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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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总,您这次来是为公还是为私?”我小心翼翼地察言观色,高亮听出我言下之意,笑了,“当然是为私,放心,你有什么话尽管说,我不会跟你们上司投诉的。”
我站起身,砰一声把门关住,咔哒锁上。
“她过得很好,你也不用总念叨她,各自安好不是最美的结局吗?”我语气略微嘲讽,“而且像高总这种人物,要什么女人没有,像刚才的秦编辑,人美胸大腿长,也不失为贤妻良母的选择。你何必抓着雯雯不放。”
高亮苦笑,“看来雯雯已经跟你说过以前的事了。确实,以前是我不对,当年还年轻,什么都不懂,我如今也不是想追回雯雯,就是忍不住想关心下她。”
我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很不客气道,“高总,你这是全天下男人都犯的毛病,前女友都是自己的女人,吃喝拉撒都关你们的事。”
高亮默了几秒,咕哝道:“墨风说你是个有趣的人,原来是这种有趣法。”
我这才想到,眼前这位人高马大的高总好歹也是我老同学苏墨风的朋友,我这么对他冷嘲热讽,似乎做得太过。
我语气稍微缓和道:“蒋雯雯那家伙吃得好睡得香,目前还在谈恋爱阶段,真的过得挺好,我觉得你不打扰她就是为她好。高总是聪明人,具体原因就不需要我详说了吧。”
高亮坐在沙发上,半天说不出话来。
“高总还有事吗?”我看了看时钟,下了逐客令。
“你跟墨风发生了什么事?”高亮倏地冒出一句让我措手不及的话。
见我流露出各种情绪的表情,高亮似乎爽快了,笑两声:“那天他跟你吃完饭回来后,高烧到现在还没退,你不会下了什么药吧?”
“他发烧了?”难怪一直没消息。
怎么烧到现在还没退,他看医生了吗?
我想起高三那年,一次大考前他也是发高烧,硬撑着不肯看医生,结果晕倒在课桌上,最后还是我叫唤他没反应才发现不对,急忙叫来老刘,几个同学扶着他到校医室,后来转到附近的大医院挂了几天水。
这家伙,肯定不会去看医生!
“墨风这个人最排斥去医院,估计这会正在家里烧傻了,今早打电话给他,也没人接听。哎,真是个不省心的孩子!”高亮似乎不经意地继续煽风点火。
我笑了:“那得麻烦高总多点关照他,好了,我要去工作,就不送高总了。”
高亮愕然,“难道你不应该去看望一下墨风?”
“我为什么要看望他?他这么大的人不会照顾自己吗?”说完,我打开门,做出一副欢送客人的样子。
高亮好气又好笑,“好吧,一言不合就送客。”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给你,知道你脸皮薄,不好意思问出口,这是他现在的住址。我不知道你们当年有过什么误会,但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为何不放下过去,好好展望未来呢?”
我犹豫下,接过名片,见名片上黑墨写着苏墨风三个字,跟着三个字后面是让我意想不到的——医生。
说来也惭愧,苏墨风回国后虽然跟我接触了几次,但两人似乎达成默契,不打听对方现状这个默契点让我们若即若离维持了表面上的和平来往。
得知苏墨风从事医生职业后,我暗暗吃了一惊,当时报考专业时,有几大专业是大部分同学会刻意避免的雷区,一是律师二是医生。不是说这两个行业不好,而是因为比较特殊。毕业后老妈张罗着帮我找对象,我就提出要求,第一不要律师,怕吵架吵不赢,平时做点错事还得听法规法则,第二不要老师,不想每天都被人讲人生大道理,第三不要医生,怕等到我仙逝了他也挤不出一滴眼泪。
曾听闻苏墨风的妈妈因为乳腺癌早早去世,估摸是因为这个,才让他有了当医生的决心吧。
我如此猜测。
二十一、探病
苏墨风住的地方位于市里二环路,我一早下了班,刚好那天没事做,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些水果,想了想,又打听到菜市场,买了些肉菜。
我看着手里的大包小包,数了数,居然有八袋。
会不会太夸张了?
来不及后悔,人已经来到了苏墨风的小区门口。
在保安处签了名,走进小区,绕了一圈小区中央的湖就找不到北。不甘心又绕着湖瞎转一圈,还是分不清东南西北,我只好投降,找路人问路。
随着电梯里显示的数字变化,我越来越接近苏墨风的家。
心里没来由的紧张起来。认识苏墨风这么多年,这是我第一次亲临他的住所。
高中毕业后,于天宇曾组织大家到苏墨风家里聚会,那时我并未报名参加。早就听说苏墨风出身于书香世家,他妈妈生前是外交官,爸爸是大学教授,家里的书架占了大厅一面墙。人家回家对着的是电视,他家一进大厅,对的是满满的书本。
我特别向往他家的书架,希望有机会现场观摩一回。世事难料,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事,我这辈子估计都没有机会亲眼见一次整面墙铺满书的场景。
电梯叮一声响打断回忆。我走出电梯,两手提着水果和肉菜站定在房门前,对着乳白色的门呆了半晌。
电梯里走出来一个人,走到对门又偷偷回头看了我一眼,见我没动静,好心提醒:“苏医生这几天病着呢,估计还在床上躺着,你多按几次门铃他才能听得见。”
敢情是以为我吃了苏墨风的闭门羹。
我忙按了下门铃,里面传出长长的叮咚声过后几秒,门咔嚓一声打开。
苏墨风见到我站在面前,露出惊讶之色,“你……”随即又笑起来,“你来了。”
语气中的暖意让人觉得仿佛站在他面前的不是一个多年未见的老同学,而是彼此熟稔的老朋友。
“听说你病了,所以过来看看。”我脸露不自在地跟着他走进屋,苏墨风想接过我手里的大包小袋,我侧身一躲:“你是病人,别拎重物。”说着就让他赶紧进屋,别堵在门口。苏墨风哭笑不得,只好由着我来。
换拖鞋时,发现鞋柜里的都是男式拖鞋,我随意选了一双换好鞋,将袋子放到他厨房的桌面上。
暗暗打量下房子,三房两厅的格局,现代简约的风格,黑白基本色无一不在暗示主人喜简单的性格。
玄关处整齐地摆了几双他平日经常穿的鞋子,大厅的桌子上摆放几本书,旁边放着一个水杯。
一切都收拾得那么干净,又有他生活的气息,空气中弥漫一股淡淡的熟悉的皂香味,恍如回到那年坐在他后桌奋笔疾书的年代。
这没来由让我减少了些拘谨。
我看到铺在地上的棕色毛地毯,笑了:“想不到你这么小资。”
苏墨风端来两杯水,一杯放到我面前,听到我这么说,眉头一扬。
“这地毯就没洗过吧?”一个连饭都懒得做的人,怎么可能会做家务。
苏墨风一愣,笑起来。
“余沉,你看问题的角度总那么独特。”独特二字加重了音调,不无调侃意味。
就是想说我这个人奇怪吧。我讪笑着喝下一口水,居然是桶装水特有的口感。这家伙真那么懒,连煮水都省了?
“一般医生都会有点洁癖,所以,别担心卫生情况,我每天都请钟点工来打扫房子。”苏墨风含笑道。
“你的病好些没?”
“好很多了,就普通发烧。”
但见他脸色苍白,嘴唇因太久没喝水显得干涸,刚拎起水壶的样子似乎也有气无力。——就这幅模样,这病肯定还没好全。
“你看医生了没?”
“我自己也是医生。”好像一个偷吃的小孩被现场抓了个现行,苏墨风脸上难得地露出一丝别扭。
在看病这个问题上,他一如既往地表现出格外固执。
我心里嘟囔,一个都已经从医的人还如此排斥看病。
我站起身来,四下寻找,“体温计呢?”
“刚量完,度,差不多退了。”
我嗯了一声,走进厨房,洗好手,从袋子里拿出刚宰好的鸡,“听说感冒发烧的人喝鸡汤好,所以买了一只鸡。”
刚看到大厅的垃圾桶里塞了几个泡沫饭盒,不用想,这几天他肯定又是吃快餐度过。我思索着是不是待会要出去买多点吃的,放到他冰箱里。
苏墨风跟着我来到厨房,倚在门口,不作声。我回头看到他正紧紧地盯着我,不禁有点手足无措。
“你没听过君子远庖厨这句话吗?”
苏墨风笑起来,几秒后,方淡淡说:“我只是好奇你下厨的样子。”
“但你这样搞得我没法安心做饭。”我不满道,丝毫没发现自己话语间有几许不明显的撒娇。
闻言,苏墨风眉眼里都是笑,恍如夏日里清爽的风拂过水面,激得片片涟漪。笑得我一阵阵心虚。
恰好这个时候一个电话叫离眼前这个难缠的人,我站在原地怔忪几秒,轻轻吐口气,转过头继续洗菜洗砧板。
翻了翻柜子里的厨具,铮光瓦亮,毫无使用过的痕迹。
买来当摆饰吗?
我将厨具一一找出来排放好。
我将鸡放入泥煲里,用大火滚开汤水后,拧至文火继续煲。趁煲汤空闲,洗好西红柿,拿出两个鸡蛋,想到生病的人不宜吃蛋,还是放到冰箱里等他病好了再吃。
一打开冰箱,满格排列整齐的桶装水映入眼帘。我倒吸口气,两个字立马跳入脑海里:土豪。继而有些恼怒,这人不懂得爱惜身体吗,喝这些水对身体没有一点益处。
炒好西红柿盛到盘里,顺便往旁边细火慢熬的鸡汤里丢进两三片姜片,滚多半小时后撒了一把葱末到汤里,马上关火端到饭桌上,顿时香味四溢。
将碗筷摆好后走到大厅,没看到苏墨风的影子,犹豫片刻,轻声走到卧房门口,正打算开口叫他出来吃饭,却见他已半靠在枕头上睡着了。
不会又发烧了吧?
顾不得男女有别,我急急走到他身边,俯身摸他额头,好像有点点烫,再摸摸自己的额头,貌似一样烫。
正当我准备伸手再摸他额头确定时,手突然被另外一只大手抓住,我吓了一跳,猛地撞入一双黝黑深邃的眼眸里,我忙直起身,将手抽回来。
“准,准备吃晚饭了。”
不理身后人如何反应,我逃似的快步走出房间。
苏墨风喝了一口汤,称赞道:“挺好。”说着又连着喝了几口,一下子喝光一碗,喝完竟冒出薄薄一层汗。
我递了张纸巾过去,“喝鸡汤出汗能退烧,你刚好像又有点发烧了。”
苏墨风擦了擦汗,动作从容,不紧不慢,一点都不显狼狈,擦完后才慢慢继续喝第二碗汤。
有些人是刻意地表现出从容不迫。有些人是天生就刻在骨子里,由心而发的气质。
苏墨风明显属于后者,认识他那么多年,我就未曾见过他慌乱狼狈的模样。当年他打篮球摔断腿,拄了三个月的拐杖,走起路来一瘸一拐也未曾影响到他一派闲云野鹤的作风。马小薇在背后偷偷叫他拐杖侠,笑说他再瘸下去就要引领起全校拄拐杖的风气。
又或者,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一件事能让他失态。
吃完饭,我起身收拾碗筷,苏墨风见状,道:“放这里吧,待会钟点工会来打扫。”
我瞪他一眼,并未因为他的话停止手中的动作。
“做家务也是一种运动,珍爱生命,远离懒惰。”我意有所指他那些不良生活习惯。
聪明如他,怎么可能没领悟到我的意思,他摸摸下巴,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记得高中时,我们几个人中就属你四体不勤。”
“哪有,马小薇第一个不答应。”我想也不想就否认了。
“我以为你把我们都忘了。”苏墨风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我的手顿了顿,躲开他的眼神,接着手脚麻利地将碗筷洗好摆放好,擦擦手,见没自己什么事,而窗外天色早已黑下来。
“你吃饱喝饱,满面红光,气色比刚才好很多了。我就不多停留,你自己好好照顾自己,如果有什么不舒服,就打……”本来想说我的手机,想到我住的地方离这远着,远水救不了近火,改口道,“就找保安叔叔吧。”
苏墨风笑着应下来,“我送你出去。”说着就拿起外套。
我忙伸手拦住他。
“不用,夜风大,你别吹到风。今晚早点洗澡睡觉。”我絮絮叨叨道。我怕他坚持要送,板起脸,“你要是送我出去,我就再将你送回来再走。”
“……好吧。”苏墨风眼里一抹无奈划过。
走出门口时,“余沉。”苏墨风忽然叫住我,我回头,见他还杵在门口,白色的家居服衬得他本是白皙的脸色愈发苍白。
苏墨风很适合穿白色衣服,这点我从高中时就发现了。一日早读,我破天荒起早了,到了课室只有伶仃几人,秋天的朝阳一样勤勤恳恳地爬上来,怕人不知道似的,洒的满大地都是暖洋洋的晨曦。
就在这种温馨舒服得令人想睡觉的早晨,我正对着外面的风景发呆,摆在面前的课本还停留在封面,有种时间停滞的错觉。苏墨风倏地闯入了我的视线,那日他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衣领高高地笼在脖子上,长长的双腿撑起运动服来格外好看。浅浅暖暖的光笼罩在他身上,在我桌子上投下一个高高的身影。
他看到我,就笑起来,露出好看的白牙,顿时给人风清气爽的感觉。
我想起顾城的诗,实在应景。
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
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但这份美好并没有保持多久。
“余沉,真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你今天居然起得比鸡还早!”周宸从苏墨风身后冒出来,见到我惊讶地嚷起来。
“嗯,我起得是比你早。”我懒洋洋地收回目光。
此时,苏墨风宛如穿越那将近十年的时光,再次来到我身边,依旧是白衣白裤,笑容干净。
“那天的事,是我唐突了,对不起。”
过了数日,没想到等来的是苏墨风的道歉。
我一时不知如何反应,只是怔怔地看着他。
眼前这个人曾经离我很近,近得只要我一伸出手就能触碰到他的脖颈。而现在,时隔多年后我们再次相遇,岁月留下的隔阂将我们拉得很远,远得我只能远远地看着他,他在戏里我在戏外,看他历经青春美好,但那一切,都与我无关。
不知他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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