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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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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事!”蔓茅朝她吼道,她一向和藤茅不对付。两人都是强大的女狩,自然有竞争关系。她比藤茅要年轻几岁,逐渐超越了她的地位。

    藤茅露出讽刺笑容:“蓇蓉——”

    她那个词的“蓇”字一出声,蔓茅就惊恐地上前要用麻布塞住她的嘴,但还是晚了一步,让她说全了。蓇蓉的事,在部落中只有顶尖少数几位女狩才知道。本来她们一直心照不宣,草药难得,秘密不该被戳破。

    从事其他劳动工种的女人心生疑惑,一位年纪稍微大些的女剥皮者上前询问:“为什么不让她说全?什么东西?”

    蔓茅心虚之下,麻布没有塞得太紧,被藤茅趁机吐出来,立刻大喊:“避孕的草药!”

    蔓茅又手忙脚乱地塞住她的嘴,并且狠狠扇了她一巴掌。但是没有用,声音已经被听见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瞬间让部落里的女人炸开了锅。

    “长老不是说没有办法避孕吗?问了多少次!”

    “乌虚长老有避孕草药,为什么不分给我们!”

    “为什么藤茅和蔓茅会知道!”

    对此事略有耳闻,却一知半解的弱小女狩讶异道:“原来……那传言是真的吗?”她叫雪茅,十四岁,今年才刚成为女狩,“蔓茅姐训练我们的时候说,等我们足够强了,神灵就会奖励我们不怀孕……”她眼神中的疑惑显而易见:所以并非神灵降临,而是长老会秘密赐药。

    蔓茅见木已成舟,只好咬牙道:“对!长老是有那种药,但为什么不说,因为那种药太少了啊!很难采啊,一年只配得出几份——”

    她顿住了口,加重语气一字字道:“当然给最有用的人。”

    这又让部落里的女人炸了。

    “打猎了不起吗!成天打狐狸兔子,要是不怀孕,谁不会!”

    蔓茅怒道:“我们上次猎了一头野牛!”

    “那是它自个撞死的。”

    “大家体力都差不多,能出去狩猎的不就是因为不怀孕吗?你们年年——”

    “年年”二字提醒了众人,她们想起这几年,顶尖的女狩都没有怀孕,纷纷痛斥:“原来你们私下里靠的是草药!”

    骂过一轮之后,话题重新回到了矛盾上“凭什么给你们!”

    蔓茅吼道:“有本事你们抢啊,反正就几份,随便你们。”

    方征嘴里被塞着麻布,拼命摇头。

    另一个女浣衣者上前挑衅看了看蔓茅,伸手去揭方征嘴上麻布,蔓茅虽然握着斧子,但此刻她面对的是一百来人,额头冒出了汗珠,对峙之后做出了让步。

    方征刚能说话,立刻道:“那个药可以制作很多份。乌虚长老也知道,但他没有。”

    话音刚落,闹堂堂的公社大厅顿时安静了,听到这句话的女人们都用一种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方征。包括从前拥戴乌虚长老的蔓茅她们。

    “你谁——”

    “胡说八道!”蔓茅粗暴打断那些想弄清楚方征来历的女人们,急促确认道:“怎么可能!那草药有猛兽看守!打不过的,长老是为了不让我们去送死——”

    “他只是没有把简单就能杀掉枭阳的办法告诉你们而已。”方征冷冷道。

    “简单方法!”蔓茅目瞪口呆。

    然而似乎其他人已经相信了存在“简单方法”的前提,雪茅失色:“长老为什么不告诉我们?”

    方征懒洋洋地:“原因应该很容易想到吧。”

    可怕的沉默在部落女人间蔓延,良久不知从何处传来了低声啜泣。

    因为她们是战败的部落。

    因为她们是宗主国制造奴隶的工具。

    所以每年,宗主国要授意长老们,保证一定的怀孕率并生出一定数量的婴儿。

    以提供充当下一代奴隶。

    如果全部落的女人都不怀孕了,会怎样呢?

    失去用途,被宗主国的战士们像割草一样杀掉吗?

    这是盘旋在每个部落女人心中的深渊恐怖般的自问。

    方征见状,又问:“现在,你们想要草药吗?”

    沉默,还是沉默。

    方征忽然觉得乌虚长老的隐瞒有点不值当,这个部落的社会属性,俨然已经驯化出的“奴隶自觉”的心态。就算当初乌虚长老公开说有这种药,但为了大局只能奖赏给寥寥几人,想必那些女人也会含泪答应,然后怪自己命不好吧。

    方征见状,眼珠一转,又说:“你们知不知道,另一位长老,有杀兕的想法,想和宗主国斗。”

    部落女人们这才注意到榻上昏迷的玄思长老,蔓茅颤抖问:“杀兕?”

    她们杀头野牛都费劲。

    而且兕这种猛兽,应该在最外围负责抵御的战奴部落外围才能遇到,她们这些夹在战奴部落和宗主国之间的生产部落周围,是不可能出现兕的。

    “和宗主国斗?”

    “玄思长老为什么不醒?”

    方征见绩六和藤茅都被塞着麻布说不了话,给她们递了个隐晦的警告眼神,随即扣锅:“当然是被乌虚长老害的,他们理念不合。乌虚长老一心遵守宗主国的要求。但玄思长老呢,其实暗暗想反叛很久了。两人观念不一致,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他轻咳了几声:“她们刚才只是按照玄思长老的吩咐做的,把她们解开放了吧。”

    藤茅和绩六显然被方征不打草稿的睁眼瞎话给惊呆了,然而反应过来之后立刻捣蒜般点头。几个平时和绩六交好的女浣衣者不顾蔓茅的眼刀,上前解开了她们的束缚。

    女人们都以犹疑的目光打量着方征。

    “怎么证明你的话?”蔓茅高声呵问。

    “等玄思长老醒来。”方征下巴一扬。

    玄思这个狡猾的老东西,应该清楚他们现在是一根绳索上的蚂蚱,提前串供倒也不难。

    “谁知道长老会不会醒来,他好像伤得很重。”其他女人脸上无不担忧。

    方征迅速道:“我可以治他。”

    “不行!我们还不能相信你!你到底是什么人,从哪里来?”

    方征心想就算他说了自个来历,这些女人能懂么?他眼珠一转,索性扯了一面看似非常好用的大旗,成功地把在场所有的部落女人骇得相顾失色。

    “我从东方来。”

    反正这个部落的人也不知道东方真正实际情况,大部分人都是听说与想象。

    方征并不知道玄思长老准备怎么和宗主国斗,靠煽动这些被劳作折磨的女人们显然不现实,他想必是有其他靠山。方征为了顺利脱身,少不得当一回“假钦差”,等自己离开后,这些人死活跟他毫无干系。于是方征又补充了一句,让他的大旗显得更可信,这些女人不得不释放他的理由。

    “有了我,你们长老才敢跟宗主国斗。”

    藤茅和绩六知道底细,但她们其实也怀疑方征是从东方来的,虽然不像他说的有备而来,但这样的人如果成为盟友帮助她们,并不是坏事。她们也就安静装傻。

    “东方”两个字彻底点亮了在场所有的女人们。

    她们的确不太清楚到底“东方”具体指代,有时候“东方”指那个强大的共主国。但更多时候“东方”指那一片物产丰富、气候宜人的地域——不仅有物质条件上好(精致的食物和衣物),军事能力强大(赤金打造武器)的“共主国”,据说连那个国的周边地区,也没有什么战奴部落或生产部落,而是一些不必充当奴隶、各自保留特性的小部落,就像一个大家长带着一群弟弟妹妹。

    “东方”的人会跳舞,向神灵祷告从而祛除病痛。

    虽然她们也不知道“舞”是什么,但总不会像这边,与神灵交流的方式就是血淋漓的生灵祭祀。

    “东方”的人据说崇尚鸟类,甚至把太阳当做神鸟来祭祀——那种温暖的象征,总比这边共主国崇拜什么巨蛇要好吧。

    这就是部落女人对“东方”的全部认识了。

    ——还要加上一条,不知是被附会还是臆想出来的,某时某地,英俊的东方少年力量强大、射术高明、打败了许多传说中的怪物。于是在部落女人之间偷偷流传着八个字:

    “英雄少年,俱出东方。”

    仔细看去,这个少年也长得非常英俊啊。

    好歹她们还算没被晕乎乎的念头烧傻。

    “证明!”蔓茅狂热道:“如果你真的是东方来的,你说杀枭阳有‘简单办法’——那就杀一头给我们看!在我们部落附近有这种野兽,我知道它们在哪里!你去杀了它!”

    方征咳嗽起来,痛苦指了指自己身上的伤口:“我倒是想亲自动手,我现在连路都走不动。等我养好伤。”

    他打的算盘是,先养好伤,然后以此为借口逃跑,才不会吃饱了撑的真的去杀什么野兽。毕竟那种方法他只是在文献上读到过,且严重怀疑方法不靠谱,简单到有一丝傻气——很大可能是后人编造的,他才不想拿小命冒险。

    虽然迄今为止《山海经》的文献知识已经三番五次救他于危难,但是方征心中根深蒂固的“拳头实在”观念依然占上风。今天的突发事件更是坚定了他的想法——唠唠叨叨说一堆,事到临头还不是靠徒手杀人解决问题。

    他从内心深处觉得那些知识就像琉璃一样,易碎、脆弱,就像他的养父,在危难降临时手无缚鸡之力,被抓进牛马棚里,一沓沓的文献书稿,能救他命吗?。

    然而蔓茅的脑袋瓜并没有停止运转:“你不是说简单吗!那你就不需要亲自动手,你告诉我们,我们去!”

    方征冷笑:“呵呵。”

    蔓茅眼睛一瞪用斧子指着方征:“你说不说!”

    “你们求人的态度很有问题啊。”方征毫无惧色,且懒洋洋的。

    其他女人对蔓茅怒目而视,一个女剥皮者放柔声音道:“那你要怎么样呢?不是我们不等你养好伤,是秋贡马上就要到了,怕是来不及。”

    方征心说我才不管你们秋贡不秋贡呢,然而既然要装得像个“合作方”,就轻车熟路地转移矛盾,“我本来只和玄思长老合作,但他一时半会醒不过来。这样吧,你们选一个大家都服气的首领出来,她和我谈。免得这样乱哄哄的,说了又有什么用?谁的话作数?”

    矛盾顺利转移,让这些女人自个儿头痛去吧,方征看得出来,各劳动工种之间彼此不服气,怀孕的看不起打猎的,打猎的看不起洗衣做饭的,哪怕同一工种比如女狩之间,也存在不相上下的竞争。比如藤茅和蔓茅,虽然表面上蔓茅体力要强一些,但她脑袋瓜那么笨,俨然是不如藤茅的好用。

    够掐一阵子,放他养伤的。

    蔓茅一扬斧子:“当然是我做首领,你们谁比我力气大!?”

    藤茅冷笑:“呵呵,如果力气大就能当首领,外面那头畱牛才是最合适人选。”

    畱牛就是耕牛的前身,这个部落,已经会简单地养畱牛和角鸡,但主要是养做储备粮,她们还不会耕作。

    “去外面解决,不要在这里吵。我要养伤和照顾玄思长老。”方征一点都不想看热闹,下了逐客令。

    强壮的女人已经沉浸在“选首领”这个新鲜却实际的提议中了,立刻迫不及待一窝蜂涌出公社,远远传来闹哄哄的争吵声。

    “绩六留下来。”方征看着慢吞吞走在后面的疲惫女人,她是没什么份争首领的,方征也需要一个助手找药。但他这样说了之后,不少同样无心争位置的女人都对绩六投去一股含着嫉妒的古怪视线。她们比较柔弱,也不想当什么首领,但如果有那个机会,她们想争另一种东西……

    ——“英雄少年,俱出东方。”

    十六七岁,正值盛年。

    方征疑惑地看着绩六身边还围过来七八个女人,“有事吗?”他不耐烦问。

    “我比绩六洗衣服洗得好!”一个女人对方征投向热切的视线。

    “我做饭比绩六好吃!”另一个女人不甘示弱。

    方征可不是什么纯情少年,他恍然大悟般露出一个称得上可恶的笑容,说话一点不客气,“你们找操啊?”

    原始社会的人可没有什么礼义廉耻。但方征讲得如此直白,还是让她们有一瞬间的羞怯。

    “可惜,”方征的下一句糙话顿时让她们惊愕而失望,“我对下面两个洞的没兴趣,要是谁下面长了根吊,我还有兴趣操一操。”

    虽然方征看起来很涩会,很攻,但他其实并没有……咳咳,而且攻比他还凶。至于攻什么时候出来……和我上一篇文差不多啦,毕竟是一个妈生的嘛。

    心计

    那些女人像是看怪物般地打量了方征半响,最后都走了,只有被要求留下来的绩六,目瞪口呆又怯生生地站在前面。

    “先把乌虚长老的尸体抬出去处理,打扫卫生,然后捡药。”方征可没空给三观受到冲击的原始女人解释,当天晚上他睡在公社另一张石床上,本来那是乌虚长老的石床。那些女人在外面选首领,一直吵到天黑还没个所以然,方征听绩六汇报说,外面女人们吵了半天,决定通过比试来选出首领,有射箭、徒手搏斗和辨认野外痕迹三项。她们今晚要准备一下,从明天开始比。

    方征心满意足,她们耗时越久,自己越有更多时间养伤。夜色已深,方征就在不时响起的争执中入睡。不知是不是之前被女人围着献殷勤勾起思绪,又或者这个十六七岁的身体正好是精力旺盛的年纪,他做了那种梦,梦里他在覆在一片洁白的脊背上耕耘,那上面像是渡了层月光似的,展翅欲飞的肩胛骨,深陷又绵软的……

    方征不敢把那人的脸扭过来,这属于少数方征“不敢”的事情。

    梦境很混乱,除却断续的在一片光洁脊背上啄吻着,还穿插着他小时候的记忆——

    “为什么男孩子要站着尿尿呢?”

    “我怎么这么大了还会尿床?”

    “那不是尿床。”

    养父都解答得很好,知识分子式的耐心、温和与渊博,在疏导他童年和少年时期的生理问题上,教导得妥帖而有分寸,并不让他有任何的困扰。

    再后来呢?没有人教了,方征十三岁青春期的躁动因子和他的离经叛道一起挥洒在暗无天日的小巷子里,间杂着躲在查封家的下面那块松动的地板下面,把偷偷藏起来的文献一页页地背,背得生无可恋筋疲力尽。

    太累太苦,他很少做梦。但偶尔还是会有,那段时间他梦境的主题是以养父为原型的苍白脆弱的知识分子,逐渐被周遭背景的黑色吞没,直到后来方征融入了那些黑色里,开始做梦发泄他的痛苦与欲.望。

    他喜欢的是他的养父吗?也不尽然,他对养父也只有尊敬的心思。是参考了养父形象的一个虚拟影子,那个影子苍白、清秀、脆弱又明丽,里面倾注着他的温柔和遗憾。是一切他远离的美好期待。

    半醒半梦之间方征醒来了,外面天色依然黝黑,他一扭头看到绩六趴在石桌上打瞌睡。方征要她待命,她就连躺下都不敢。方征咳嗽几声把她惊醒,勾勾手叫她过来。绩六还困得两眼无神,茫然走到方征面前。方征问:“太阳多久出来?”

    绩六掀开麻帘看了眼外面:“水时还有一半。”

    方征心中一动,他所知的简单讯息里并不包括这个部落的历法和计时,于是就问绩六:“水时是什么?”

    绩六解释,把一天分为“金木水火土”五行来计时,深夜很冷所以是水时,早晨太阳升起让万物生长,所以是木时,中午太阳最热,所以是“火时”,下午和傍晚则相应是金时和土时。

    在绩六解释后,方征梳理了一下脑海中的知识,“五行计时法”是少数民族的一种古老的计时方法。古代更普遍的计时法传说是黄帝发明的,后来到西周形成了十二时辰。这么看来,从地望上,这个小部落应该不算是当时的“中原地区”。

    方征又倒回去继续睡觉,第二天早晨,他听到外面角鸡在叫,起身走动复健,顺便走出门去看这个世界的日出。

    太阳倒是没什么区别,就是大气可见度好像更高,显得那太阳更大更亮。他小心地观察太阳方向,避免日光直射,很快发现了古怪。

    太阳照射下的空气可见度非常高,东方有一颗特别的树木,最初看去就像远处地平线上一根睫毛。可是日光放射出光晕把那道影照射得愈发清晰,一开始方征以为是该方向山头的树,可是随着太阳变亮,他发现虽然看着像棵睫毛,可是照着地平线远的透视去对比长度,如果真有那么远,那棵树实在太高了……方征无法估量它的高度,它的枝稍末端隐藏在云中。

    “那是什么?”方征指着那根地平线的睫毛问绩六,其实不抱希望她能知道。但女人看了看,很开心自己能告诉方征他不知道的地标。

    绩六说了两个字,很惊奇地发现这个素来镇定的少年面孔扭曲起来,分明昨天杀了乌虚长老还一副尽在掌握中的样子,可是现在听到一个稀松平常的地名,他居然愣住了。

    “建木。”

    方征颤抖问:“建木在,哪里?”

    绩六指着天空的太阳说,“在太阳下面。”绩六愈发好奇了,这个少年到底是不是东方来的,居然询问这种幼儿常识?

    方征猛然抬头,不顾阳光刺眼,直直盯着太阳看去,万道金光灼得他双眼发痛,刷地流下两行生理性的眼泪。

    绩六赶紧劝他:“别盯着看。”

    少年被那阳光刺得实在灼痛,却倔强地用力瞪着,似在拼命回忆着什么。眼泪滚滚而落,他的脸上金河纵横,发出了难听的笑声。像一尊沐浴在光辉中的金像在融化。

    绩六担心地看着方征,想去替他擦眼泪,他却猛然又回到公社石床上躺下,把头埋在麻衣下面,浑身颤抖。

    这是方征第一次直观看到属于《山海经》中的“神话”。之前的草药和野兽,在《本草纲目》《水经》这类实证过的工具书上也会介绍。

    但建木,属《山海经》的“神话范畴”,它是太阳居住的地方。

    虽然乍一想,非常荒诞,意味着去思考这个世界的太阳有一天会变乌鸦吗?是不是真的有深千丈的苍梧之渊、建木下真的环绕着鹅毛不浮的弱水吗?也意味着去遐想神话中的林立万国,什么轩辕、青丘、女子国、深目、无肠、奇肱、结匈、厌火、周饶?是不是真的能见到神话怪物刑天、鹿蜀、旋龟、毕方、夫诸;传说中的神,帝江、熏池、英招、武罗、祝融、共工、应龙、冰夷……等等诸多问题。

    但无论如何,那东西实实在在地出现了。

    这代表什么呢?

    代表无论他进入的是《山海经》书本的世界,亦或是现实的远古时空中,都证明着一点:山海经的神话并非虚幻想象。

    《山海经》是个扑朔迷离的世界,学者们对它的假设和考证有许多见解。拜养父所赐,方征背得的很多。虽然他并不能全懂。

    方征父亲提出了当时较为前沿激进的“山海大国说”。方征后来为了给他背文献,也机械地记过一遍主旨——

    “从前一直被我们当做神话的《山海经》,保留着丰富历史文化的信息。然而由于上古时代的战乱,典籍在流传中遗失,譬如著名的‘三坟’‘五典’都已失传。《山海经》很多内容成为我们无从解读的谜题……仅能从田野考古掘出的物质碎片,推断其生产能力。却对其精神内容一无所知……那究竟是简单的原始社会,还是拥有了一定社会分工、等级、秩序的小国,甚至大国……”

    在夏商周之前,存在过灿烂庞大的高度文明,这就是“山海大国说”的假设。

    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方征养父的假设,从一开始就遭到了大量的质疑,除却当时田野考古的匮乏外,更令人寒心的是,经过了战争、饥饿、灾荒……从上到下都没来得及重拾民族文化自信,一味奉西方教条为圭臬。

    西方学者说夏朝不存在,那就不存在。说中华文明只有三千年,那就三千年。说甲骨文是最早的文字,那陶文就不存在。那么多事实和典籍都视为虚构或“不权威”。

    至于夏朝之前,《山海经》所记载的上古时代,更只是饮毛茹血的原始人了。怎么可能有国家。

    有人说《山海经》从两千年追溯到八千年前的大国历史,被那些“权威”嘲笑。

    ——你们怎么可能在八千年前就有文化。

    ——我们怎么可能在八千年前就有文化。

    在那样的氛围下,《山海经》全都是假的,只是神话,只是虚构,只是妄想。

    方征的养父被批.斗的理由就是“封建迷信”“不尊重科学”。

    方征咬着下唇古怪地笑着,如今,他竟然看到了“建木”。毫无疑问那是一颗超乎寻常的高大树木。

    或许其余荒诞无稽的记载,也像“建木”般,作为罕见的现象,存在于这个世界。

    甚至于真有文明的“山海大国”?比如这个部落所附庸的“宗主国”,又或者是东方那边?究竟有多大呢?

    他胸中像是慢慢浮起了一股力量,让他找到了他要去看,要去找的东西。

    方征心中不由得产生一股愧疚,曾经他和所有人一样,也觉得养父研究的那些东西,全都是假的。直到刚穿越来,还作此推测。

    带着这样的想法,哪怕是他背那些典籍也从来不走心,就像一台打字机,没有仔细去理解。

    方征下定决心,知道逃出这个部落后要往哪里去了——他要沿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去亲眼看建木,亲眼去看它有多大多高,到底是什么树,为什么隔那么远都看得到。哪怕距离可能很远。这个时代没有飞机,那就走十万八千里。漫长的一生,也可以如此打发掉了。

    走吧,在养好伤之后。方征对自己说。

    不过,方征很清楚这些女人的心思,选出来部落首领还指望着与“东方人”“合作”,并不会轻易放他走。

    选出来的首领的是藤茅,对于这个结果,方征并不意外。她能被乌虚长老选为搞小动作的人,加上她自己也琢磨退路的事情,到底是多吃了几年饭,见过的事情多一些,脑子不算生锈。再加上体力并不算太差,几项比试综合下来,她战胜了只会靠蛮力的蔓茅。

    当时还躺在石床上的方征听到这个消息时,遗憾她们没有多拖几天,自己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痊愈,却必须履行约定,装模作样地“商量”。

    藤茅是最早被方征收买的人,之后也没有否认他的谎话。虽然事到临头时不太靠谱,但方征一点都不关心这个部落的内务发展,他马上就要跑路了。

    “你确定其他人都服气你吗?可要多加留意啊。”方征单独和藤茅聊时,煽风点火,种下一颗怀疑的种子,方便到时候制造混乱。

    “暂时不会翻起什么事,压得住。”藤茅视线在玄思长老昏迷躯体上巡视,“他怎么还不醒?你有好好治吗?”

    方征立刻道:“当然,但是他不醒我有什么办法。”

    藤茅以明显怀疑的视线投向方征,她知道方征一开始各种甩锅的鬼理由,半响低声道:“你最好祈祷他早点醒。秋贡没几天了。”

    接下来,藤茅给了方征两个选择:一是立刻带她们去杀枭阳,取到蓇蓉膏,让所有女人在秋贡前服下。确保这一年不怀孕,等秋贡过后,她们就有时间准备反叛,替部落争取到十足战斗力。

    二是立刻把猎杀枭阳的方法告诉她们,他自己可以留在这里养伤。

    反正不管怎么选,她们都要立刻获得制服枭阳方方法,制作大量蓇蓉膏。

    藤茅正是以这个为承诺,获得了大部分女人的支持。

    方征才不管她们秋贡或反叛计划,他单纯不想在养好伤之前把这个筹码交出去,无论是带着她们去杀还是告诉她们。一旦知会,他就像失去了一个附身符。

    可是看藤茅有备而来,不像能妥协的样子。

    方征这几天把乌虚和玄思长老所有的药材都看过了,他并不费劲,就想到了另一个办法……

    失去一个筹码,那就再造一个筹码。

    他不动声色,对藤茅说:“那我现在告诉你吧,你去把乌虚长老柜子上左边第二个拿下来。”

    藤茅依言拿下来,那个罐子是石头制作的,上面还有花纹,这种一般是贵重药物。

    方征问:“哪些人要一起去杀枭阳,你把要去的人都叫过来。”

    藤茅叫进来几个高大的女狩,蔓茅也在其中,她虽然无精打采,但好歹还是听了话。

    方征说:“这个药罐里的,你们一人吃一些。这就是防止被枭阳杀死的保命药。”

    藤茅讶异地打开罐子,发现里面是白乎乎的死去的虫子,不禁有些疑惑,小声嘀咕道:“这怎么有点像长老用的毒虫?”

    方征沉住气:“一物克一物罢了。你们不吃也行,被枭阳口水沾到,身体就烂了。”

    藤茅将信将疑,然而其他几个女狩却按捺不住地吃了下去。藤茅最后也只好依言服下这种白色死虫。

    方征道:“好了,你让她们出去,我有单独的方法告诉你。”

    藤茅就是从那个时刻感到不对劲的,她的直觉并没有错,等那些女狩离开后,方征一脸平静地说:“我让你们吃的是毒.药。”

    方征和养父之间是清白的。养父只是个比较重要的亲人角色。但讲述他于方征性启蒙的意义,对塑造角色和攻受感情戏份来说,是必须有的一块拼图,结束了。

    站在道德角度批判方征“恶”“渣”“黑暗”都可以,大家不要学,在现代不可以。

    兕角

    其实是假的毒.药,那只是一罐蜗牛尸体,被方征剁碎后移到这个小罐子里。

    藤茅立刻发疯般抠自己嗓子,怒指:“你!”

    方征冷冷道:“就算你呕得出来,其他人呢?你现在去告诉她们实话吧,她们还会听你的吗?”

    藤茅绝望地一把扼住方征脖子:“你到底要干什么!”

    方征咳道:“轻点掐,掐死就没有解药了。”

    藤茅发现这和第一天少年落难时说的话如出一辙——

    “你卑鄙!”她吼道。

    方征意外这个时代居然有了这个词,点头道:“我就是这样卑鄙。”

    藤茅愤恨地松了手,怒道:“怎样才能给解药?”她忽然领悟道:“反正解药都在乌虚长老这里,我们大不了一样一样地试——”

    方征道:“然后先被药性克死?解药我会给你们留着。我这样做,无非是因为我是个说话算话的人——”

    藤茅瞪大了眼睛,一副恨不得捅死这大言不惭的家伙模样,然而他视若无睹,继续提高声音——

    “我是个说话算话的人,杀枭阳的方法,我会告诉你。但为了让我不至于失去用途被你们灭口,只好另找个护身符了——你和那些女狩,可一定要保护好我。我伤势一天没好,就一天不会给你们解毒。放心,短期内是无害的,我也不想拖久。

    少年附着在藤茅耳边,交代了猎杀枭阳的方法,而后又舒舒服服躺回了床上,正准备休息,却被已经濒临怒火极限的藤茅一把抓了起来。

    “跟我们一起去!要是方法不灵,所有人都死在那里!你也别想逃!”

    “我才不去,我的伤禁不住折腾,你们不想早点解毒吗?”

    “大家不死再说!”

    方征心想,得,这些女人快疯了。

    “你这个人!”藤茅愤恨道,“我们本来不会把你怎么样!可你谁都不信,非要做这种多余的事!你这个卑鄙阴暗的家伙!”

    方征冷冷任她说,他就是不信。

    明知道好人之间信守承诺,很简单很愉快地解决事情的办法。

    但他才不信,他不敢信。

    从很多年前,就不敢信了。他只能往外喷一肚子坏水毒汁,毒死所有敌人,也寸草不生。

    第二天方征就跟着藤茅她们上路了。

    其实他伤势痊愈了大半,日常行走基本没问题,但还是装出一瘸一拐的样子。他挑了一枚巴掌大小的骨叉当匕首护身,并不大,容易碎裂,平时部落女人用它来打磨骨针或修建头发指甲。

    方征对比过,其他女狩用的有的是木叉、有的是骨叉、最重的是石斧。大型武器很钝,相当于移动的石头;而小骨叉却胜在薄,这是在炼不出铁的情况下,石头能磨成的最锋利的武器。

    他现在力气没有完全恢复,如果真的遇到了大型猛兽,当然是拼巧险而不是拼力气,这就是他选择小骨叉的理由。

    部落女人的围猎范围在方圆十里左右,枭阳领地是东边泽地里一座小丘。枭阳是狒狒外型的野兽,如果是宗主国训练有素的男性猎手,其实并不难对付它。但部落这些女人们长期营养不.良,装备也非常简陋。自然就不敢惹它了。

    部落外有两圈高大的围栏,外一层是石墙,里面一层是木制的,竖着倒尖叉,可以抵御大部分动物。这片领地也的确没什么大型野兽,真正凶残的野兽都在战奴部落的外围。离这有几十里。

    部落东西南北四个方向,东边和北边通向不同的战奴部落,西边是宗主国禁止她们涉足的一片森林,有巴甸国战士们看守在必经道路上,南边则通向宗主国领地,也是守卫重重。

    她们一般打猎都往东边或北边走,有战奴部落当前哨,可以过滤许多大型猛兽。

    方征观察着野外景致,认出了水鸟、獭、斑尾羚羊等猎物,它们都很警觉,远远就逃离了。

    枭阳所在的东边小丘,要跋涉过一片沼泽地。这是藤茅她们走熟了的一条路。

    “不小心走歪了怎么办?”方征感觉得到沼泽路下的石头路,可谓是“摸着石头过河”。

    蔓茅漫不经心道:“没关系,掉下去也不深,就到腰罢了。”

    藤茅狠狠瞪了她一眼,斥道:“大部分地方虽然不深,但有一些狭小的陷洞是很深的。”

    方征又指着这片沼泽远处,看似干燥的岸边:“为什么不走那上面?”

    藤茅摇头:“不能走,宗主国不许。”

    方征心中翻白眼想真是死心眼,宗主国在这里又没有人监视,她们爱走哪条路就走呗。然而还没等他进一步思考,忽然间前方咕咕冒出气泡。

    藤茅连忙把皮质腰带解开一点绳子,往前面抖出一些棕黄色粉末。

    方征看得稀奇,问:“你在做什么?”

    “不要动!”藤茅厉声呵斥,提醒方征和后面女狩们。方征就看到那棕黄色粉末落下的地方,“汩汩”气泡在移动,一道泥浆的痕迹在沼泽下方凹现,从藤茅身边划过,依次划过方征和其他女狩身边,然后埋下去了。

    方征神情一凛,那道会移动的泥浆痕迹是活的生物。

    方征眼疾手快,趁着藤茅没有束起皮口袋,扯过来立刻闻到了浓烈的硫味,他立刻恍然大悟——

    “是雄黄!”他回看那道痕迹消失的地方,震惊道:“蛇?”

    藤茅阴沉着脸,一言不发收好皮口袋。方征首次打量这平整的沼泽地——远处似有一串又一串“汩汩”的气泡,后知后觉冒出了冷汗。

    他又看了看似乎干燥的远处沼泽岸边,咂摸着藤茅那句“宗主国不许”,苦笑着想,这究竟是什么“大国”?

    又走了一会儿,藤茅又“啐”了表示晦气的一声,指挥后面女狩绕路。

    方征只见到前方有若隐若现浮出的两只鼻孔,从那小鼻孔小眼睛来看,应该是喜欢泡在泥里的河马。

    “石炭兽。”藤茅如此来称呼河马,“不要招惹它,退回去。”

    河马是温和的食草动物,但由于体积太庞大,容易把他们的路压塌。皮糙肉厚,不便捕猎,所以女狩们看到石炭兽都视为不吉利的象征。

    方征想,河马和犀牛一样,都是食草类,都喜欢泡在泥里,不同的是犀牛头上有角,这沼泽黄泥里有蛇、有河马,看来生态层级很丰富。

    远处“河马”缓缓从泥浆里伸出脑袋,方征忽然觉得不对劲——他看到藤茅等人的脸色同时变得惨白,发出凄惨的惊叫声。

    ——那根本不是河马。

    第一眼方征以为是犀牛,因为它头顶有一个角,只是那角断掉了,所以刚才埋在泥浆里时看不出来。如今慢慢升起来的时候,才看到头顶的断茬,是黑色的。

    但是方征立刻意识到,这也不是犀牛,虽然它有和犀牛一模一样的角,但它张开了大口,露出了属于终结猎食者的满口利齿——那是食肉动物。

    食肉的独角犀牛——又称“兕”。它的皮坚固如铁,随着它逐渐从沼泽中冒出小丘似的躯体,方征瞠目结舌地发现,古代的独角食肉犀牛,站起身来竟然有人高!无毛,青褐色,浑身覆盖着坚韧的皮。不知它的独角因何而断,伤口还很新鲜。它张开大口露出肉食者的尖牙,扬起圆碗似的厚肉蹄。

    “这里为什么有兕!”

    女狩们连声惊叫,面对可怕的猎食者,纷纷投掷出近身梭枪、长叉和骨镖。可是她们的武器都是用木头和骨头所制,大部分打在了兕坚固的皮革上。

    “跑!跑得快!它就追不上!”方征还没被吓破胆,比起一群从来没有学习猎过这种巨兽的慌乱无措女狩,方征还能快速思考巨兽习性。

    兕体积那么大,如果其他习性和犀牛相似,那么它定然行动迟缓。待在沼泽里是为了守株待兔。

    不知什么打断了它的伏击,反正现在他们如果全力狂奔,对方未必追得上他们。

    方征率先后退奔跑,他偶尔感觉到脚底不稳。暗自思忖是不是石路使用过多。

    在方征原路奔跑的时候,他后方的泥沼里忽然冒出了大量气泡。咕噜咕噜的声音——

    剧烈声响中,石路开始下陷、断裂,不时听到“啊”尖叫后,后面的女狩眨眼间就被泥浆吞没。一来年岁日久被泥沼浸泡磨损,二来仓促奔跑使它承重不起,三来或许是这泥沼里的蛇钻来钻去。

    石路断了之后,有人慌不择路一脚踩空,并不是只陷“齐腰”,而是不幸掉进了深深的小陷洞中。

    不一会儿,就陷了五六名猎手,被兕追上的只有两人,倒有一半多是被沼泽吞的,陷下去后又被蛇咬。

    藤茅殿后,她是最早被兕追上的人之一,但是第一波攻势他躲过,同在后部的另外两名女狩遭殃。看到身旁人遇害,藤茅大喝一声,把手中沉重的骨叉朝兕扎过去,准确地扎中了凶兽的眼睛。

    凶兽暴虐地咆哮起来,它用断茬的半角顶在另一个女狩的腰际,硕大无朋的身躯把她撞进泥沼中挣扎,再一口咬住,只听咔擦一声,两截身体在泥水中缓慢下沉,咕咚声音渐弱下去。

    藤茅发出了惨叫声,她疯了般往另一边逃去,似乎是陷进了泥水里,没了声音。

    方征在队伍前段,周围慌不择路的人都被沼泽吞没。方征惊险地悬在一块摇摇欲坠的石头上,若是重心不稳或左右踏错,都会像其他人一样陷进去。

    这条来路他刚才就觉得不稳,直觉并没有错。他接下来每一步,都踏得非常小心。

    兕的移动速度虽然不快,但是它爆发力强,在很短的范围内能迅速追咬好不容易守到的猎物,方征步伐放缓,没多久就被兕追上了。

    带着浓重的腥味的气息近在咫尺,方征从沼泽中拔.出泥腿,对着兕近在咫尺的下颌猛踢了过去——并不是他不知好歹以卵击石,他只是迫不得已要寻找一个踏脚点借力。沼泽地稀,一块干净的石头都找不到。方征只好险行此博。

    兕大约没想到这小子不但不跑,还冲着自己下巴踹了一脚。虽然这于兕数吨重的体量和厚实粗糙的皮革来说,无异于隔靴搔痒。但方征却借着那一蹬之力跃起,跳上了目下数里黄汤中唯一坚固的高地——这匹兕的背部。

    方征一跳上去,就牢牢抱住了它头顶断角。兕不断发狂嚎叫,左右蹬摆,想把方征甩下来。他却跟枚吸铁石似的黏在上面,无论颠簸得再难受都不松开抱着断角的手。好在那断角足够他的手臂环紧。

    兕在沼泽中不会下陷,是源于它宽厚的脚掌,使得压力平均分布。泽地约只有一米深,最多只没到兕的腿根,这里于是成为它的天然浴池栖息地。可是在这陷阱四周也分布着一些无底陷洞,一般来说只有气孔大小,还不足它的脚掌大,若是失了平衡到处乱踩,指不定就会踩塌。所以尽管方征抱在它头顶,兕依然不敢甩开了全力,竟然就让方征骑在它背部无计可施。

    方征一手牢牢抱紧它的角,悄悄偷出一只拳头暗灌力道,往兕头部皮肉打去,震得他拳背发麻,就像打在了一堵皮墙上,却没有对兕造成太大的伤害——头部是它最坚固的表皮,下面还覆盖着几寸厚的坚硬头盖骨,这是千万年进化下来的保护。

    虽然奈何不得,但是方征这一举动打乱了兕的步骤。兕怒吼一声猛踏泥沼。石块和沼泽齐齐下陷,露出一段把水浆石块悉数下吸的缝隙,且愈陷愈大,岸边都颤抖起来。那想必是沼泽下的气孔塌陷连成一片,撕扯出一个庞大的陷洞。周围泥浆都不由自主往其中倾斜。

    泥浆被吸下去后,露出沼泽下方被掩埋的累累动物骨架,成千上万的骨架像白色的瀑布,还扭曲着几百条纠缠的花蛇,都缓慢朝着陷洞斜移。

    那头兕转身逃离,以免和泥浆一起被陷洞吸下去,向反方向发足狂奔,方征还紧紧捞在它的断角上。

    陷洞也逐渐重新填满泥浆和骨架。但那块地是万万不能再踏上。这次狩猎损失惨重,从前一直坚固的石路,今天居然松动那么多处。刚才的陷洞依然在缓慢地吞噬着泥浆,直到把下方空隙填满,陷洞本身其实不大,约只有丈宽,但是它下方流体消失造成的空洞,影响着周围的沼泽,其影响区域和缓慢围绕的漩涡状螺纹相关。螺纹圈越大,漩涡下方空洞越深,需要越多的泥浆来填。

    放眼目力能至的方圆数里,螺纹看不见边际,就像一场接天豪雨造成的涟漪。这片区域的泥浆和累世而成的白骨,都会在接下来的数日、乃至数年间,被下方陷洞缓慢吞噬。方征打了个寒噤——这陷洞下方到底有什么,为什么那么深?

    不仅自然的威力让方征震惊,且人为问题此刻严重困扰着他。

    他紧紧抱着兕的断角,认真观察后发现那角的新鲜断茬,非常平整光滑。像是最近才被一把至为锋利的武器切下,断口是清晰的轮状纹路,代表着兕角每年长大一圈的年龄,和树的年轮同样原理。从轮纹看,这只兕有十岁。方征不知道这相当于人类的什么阶段,反正从它狂奔架势来看,它还身强力壮得很。

    在后世仍有记载的独角巨犀牛,其硬度相当于象牙——盗猎分子们用钢锯采集的珍品。

    换言之,把兕的这枚独角切下来的武器,硬度堪比钢。这个部落的人当然是炼不出来的,这里潮湿多雨的气候条件连铜铁都熔不了。方征心中怦怦直跳:这个时代,竟然有人掌握了这么高明的冶炼技术?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砍下兕的独角?现在又在哪里?

    更甚,那光滑似镜面的平整断口,连毫毛般的锯齿都没有,是瞬间被切断的。以现代象牙被锯断的过程来看:哪怕是钢材,也需要两个成年男子的力气合握锯齿一点一点锯断。兕角比成年象牙更粗、更大,是怎样的力气,竟然能像切豆腐似的一刀砍下?

    你们期待的快了。这叫铺垫渲染。

    太岁

    方征思考兕角的断口时,兕在想尽办法把方征甩下来。

    兕为了逃离陷洞,狂奔了几里地后钻进了山麓洞穴中。这里洞穴上都是气孔,深处滴着水,和森林起伏的山体连成一体,长年累月地下水的溶蚀作用让洞穴形成了千姿百态的石洞景观,遍布着石笋、钟乳石、石幔、石花。如果有景观灯来探照,一幅喀斯特地貌图,天然的五星级旅游景区。

    可惜在石洞的黑暗中方征只感觉到“嘭”地撞墙,换个方向继续“嘭”地撞墙。他的脊背和手背都因为撞在石墙上磨破了,身上青一块紫一块,酸痛不已,可是仍然死死攥着兕角。无论它怎么发狂撞击都不松手。

    方征知道,食草的犀牛有个弱点,它虽然皮糙肉厚,但皱褶之间的皮肤却十分脆弱。脖颈下方颈动脉的表皮就是它的罩门,又嫩又薄。方征记得父亲说过,野生犀牛的皮非常粗糙难啃,但只要咬住对方颈下三分地,犀牛就只有任宰割的份了。

    兕会不会也有这个弱点呢?他只能赌一把。

    这头兕发疯般四处撞击,却还是无法甩下方征。它头部皮肉厚实,撞得咚咚响也不怕。可苦了方征,浑身上下几乎没一块好地。方征数度想翻到兕的颈下,用怀中的骨叉刺它皱褶间嫩弱皮肉,兕头却实在太大了,即便他展开双手依然无法够到。而如果不能一击而中,就一定会被这只凶暴的野兽踏为脚下肉泥。

    方征又咬牙忍了一会儿,感觉骨头要么被撞碎,要么被颠碎,再也坚持不住了。他前方被石壁挡住,看准时机猱身而下,猛地扑到兕颈边。这里离它张开的口牙近在咫尺,腥臭味几乎把方征熏昏。那只猛兽大概是没想到背上甩不下来的小东西忽然间主动送到了它嘴边,还愣了一瞬,似在琢磨怎么吃。方征立刻仿如一条泥鳅般钻入了它颈下柔软皱褶的皮肉,用手中准备好的骨叉对着缝隙深处的嫩皮狠狠扎了下去。

    即使是最嫩的皮,以方征相比常人不算小的力气,削尖的小骨镖都堪堪艰难地只扎破了一个小口。兕感到脆弱处一凉,骤然收缩皮肉,竟然把骨叉卡住了。方征拔不出来。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兕强壮的一对前蹄狠狠朝着方征身上踩。方征后背就是石壁退无可退,只能一滚往它肚下躲去。这相当冒险,等它前蹄收回后,方征相当于要面临它四只蹄子的乱踩。可是方征在滚动同时,捏住了它颈上的骨叉向外拔,他自己力气不足以拔.出骨叉,就想着利用滚动的势来借力——一个非常冒险的赌注:赌那里的伤口足以立刻致命。

    “噗”一声,方征终于把堵在它颈部血管口的骨叉,借用那一滚之力拔了出来。手中被温热溅满的同时,方征抱住头闭眼迎接肚腹下它直踹面门的大蹄,兕蹄只要挨上他的后脑,毫无疑问人的头盖骨就要碎。方征感觉头顶一重,却并没有想象中粉碎性痛感。他在汩汩的黏稠水声睁开眼:危险的大蹄的确踩到了他头顶,却在最后一瞬失去了力气,只是凭惯性垂落。因为方征护着头部,只是像是被重物稍微砸了一下的程度。让方征眼冒金星,却还在承受范围内。

    ——他赌赢了,刚才扎伤的表皮覆盖着兕颈下最脆弱的动脉大血管,拔.出骨叉后立刻像个小水泵似的喷出大量鲜血,溅上面前的石壁三四丈高。骤然失去大量鲜血的兕,同时就动弹不得,似小山崩塌般砰然倒地。方征刚好位于它的肚腹和四蹄围成的肉堆之间,否则那几吨重的东西,即使是死肉也能把方征压扁。

    他就这样独力杀掉了……一头兕,两人多高的凶猛肉食猛兽。

    此刻方征浑身都是兕的鲜血,艰难地把盖在头顶的一只蹄子顶开,整个人仿佛在血池中洗过,身上大量被撞击的淤伤疼痛发作,方征终于松了一口气,眼前发黑地倒了下去。

    然而失去意识大概只有一瞬,方征又立刻强迫自己清醒了。他手脚发麻不听使唤,唯有一只胳膊稍有知觉,他就用肘撑着在地上缓缓爬动,这是保持身体动弹的办法。他所有的干粮食水都掉了,浑身上下除了破烂的衣服之外殊无长物。于是方征凑到兕流血的大动脉伤口处,咬住那腥臭的伤处,强迫自己吸食滚烫的鲜血。

    ——兕的皮太硬了,无法取肉。他体力消耗太多了,必须补充食水,凶兽的血很黏稠,蕴含大量血蛋白,就是生血的味道太恶心了。方征咽了几口强忍着才没吐出来,他只喝了几口,不卫生的东西不敢多用,够维持他一段时间的热量就行,然后挣扎着爬开。

    他在地上撑着爬出了一道血痕,尽管全身疼痛难忍,但胃里被暖够了,带着兕血温度渐渐涌入麻痹的手脚。一时间方征觉得胃里在烧,继而顺着血管烧向全身,他整个人都暖和了。手脚也恢复知觉。

    方征一开始只能单手撑着爬走,此刻已经可以扶着石壁站起来了,他咬牙走到凶兽头边,用那枚立功的小骨镖,割着凶兽头部断角的根部皮肉。可是兕的头部皮肉实在太厚太硬,根本就割不动。他本来还想把断截兕角挖出来,虽然连根断了,但是埋在头皮下面的大约还有两尺。眼下只好放弃,往外走去。

    刚才被兕带到这个喀斯特地洞,他早就记不得来路了,只记得这里面错综复杂,像个迷宫。石壁黏滑,到处都在渗着地下水。只有洞穴壁上偶尔的空隙,透出天光照明。

    兕尸体所处的洞穴是死路,像蜂巢上的一个孔洞。庞大的地下河系统冲刷了千万年,造就了这个不知几许的庞大地穴,它有部分在地下,有部分在山体,有部分还连着沼泽下的孔洞。方征只是随便走了数百米,都经过了宛如城市最庞大地下水管道系统,不知通向何处。

    若是乱走,一百年都出不去。

    方征发现了一条地下小溪,他欢喜不已地边在水里冲刷干净身上血沫,边考虑能不能沿着流水找路。然而当他顺着小溪走了没几十米时,就发现这条小溪只不过是蜘蛛网般的庞大地下河系统的小小支流,从洞壁的回声、缝隙的天光,看到昏暗的洞穴中,无数交织错落的地下溪流纵横分布——甚至立体分布,这个洞穴并不是平面的,有些部分是在山体中,高低出口不同,可以装十几列火车……

    方征又累又痛,已经几乎失去了意识,他只告诫自己不要停住步伐,但似乎头脑已经停止了转动。他朦胧间看到兕的断角像齐天大圣孙悟空的金箍棒般越长越大,长到定海神针那么粗,把整片洞穴顶穿,自己离开了黑暗的地下,越升越高……他升到半空中想好好俯瞰这片庞大的溶洞群全貌,却发现下方并不是自然景观,而是自己小时候,被父亲带去故宫博物院游玩:

    “爸爸,为什么故宫设计了九千九百九十九间半?”

    “因为一万间宫殿是天上神仙住的,地上的皇帝不能越过了去,只好减半间了。”

    “那真的有减半间吗?”

    “有的,据说是文渊阁的东边。”

    “那到底故宫有多少间宫殿呀?”

    “8728间,不过故宫宫殿不断修葺,这个数字也只是一时统计而已……”

    方征小时候想找故宫里的“刺猬大仙”(就是刺猬,居于故宫草丛内,是吉祥象征),还想把每个房间都参观遍……

    方征猛一个激灵醒来,自己以站姿睡着在黑暗的洞壁边,周围什么都没有,只有溪水潺潺流淌声,他擦了擦眼睛,强迫自己不再去想那个梦,洗了把脸恢复清醒。

    方征还是没找到可以分辨方向的标志。一开始他是按照兕在洞壁上冲撞出来的痕迹找,但是那痕迹在趟过几条小溪后就模糊了。方征又寄希望于溪水中的痕迹线索,却发现一件诡异的怪事:水中没有青苔,没有鱼,甚至没有浮游生物。

    这片山洞实在安静得过分了。这里到处都是流通的缝隙,照理说无论是地面生物还是地下生物,都能生活下去。刚才方征他们狩猎的沼泽,仅仅数平方里,就居住着蛇、兕、水鸟、斑尾羚等生物,生物层级相当密集。这也符合方征对这原始部落野外的认知。

    但是地下洞穴这么庞大的区域,走了这久依然毫无痕迹。方征一瞬间担心有一头特别恐怖、特别庞大的终结猎食者居住在这里,但是他没有闻到异味或是查看到任何生物痕迹,无论是粪便、□□、血迹或是储备粮,相反,还特别干净……非要形容,方征困惑地想:像有个超级隐形吸尘器连轴运作,把洞壁每一寸都抹得干干净净。

    方征一开始还担心兕的尸体味道引来其他猎食者,所以尽快躲开了那里。然而在地下洞穴转了一圈没头绪后,方征又决定回到那里去,好歹饿了还可以喝死兕的血。

    但是当方征循着记忆走回兕尸体的地方时候,他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庞大如小山般的野兽尸体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血迹、毛发、皮革……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若不是地上孤零零掉着半截断角,方征怎么也不敢确认,这就是刚才他杀死猛兽的地方。

    刚才从兕颈动脉喷出来的血溅到洞壁上,高达数丈,此刻也已经消失了。

    方征颤抖地捡起那截断角,手在发抖。他不住地对自己说要冷静。可是眼下他根本就没法冷静思考是怎么回事。任何科学的解释似乎都站不住脚,除非这里忽然出现了一堆工具齐全保洁员,带浮空设备那种,打扫干净之后又立刻消失在空气中。想象起来分明一副滑稽场景,方征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最简单粗暴的假设是被什么猛兽吃掉了,可是什么猎食者还把岩壁上的血迹也舔得干干净净,再干净也会有痕迹在石头缝里吧?没有,连石头缝都是干净的。

    更可怕的是,当方征回头,想逃出这个洞穴时,发现它的入口竟然消失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洞穴并不大,只有两三米深,他刚走进来,入口就在他的身后,却无声无息地凭空蒸发。

    方征狠狠掐了一下自己,哆嗦着蹲下。他觉得这比看到兕和群蛇更可怕,那起码是有形体的敌人。眼下这种事情……迄今为止他并未相信这个世界有神妖鬼怪的存在,此刻却双膝一软,心里不住祈祷:放过我一命,放过我一命……

    他不怕有形,却怕无形和未知。

    头磕到地上的时候,方征猛然觉得有些不对劲——额头皮肤敏.感,触处略有些软和弹性。方征电光火石之间几乎是下意识地,抓起那截断角往地下狠狠一扎——黑色地面登时皱起一小处凹地,却非常坚韧,凹下去几寸就绷紧了。方征重新抬手,那处凹地又恢复了平整。他连忙移开几寸重新扎下去,一模一样的凹陷和放松后的恢复平整,就像一块硕大无朋的、保养得当的、光滑黑色皮肤。

    方征抑住心头剧震,抓起断角在这个洞穴里四处试探戳动,整个洞壁几乎都被黑色弹性物质覆盖,它和洞壁的颜色一样,延展得悄无声息,把入口也封住了,但是方征用断角扎在入口方向时,感觉得到后面是空的。这层物质大约有寸厚,且弹韧十足,钝角无法扎穿。

    方征心中一松,虽然这东西十分诡异,但总比鬼神怪力的解释让他心头稍安。他取出骨叉去割,手底光滑触感仿佛在割肉。方征一瞬间想了很多解释,但直到骨叉把那层表皮割破了一点,没有流血,没有液体,里面是仿如百叶窗般密集的皱褶状物和孢子,才恍悟明白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了。

    如果猜得不错,这玩意,是菌。

    真菌并不是植物,不靠光合作用吸收氧气,而靠腐化吸收周围有机物作为食物。它的菌丝可以分裂万倍。这就是兕消失干净的原因,真菌是没有腿脚的,可是当它吸收了那么大一只野兽,活跃分裂生殖的速度,比有脚的生物还跑得快。

    而且,方征想起,山海经中也提到过这种菌类,它是存在的,只不过被叫做“视肉”。在古代其他文献和通俗叫法中,体格庞大、在地下埋藏不见天日,偶尔会“长脚跑掉”的某种黑色有机真菌又被称为——

    太岁。

    太岁,在《山海经图赞》里称为“聚肉”,在《本草纲目》里被称为“土肉”,共通点都是表皮里有孢子,富有弹性,似肉非肉的黑色真菌,是山中灵芝王。

    当然中国古代还有另一种“太岁”,是“岁”星(木星),被古人视为灾星。有人将其与之混淆,认为“地下的太岁”是“天空里太岁”的预兆,挖到就会遭殃,故而有“犯太岁”之说。

    中国古人迷信,挖到巨大灵芝视为山珍,鼓吹吃下可长生不老。不过从另一方面看,这种灵芝往往生长千年,有珍贵的药性,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方征心情复杂:他也在老照片上见过传说中的千年灵芝,据说是东北采人参的村民偶尔发现的,大如车盖,当时还上了新闻报纸。以眼下覆盖整个洞穴的活体真菌体积来看,这何止是千年灵芝——真菌存在了亿万万年,在没有人工破坏的原始时代,地下不见天日埋藏了千万万年,汲取山洞里的有机物,逐渐长到了难以想象的大小。

    怪不得整个洞穴都那么干净,太岁的菌丝细胞量级,它当然能把肉眼可见的有机质分解得干干净净。

    方征心中不安稍退,但是面对这么大的真菌,他也轻松不起来。他摸索了一圈,发现洞穴被太岁囫囵包住了,一点缝隙都没有。太岁表皮巨大,被割开的皮层皱褶里,却触之绵滑地有一点黏腻,菌丝也潜藏在表皮下面。想必自己还是活的,没有触发分泌罢了。

    菌类没有坚固的牙、没有利刃、从他保持清醒来看,孢子里也没毒。可是它的表皮滑韧不透气,且是厌氧菌。时间一久,自己肯定会被闷死在里面,然后真菌再慢慢分解他的尸体。

    方征用骨叉狠狠地割它的表皮,试图把刚刚割出的伤口扩大。但是骨叉之前割过兕皮,被反复使用后发出“擦咔”一声,断裂了,只割出婴儿巴掌大的缝隙。

    方征手边只有那枚兕角,太岁并没有分解,方征心想,可能兕角里有某些东西它无法吸收,如此坚硬,要是伤口再扩大一些,就可以把兕角戳进去,挖穿太岁的表皮逃出。于是方征毫不犹豫地,用人身上最坚固的地方——牙齿。

    他开始吃这个太岁。

    嘎嘣脆!

    覆巢

    方征用牙齿去咬太岁伤口的皮肉,发现那肉硬邦邦的,初嚼微苦,有一丝回甜,像是在嚼一块甘草饼。

    既知是天灵地宝,当然是无毒的,方征意犹未尽地嚼了几口吞进肚里,还挺好吃。

    方征于是开始大快朵颐地吃着“太岁宴”,几万年生的天材地宝就这样被他一口一口嚼烂了咽下肚中。这要是被后世知道,不知多少人要昏厥。

    方征牙齿都嚼酸了,才堪堪咬出一个可供兕角戳入的伤口。他于是把兕角插在那里。他吃累了,正在歇息,忽然间看到那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率在生长合拢,除了插着兕角的地方,肉眼可见的黑色,慢慢延展——

    方征想起山海经中关于“聚肉”的解释:食之无尽,寻复更生如故。

    太岁能自愈,挖走后不久又长出新的,变态到恐怖的复生能力。

    方征一个激灵,赶紧强打精神继续吃。否则照这个复生速度,在空气消耗完之前,他都不可能把太岁吃穿。他围绕着兕角吃太岁,不断地让兕角戳得更深,只听“噗”一声轻响。似乎兕角扎穿了它外层的表皮,目测厚约两尺。但越靠近它表皮的地方,孢子、菌丝越多,紧紧缠绕着兕角。方征根本搅不动,只能埋头大嚼,边咬边双手挖着,把能用手扯掉的菌层和孢丝挖丢,实在扯不动的就用牙齿咬。

    说来也奇怪,他一开始还觉得牙齿嚼酸了,继而越吃越有精神,伤口愈合得更好了,身体也不累了,手脚也有劲了,感官更清明了,扒拉菌丝的力气越来越大,唯一不好的便是愈发感觉空气稀薄——他能听到自己心脏有力搏动的声音,需要更多的氧气……

    方征对时间流逝没有概念,只知道自己必须吃得比它愈合速度快,到底吃了多少已经不记得了。中间有一段时间,他体内腹肠作响、肺腑绞痛,还以为是中毒了,结果居然是新陈代谢速度加快,太岁进入体内后似乎帮他洗了一遍身体,置换出了非常多的代谢毒物。

    他不知不觉间越吃越轻松、越吃越精神。他模糊想着,传说长年累月食用太岁,可以身体如燕,倒是有几分道理。

    方征一边吃,手肆意扒着那成千上万菌丝时,感觉到深处有东西游到他手指尖下面,方征赶紧伸手一捞,似乎捏住了一枚巨大圆枣,他连忙往外扯,发现这圆物像只眼睛,刚才似乎是上下眼皮碰到了方征的手指。它的下端连着无数的菌丝,却被方征一把扯断。

    “太岁眼”是《山海经图赞》里提及过的“聚肉有眼”,有人说这眼就是太岁复生的源泉,也有人说这是它灵气所钟,还有人说有眼的太岁就是成精了。但方征知道,太岁是一种真菌,真菌是一种真核细胞生物,这种生物的细胞核不止一个。有些人看到两个核,就觉得是它的两只眼睛,其实是它的两个真核细胞眼。

    方征没半分犹豫,两下就把这枚枣状眼吃了下去,有点像嚼牛肉干的味道。方征也不担心它在自己体内长出菌丝,迄今为止还没有真菌能在胃酸里活下来。它顶多给方征补点蛋白质。不过把这玩意吃下去之后,方征的确感觉太岁复生的速度变慢,他也更精神了。

    终于把环绕兕角的太岁肉吃出一个可供他身体出入的大小,方征费力地挤出脑袋,手脚并用地从洞口方位扒出,就像破蛋的鸟儿。他收好立功的兕角,光线透入使他看清了太岁表层,它已经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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