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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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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柿才不在乎他有没有觉得桂花难闻。

    她要的,只是他每每走到桂花树下,或者闻到薄荷叶香,又或者听到金铃响动,都会下意识地想起她。

    气味和声音,很容易在不知不觉间于一个人心里烙下痕迹。

    对陆小郎君这个心中从不留恋外物的人来说,这或许并不容易,但一旦成功了,就会比对任何人都更加有用。

    小娘子这样想着,忽然,林中骤起大风,在枝头上开得挨挨挤挤的金黄桂花顿时扬洒下了数片,险些蒙住了阿柿的眼睛。

    而随着金桂一同刮过来的,除了不远处的一声模糊的惊呼,还有许多张写满了墨字的纸张。

    其中的几张直接被大风拍在了阿柿的身上,简直如同被浆糊黏住一般,扯都扯不掉,直到大风熄下,它们才轻轻脱落、飘到了地上。

    阿柿拍了拍头上的金桂,弯腰将纸张张拾起。

    但刚在看到一张纸下盖着的东西时,她的指尖短暂地顿了顿。

    这时,不远处,就在桂花树林对面的另一道小径上,人声也传了过来。

    女童的声音亮堂堂:“……这怪风,偏这时候来!小羊你在这等着,我去那边捡。”

    “阿姊不用!我自己来捡……”

    男童的声音先是着急,随后又渐渐落成小小的呢喃,“阿姊你的包袱很沉,先回去放下才好,是我不慎弄破了包袱,该由我自己去捡……”

    “好吧……”

    听弟弟这样说,女童也只好一步三回头地不放心先走了。

    弄清了这些纸的主人,听到后面陆小郎君的脚步,阿柿将脚尖前的那块布片拾起,藉着手中一小沓纸张的遮掩,悄无声息地将它藏进袖中。

    随后,她转过身,拿着纸沓向少年招手,声音虽然压得很小,但兴奋却溢于言表,连脚尖都踮了起来。

    “是小羊!”

    她指着棵棵金桂树后的那条小径,“陆小郎君,小羊在那边!”

    她头顶钗首的一只鹦鹉身上别了片金桂。

    少年想到她刚刚因讨厌桂花味道而神情萎靡的样子,担心她又要扑到他跟前嗅来嗅去,便不自觉想抬起手,帮她将那片金桂摘掉。

    但指尖一动,他才察觉,他的指尖还捏着方才的薄荷叶子。

    几乎是瞬间,向来守静自持的小郎君就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对劲。

    为什么会这样自然地想要亲手为她摘掉桂花?

    如果想要避免她因闻到桂花味道而不适,明明,只需要将这件事告诉她。

    被不知名的情绪裹挟,小郎君许久没有动。

    直到小娘子满脸疑惑地又要凑近,他才水波不兴地把她钗上有金桂的事告诉了她。

    小娘子果然马上就动了起来。

    看着她摇头晃脑却怎么都晃不掉桂花的着急样子,少年还是没有动。

    他垂下眸子,静静地听着钗头那群水精鹦鹉相互碰撞的清脆叮叮当当。

    须臾,忙活到鼻尖都皱起来的小娘子看着陆云门那张漂亮至极却无动于衷的脸,脸颊一鼓,喊着“陆小郎君”就把脑袋送到了他的面前:“它还在吗?”

    “还在。”陆云门看了看,如实答道。

    “我找不到!”

    她理直气壮。

    “你帮我摘掉吧。”

    少年乌羽般的浓长眼睫又垂了下去:“这不合礼。”

    “礼法是平日无事时才守的,我现在可是万分危急的时刻,要是不赶紧把花弄掉,就会头晕眼花……”

    眼看睁大着圆亮眼睛的小娘子又要不讲道理地扯上他的蹀躞带子时,玉容少年瞳眸一转,“李逢羊要过来了。”

    陆小郎君从不说谎话。

    男童顺着被大风刮跑的物件一路捡,很快就朝向了桂花林这边,一抬首便会看到树后的两人,的确是马上就要过来了。

    阿柿一看,立马就不再纠结别的了。

    她登登蹬跑到了少年的身后侧,半躲半藏地抓住他襕袍袖边的鸟兽绣纹,仰脸朝他央求:“这会儿的小羊还没有见过我,我若是主动前去招呼,那就太唐突了。你把我介绍给他,好不好?”

    此时,将东西尽量攒进包袱里的男童也看到了陆云门。

    他连忙起身,急促却并不冒失地跑动过来,叉手向兄长拜见行礼。

    但因他怀中还紧揣着包袱,认真的动作便显得颇为笨拙。

    见白鹤般少年的身后、有个陌生的鲜亮小娘子在看向自己的包袱,李逢羊又连忙用小小的手掌攥住包袱的裂口,难为情地解释:“包袱不小心刮到了树枝,撕开了。”

    在同男童对上视线的瞬间,小娘子的嘴角就扬了起来。

    可她刚呼出一声“小”,就意识到不对一般,硬是把想要喊的“小羊!”咽了回去,郑重地以一声“李小郎君”同他见了礼。

    接着,她就满面期待地盈盈望向了陆云门,等着被他介绍给李逢羊。

    但已经猜到陆云门只会用“故友的亲人”来介绍她的阿柿,并没有花多少心思去听他说话。

    自从李逢羊独自被留在小径中起,她留意的便全是这个也许会令她露出马脚的七岁男童了。

    他的神情,他的衣物,他的包袱,他的指尖,还有……他掉落的东西,一切都被她尽收眼底。

    几乎是顷刻间,一个猜测便在极擅揣摩人心的阿柿脑中成型。

    “我们边走边说吧。拿着这样多的重东西呢。”

    阿柿看着快要攥不住包袱裂口的男童,主动出了声,还跑了几步,将小羊没来得及捡起的最后几本书册拾到了怀里。

    男童要拿回书,阿柿却并不还给他。

    她笑着露出小虎牙,可爱又友善:“几本书而已,我手空着,就帮你拿回去吧。”

    在刚回到家中时,李逢羊就从阿娘的口中听到了阿柿小娘子这个名字,知道了她失去亲人的事。

    这会儿,看着她好心的样子,又看看站在她旁边、值得信任的陆云门,的确空不出手了的男童嗫嚅了两声,还是向阿柿道谢同意了。

    路上,小羊主动慢条斯理地向陆云门请教了几次学问。

    对陆小郎君答的每一字每一句,他都记得十分用心,反覆揣摩,看得出对这位麒麟少年的学识相当尊崇。

    而阿柿则在一次凑到秋海棠丛帮花拍掉害虫后,便骤然地安静了下来,许久都没再出动静。

    走路也变成了扭捏的躞蹀小步,连脚踝上铃铛声都小了许多,令少年不禁几次回首,看他有没有把人弄丢。

    直到走进三人走进小羊住的小独院、眼看小羊就要与他们拜别时,阿柿才突然前冲几步,将小羊拉到了一旁。

    小娘子不自然地夹紧着左臂,极快又极小声的向男童求助:“我方才冒失,被花刺扯坏了帔子,只能遮丑地夹在腋下。能不能借你的针线补救一番?”

    男童听到在听到“针线”的瞬间,眼睛忽地睁大了。

    他吃惊:“你怎么知道……”

    “之后再跟你解释。”

    小娘子羞臊地咬了咬嘴唇。

    “请先帮帮我,我不想让陆小郎君看到我丢人的样子。”

    她看出来了,男童性情温吞,想事情、学东西、做决定都很慢。

    因此,只要将他带到一个无法犹豫的境地中,让他看到她有多急迫、多无助,本性善良的他就很难说出拒绝的话。

    果然,拿不定主意的小羊只能说了“好”。

    男童话音刚落,阿柿登时就转过头,盯住几步外正望着这里的白玉少年:“陆小郎君!我要跟小羊进屋一会儿,你在外面等着。”

    “至于为什么,”小娘子跟李逢羊对视了一下,扬声,“是秘密,对不对?”

    男童看着她的一脸急切求助,对陆云门点了一下头:“是的……”

    有了李逢羊的话,陆云门便真的不好进门了。

    独自被留在院中的少年,看着亲手合上屋门的小羊,手指不自觉又碾了碾指尖的薄荷叶子。

    而屋子里,男童看了看阿柿,放开了他紧攥着的包袱,露出了里面一个磕坏了角的针线匣子。

    他在包袱裂开后不想让姐姐帮忙、又一路上将包袱使劲捏着,都是为了把它藏起来。

    他以为自己做得足够好了,可没想到,居然被只见过一次面的人说了出来。

    忐忑又不安着,小羊将针线匣子递给阿柿。

    阿柿却摇了摇头,反把她身上的帔子放到小羊跟前:“我不会针线。”

    说完,她又从袖子里,将她悄悄藏起的那张刺绣布片取了出来,还给男童。

    小娘子轻松地笑着告诉他:“是被风刮到我脚下的。我想你也许不希望在没绣完之前被别人看到,所以立马就藏起来啦。”

    男童看到那张他没能找到的布片,一瞬间,整个人如释重负。

    随后,他才发现,他那十根小小的、有着许多被针扎伤痕迹的手指,竟都有些脱力地抬不起来了。

    阿柿也不戳破他。

    她只是看着那张绣布:“紫羽翘尾,是水鸟溪鸭?”

    男童没有回答。

    “小羊,这绣得可真好。”阿柿指着帕子上一处纭裥绣的针法,笃定赞许,语气惊叹,“这里是怎么绣出来的?色彩过渡得这样巧妙!”

    见对方似乎是在真心地在赞叹,年幼少经事的男童迟疑了片刻,出声说了话:“你不嘲笑我吗?”

    “为什么?”

    阿柿一脸的想不通。

    “我刺绣不通,这绣样在我看来完美极了,一丁点的缺点都看不出来,要拿什么嘲笑呀?”

    男童震惊于她的反应。

    “我绣……这种东西……”

    他想向她说清楚,可这憋在心中、羞于坦诚的话刚出口半句,他便眼眶泛红,喉间哽咽,不再能出声。

    “我羡慕还来不及呢。”

    阿柿像是没听到他的话,看着那张绣布,继续说她的话:“硬要说的话,我其实是有一点嫉妒。”

    她不好意思般地笑了笑。

    “你这么小,就可以绣出这么精致漂亮的纹样了,我比你多活了那么多年,却远远做不到……”

    露着小虎牙的小娘子说着抬起了头,随后,她似乎才发现男童已经要哭了,整个人都怔愣了一下。

    “可是……”

    男童强忍着眼泪,看着那张临近绣完的溪鸭绣图,“我……本不该做这个……”

    阿柿认真地看了一会儿男童,才闲聊般地向他开口:“小羊,你知道吗?今天夜宴,陆小郎君会亲手脍鱼,做下人才会做的庖厨事。”

    男童抬起眼睛,慢慢冉冉地纠正她:“脍鱼是风雅事,许多君子都会脍鱼。”

    小娘子笑了。

    “脍鱼不过是更精细的切生鱼罢了,说到底,仍旧是庖厨事,是世人眼中的下等事。甚至在本朝以前,食生鱼,便同如今岭南食生猪、生羊一样,都是粗鄙野蛮的习性,直到近百年,食鱼脍之风才大作,脍鱼才成了你口中的风雅事。”

    “提问!”

    突然,她盯住正在专注听她讲话的男童。

    “为什么突突然地,大家会开始蜂拥而学、以擅脍鱼为荣呢?”

    男童答不上来。

    “因为宫廷喜欢。因为圣人赞誉。因为有人因其脍鱼的本领得到了贵人的褒奖、得到了出人头地的机会。”

    小娘子一连串地给了他答案。

    随后,她舒展地伸开了她跽坐着的腿,冲着发愣的男童笑道:“所以啊,小羊你瞧,这天底下,哪有什么本该、本不该。”

    说完,她顿了顿,摸摸自己瘪着的肚子,忽地又把那两颗小虎牙露了出来。

    “小羊,你有吃的吗?”

    她盯着他的包袱。

    “我从出门抓鱼开始,就一直没吃东西,刚才说到鱼脍,一下子就饿起来了。”

    男童在她殷殷的注视下,把包袱里没吃完的大半袋干葡萄粒给了她。

    小娘子一拿到,马上就欢快地吃了起来。

    而李逢羊,虽然他还没有将她说的那些话消化完,但此时,他的手指却能稳稳拿住针线了。

    在小娘子鼓着腮帮一把把嚼动着干葡萄粒时,男童也在她帔子的撕裂处,一针针绣补了一只金蝉。

    他低着头,眼睛乃至整个世界里,只有那只一点点成型的蝉。

    那种完全沉浸其中的神态,只有人真心喜欢一件事情时才会流露出来。

    阿柿垂眸,注视着他。

    住去郡中的学堂,大家吃住一样,带不去多少东西。他能随手用来刺绣的布,恐怕寥寥无几。

    因此,衣衫的边缘和包袱上,都有曾经穿针引线又被拆掉的洞隙。

    包袱裂口的附近,针洞密密的,像是被反覆穿线过,也许正是如此,才会被树枝一刮就轻易地撕裂开来。

    真的好蠢啊。

    他还想要藏呢。

    李国老和窦大娘肯定早就知道了。

    “我吃完啦。”

    在绣着蝉目的最后一针穿出时,小娘子极为恰好地出了声。

    她双手接过绿帔子,一脸喜欢地在那只金蝉上轻轻碰着,连穿上时的动作都变得小心翼翼,像是生怕弄坏了。

    “我刚想起来,我原本是要同陆小郎君去摘橙子的。既然要吃鱼脍,怎么能没有细缕金橙拌之呢?”

    她雀跃地看向小羊,“要不要同我们一起去?”

    此时的阿柿已经很有把握,她不会被小羊拒绝了。

    果然,男童虽有些犹豫,但却说不出拒绝的话,不仅跟着阿柿一同出了门,还背上了阿柿卸下来、怕会刮坏了绿帔子的小竹筐。

    可他们刚一走出到院子,就在那儿看到了除了陆小郎君外的另一个人。

    “您要带我弟弟去哪?”

    双生子中的姐姐李迎未看起来不苟言笑。

    她看了看弟弟背后的小竹筐,接着便转头望向阿柿,一脸严肃道,“他刚从郡中回来,舟车劳顿,该在屋子里休息才好。”

    “未未!”

    一看到手脚纤长、比同胎弟弟高出大半个头的李迎未,阿柿立马丁零丁零地冲了过去,笑着同她招呼:“我想同小羊去后面的小山坡上摘点新鲜橙子,用作晚上蘸鱼脍的金齑!”

    她看着被她的热情吓得微微后仰的小小娘子,眼睛里的光更加亮了:“你也要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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