被天道压制得这么死吗?宿主,请用脑子,谢谢配合:)。
[……请你换种说辞,不然我可能会做出些惹火的举动来:)。]
系统非常怂地匿了。
谭昭却有些可惜于不是,这要是,他小徒弟的毒咒也不用解得这么辛苦了,哎,这么说来,这吕洞宾真人走的路子,有点像当年慈航静斋和净念禅宗的设定。
不同的是纯阳靠此立派,却不过多求名利。
唔,值得一提的是,纯阳观以剑道立足于江湖之上,如果不是带着两小崽子,他都蛮想上山门跟人切磋切磋。
“不过既然来了,咱们就在这呆上两日再走吧,天也凉了,咱们把毛毛穿成球吧。”
“……”莫雨掌管着钱财,算好了钱,转头问师父,“师父呢?”
“为师不用,穿冬衣就不帅了。”可见其帅哥包袱是有点重的。
“会冷。”莫雨觉得心有点累。
“如果内力不能抗冻,还学武做什么?”谭昭没忍住,逗徒弟道。
“……”
莫雨决定暂时不同师父讲话了。
华山脚下,其实已经蛮冷了,谭昭坐在桌上研究莫雨身上的毒咒,两小朋友已经睡着了。
夜很快就深了,外头忽然下起了冷冷的秋雨,谭昭起身关窗,却见到远处雨幕里一个暗色的身影一闪而过,轻功高绝,显是个高手。
大晚上下雨还出来,谭昭立刻把窗关上,同时也将麻烦关在了窗外。
然而等他睡到夜半,还是被一阵打斗声惊醒了。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一日手札:宿主,你就会威胁我!【读者老爷们请你们评评理啊~】
PS:我的旧文《昭如日月》好像参加了一个什么年度比赛,大家有营养液的话,可以帮我投投旧文(十瓶一票),没有就算啦,重在参与(*^▽^*)!
19、江湖不曾老(十九)
谭昭满脸无奈地睁开眼睛,窗外的冷雨不知几时已经下大了,雨声滴滴答答地落在屋檐上,同时也落在持械相斗的两位武功高手的冷兵器上。
然而,外面并不只有打斗的两个人。
秋夜天凉,只要不波及他,谭昭是绝不会起来的,毕竟被窝里这么暖和,傻子才会跑出去淋雨打架。
不过屋顶叮叮当当的声音实在恼人,谭昭低头叹了一口气,有时候武功高听力太出众,也不是一件太好的事情。
所以,这俩傻子到底什么时候打完啊?
只听得屋外雨霖铃,间或还有短兵相接的声音,有人似乎占了上风,而另一个却也不是颓势,声音时远时近,谭昭侧耳听了小半盏茶功夫,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你还别说,挺催眠的。
就在他迷迷糊糊要在这场争斗BGM下睡着时,只听得“哐——”地一声,客栈的屋顶被砸下来一个大洞。
一个人影从屋顶上被人踩下来,而被踩的那个人,手中的剑刺向踩他之人的腿。
谭昭一下子就惊醒了,当然这么大的动静,莫雨也醒了,他第一时间就护住了毛毛,而毛毛这二缺孩子,仍然睡得非常死。
唔,睡眠质量可以说是非常好了。
“师父。”
“莫怕。”
莫雨并不害怕,他对自家师父的武力值还是非常自信的,于是他点了点头,还贴心给睡梦中的毛毛捂了耳朵。
谭昭安抚完,也没从被窝里出来,只转头道:“两位英雄,要打出去打,记得留下屋顶修缮费,冤有头债有主,我就一穷住店的,先睡了,你们自便。”
“……”
这两位英雄,难得迟楞了片刻,居然当真又打了起来,谭昭当然也没真心大到当场睡着,他不认得令人,但却认得其中一人的校服。
那是纯阳观的弟子才能穿的,且辈分应该不小,他在万花谷时,曾与裴元那厮的好友洛风聊过几句,听裴元说,洛风是纯阳静虚门下大弟子。
比大弟子还要高,又武功高绝,来头不小啊。
而能与纯阳高手打得不相上下的,谭昭觉得自己这不争气的迷路可真太不是时候了,而且除开这两人,暗中似乎还有一个人在“吃瓜”。
屋顶破了个大窟窿,屋外的冷风都倒灌进来,谭昭穿上衣服起来,这才发现这夜里的雨,已经渐渐变成了雪。
可真冷啊。
谭昭裹着衣服抬头看屋顶黑黝黝的窟窿,早知道天字号房这么衰,他就住次一点的了,不过这么大的动静,恐怕也吵醒其他人了。
但大概是熟悉江湖人的套路,每一个上来看热闹的。
谭昭将外间的屏风抬到床上挡住,低声道:“还冷吗?”
莫雨摇了摇头,他刚刚也已经把衣服穿好了:“不冷,师父你要出去?”
“不出去,大冷天的,他们钱还没给呢,我等他们送钱来。”
“……”
这一等,便又等了小半个时辰,谭昭抬头,踏雪而来的,是那位身穿蓝白纯阳校服的道长,面容冷峻,剑意凛然,特别实在一场鏖战之后,这人的剑意几乎都能锐化成这漫天的飞雪了。
“明日,自会有人来送钱财。”
祁进出门比武,自然是不会带钱的,毕竟这年头也没有银票,带着重物打架很容易“手感”不好,再者他也不是关注外物的人。
说完,他就走了,并且走得非常痛快,很快就消失在漫天风雪之中了。
谭昭这才起身,用金钱喊开了小二的门,大半夜又是换房又是烧水,简直是无妄之灾。而更无妄的是,第二日风雪堵门,谭某人想走也走不了。
这就是带着小崽子出门的不方便了。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下山来给砸破的屋顶买单的,居然还是个熟人。
“洛兄?”这可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洛风脸上也有些惊喜:“万花谷一别,谭兄可好?”
“还不错,还不错。”
既然见了面,坐下来叙叙旧自然是必要的,谭昭昨日还目睹了人同门跟人恶斗,洛风对此却是只字未提,只说些零散的趣事。
离开前,还邀请谭昭有空可以来纯阳观坐坐,不过这一听就是客套之词,谭昭也没当真。
“这个人,心里不开心。”
谭昭伸手戳了戳徒弟:“别瞎说大实话,人家比你多吃那么多年盐,不是白吃的。”
“……”师父的比喻,永远都这么奇特。
谭昭倒是耳闻过纯阳观的两脉之争,据说要追溯到多年以前玄宗初登大宝之时。当年有个倒霉孩子叫李重茂给人当了傀儡皇帝,后来玄宗得势废了这个傀儡。
但帝皇家的皇权更替,从来不论无辜不无辜的,当年纯阳宫的大弟子
【全网热门完本耽美小说
www.dmx5.cc 手机版阅读网址 m.dmx5.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