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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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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人进入小酒馆, 坐下后点了菜。

    “干坐着吃菜也没什么意思,喝点酒吧?你们说呢?”尹筠问道。

    袁茜翎随和的笑道:“我无所谓,你们决定就好。”

    猴子拍掌道:“行啊, 白的啤的?”

    “必须白的呀, 这天和啤的, 又冷又涨不是。”小艾连忙道。

    猴子又看向张维之,想征求他的意见。

    袁茜翎故作恼怒的白了他一眼, 说道:“你看他干什么?他受伤了, 又不能喝酒。”

    石头在猴子头上一拍:“就是, 没点眼力劲。”

    “我不好我不好, 我有罪有罪。”

    猴子连忙低头哈腰的道歉,滑稽的动作引得众人一阵笑。他也不问了,直接让服务员先上三瓶白酒。

    林仙月坐在张维之身边,她另一边坐着尹筠。

    她低头喝着茶, 没有参与他们之间的“忆往昔”,脸上也没有丝毫不耐烦。

    整个人坐在那里, 安静又端庄, 气质清冷,与酒馆内的热闹气氛有些格格不入。偏偏在灯光的映照下, 她美的不可方物, 仿佛会发光一般,任谁也无法真正无视她的存在。

    周围不断有视线看过来,隐隐还能听到“好漂亮”“好美”之类的感叹。

    袁茜翎脸色有些不好看,这还是第一次, 她被“同伴”夺走了他人的关注点。

    倒不是因为袁茜翎真的美到天姿国色,虽然她的确很漂亮,但在首都容貌超过她的女孩儿也不少见。

    只是袁茜翎从来不会和那些容貌比她出众的女孩儿同行, 自然也不会有这方面的问题。

    可是今天……

    风头全被林仙月占据了,倒显得她是陪衬的绿叶背景。

    小酒馆的表演台上,一名酒馆聘请的女歌手登上台,用轻缓慵懒的语调唱了一首《又见炊烟》。

    一曲过后,酒馆内掌声响起,女歌手谢过之后走下台来。

    “茜翎姐,好久没有听到你唱歌了,正好维哥也在,你唱一首呗。”

    尹筠眼珠子一转,大声的说道。

    她也不高兴林仙月夺走周围人的眼神,没有那个女生喜欢做别人的陪衬背景布。

    她做茜翎姐的背景也就罢了,凭什么要做林仙月的绿叶?

    这个提议获得大家的一致欢迎,纷纷鼓掌闹着让袁茜翎唱歌。

    袁茜翎唱歌极好,参加过好几次学校或者地方组织的歌唱大赛,都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而且她现在已经在筹备报考首都音乐大学,人生理想自然是成为当红歌手乃至歌唱家。

    “不好吧,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献丑,我不要面子的呀?”

    袁茜翎笑嘻嘻的推拒。

    众人当然是一番夸赞,强烈要求她献唱。尹筠还起身强行将她拖了起来,袁茜翎推不过他们,半推半就的上了表演台。

    小酒馆为了吸引人气,常年聘请了一支乐队和几名北漂歌手驻店。如果有食客想要上台唱一首,自然是欢迎的,更何况还是一个漂亮女生。

    乐队问清楚袁茜翎要唱的歌后,音乐渐渐响起。

    “还没好好地感受,雪花绽放的气候,我们一起颤抖,会更明白什么是温柔。还没跟你牵着手……”

    猴子和小艾等人带头大声鼓掌叫好,酒馆里的客人也把目光投向表演台上的袁茜翎。

    不得不说,袁茜翎唱歌很有水平,声音也经过专业培训,音色甚至有几分接近原唱。

    更难得的是她表情投入,情绪饱满,一双眼睛自始至终都看向张维之。

    猴子用肩膀撞了撞心不在焉的张维之,挤眉弄眼的说:“维哥,茜翎姐唱给你听的呢。红豆呀,代表相思哦,听得我都起鸡皮疙瘩了。”

    张维之冷笑道:“你是冷的吧,多穿点衣服就好。”

    猴子被堵的翻了个白眼,拿手拍了一下身边石志的头:“维哥,你这脑袋怎么和石头一样。这是重点吗?重点是红豆,是代表相思……”

    张维之不耐烦的打断道:“没文化就多读点书,红豆又名相思子,是一种有毒植物,具有很强的毒性。误食时会中毒,严重时甚至会丧命。”

    猴子:“……”

    其他小伙伴:“……”

    周围其他客人:“……”

    卧槽!

    这木鱼脑袋没救了,好好一个浪漫物种,硬是被他三言两语科普成了剧毒的东西。

    年纪轻轻的,怎么就看破红尘了?

    以后谁要是送自己红豆,自己不会一瞬间联想到刻骨相思,只会以为对方要给自己下毒弄死自己。

    造孽哦!

    一时间,周围人看张维之的眼神颇为复杂。

    “嗯,张维之说的对,红豆有毒,千万不要误食。”

    一直不怎么开口的林仙月,突然开口力挺张维之。

    所有人:“……”

    你们够了!

    被两个人这么一说,原本大家被袁茜翎歌声勾起了旖旎心思,也不知不觉的变得古怪起来。

    袁茜翎饱含深情的一首《红豆》结束,想象中的如雷掌声没有出现,只有小伙伴们稀稀拉拉的几下巴掌声。

    她皱了皱眉,很有礼貌的朝台下微微鞠躬,说了一声“谢谢”,这才走回座位。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她自觉唱的很好,甚至超水平发挥,本该惊艳众人,为何大家反应平平,甚至还有些难以言说的意味。

    “茜翎姐,你唱的真好,就是有些人不解风情。”

    尹筠小声的在她耳边,把刚才张维之和林仙月说的话告诉了她。

    袁茜翎脸色微微一沉,接着又笑道:“是我献丑了,林仙月你的声音很好听,唱歌也一定很好听,不知道我们有没有荣幸听你唱一首?”

    她就不相信了,林仙月连唱歌都会比她更好听?

    都是在一个小区一起长大的小伙伴,其他人哪里猜不出袁茜翎的心思。

    他们自然是帮袁茜翎的,也纷纷凑趣的说:“林仙月,给我们露一手吧。”

    “对对对,给大家加深一下印象,唱一个唱一个。”

    林仙月摇头道:“我不会唱歌。”

    小时候师傅倒是偶尔给她唱几首儿歌,不过都是方言,这里唱不太合适。在修道界,修士一般也不会唱歌,都是自己弹琴娱乐。

    张维之板着脸说:“唱什么唱,有什么好唱的。仙月是个好学生,每天努力学习做题,哪有时间唱歌?”

    他这话一说,所有人脸色都不好看,尤其是袁茜翎,都快维持不住脸上的笑意了。

    呵呵,这么说她是一个坏学生了?每天不学习只知道唱歌?

    张维之为了林仙月,连他们这群伙伴一起长大的友谊都不要了吗?

    张维之说完,也知道说错了话。

    他从小脾气不好,所以朋友不多,这群小伙伴算是他交情很深的朋友。他小时候被一群孩子欺负的时候,也是猴子小艾石头他们陪他一起打架,或者一起被打。

    那时候,爸妈忙工作经常几天不回家,袁茜翎经常带他去家里吃饭,开导他又照顾他。

    他无聊的时候,是这群小伙伴陪他到处玩,游遍了首都各个景点。

    情窦初开时,他也曾喜欢温柔善良又漂亮的袁茜翎,却发现她和其他男生也很暧昧。疑心之下慢慢发现袁茜翎并不像他想象中那么好,也并没有她表现出来那么善良温柔。

    从此后,他渐渐疏远了袁茜翎。

    不过自始至终,这群朋友并没有哪里对不起他,他的确不应该对他们说重话。

    可张维之见他们“针对”林仙月,心里就是无名火起,压都压不住。

    他已经很克制脾气了,如果不是这群一起长大的朋友,换了其他人,他早就掀桌带着林仙月走了。

    可即便是一起长大的朋友,挤兑他可以,数落他也行。

    但是欺负林仙月,他忍不了。

    这时候,服务员把他们点的菜和酒端了上来,见桌上气氛压抑,快速的说了一声“请慢用”便退了下去。

    “维哥,你这话什么意思?”猴子声音一沉,谁都听得出他语气很不爽。

    “就是,张维之,我们好心好意给你接风洗尘,你就这么对我们这群朋友?”

    “张维之,你是看不起我们这群朋友了吗?还是对我们有意见?”

    两个一直不怎么开口的女孩子,也被张维之的话激怒了。

    袁茜翎眼眶泛红,泪盈于睫,脸上却仍挂着笑,朝众人说:“大家别胡说,维之受伤了心情不好,说错了话你们别放在心上。”

    她又看向张维之,低声道:“维之,对吗?”

    张维之扭过头,板着脸没有说话。

    袁茜翎包容的说道:“猴子,银子,小竹,你们别生气好不好,我代替维之向你们道歉……”

    话音未落,张维之拔高声音打断道:“茜翎姐,我是我,你是你,你代替我道什么歉?”

    他似乎已经忍耐到了极点,不耐烦到了极点,也烦躁到了极点。

    桌上本来就紧张的气氛,随着他这句话一出,空气都仿佛凝固了。

    “唱歌是吧?我来唱给你们听,你们想听什么?”

    张维之突然站起身来说道,也不等众人说话,他就自顾自的继续说道:“算了,还是我自由发挥吧。”

    说完,他大步流星的走上舞台,站在麦克风前,转头朝身后的乐队说了歌名。

    音乐声响起,熟悉的旋律让人一听就知道张维之要唱什么歌。

    石头脸色大变,惊恐的叫道:“是蓝莲花,救命……”

    其他人也是脸色惨白,神色震惊中还掺夹了一丝恐惧。

    林仙月看着众人的脸色,不禁十分好奇,纳闷道:“你们为什么这个反应?”

    猴子转头看着她,神色更加诧异:“你竟然不知道?”

    林仙月莫名其妙:“我该知道吗?”

    其他人看她的眼神很是古怪,很有种一言难尽的复杂。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

    张维之开口,双手抱着支架上的麦克风,石破天惊般的嗓音雷鸣般在小酒馆里炸响。

    许多正在低声交谈的客人直接被他一嗓子吓懵了,呆呆的看着舞台上全身摇摆貌似十分投入的张维之。

    乐队似乎也被张维之的歌声惊住了,一阵乱音之后,竟然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恐惧的看着前方的张维之。

    “你对自由的向往,天马行空的生涯……”

    张维之像是没有听到音乐停了一般,索性把麦克风从支架上取下来,整个人化身为充了电的麦霸,必须嗨爆全场。

    黄牛野叫,饿狼呼号,这些形容词已经不足以形容张维之的歌声。

    在这一刻,他不是张维之,他是野兽歌手嚎叫派的代表,他用自己的歌声证明了一个人原来可以把歌唱的这么难听。

    “盛开着永不凋零,蓝莲花~~~~~”

    嘶哑的声音仿佛漏了风的喉咙,又像是撕开布帛时刺耳。

    所有人齐齐捂住了耳朵,一个小孩儿突然哭了出来,哄都哄不住。

    林仙月眼神古怪,神色哭笑不得,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这群人如此恐惧张维之唱歌了。

    她还看到酒馆老板从后台里冲了出来,手里还拎着一根铁棍。估计老板以为有人闹事,准备出来打架的。结果看到在台上唱的很嗨的张维之,握着铁棍的手臂上青筋直冒,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好不容易一曲终了,观众们早已经脸色惨白。

    张维之意犹未尽的站在台上,似乎准备再来一首。

    老板连忙跳上去,对他说:“小兄弟小兄弟,每个人只能唱一首,还是把舞台留给其他客人吧。”

    张维之很是遗憾的放下麦克风,目光看着林仙月,朝她走了过来,神态骄傲的像极了一位得胜归来的大将军。

    “怎么样,很久没唱了,水平没下降吧?”

    张维之问身边的猴子,猴子一脸痛苦的仰头喝了一口酒压压惊:“没下降,让人一听就知道你身上很有故事。”

    张维之又看向林仙月,林仙月连忙说:“老板真棒。”

    张维之咧嘴傻笑起来,一群人盯着周围人复杂难言的目光,陪着他干笑了两声。

    袁茜翎脸上没有丝毫血色,她知道自己今天一败涂地,心里充满了挫败感。

    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她看的出来,林仙月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过要和她比。

    可即便如此,她却处处败给了林仙月。

    败的那么直接,败的毫无争议,败的连一丝对比都没有。

    “太晚了,我送她回家,你们慢慢吃。等我出院了,我再请大家吃顿饭。”

    张维之起身朝其他人说了一句,拉起林仙月的手走出了小酒馆。

    猴子等人视线落在两人牵着的手上,谁也没有开口。

    张维之已经连续用行动表明了,他喜欢的人是林仙月,而不是袁茜翎。

    ……

    夜色下,张维之牵着林仙月的手走在柳堤下,他脸色通红,自觉烫的很。但他好像忘记了一般,始终没有放开林仙月的手。

    过了一会儿,林仙月轻声说:“他们都是你的好朋友吗?这么走了会不会影响你们的友情?”

    “我和他们很小就认识了,算是发小,以前承蒙他们照顾和包容,算是玩的很好的朋友。只是,他们对我和茜翎姐有些误会。而我,不想让你也有这样的误会。”

    “茜翎姐小时候对我很照顾,我爸妈不在家的时候,她会把我接到她家里去吃饭。以前我刚来首都,和小区里的孩子都不熟悉,也是茜翎姐领着我跟他们一起玩,和他们才成了朋友。”

    “那个茜翎姐,她好像喜欢你。”

    张维之看着林仙月,认真的说道:“我不知道她那算不算是喜欢我,但我很清楚的知道,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恐怕这辈子再难喜欢上其他人。”

    林仙月微笑道:“能得老板如此青睐,谁呀?”

    张维之盯着她,半天吐出几个字:“哦,一个打工小妹。”

    作者有话要说:稍微修改了一下情节,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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