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章啦,起码写了一半啦,开心。 (14)
去核心地位。但这样的念头只是刚冒出来,就被方征看穿了。
孟小君不安地走到方征面前,方征道:“你和你父亲掌握的贸易路线,是我们重要的经济支援。之前让你兼顾收集情报,是因为没有别人可用。而现在,青龙岭的人口增加了那么多,交换物资是我们最紧迫重要的事。我要你腾出手,专心做这事。这并不轻松,你要好好干。”
孟小君心中一块大石才落下,“是!定不让首领失望。”
方征又补充道:“孟小君,随着华族人数增加。如果以后不止你一族去交换贸易,也很正常。你父亲的陶范技术也有门道,虽然和祖姜不是一路,但青龙岭都可以用。谁会嫌物资和武器多呢?所以不要有排他之心。”
方征环视一周,对主要行政长官道:“以后人会越来越多,有很多事情都不再是独自承担,大家会有合作、也会有竞争,但总归是为了华族的繁荣。我们和夏渚不一样,华族不蓄奴,所有人都是自由的,但相应的所有人都要奉献。虽然我们短时间内人口不如夏渚,但我们的‘活人’数量却会比他们多。”
这些人又听得一脸困惑了,什么叫“活人数量”?
“有谁知道夏渚的巫灵信仰的神明都是什么?”方征没有直接作答,而是又开始考察发问。他每天和主要行政人员议政时,都会抽取十来位普通民众来旁听。华族有一万多民众,每天见十个也要不停歇三年才能见完所有人。不过这的确是个广泛听取意见开拓思路的好办法。有的民众因为展露出自身的才华,而被方征安排到亟需人才的岗位上,所以民众都很看重这能觐见首领的机会。
这次,就是一个看上去瘦瘦小小的旁听群众,吐出了几个在场之人都十分陌生的字眼:“阿蒂莎、沙戈切、越伦俄、茉勒……”
那像是某种方言发音,方征把人唤到前来,是个佝偻的老妇,头发花白,年纪跟有比国那些长老差不多。她脖子上系着一条黑绳,末端吊着个牙坠。她浑浊的眼睛看向方征,嗓音沙哑道:“首领。”
虽从基因表达来说,女人寿数长于男人。但在这个时代,有生育风险和繁重劳作任务双重负担的女人,很少有活到这个岁数的。
“老人家是从北方阳纶城来的?”
阳纶是夏渚的都城,城中有四巫灵的巨大雕像,如果不是从那里来的,怎会知道得如此清晰。
阳纶城曾经是崇禹帝刻九鼎、使万国朝的雄伟都城。青龙岭中却没有其他人真正去过,就连原来有比国渊博的长老们也没有到过夏渚都城。只知道巫灵信仰中有四个神灵,具体叫什么又代表什么,却说不上来。
那位老妪谦恭地对方征道:“首领,我在阳纶住了二十年。老来被赶到了丹阳城,教她们纺织。上次首领让桑娘她们回青龙岭安居,幸好没有丢下我这老婆子。”
纺织术最早是有熊氏轩辕黄帝的夫人嫘祖传的,从此之后,纺织就成成为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劳动技能。之前在丹阳城内,因为飞獾军的滥杀无辜,方征策反了织坊的桑姐和她手下的女人们。
方征迅速推测了一番,尚有几个问题需要确认,于是他问:“老人家,阳纶城里是有织坊?谁在掌管呢?”
这样重要的生活技术,照夏渚中央集权的手段,肯定不会像方征放任他们自己交换,而是要管理起来。
“首领果然渊博。”那老婆子略微有些吃惊。这个时代信息不通,就连同在夏渚内的很多人都不清楚,首领居然能说得如此准确,“有的,织坊就在阳纶城的中央,靠近神庙,纺织的女奴约三千,是君主的弟弟在管理……”
女奴在这个时代肯定是不给工钱的。方征若有所思,问:“那你们的家人会有什么好处吗?”
那老婆子呆了呆:“好处?什么?我们有吃的东西和睡觉的地方,已经很好了。”
这也是她来到青龙岭之后花了不短时间才适应的一点,居然可以靠自己的织布的手艺,交换生活所需,而且还有富余。她虽然年纪大了,但手艺还在。一开始她没有自己的纺织用具,就跟桑姐海七娘她们从丹阳城里带出来的那套凑合用。后来有一天她们攒了不少数量后,去找孟十三父子和奇肱族人三图。那几位机械大师商量着,亲手制作出了第二套纺织用具,木轮结构,铜头为锤,十分省力。
织娘们有了第二台用具,效率更高了,收了一些新的小女孩教她们技艺。而知晓“只要有足够的交换品就能获得属于自己的生产资料”后,这位年纪不轻的老太太竟然比年轻时还有动力。纺了一辈子,到头来终于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她如今鼓足干劲劳作,想要拥有属于自己的织轮。
方征道:“老人家,你继续说说那四个巫灵。”
“好。”老人家擦干眼泪,她们虽然没日没夜在夏渚的织坊里做活,但每年的“韶舞”节,所有人都要去观看神庙高台上的舞祭。会有人假扮四个巫灵的模样,大声念诵他们各自掌管领域,他们的神威本领和对不守规矩之人的惩罚。
“阿蒂莎是红色的,她上半身是鱼,下半身是人,拿着一把剑。她是生之火焰,掌管秩序。沙戈切是黑色的,他的脑袋是个鸟头,有三只手,举着杖,他唱的歌会招来死亡,掌管审判;越伦俄是蓝色的,他有一条豹子的尾巴,手腕穿过十张树皮,他的声音驱走病厄,掌管继承;茉勒是白色的,她有着蛇的尾巴,握着白色玉石制的圆球,她是回归的混沌,掌管预兆。”
虽然已经过了很多年,老太太依然印象深刻。这四个巫灵形象夸张,每年重复一遍,任谁都能默诵。做了亏心事后,就要时时刻刻担心会被巫灵降罪了。
“这倒是套完备的信仰体系。”方征脑海中回想着《山海经》中奇形怪状动物的来源,猜测红色鱼头人身的,应该是赤鱬;黑色鸟头有三只手的,有点像翟如鸟;人状豹尾的,或许是传授中的神长乘;而苍白吞吐球的人面蛇尾,要么是那条引起各种灾变的肥遗,要么是怪兽九婴。
方征想,夏渚的巫灵选择这几个怪物的形象,是不是能窥见他们在历史长河中曾经有过的战役记忆?他们过去的先祖曾遭遇过、或是征服过那些怪物吗?印象深刻,才写进了世世代代的传承中?
这些怪兽,是不是当初各种庞大的游荡在地面上的生物后裔?和华胥人龙兽是不是也有渊源呢?方征不敢确定。
“知道了四个巫灵,我来告诉你们什么叫活人数量。”方征道,“人除了能喘气能动之外,有心,有脑,才是人,否则就是动物,甚至比动物都还不如。夏渚有许多人只有躯体,巫灵就是他们的精神,没有自己的意志,那就不算是‘活人’。你们知道自己有什么,要什么,该怎样去得到,那才是真正活着的人。所以我们‘活人’数量比他们多。你们现在一定在想,这又如何呢?我们能打过他们吗?”
四周虽然默不作声,但从大家眼神看出,方征说中了他们的心事——生活得是比夏渚的奴隶好,可是怎么能打赢铠役和飞獾两支精良部队呢?夏渚还招了那么多新生力军。青龙岭的全部人数也比不过人家的一支军队。
虽然首领有那条巨大的龙,子锋战斗力也相当强悍,他们还有铜甲兵器和“炸//药”。可毕竟对方有那么多人。夏渚用以磨制坚固玉石的器具也能反映出他们的武器制作水平定然不低。
方征环视这一圈核心行政人员和几位旁听群众。其实如果是布置具体战略,是不会如此广而告之的。但某位革命领导人的斗争方式多样而精彩,他要说的策略,巴不得越多人知道越好。
“有贤人说过,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如果我们有神力俘获夏渚君王,就不用打仗了。当然,他在防卫森严的阳纶九仞高城中,是不可能被俘获的。那就退而求其次,决定夏渚军队第二重要的人是谁?”
大铜牙抢答:“是铠役的统领索兰。此番由她亲自带兵。”
“你可对这位女统领有了解?”方征和他一问一答,让在场之人听得更明白。
大铜牙他们镇守苍梧之渊了很多年,知道许多情报,“索兰是有史以来铠役军团最年轻的将领,也是夏渚如今唯一的女统领。她十七岁那年,曾带着一百人埋伏偷袭了阳纶城的八千守卫军团,活捉了上任君王的心腹守卫羲伯。她支持太康的弟弟仲康继任,并得到他的重用。她起初在铠役军中担任先锋官。几年前,铠役军团统领扈陶年老不胜任,仲康就提拔索兰成为新一任军团首领,和飞獾军统领逢蒙并驾齐驱。”
方征转头问刚才解释四巫灵的那位老人:“夏渚境内,想必有许多议论。”
那位老婆婆摇头道:“老了,听了也记不住。”
“在这里不用害怕,我来替你说。”方征淡道,“夏渚和祖姜不同,是父系为尊长的社会。女子要掌握权力是很难的。她年轻身处高位,是境内的传奇。越是传奇越会被议论。议论她少时与仲康相识。议论她真的是凭借军功到那位置上的吗?铠役军自然不会容许这样的言论流传,谁要是偷偷谈,被查到了就要被惩罚,所以你条件反射很紧张。”
这屋中也有不少人是第一次了解这位女将的经历,情不自禁露出了相似的疑惑表情。方征看着那些目光,叹了口气,“当初连子锋被任命为祖姜昆秀营的统领,我在昆仑山下也是一路听别人这么议论他的。我并不是在责备你们。只是很多人,在听说有人做到了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就会下意识觉得他配不起,采用了不为人所知的手段。”
有人脸上露出羞愧表情低下头去,方征装作没看见,继续道:“换言之,我们绝不能轻视她。你们不妨来动动脑子,到底要怎么‘精准打击’?”
孟小君道:“我们当初在丹山的时候,去找夏渚交换玉石。有的时候会帮他们办事。接触到飞獾军的低层,他们有时在境内散布对索兰不利的言论,说她没有真本事,和君王有私情,才获得了任命。我觉得可以利用这两支军队的不合来散布谣言。”
方征沉吟着,道:“在我掌握的情报中,夏渚的铠役和飞獾两支军团的确存在嫌隙。但一明一暗,分工不同,外人也不是轻易挑拨得了的。而且你也说了,只是底层的低端流言,传得越多,反而越让那些武士心疼统领的实力和付出,更加忠诚。”
方征分析得很正确,铠役军凝聚力不减反增。维系于索兰统领的个人魅力之上。丹阳城内的事件,小遥哥等铠役低层为避免杀身之祸,跟着方征跑了。逢蒙把逢毅被杀迁怒于铠役军,闹到索兰被罚跪一夜才算事了。逢蒙是三朝老将,谁也不敢不给面子。但铠役军高层愈发爱戴愿意为他们抵罪的统领,更不会受那些流言影响了。
“感情居然如此深厚,那该如何是好?”就连平时办法多的老滑头的玄思长老也皱着眉头,“人心齐,是最不好对付的。”
方征淡淡道:“那就,让他们再心疼些好了。”
“首领这是何意?”众人疑道。
方征故作叹息道:“我爱惜人才,最看不惯一些事。最惹人心疼的,莫过于为君主呕心沥血、却不但得不到理解,甚至被猜疑忌惮的统领了。名将美人、丹心似火、真是可惜啊。”
在所有人不解的神色中,方征微微一笑,道:“就散了吧。过几日你们就明白全部的事了。现在你们只需要知道,我们青龙岭的华族,对那些有困难的人,总是愿意伸出援手的。”
委羽王子依然需要定期服用方征给予的解药。但他不但没有感觉到委屈,反而每天活得有滋有味。在青龙岭的日子,他不得不自力更生,好在这里物产丰富,他又有一匹忠心耿耿的驰狼,打猎交换生活用度十分便利。
青龙岭在方征的管理下富庶宁静,民风淳朴,族民气质自由开化。姑娘们也是一等一的有趣,可让委羽王子过得开心极了。他觉得这是以前被人伺候锦衣玉食的生活都不曾感觉到的快乐。所以当方征提出要他回虞夷饶沃送信时,委羽王子第一反应是拒绝的。
“我不要回去。不能让斥探送信吗?”
“斥探无法直接交给你父王。”方征的消息刻在白树皮上,装在鹿皮带中,这个年代没有锁。所以送消息的安全全仰赖送信人。“其实让你带口信也行。就是怕太长了,你记不住。”
委羽王子还没反应过来被方征嫌弃脑子不好使,兀自纠结不想去虞夷送信。
“我要是回不来怎么办?”
“你还要回来服解药呢。”方征道,“你父王难道会任由你死掉吗?”
“这我可不知道。或许在他眼里我已经是个死人了吧。”委羽王子低声道。
方征笑着拍了拍他的肩:“不,我敢肯定。他会放你回来的。”
“为什么?”
“他还指望着你来当青龙岭眼线呢。”
委羽王子惊异地看了方征一眼,赶紧摇头道:“我没有!我不会给他当眼线的!你要相信我!不要赶我走!”
方征笑道:“我当然不会赶你走——因为我要你当虞夷的眼线啊。”
委羽王子目瞪口呆打量方征,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又不敢直接拒绝。可他也十分不希望真的成为方征的内应暗探去对付自己的宗主国。方征不再拿他寻开心,给个台阶下:“先不说这个。我把信息内容也给你说一遍吧,免得路上丢了或者弄坏了。你记在脑子里。”
这年头没有妥善的保存办法。可能路上碰到些不知名的虫子或植物,就会把树皮腐蚀。这一路也并不太平。
方征清清嗓子:“夏渚君主与巴甸盐水氏的公主大婚,这么大的喜事,虞夷国君为何不送一只金鸾过去?如若国君不愿,我就让连子锋派朱鸾去了。”
委羽王子后知后觉道:“就这个?你觉得我记不下来?……不是,你什么意思?金鸾哪里能送?不对,金鸾又不是随便想抓就抓的,圣女的鸾舞都不一定能把它引出首铜山呢。”
方征道:“你不用管,原话带给虞夷国君就可以了。他是个聪明人,会懂的。”
委羽王子这才回味过来,讶道:“难不成你是想让我父王派金鸾去破坏夏渚王的婚礼?那我是不是得把圣女带上?只有她能召鸾鸟啊。哎我觉着不对啊,找连子锋不就可以了吗?他不是可以召朱鸾吗?到底什么意思你给我讲讲呗。哎我真的不明白……”
方征终于被他搞暴躁了:“不要废话!现在!收拾东西走!”
立刻有两位安排好的武士架着委羽王子进屋里收拾东西。方征大步流星地离开了。他身边跟着的武士听不到他说话,方征像在自言自语,“你说这人好歹在虞夷当了十几年的王子……怎么半点没遗传到那只老狐狸。”
方征身边忽然就似鬼魅般出现了浑身漆黑的“神使”连子锋,谁也看不清他是怎么来的。或许是刚才躲在路边,又或许是从空中跳下来的。后面跟随的武士尽管已经历了好几次,仍然冷不丁地就要被吓一跳。
子锋跟在方征身边,道:“征哥哥,你是怎么知道虞夷那老狐狸能调金鸾的。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过。”
方征摇头拍了拍子锋的肩,“没事的,当初你血脉初临失去神智,却招了朱鸾想要撞破饶沃城里的铃铛网。那时候我就在想,饶沃里到底有什么,让你即便失了神智都还念念不忘。我一开始以为是那种制作弓弦的修蛇的蛇筋。但我后来又想,那时候你又没有‘人’记忆,要弓弦做什么?虞夷国君那种老狐狸,掌控欲那么强,他不会放任一股庞大的无法操控的力量。我猜他一定要想办法让金鸾成为杀手锏,上次他在宴席上想带回圣女,我不同意,他最后没坚持。说明他一定有召金鸾的备选方案。”
子锋点头:“我当时想进饶沃城内,就是感受到城里有金鸾。”他不好意思挠头,“那个时候……血脉力量……又很饿……”
并封金龙第一次饕餮吞食,就是吃朱鸾。从远古开始,龙兽天然喜食鸾鸟的生物本能没有消失。
方征问:“果然如此,虞夷国君不仅召来了,还让金鸾一直呆在饶沃,那他会如何调动?”
子锋道:“我不知道那只老狐狸用了什么手段。他有可能把金鸾关起来了,在想办法训练,不见得真能派金鸾出去杀人。就算征哥哥让四王子送信。虞夷国君不一定答应。”
方征道:“当然。我只是告诉他。别想着藏底牌,也别以为看着夏渚和我们相斗能作壁上观。他如果本事大,派得出金鸾,自然能打击夏渚。如果他还没训练好派不出去。你也会召朱鸾过去,鸾鸟是他们虞夷的神物,问罪也是他们虞夷的。既然他要和我们青龙岭在一条船上,就要一同承担风险。”
子锋点点头,“那么,征哥哥,我也动身了。”
“好,你小心,不要和铠役军正面冲突。”
“征哥哥,放心,普通人和兵器都伤不到我。征哥哥。我潜伏到婚宴上,说不定有机会刺杀夏渚王呢。”
方征面沉如水,“不要杀他。那四个诡异的巫灵信仰不能当简单传闻。你很强,但不要忘了他们的訇蚁。那可是连龙兽都招架不了。何况……有些事,不能再重蹈覆辙了。”
方征停住脚步,难得露出了一点惆怅的神色,他从怀里取出一包东西,展开是一包尘土,颜色却带着猩红。
“这是斥探带给我的,南边巴甸的土质。如今那里已经死了几万人,洪水肆虐,人们流离失所……这都是我的罪过。想要把那边恢复到如今青龙岭一半的水平,都不知道要几十年。这就是破坏的力量。我天天带着这包土。晚上睡觉的时候它压在我的心口上,我在梦中被惨叫和尸体包围,我看不清他们的脸,但听到梦里所有巴甸人都在说:方征,你是个魔鬼。”
子锋清澈的黑眼瞳仁波澜轻晃,这是他为数不多的,对方征流露出疼惜和悲悯的时刻。他知道征哥哥说的都是真的,在无星无月的夜晚,他听着隔壁方征睡觉时不安的呼吸,知道他在梦中宛如酷刑加身。子锋会默不作声坐在床边,把方征揽入怀中,就像是给他送去对抗梦境的力量。
“我不后悔,重来一次我也会为了家园采用最狠绝的复仇手段。但我也不会推脱,这世上无论有多少人想要杀我都可以,我会一辈子背负这些枷锁。”方征眼神转深,“我何尝不知道你的力量,你冲进阳纶城,拼了命,血流成河。我不想看到那样的事情。但如果不阻止,索兰带着铠役大军南下,血流成河的就是我们。与其两柄剑砍杀得伤痕累累,不如提前勒住对方的手。然后想办法共存和谈,像虞夷那样结成同盟,大家一起发展。我们叫华族,他们是夏渚……本该……唉。”
子锋听方征极小声地呢喃了几个字眼,听不清,依稀是什么“华夏……水云天……春风……山海……”,随即方征似乎反应过来失言了,又若无其事地回到刚才话题。
子锋压下疑惑道:“何不刺杀索兰?”
“逆反。士兵会更群情激愤。”方征摇头,“我说过,不如让他们心疼。鸾鸟入城,制造混乱。你找机会偷袭夏渚王姒仲康,不能杀他,但要让索兰为了保护他受点伤。伤不能太重,否则会更换带兵之人。但也不能太无足轻重。伤痕就是裂痕。此外,我还有别的推测,需要你去替我证实。关系到下一步的布置。如果猜中,我就有把握消弭这一场兵祸。”
“什么推测?”
“这世上,如果有人甘愿无怨无悔为一个人奉献精神、力量和本领,从小到大十几年不离不弃。又没有得到特别的好处。一般会是什么原因?”
在后世有了光辉精神的感召,有了忠义思想的洗脑,这样的奉献并不少见。可在蒙昧莽荒时代,又有几个人能拥有尧舜那般大同理想觉悟?
手把手教的斥探带回来很让方征在意的情报对比:逢蒙自从担任军团统领后,就大肆蓄奴,许多地方飞獾军甚至就是从他的私奴中选拔。他拥有的土地和奴隶比君王的兄弟都多。可是索兰没多少土地和奴隶,君王分给她财帛,她几乎都没要,推说没时间打理。几乎全部的时间都在军队事务中。
子锋有些不服气道:“我也愿意为征哥哥奉献。”
方征摸了摸子锋的头,“你用自己来比,说明了什么?”
子锋这才恍然大悟般,方征深深叹了口气,凝望远方,“她一定……一定很爱那个男人吧。你说,世上有没有不包含独占欲的爱?如果我忽然为了政治原因要和虞夷什么公主结婚,你待如何?”
子锋脸色刷地变白,怒道:“谁和你结婚!我杀了她!”
方征被他这气鼓鼓的样子逗笑了,“只是假设,如果我说,为了大局,不能杀,婚礼不能出岔子呢?”
子锋阴郁抱着头,“那我就杀我自己好了。”
方征又被逗笑了,“如果我说,不行,你还要继续保护我,否则我会遭遇危险,又如何呢?”
子锋瞪着方征:“征哥哥,那样我就只好再不做一次人了。这不疯才怪。”
方征悠悠道:“如果我果然遭遇了危险,你替我挡了灾,自己却受伤了。然而你不得不奉命带兵去征战远方的土地,只为了我那所谓的妻子的国土复仇,哪怕你知道这是出兵的政治借口……子锋,你一直独来独往,但索兰手底下可有三万有血肉的儿郎。他们的心情是?”
子锋终于完全理解了方征的那个词:“心疼。”
方征带子锋走到青龙岭高处,看这安居乐土的美景:“青龙岭这么美,多适合养伤。这也是某位大人物的办法,叫‘攻心为上’。”
“征哥哥想策反她?能行么?”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子锋,你是唯一知道我谋划之人。看你了。阳纶城里多加小心。经历了那么多事,你一定牢记了再强大的人都有软肋。所以你不要仗着自己刀枪不入就去冒险,帮我确认索兰的软肋,然后平安回来。”
子锋眼珠一转,忽然又问:“那么征哥哥呢?你的软肋,是不是我?”他从来没有这样自信过。
方征眉峰斜挑,看着子锋那脱胎换骨神气活现的小俊脸,一手点在他额头上,道,“不是。”他才不要子锋太得意。而且表面上还没原谅这家伙呢。再怎么心照不宣名存实亡,方征并不想那么快承认。红心邵仙兑读佳
果不其然子锋又不服气了,这些日子潜移默化,子锋渐渐笃定:除了自己,还有谁呢?他又咬着嘴唇,摆出那张委屈撒娇的模样。“征哥哥,我不信。”
“不过。”方征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安抚道:“你不是我的软肋,你是我的小宝贝。”
更得慢了对不起。我爱你们。我要好好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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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大国,谋权政治,纵横阴谋,雷霆霹雳的手段——他还学得不够。自己想得到派子锋奇兵险招,难道敌人就想不到吗?而且更快也更狠辣。
索兰,好一把刀,不愧是夏渚君王最趁手的兵器,难怪能统率着大军铠役。除却谋略,这单兵作战能力想必也是万中之一,不惜孤身入虎穴,亲自来刺杀,视死如归,不顾牺牲。而能驾驭这样的统领,夏渚国君姒仲康,又是怎样厉害的人物?.
平民百姓和一堆铜兵器,不至于让索兰这样级别的人亲自冒险。夏渚所图在那之上。方征挣扎中用尽最后的力气思考:索兰不杀自己,多半是为了龙、冰夷以及有“花与龙之血”的连子锋。龙还在建木养伤,冰夷沉在大湖深处,连子锋远走…….
方征越想心中越发凉。自己大概一时不会死,可是青龙岭的百姓,就难说了……他究竟还有没有机会,从这对山海大国的传奇君臣手中,夺回许多人的生命,和己身的自由?
(万字送大家看,好久没更了,最近半年的007社畜表示对不起)
连子锋离开前一天晚上,方征眼皮总是跳动,独自躺在床上心绪翻覆,捡视自己这一路走来的心路——
最开始他找到青龙岭,带着有比孱弱的女人们建立起小小的世外桃源,只是为了在这大国环肆的残酷山海时代活下来。三年后连风意外入谷,一并招来了祖姜的探子和蛊雕袭击。方征为了避免泄露山谷踪迹,截杀蛊雕后,流落到苍梧之渊的九黎人地界,帮助九黎人破解了食物重金属中毒的“诅咒”,并领他们进入青龙岭安居疗愈,也一并带来了旧日虞朝的铜风炉。在人口增长后,方征为了贸易和武器需用,不得不再次跋涉去找丹山脉中的马上飘,却和夏渚城中守军冲突,后更招来祖姜的精兵昆秀营攻击,却也机缘巧合获得了冰夷这一强大助力,为华族的青龙岭山谷拓宽了领地。又过了两年安稳日子,迎来了祖姜的“瑶宴”邀请,在方征“骗取”那位不切实际想改革的大国主的信任后,祖姜也因其制度的僵化加速了内部的溃亡。最后方征一手掌握了瑶城和白塔中的资源与人才以及从西方冰原南下至青龙岭连成一片的广袤土地,也获得了昆仑龙巢中万年金蛋,孵出了小小的并封龙。
然而这时候方征遭遇了迄今为止最大的失败,且只是个开始:连子锋已经为了他死去活来很多次了,这次更是直接一把匕首日夜扎在心脏上,一拔掉就失去人智,被激发出龙兽的血脉,变得冷酷无情、弑杀残忍。桃源青龙岭也被巴甸蟒王群的突袭成了废墟……这让方征彻底幡然醒悟,在这个时代,他终要踏上血火开道的前路。他以龙兽暴力镇压侵略者,又掘乱水道报复巴甸,和虞夷结成了暂时的盟约,更是在受尽无数苦楚后,好不容易说动连子锋勉强恢复属于人的心智。可是他的并封金龙却被夏渚的訇蚁偷袭,不得不长眠在建木中疗伤……
如今,超过华族二十倍的夏渚即将发兵征讨青龙岭,为避免兵祸。他想要攻破其“铠役军”的统帅索兰心理防线。他准备派连子锋北上潜入夏渚的国都阳纶城,在夏渚王迎娶巴甸王女的婚宴上,伺机制造混乱。
方征很疲惫,却无法安然入睡。如今的他已经和从前不同。他所做的每一个决定,都关系到数万人的生计和未来。他不得不再三问自己——是最好的办法吗?有没有更好的选择?在一无所有的境地中,他孤注一掷反而不怕,然而如今华族子民刚过上稍微安稳些的日子,好不容易对未来有了盼头。奇兵险招有了顾忌。
方征蓦然一惊,他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悲观了?他又摇头想到,并非如此,而是心肠软了。方征对这片土地、这些懵懂刚开化的子民有了感情。他再也不是从前那个敢用毒死来威胁人、谁的命都不放在心上只要自己活下去的方征了。
方征睡的房间是火山灰砌成的,上面有无数气孔,方征这些心事重重的叹息声传了过去。连子锋就睡在方征隔壁,且靠着墙的那侧,这样每天晚上他都能听到方征的入睡呼吸声,可以被安抚好。
过了不多一会儿,方征听到墙上火山岩轻微“咔嚓”一声,角落移开了整块,约莫是人可以猫腰钻过的大小。方征惊讶地瞪着从那洞口钻进来的连子锋,板着脸道:“你怎么把墙给弄开裂了,有事情要过来,走门、走窗,哪里不行??”
然而连子锋猫身过来之后,又把那块火山石单手举着塞回洞口嵌好,轻松得仿佛那玩意不是石头而是这个时代所没有的塑料泡沫。“太麻烦了。放心,征哥哥,墙不会塌,我试过的。”
方征又好气又好笑,看来这家伙没少在自己不在的时候,通过这方法钻自己屋里。子锋曾经说过很喜欢那几株芍药,方征天天忙没时间照顾,或许他进来是为了看那些花。
子锋嫌麻烦的不仅是走门窗要绕一截,更多的则是方征房间周围都有守卫。方征现在的地位不一样了。为了确保安全,周围有十多名勇武的侍卫,是从各部族中挑选出来的忠诚武士。虽然他们打不过连子锋,也不会阻拦“神使”,但来来去去少不了折腾一通禀报流程。连子锋最讨厌这些所谓的“规矩”,尤其是套在方征身上的时候。他自觉是不同的,一想到若是深更半夜,来到方征榻前第一个的不是他自己,连子锋心中就翻涌着阵阵不爽的情绪。可惜他这种独占欲无法即刻得到满足——方征看上去并没有完全原谅他,自然也不会像从前那样,任由自己占领进入他的空间,在榻上给“小风”留出温暖的位置。
“你来做什么?”如今,方征还会用这样的问话隔出距离。
“征哥哥,你一直在发愁。听得我心都揪起来了。”连子锋语气也忧伤起来,“你不开心。”
方征摇头道:“那都不是事,我只是有点累睡不着,一会儿就好了。你赶紧回去休息吧。明天你可要上路了。”
连子锋磨磨蹭蹭,忽然间半跪在地上,方征正吓了一跳,连子锋已经试探着轻轻搂住他搭在床沿外的腿。见方征没有明确把他推开,连子锋索性更大胆了些,把头搁在了方征的膝盖上。
“你这是干什么,地上凉,起来。”方征错愕,试着轻轻抽开,然而连子锋抱得相当紧。
“征哥哥,我不想走。”
方征听明白了,得,原来这小子是来撒娇的。他伸手轻轻梳拢着子锋头顶那翘得支棱的头发,温言道:“不都说好了吗?子锋,这是重要的事,关系着我们……很多人。”想到这里方征的心又揪了起来,他明白自己的担忧不无道理。连子锋再是武力强横,他所行事的准则系于对自己的个人感情上,弄不好就有变数。如此重要的任务交给他,他能执行到最后吗?
连子锋喃喃自语道:“可这世上为什么要有那么多人,征哥哥你又为什么要替那么多人遮风挡雨。如果这世上只有征哥哥和我。我们是不是就不会分开,就不必操心其他的事情,不会不开心了。”
方征骤然背后冷汗就下来了,“小锋,你——”他赶紧捧起连子锋的脸看了看,眼瞳中没现出那抹红色的翳影,才略松了口气。但这话背后蕴含的反社会烦躁意蕴还是让方征心有余悸,不安又扩大一层——看来没有三珠树的果实修复心脉,连子锋的心智终究还没有特别成熟,可别哪天再被龙兽的血给占领了。
“征哥哥,放心,我也只是偶尔想一想罢了,只要你没事,我就不会做那些让你不开心的事情。”连子锋的脸轻轻侧过,似还在追逐着方征手心的温度。方征松了口气,提醒道,“现在是你要去危险的地方。小锋,答应我,保护好自己。”
“我倒是要看看,除了那些蚂蚁,他们还有什么招能伤到我。”连子锋不屑笑了笑,眼中又透出一抹伤感:“征哥哥,我明白,你在乎华族很多人的生死,你为了他们能牺牲,那么我也可以为了你牺牲。你教过我的,重华帝君是这样的,我的老师也是这样的。”
姚舜帝的心为天下尽其血,死后化为生眼镇怪。大羿生前奔走除十害,哪怕最后伤病缠身,过得清苦孤独。方征告诉过子锋,这些都是他们的伟大之处,所谓“杀生成仁”“舍身取义”,是世上最高的“仁”与“义”。
“我虽然教过你,但教得还不够。”方征低下头轻轻把子锋搂在怀里,子锋惊喜于这难得的亲近,他听到了方征心腔中的跳动声。“你有了漫长的寿数视角,生命在你眼里有些可悲,对么?这么短,这么脆弱。”
连子锋被说中心头所想,迟疑着点头,“我本来没有弱点,但因为心里有征哥哥,我时常不安,有时候还会难过。我就有了弱点。如果在从前虞夷的禹强营,有这种弱点的人,很容易被杀死。我活不到今天。”
少年时期在禹强营度过的子锋,自然也贯彻那种把人培养成杀人机器的核心理念:一个人只有心硬如铁,才能无坚不摧。
方征继续道,“重华帝英勇吗?你的老师英勇吗?为了让更多生命好好活着,或能活得好一点,他们做了那么多事,也没有变得软弱,一直战斗到最后,为什么呢?”
连子锋看到了模糊的线头,理不清仍摇头,“我不知道。”
“他们是不会因为怀有伤感而悲悯的情怀变得脆弱的,恰恰相反,会具有大慈悲、大智大勇,才能真正奉行‘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有一个伟大的人说过……”方征慢慢从记忆中打捞出,“……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连子锋艰难地消化理解着,今日方征对连子锋进行的珍惜悲悯生命的教育,是想让他能体会人生的可悲与可贵,这样的心智才是丰满健全的。如果连子锋不懂得这一层,那么他的心态就永远不会正常,那是非常可怕的,一旦被外界条件刺激。连子锋很可能就会为了自己利益的需要(比如发泄痛苦,又譬如得不到方征的扭曲心态)而丧心病狂地践踏生命。这是方征最不愿意看到的。
“小锋,你说过,小时候你和动物比较亲近,你喜欢它们,经常在一起玩。”
“是啊。”连子锋说到这个,眼神就亮了起来,“征哥哥,这青龙岭山谷外侧,我今天找到了牯牛的蹄印,这种牛是一群群的,在山野平原间到处迁徙,每一头的肉都有千斤。我今天给负责捕猎的三铜牙那队说了。要是捉到一头,可以吃好久呢。”
方征心情总算好了些:“做得很好。你应该早些告诉我的。不过今天他们没来跟我汇报这事情,为什么呢?”
“那很正常的。要是捉不到,白白告诉征哥哥,岂非让你失望吗。我们以前有任务的时候,如果中途遇到了新的大猎物,也会闷声不响去捕,回头自己还可以留点好肉呢。”
“倒也是。”方征点头道,“那捕猎这种牛,危险吗?”
“它们不像羬羊那么暴躁,但它们太大了,奔跑起来那角顶上来基本就没命了。不过我也给三铜牙他们说了的。正常的猎手都不会正面迎接它们的奔跑撞击。”连子锋以理所应当的语气说着方征听上去陌生的字眼,语调的笃信让方征明白了一件事——这种事情对于他们来说十分稀松平常,像三铜牙那般的普通勇武者也有余力对抗这巨大的草食动物。上古人们的生活和后世遥不可及的巨大动物们比邻而居,对付它们的技能在后世逐渐失传,后人心中便只剩下敬畏和畏惧。
然而当是时也,它们再怎么巨大,对于人类只是肉类。
连子锋说到这里,忽然心有所感般,趴在地上凝神听了一会儿,对方征道,“征哥哥,那大群牯牛奔跑到山谷外面了,很近。”
青龙岭的屏障又高又陡峭,野牛没法撞进来。只是如此近距离有一股千斤重的肌肉洪流奔腾在外面,让方征还是沉吟道,“带我去上面看看,它们不会撞坏什么吧?”
连子锋雀跃道:“好啊,等等,我去把弓拿了。”连子锋又猫腰抠开火山石,钻回自己房间里取了红棕色的大羿扶桑弓。这大材小用让方征无奈扶额道,“人家用这个去射怪物,你用来射牛?”
“都是弓。”连子锋跟着方征走出门,守卫们又吓了一跳,真不知道这“神使”又是什么时候钻进方征房间的,这些守卫暗地里交换惊异的眼神,没敢吭声,不敢说也不敢问。
寂静的夜晚却并不安静,陆续有一些九黎战士、厌火武士都提着弓矢走在路上,犬封族人甚至带了几条狗,他们汇合在路上都露出心照不宣的笑意。看到了方征和连子锋,有些意外行礼道,“首领?您怎么出来了?”
“看来我们的武士,都很能干。”方征夸奖他们的行动力,听得出来山谷外侧的动静。
“这么大的动静,聋子才听不到呢。”犬封人一副基本功理所应当的样子,狗儿在地上兴奋地嗅来嗅去,“秋天万牛奔腾,青龙岭在它们的路线上。真是太好了。过去我们还得跋山涉水找它们,几年才成功一次。”
行进路线?方征在心里默默念了一遍这个词。他不愿意在这些武士面前暴露自己常识匮乏,聪明地把自己伪装成一个交流意见者,“很有经验嘛,那你们有没有什么绝活来对付野牛群?”
犬封人嘿嘿笑了笑,骄傲地吁了声,那几只驯化的狗儿前跑,很快看不见了。武士向方征笑道:“别看它们体型大,胆子小得要命。被这些狗儿一逐,就会狂奔。一般我们盯着群体边缘快要掉队的一两只,找一处袋装入口,把它赶进去……”
方征懂了,野牛毕竟是食草动物,体格再是彪悍,心中对犬类还是畏惧的。袋装入口,方征记得青龙岭西侧有片谷地。那里是被冰夷暴力掘开的河道下游,本来是乱石土垅,但这几年经过改道的河水滋养,逐渐被新生的浅草嘉木覆盖。方征心中忽然一动,对那些武士吩咐道:
“今次别只捉一只,我们试试赶一群进西侧。然后把它们圈养在里面。”
那些武士面面相觑,什么叫“圈养在里面”,这个时代的农耕人家虽然已经会养畱牛和角鸡了,但都限于自家屋檐前后。规模化的放牧知识,或许存在于北方一些族群中,对于南方丘陵间的人来说却是新鲜的。
“如果赶进去了。以后就专门找个人,带着狗,守在那谷地入口,让它们在里面自己吃草。如此,哪怕……”方征吞咽了后半句话,哪怕有一天出不去这青龙岭山谷,也不会一下子就断了肉食。希望这样的情况不要发生,大国列强虎视在侧,早做准备总是好的。
途径那一大片火山灰搭建的居民房时,房屋前后都栽着树。这也是方征教给他们的方法。现在青龙岭人多了,外围大片的果树采集,总有人分不到果实。方征就让他们各自在自家房前栽一两株,有山杏、桃、柰、嘉果(柿)。有些人想把果树栽在屋后,方征让他们在屋后栽榆树、枫木等等高大遮阴的植物。当时还不小心说了句——
“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陶渊明种地都能种出道理。”方征的喃喃自语,那些人没听懂。这是后世典型的南方民居图景。北方建房子主要为了保温,喜欢四合院。而青龙岭比较潮湿闷热,所以在屋前后种树,但又要考虑通风和吸收阳光。让桃树、山杏这些并不太高的果树在屋前,它们要结果实,营养都到了果子上,树身长不了太高,挡不住屋前的阳光。而且这些果树开花的时候,出门看去家家户户红白妍丽,心情自然也好。此外果树放在屋前,也有利于家里人照看,免得被人偷走。至于那些较高的树栽在屋后,既能挡住北风,本身又比较高,不会被房屋挡住日光吸收,夏天热了还能去纳凉。这是南方人民的古老的生存智慧,朴实反映在陶渊明的诗歌中。方征又反过来用它来指导行动。
夜半将近,天边晨光微熹。一行人到了青龙岭西侧的高岗上,下方声音响如无数密集鼓点,大地宛如活过来般释放出震耳欲聋的脉动,又像是在迎接一场并无水滴的接天豪雨。这牛群如果奔腾在干涸土地上,想必会扬起漫天弥尘。然而青龙岭青葱苍翠,它们踩乱的湿润泽地和水边星星点点的草甸在身上溅了道道无伤大雅的泥渍,却无碍高处俯瞰的视线。
方征粗略看去,肉眼可见几百头棕黑色长角牯牛,此刻正被那几只窜入的狗儿惊吓。狗儿并不敢深入牛群腹地,只敢在外围骚扰,期待着有弱小力竭的小牛能落单。牛群围成的圈相当紧密,就像是在抱团取暖。其实这是它们抵御猛兽的办法。在高速的奔跑中,哪怕是猛兽如果不小心误入这堆移动的重型肉流,也会命丧蹄口。此刻它们意识到了危险,正在往远离青龙岭的方向移动。
“都赶回来!”方征对周围武士们示意,“里面又不是没草给它们吃。”
“是。”那些武士顺着岩壁正准备往下攀越。跟在方征身边的连子锋忽道,“西北边那头最大的,是野牛王,要除掉它。这些牛才能听话。”
“牛群也会如此?”方征心中震撼,居然动物间也有这种规则——只要首领尚存,族群就不会甘心为人驱使。他心里隐隐抓住了某个线头,眼中闪过一抹精光,道:“那就除掉它。这些食物,从今天开始,子子孙孙都是我们的了。”
连子锋对方征笑了笑,“征哥哥,看着我。”话音未落他就矫健地赶上那些武士,顺着岩壁边缘往下。其他人尚在慢慢爬,他已经脚下生风、如履平地般,比别人快了好几倍,简直像在岩壁上跳跃。他超过那些武士们时还不忘道:“千万别学我。”让那些人好笑好气又不敢说。
不过连子锋这行动力也不是一般人想学能学来的,他像只大山猫般轻松攀越下后,旁若无人般直冲入了野牛群中。这让所有人都捏了把冷汗。他先跳到了外围一只野牛背上,发狂受惊的野牛想要把他甩下来,然而连子锋没停留几瞬,又立刻跳到了里侧的另一头牛背上。他就以牛背为踏板,逐渐往牛群中间深入。他这办法太危险了,一步行差踏错就会迎接无数乱蹄,在高速奔跑的野牛背上保持平衡更是看似绝不可能之事。可是连子锋又不是一般人。
方征目不转睛看着他矫捷的动作,也亏得方征的目力才能看得清那些动作。连子锋不仅在牛背上跳跃,甚至信手用长刃削断了几只牛角。他身上的兵刃一般携带三样,背上的扶桑弓只在最重要的时候使用。腰间有一根百韧无枝的建木顶端的黑铁木,还有就是随手从华族兵器库里取用的,有时候是铜刀、有时候是长斧,经常用着用着,砍卷了嫌弃就丢,没少遭大铜牙暗地里的悄悄抱怨。不过神使有特权,他们都懂。
四周的武士也攀下了岩壁,有的在招呼狗儿把野牛驱拢,有些则开始在外围放箭。他们逐渐靠近,不敢太贸然。方征此刻注意到子锋离得愈来愈近的那头野牛王,它是一头壮硕的公牛,牛角漆黑如枝,块头比一般牛群要大两倍。通体纯黑,只在额头有一块灰斑,或许是年轻时打架抵角太多,它的左右角不一样大,可能断掉后重新长出来过。它似乎预知到危险,响鼻喷着粗气往连子锋冲过来的方向,低头做出攻击的姿态。
然而连子锋却没有继续冲过去,而是在又跳跃换了一个牛背后,将长刀一丢,取下背后扶桑弓,伸手挽弓搭箭,朝着那公牛的眼睛“嗖”地射过去。这一箭又快又准,哪怕野牛王想躲开也没来得及。它在偏头的前一瞬被那箭矢扎入了眼睛。痛得厥蹄子倒在地上。然而它很快又颤巍巍站了起来,发出哀嚎的哞叫。流血的眼睛望向连子锋那方向,竟然试图再度做出攻击的姿态。
与此同时,其他野牛受到首领的感召,也纷纷朝着连子锋那方位顶过来。连子锋踩着的那头牛更是近乎直立起来,要把他甩下背后。连子锋不由得赶紧又往周围跳。可选择面小了很多。他皱着眉,第二支箭在合适的落脚点前无法射出去。在这喘息间隙中,那头野牛王竟然继续驱着牛群往远处奔逃去。
“不简单。”方征观察着发出感慨,在身受重伤的情况下依然不忘记自己的职责,有些人类尚且做不到。一头畜生竟能为了族群奋武到最后。不过他的感慨也没有持续更长的时间。自然界就是如此,他也不会为了食物心软。
连子锋终于又找到了合适的牛背落脚点,立刻射出了第二支箭,因在高速移动中箭矢力道有限,难以射穿野牛坚固如铁的皮,所以这第二箭瞄准射中了野牛王的另一只眼睛。它的两个眼窝插着两支箭,失明发狂般前蹄跪在了泥里。连子锋跃到了那只野牛王的背上,揪住它的后脖颈皮肉,用至为坚固的建木枝扎了下去,激射出澎湃的血花,地上像是开了条小血溪。
与此同时,后方的武士们也开始在驱赶射猎。群龙无首的野牛群们开始溃散,自发向着故意没有人围赶的西边谷地口靠过去。殊不知那是人故意留的豁口,就是为了把它们都赶进去。连子锋脚下的野牛王最后挣扎了一会儿,终于咽气停止了呼吸。连子锋割下了它的角。然而这野牛王最亲近的一批“核心成员”,身强力壮的雄牛们,或许是牛王的备选,拼死复仇般都往连子锋顶来。有几只还试图召回散落的大部队,然而大势已去,溃逃的部队怎么也不能恢复原状。
连子锋被这些身强力壮的野牛围着,也暂时不能回身,他忽然间跳到一头野牛背上,揪住它后脖颈,把它往山谷外侧赶去。连子锋边朝着方征方向挥了挥手,他知道方征看得到。在这简单的告别动作中,他骑跨在牛背上,向着朝阳旭日初升的方向,开始远行之旅,为了完成方征予他的使命。
小锋,一定要小心啊。方征在心中不知道多少次地嘱咐。在短暂的沉默后,他指挥武士们把剩下的牛群都赶进西侧山谷,然后派遣武士守卫在入口处。这里从前就有警戒和哨岗,如今增加了几位专司“牧牛”的人员,带着他们的(方征起了个应景的名字)所谓的“牧牛犬”。
这批牛被赶进西侧山谷中后,就没有犬类追逐,人也不朝它们射箭了。这些胆小的牛群自发往深谷中走得更远,发现这里绿草如茵,也没有天敌,就高兴地停驻。或许其中部分还在悼念它们殒命的首领。但动物的记忆短暂,这里安逸饱食无危险,它们也逐渐习惯了。虽然对于它们迁徙的运动量来说,这块谷地有点小了,后来几个月、几年过去,这些牛都长胖了一倍不止,规律地被作为肉食或奶牛取用,也愈发懒得迁徙,那就是后话了。
得到如此大的一批储备,方征睡了个踏实好觉。不再去想让他心情纠结矛盾的那个问题——巴甸如今已经被疾病和洪水淹没了,大禹掘通的水路也还没恢复。
方征左边脑子想着:是巴甸自找的,而且自己现在应该以华族事端为最优先要务,那片土地上在发生的事情,与他又有什么相关?方征右边脑子想着,大部分人都是无辜的,而且若不遏制疾病蔓延,要是有一天危害到青龙岭怎么办?头脑两边的分裂导致他头痛欲裂,睡得极为不踏实。
方征,你这个魔鬼!梦中无数尸体漂浮在洪水中,变作了厉鬼朝他伸出腐烂的手臂。在梦境里方征动弹不得,被各种复仇的兵刃穿身而过。
方征仿佛心有所感般,半夜猛然惊醒,感觉到一股冰冷生风的兵刃朝自己身上袭来。方征电光火石间打了个滚闪到一边,一声沉闷的“唰”声便落在了他的身边。黑暗中窗口微弱的星光反射在一片形状奇怪的雪刃上。方征刚开始没明白那武器是什么,下一瞬间却猛然意识到——那应该是一把刀,刃口缠绕着牛皮与绳索,能反光的区域形状便不规整,所以砍下来的时候声音才会沉闷。这样的刃不会造成致命伤。那个人并不想立刻杀死方征。大概只想把方征打昏得更彻底。没想到那一瞬间,方征醒了过来,刀便砍了个空。
方征刚要张口呼喊,忽然间身旁那阴影就闪下来,一只手紧紧掐在方征脖颈处,不让他出声。方征呼吸困难,艰难地把毒片伸出指甲,用昏迷前仅剩的力道勉强自己抬手,往对方的手指划去。他碰到了,然而对方掐住他脖子的手也蓦然收紧了。
方征那一瞬间窒息失去了意识,他大概过了几瞬神智恢复,然而还来不及出声,就被喷涌的血迎面浇了一脸。方征茫然,自己并没有感觉到身体哪里受伤,自己指甲里的毒片又不能造成那么大伤口,血是哪里来的?
下一瞬间方征嘴里塞进了一团牛皮草团混着的一个血糊的、腥味的、苦的东西,把他严严实实塞住的同时,对方挤压住了他的身躯,摸索着迅速用牛皮和从草绳去捆他的手脚,把他捆成个粽子般动弹不得。
事后想来,方征的手脚功夫,还有内家功、外功皮骨都很好,在那一瞬间统统没能使出来。是因为方征震惊得愣了几秒的神。而对方却抓紧了这个时间以专业训练的有效姿势把他捆住了。那个令方征大脑一时间不转动的是——方征意识到,塞进他嘴里堵声音的,是一截断指,新斩下来的,血腥味,苦的。
那人被方征的毒片划到了右手小指,在毒还没有蔓延上去的时候,就果断把自己的指头砍了下来。而后用还没沾到毒的上半截残指捆着牛皮稻草团紧,去堵了方征的嘴。
斩断自己指头,对方竟然能不发出一点痛呼声,且另一只手立刻熟练捆扎住方征四肢,做完这一切。方征才听到,对方黑暗中摸索着从怀里掏拿药罐,涂抹伤口包扎的声音。
方征不能发出任何声音,窗口隐约的星光也照不清屋内,连对方的轮廓都没有看清。但哪怕任何信息都无法获取,方征还是飞速在心中推测来人身份,以及对方是如何进入他守卫森严的居所的——想到此节方征内心一沉:搞不好他外面的侍卫已经死了几个。但方征笃定并不是所有人都死去,否则这人不需要堵住他的嘴,直接杀进来就可以了。以这个人的身手,要杀死没有防备的自己,应该绰绰有余。
想必这人,是以某种暗中潜入的方式,解决了他某个方向的侍卫,悄无声息摸进来的。其手段的高明,决断力和忍耐力,是方征平生所未见。世上能有几个人有如此敏锐的反应和果断的酷烈意志——自己那指甲毒片蔓延速度很快,在九黎人的苍梧之渊入口,曾经须臾之间就杀死了水中巨大的鳄鱼。可这人在被毒片划到的瞬间竟然就能判断出来,且采取了弃卒保帅自戕断肢的策略,这是何等决烈的意志和行动力。
而且方征至始至终没有听到对方漏出一丁点疼痛的哼声,这又是何等的忍耐力。
那人似草草处理了一下断指伤口,紧接着方征脖子又被掐紧,那截包着牛皮草团的断肢被从嘴里拿了出来。对方控制着掐捏他脖颈的力道,维持在方征勉强能漏气说话,但气流非常小,声音小得像耳语,外面听不到的程度。
“龙、铜风炉、冰夷、方征——这四样危险中,龙找不到,铜风炉和冰夷居然比你住处的防备还要森严。华族首领,你和传闻中一样,亲民而失于松懈防备。”
那竟然是个不带感情的利落女声。
方征呼吸为之一窒,他瞬间几乎是恍然大悟了对方的身份,难以置信,那一刻心想果然如此,竟然如此——还有什么人能做出这种事,说出这种话?
“夏渚……看得起我……”方征被允许的气流很小,竭力发声,脸因为窒息而变青色,“你一定是……索兰……统领……?”
“野牛群。”索兰用她那只勉强止血,仅剩四指的手重新握住刀。刀刃上还缠着牛皮。她猛地击打方征的腹部,“在它们肚子下面扒了三天三夜。主君说,方征把几十个人的有比部落的残余女人们,拉扯成今天几万人的华族——是个很会吃东西的家伙,这么一大批野牛,你不会放过。不过你居然把牛群赶进山谷里养起来,办法一如既往新鲜。一根手指断在你这里,也不算亏。”
她的声音虽然不带感情,却察觉出为了忍耐痛意的咬牙切齿,饶是如此,那制住方征的手依然稳定有力。
怪不得青龙岭四周都有哨岗、守卫的情况下,她还能神不知鬼不觉潜入。原来竟然是籍着那群野牛进来的,才通过了层层防备,能藏在奔跑起来那么疯的一大群野牛肚子下面,白天野牛群被围猎的时候稍不注意就就性命攸关。险象环生的冒险,从野牛迁徙途中维持到进入山谷。进来之后,从西侧山谷比邻大量民居潜入,瞒天过海。
好本事,好手段。在连子锋离开的当天晚上,果断动手。
“你要……”方征发不出更多的声音,他觉得脖子要被掐裂了。痛苦地瞪大了眼睛,那是他第一次在这世间,强烈地感受到“远岫之外、别有山尊”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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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征来不及细想,脑后又猛然传来一阵痛意,索兰用肘跟击他后脑。下一瞬间方征就昏过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方征从黑暗中恢复了意识。他眼睛还没睁开,只觉得身体在摇晃,耳边听到蹄声。自己是在一匹坐骑背上吗?但并没有感觉向前运动,估计这坐骑在原地转圈,被系住。
他鼻尖嗅到青草的味道。方征睁开眼睛,却仍然一片漆黑,随即从光线感应的明暗中反应过来——他的眼睛上蒙了一块黑布。方征试着活动手脚,却发现自己手脚依然被草绳捆得严严实实。方征本来能用自己的武功,待要提气发力的时候,却觉头昏气闷,四肢仿佛灌铅似的。不管他这套功夫多么厉害,最基本的仍然是使用力气。但现在就像是病久了浑身都被抽空似的,根本一丁点劲都使不上来。方征心下骇然,嘴里残留着苦味,自己这是被下了什么药吗?
方征竖起耳朵凝神静听,周围很安静,应该是在露天,听得到野兔蟋蟀等小动物偶尔活动的簌声,几片草叶还落到他脸上。又过了好一会儿,忽然方征那远超常人的耳力,听到了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凄惨的喊叫:“啊————!”那惨叫声持续了好一会儿,停止后,以方征的耳力就听不到动静了。
方征只觉得分秒难度,时间变得格外漫长,实际只过了几分钟,但方征感觉到都快要过了一年。他又听到了长长的“啊————!”惨叫,这回是好几个人一起叫的。
方征留着心去数,一分一秒过去了,他是半夜被绑的,现在估计还没天亮,夜黑得愈发浓稠。远处的惨叫声响了二十八次。有时候是一人,有时候是好几人。有些人的叫声短促凄厉,有些人的叫声漫长痛苦。直到夜深露重,方征身上的衣服都被露水浸湿了,他才远远地听到了单人前来的脚步声。
这是夏渚女将军索兰的脚步声,她穿的鞋子是牛皮所制,鞘过的,脚步声轻如猫。从前后甲胄和兵刃碰撞也可以听出,她有备而来。更令方征心中骤紧的是——有青龙岭铜风炉所制的兵器铜声。青龙岭地处潮湿,铜风炉又旧,当时为了制出足够锋利坚硬的刃,在经过祖姜的陶范技术磨合之后,会在铜里面加入其它矿砂,所以声音敲击上面有些隐哑。一把长刀和一把短剑,就挂在她腰间。
方征在心中想,索兰已经去过了冶炼兵器的铜风炉?她得手控制住了吗?刚才人的惨叫,是她在刑讯青龙岭的武士吗?
“醒了就不要憋着,你猜发生了什么?”索兰听得出方征醒后的呼吸声。但她并不知道方征耳力远超常人,普通人不会听得到那些在地下深处的惨叫之声。青龙岭的矿山挖得深,矿脉当初连着三苗人守护的“黑脉”。这段矿虽然被火山爆发截断,但仍然有当初大青龙到处乱钻留下的遗迹。再加上本身地貌属山水溶洞,稍微往里面挖,并不费劲,就找到了如蜂窝煤般纵横曲深的天然石穴。附近还有獬豸住的日月温泉。这里面的地热资源很丰富,越往里挖也越能更好地利用。铸造武器的铜风炉被安置在在矿洞最深处,平时有兵丁把守。主要由九黎的铜牙负责冶炼。
“不管你去逼问什么,看来并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方征冷冷对索兰道,“否则又何必回来问我。”方征开口后才发现嗓音沙哑,声音也喊不出来,仅仅能说出像气流般小声的话语。这估计也是拜什么毒药所赐。
“方征,你的子民真的很奇怪。”虞朝大禹在位时,万国来朝,九鼎划分九州天下。夏渚是大禹的儿子启君建立,夏渚也有许多小部落归附。索兰带兵征战多年,见过不少稀奇古怪的部落。她说的并不是华族人的长相有什么异样。而是这些人一点都没有“服从自觉”。这指的是,在强有力的威慑之下——不管是强悍武力、高深毒术,哪怕是这个部落“图腾”代表的怪物——人总会有害怕的东西。
可是华族子民,首先,并没有一个“图腾”或是类似夏渚的“四巫灵”那些成体系的“信仰”。来路上索兰也调查过,华族既有双头并封龙,“神使”是连子锋,有花与龙的血脉。索兰觉得,看来华族人信的是“龙”以及其族裔吧。然而她很快发现,并非如此。
索兰打昏方征后,没有立即公开挟制到所有人面前。与她同行的有五个好手,在这一路上都因为各种原因折损了。最后一个丧生在野牛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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