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世(二十六)
三月十六,风拂杨柳垂河岸,贾珠和贾琏代父送林海父女南下,一直送至运河渡口,林海让菁玉先进船舱,自己在岸边对二人嘱咐了几句话才登舟离开。林海虽远在南方,对贾家的情况岂有不知,岳母偏心二房,贾政一家住在荣禧堂,袭爵的贾赦却在偏远的院子里,兄弟二人虽未撕破脸,贾赦心里却哪里肯服的。好在贾琏和贾珠的关系还不错,没有因为两房的矛盾而疏远了,林海不能指责岳母行事,唯有嘱咐两个侄儿互相扶持,将来也好支撑门庭。
大船向南而行,菁玉坐在船舱窗下发呆,眉头微微蹙起,郁闷地简直想哭,原以为得到通灵宝玉她就随时能回到现代了,哪知命轮给了她一记沉重的打击,现在的通灵宝玉是补天石被神仙幻化后的形体,法力所剩无几,要开启命轮逆转时空,须得补天石恢复本体方有足够的法力。
换言之,她还得等到神瑛侍者贾宝玉历劫完成,通灵宝玉在这红尘富贵中享受够了回到青埂峰下变回本体才是她能开启命轮的时候。根据原着描写,红楼梦的结局就是贾家落败宝玉出家,那至少要等到宝玉出家之后,算算时间,原着黛玉去世的时候十六七岁,之后金玉缘成,宝玉娶了宝钗又出家,那也得要宝玉二十岁了。
宝玉今年才三岁,还有十七年啊!菁玉愁眉苦脸,那时候自己都二十七了,二十七岁在现代都被人冠上剩女的帽子大肆嘲笑羞辱,在古代二十七岁还不嫁人,除非剪了头发出家去。可林家允许她这么做么,要不然就学妙玉装病,再收买个神棍说除非出家不然病好不了。
但如此一来,林海贾敏肯定会担心不已,从去年开始贾敏的身子就大不如前了,如果装病,岂不是给贾敏雪上加霜,万一贾敏有个三长两短那就真是得不偿失了。
思前想后考虑利弊,菁玉心一横,不就是结婚么,不生孩子不就得了。说起来自己还有点亏,来到古代三辈子四十多年,居然没有正儿八经好好地谈过一次恋爱,上辈子倒是有个喜欢的人,可惜身份差别太大,赵徽又是有妇之夫,她宁可死也不愿意当小三插足别人的家庭,再加上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事情,她在天灾四起民不聊生的年头揭竿而起当了反贼,他们就更加没了在一起的可能。
再后来她几乎武功全失,断腿成残,在被赵徽困在后宅将近八个月后,他酒后强要了她,他无疑是爱着她的,不然也不会在云州冒着生命危险救了她,可他却从来没有把她当成一个人格平等的“人”来对待,柳瑶下的药能有多少作用,所谓的催/情/药不过就是一些让身体发热的药物罢了,怎么可能会让人理智全失。
生米煮成熟饭,赵徽全无悔意,他甚至以为她就不会再有离开的念头,会认命地留在王府当他的小妾,而她的回应,就是一场大火让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她不否认自己爱过赵徽,却不代表她会容忍原谅他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尤其是,她对这种事有着条件反射的恐惧和厌恶。
可能因为穿越前的婚姻并非自愿,第一次的体验伴随着强迫和暴力而让她痛不欲生,而后的每一次都让她极为恐惧厌恶,身体和心理上烙下了可怕的阴影,所以她对床笫之事有着本能的抗拒,即使她曾经爱过赵徽,在面对他的强迫时也只剩下深深的恐惧和愤怒。
不仅仅是身体的创伤,还有人格上的侮辱,那之后她恨赵徽入骨,更怕自己怀上孩子,毒/药尚未收集完成,也顾不上许多了,直接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
彼时她忽然想起了很多年前做过的一个梦,梦里有一场熊熊大火,火里有一个看不清的人影,曾经她以为应验在云州,直到那一刻,她才发现原来那个梦境预示的却是今日的结局。
成为林菁玉十年了,她已经放下了这件事,前生事前生了,赵徽也为了他的行为付出了死亡的代价,这么多年过去,爱也好恨也罢,都已经是过眼云烟,不应该影响到新的人生。
看来此生嫁人成亲无可避免,但她还是不能接受在古代这种医疗条件极其落后的情况下生孩子,绝育药是必须得吃了,再过十七年她离开这里,有了孩子,便有了羁绊,如何心无牵挂地离开这里?
四月份仲春时节,林海菁玉父女回到阔别两月的扬州城。
早先派人知会过,林海刚下船,见明玉早已带着管家仆从准备好车轿候在岸上。
明玉上前对林海行礼请安,笑道:“父亲回来了,路上可还平安?”
两个多月不见,不知是不是错觉,林海竟觉得明玉长高了一些,举止也更为稳重,含笑道:“都好着呢,你妹妹得了圣上嘉奖,赏了不少东西,各家亲朋亦有回礼,叫林皓收拾了咱们家去。”
林海明玉父子各乘一匹骏马,菁玉上了小轿,一家三口回到盐科官邸,贾敏已和黛玉在二门上等候多时。
远远地见贾敏穿着水绿宫绸圆领对襟窄袖短衫,外罩银红色半透的立领纱衫,压着雪青缠枝莲暗花绸裙,秀发挽成随云髻,只缀着一支细工绢花簪,清爽婉约间更显雍容气质,右手牵着黛玉,黛玉也只穿着家常衣裳,鹅黄色绣兰花交领上襦,浅蓝色丝绸小裤,见到林海和菁玉一起过来,仰头盯着他们看了许久,仿佛想起了什么,笑着撒开小腿跑了过来,林海连忙抱起小女儿,笑道:“黛玉还记得我呢。”
“爹爹,姐姐。”黛玉揪着林海的衣襟,有些委屈地嘟起了小嘴,“爹爹带姐姐出去玩,都不带上我。”
菁玉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小豆丁知道吃醋了,黛玉别委屈,爹爹和姐姐给你们带了好多东西呢。”
外面的下人们搬了行李进来,都是皇帝太后的赏赐和贾母苏家卫家北静王府明睿王府的回礼,也有一些是林海在京城买的东西,都是给妻子儿女的礼物。
林海一手抱着黛玉,一手携了贾敏回屋,涵玉正在耳房睡午觉,林海放下黛玉,轻手轻脚地进屋去看了一遭,只见幼子脸色红润睡得香甜,看起来长胖了一些,便放下心来,悄声出门。
林海从行李箱子里取出玩具给黛玉玩,贾敏亲手给林海斟了一杯茶,说道:“老爷此去面圣,悠姐儿立功被封了县君,不久圣上就下了一道圣旨重申放足令,还加了一些内容,这都是大好事,听说这放足令的事儿是菁玉跟陛下求的?”
林海点头道:“嗯,这事都传到扬州了,好快。”他们离京之后元康帝才正式下了放足令的圣旨,途中林海亦有所耳闻,在太/祖皇帝的放足令里又加了几条,凡是有爵位的人家不得为女子缠足,若缠足不可袭爵,缠足女子不得入宫,不得诰封,此令一出,天下哗然。
前朝盛行缠足,渐渐还有了不成文的规矩,裹足是高贵妇人专有的装饰,而对贱民阶级的女子,朝廷还以法令禁止其缠足。大靖朝开国太/祖皇帝虽施放足令,然而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缠足依旧是女子身分高贵的象征,是女德出众的代表,京城的情况虽然好些,外地家庭条件稍微好点的,都以为女儿缠足为荣。
女子裹足与男子读书一样,成为是进入上层社会的必要条件。女子缠足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能否找到一个好婆家。金陵城曾有歌谣云:“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为了使女儿长大后能说一门好亲事,做父母的也要狠心而不顾女儿痛苦地给她缠小脚。
民间素有“娇男不娇学,娇女不娇脚”之说,对于男孩子来讲,尽管读书很苦,但它是进入上流社会的基本途径,所以再苦也要读,同样,女子缠足虽然是一种苦难,却是身份的象征。尽管缠足简直就是一种残酷的肉刑,世上多的越是“慈爱”的父母,越不能娇任儿女。“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缠足这个“肉刑”不管女子是否接受,其所受的苦难是注定了的。
所以当年在金陵,许嬷嬷就对贾敏提议给菁玉缠足,为的还是将来菁玉能说一门好亲事。
如今元康帝此令一出,那些已经给家中女儿缠足的人家岂能没有抵触心理,尤其是官宦之家,还上书皇帝,言说小脚是女德出众之代表,圣上此令有违传统礼法云云。
元康帝本就厌恶小脚,将一众腐儒官员斥责了回去,冷笑说道:“不尽然罢,这三寸金莲起自南唐,之前可从未有过,连孔夫子都没规定女子必须缠足,这传统从何说起?何况百年前太/祖皇帝就已下旨放足,不许女子裹脚,一个个都把太/祖皇帝的圣令都给忘了么!”
此事不是元康帝首为,百年前太/祖皇帝和昭仁皇后就已下过放足的旨意,如今他不过是旧事重提而已,而且若不用点强硬手段,这道放足的圣旨在这群人眼里就几乎是个摆设。
不知有哪个才女赋诗一首,“三寸弓鞋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这首诗随着放足令流传开来,不少书生大儒大呼失德忤逆,其实不过就是因为家中已娶了或定了缠足的女子,却无法袭爵不能诰封,简直比要了他们的命还要可怕。
贾敏秀眉蹙起,叹了口气道:“果真是菁玉求来的,这事她做的对,可老爷不知道,外头不知有多少人骂咱们家菁玉呢。”
林海闻言大惊,忙问端详。
作者有话要说: 裹脚什么的封建糟粕都死开,这些年什么女德班还给女童裹脚,大清早亡了,一个个不好好当粽子非要跳出来当什么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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