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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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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149. 视角(二)

    放弃。

    通常是两种原因造成,绝望感,或者是倔强的希望。水汽高高扬起,寒冷的空气使他们快速聚拢凝结,冰凉刺破宴会场内可以营造的暖意和某些假象。

    “真是太难听了。”我攥紧拳头,放弃的前缀是不得不,我咽下那些迅速发酵的不甘,避免让理智摇摇欲坠。我不是没有放弃过,因为不重要,遗忘,更有可能是无趣,是的,能让我充满兴味的投注目光的事物太过稀少,人类总是一成不变,这让无聊和厌烦来得很快。

    所以主动地放手,太过于新奇,这种情感,弗洛夏也许是个女巫,黑巫术是她的拿手好戏,因为即使是离开时她也为我留下了这些体验。

    我坐在高耸的直通穹顶的巨大窗户前,阳光转换成细细碎碎的小颗粒,阴影的交界线落在脚尖前。

    我不应该无所事事,满脑子都想着那个逃跑的家伙,我和她不一样,我有一大堆要去完成的事情,而不是看着阳光来到脚下,等待着某个整日游手好闲的老骗子。

    卡斯希曼昨天晚上叫住了离开会场的我,“殿下,我忘记了您的礼物。”

    “不需要。”我头也没回,被女巫的一颗颗生锈的钉子折磨的躯体已经不堪重负,该死的,我又不是耶稣。

    我需要闭上眼睛,让绝对的安静和黑暗再次给我,放她走的勇气。

    “呃······您应该会喜欢。是来自弗洛夏的礼物。”我的身体猛然一僵,当反应过来时离去的脚步像是按下了瞬间暂停键,仅仅是她的名字,我不可思议地看着微微颤抖的指尖,某一刻,我清楚地听到了,弗拉基米尔,你完蛋了。

    我习惯了保持清醒,所以当黑夜的墨色依然浓重时睁开了眼睛。我没有睡着,那已经成为了一种奢侈,梦境是另一个无法被掌控的东西,以前我很少做梦,大概是并没有值得在意到必须在失去意识后重新演绎一遍的东西。

    而现在,我厌恶相似的梦境,关于我一个人的结局。

    梦里的弗洛夏通常都很邪恶,她长着的翅膀也是黑色的,然而当她说自己是天使时,我是那样衷心的信任她,她牵着我的手,一遍遍地带着我坠入地狱,然后留下我一个人消失了,我想,即使是地狱,如果她能留在我身边,原谅这种低劣的行径也不是不可以,可每一次,每一次她都会消失。

    我堵住嗓子里呼之欲出的哀嚎,那时,一滴湿湿的温热的水滴落在指尖,我呆滞了几秒,猛然用力甩动手指。

    什么······什么东西?

    那次经历后,我无法心无芥蒂的睡觉,在弗洛夏躺过的床铺上闻着她存在过的气息,指尖圈着一个纯白发圈——我喜欢她散落着浅金色长发,拥抱时微微卷翘的发丝蹭在颈侧的感觉,所以她很少使用。

    她喜欢松软的枕头,然后整张脸都埋进去,她太胆小了,连躲避我的方式都这么懦弱,我如果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她,很奇特,她就是知道这一点,她会执着地用憋死自己的办法来对抗,直到她的耳朵和脖子变得通红。

    愚蠢的把头埋在沙子里的笨蛋鸵鸟。

    我不客气地评论,弗洛夏无动于衷,对于批评她一向泰然自若,反而是赞美,她就会结结巴巴笑得十分尴尬地道谢。

    一无是处的笨蛋。

    我有些不耐烦,脚尖敲击地面,用过早餐后,我眼睁睁地看着阳光穿透寂静无声的森林,越过玻璃和厚重的墙壁,从远处蔓延上来。

    而卡斯希曼说:“明天早餐前会将礼物送到。”

    满口谎话的老神棍,卢布廖夫出来的怎么都是这个鬼样子。我不应该浪费时间在这里读秒,现在,立刻,随便哪个人将卡斯希曼丢出巴甫契特,他竟然违背了自己的承诺,用弗洛夏的名义。

    我受够了不是吗,把弗洛夏抓回来吧,她开心地翘着脚丫趴在露台上写写画画,或者虚弱地躺在病床上昏睡,她羞涩地靠着车窗,被风扬起的发丝差一点碰触到我,或是无声地埋着头哭泣,这些都无所谓。

    哪一样都是她,我不会失去她的,我再次被恶魔的呢喃诱惑,下一秒,我仿佛可以闻到弗洛夏时常含在口中的蔻蔻诺斯糖的甜味。

    这一刻,我似乎可以听到理智的线一根根断掉的时间,崩断摩擦,火花四起。

    我静静地等待着,一秒,两秒,火焰张牙舞爪,十分钟···阳光又爬得近了一些,我似乎已经可以感受到暖意。

    什么都没有发生,我无所谓地呼出一口气,这样痛苦的循环多到我早已停止计数,窗外枝头上一直澳大利亚灰雀吱吱地叫,冲淡了压抑,接着,大门被推开,混合着走廊里阴冷的凉风冲了进来。

    “十分抱歉,请接受我的歉意。”卡斯希曼拖着一个被包裹严实的四方形物体,他看上去倒没有语气里那样慌乱。“虽然听上去很像是借口,不过因为保存工序我的确花费了不少时间。”

    我没有说话,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绒布下的东西。我想看看那是什么,可不行,我抑制住走过去的冲动,等着卡斯希曼将遮盖物掀开。

    他走到我身前,将绒布搁在窗台上,只剩一层薄薄的白纱······

    暖融融的光线里,我想我的瞳孔已经被淹没,如燃烧的火焰一般,飞散凌乱的花夜,从土壤里被感染,等待着风将它们送向自由的,被染红了的天空。

    手法很幼稚,但的确一眼就能感到弗洛夏的气息。

    “我想,您应该会满意这份礼物。”卡斯希曼将画倚靠在窗棱边,“很有可能这是弗洛夏唯一一幅作品,当然她答应了随我处置,我想将它送给您是最适合了。”

    “···勉强可以接受。”我已经不能从房间里感受到她了,那里痛苦的味道太强烈,她的眼泪她的绝望,到最后,只留下黑暗厚重到让我难以呼吸的味道。

    喜悦,与自由,这幅画成了一个新的替代品。

    “虽然是虚假的,可您不觉得这幅画很像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吗?”卡斯希曼沉静地注视着画,似乎在喃喃自语:“分明它不是火,可相同的颜色,形状,甚至是能够灼伤皮肤的温度···”卡斯希曼的指尖停在画布前,仿佛再靠近一些就真的会被烫伤。

    思绪不再无序,混沌中的线头抽丝剥茧。“你想说什么?”我讨厌卡斯希曼这种语气,他习惯性地将对方当做自己的患者的口气。

    答案逐渐清晰,我不屑于去做的事情反而是唯一的正确方向。

    我恨不得让卡斯希曼立刻消失,然而他是对的,这种念头让我沉默等待。

    “您知道了,对吗?”卡斯希曼缓缓从阳光里走来,他微微伏下身体。

    “替代品。”

    替代品。

    弗洛夏最在乎谁呢?无法拒绝,不自觉地接受他的接近,相似的年龄,性别,她会默许的,像是不能抗拒这种温暖···

    我露出她离开后第一个笑容,哪怕这种亲近体贴的笑让我作呕,可这就是必须付出的代价。

    真是令人不快的取向,我垂下嘴角,冷漠地让阳光爬上衣角,脖颈,发丝,是啊,我笑了笑,这下,我看起来和他真像了不是吗。

    安德廖沙,马尔金家的独子,依照马尔金家家主的现状来看,安德廖沙继承爵位还遥遥无期,没有必要花费精力关注的人物。

    直到今天之前,他还是这样一个角色。

    我翻开一张简报,十八岁,就读于菲利普斯·埃克塞特学院(Philips Exeter Academy)主修分子生物学。

    十一岁第一任女友,十四岁第二任,三,四,五,六·····我冷笑一声,这就是弗洛夏心心念念的纯情哥哥,取向嘛···目光从一张张女性的照片而过,复杂的口味。

    十六岁后,情感经历趋于空白,我朝后翻页,最近的一个是···我的指尖骤然攥紧,眼神死死地钉在那张照片上,金色长发,灰色眼眸,身材纤细而弱小,皮肤白皙,简直,简直和她一模一样。

    安娜丽莎,欧洲某个三流小家族的庶女,我轻哼一声,看来,连女友也算不上,这种家族的小女儿对安德廖沙来说,床伴?

    “真是恶趣味。”恶心地令人兴奋。

    我随手丢开,这种家伙既没有立场也没有借口再黏在弗洛夏身边,如果她知道自己的哥哥对自己的情感,会不会露出对我时那样的眼神。

    一定很精彩,我甚至迫不及待了。“斯达特舍,你说是不是?”

    斯达特舍一板一眼地回答,“这要看您怎么想了,兄妹联姻虽然到今天已经是个禁忌,但百年之前的确是各王室延续正统血缘的主流方式。”

    不懂变通而无比诚实的斯达特舍。

    我百无聊赖地向后靠,语气难得地懒散,“那也是百年之前的历史了,既然是历史,就让它留在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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