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章节
即是色。我知道。我知道我可以喜欢任何一个我喜欢的人,但是这些喜欢必须经过母亲的批准。我不能喜欢任何一个她不喜欢的人。我要心中有爱,有很多爱,我不能爱任何一个她不允许爱的对象。
不管了,我是要讲蜀雪的,我是要描述他的。他的鼻梁挺拔,鼻尖上有汗的时候,很想让人去亲一亲。他的下嘴唇饱满,兴奋的时候会咬住下嘴唇,他兴奋的时候,他的脖子会往后仰,他整个人都会向后倒去。我在他后面时能接住他,我在他前面时,他就用手抓住我的手臂。他的手指很长,指甲坚韧,指甲盖上只有拇指,食指和中指上能看到半月痕。两只手都是这样。有人说那是健康的标志,有人说那和身体怎么样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去。我说不好,我的两只手,十根手指上都能看到半月痕,我很少生病,好几年都没进过医院了,蜀雪会感冒,会发烧,可也不频繁。蜀雪的指甲在我的后背上留下过一道抓痕,他抱歉地看看我,下一秒就去舔那伤痕。
他是动物吗,是狗吗?看到伤痕就想去舔,谁教他的?他怎么养成的这种下意识的反应?
谁把他教成的这样?我恨那个人。我恨他能在他身上留下名为“下意识”的烙印。我再怎么敦促他准点吃饭,多穿点,少抽烟,他都会忘记。我们去便利店买东西,拿到了一张积分卡,便利商店推广健康饮食,买沙拉套餐买够十份就能换一个保温水壶,我说你留着吧。蜀雪收下了,我后来在他的钱包里看到这张积分卡,积到最后一份了,他却没再继续。积分卡过期了,过期大半年了,他却还留着。他留着干什么呢?他念旧,旧手机不肯扔,玩来玩去就是蜘蛛纸牌,他又喜新,谁问他要电话号码他都给,来者不拒,长成一个树墩一样的人他都和他交换微信。
他做人能不能有点品味?
他不挑人,也不挑衣服,冬天只有一件棉大衣,每次站在融市的大风里都像要被吹走了,但他不至于骨瘦如柴,他的屁股上有肉,他站在窗边抽烟时,什么也不穿,大腿根红红的,大腿内侧看上去滑溜溜的,有水光,我开了房间里的所有灯,他回过头看我,胸膛起伏着,一些黏稠的液体顺着他的腿往下滑。他不说话。
他的腰我一手能揽住,他的……
怎么我的描述都和性脱不了关系?总还有点别的吧,我们之间还是有点别的吧……不坐爱的时候,不沉默的时候……
他的后背上有一片疤,我第一次看到时很惊讶,问他:“这是烫伤的吗?怎么会烫伤这里?”
他说:“不是的,之前跑船,有一天,穿了背心在甲板上忙了一天,晒伤的,一直都没退。”
我问:“一整天都在甲板上?”
他说:“我不想进船舱,船舱里好闷。”他笑了笑,又说,“好多人,好多肉味。”
“肉味?”我不解。
他说:“我以前在厨房帮忙,打下手。”
我摸他的腿,问他:“那有没有其他的地方被弄伤?”
我很认真地问,问的时候我们都在抽烟,都往外喷烟,烟雾熏到我的眼睛,一时,我看不清楚他了,烟雾散开后,我又看到了他。他说:“没有了。“他说,“我又不是什么易碎品,那么容易受伤,那天的阳光真的很烈。“
我亲他的晒伤:“痛吧?”
“当时没什么感觉,只觉得阳光真好。过后有点痛。“他说。
我继续摸他的腿。他的腿长而直。我想不出别的形容词了。语言是贫乏的,无力的,冰冷的。他的腿是有力的,他的腿能缠住我的腰,我站着,把他顶在墙上,他的腿就那么紧紧缠着我。他的腿是滚烫的,热的,能贴着我的腿,我们在轿车后排坐爱,我感觉全身都被他烫得好像在烧,从外烧到内,从头烧到脚。他的脚比我小半码,他的脚踩在我的脚背上,他还是能站得稳稳的,我摸他,吻他。
我绕不出这个主题了,想到他就是“性”,我承认我们的关系是建立在“性”上的。不可以吗?不行吗?我们在床上合拍,多难得。我们坐爱,有快感,不厌倦,多罕见。
可能他对我早就厌倦了,但是我给他钱,他就也不在意了。我也不在意。我只是他一个暂时的落脚点,我不在意的。
但是别他妈是什么卖槟榔的阿槟。他发烧的时候,那个阿槟在哪里?他发烧去医院扎针,他不敢看,扭头看我,我看护士,他说,你别看啊,他说,我能从你的眼睛里看到!我不看护士了,我看他,对他扮了个鬼脸。他笑出来,吸着鼻涕擦擦鼻子。脏死了。我说。掏出手帕递给他。他愣了愣,没有要。
我本来是找他去酒店的,结果他发烧,我去他的宿舍找他,结果我们坐爱,结果他的体温高了0.5度,我送他去挂急诊。结果,我们在医院门口分开,他哑着嗓子和我说话,他说,谢谢老板,麻烦你了。
他的声音不是经常那么哑的,他的声音不算低沉,不算高亢,有时带着点讨好的意味。我第二次见他,我去接他下班,我们去了花园酒店,事后,我给了他我的名片,他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说:“可是我没有名片啊老板。”
我说:“习惯了,和刚认识的人见面,总是想掏名片,上次没给,这次补上。”
蜀雪笑笑,看着我的名片,一个字一个字念:“广告,创意,总监。”
我点了点头。一般人会问下去,那你都给什么东西做过广告啊,你做过什么广告啊。我就说,某某品牌,某某品牌,还有某某品牌。
蜀雪没有问下去,他说:“好厉害啊,真是年轻有为啊。”然后便沉默了。
我一时不知道该接些什么。看吧,从一开始他就是这样,让人束手无策。让我束手无策。
过了会儿,我说:“我在风顺读的大学,我是风顺人。”
他说:“风顺大学?”
他看我,笑了笑:“你知道我的事?”
我点了点头,一般这种时候,那些拥有不堪过去,又无端被提起的人要么露出忧郁茫然的神色,要么恼羞成怒。我希望他忧郁,茫然,希望他哭诉他的痛苦,希望他恼羞成怒,质问我为什么要揭他的疮疤。蜀雪没有,蜀雪笑着过来摸我的脸,手伸到了我的浴袍下面。我们又坐爱。
他说话的腔调也不是总是这么谦恭卑微讨好的。
他被人叫外卖,喝得烂醉,打电话给我,我去接他,他坐在路边狂吐。我递给他矿泉水,他说,你好烦。我说,我送你回去。他说,你好烦,你滚。他的口吻是嫌恶,冷酷,充满火药味的。我把他拽到车边,塞进车里,他就在座位上抱头痛哭。我问他,你嫌我烦干吗还打电话给我。他说不出话,就哭。哭了好久,他缓过来了,说,我想去看大象。我说,那去动物园看。他说,我不要,我要去非洲。然后他就睡着了。隔天,他又温顺了,尊尊敬敬地称呼我老板。我问他要不要去非洲。他反问我,去非洲干吗?他嬉皮笑脸地说,老板,你想在非洲打野展啊?
他怎么可以这么反反复复,变来变去。不变的可能只有他头发的颜色——长度也是变过的,有段时间留得很长,留到了及肩的长度,我抓他的头发,手指陷进去。我抓到的好像是扑上沙滩的海浪。
他的眼神也没有一点变化。十年如一日地漫不经心。不同的是,十年前,他随便抛送这种漫不经心,十年后,他公开贩卖,价格低廉,供永远大于求,我还趋之若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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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蜀雪的头发留得比较长的那段时间,恰好由我负责的公司某个长期合作伙伴,一家法国珠宝品牌要展开新一季度的宣传了,通常我都是利用下班时间在家想提案,查资料,找灵感,可那阵子,秀秀心血来潮,想学什么服装设计,要做新式旗袍,复活传统手艺,在淘宝上注册了家小店,还通过我父亲找到了个连绣花针都拿不稳的老裁缝,把人接到了家里,天天学怎么盘扣,怎么制版,怎么量体裁衣,搞得家里摆满了假人模特。我一回家,看到那么多假人,头昏脑胀,就和秀秀说打算去百宝山的别墅暂住。秀秀问我,是不是怕假人。我说,是的,你的假人都太真了,太多了,感觉家里像在拍《安娜贝尔300》。她大笑,眼睛一眨,摸摸手指甲,又说,我说嘛,你平时社交场上一根老油条,怎么会怕人多,还都是假的人。
我说,我那叫八面玲珑,面面俱到,谢谢。
秀秀做了个要吐的表情。
我在百宝山的山间别墅,一个人,冬天,外面下雪了。我不喜欢人多,我也不喜欢一个人。太矛盾了,做人不可以这么矛盾,世上没有两全其美的事情,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人要懂得取舍。
我懂的道理可真多。
我实践过的道理也真多,它们带给我的收益也真多。它们给了我很多的朋友,给了我很多的生意伙伴,给了我名,给了我利。我失去的只是一些我个人的空间,只是一些我自己的偏好,在我得到的那么多东西面前,它们是那么无足轻重。
我打电话给蜀雪。我去接他。好巧不巧,他一到,别墅里的取暖设备就都没法用了,真要命,冬天只要和他在一起,取暖的东西就都会罢工——他宿舍里的空调,我的中央空调,我的地暖。一定是因为他的名字,冰天雪地,怎么样,他是要演一出《冰雪奇缘》吗?
他看过这个电影吗?迪斯尼的电影对他来说太幼稚了吧,他看《撒旦探戈》看得很起劲。我记得。我知道。
他对电影倒还算有点品味。
还是不要在他面前提《冰雪奇缘》了。他不需要幼稚的人,他需要的是能给他安全感的人,成熟的人。
我们在别墅里,我把客厅的壁炉收拾了收拾,点了起来,我们坐在壁炉前,一起看电影。我播什么片子他都看,布列松他看,阿伦·雷乃他也看,萨宾·阿泽玛咆哮着在地上不断做前滚翻,他看得直打哈欠,后来我播《都灵之马》,他竟然直接睡了过去。
或许他也看迪斯尼,《玩具总动员》不就一点也不幼稚吗?
我看他睡了,就把电视关了,这时,他却揉开眼睛,问我:“怎么不看了?”
我说:“我们睡觉吧。”
他点点头,开始脱衣服,我说:“真的睡觉。”
他看看我,我们去了二楼的卧室睡觉。睡了会儿,他又醒了,我问:“怎么不睡了?”
他说:“好饿。“
他问我:”几点了?“
我不知道,我的手机放在楼下,卧室里没有钟表,他的手机也放在楼下了,我们往窗外张了张,天色是黑的,我说:”可能凌晨了。“
他没说话了。我摸了摸他的肚子,他的肚子好瘪。我说:“我也饿了。”
他又说:“好冷。“
我摸摸他的肩膀,把被子拉起来一些,包住他。我说:“楼下有面,冰箱里有菜,可以煮个热汤面,我去看看。”
他看着我,眨了眨眼睛,和我说:“我们猜拳吧,谁输了谁下去煮面。”
我们为什么要猜拳呢?
我说我下去,那让我下去不就好了,为什么他要提出来猜拳呢?
他眨过的眼睛里为什么会闪过一丝胆怯?他在怕什么呢?
我没有问,我当时想都没有想,我现在才想起来他的眼神是胆怯的,是害怕的。害怕失去什么,害怕得到什么。
当时我只是说,好吧,那猜拳。当时,我只是,他说什么我都会答应。
蜀雪总是输。别墅里太冷了,我们除了吃东西都窝在床上,每次饿了都猜拳决定谁下去煮面。蜀雪就算出慢半拍也是输。一次,他又输了,下楼之后好长一段时间才裹着毛毯回来,他的脚是冰凉的,我问他怎么去了那么久,他说楼下的炉子坏了,这下连一碗热汤面都没得吃了。我摸摸他的肚子,硬硬的,鼓鼓的,我闻了闻他的嘴巴,一股食物的气味。他撒谎。我说,撒谎的人要吞一千根针。他张开嘴巴,我亲他,他问我,不是要吞一千根针吗?我说,你听错了,是一千个真。真心的真。他板着脸孔说,我还以为我做服务业的最会说好听的,看来还是你们广告业技高一筹。他又笑了起来,说,你是客人,应该我负责说些好听的给你听,怎么现在倒过来了,他说,你不要去和范经理投诉啊。
他可恨不可恨?
他就是可恨。
专职煞风景,扫兴水准十级。恨得我牙痒痒,咬了他一口,把他按在床上收拾了一通。他这才安静了,只喊,不说话。喊爸,喊哥,还问我喜欢听哪一种。我恨得又咬了他一口。他彻底安静了,喊也不喊了,掩住嘴巴,咬着自己的手指。他的舌头舔过他的指尖,我又去亲他。我又想给他一千个真。
他不会要的。
他真的不会要。
又一次猜拳,他输了。他裹着毛毯走了。我坐起来等他,我等不及了,穿好衣服下楼找他。
我在客厅里看到了他,壁炉里的木柴还在烧,噼噼啪啪地响着。他往里添过新木柴了,火很旺。他坐在靠近壁炉的地毯上,盘着腿,穿着我的圆领白毛衣,披着一条毛毯,戴着我看书时戴的金边眼镜。他在看书。
我走过去,问他:“看什么呢?”
他举起书,我看了眼封皮。波德莱尔的诗集,法语版的。我问:“法语的?”
他说:“法语的,看不懂,看得很茫然,很适合催眠。”
我说:“那应该去楼上看啊。”
他说:“壁炉好暖。”他对我笑了笑,“做有钱人真的蛮好的,暖气坏了,还能烧壁炉。”
他点了根烟,对着我笑。我清了清嗓子,说:“还有别的版本的。”我转头在茶几上找了找,找到一本中文版的,一本英文版的,递给他。
他接过去了,放在腿上,往茶几的方向一指,说:“好多法语书,好多诗集。”
我说:”我最近在给一个法国品牌想提案,想找找灵感。“
一般人绝对要问,你看得懂法语?你学过法语?
他没有问。他对我的经历一点都不感兴趣。他坐在地上翻开了英文版的波德莱尔诗集。他安静地看书,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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