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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还是红薯 江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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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场雪落了之后, 时间来到了腊月。

    这天一大早,天微微亮,黎荞、陶竹、黎大山黎春桃正吃着早饭, 王小哑便赶着牛车过来了。

    今日黎荞和陶竹准备去县城,需要用到牛车。

    若无意外,在过年之前,这是两人最后一次去县城,所以两个人要大采购一番。

    现在他们夫夫已经搬进新房子里了。

    新房子分前后两个院, 前院用来做点心,后院是他们两人的快乐老家。

    至于老房子, 两人雇佣了王小哑、陈枣儿父子俩当长工, 由这父子俩住在老房子里看守牛车和刚收下来的玉米、红薯,顺带养几头猪、几十只鸡。

    当然,白天还要来新房子这边干活。

    陈铁柱去了作坊干活, 王小哑和陈枣儿这父子俩一个哑巴一个胆小如鼠, 而陈铁柱的阿爹王百花是个厉害的,偏心陈铁柱的弟弟偏心的厉害。

    王百花平日里就时常欺负王小哑和陈枣儿, 眼下陈铁柱要去作坊干活,年前根本出不来,这种情况下, 王百花怕是要把王小哑和陈枣儿当自家小厮使唤。

    陈铁柱知道黎荞和陶竹打算请长工, 所以在进作坊之前特意来黎荞家求黎荞, 想让黎荞雇佣王小哑和陈枣儿,工钱可以少点, 他不计较, 只要王小哑和陈枣儿不受王百花欺负就成。

    穿越这么久, 黎荞对三柳村的村人还算了解, 他和陶竹要请长工,考虑了一圈,没找到特别合适的人。

    眼下陈铁柱求了过来,夫夫两人商议了一下,答应了下来。

    王小哑虽然不会说话,但干活勤快,不管是田地里的活儿还是家里的活儿,全都做的很好。

    陈枣儿虽然胆子小,但性子沉静,同样也是干活的一把好手。

    这父子俩一个不会说话,一个不爱说话,雇佣他们当长工,挺好。

    于是,等黎荞和陶竹搬到新房子后,王小哑和陈枣儿父子俩就住进了老房子里。

    有黎荞镇着,王百花倒是不敢再欺负这父子俩。

    这父子俩感激黎荞,每日勤快的不得了,到新房子里做点心的前期工作时,也特别知道避嫌,从不靠近厨房,陶竹让他们干啥就干啥,不多问一句,不多看一眼。

    昨日黎荞特意告诉王小哑,让他早饭后把牛车牵过来,王小哑怕耽误了他们夫夫的正事儿,早早就喂了草料,然后把牛车牵了过来。

    把小黄牛栓在门口的木桩子上,黎荞进了院子。

    黎大山站在厨房门口,手里拿着一个芝麻酥饼,一边啃一边瞅了眼昏沉沉的天:“小叔,今天阴天,太冷了,要不你们明天再去县城吧。”

    “没事儿,待会儿穿得厚一些。”

    黎荞也抬头看了眼天,然后进了厨房。

    厨房里,陶竹正在喝玉米汁。

    他旁边还放着一个陶碗,里面盛着黎荞喝了一半的玉米汁。

    陶竹几口把玉米汁喝完,让黎荞慢慢吃,他去了后院换衣服。

    前些日子他做了新棉衣。

    先穿立领对襟夹袄,再穿圆领棉袄,最后外面再套上时下流行的宽袖对襟披风,这样就齐活了。

    等出了门,再戴上手套和兔皮小帽,围上兔皮围巾,即便是这样的寒风天,也不怕冷着。

    陶竹刚换好衣服,黎荞便也进了房间,看陶竹已经穿戴好了,黎荞便道:“多拿些银子,今天要买不少书。”

    “好。”陶竹应下,转身去打开钱箱子。

    如今他家的钱袋子也升级了,由原本的布袋子变成了兔皮袋子,往兔皮袋子里装了二十个五两的小银锭,又拿了十贯铜钱,他这才把钱箱子盖上。

    这时黎荞也换好了衣服,夫夫两人牵着手去了前院。

    出发。

    两个人紧挨着坐在牛车上,刚出了村口,便碰到了小五。

    最近天气冷了,黎荞特意和王掌柜说了一声,让小五不用来的那么早。

    反正点心和烤肠都不愁卖,晚些带回望月楼也没事。

    和小五打了招呼,夫夫两人继续往前走,走了没几步,迎面而来的是一个车队。

    这是真车队。

    粗粗一数,足足有三十多辆板车,中间还夹杂着几辆牛车。

    不管是板车还是牛车,上面都装着满满的红薯。

    这是外村人来红薯作坊卖红薯了。

    红薯作坊的第一批粉条,进入望月楼不到一天,就打出了巨大的名气。

    五百斤粉条,不到傍晚就卖完了。

    粉条如此畅销,红薯作坊的人信心大增,干活儿也更有劲了,做粉条需要用到红薯,庄丰收便如同玉米那般让三柳村各家各户抽签,用这种方式依次买村人的红薯。

    红薯比玉米、小麦都高产,亩产虽然和黎荞上辈子时动辄六七千斤没法比,但也有一千四五百斤。

    今年雨水足,一亩地更是有两千斤。

    三柳村几乎家家户户都种了红薯,多的有五六亩,少的也有两亩。

    村人的红薯看着很多,但六斤红薯才能做一斤红薯淀粉,也就是说,红薯作坊一天若是做五百斤粉条,那大概需要三千斤红薯。

    这个速度绝对是高速,所以,上个月上旬,三柳村的红薯就被消耗干净了。

    三柳村没红薯了,朱家村跟上。

    朱家村才二十多户人家,他们的红薯消耗完了之后,便是黎大山舅舅所在的大河村。

    把这第三个名额给大河村,完全是看在王桂花的面子上。

    大河村的人很高兴,很感激王桂花和黎荞。

    虽然说红薯作坊收购红薯的价格只是两文钱一斤,和市场价一样,但好歹给他们的红薯寻了个出路。

    在红薯作坊没出现时,他们的红薯根本卖不出去,要么自己吃,要么喂猪。

    眼下能换钱,那还要啥自行车。

    况且红薯其实能卖很多钱。

    若是红薯种的多的,比如说种六七亩的——这些人家之所以种这么多红薯,原本是打算喂猪的。

    可现在能卖钱,没人愿意喂猪了,一亩地收两千斤红薯,七亩地就是一万四千斤。

    一斤两文钱,那这就是两万八千文,也就是二十八两银子!

    乖乖诶,从前只能拿来喂猪的红薯,现在却是能变成二十八两银子,这换谁谁不高兴?

    这换谁谁不感激?

    就算是种的少的,比如说只种了两亩地的,那也有四千斤红薯,能卖八千文。

    那也是八两银子啊!

    所以,大河村在卖了红薯之后,由村长出面,和黎大山的舅舅一起,带着大河村所有村人的谢礼,特意来黎荞家感谢黎荞。

    大河村村人给的谢礼挺简单,每家出几个鸡蛋,几斤杂粮,几斤干菜或者是其他的吃的,反正都不贵重。

    但聚在一起也挺多的。

    黎荞原本不想收,奈何大河村村长非得送,他便把这些东西送到了红薯作坊,让红薯作坊的工人消耗。

    红薯作坊那边因为工人不能和外界接触,所以有专人做饭,他把这些东西送过去,能抵工人好几天的口粮。

    因为红薯作坊是村子里的,所以工人们平日吃的饭食都是他们自带的粮食,眼下有人送来好几天的口粮,他们挺开心。

    于是就皆大欢喜,所有人都很高兴。

    把大河村的红薯消耗完毕之后,黎荞就没有指定村子了,他让附近的村子抽签——

    红薯作坊建立的第一日,附近村子就得到消息了,都盯着呢。

    既然排不出先后,那就抽签。

    这种方式不算最公平,但能省不少事,轮到某个村子了,某个村子便全村出动,一起把红薯运送到三柳村,人多力量大,而且还能避免争端。

    不然的话,肯定会因为谁先谁后吵起来。

    黎荞和陶竹两人发现了车队,夫夫两人对视了一眼,同时把脖子里的兔毛围脖往上扯了扯,好遮住半张脸。

    他们不想被人认出来。

    这些外村的人太热情了,若是被认了出来,最起码也得耽误一刻钟才能继续赶路。

    周边村子的普通村人的确不认识黎荞和陶竹,眼看快到三柳村了,他们说说笑笑,一心沉浸在红薯即将换成钱的喜悦中,根本没注意到低着头努力降低存在感的黎荞和陶竹。

    “嘿嘿,今天卖了红薯,那就能过一个好年了,我家今年有一万斤红薯,能卖二十两银子!”

    一个嗓门挺大的汉子笑嘻嘻的道。

    “唉,我家只种了一亩红薯,早知道黎荞能给红薯整一条出路,那我说什么也种上十亩!”

    有人笑,就有人愁。

    “别急,有明年呢,明年可以多种一些。今年挣的少了,明年争取补回来。”

    还有人安慰。

    “其实吧,就算我家的红薯能卖二十两银子,那和三柳村的人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

    那个嗓门颇大的汉子又开了口:“我夫郎他姑家是三柳村的,听说在红薯作坊里干活的人,一天能分到五十文!”

    “五十文?!真的假的啊?”

    这句话登时惹来了前后左右的惊呼。

    “肯定是真的,他们每天能做五六百斤的粉条,那么多粉条,每天都能卖完。”

    那汉子又道。

    “粉条也太能挣钱了吧?一天五十文,一家两口人,那一天就是一百文!再加上他们自己的红薯,那三柳村的人这个冬天少说也能挣十几两银子,多了的话,怕是能挣三十多两银子!”

    三十两银子。

    附近几辆板车的人都羡慕得红了眼睛。

    三十两能盖崭新崭新的青砖房子,能娶两门媳妇,多少人攒十年也不一定能攒下这个家底!

    “黎荞咋不是咱村的人呢,好处都让三柳村给占了!”

    “唉,可不是嘛,黎荞娶的夫郎也是三柳村的,你说这气人不气人。”

    “黎荞已经成亲了,现在只能打他孩子的主意了,希望他的夫郎赶紧怀孕生子,这样我好把我家的姑娘、小哥儿嫁过去!”

    ……

    正一脸美滋滋听夸奖的黎荞,美不下去了。

    幸好这会儿他们的牛车已经远离了那几道声音,陶竹听不见,不然的话,这不是在给陶竹添堵么。

    轻声咳了一下,他把身子往陶竹身上靠:“竹哥儿,冷不冷?”

    “不冷。你冷不冷?”

    陶竹说着换了个姿势,好让他靠的更舒服些。

    “我也不冷,你做的衣服太好了,从头到脚全方位保暖,我现在浑身暖和着呢。”

    陶竹闻言不由笑:“你每天要读书,坐在书桌前太冷了,得穿的厚一些。”

    其实以现在的天气来说,他希望黎荞能待在炕上读书,反正现在他家比从前富了,不怕烧干柴。

    奈何黎荞说待在炕上读书他的大长腿施展不开,容易昏昏欲睡,没办法,他只能给黎荞做厚一些的衣服。

    “竹哥儿最好了,能娶到竹哥儿当夫郎是我的福气。待会儿到了县城,咱们下馆子去。”

    “啊?”陶竹闻言一愣。

    夸他和下馆子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么?

    “今天是你的生辰,从今天开始,你才是真正的二十岁呢。”黎荞笑眯眯的道。

    陶竹:“……”

    他眸子瞬间睁大了不少。

    片刻之后,他一颗心顿时热乎乎的。

    对,今天是他生辰。

    但这么些年从未过过生辰,所以他把这事儿给忘了,可没想到黎荞竟然记得!

    “你是怎么知道的?”他忍不住问,一双水眸已经弯了起来,被兔皮围脖遮住的嘴角也上翘。

    “我特意问你娘了。”

    身为一个现代人,像是生日、结婚纪念日、七夕等特殊的日子,早就刻在黎荞骨子里了。

    这都是大节日,必须得过。

    所以,他才非得今天去县城。

    别说是阴天了,就是下雪,那也挡不住他要带陶竹下馆子庆祝的脚步!

    “好,那咱中午去望月楼吃饭。”陶竹忍不住伸出戴着手套的手,去抓黎荞的手。

    若说福气,他才是有福气的那个。

    能嫁给这人,他上辈子肯定做大好事了。

    夫夫两人一路说着话,走了一个多时辰,这才来到了县城。

    陶竹想买一些布料做被褥,也做明年黎荞去县城读书所需的衣服。

    若无意外,明年黎荞就要去县城读书了,相关的衣服他现在就得准备上。

    从布店里出来,两人去了书铺。

    这些日子黎荞已经把四书给背熟了,上次庄文给他推荐的注释书籍,他也背的差不多了。

    所以,他准备开始读五经。

    除了五经之外,相关的注释书也要买,这样一边读一边理解,能加深记忆。

    除了五经之外,他还买了字帖。

    现在他每日都要写大字,经过这么久的练习,他写字的速度加快了不少,字也不软趴趴了。

    但是,当今圣上重视书法,所以他也必须重视起来,不求有多出众,但也不能低于考生的一般水平。

    书铺的伙计看他一口气买了十多本书之后还要买字帖,笑的嘴巴快咧到耳后根了。

    大客户大客户!

    如今科举考试的官方字体是台阁体,这算是楷书中的一种,这种字体的特点是方正,整洁,大气,美观。

    于是伙计便拿出了好几本字帖让黎荞选择。

    “读书人最爱的便是这几位大家的字体,每一种都卖的很好,您看您具体要哪一种。”

    黎荞将这几本字帖在柜台上摊开,一一细看。

    这几本字帖都是台阁体,只是在细微处有差别。

    看了好一会儿,他最终选择了特点最不明显的一本,太有特点的话,反而不容易模仿。

    挑一个较为平庸的,这种不会出错。

    他不打算跟真正的古人比书法,书法只要不拖他后腿就成。

    买了字帖,那肯定要买毛笔、纸张、墨锭,于是,从书铺出来时,陶竹手中的钱袋子空了大半。

    进一趟书铺,五十两银子都没打住!

    但陶竹一点儿都不心疼,他小心的把这些书籍、纸张、笔墨放到书箱里,又把书箱放到了他和黎荞中间。

    然后他看向了黎荞:“咱们去望月楼?”

    “嗯,正事儿办完了,咱们下馆子去。”黎荞笑眯眯的点头。

    于是,夫夫两人赶着牛车去了望月楼的后院。

    停好牛车,两个人拎着书箱去望月楼的前院找王掌柜。

    这会儿还不到十一点,但望月楼的大堂已经坐满了。

    二楼的雅间也几乎满了。

    不过黎荞不担心,他昨天就让小五给王掌柜打招呼了,王掌柜给他留了雅间。

    王掌柜知道黎荞和陶竹要来,但他太忙了,他领着黎荞和陶竹去了二楼的雅间,没说几句话就匆匆离去了。

    黎荞和陶竹并不介意,都是熟人,王掌柜不必费时间招待他们。

    王掌柜给留的雅间位置很好,靠窗,打开窗户可以看到下面的街道。

    菜还没端上来,黎荞便拉着陶竹打开窗户欣赏街景。

    在村子里待久了,黎荞偶尔也会想看看县城的繁华。

    “咦?望月楼的伙计咋端着烩菜去对面茶馆了?”他刚打开窗户,便看到一个伙计端着托盘进了望月楼对面的茶馆。

    托盘上放着四碗烩菜,他一眼便认出来了,那是他家隔两日便要吃一次的菜,比大盘鸡都受欢迎。

    陶竹也看到了,就在黎荞说话的间隙,又有一个伙计端着四碗烩菜进了茶馆。

    而茶馆里,从他们这个角度所看到的几张桌子已经坐满了人。

    恰好这时有个伙计拎着茶壶进来给他们夫夫两人上茶,黎荞便指着对面的茶馆问这是什么情况。

    那伙计听完黎荞的话,立马就笑了:“荞哥,咱们望月楼的生意太好了,很多食客没地方坐,但他们又不愿意离去,非得吃咱们望月楼的烩菜,于是昨日掌柜的就租了对面的茶馆,凡是吃烩菜的,都可以去对面的茶馆。”

    黎荞:“……”

    他知道望月楼的烩菜卖的好,常常有食客愿意端着碗站着吃,但没想到竟然火爆到可以租用人家的茶馆了。

    这时,旁边雅间里传来了一道挺稚嫩的声音。

    “表哥,这个烩菜好吃吧?还是望月楼做的好,府城的吉祥楼哪怕是买了粉条也做不出这个味儿。”

    “嗯。”一道略低沉的声音回应这道稚嫩的声音。

    “那你在年前就不要回府城了,留在平城也可以读书,还能天天来望月楼吃饭。烩菜,酸辣粉,炒粉条,凉拌粉条,粉条包子,粉条饼,哇,每一种都好好吃。”

    沈画掰着手指数望月楼的粉条菜式,哪怕他面前放着一碗豪华版的烩菜,他也忍不住咽口水了。

    而他的表哥徐瑛,面前不仅放着豪华版的烩菜,还有一碗豪华版的酸辣粉。

    他此时忙着嗦粉,只能含糊的应了一声。

    为了这么多的粉条菜式,他愿意留在平城!

    不管是烩菜里的粉条还是酸辣粉里的粉条,夹起一筷子,然后轻轻一吸溜,顺滑美味的粉条就进了嘴巴。

    这感觉,妙!

    而沈画得了徐瑛的回答,高兴的拍了下手:“那待会儿找王掌柜买一百斤粉条,随着信送往徐家,你等过年时再回去。”

    嘿嘿,他希望府城的大小餐馆即便是有粉条,那也永远都做不出望月楼的味道,这样他表哥就能一直留在平城啦。

    不过,想到粉条的火爆,他立马招来了伙计。

    望月楼推出干粉条的第一天,就有敏感的商人嗅到了钱味,这些商人知道平城只能由望月楼卖粉条,于是他们就把粉条卖去了府城。

    府城那么大,而粉条又那么美味,但望月楼每日只能提供几百斤粉条,所以,他想为徐家准备一百斤粉条,那得提前找王掌柜预定。

    黎荞这边,被迫听了沈画和徐瑛的对话,他忍不住对陶竹道:“咱们真的低估了粉条的魅力了。”

    之前通过小五的嘴巴,他们知道粉条卖的很好。

    但眼下亲耳听到食客的话,这感觉比从小五嘴巴里听到时要爽。

    “所以你厉害呀,能想出这样的做法。”

    陶竹微微笑着开口,看向黎荞的水眸亮晶晶的。

    “一般一般。”黎荞摆了摆手,转移陶竹的注意力,今日是陶竹的生辰,陶竹才是主角。

    望月楼的特色菜,黎荞全点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碗碟摆满了整张桌子,夫夫两人没喝酒,以茶代酒,一边慢悠悠的品尝美食,一遍说些琐事。

    家常饭虽然美味,但没有下馆子时的热闹和新鲜。

    所以,这一餐饭,陶竹极为满意。

    没吃完的饭菜,两个人打包带走,这时王掌柜终于出现了。

    现在不仅有食客找他买粉条,一些小商贩也找他,他天天忙的恨不能有十个他去处理各种事情。

    他此时出现,并不只是为了送一送黎荞和陶竹,他还希望黎荞能扩大生产,每天几百斤粉条,在平城、府城、周边县城这广大的市场跟前算什么?

    什么都不算哇。

    况且,眼瞅着要过年了,等过了年,红薯就不好存放了,若是红薯坏掉,那想再吃粉条就得等明年了。

    这可不成。

    不仅他不愿意,广大食客也不愿意。

    广大食客催他,他便来催黎荞了。

    黎荞听罢这话,只能回应两个字:尽力。

    出了望月楼,夫夫两人打算直接回村,但到了城门口,他们被守门的衙役给拦住了。

    “你是三柳村的黎荞吧?”

    那个看上去有五十多岁的衙役仔细打量了黎荞几眼,然后出言询问。

    “官爷,小生的确是黎荞。不知官爷拦着小生所为何事?”

    黎荞不卑不亢,淡定以对。

    “不是我找你,是知县大人找你,随我走一趟吧。”

    这位老衙役示意黎荞牵上牛车跟他走。

    黎荞:“……”

    县太爷找他?

    一旁的陶竹,大脑有些发白,他只能下意识看着黎荞,县太爷怎么会找黎荞?

    黎荞也没干啥事儿啊。

    “别紧张,咱们知县大人平易近人,我虽不知道找你是何事,但应该不是坏事。”

    老衙役看他们夫夫都呆了,特别是陶竹一脸紧张,便出言解释了一句。

    黎荞闻言,一下子就把心放到肚子里了。

    他先是对着老衙役笑了一下,然后才轻轻牵住了陶竹的手:“别怕。”

    此时黎荞没有戴手套,陶竹感受到熟悉的触感和温度,发白的大脑终于能转动了。

    他扯动嘴角,露出一个有点僵硬的笑来,算是回应黎荞了。

    黎荞放了心,另外一手去牵牛车。

    陶竹赶紧放开他的手,当着官爷的面,可不能这样拉拉扯扯。

    老衙役瞧着这一幕,觉得稀奇。

    在他的审美里,陶竹自然算丑,他没想到黎荞这个长得出众的读书人竟这般看重陶竹。

    但这和他没关系,他领着黎荞陶竹往县衙而去。

    平城的知县姓江,四十余岁,气质儒雅,黎荞和陶竹到县衙时,他正在县衙的后院厢房里摆弄蒜苗。

    听了老衙役的通报,他让黎荞和陶竹来厢房里见他。

    “学生黎荞,拜见知县大人。”

    黎荞和陶竹进了厢房,瞧见江知县,跪下行礼。

    虽然很不想跪,但这个时代的规矩如此,黎荞并不想特立独行。

    “起来吧。”

    江知县从蒜苗跟前离开,他摆了摆手,示意黎荞和陶竹起身。

    等黎荞和陶竹站了起来,他视线在黎荞身上转了一圈,然后又在陶竹身上转了一圈,这才双臂环在身前,慢悠悠的开了口:“黎荞,三里镇三柳村的黎荞,对吧?”

    “回大人的话,学生正是三里镇三柳村的黎荞。”

    黎荞低着头回答,声音清亮。

    “嗯。”江知县来回踱步,继续慢悠悠的问:“听说你之前不学无术,最近才开始认真读书。都读了什么书?”

    “回大人的话,学生最近只读了四书。”

    提起过往,黎荞并无惭愧之色,声音依旧清亮。

    “那本官不难为你,不考你墨义和帖经,你就说一说你红薯作坊的事儿。听说你让利给村民?”

    “是。”

    虽然心里惊诧,但黎荞面上丝毫不慌张,他没有思考,直接将红薯作坊的来由和现状讲了一下。

    包括他为何让利给村人:

    村人对他们夫夫多有照拂,他想回报乡亲。

    江知县听完他这一长串的话,脸上闪过满意:“圣上曾言,感恩是一个人最大的美德,你虽读书不成,但好在有感恩之心。”

    “况且,你也切实让周边村子的村人挣到银子了,圣上曾言,民富则国安,你能让三里镇的村人富裕,了不得。”

    黎荞:“……”

    这是在夸他。

    但必须要自谦,他正想要开口,但谁知下一瞬,江知县又开口了。

    “眼瞅着要过年了,本官需要办些土仪赠送亲友,在平城待了三年,平城终于有拿得出手的土特产了。”

    “粉条和那个蛋黄肉松馅的青团,你亲自做一些,要快,别耽误了年礼。”

    “?”

    感情这才是重点?

    特意在城门口拦住他,是想让他做点能拿得出手的东西?

    亏他以为有什么大事呢!

    旁边的陶竹也有些愣,竟是这事儿?

    江知县将黎荞的无语和陶竹的呆滞瞧在眼里,他轻声咳了一声,一脸严肃的道:“你这生意越铺越大,小心入了商籍,圣上曾言,商人重利无德,你将来要读书,千万不能入了商籍。”

    “你们回去寻合适的挂靠之人,过些日子来县衙办理此事。”

    黎荞:“……”

    他差点儿把这事给忘了!

    不过,这知县大人讲话怎么总是引用圣上小作文里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

    咳,这算是红薯的后续……

    这个时空的红薯亩产量是我瞎编的,宝子们别较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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