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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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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活跃,三年前岩浆涌出的影响还在缓慢地持续,偶尔山谷内也会感到轻微的震动。渐渐让瀑布后方洞穴裂开了一条缝隙。

    方征从前记得那道缝隙,一开始只有巴掌大小。方征每个月都会检视一次。他无法阻止地壳运动,这条缝隙渐渐变大。

    但说不定要花亿万年时间,裂开长度才能穿过厚实的大山岭,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就算这里地质活动稍微频繁了些,周期缩短到几百年,也用不着方征操心。

    方征担心的是,如果周期太短到三五年,那条裂缝是不是已经连通外界?蹄印又是从哪里来的?

    方征举着火把往缝隙里面走,一开始很窄,约只能通行一个人,举着的火把都快烧到洞穴顶部。不时有水滴在方征身上。但是往里走渐变宽。

    方征内心一沉,这是他最担心的事情,缝隙不是从谷内向外扩张,而是越走越宽,那么连通的概率就很大了。

    方征走到半路,忽然顿住了呼吸,他感触敏锐,清晰地听到深处有另外的呼吸声,伴随着淡淡的生物气息。

    不腥臊,反而有点青草香,作为动物来说难得好闻的味道。方征眯起眼睛,想看得更仔细,他隐约瞥到那边有个伏在地上的轮廓。

    方征单手持剑护在胸.前,另一手高举着火把走近,火光照耀下那团隐藏在黑影中的轮廓变得清晰。方征看到地上俯趴着一只仿佛头上长角的马。它通体纯黑,毛色纯净得没有一根杂质。它闭着眼睛睡得很沉。方征举着火把靠近,它也没醒过来。

    长着角的马,方征回忆着,《山海经》里有很多带着马属性的怪兽,比如鹿蜀,“状如马而白首”,眼前这匹动物浑身黝黑,通体没有花纹,想必不是鹿蜀;又比如“驳”,是一种雪白马身,黑色尾巴,却长着虎爪的的动物,传闻能吃虎豹。这匹的四肢并不是爪而是蹄,想必也不是了;还有种叫做“勃(马孛马”的生物,头顶有一角,白身牛尾,是和它外形最接近的。“

    勃马”曾作为珍贵的兽类或祥瑞,被后世的君王深纳罕之。但却从来没有记载过它究竟有什么用途。方征回想着,倒是西方传说里有白角的独角兽,拥有强大的“魔法能力”。当然,那对于方征养父那种无神论者来说,也只是作为笑谈讲给他听。

    可是这只动物却是纯黑色的,难道是一只颜色变异的“黑勃马”?

    方征发现它卧躺的地面是湿的,他一开始以为是水,颜色流在石头上看不出来。但方征用手试了试,虽然无色无味,却有点黏稠。难道是这只动物的血?血居然不是红色的,真奇怪。

    方征大着胆子用树棍轻轻碰了一下这动物的身躯,它依然没有转醒。方征于是把它翻身侧过来,发现它腹部有一道小伤口。这动作终于激得它哀鸣了声,睁开眼睛,无力地摆动头顶的角。它开口时方征看清了,长着平整的切牙和磨牙,像是牛和马的牙齿。

    这果然是食草动物,没有锋利的犬齿。它的牙齿是平整的,只适用于磨草。

    方征从怀里取出紧急止血的草药,给动物敷在伤口上。那动物的四蹄无力地晃动了一下,似乎疼得想踢开方征。下一瞬间草药清凉效果发作时,动物发出了哞哞湿润的叫声。

    方征包里还携带着两片又长又结实的箬叶,专门包扎伤口用的。他给动物把叶片包好伤处,用细藤固定。那头动物也从一开始的抗拒,到全程配合不动,最后还乖乖在方征手上舔了几下。

    方征四下举着火把搜寻了一圈,没有找到什么猛兽的爪印,更奇怪的是也没有出口,从地下痕迹来看,这匹“黑勃马”倒像是从刚才方征走过的洞穴入口进来的。

    难道这道缝隙并没有贯通向外面吗?那这只动物究竟是从哪里钻进山谷的?

    方征把它卧的四周都仔细检查了个遍,洞顶并不高,每一寸都敲了,连它伏趴的那一小块也没放过。但是还是没有找到出口,一切迹象都表明裂缝扩展到山体中央就戛然而止,形成一个小洞穴,被这个动物当做了它天然的养伤避风港。

    方征心情复杂地拍拍它的头,“那你就躺这里吧。”

    食草动物伤不了人,没有必要立刻猎捕。虽然方征很想敲下它的角看一看,但还是弄清楚它的来历再说,万一需要保持生物活性呢?

    动物仿佛听得懂般,乖乖舔了舔方征的手掌。

    他决定回村子里,再去找些药物,带些其他工具来敲一敲洞壁。顺便在附近探查一番,到底这只动物是怎么进来的。如果这不是入口,有其他的入口,那更麻烦。

    方征回到村落公社里,连风躺在床上,两位长老立刻如蒙大赦地对方征道:“你终于来了。”他们转头问连风,“你可以说了吧?”

    方征疑惑:“什么意思,我不在他就不说?”

    两位长老面色尴尬。方征不仅内心暗骂他们畏手畏脚,以前逼供自己多行云流水啊,是现在安逸生活让他们心软?又或者是犯懒,或者是畏首畏尾?

    方征不由得怒从心起道:“一只没见过的大动物躺在里侧,我今天找了一天的入口。你们还在这里浪费时间,连个人都审不动——是真觉得这里安全得很?”

    和里侧相对的是外侧,因为山高似刀削,几乎没有坡度,故平时以“侧”相称。里侧指的是山谷内侧,外侧指通过小道出去的区域。里侧没有大型动物。出入外侧是通过一条隐蔽的小路,全天都有人轮值看守。

    这几天看守没有发生异常,也没有人见到过那只动物,所以它肯定不是从方征等人惯常出入的通道进来的。

    但更不可能是山谷里侧凭空冒出来的,难道这种动物还能从石头缝里蹦出来吗?方征一想到它从一个自己不知道的出入口穿过,而且腹部还受了伤,不知是被人还是被野兽伤的,就觉得忧心忡忡,恨不得马上把周围每一寸岩壁都翻一遍找出隐患的入口。但是现在他却不得不接手问讯连风的事,语气就分外恶劣。

    方征对连风道:“你把今天白天所有事情都再说一遍。”

    连风道:“早上征哥哥走后,我吃了桌上的汤和绿糊糊的药,然后睡觉。睡起来走出门去旱池,看到那个红毛人把绳子放在征哥哥屋子下面,然后我发呆看了一会儿外面的屋子,又数了一会儿墙根下的蚂蚁……”

    “停停停。”方征越听越不耐烦,“谁要听你数蚂蚁,捡重点。”

    连风小声道:“然后我就去睡觉了,睡醒了就不知怎么到了那个死人的旁边,手上绳子还断了。我爬起来刚想回去,周围忽然就来了那些女人,把我围住说我杀了她们男人……”

    “你睡觉那时候没感觉到什么?”方征追问。

    “没有。”连风摇头,“我伤本来就没好,脑袋昏乎乎的,现在也很昏。”

    方征道:“和你白天说的一样,你就真的什么都没感到,什么都不记得吗?”

    “是啊。”连风可怜兮兮道,“我本来就头昏……”

    方征冷笑道:“非得用些手段你才说?”他招呼那两位长老,“骨针。”

    玄思长老尴尬道:“其实用过了,但……”

    但连风简直是个奇葩,骨针扎他太阳穴毫无反应,不会觉得痛,也不会陷入短暂失去神智吐露无意识言辞的昏迷。那针头都要戳穿他皮肤了,连风还是一脸乖巧笑嘻嘻的。看得两位长老心头发毛。

    “……也不知道星祭者是怎么训练的。”他们如此跟方征嘀咕。

    连风闭着眼睛,听得见他们小声的争执和议论,露出一个无人得见的讽笑。

    真正的星祭者就像描述中那般细皮嫩肉,别说骨针了,轻轻在身上掐一下都会留痕,动不动就痛得吱呀乱叫。

    可是他是个“半路出家”的星祭者,这点疼痛对于子锋来说太轻了。

    比起被二十八根铜链贯穿的痛苦,简直不值一提,无异于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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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他们吵得差不多了,连风才缓缓开口,装作惊异地指着方征手指上缠着的一缕毛,“那就是征哥哥今天遇到的大动物的毛吗?”

    方征转念一想这家伙知道得蛮多,搞不好能弄明白到底是什么动物,就问:“你知道像黑马但头顶长角的是什么动物吗?”

    连风讶异道:“当然……天哪,征哥哥,你遇到的是獬廌吧。”

    方征这才猛然想到关于这种动物的信息。又是一种和“鲲鹏”类似,并不直接在《山海经》中出现名字,却以《山海经》中动物为原型的神兽。

    獬廌似牛羊,浑身黝黑,头顶有角,常把它和麒麟并称。是古代象征讼狱的神兽。一直到现代,法院门口还经常雕刻着这种神兽,传闻它能辨别是非曲直,识断善恶忠奸。

    这种野兽一旦遇到不法之徒,就会用角把那人撞倒。

    冥夜大长老也吃了一惊:“我听过獬廌,但我们都不知道什么样子,这种动物只有虞夷和夏渚才有,而且最后两只已经死掉了。”

    如今方征已经知道,北方的大国被称为“夏渚”,根据后世的考古知识推测,该和良渚文明有某种关系,但又是夏启的后裔坐在王位上,方征心想,这样看来,是良渚文明晚期向北迁徙建立“夏朝”的过渡阶段。

    “夏渚”和“虞夷”同出尧舜禹一脉,在大禹死后,却因为“继承制”和“禅让制”的分歧,分裂为两个国家。

    大禹的儿子启,在北方建立了这个时代被称为“夏渚”的国家。而禹的老臣们,以当初拟被禅让的“益”为首,出走东方,建立了“虞夷”。

    虞夷强大,源于很多舜禹时期征战四方的英雄们支持,比如会射箭的大羿,又比如说会操控猛兽的益。

    但夏渚的实力也不可轻忽,两国资源、战力和技术同出一源,各不相让,许多年轻一代弟子,有不少都站队在新君夏启一边。比如著名的大羿之死,就是死在了他的弟子逢蒙手下,逢蒙奉君王之命前去暗杀老师。

    这种“獬廌”,是从前被尧舜用来司刑判决的神兽。数量稀少,只有两只,一公一母。旧朝分裂后,獬廌也被两国各带走一只。无法繁育后代,在几十年前,两只獬廌先后在东方和北方死去,再不曾有人找到过其他。

    没想到今天,洞窟里竟然来了一只这种动物?

    方征听连风讲述完这种动物的来历,也是大为吃惊。

    连风继续说,“当初陶唐帝就是在水火泉口发现这种动物的。说它从水火泉里生出来。说不定征哥哥你们这里也有水火泉呢。”

    什么水火泉?要说泉水,山谷里倒是有火山喷发后形成的温泉,难道那就是水火泉么?可是泉里面怎么会冒动物呢?方征不知道该不该信这些真假传说,他心里荒谬的想法是:如果是水火泉里冒出来的,就不用找遗漏的出入口了。

    “你跟我去看那个动物。”方征做了决定,还有它的血和另外痕迹,说不定连风能看出其他东西。“不过你嫌疑没脱。”方征板着脸道,“并不是我觉得你没问题,而是这件事更重要罢了。”

    连风还乖乖点头,小心翼翼道:“征哥哥……我是不是让你为难了。”

    方征心情复杂,连风这装乖的心态也太熟练了,谁把他当“自己人”了?什么让你为难之类的话……搞得好像方征会为他头疼似的。

    难道不该是很生气地有骨气地拒绝反抗吗?方征早上把他绑在床头,连风也没叫嚷不满,而是很乖地说“等你回来”。

    算了,要装乖就随便他吧,看能装到什么时候……方征无法形容心里怪怪的感受,他只能狠狠地瞪视一眼连风,驱他跟着自己往外走。

    连风没走几步路就落在了后面,喘息道:“征哥哥,我的头好昏。”

    方征走得步履急促,回头一看,这小东西扶着墙边,脸色薄红地喘息。方征不耐烦地皱眉,拉着他手上的绳子道:“怎么回事,你刚才过来时不还能自个儿走吗?”

    连风虚弱道:“大概是……一天都没吃东西了。”

    这虚弱当然是装出来的,子锋虽然身体弱了不少,但远不到走几步就头昏的地步。

    他只是想试试,方征到底对这副装出来的“连风”面孔,容忍和怜惜到什么程度。

    方征眉头皱得更紧,这西方的星祭者怎么如此娇气。然而他还是走到对方身前转过去,语气不善道:“上来。”

    方征眉头皱得更紧,这西方的星祭者怎么如此娇气。然而他还是走到对方身前转过去,语气不善道:“上来。”方征对自己说,自己才不是随意心软,没把连风拖着走,只是看在这家伙比较听话的份上罢了。

    连风攀住方征脊背,道:“征哥哥,你……”

    背起连风的那一刻差点没把方征继续压趴下,对方还是重得跟石头似的,勉强才背得动。方征只觉得额头汗珠直冒。连风却像个从来没被人背过的小孩子,小心翼翼搂着方征脖子。

    “不——要——晃——”方征咬牙切齿道,数度想把他摔下去。

    “还没人背过我呢。”连风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对方征说,“从小到大,我只骑过动物……”

    方征反手一撂就把他摔在地上,喘道:“会不会说话?”

    连风被摔得一懵,几瞬终于明白过来,着急道:“我不是说……”

    完了完了,不过脑子说话就是这个下场,子锋在心里警铃大作,暗暗责备自己,怎么被方征那样一背,就飘飘然就说话了呢。这还是无关痛痒的话,要是自己不小心说出更要命的真面目怎么办。方征还不得直接把他大卸八块。

    方征叹了口气,又重新蹲下身,道:“下次说话不要只用你的嘴巴,记得用你的脑子。”

    连风愣了半响,没想到方征居然还愿意背自己,忙重新攀上方征的背,其实他个头不算小,几乎和方征一般高,双.腿要蜷起才能被方征背起。

    连风把头搁在方征肩上,方征淡白的脖颈上有青色血管。连风出神地凝视,悄悄张开口,控制不住想,如果现在咬住这里,会是什么滋味?

    他恨,但是比恨重要的事情,还有很多。

    当年方征那句“自由”仿佛幽灵在他脑海中盘旋。子锋忽然很想听听方征对别的事情看法。

    “征哥哥,我的脑子不够用。很多事情,想不通就很难过。”连风在方征背上叹了口气。

    “什么事情?”

    “比如,一个建立了伟大功勋的人,和那些奴隶的下场,并没有区别。甚至更悲惨,这是为什么呢?”

    方征讽笑道:“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连风攥紧了方征的肩膀,沙哑道:“正常?”

    方征道:“建立伟大功勋的人和奴隶,就像利刃和骨叉,都是工具。利刃被用得多,就错觉自己是个人了。但其实在上位者眼里,依然只是个工具。工具可以用来炫耀、展览;也可以被折断、闲置、丢弃。”

    察觉到背后连风久久无言,方征正疑惑,忽然感觉对方攥紧自己的肩头,轻轻抽了抽鼻息。

    果然如此,一针见血的答案,比什么骨针刺得痛得多了。

    ……也可以被当作筹码和条件……工具却以为,可以愤怒,可以拒绝……

    ……只以为别人都是工具,不知道自己也……

    方征内心涌起一股陌生的感觉——一个认识不到一天,还没有解除嫌疑的家伙,在自己背上,似乎准备掉眼泪了。

    方征不太擅长应付这种事情,他把连风放下来,转过身去,对方紧紧捏着他的肩,浑身颤抖,咬紧嘴唇,仿佛在冰块中冻久的小动物。

    方征正疑惑间,连风却说了些奇怪的话。

    “为什么是你……不该……你……”

    子锋紧紧撑着方征的肩,不让自己靠过去。他知道如果抱住,会很暖和,三年前就证实过的,晚上抱着睡觉可以汲取到许多温暖的身躯。可是不该从方征这里汲取,明明想的是重新把方征捉回去,锁起来,实施报复手段……

    不可以……软弱。

    可是此刻自己像个落在井里的溺水者,攀住了一根长长的绳子,竟能稍微减轻他心中的痛苦。

    真是奇怪,子锋心想,他明明那么恨方征,为什么又那么渴望从对方身上,汲取到温度。方征三年前最后对他说的话,当时自己听不懂,直到经历了那些黑暗的遭遇,才惊觉分量。

    子锋一直以为自己是不可替代的,却忘记了更要命的事情。

    他在地狱待了三年,经历了那么多事情,皮肉骨都不得不变成现在这模样。如今震惊地发现,方征竟然在这三年里,把当初被炸毁深埋的山谷变成了桃源……

    他情不自禁,朝方征问出了那些话,并在得到答案时,几近控制不住情绪。

    “要哭就哭。”方征并没有追问连风在痛苦什么,这个时代的弱者的遭遇他已有体会。在他看来,连风也是那万万千千的可怜人中的一个。

    连风却直起身子,硬是一滴眼泪都没有在方征眼前掉下来,低着头不发一言,攥着拳头捏得死紧,抽噎声也不发出了。

    “挺倔,”方征有些意外,点头道,“那就咽下去,再也不要让它浮出来了。”方征一直看着他,最后叹道:“咽得下去,也行。”

    子锋抬起头,忽然又极轻声地问了句:“你也咽过吗?”

    方征没有注意到他的称呼改成了“你”。

    “很久之前。”方征冷冷道。

    “好。”子锋点头。随后一声不吭了。

    方征重新背起好不容易停止哽咽的连风,感到连风的嘴唇擦过自己脖颈,仿佛一片温软的羽毛。他感触非常敏锐,不由自主轻轻颤抖了一下,低呵道:“不要乱动。”

    “征哥哥,你好暖和。”连风搂着他的脖子,脑袋在他的肩上蹭了蹭,霜雪般的眼色中有了些许神采。

    ——只有你能让我活过来啊,方征,当我以为死在大青龙肚子里的时候,当我跋涉千里荒漠几乎渴死在回王都的路上时,当我铸造了史无前例的功绩却被灌入二十八根黄铜链钉穿琵琶骨的时候……

    我都记着你的名字啊,方征。是你的名字让我一次次活下去。开始是为了活下去憎恨你、报复你、折磨你,看你崩溃的样子。

    后来,为了寻找你的来处、探问你背后那些故事的力量、找到你寥寥数语间那种“自由为人”的答案……

    连风把头埋在方征肩上,眼里露出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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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征把连风背到洞口放下来,他额头汗珠滚落,累得直喘,心里腹诽着到底连风骨头为什么那么重。点起火把踏进洞穴,示意连风跟紧他。

    他们没多久就走到了獬廌躺卧的地方。它依然在原地闭着眼睛,呼吸身躯微微起伏。它头顶的那只黑色的长角,在火光中被映射出黑曜石般的光彩,浑身毛发如缎,没有一丝杂质。

    “果然是獬廌,我很小的时候见过快死的最后一只。”连风赞叹道,“它好漂亮。”

    方征把动物轻轻翻了半边,腹部的伤口周围草药基本被吸收了。方征重新给它涂抹了一些新的草药。它半醒半寐间似乎很信赖方征,任方征给它擦药。末了还舔舔方征的手。

    方征问连风:“这东西的角坚固吗?”

    连风点头:“当然,直接可以撞死人的——征哥哥别!”

    方征刚把手伸到獬廌的角上去摸,就听见连风惊叫制止,可是已经晚了,方征已经摸到那只角。獬廌浑身震了一下,眼神瞬间变得清明,浑身毛发直耸,发出了喷响鼻的声音。

    方征不明所以,触手可及那只角仿佛宝石般的质感,忍不住捋顺般从上到下摸了好几遍。

    獬廌不可思议地平静下去,毛发重新顺服,慢慢闭上了眼睛。

    “天哪。”连风愣愣看着方征,“如果随意触摸獬廌的角,会马上被它顶死的。只有心灵特别好,什么坏事都没干过的人,才能获得獬廌的认可。征哥哥,看来你是个好人。”

    方征忍不住笑了,太讽刺了,自己干了那么多坏事,心那么脏。方征心想,畜生就是畜生,分辨不出来。只不过恰好救了它,这动物也没力气反抗,所以獬廌让他摸角罢了。

    为了证实所想,方征把连风的手也抓住往獬廌上按。连风惊异着想挣脱,却被不由分说地按在了角上。獬廌猛睁开眼睛盯紧连风,盯着它的猎物,不可思议地,眼眸竟然有一点点湿润,凑过来舔了舔连风的手,然后慢慢闭上了眼睛。

    方征很意外,他还以为连风既然没帮獬廌上过药,它肯定会发作,都做好拦住它发狂的准备了。结果这头动物是不是根本没脾气?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摸,还是说它如今伤势未愈不好动弹?

    连风却是心中一酸,真实的自己隐藏在这身皮囊下面,久违了的动物却依然认得他,虽然不是当初的那一只,但闻得到他身上和动物亲近的味道……当子锋穿上白袍的时候,他和各种动物都是多么默契的搭档啊。武能冠营,文能决讼,饱受尊重的少年英雄,虞夷的“大司威”……一切都毁了。

    “你说它是从泉水里生出来的?”方征打断了连风不合时宜的思绪。

    “征哥哥,你看,”连风回过神来,抹了地面无色无味略有黏糊的痕迹,“它的血,就是泉水变的。”

    这简直太不科学了,方征道,“走,我带你去温泉那边看一看。”

    如果是从那边来的,那么路上和泉水里会有痕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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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泉带坐落在山谷里侧的低平台上,仿佛一连串的小镜子,大约有七八个眼。这里离居住区不算远,经常有部落女人在这里洗浴。如果那只大动物真的是从里面跑出来的,被看到的概率很大,可是并没有人见过。

    方征拖着连风(他实在背不动了)来到泉边时,发现今天一个人都没有。有可能因为现在是傍晚,正值劳作结束吃饭时间。

    方征通常都找准这个时间来,避免看到女人洗浴。当然一开始也不是没人打过故意让他看到。不过在方征以武力值威胁发怒后,她们已经学乖,不再肖想了。

    温泉水冒出咕噜咕噜的气泡,蒸腾着珍珠乳白色的气体,冒发出温泉特有的硫味。方征沿着几眼温泉边寻找了一下,没有发现痕迹,却发现了一根淡金色的长毛发,像是什么动物。

    “这是什么的毛?”他问连风。

    连风顿了顿,“看不出来,可能是一只野猫。”

    那时候的猫还未被驯化。方征便也不再追问。并没有看到连风眼中闪过的一道伤感光芒。

    ——当年的艾叶豹,殒身在大青龙口中。自己逃出来之后。重新养了一只小豹子,一直跟着自己。

    就是太小了,两三岁的小豹,还没有学会多少战斗技巧,偏偏贪玩又贪吃,明明吩咐躲好,却把毛留在这里……子锋很无奈,又要训一顿了。

    方征在温泉边转悠了半天,还真的看到一个泉眼边,衍出清晰的蹄印,就像从泉水中走出来一般。

    方征大感讶异。他一定要好好探查这个泉水到底是怎么回事。

    方征把贯头衣一脱,只穿着马裤淌下泉去,他的脊背在伤愈之后没怎么被晒过,浅淡的疤痕外是健康的淡白色。连风站在泉水边,喉结动了动,忽然也把衣服一脱,跟在方征后面下水。

    “你伤没好,最好别泡温泉。”方征一边皱眉斥一边回头,连风那身长长的星祭袍下方,皮肤苍白得近乎透明,蒸汽缭绕的水雾中身形瘦削。方征眼前逐渐变得模糊,大概是泉水太热的缘故。

    “没关系的,我从小就怕冷,泡一下这个泉,寒气散得更快。”连风走过来。

    方征猛然又掉过头去,“獬廌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泉水下面看不到任何蹄印,方征怎么想也想不明白,难道这泉下面还有个通道。可是这下面只有一个温泉冒泡的眼,越靠近就越烫。方征试着用脚去探了探,又马上缩回来。

    连风在温泉里抱膝坐下,水刚好漫过他的肩膀,他伸手拍了拍方征齐平在水面上的背,道:“征哥哥,你也坐下来,慢慢找。”

    方征早有隐隐的猜测,毕竟连风更方便去碰他的手臂,却选择了碰他的背。方征冷笑一声,转过身又掐住连风的脖子,凑下头笃定地笑了笑,道:“你一直对我别有用心是吧?”

    连风在温泉中被他掐得喘不过气来,他茫然睁大眼睛,直到方征松开手,才咳嗽出来,道:“我没有……”

    装什么纯!方征暗暗咬牙,回忆着几日种种,愈发笃定了,这家伙就是有古怪。那些小动作,就像各种暗示。

    方征并不确定这个少年有没有问题,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打什么主意,有无其他目的,但在这散发出硫磺味道的泉水中,他的心情被另一种好奇所主导,“你,喜欢男人吗?”

    这句话于方征而言,几乎算得上调.情了。毕竟上一个想对他……的子锋(不管到底懂不懂)已经埋在泥土里烂掉。若不是仗着连风像他少年时幻想的那种喜爱的类型,他根本不会多给一个眼神。

    连风愣住,天见可怜的,如果这三年有什么事情是子锋分外后悔的,就是当初不懂事,不知道男人也是可以……白白浪费了如此多的机会。

    子锋是被关起来的时候知道那些事情的。不过他自己并没有遭受,他身上有二十八根铜链,单独关押,占据庞大的空间。旁人根本无法靠近他的身体。但并不妨碍子锋看到狱中不堪景象,听到那些声音的刺激。

    原来,那就是仆牛和唐亥在虞夷国君眼中“犯了罪”的真相。

    非常刺激,血冲头顶,却让子锋茅塞顿开。

    世上还有这种报复的手段,如果用这个来对付方征……

    子锋这些年日思夜想着报复方征手段中,总想起方征嚣张的大笑声。

    只要这种征服欲.望被投射到方征那屡屡挑衅又爱使坏主意,却充满洞察力的眼中,他就像拥有了无限的生存动力。

    如果他把方征……

    他没有见过那样的方征,却不妨碍在夜不能寐的寂静中,成为饮鸩止渴般的幻想。

    那该是多好的报复手段,方征该有多愤恨难受啊。

    子锋记得最开始的那一次,蛇毒催化时,朦朦胧胧间以为方征是个女人,虽然是在发狂中,也让他记忆犹新。

    可惜当时一筹莫展,根本不知如何行事。

    当时自己实在太傻了,居然那么天真。

    只不过现在……连风在温暖的水温中,乖巧地移开两步,违心叹气道:“不喜欢。”

    子锋心想,现在身体还没有痊愈,只能戴着一个“壳子”。保住命才是第一位的,其他节外生枝的事情,越少越好。

    他并不是有意作态,只是情不自禁依循着过去的记忆,对方征怀着复杂的接触心态。又假意做小伏低地依赖,动作上不自觉多了些刻意的亲昵。

    不想却被在这方面直觉很敏感的方征所误解。子锋心中嗤笑:喜欢你?那我不仅瞎了眼,还坏了脑子吧。

    方征——子锋咬牙切齿地想,只要我活着,就绝对不会让你好过。你从前害得我差点殒命在大青龙口中,此仇一定要报!我一定会竭尽所能,想尽办法报复你!

    方征听他这样一说,顿时有些尴尬,难道真的是自己想多了吗?还是这家伙……在玩什么故纵欲擒的把戏?

    不管是哪种,方征可没有逼迫别人的爱好,不是你情我愿的,他才懒得凑上去。

    另外,西方星祭者的身体真是奇怪。方征心想,就算真有那心,这一身硬得跟铁似的,根本只能柏拉图。还不如当做养孩子呢。

    不过和连风在温泉里这么一闹,方征阴郁的心情一扫而空。他看着太阳逐渐下落,从泉水中起身道:“先回去吧,我还要审你。”

    方征从水中站起身抖落水珠时,那浑身细腻又有真正有用长条肌束的流线型身躯,让连风的喉咙又动了动。

    子锋捏紧了拳头,自己原本的身体,受的伤实在太多了。几十个窟窿眼,根本不成人样。

    多到甚至必须穿一具“壳”来保护,才能让它们不受干扰地缓慢愈合。

    “壳”外面还有一层假的人皮,伪造成了如今他完全不同的模样。

    他如今手无缚鸡之力,总算也体会到了当初方征那种提心吊胆的心态,不得不装乖可怜,极力变成一个无害的、贴心的,甚至着意讨好方征的小可怜。

    他从被捡到部落,醒过来看到方征的那一刻,就明白过来了。自己重回当年杀死大青龙的山谷附近,本来是想找那件武器,身体却实在不好用,竟然昏过去了。

    等他完全伤愈的那一日,他就可以挣脱这层笨拙沉重的“壳”,恢复他原来的身躯。

    这都是祖姜那边的手段。她们要子锋去办那件事,他答应了。她们明知子锋现在身躯的状况,却要子锋立刻动身。这其中的权衡博弈,子锋已经学会了去辨别。

    子锋再也不是当初傻乎乎为上位者所驱策的利刃了,祖姜不同势力要的东西,他一边去办事,一边为自己打算。

    否则他也活不到今天。

    “连风”对方征无所谓般的笑,仿佛人畜无害般的小动物般乖巧道:“好的,征哥哥,我跟你回去。”

    方征和连风往村落回返,村落火山石灰的建筑在夕阳光线下渡着一层金光。不多的田地上层次不齐地插着野稻和薯蓣苗。

    连风于是问方征:“征哥哥,你们也会种稻子?”

    方征来了兴趣,“虞夷和祖姜也种吗?”

    连风点头:“都种。也养牛羊、采集和打猎。”

    “你们用什么来打谷?”方征想,这个时代不可能有脱粒机或者打谷桶吧。这是他到来之后一个头痛的问题。他仿造后世的打谷桶做了个木盆,割下一茬麦就打一茬,他自己种植的量很少没关系,但是如果形成规模,这样肯定不够。

    “人啊。”连风问,“都是人去打谷子。”

    “那去壳呢?”

    “也是人来抖筛然后剥。”连风好奇道:“难道还有别的方法?”

    “有打谷桶的吧?”这是一种农村古老的工具,也不知道这个时代的人用上了没有。

    “那是什么?”连风继续问。

    “一种农具,可以……提高效率。”方征说。

    “什么叫‘效率’?”连风继续问。

    “就是节省时间,让人更快地打更多谷。”

    连风脱口而出:“可是人够用啊?”话音未落他又若有所思的模样,想了想点头道:“节省时间,挺好。”

    方征心想,几千万颗稻粒,纯手工操作要弄到哪年哪月去,不过虞夷和祖姜,肯定有许多奴隶,让奴隶每天昼夜不停地打谷去壳,倒像是那些贵族阶层干得出来的事情。他们自然不会想要解放生产力。最好每天都把那些奴隶们累个半死,就没心思去反抗了。

    一路上陆续有部落女人采集回来,脸上挂着满足的笑意,她们看到方征都很高兴地打招呼,还给他递东西。走了一路,方征收到了一把橡仁、几只菱角、两个桃子、一把酸枣、一个葫芦、一把藻草。

    “她们真是喜欢征哥哥你呢。”连风眉毛微扬。

    方征摇头:“她们喜欢的,是安宁温饱的生活。不受人奴役,自己可以养活自己。”

    连风困惑地眨眨眼,迟疑道:“可是……可是……可是……”

    连风接着说三个“可是”。他从出生下来,就被教导,奴隶和战败者天生就该被奴役,这里的女人却躲起来自事生产,不祭神也不奉宗主国。如果这被虞夷那些巫卜者知道,肯定会震怒。

    但如今子锋再也不这样想了,从前他以为自己不是奴隶。后来才发现自己和奴隶并没有什么区别。

    这些人劳作后愉快的样子,看上去又是多满足啊。

    子锋待在方征身边,感到的这种迷惘、新鲜又有所悟的情绪,一并归入那深邃复杂扭曲的感情泥潭中。

    方征把连风带回屋子里。他取下屋檐挂的风干鹿肉脯,捡出路上收到的菱角和藻草,准备做晚餐。

    鹿肉脯是用盐腌制的,这附近有温泉,析出来的矿物非常多,方征找到了比较密集的岩上的“石盐”。并且把析盐方法教给了部落其他人,她们果然又在温泉附近找到了不少析盐的石头。

    有了盐,就可以腌制、保存大量的肉,不用担心放坏。也不用三天两头就要出去打猎。一头大动物可以食用很久。

    而且盐作为调料,也让一日三餐变得更加可口。

    方征用铜剑去切割鹿肉脯。连风看到那把剑,欲言又止,装作惊异道:“征哥哥……你们居然会炼这么好的铜?”

    方征笑了笑:“不是很崇拜那个什么子锋吗?这就是他的遗物,认不出?”

    连风似乎噎住了,好半天才神色复杂地接过了这个话头,他如今已经看得出,如果方征根本不想提子锋,就不会说这句话了。

    “征哥哥,是如何看待子锋大人的呢?”

    “战争机器。”方征切鹿肉脯的力气不小心用得大了,三年过去,依然满心窝火。

    “什么是‘机器’?”连风皱着小脸搜肠枯索,方征看他扒拉半天都从小脑瓜里想不出来的沮丧模样,又是一乐。

    “机器是一种没有感情、只会杀人的东西。”

    连风一瞬间脸涨得通红,张口结舌,似乎要为他的“偶像”反驳什么,半响挤出一句:“他……不是,不是……”

    方征嘲讽笑道,“你又不认得他,你怎么知道?还是说你暗恋他,一直悄悄观察?”

    “暗恋?”连风困惑道,“这又是什么意思?征哥哥,你……”连风小心翼翼问出他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你到底从哪里来的?”

    其实认真来看这连风也不算小,四肢修长,骨架子还大,甚至有点圆滚滚的。或许比方征还高那么一丁点。年龄估计也有十六七岁,在这个时代完全成年了。但对方流露的那弱小可怜无助的模样,就让方征屡屡错觉对方比实际年龄差距起码十岁。

    方征心情大好地逗这个小东西,半真半假地说:“我从一个很遥远的地方来。”

    “有多远呢?有东方的建木、西方的昆仑那么远吗?”

    “比那还要远。”

    “有天上的星星那么远吗?”

    方征心想那些星光都是几万光年距离,用光速来折算寿命时间也不是一个量级,“也没那么远。”

    “那就不算远。”连风笑道,“我们以后都会去星星那么远的地方。”

    方征一时间还理解错了,以为连风在说什么惊世骇俗的宇宙飞船,嘀咕:“不会吧?”

    “真的,”连风说,“我的母亲在上面。”

    方征这才明白他的意思,安慰般拍了拍连风的肩,低声叹了句“我父亲也在上面”。

    这是方征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对别人说起这句话。

    方征隐隐约约,觉得对方身上有一种相似的气质——遭遇过巨大的悲伤,知道了这个世界部分真相,为了努力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不得不承受痛苦,拼尽全力去报复折腾的“同类气质”,才脱口而出那句话。

    连风一直在装乖,小心翼翼地说话,察言观色,着意讨好。方征又怎么会看不出来呢?

    但方征并没有制止对方这些小动作。如果不是遭受过巨大的创伤,是不会这样的。

    方征的理解是,星祭者要被殉,对于被洗脑的人来说是件快事。但是连风在其他地方生活过,不想死,算是“洞析了这个世界的真相”。而连风眼中时不时闪过的殷红和趴在他背上的那次呜咽,让方征明白了他不甘。

    方征怜悯连风,正如看到了当初自己弱小无助、悲伤又憎恨的模样。隔着悠悠的时空,他想对那时候的自己,伸出双手。人的感觉真是种玄而又玄的东西。

    “吃东西吧。”方征把那几样散发着诱人香味的菜放在桌上,示意连风开吃。对方尝了一口,脸色立刻变得无比震惊。

    “好香,这里面放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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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征简单地烩了一下鹿肉脯,能产生令人惊叹的香气,是因为两样东西。

    一是能加温超过沸点的石锅。

    虽然没法达到造铜铁的上千度,但是找到合适的石料,制成耐上百度火温的锅,方征还是做得到。

    他发现一处岩壁外侧有露出的云母石、石英砂等坚固矿类粗混的石料,比造房子的火山岩稍微耐热些,但山壁坚固,不像火山岩那么方便收集。方征用铜剑凿了好几天,才把一块大石料凿下来,一点点地凿成了锅形。有了它,方征甚至能炒制一些食物了。

    就是这种石料开采得太费劲,方征懒得给其他人做,他的铜剑也不外借。只是告诉了她们方法,那些女人锲而不舍用一些石头锤子去砸,在砸坏了无数个之后,终于也采到了足够的新石料来造了几只新式锅。

    二是油。

    这个时代的人根本不知道怎么炼油。因为他们没有驯化猪肉。野生动物的肉都紧绷绷的,油脂少得可怜。也没有菜籽。坚果倒是不少,但是也不会浪费来炼油。

    方征的油是从野生橡树果实和杏仁实里面炼的。

    他用最原始的榨油方法——把果实捣碎装在石盘子中,上面压紧草料然后踩实,做成一张饼形。把那块饼放在石磨里碾压,折腾了无数橡果和杏仁之后,他也终于榨出第一勺油。

    一开始别人都不明白他浪费那么多果仁做什么,等方征炼出了第一勺油,加在鹿肉里,用大火烩至通熟,再撒好盐。那味道飘出去,周围房屋里的人全部都围过来,馋得口水直淌。眼睁睁看着方征吃得香喷喷。最让他们惊异的就是石碗里面覆的那一层金黄色滑腻斑斓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为什么那么香?

    方征又告诉了他们炼油的办法。但是为了避免大量坚果的浪费,方征提议她们种植橡树和杏树,在采集经济模式上发展种植业。这比耕地更好推广,且成效非凡。如今村落外面,有一片橡树林和两片杏子林,去年竟然收获颇丰。

    虽然没有度量工具,但方征估摸着约有一百多斤了。

    连风吃得狼吞虎咽——肉居然能做出这种味道,他从来没吃过。他吃过虞夷的王宴,吃过铜鼎里的肉块肉羹,里面被精心调配了豆子和乌蕨,下方也有火焰一直在加热。可是比不上这个味道。他的四肢变得暖和,从胃里一直暖到心里。哪怕残损的身躯挤在那么冰冷的“壳子”里,也能流遍每一寸血管。

    连风眼睛又红了,不至于为了一顿饱饭而酸楚,而是为了一顿味道超过他曾经效忠过,觉得是世间至高无上的地方制出的最好吃的东西而酸楚……

    子锋曾经为了能坐在那巍峨的院子里,和十巫、和王族、和舞医、和九位“大司”平起平坐;为了每顿都能吃到加热的肉羹和豆子——宵衣旰食、焚膏继晷,不把自己当人似的训练和战斗,变成了方征口中的“机器”。

    于子锋来说也绝不能称作轻松的时光,反而是时时刻刻都处在血腥和死亡威胁中。付出那么多,渴望那么久的东西,到头来,在他失去一切,连身体都毁得差点救不回来后,居然在方征这里吃到了……更好的味道。

    简直悲哀得可笑。

    “喝汤。”方征一看连风居然眼眶又红了,这小家伙怎么动不动就想哭鼻子,愈发让方征加重了怜悯心。他心情复杂地想,当年自己在遭逢大变后,也如此脆弱么?那些时光没有人来帮助和安慰自己,流眼泪又有什么用呢?他渐渐就变成了块顽固又油盐不进的石头。可是若有选择,谁不想拥有一个温暖的港湾和怀抱呢?

    连风喝了一口藻草和菱角煮的汤,惊异地又瞪大了眼睛,狐疑道:“这些是蔬菜啊……”可是为什么像是肉的味道?

    方征又笑了,原始人煮汤也不会放油盐。味道自然不敢恭维。他储存了薯蓣和上一顿煮斑羚肉剩下来的搅成汤底。薯蓣里主要是淀粉,斑羚肉残留着羹丝,再加上一点油和析出来的粗盐,汤底味道的又稠又浓。用这样的汤底来煮藻草和菱角,菱角里仿佛还有水汽清香,藻草又很脆嫩,喝一口下去每个毛孔都叫嚣着美味。

    鹿肉脯和汤都是两人份的,但因为太好吃了,连风吃完后意犹未尽。如果不是顾忌着脸上这层假皮在吃饭时不能动作过大,他大概连石碗都要一起吃下去了。

    子锋知道食物能给人满足感受,却从来不知道,美味的食物还能让人如此快乐、愉悦、觉得身体每个部位都活了过来。吃到这样的食物后,什么王域的宴席都黯然失色,西方祖姜的女祖十年举行一次的“瑶宴”恐怕都没这个味道。虽然他也没有去过。

    他对方征的感情更复杂了……但有一点更明确,这个人把他的欲.望更深地调动着……他不但想看到方征崩溃的样子,还想吃他做的食物。

    但方征害死了自己的同伴……子锋大脑中很混乱,随即又想到,自己想做的事情,肯定是方征不想的。那就是说,这也能成为“报复”方征的手段。所以自己对方征的渴.望,和憎恨着方征,似乎并没有冲突。子锋于是心安理得说服了自己。

    方征也难得高兴,他一般是不和人分享食物的。但并不意味着看到别人惊叹他厨艺制出的美味会不高兴。看连风吃得快把自己舌头嘴唇舔到脸上,方征升起了难得的成就感。

    方征一直不愿意友好待人,像只刺猬和火药桶,每时每刻都拒人的模样。即便是部落中信任他的那些人,其实都有些怕他,不太敢亲近。当然,方征也是故意摆出那样的面孔,为了减少麻烦。

    但更深层的原因,是方征不相信自己可以温暖别人。毕竟自己是个如此混账的家伙,他很有自知之明。

    可是此刻对方吃饱满足的样子那么真切,让方征忽然觉得,“养孩子”或是“建立长久稳定关系”这些自己觉得难于登天的事情,似乎也可以去尝试做一做。

    吃饱喝足后,方征让连风回床上躺去。自己则背着一捆绳子,提着铜剑往外走。

    “征哥哥,你不绑我了?”连风不敢相信般,还故意提醒。

    而且本来在温泉那边,方征说要审他,回来之后反倒给他做了顿饭,也没审什么。连风也分外疑惑。

    “不绑了。不是你做的。”方征回头道,“你连拿起吃饭喝汤的碗都费劲。怎么可能扯得断绳子,不可能勒得死那个人。”

    刚才连风在吃东西的时候,举起碗碟的手微微颤抖。这不是连风装出来的,他身体真的太脆弱,却为了无谓的奇怪坚持,还尽量想举得平稳一些,还是被方征看出来了。

    子锋这回没有红眼眶,神色只有霜雪般的苍凉。这是他最早就承受过的打击:曾经扛起几十斤大钺都不会喘气的手,竟然握不稳一只小小的石碗。

    虽然他的身体在那层外壳里艰难地愈合重生着,但谁知道能不能恢复从前的力气。

    他连什么时候能痊愈都不知道。祖姜那边的巫医告诉他,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如果花费一两百年,他甚至在痊愈前就死了,那岂不是要一辈子套着这副壳子,比废人好不了多少地活着。

    这种落差,时时刻刻都在折磨子锋的心灵。就算成了他被免除怀疑的证据,他也没有多余的心情高兴。只能点点头目送方征出去,然后疲惫倒在了床头。

    “不出来吗?”连风对着虚空自言自语,“你们一直跟着我。二国主有什么话要带给我吗?”

    “我会去做那件事,待在这里也是为了打探消息。我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你们用不着杀那个人来警告我。”

    没有人回应他,空气里一片沉寂。有可能是那两人不在周围,去其他地方勘探了。

    子锋内心陷入了巨大的挣扎——要不要告诉方征,这个“世外桃源”般的山谷部落,已经被西方女祖最精锐的爪牙发现了呢?

    其实从战略意义来说,西方隔着大雪山峦,无论是剿灭、俘虏或掠夺这个小部落,都是很不划算的,她们也从来不往这边扩张,没那个必要。

    但她们不出手,不代表这个消息不会传开,很可能会成为一个筹码般的礼物,送给对此有需求的地方。

    比如巴甸和虞夷。

    到时候……子锋忽然感到心中一阵揪心茫然,如果方征死了……

    不,子锋忽然悚然清醒,他不能让方征死在别人手上。只有自己能杀他。他还要把方征锁起来,报复地操.他,吃他做的饭……等做够了再杀他。

    他不许别人提前结束这种可能。

    子锋飞快地做了决定,在黑暗中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屋宇房顶。

    方征走出房间门,他没有造出铁锁,但用木棍把门从外面闩住,还是做得到的。虽然已经排除连风的嫌疑,但方征还是杜绝了连风逃跑的机会,只能从外面打开。

    既然不是连风做的,要么就是这个部落里的女人报复,或是混入了外来者。方征倾向于第二种可能,那只不寻常的獬廌来历也要细查。

    方征挨家挨户地敲门,调查有没有不寻常的地方,检查有没有人藏匿。这只在以前虞夷逃兵跑掉的时候做过。如今再来一次,大家都很惶恐。

    “要注意安全。”方征叮嘱她们,“门窗关好。有什么异常响动,第一时间告诉我。”

    这几年,方征觉得自己就像个“保安队长”似的。谁叫他的武力值是这里面最强的。

    说到武力值,这几年方征倒是机缘巧合提升了不少。

    首先他坚持服用太岁肉,身体能腾跃得越来越轻松。

    其次他在火山岩浆带出的巨大渣滓废墟里,掏了十天,找到了一块几乎有半个篮球场那么大的残破龟甲。不知是多少年前埋在里面的,岩浆和地火居然都烧不化。

    而且只是部分龟甲都有那种体量,难以想象这块龟甲全部,和长出这片甲的老龟,究竟全貌有多大。

    传说中天柱四极是伏羲砍了大鳌的四足支撑的,虽然是个夸张的神话,但也侧面说明了,远古的人曾见过体积十分巨大的龟,才能作此想象。

    方征对这个时代动物大小早就有所领会,那条蛇、那只蛊虫,现在又加了这只大龟。

    但除了让他惊叹外,这龟甲上还刻着对他来说有用的东西。

    那上面有一些字。不过这个时代的字,无论是陶文还是甲骨文,他都一头雾水认不得。

    幸好,除了字之外,还有一些简易线条,像一些小人比划的不同动作。动作下面还有长短不同的横线。

    那些线条,短横长短结合,最直观地让人想到了后世的“卦”。

    龟甲从来就和“八卦”“易”有密不可分的渊源。

    这玩意,是不是老祖宗的太极功夫?方征的知识只够他作此猜测,他照着那上面姿势比划。

    上面直到龟甲断裂的地方,共有八个姿势。从裂痕来看,后面可能还有其他姿势,却找不到了。

    第一个姿势从图上看就是扎个马步,但是手脚有些细微调整。下方还有一条短横线。

    第二个动作下面有两条短横线,以此类推,第八个下方有八条短横线。所以方征怀疑这些短横线代表着顺序,就先从第一个做起。

    第一个分明那么简单的动作,他竟然头昏了。

    他转而想做第二个招式,那是个类似太极里开合手的姿势,在方征看来,也是很简单的。可是他按照那个姿势去做,感到一股热力直充头顶,他眼冒金星,竟然昏倒了。

    似乎不按照图里的顺序,扎好带着细微调整的马步,他就不可能去做第二个招式。

    可是第一个招式他都头昏,自然无法接着做第二个姿势。

    方征不信邪,扎个马步又不是邪功夫,怎么可能走火入魔。方征每天就找时间只练第一个动作。练了一年,他终于可以维持不头昏。

    同时他惊奇地发现,有了这个马步兜底,自己过去的招式威力似乎加强了一些。

    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当他需要在岩壁上采集更多石料制造第二口煮汤的锅时,他用铜剑凿了几下,大块石头就掉了下去,比第一次轻松了许多倍。

    既然方便不费事,方征也乐得帮其他人凿了一大堆云母石,只花了一个上午的功夫,所有人就都拥有了耐高温的石锅。

    随后方征开始练第二个招式,果不其然又开始头昏了。

    方征心有余悸地想,那些短线,第一个下面是一横,自己练了一年。那么是不是每条横线代表一年,自己练完这八个姿势,可得几十年啊。他数学不好,自己活得到那个时候吗?

    为了加快进度,方征想了不少办法,比如倒立着练,比如训练前后配合食疗补充太岁,比如针对力量专门练肌肉群,他每天起早贪黑的,除了到处转悠找东西,维持小部落的安宁,就是在琢磨这块龟甲。

    三年下来,方征练到了第三个姿势,也发现了另一个助他变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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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第二个姿势练成的时候,提升的威力不可同日而语。那天方征血液沸腾,走出通道来到山脉外侧,到处寻找走兽实验。他这个时候,已经可以做到走路不留多少痕迹,却一路都没有碰到猛兽。

    当然,方征并不知道,不是自己没有碰到,而是那些走兽畏惧先逃开了。

    方征最后找到个险峻的峰头试试威力,他竟然把一小块崖壁打塌了,引起连锁反应,附近的石头掉了许多下来。

    方征心有余悸,还好这不是自己山谷附近,不过在石头剥落后,方征看到了熟悉的东西——当初子锋着力想引燃的部分黑脉,露出了山体。

    这条黑脉非常长,当年并没有引燃。但暴露出山体的部分,引起了虞夷和巴甸的注意,他们都想据为己有,那片区域经常有探子鬼鬼祟祟。方征都会刻意避开,挑相反的方向去捕猎,都离开了几百里远。

    没想到这里也有黑脉,真不是一般的长,当年说能炸穿十万大山,或许并不是夸张。黑脉是很好的燃料。但这里离山谷太远了,方征也不方便搬运煤矿。他只在附近象征性地掘了掘,看有没有好东西可以带回去。

    没想到,竟让他发现了大青龙的部分尸体。

    方征挖到一只冰冷触角的第一反应就是跑。一口气狂奔了三里。

    当年他问仆牛,那只大青龙到底死了没有,仆牛坚持说大青龙不会死的,只会沉眠在山里。

    所以方征挖到的第一反应就是,糟了,没惊动它的好梦吧?

    可是方征远远等了好久,还是没有动静。他大着胆子回到原地,那只触角还是一动不动,方征试着把它砍断一截,依然毫无变化。

    方征琢磨着,就算大青龙没死,从这沉眠的程度来看,自己把它剁了,也不会醒吧?

    方征那天刚练完第二招。浑身血沸没办法止息,也不知道自己是被什么冲昏了头脑,竟然兴致勃勃地把尸体挖了出来。

    确切地说,只挖了部分出来。挖出来的部分是一只毛茸茸的腿,已经断了。大约有一人高,就像一只螃蟹腿,上面长满了已经干瘪的绒毛和无数小虫子的尸壳。

    这应该是大青龙的触角之一,已经从它身体主干部分被砍下来,变成了一块死肉,再也动弹不得。但方征为了保险起见还是用火把这部分死肉烧成了灰。

    同时方征也在想,既然它的触角之一断了,那它还活在这个山体里吗?

    方征顺着那新鲜得见天日的黑脉附近挖,竟然一连挖出了七八个被砍断的触角腿。

    方征把这件事告诉了仆牛。仆牛一开始还不相信,继而又说,大青龙共有六十四条触角腿,就算断了几条,也不会死的。

    仆牛一直在说“不可能的”,有些失魂落魄。

    在方征追问下,仆牛终于说,传闻杀死大青龙,除了那个唯一致命的弱点外,另外的办法,就是砍下它所有的触角腿和口器,把它身体每一截都斩断。

    否则只要有一截身躯没有斩断,一条触角腿没分离,一个口器没有剁开,都会重新生长。

    大青龙有六十四个触角腿,三十二截身躯,十二个口器。还有最上面可怕的头。

    每个触角腿上都有带毒的毛刺、小蛊虫和吸血的盘。十二个口器两边有带毒的钳。

    根本就不可能有人做到。

    方征也是听得目瞪口呆,越听越觉得,子锋是肯定凉了。想必是一场恶战,大青龙的触角被剁了那么多下来,但子锋再厉害也不可能把所有器官都剁了,只留一条光溜溜的虫身?

    方征凝望着重峦叠障的雾岭,如果所记没错的话,当年的战场,那个三苗墓穴入口,是在几百里之外吧?

    方征刻意避开了那里,三苗墓穴位置,肯定很多虞夷探子知道。但明明子锋是在那个墓里去迎战大青龙的,为什么大青龙的触角断肢会在几百里外出现?难道这只虫子顺着黑脉,像蚯蚓松土似的拱开山石,和子锋一路打到了这边?

    方征心神激荡之下,用铜剑狠狠戳进触角连接部位的死肉里,他预料中的四溅火花并没有出现,居然像切菜似的捅进去了。

    怎么回事?当时这虫子的硬壳不是很坚固,据说岩浆都烧不穿,所以才阻隔在黑脉上方吗?

    还是说,这就是第二招带给方征的提升呢?

    方征想象着,如果现在大青龙活着在他面前挥动着即几十只毛茸茸的触角,它的身体能被铜剑这样捅开的话。自己也有机会砍下它的七八只脚。那是不是说明,自己和当时的子锋差不多强了呢?

    可惜没法做对比了。这是方征第一次为子锋死去感到一丝遗憾。

    方征把那些触角采摘了部分下来带回去研究,发现那上面的细小虫尸壳都有毒性,他把那些触角拖回来,磨成粉末,制了几大罐。他发现那些粉末对地里的庄稼或是采集植物还挺有促进繁茂作用的。放了之后格外长得好。

    方征又在那片区域挖掘了几次,挖不出什么东西了。方征心想,等以后时间更充裕,顺着这条岭挖,说不定可以挖出子锋的尸体,如果没有被大青龙吃进肚里消化,也没有腐烂的话。

    方征虽然憎恨子锋,但在心里说,如果真的挖到他的尸体,他也会给子锋一个体面的安葬方式。这是对强者的尊重。子锋是他来到这个时代遇到的最强的人,也是方征竭力督促自己变强的直接动因。

    如今这个天花顶不在了,方征甚至忍不住有些遗憾。如果能用自己提升的新招,和子锋势均力敌地战一场,该有多好啊。

    如今方征负责维持这个部落的安全,在所有人眼里,都是十分安心的事情。

    方征巡查完毕,没有发现异样,每户人家都没有藏匿着可疑人士。方征把仆牛叫过来。

    仆牛独来独往,方征不允许他在部落地盘里捣鼓那些虫子。仆牛就钻进山里捣鼓。他大部分时间是住在山上,偶尔来部落里换取基本的食水。方征需要的时候,也会叫他来帮忙。

    “你屋子有没有情况?”仆牛也在部落里修了个小居所,可是他十天半个月不住,方征就提醒。

    仆牛并不知道巴甸男人被杀害的事情,他刚从山里出来。十年囚禁的生活让他语言不方便,耳朵和鼻子的缺失也增加了他交流的困难。只有方征能多跟他说些话,告诉了他来龙去脉。

    “一起……看……”仆牛叫方征和他一路,来到他自己那栋常年落灰的房前。

    还没走进去,方征灵敏的五感,就察觉到了地面灰烬的问题,他连忙拦住仆牛,道:“有人踩过你的门槛。”

    虽然小心掩去了脚印,甚至把灰重新移上面铺好。但还是有细微的区别,只有方征眼力能看出来。

    仆牛握紧了手中的石斧,和方征小心打开门走进去。

    房屋门窗紧闭,地面没什么灰,所以也没有留下什么脚印。屋内没有生物的气息,或许是人已经走了。方征问仆牛:“你看看丢了什么东西。”

    仆牛检查过后,清点出来丢了两条小皮制的长带。那本来是用来制作背包的,刮皮的时候做多了。

    方征疑窦丛生:“偷两条带子做什么?”

    这种带子是鹿皮刮的,非常柔软,也勒不死人。

    不过仆牛本身不住这里,房间里也没什么值钱东西,也可能是随手拿走的。

    方征眼神清明锐利,夜晚星光黯淡,他在房间里四下巡了几圈后,在窗缝夹层发现了一根长长的头发。

    方征眉头越皱越紧,忽然倒抽一口冷气,焦急招呼仆牛出了房间。

    方征冲到最方便问的一间屋前面,猛烈砸门,喊:“绩六!绩六!”

    绩六高兴得心都快跳了出来,现在是晚上,方征从来没有在晚上来找过她。刚才傍晚时分倒是来吩咐过注意安全,但那是公事,周围屋子方征也去了。她并不是被特殊对待的。

    方征一见她打开门,立刻把她头发捉到前面。饶是绩六喜欢方征,骤然被扯头发还是一痛,叫道:“哎呀呀……怎么?”

    方征一看,心彻底凉了。绩六本来满脸高兴,看到方征恐怖的脸色,也跟着不安起来。

    方征问她:“你的发绳是什么刮的?”

    绩六脸红道:“有的是草茎,有的是鹿皮,还有牛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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