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耽美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杭州搁浅 > 第1章 狂奔向十字街头

第1章 狂奔向十字街头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我这一生一直在错过。

    大抵是因为我生性冷淡,很多事情都不曾走进我心里。

    生在这个年代,四年一届的奥运会,五年一届的世博会,二十年一遇的大潮,六十年一遇的圆月,百年一遇的日全食……

    林林总总,这些旁人呼朋唤友想参与的事,我全都错过了。

    说到底,它们有什么意思呢,无非是一种现象,一帮人制造或定义的噱头,与我又有什么关系。

    我不感兴趣。

    但也有几个“数十年”,我无法“错过”或者说避开,那就是疫情。

    所有人都畏惧死亡,畏死的势头就像潮水,裹挟着人们往前。作为一个普通人,我自然也在其中。我还记得非典侵袭时,所有人进出校门都要测体温,每天都要捏着鼻子喝药……

    无论如何,我们挺过去了。我们曾产生错觉,以为人类已经击败了绝大部分疾病,自身不会灭绝。

    但就像浩瀚草原的野火永远阻止不了生机磅礴的植被一般,它来了,我想没有人记得它又长又拗口的学名,大家都管它叫丧尸病,患者会迅速死亡,变成丧尸。

    是的,就是那个永远不知疲倦,疯狂渴望生人血肉的丧尸。

    归功于丧尸,我不会再错过什么了,因为末日来临,再没什么好错过的了。我们就像是陷入了噩梦之中,无法醒来。

    ***

    无数人幻想过末日,事实证明所有宗教和神话都是一纸谎言,世上也不曾存在看到人类末日的先知。

    没有被火烧着的大山落入海中,没有三分之一的海变成血,没有三分之一的生物死掉,也没有太阳变黑、月亮变红、星辰坠落大地……只有恶臭的尸体在街道上游荡。

    这个世界比你想象的还要脆弱,但也出乎意料地顽强。

    末日不是一个简单的终结,而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它是一场全球性的瘟疫,慢慢啃食人类文明。最开始,所有人都以为这只是一场普通的瘟疫而已。直到一些医疗水平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开始发生诡异的暴乱,平民走上街头毫无理由地攻击他人……

    再后来,瘟疫的死亡率大大上升,全球爆出大量死者复苏的案例,不是真的复苏,而是变成丧尸在世间游荡。

    当世界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时,国内却保持着脆弱的平静,这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火葬,在疫情爆发时,死者家属不敢停灵太久,火葬场外一直排着长队,一炉又一炉火焰升腾,潜在的丧尸化作飞灰,护住了生人的和平。

    政府和媒体都尽力安抚民众,他们全天二十四小时在人们耳边喊着:“正如我们以往对抗疫情、灾情一样,人类终将胜利。”各种抗疫政策不断推出,其间情况甚至有过好转。但局势还是渐渐恶化了,学校、工厂关闭,街上再也看不到川流不息的车流,只有零星的行人匆匆经过,他们就像怕被踩住尾巴的猫一样,一步不停地急着回家。

    市内设立了重重关卡,配置了身穿防护服的士兵……

    再后来,网络开始变得不那么畅通,电视里循环播放着应对疫情的节目,终于,在疫情爆发的三个月后,有人疯了,据说中世纪黑死病爆发时期,也出现过类似的事情,歇斯底里的人们走出家门,开始伤害他人或者自残……

    现在想来,那个时候走出家门的应该不是人类,而是行尸走肉了吧。总之,瘟疫已经完全不可控了。

    然后,在三月的一天,潜伏在绝大多数人体内的病毒蓦然爆发,夺走了他们的生命,在几分钟内将他们变成了丧尸,疯狂攻击周围的生者,只有少数人幸存,在崩坏的世间辗转求生。

    我们与政府的救援彻底断了联系,别了,那个处处风光处处诗的杭州。

    天色有些昏暗,太阳躲在云后,只零星地透出点光来。

    “怎么样,要下雨了吗?”我问何莫。

    所有人都急着盼一场雨。

    何莫盯着云层,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别急,让我再想想。”

    何莫小时候有段时间跟着父亲在乡下务农,懂些识云辨天的知识,我们拿他当人肉气象台。

    “界晓楠,你就别指望他了。”蒙和平一边擦拭着矛一边说道,“他家搞的是机械化农场,虽然务过农,可别说是他,连他爹都是要看天气预报的。”

    “胡说。”何莫还嘴道,“我爷爷也是农民,那个时候可没有机械化。我家是农业世家,我多多少少还有点家学底子,至少十次里能对四次吧。”

    “我要是瞎蒙也能蒙对这么多次。”蒙和平不以为意地说道。

    何莫从窗口收回身子。“你倒是瞎蒙啊,这真的是技术活。”

    “你们都少说两句。”唐玄鸣无奈道,“能不能不要斗嘴了?”

    “好了,好了,我们不玩了。”我说道,“不过再不下雨,我们的储备可不多了,总不能再开匣子吧。”

    城市是一个宝库,就算无人继续生产,一个大型的百货商店也足够一批人撑过很长一段日子。不光百货商店,还有住宅——国人有囤积物资的习惯,只要一发生什么灾祸就会有人把商店里的东西成箱成箱地往家里搬。等他们死后,这些就成了幸存者们重要的物资。

    破开房门,搜刮物资,城市中的幸存者称之为“开匣子”,但匣子里是什么,没有人知道。

    我们曾打开过一个匣子,里面除了几袋大米,只有十几箱料酒,也不知道这间屋子的主人到底想干什么,是喜欢料酒,还是去超市采购得迟了,只剩下料酒可以搬回家了……

    不过在本地料酒就是黄酒,有些只是多加了一些调料,把口味奇怪的去掉,我们也算是网罗了不少酒。

    唐玄鸣摇了摇头。

    我明白他的想法。我们现在的据点就是通过开匣子得来的,为此,还失去了一个朋友。

    危险也是开匣子的一个特点,在疫情爆发的时候,大部分居民都不敢出门晃悠。杭州是座大城市,浙江的省会,有九百八十多万人口,绝大部分转化成了丧尸,五百多万丧尸在外面游荡,还有近五百万藏在家里。

    这些人生前都害怕外界的危险,囤积了物资,锁上了大门,准备等一切过去。他们死后就变成了守护自己“宝物”的怪物,会攻击任何闯入者。一旦被丧尸咬伤,哪怕只有硬币大小的伤口,伤者也会转化为丧尸,转化时间视个人体质而定,最短有数分钟的,最长也有数天的。

    我们开这个匣子时,里面有四具丧尸,一个朋友被咬伤了胳膊,牺牲了。

    有了这一茬儿,大家都不太愿意再去开匣子,但日子总要过下去。

    “幸好我们是在南方,雨水多,再坚持几天吧,要是在北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唐玄鸣说道。

    “各地有各地的活法,北边一些城市人口密度没南边这么大,生存压力还能小点。”我说道。

    “嘘!”忽然,蒙和平示意大家噤声。

    墨绿色的防盗门外又传来了扒门声。

    蒙和平跑到门后,透过猫眼往外看。“是它们。”

    我压低声音道:“这都是第几拨了?第八拨了吧,这地方我们待不下去了。”

    在一个地方待得越久越容易引起丧尸们的注意,到最后很可能被丧尸们生生困死。

    我们都不是新手。

    这个四人小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比如蒙和平在一个求生组织里待过,他们的目标是闯出杭州,去没有丧尸的深山老林里,重建家园。可他们遭遇了尸潮,几乎全军覆灭。

    而何莫,他之前的队伍就是在一个地方待得太久,被丧尸困死了。

    按照经验,这个地方已经很危险了,我们必须尽快转移。

    在末世生活,绝对不能小看这些经验……不,准确来说是知识,有关末世的知识是最重要的,我们随身携带《丧尸观察报告》,不断交流经验。

    何莫问蒙和平:“只有一只吗?”

    蒙和平回答道:“嗯,就一只。”

    唐玄鸣道:“那你们赶紧把他解决掉,它这么闹,容易把其他丧尸也招来。”

    蒙和平点了点头,提着自己的短矛溜到了门后。

    蒙和平的短矛是自制的,矛头是不锈钢的,磨得锃亮。矛杆有两截,只装一截是短矛,续上另一截矛杆就变成长矛,算是不错的武器了。

    国内禁枪,也对一些刀具进行管制,普通的幸存者很难找到趁手的武器。我们在对抗丧尸时,只能使用一些自制的武器。

    “要帮忙吗?”我问道。

    “我一个人能搞定。”蒙和平右手握着短矛,轻轻打开了铁门。

    丧尸重心不稳,扑进了室内。它闻到生人的味道,激动起来,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蒙和平紧贴着墙,屏住呼吸。

    丧尸忽略了蒙和平,朝着我们所在的客厅走来。蒙和平又轻轻锁上了门。

    丧尸循着味道加快了脚步往我们的方向小跑过来。

    我双手紧握铁棍,如果蒙和平失败,我也能及时处理掉它,免得造成更多的损失。

    不过,丧尸才走出七八步,蒙和平轻轻一钩,就将丧尸放倒在地。他几个大跨步,跳到丧尸背上,用膝盖牢牢压住它,对准它的后脑勺捅了过去。

    丧尸拥有令人难以置信的生命力,只有破坏它的大脑和脊髓才能让它彻底停止活动。

    丧尸徒劳地挣扎了几下,便不再动了。

    蒙和平从它身上起来,缓缓抽出短矛。“圆满完成任务。”

    我仔细看了看这具丧尸的模样,他是个普通的中年人,穿着一身廉价的西装,衬衫上满是污渍,有些地方已经发黑了。

    丧尸不会完全腐烂,或者说它们会保持一种半腐状态。这具丧尸的五官还算完整,单眼皮,大鼻子,嘴唇厚而大,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何莫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别悲天悯人了,它们是它们,我们是我们。”

    “我没有。”我反驳道。

    我和何莫搬走了尸体,搬到楼道的另一边,把它丢了出去。

    “砰”的一声,丧尸坠地,惊起尘埃。

    街上的丧尸听到动静赶过来,就像觅食的野狗一般,可它们只在尸体周围晃了几下就离开了。

    这就是奇怪的地方,丧尸只吃活人和新鲜的尸体,它们对同类没有任何反应。或者说丧尸根本不需要进食,它们只是本能般地捕食人类,仿佛它们被创造出来就是为了灭绝人类的。

    蒙和平擦掉矛尖上的脑浆和血污,躺倒在沙发上,说:“晓楠说得没错,这地方没法儿待了。老唐你有什么想法,知道往哪儿去吗?”

    “想法当然有,”唐玄鸣从包里掏出一张手绘的地图,“我们的位置在这里,附近有个商场,我觉得可以去逛逛。总之还是要等雨,有雨才能出发。就算商场被搬空了,我们还可以拐到南边去,这有个老小区,丧尸密度相对低一点。”

    我们都同意唐玄鸣的计划。

    问题就在于什么时候下雨。

    何莫抽动着鼻翼,感受到了空气中的湿气,他跑到窗边探出了身子。

    “小心点,别摔下去。”唐玄鸣提醒道。

    “看到了没?那片云。”何莫指着外面,斩钉截铁地说道,“那是雨云,这两天绝对要下雨,而且不小。”

    唐玄鸣钻进厨房,开始准备晚餐。

    “老唐,反正要转移了,那些不好带的东西就别藏着掖着了,忙时吃干闲时喝稀,你懂的。”蒙和平说道。

    唐玄鸣说道:“我懂的,我懂的,你也眼馋很久了,晓楠进来帮忙。”

    我应了声,也进了厨房。

    晚餐是虾子冬菇汤,梅干菜扣肉,榨菜肉丝,香喷喷的大米饭,还有一盆用水焯过的绿豆芽。

    沦为地狱的杭州已经很难再找到新鲜蔬菜了,虾子、干菜和冬菇是之前搜罗的干货,最难得的是豆芽菜,这是我用绿豆新发的。

    做菜的能源还是电,燃气已经没了,但电网依旧坚挺,只是没人维护,一些区域已经断电了。

    何莫和蒙和平“嘎吱嘎吱”地嚼着豆芽菜,大口扒饭。

    我夹起了一块梅干菜扣肉,这是我以前最喜欢吃的一道菜,梅干菜香醇,配着五花肉正好。蒸透了的五花肉熬出了油,肥而不腻,而梅干菜吸了猪油也焕发新生,不柴不硬。

    但我吃了两三块猪肉就不再动了,只夹梅干菜,用汤下饭。肉虽然是五花肉,但已经在冰箱冷冻室躺了小半年,味道差了很多。

    “老唐,你的四川辣酱呢,还留着过年吗?”蒙和平又嚷了起来。

    何莫嘴里塞着饭菜,含糊地说,让唐玄鸣拿出辣酱。

    “好了,好了,小声点,别把它们招来了。”唐玄鸣不情不愿地去拿辣酱,“我藏起来还不是为你们好,万一没地方开伙,只能吃干粮,没了辣酱,你们怎么办?”

    唐玄鸣也就是嘴上说说,这房子隔音不错,蒙和平和何莫的声音传不到外面去……至于辣酱,这确实是个问题,在外面啃着千篇一律的干粮,要是没有又咸又辣的佐料刺激胃口,确实不行。

    “到那时再说。”蒙和平把辣酱倒在白饭上。

    我们很久没这样放开肚子吃饭了。饱餐之后,他们都在客厅睡了,我一个人靠着窗守夜。何莫说得对,要下雨了。风中带着湿冷,夜空像被蒙上了一块布,没有月光和星光。

    我拿起望远镜远眺,本该璀璨的杭州城又有一角没能亮起。我在想,如果某一天这座城的灯火不再亮起,是否证明文明最后的余晖也熄灭了,到那时,我们只能退入蛮古时代。

    在我们这些小人物拼命求生之际,那些大人物在干什么呢?他们究竟有没有拯救世界的计划,还是说已经有人在拯救世界了,只是我们这些小人物没有资格登上“诺亚方舟”?我的思绪就像一片羽毛在夜风里飘啊飘,不知落往何处……只能四处转悠。

    蓦然,我鼻尖一凉,夜雨落下了,雨点打在我的鼻尖上,这美丽灵动的精灵给我们带来了生的希望。

    欣喜的情绪充盈着我的每个细胞,凌晨两点,雨来了。外面变成了烟雨江南的模样,也变成了一个安全区。

    我立刻叫醒了睡着的三人。他们跑到窗边,纷纷将手伸到外面,感受雨水。

    “老何,这雨怎么样?”蒙和平问道。

    何莫装模作样地望着黑乎乎的天,说道:“是场好雨,会下很长时间,慢慢变大。”

    唐玄鸣火急火燎地催促着我们:“做好准备,快走,快走!”

    我们都穿上了厚实的外套,在容易被攻击的地方缠上了布带以防御丧尸的抓咬,带上装备,提上防身武器。

    我们的先锋蒙和平拿着自制的矛,矛头锃亮,矛杆也是特制的。

    何莫的装备要简单得多,也是一支矛——但只是在拖把柄上绑了尖刀。

    我拿着的是一根棒球棍长短的铁棍,前端被削尖了,必要时也能捅人,除此之外,我还背了一把自制弩——从一个军迷家里搜刮来的。因此,我时常吹嘘自己是队伍里唯一的远程输出,不过我也没输出多少,丧尸的生命力太强,除非射中要害,不然对它们造成不了什么威胁,而我的准头并不好。

    最后是唐玄鸣,他重度近视,他的近视眼镜是我见过最厚的。摘了眼镜,他就是个半瞎。我们都不太指望他上前线和丧尸近身搏斗,所以他手里拿的是根木棍。

    我们四个人,全是枪兵。毕竟枪矛这类武器成本最低,而且面对丧尸这种带有感染性的对手,长兵器比短兵器要安全得多。

    我们相互检查了一遍,确认鞋带什么的都绑紧后,淋上花露水就出门了。

    花露水能够遮盖我们的活人“体味”。

    我们一行四人溜出房子,用冷兵器悄无声息地解决掉楼道里的几具丧尸。

    雨水会干扰丧尸的感知能力,在雨中,它们会变得特别迟钝。

    我们顺利到了车上,车是路边捡来的普通面包车,做了一些简单改造,加满了97#汽油。

    蒙和平发动了汽车。

    “是走这条道没错吧?”蒙和平问道。

    唐玄鸣推了一下眼镜。“你应该在前面那个路口右转,不过现在绕一下也没关系,反正也没有交通规则了。”

    这城市已经没多少活人了,但交通状况并没有变好。丧尸在路上游荡,大量车辆被废弃。

    为了避开尸群和车祸残骸,我们绕了不少路,花了大约两小时才到达目的地。

    蒙和平熄灭车灯,缓缓驶入街区,商场就出现在我们面前。

    “大家小心一点,食品在四层,三层是服饰。”唐玄鸣对我们说道,“不要恋战,尽可能挑选最有用的物资。这次的采购时间控制在一个半小时,到时无论有没有下雨,我们都必须离开。”

    我担心地问道:“落脚点有了吗?”

    “这次的落脚点不用担心。”唐玄鸣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拿出一串钥匙,“我在附近有一处房产,新小区,应该还没多少人,我们可以在那儿待一阵。”

    蒙和平两眼发光,说:“没想到老唐你还是个富豪啊,这地段的房子可贵了。”

    杭州算是准一线城市,也是所谓新一线,而房价越过基建和居民收入抢先到达了一线标准。

    “别说这些了,什么都没用了。”唐玄鸣说道。

    大家见唐玄鸣表情不对,便没就这个话题继续聊下去。

    我们四人窝在车上,沉默着,这是很多幸存者的习惯,在拼命前保持沉默,平复心情。

    有信仰的人会祷告,可我没有信仰,就算有,我也不会向虚无缥缈的神祈求自己的未来。我能做的就是回忆过去,回味活着的美妙——这让我憎恨死亡,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拼尽一切。

    蒙和平打开了车门,我们像执行任务的特种兵一样一个个跳出车子。

    一路上丧尸并不多,蒙和平手里的短矛就像一条致命的蛇,夺走丧尸们的“第二条生命”。我跟在他后面,基本没能和丧尸们交上手。

    终于,我们进入了商场。

    唐玄鸣关上大门,用绳子绑住门锁,而我们分头行动,将能找到的出入口都关上。丧尸没有智慧,一般情况下,它们不可能打开任何一扇上锁的门——哪怕没有上锁,只是由绳子绑住,丧尸也只会在门口徘徊,用身体试着撞几下,如果进不去,一段时间后它们就会离开。

    一阵忙活之后,我们已经堵住了所有出入口。

    “先扫干净屋子。”唐玄鸣命令道。

    蒙和平戳翻了几具丧尸。我和何莫也合作处理掉了一些。

    曾经有队伍在搜刮物资时没有清理干净现场,结果多人被藏在货架内的丧尸咬伤。在这个世界,只有小心翼翼才能继续活下去。

    幸好里面的丧尸不多,我们分头行动,很快就将它们全部放倒了。

    “记得先拿重要的东西。”唐玄鸣一头钻进货架里,去拿压缩饼干、泡面等食品。

    大家随便应了一声就各自行动了。何莫这个烟鬼,火急火燎地找到香烟,开始吞云吐雾。

    “晓楠,来喝一杯。”蒙和平丢给我一罐啤酒。

    他已经喝上了。比起啤酒,我更喜欢果汁,所以没碰酒。

    这间商城应该已经被洗劫过一次了,少了不少东西,但对我们四个人来说已经够了。

    这片区域早就断了电,冷柜里的肉类和蔬菜已经腐败,散发出一股腐臭味儿,但里面也有有趣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蔬果的幼苗从里面探出了脑袋……

    “还有二十分钟。”唐玄鸣看了看外面,提醒我们。

    外面雨依旧下着,没有减小的趋势。我们加快了速度。

    二十分钟转瞬即逝,我们收获颇丰,有了这些物资,我们就能在这座城市多活一段时间。

    集合之后,唐玄鸣照例对我们收集的东西不满意。

    “我让你们挑重要的先拿,你看看你们拿的都是什么?有烟有酒,还有薯条可乐,你们以为自己是准备郊游的小学生吗?”

    “老唐,你还揣了两本杂志呢。大家都要带点私货,没有乐子,怎么活下去?”蒙和平说。

    “你们这些人啊。”唐玄鸣叹道。

    “别挑挑拣拣了,我们可能走不了了。”负责探查的何莫回来了,他的面色凝重得就像外面的天气一样。

    “怎么了?”我问道。

    何莫没有回答,只是指着外面。

    忽然间,雷声炸响,宛如银蛇一般的闪电爬满天空,我们站在四层窗边,借着电光,看到一条街外密密麻麻的都是正在挪动的丧尸。

    蒙和平张大了嘴,泡椒味的香肠和他手里的啤酒都掉到了地上。

    唐玄鸣眉头紧锁。“我们的运气太差了,居然遇到了尸潮。”

    尸潮是一种怪异的现象。漫无目的游荡着的丧尸们会渐渐聚集起来,向某个方向移动。它就像蝗灾,席卷路上的一切。

    “我买彩票可从来都没有中过,怎么出来就遇到这种事情。”蒙和平抱怨道。

    “你能活下来不变成它们那种样子,已经花掉你这辈子全部的运气了。”何莫说道。

    “老何别耍嘴皮子了,看看其他方向,我们该不会被包围了吧。”唐玄鸣道。

    短时间内不可能形成大规模的尸潮,所以也许还有缺口。

    “不行,东北方向也有一群。”我举着望远镜往窗外望去。

    蒙和平视力最好。“我看西南那边没动静,我们从那儿走。”

    “快快快,大家动起来。”唐玄鸣催着我们。

    “来不及把东西都运走了。”唐玄鸣说道,“挑几包就走,和平,你还能开车吗?”

    蒙和平打了个酒嗝儿。“放心,交给我吧,要不要我给你走一条直线。”

    “算了,老何你来开车,我们走!”唐玄鸣下令道。

    我们背起包,慌忙地往外跑。

    除了雨声,四周没有任何动静,附近的丧尸都被尸潮所吸引,纷纷赶过去加入其中。

    这对我们来说倒是一件好事,让这里形成了一个“真空带”,我们能趁机逃出去,不必担心遭受袭击。

    老何发动了汽车。

    听着引擎声,我们终于松了一口气。

    但是,人们常说回眸惹事,本来井水不犯河水,一个回眸却能牵扯出无数事情来,白蛇回眸借了伞,搭进去千年的修行。

    当时,我坐在后座喘着粗气,拧开了一瓶冰红茶,一口气灌了半瓶下去,一边喝一边左右张望,提防着可能出现的危险。

    然后,我看到在尸潮危险下逃生的另一批人——他们就像被潮头追逐的孤舟。

    丧尸混沌无知,只是凭借原始的本能行动,如同不可遏制的自然灾害,求生者卑微如蚁。

    “有人。”我提醒唐玄鸣。

    唐玄鸣确认了一下,远处确实是求生者,不是丧尸。他皱起眉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我知道我给他出了一道难题,见死不救有违伦理道德。就算是末世,某些观念也不会磨灭——仿佛已经扎根到了基因里。

    可我们的时间不多,可能救不了别人,还会把自己搭进去。

    蒙和平道:“别管他们了,我们不是雷锋。再说了,就算是雷锋,也不会白白送死。”蒙和平自愿出头做这个恶人。

    何莫转过头看着唐玄鸣,唐玄鸣默认了蒙和平的话。于是,何莫踩下了油门。

    我又回过头,看了看那些我们救不了的人。

    “等等。”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我突然想起自己面对着夜色发呆时想到的那片羽毛,它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让我下去。”

    “让你下去,你不要命了?”蒙和平死死地拉住我。

    我腾出手想去开车门。

    “那里面有你认识的人?”唐玄鸣问道。

    我点了点头。

    “重要到你可以连命都不要的程度?”唐玄鸣问道。

    我没有正面回答唐玄鸣的问题,只是道:“我就去试试,万一能把她救出来呢?”

    错过了这次,我想我会抱憾终身。

    “和平,放开他。”唐玄鸣对蒙和平说道,“放开他吧,人活着总要有点念想。”

    蒙和平骂了我一声:“我真是欠了你的。”他拿出手机查电子地图,虽然现在没了网络,但离线的电子地图还是比纸质的好用多了。

    他按住我的头,说:“记住这个路线,你跑过去,带他们到这里,我们会接应你。记住要快,我们没有时间。”说完,他打开车门把我推了出去。

    现代人的身体是羸弱的,很多人体能的巅峰是在中学,因为天天早起跑步,还要应对体育考试,作息又相对规律。从大学开始,大部分人的体力就开始走下坡路。我也一样,工作之后,上八楼都要喘个不停。在求生的这段时间里,我的体力才慢慢恢复过来。

    我的心脏怦怦直跳,将血液运送到身体的每个角落,让我能一路狂奔。

    那些求生者当中没有我的亲朋好友,或者说,她还没变成我的什么人。

    大学毕业后,我在这座城市已经工作了两年,杭州的交通和国内大部分大城市一样糟糕,道路总在整修,施工不停,地铁一直在建,一直都不够。至少我公寓附近就没有地铁口,所以我只能坐公交车或者骑自行车上下班。

    一般来说,自行车比公交车方便一点,但到了夏天和冬天就很难挨了。大部分情况下,我还是选择公交车,从三塘坐到中北桥,再走一段路,到我上班的公司。这条路线不算太繁忙,平时不会堵车。

    庄晓蝶是在我上车之后过了两站才上来的。

    我手机里存着几首歌,循环播放,一轮结束,车刚好到站。她上来的时候,耳机里正是一首情歌,《人鬼情未了》里的Unchained Melody。

    Lonely rivers flow to the sea 孤独的河流流入大海

    To the sea 流入大海

    To the open arms of the sea 奔向大海的怀抱

    Lonely rivers sigh 孤独的河流叹息着

    Wait for me, wait for me! 等等我,等等我

    I'll be coming home wait for me等候我,我即将回家

    她的出现简直就像电影中的场景,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一个女孩随着一首情歌走到你面前,很难不让你心动。

    我心动了。

    虽然有趣,但也糟糕。

    有趣不必多说,只说糟的,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和那个女孩搭讪,我知道她叫庄晓蝶还是因为雨伞。

    那天下雨,她拿的伞上写着这个名字。

    现代人是害羞、低头的一代人,我们在虚拟世界中挥斥方遒,在现实世界中唯唯诺诺,我也不例外,我们在自己周围建起了墙,觉得一个人就能过得很好,只有在欲望足够强大的时候才会推翻这堵墙,走出自己的世界,或把别人拉进自己的世界。这都需要勇气,但对不起,我没有什么勇气,我就像一个干瘪的气球,要做很多准备,才能充满气。

    我只能从点点滴滴中知道她的事情,她还没有男朋友。我有时会和她目光相触,我觉得她也注意到了我,却找不到其他办法再靠近一点。

    因为我害怕这只是自己的错觉。

    一天又一天,我们虽然在同一时间段上班,但不是每次都能坐上同一辆车。

    我觉得我又变成了少年,开始相信一些玄之又玄的事情,这就像是占卜,铜钱正的一面表示好,反的一面表示坏。能见到算是好,见不到就是坏。

    如果我在闹钟响之前就醒了,而且那天我见到了她,我就会想这两件事是否有什么联系,是不是我提前醒就有可能遇到她?我突然明白了少女数着花瓣占卜心仪男生喜不喜欢自己的心情了。

    他喜欢我,他不喜欢我,他喜欢我,他不喜欢我……

    能见到她,不能见到她,能见到她,不能见到她……

    我最喜欢的一站变成了焦家村,那里刚好有个地铁站,公交车到了焦家村站,大部分人都会下车,换乘地铁。

    有几次,只有我和她还留在车上。

    我一直想和她搭讪,却一直没找到机会。

    我以为和她的关系会这样持续下去,直到我心里的爱慕压倒害羞,最后向她搭讪——只是现在时候还未到。

    但很快,有一件事打碎了我不成计划的计划。

    建筑设计公司男女失衡,工会变着法儿与附近的公司联谊,我还年轻,照理说不会被拉去联谊,可办公室有位黄金单身汉临时有事,他就把餐劵和电影票给了我。

    “反正也只是看个电影,吃个饭而已,你就替我去吧,免得浪费了。”

    那天我没有其他安排,就同意了。可真到了联谊时,我又觉得尴尬极了,同行的男士都比我大上好几岁,我和他们没有什么共同话题。

    我们在餐厅等了一会儿,对方才到。

    人群中有她。

    从她出现的那一刻开始,我才开始庆幸自己来了这里。这简直就是上天安排的邂逅——与暗恋者在联谊会上相遇,上天的暗示还不明显吗?

    “这么巧。”我傻乎乎地说道。

    “你也在这里啊。”她这样说着,坐到了我对面。

    “你认识我?”我问道。

    她歪着头,恶作剧似的说道:“我们不是经常在公交车上见面吗?你还偷看过我。”

    我觉得自己脸上一热,极力抑制住落荒而逃的冲动。“是、是吗,也许只是巧合?”

    “可你刚刚还对我说‘这么巧’,你明明注意到我了。”庄晓蝶说道。

    原来我从一开始就露出了马脚。

    不过庄晓蝶不是咄咄逼人的人,她暂时饶了我一把。

    联谊在一家自助餐厅内,聊了一会儿后,两帮人算是认识了,开始相互试探,无非是相亲时最基础的那些内容——平时有什么爱好,家在哪里。

    大家也分散开来,互有好感的人已经坐在一起慢条斯理地吃东西了。

    我注意到庄晓蝶落单了,我尽力装出很自然的样子,坐到了她面前。

    “为什么一个人躲在角落吃菜?”

    我看她一个人支着一个小汤锅,在烫娃娃菜、金针菇吃。

    “因为我喜欢吃蔬菜。有些自助餐的肉有些不新鲜,蔬菜就没什么关系。”

    “是吗?但是蘑菇真的可以算是蔬菜吗?蔬菜都是植物吧,蘑菇应该是真菌类。”

    “不是动物的都可以算作蔬菜吧,之前不是出现过人造蛋白吗?”

    “那不就是豆腐吗?”

    “不是豆腐做的,是用微生物,用细菌和真菌的尸体堆积出蛋白,这个还是素的。”

    “好了,这个话题就此打住吧。”我说道,“吃饭的时候别说尸体了。”

    我看到庄晓蝶往锅里下了海带。

    “其实海带不是植物。”

    “什么?”

    “一般人都会觉得海带是藻类。其实海带是真菌。”

    我夹起翡翠一般的海带。“这家伙浓眉大眼的,看不出来它是这样的真菌。”

    “是这样吗,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庄晓蝶说道,“我记得以前教科书上说它是藻类吧。”

    我又和她聊了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我们之间还是有不少共同话题的。

    在接下来的闲谈中,我知道她和我一样都是来凑数的。

    得知这一点后,我松了一口气。按照之前的计划,我也约她去看了电影。

    电影并不好看。我们走出电影院时已经很晚了,外面下着小雨。

    由于经常要出差,我包里倒是常备一把雨伞。

    我送她到了车站,她上车后,我才发觉自己像个傻子,我应该撑着伞送她回家,甚至在公交车车门关闭前,我还有那么几秒的时间可以跳上车,可我全都错过了。

    幸好,手机的消息提醒及时拯救了我——她通过了我的好友请求。

    我怕打扰她,所以总是慎重地给她发条内容随意的信息,看她会如何回应。

    我想就这样,从朋友开始,慢慢追她。

    我和她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三月十日。

    没错,就是被称作“世界末日”的“三一〇”,那一天死亡天使吹响了号角,死神的镰刀挥舞了数十亿下。

    那一天,热带、亚热带上的城市都毁灭了。

    杭州市地理坐标为东经118°21′-120°30′,北纬29°11′-30°33′,处于亚热带季风区,也在毁灭之列。

    几分钟前还正常的人突然发狂,开始攻击周围的人,然后倒下的人越来越多,变成了名为丧尸的怪物,场面越来越混乱,只有少部分人还能保持清醒,清醒的人就成了怪物攻击的目标。

    不光是外面,我听到隔壁人家也传出了奇怪的声音,这是一场怪异的杀戮。我赶紧锁上大门,拿出手机,给我认识的人挨个儿打电话。

    没有一个人接我的电话。

    我的世界就像阳光下的肥皂泡,“啵”的一声破碎了。原来以为永远不会改变的日常,在真正的劫难面前,不堪一击。

    我扶着墙,灌了一肚子冰水才冷静下来。然后,我鬼使神差地给她发了条信息。

    “你没事吧,我这里发生了可怕的事情,我不知道是自己疯了,还是世界变得太快?”

    结果我很快就收到了回复,终于有一个活人回答我了,我不是唯一的幸存者。

    “你没有疯,是世界疯了。”庄晓蝶发了条语音,“而且疯得厉害。”

    “你知道发生什么了吗?”我问道。

    “不知道,网上说什么的都有。”

    “网上?”

    “虽然不少人疯了,但还有些正常人,正常的人正在网上分享经验。”

    “你有点喘,你还好吗?”

    “我刚把发了疯想攻击我的室友推了出去。”庄晓蝶说道,“你呢?”

    “我一个人住……”

    “等等,我这里又有点事情了,待会儿再聊,你先去网上看看吧。”

    这是我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大约一天后,手机就没有信号了,现代最便捷高效的联系方式中断了。

    我听了她的话开始上网。政府网站已经停止了更新,但几个社交平台还有人发言,我就是在这时得到了《丧尸观察报告》。

    浏览完一条又一条真假莫辨的留言后,我开始规划将来该怎么办。

    据说鸵鸟在面临危险时会把头埋进沙子里,它看不到危险就会觉得心安——人和鸵鸟没什么区别。

    我躲了起来,我和普通人一样在疫情来时囤积了水和食物。用上锁的门和拉上的窗帘隔绝了整个世界,有一次,我打开窗,看到远空一架直升机从天上坠落,灰蒙蒙的天空下直升机像燃烧的巨鸟,一个军人被困在机舱里,我不知道他是否已经死去,只知道那架直升机发出最后一声尖叫,死在了火与风的怀抱里。

    但这样的生活只持续了两周,我的食物不多了,如果我省着吃,还可以再多撑两周。但我想起一档求生栏目的主持人说过,如果求生者一开始只想苟活而摄入最低限度的能量,那么当食物告罄时,他就没有力量求生了。因此,我在饱餐一顿后出门了。

    两周的犹豫,让我下定了决心——不管世界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要活下去。

    我知道庄晓蝶住在哪儿,我想去找找她。

    那个时候,我没找到她,现在她出现在我面前了。

    一生当中,你总会遇到那样的人,只要见过一面就再也忘不了。倘若相处之后,你没有讨厌她,那就更惨了。余生发呆时,你多半会想起她,心里就像吃了薄荷一样,有点凉,但又很舒服。

    过去,你可以想象她穿着什么衣服,从哪条街走过,风吹过她的裙摆,又可以想象她看了什么电影,你们是否对于某个情节或人物有类似的看法。

    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也许她受伤了,病了,变成了丧尸,它穿着曾经让你心动的裙子,在街道游荡,一点点变得破碎,不会再拥有别人,也不会被人拥有。

    你们再会时,它露出獠牙,飞奔过来,像最忠诚的爱人,然后将你开膛破肚,或许这也是一种浪漫。如果你是个傻子,也许会张开双手试着拥抱她。

    但正常情况下,你不该坐视她变成不会爱的怪物。

    我终于快到了。

    雨下得更大了,云层转黑,遮蔽阳光,远处的云层中仿佛有雷光涌动。

    我一边往他们的方向跑,一边挥舞着双手,那些丧尸都是节能主义者,从来不做多余的动作。

    他们认出我是活人,往我这边赶来。

    这是末日,人类相互帮助,回归到最淳朴的状态,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害人,尤其是在这种状态下。

    丧尸潮没有特别在意这些人,它们只是向前移动而已。

    我终于和他们接头了。“往这边走,我们有车!”

    “晓楠,是你!”她对我喊道,“真好,你还活着真好。”

    “你们怎么招惹到丧尸潮的?”

    “这种就像自然灾难的玩意儿,我们怎么会招惹——和你们一样,我们趁着下雨来搜刮些物资,结果就被尸潮围住了。”她说道。

    突然,一阵闷雷滚过,吓得我们一个踉跄。

    我说道:“雨又要下大了。这是好事。快来,是这个方向。”我带领着他们穿过大街。

    “还活着吗?”对讲机响了。何莫在叫我。

    在手机信号消失的现在,我们只能使用古老的对讲设备。实际上,我们也没有渠道得到专业的对讲机,这是我们在玩具区找到的。幸好从古至今,小孩都喜欢战争游戏,从古代的木刀木马到现在的各种塑料枪,甚至还有对讲器,有效距离有两公里。

    “暂时死不了。”我说道。

    “我在另一边等你。”何莫道。

    “你就不能把车开过来吗?”我问道。

    他开车过来会为我们节省不少时间,现在时间就是生命。

    “有路障啊,你还得过来。”何莫吼道,“路上小心,记住别死了。我们也会想办法接应你。”

    我在雨里睁开眼睛,顾不上擦掉脸上的水,继续狂奔。

    我们身后跟着无数的丧尸……它们想要撕碎我们,这可以说是所有丧尸片中的经典场面了。当然,如果我们跑得慢一点,被它们啃噬,这也是一种经典场面,所有观众都会捂着眼睛从指缝里偷看残酷的场面。

    庄晓蝶队伍中有个戴眼镜的男子,他体力不行,一直在大口喘气。我在他身边时,他的喘气声都盖过了雨声。

    他脚下一个踉跄,摔倒在地。在那种情况下,我们没有时间等他,也没有余力去扶他。他立马就被丧尸淹没了。我无法用语言形容丧尸的吃相,它们比野兽还残忍,疯狂地争夺食物,用牙齿和指甲将尽可能多的食物装进自己体内。

    如同往群鲨中抛了一块带血的鲜肉,又如同往水里丢了一块金属钠,丧尸被惨叫和血腥味吸引,扑向那个可怜的家伙。后面的丧尸也想分一杯羹,纷纷往前挤,在后面挤成一团,这大大降低了它们前进的速度,可以说,是一个人的生命为我们赚得了宝贵的时间。

    “是那边吗?”有人指着公路另一边。

    我们看到在不远处有车给我们打信号,它停在高架上,不断闪着车灯,在雨中冒出模糊的光。

    “是你们的车吗?”庄晓蝶问我道。

    “应该不是。”我回答道。

    高架不是我和唐玄鸣约好的地方,他们应该在附近的路上等我们。

    “是不是他的人不重要,我们能逃就好了。”有人说道。

    但庄晓蝶否决了。“不行,那里太远了,我们跑不到高架上,而且你们看那辆车上的标志。”

    我看到那辆车上画着一个巨大的、奇怪的符号——圆形、正方形、三角形套在一起。

    图一 符号示意图

    “你朋友还有多远?”他们问我。

    我连忙说道:“不远了。”

    路虽然不远,但随时有可能发生意外。我们遇到了另一队丧尸,它们受到尸潮的召唤,就像一条蜿蜒的小溪要汇入大江,从远处绕过来,刚好与我们遭遇。

    我戳倒几个丧尸后,连忙用对讲机呼叫唐玄鸣他们,但对讲机里没有传来回应。我们之间的距离应该已经超过两公里了。

    这说明他们那边可能也遇到了什么事,不得不避难。

    “往这边走!”庄晓蝶拉住了我的手。

    雷声更大了,每一道雷下来,世界仿佛都要抖一抖。

    终于,街边有停车位了,有停车位就意味着有不少无主的汽车。我们一辆车接着一辆车尝试,看看是否能打开,趴在车窗上看车钥匙是否还留在车内。

    丧尸席卷杭州,很多人避难都很仓促,找到有车钥匙的汽车,还是有可能的——而且可能性不小。我以前看电影,觉得他们偷车太简单了,只要扯出两根线,对接一下就可以。现实中偷车可不容易,我们必须找到车钥匙。

    搜寻过后,我们总算找到了一辆合适的车,平时砸车窗的响声会引来丧尸,但现在已经无所谓了,雷声和雨声是最好的掩护。

    一个大汉拿过的我矛,用力砸开车窗,然后将手伸了进去。他打开车门,发出一声惨叫——一个黑影蹿了出来,扑倒了距离他最近的一个人。

    我手上没有武器,下意识地往后退。那是一个被困在车内的小丧尸,它打不开车门,于是一直待在车内。

    它的父母不见了,也许当初它的父母就是为了保护它才把它留在了车上,结果没能顺利回来,而它也在神秘病毒的影响下变成了怪物。

    它扑倒了那人后,支着身体,朝着我们嘶吼。庄晓蝶趁机一棍子撂倒了那个小丧尸。

    被丧尸扑倒的人脖子上一大块肉都被撕扯了下来,血不断涌出,混着雨水流进下水道。他已经死了,身体的抽搐不过是机械反应。

    开门的大汉靠在车边大口喘息,他只有手臂被咬伤了,可也逃不过死神的镰刀。

    好的,现在只剩下三个人了——我,庄晓蝶,还有庄晓蝶队伍中的一个年轻人,看样子,他应该还是个大学生。

    “我还不想死。”大汉苦笑道,“这个时候,我很希望有把枪,据说被枪杀的痛苦会少一点。”

    庄晓蝶犹豫道:“也许我们可以把你留在这里。”

    “让我自生自灭,多活几分钟,算了吧。”他说道,“那些丧尸会过来,把我生吞活剥,就让我赶在被他们活生生吃掉前死掉吧,把你那把匕首拿过来,我现在只希望刺穿自己的心脏不会太痛。”

    庄晓蝶从包里掏出一把又细又长的匕首,丢给那个大汉。

    大汉先到死者跟前,将匕首插入他的眼睛,捣毁了里面的脑组织,这样他的朋友就不会在死后转化成丧尸。

    “好了,你们先走吧,等着我干啥,看着我死吗?”

    他挪了个位置,坐好。

    我们上车走了,透过后视镜,我们看到他用对待尸体的方法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就是末日,有时候不得不强迫自己做些你原先不愿意做的事情。

    车速不快,也不可能快。小路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不少当时逃难者抛弃的汽车,也有零星的丧尸和我们遭遇。

    雨幕里的信号灯发出眨眼似的闪光,不远处喇叭声响了起来,那一辆有着奇怪符号的车子也在用自己的方式支援我们——它不断按喇叭,希望将一部分丧尸引过去。

    它处在高架的位置,丧尸很难靠近,就算丧尸靠近,它也可以及时撤退。

    车窗上的雨刷奋力工作,我想找出一条路来,副驾驶座上的庄晓蝶一直在替我呼叫蒙和平他们。

    说实话,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们先逃跑了,我也一点都不会怪他们。这不会伤害我对他们的感情,毕竟比起大家一起惨死,我更希望他们能活下去,在将来的日子里不时提起我,缅怀一下我这个傻子。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人有两次死亡,一次是生理意义上的死亡,另一次是被人遗忘。如果前一种死亡无法避免,那么让后一种来得迟一些吧。所以世上有那么多创作故事的人,他们试图通过作品让自己的一部分活下去。

    前面路口又冒出了四五只丧尸,我打方向盘想往另一个方向走。

    庄晓蝶却说道:“不要管,加速!”

    我狠狠踩下了油门,汽车撞倒丧尸,我清晰地感觉到车子从丧尸身上碾过。车子没有减速,发出轰鸣声,就像一个莽撞的少年。

    “加速!”庄晓蝶再次说道。

    我第一次把车开得这么野。

    “不行,不能再开下去了。”后座上的男人提醒我。

    就在这时,一批丧尸冒了出来。我浑身颤抖,却还是踩着油门不敢松脚,双手紧紧握住方向盘,生怕自己会停下来。

    我不能停,停下来就是死亡。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丧尸撞到车上,我能感受到车子的吃力,它就像驮着稻草的骆驼,背上的稻草越来越多,压得它即将倒下。

    终于,车子不动了,轮胎空转,发出令人心悸的尖叫声,引擎也在悲鸣,丧尸拍着车窗玻璃,就像正在开罐头的主妇——而我们就是美味的午餐肉。

    “放松,别怕。”庄晓蝶对我说,“先松开油门,重新发动车子。”

    我抹了一把汗,重新发动车子,开始倒车,它后退十几米后甩掉了附在边上的丧尸,接着发出一声呼啸,笔直向前。这不是我干的,车子失去了控制,速度瞬间飙升,像箭一样蹿了出去,我们三人都发出了尖叫。

    这辆发狂的汽车越过丧尸群,在大街上再度失控,翻滚着碾倒行道树和护栏,侧躺在马路中间。

    好在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有系安全带的习惯。

    “你们还好吗?”我满嘴是血——刚才的翻滚中,我不小心咬到了舌头。我吐出口水和血水,吐出一句话,由于舌头受伤,说得有些含糊。

    然后,我又睁开了眼睛,眼球刺痛,所见的一切都是红色的,大概是额头磕破了,血流到了眼睛里。

    我动了动,确定自己没受什么致命伤,但浑身难受,每个关节里都像塞满了玻璃碴。在肾上腺素的作用下,疼痛减轻了一点,同时,在它的作用下,我保持着清醒。我吃力地转过头查看车上的另外两人,庄晓蝶也满脸是血,倒在椅子上,我探了探她的鼻息,呼吸有力,应该只是晕过去了。

    后座的小伙子已经醒了,嘴里像是在骂什么,身上也有血。流血可不是什么好事,丧尸会闻着血腥味过来,失去了大部分视觉的它们对气味和声音尤其敏锐,就像野外嗜血的猛兽一样。

    据说一些组织会让经期的女性留守基地,不出去搜寻物资。我打开车窗,豆大的雨水和冷风打到我的脸上,洗去了我脸上的血水,我探出脑袋,查看我们所处的地方。

    我们正处在一个糟糕的位置,汽车把我们带到了领头的那一批丧尸跟前,它们就在我们身后几十米,我已经可以用肉眼看到它们了。

    “你还能动吗?”我问后座的人。

    “有点悬,我好像骨折了。”他说道,“不过我们算是活下来了。”

    “你想多了,我们没脱离危险。”我长叹一口气,“你应该系好安全带啊,看来现在这里就我一个能打的了。”

    面对绝境,只有两种选择:老实等死,安静接受自己的命运;垂死挣扎,难看地退场。后者虽然累,但在精神上更加体面,一只虫子在被碾死前还会挣扎两下,更何况是人。而且人面对丧尸不像虫子面对人类那么无力,如果我此刻多干掉一个丧尸,那将来就会有人少遇到一个,说不定会因此逃出生天。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拿出了座位下面的弩箭,手制的弩箭很皮实,经历了车祸依然完好无损。我试着射了一支箭,只是我的手都在颤抖,箭在大雨中飞得歪歪斜斜,我心里一寒,试着深呼吸平复自己的心情,又拿出一支箭上了弓弦。

    这次我考虑了风向和大雨的影响,但箭还是歪了,插中了一具丧尸的肩头,这对它来说不算什么伤,就像被蚊子叮了一口。只有攻击丧尸的要害,它们才会停止前进。

    它们是我所知道的最顽强的生物,好吧,其实我搞不清它们算不算生物了。在大多数幸存者眼中,它们就像是从恐怖故事里走出来的怪物。

    但我很快就不需要担心准头的问题了,因为丧尸们足够靠近,近到我能看到它们行走带起的水珠。

    下一箭,就正中了一具丧尸的脑门。利箭将它的脑袋洞穿,它倒了下去,立在脑袋上的箭矢就像一颗耸立在荒原上的树。

    我的箭筒内只有九支箭,用掉了三支,还有六支,运气好的话,我还能杀掉六具丧尸。

    前提是我还有足够的力气,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漏水的大缸,力量和热量像水一样从我身上流走。

    “我们不能跑吗?”后座的人苦着脸说道,“或者说你带着庄晓蝶先跑,别管我。”

    “我们被包围了。”我说道,“你看看四周,都是丧尸。”

    “你叫什么?”

    “界晓楠。你呢?”

    “许大禹。”

    “大禹兄,很高兴临死前还能和你并肩作战。”我说道。

    许大禹的眉头皱了又松,松了皱。“不对,我们还有机会。丧尸都靠过来,近处的可以解释为它们被我们的声音和血腥味吸引过来了,那么远处的呢,它们为什么还往这里赶?我们这里是中心,尸潮的‘头羊’就在我们附近。”

    对于尸潮,《丧尸观察报告》中有简单的推测,这种丧尸潮虽说是偶然的产物,但也存在一定规律,丧尸潮当中存在一个核心。某一只丧尸突然成了“头羊”,它没有比其他丧尸更加有力或者更加聪明,但其他丧尸却会跟着它行动,四周的丧尸也会聚集到它的身后。

    请注意是身后,而不是四周,从四面八方赶过来的丧尸会乖乖跟在“头羊”的后面,丧尸的这种行为同羊群和鲸群很相似,如果把头羊赶下海,那群羊都会跳下海;如果头鲸游错了方向,搁浅了,那么其后所有的鲸鱼都会搁浅。

    所以《丧尸观察报告》提出了解决尸潮的两种方法:一是捕获尸潮中的“头羊”,然后用“头羊”吸引其他的丧尸让它们踏入死亡陷阱。二是找出并杀死“头羊”,擒贼先擒王,这对丧尸也有效,失去了“头羊”,尸潮就会瓦解,丧尸们又会回到它们原本的行动模式,不再聚集。

    但“头羊”并不好找,尽管它一般就在尸潮最前面,但集体行动的丧尸太多的话,就会造成在前面的不是一只,而是一群。从中找出“头羊”,并靠近尸群杀死它,是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任务。

    据我所知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团队靠杀死“头羊”来解决尸潮的。

    可凡事都会有第一次,无论如何总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等等,那还有一个问题啊。”我说道,“就算我干掉了‘头羊’,我们还是在丧尸的包围之中,外围的丧尸会因为没了‘头羊’散去,但里面的丧尸还是会把我们撕成碎片。”

    对讲机又响了。

    “妈的,我来救你了,晓楠。”

    是蒙和平的声音。他们终于来了。

    “你要干什么?”我问道。

    蒙和平喝了酒,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你不过来,我们就只能过来找你了,好的,我看到你了,你缩回车里,我怕误伤你。”

    “不是说有路障吗?”

    “找了辆大车撞开了,我来了!”

    随着他一声大喊,我看到了他的车子,那是一辆大公交车,蒙和平一路上撞开了好几个丧尸,然后一个夸张的甩尾,画了一个圆弧,剩下的一些丧尸也被它弹开了。

    公交车在湿滑的道路上失去了控制,接连撞上车子,摇摇摆摆,最后也倒下了,但它造成的影响比我们的小车要大得多。

    路面上到处都是玻璃碴和车体残骸,还有丧尸的碎片。蒙和平几乎把从后面逼近我们的一队丧尸都清理干净了。

    “和平,你没事吧?”我通过对讲机问蒙和平。

    “我没事,好着呢。”蒙和平回答我。

    “其他人呢?”

    “他们开其他车在我后面,就快到了。”

    我松了一口气,那么我现在只需要关注“头羊”这一件事了。

    短短几分钟内尸潮就到我跟前了,我射出三箭,又有三具丧尸倒下。可尸潮没有任何改变。

    前面有几十具丧尸,我实在不知道哪个会是“头羊”。

    蒙和平从公交车里爬了出来,对我喊道:“你还等什么,走啊。”

    “走不了,我这里还有两个伤员。”我把大致情况告诉了他。

    蒙和平跑到我边上,想把里面两个伤员都拖出来,但门怎么也打不开,他狠狠踹了几脚门。蒙和平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又想直接把他们从车窗拉出来,却不知道什么东西卡住了车窗。

    看着尸潮,我知道我必须要抓紧了,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我又瞄准一个猎物,扣动了扳机,它应声而倒,我还剩下两支箭。

    尸潮顿了一下,我以为自己成功了,但十几秒后,群尸再次向中心聚集。

    “和平,你先走,别管了。”我见蒙和平还在和车门较劲。

    许大禹听我这样说心里一急,突然发现了玄机:“界晓楠,你看看前面的尸潮不动了,其他方向的还在动,你刚才做了什么?‘头羊’应该已经不移动了,你是不是只把它打残了,还没打死?”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刚才射倒的丧尸身上好像是孕妇装,它的腹部也微微隆起。

    我究竟做了多么可怕的事情啊。我立马想到了一个词——“一尸两命”。

    我望向它的腹部,脑海中出现了两个声音。

    ——这是要遭天谴的。

    ——天都塌了,哪来的天谴?

    ——快射啊,它不是人。

    这我当然知道,但心里好像有一堵墙,我翻不过去。

    ——闭上眼睛,射出去。

    这仿佛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像把大象放进冰箱一样,只需三步,只要我拉弦,放箭,扣下扳机。

    ——这个操蛋的世界。

    我闭上了眼睛,凭借闭眼前短暂的一瞄和所谓的手感射出了弩箭。

    “晓楠,你做到了,干得好。”蒙和平道。

    我睁开眼偷偷看了一眼,孕妇丧尸腹部正插着我的箭,而远处的丧尸已经不往这里来了。

    如果存在天堂的话,现在的我应该已经进不去了。

    然后,两三辆公交车冲开丧尸,停到了我们面前。公交车上跑下一群人,唐玄鸣和何莫也在里面,他们开始小心翼翼地清理附近的丧尸。

    得益于当时的雨声和雷声,只有附近的丧尸可能过来,而在“头羊”更远处的丧尸则已散去,至少幸存者不用再面对成千上万的丧尸,从几十具丧尸手中逃走,还是可以的。

    随着尸潮散去,我的意识就像跌落水中的盐粒,慢慢消散。伤口的痛楚、大战后的疲劳、雨滴的冰冷,还有得救后的庆幸,大量情感冲击着我的大脑。

    我晕了过去,那时我还不知道自己将来会落入怎样的泥潭、什么样的罪恶。

    我从未看过荒原——

    我从未看过海洋——

    可我知道石楠

    和狂涛巨浪的模样。

    我从未与上帝交谈

    也不曾拜访过天堂——

    可我好像已通过检验

    注定会去往那儿。

    ——艾米莉·狄金森《我从未看过荒原》
【全网热门完本耽美小说 www.dmx5.cc 手机版阅读网址 m.dmx5.cc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