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0 章节
玉面的情况并不严重,不属于能丧命的那种大手术,所以医生其实还是比较好请的,不过就像人找医生都喜欢找名气大的专家一样,给动物治病也同样喜欢找名气大的专家,哪怕为此多花点钱也愿意。
孔碧道:“到时候我去解决就好了,天歌还是挺乖的。”
天歌跟玉面可以说是模范情侣了,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作为一只智商不怎么高的狼,人任何一点让它误认为有敌意的行为都会遭致它的攻击,是的,不是警告,而是攻击,这或许也是为什么前动物园不想让它们砸手里而是想要送出去的原因。
尽管如果有研究狼类行为的专家在的话,这些行为都很容易去干预和影响,毕竟动物思维简单,想让对方冷静也并不是很难,但没有谁愿意为一只不重要的动物费那么多心思。
王玲也相信孔碧肯定是有解决办法的,所以也没有在这件事上多纠结,听到孔碧这么说也就信了,接着道:“不过园长,天歌它们好像不满足于狼群的数量,最近都有点想拉踏云入伙的意思了,我们要买几头狼回来吗?”
孔碧闻言愣了一下,惊诧道:“还有这回事?”
她这几天并没有怎么关注过踏云,因为细犬是一种需要开车才能溜的狗,就运动量来说,因为精力无处发泄的哈士奇都是比不过的,但孔碧并不是那么喜欢遛狗,尤其是在曾经第一次替爸妈遛狗对方拽着她嗖一下就跑出去之后,狠狠操-练了它一番。
这导致后面踏云每次跟她出门都得被迫呆在她脚边慢腾腾的走,在它眼里跟坐牢一样,因此对方也不太乐意往她身边凑,全家最怕的就是她了,所以孔碧还真没发现这一点。
毕竟那小家伙精得很,孔碧走到哪儿它就会提前躲开,她根本没发现对方有接近过天歌它们。
“之前不是把它们带出去晒太阳吗?谁知道踏云直接就跳过栅栏跑进来了,结果天歌就跟踏云打起来了。”
“可能是不打不相识,天歌和玉面就开始邀请它加入了。”
作为兽医,动物的一些简单语言王玲还是看得懂的,所以她自然瞧得出天歌和玉面的行为是在拉踏云入伙。
一般的狼群都有七只左右的数量,多的话就会增加捕猎难度,捕猎来的猎物也容易不够吃,少的像玉面天歌这样两只狼也能组成一个狼群,但它们显然是不满意就只有两只狼的狼群的,只是拉踏云入伙的做法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孔碧也有点无语,毕竟玉面眼睛还有问题,就算她真买了几头狼回来它的地位也很难稳固下来的,反而会有狼时时挑衅,这种情况并不好,既不利于养伤反而容易受伤也容易影响心情。
这环境才刚好一些就想着重新‘登基’了,看来它们的掌权欲望还是挺强的。
不过孔碧也能理解,毕竟失去了光明之后,反而会更想要通过其它方式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这是本能,上进总比颓废自闭好。
只是……
孔碧叹口气道:“我去劝劝它。”
在玉面眼睛没有好之前,孔碧是不打算从别的动物园买狼让它们重建狼群的,会有可能出现的乱子太多了,所以她得去安抚好玉面。
最近玉面已经接受它的存在了,在狼眼中,饲养员并不是‘头狼’,而是类似于仙侠小说里太上长老之类的角色,强大(因为可以带来足够的食物)但不管事,所以饲养员是游离在狼群之外的编外组织,只要太上长老没有抢王位的意图,狼群都会给予饲养员足够的尊重,比如打架了一旦饲养员过来就会礼貌让开;饲养员偷偷给底层狼开小灶时也不会来抢,只是会等饲养员走之后会去欺负底层狼出气。
毕竟吃独食这种事就连狼王都没有呢!
用人的思维方式去干预动物的行为反而有可能会造成更糟糕的后果,不过如果双方真的能沟通的话,那双方之间的代沟自然而然也就没有那么深了。
孔碧到隔离区时,才发现踏云竟然也在,僵硬的蹲在原地,一左一右两只狼蹭着它,让它禁不住垮起个脸。
踏云是狗界的社恐,这家伙只喜欢跟人接触,对人比较友好,狗则很少靠近。
不过说是社恐,也许也可以说是害羞,因为它也挺喜欢玩狗多的地方跑的,就是跑过去之后又不跟别的狗一起玩就在原地看着而已。
一见到孔碧来了,踏云顿时忍不住站了起来,小尾巴摇得飞快,嗖的一下就跑到了孔碧身后。
它既不想拆散这个家!也不想加入这个家!它已经有狗群了!虽然它没有当成狗王!
孔碧伸手摸了摸它,很快就收了回来。
细犬身上的狗毛都是短绒毛,跟毛绒绒完全搭不上边,连尾巴都是如此,像老鼠尾巴一样,所以摸起来手感也很一般。
拍拍踏云的屁-股让它赶紧走,孔碧这才去接近玉面,先伸出手让它闻了闻。
玉面一直支棱着尖尖的耳朵聆听着周围的动静,它现在已经习惯从脚步声中去分辨来的人是谁了,不过依旧没有主动靠近过,失明让它变得更加谨慎。
等此时闻到熟悉的味道,尾巴才轻轻摇晃起来,将下巴压到孔碧手臂上,用脸颊轻轻蹭着,然后张嘴含住,又舔了舔。
孔碧没有收回手,在动物做出自己的欢迎仪式时,最好是不要拒绝为好。
这是与它们建立友谊的必要仪式,要是推开了就会被对方认为你不想跟它友好相处,是会难过伤心,乃至以后都不想理会你的。
动物也是很爱憎分明的!
这不仅仅是针对狼,家里的宠物猫、宠物狗也是如此,你拒绝的次数多了,它们的关系就会跟你迅速冷淡下来,甚至不让你抱,瞅见你就跑,虽然当你看到它偷喝马桶水或者舔菊花之后再来找你,也确实很难接受它这种表达亲密的方式。
就像孔碧之前不拒绝妙妙一样,孔碧现在也不会拒绝玉面,但她现在学聪明了,绝不把自己脸先凑过去而是先伸手,这样就算它们在之前进行了什么在人眼中不那么容易忍受的行为,之后回去洗个手就好了。
等玉面亲切的打完招呼,孔碧也上手揉了揉它的脑袋,面不改色的发出舔舐声。
天歌在一旁一脸震惊。
你就是这么敷衍狼的?!
玉面没发现不对劲,它眯着眼睛,姿态惬意,没一会儿就依偎在了孔碧身边,孔碧摸了摸它顺滑的毛发:“玉面,你想重新组建狼群?”
玉面顿时一个激灵,警惕地从地上站了起来:“你想跟我抢王位?”
孔碧:“…………”
狼群中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尊卑有序,玉面当惯了狼王,连天歌都得屈居它下,绝不允许别人抢走自己的王位。
“没有的事,”孔碧见玉面态度不对,连忙给出了否定的答案,“只是你现在眼睛还受伤着,不是最佳状态,收小弟不合适。”
“等我们把眼睛治好了再去组建狼群好不好?”
玉面并非不能理解孔碧的话,很快就找到了重点:“我的眼睛……还能好?”
“当然可以,”孔碧道,“等过几天就会有医生过来给你治病,到时候你只要乖乖听话,忍耐几天就能再次看见了。”
这瞬间牵扯走了玉面的注意力,毕竟跟其它的比起来,自然还是自己的眼睛比较重要。
所以孔碧也没有费多少功夫,便让玉面答应了暂缓找小弟的事。
孔碧也放心的离开了,玉面作为两头狼中出谋划策的存在,只要它答应了,那天歌就不会反对,除非哪一天它不‘爱’了,开始挑战玉面的地位,不然在那之前玉面的决策都是有效的。
……
不知道是不是过程中出了什么问题,孔碧发现楚楚它们在外地停留了好几天,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毕竟她现在用的是阉-割版的为虎作伥,还不能通过伥鬼的视角直接就去看它们那边发生的事。
孔碧只希望楚楚没有把事情做得太过火,到时候要是引起警方关注就不美了,毕竟动物的三观跟人是不同的,楚楚哪怕是在人类社会长大的,有些规则也未必明白。
好在孔碧今天已经感觉到它们在往回赶了,估计明天就能回来。
抱着这样的想法,孔碧难得睡了一个近期的安稳觉,第二天醒来时,便立马发现伥鬼已经到了门外了。
孔碧没有多想,立即打开了门。
楚楚蹲坐在门口,仰头看着它,发出一声娇软的喵叫声。
翻译成人话就是:嘿嘿,看我出门给你带了什么回来?
楚楚身后,一堆颜色各异的猫老老实实蹲在原地,仰头看着孔碧,齐刷刷的发出软乎乎的猫叫声。
嘿嘿,我们来找老实人接盘了!
孔碧眼前一黑。
作者有话说:
第 60 章
猫可爱吗?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就算是知道了它们的真面目,当它真的往自己脚下一瘫时,荷尔蒙也很难不被刺-激得分泌, 产生一种甚至比恋爱还要快乐的情绪来。
但问题是,一只两只找自己碰瓷那叫快乐, 捡了一只猫, 后面跟着跑出了十几二十只那就不快乐了, 简直能看得两眼发直。
毕竟薅羊毛也不该逮着一只薅吧?
然而楚楚显然没有这个意识。
孔碧粗略一看时甚至都没把猫的数量给数明白, 因为数量实在是太多了!
她不知道是隔壁市被养着的血猫就有那么多, 还是楚楚路上捡的。
按理来说不该这么多的, 毕竟个人作案和一个大团体作案人数是不一样的,就算一个个去吓唬时间估计都得以月为单位计算,楚楚那么聪明碰上这种情况早该回来找自己了,可它既然没有回来而是自己处理,那说明应该就是一两个人、两三个人的小团伙, 这种团伙顶多也就收买一两个宠物医院的医生, 需要输血时双方一起拿钱抽成。
要知道, 一个城市的宠物医院虽然不少,但能做大手术的宠物医院却就那么几个,更多的顶多是负责处理处理猫身上的疫苗、跳蚤、绝育、蜱虫……之类的小手术, 是用不上输血这种大手术才需要的情况,因此能合作的宠物医院有限。
从这一点来讲,养血猫的人养的数量也不会太多,五六只、七八只顶天了, 数量绝对不可能超过十只, 再多就不划算了, 毕竟抽血也需要血液合格, 那些人又一看就不是会精心养着的,所以猫是作为消耗品存在的。
谁又会对消耗品上心?
所以从成本上来说,维持十只上下是顶天了,再多不是养不养得起的问题,而是供货大于需求的问题。
可现在摆在孔碧面前的却不止十只,至少有二三十只,以血猫体重得超过4.5公斤的要求来看,这里符合要求的极少,毛发也脏兮兮的占多数。
要知道,血猫反而是不会有这种卖相的,因为很多宠主输血时也会忍不住去看看血猫,毕竟血猫也是要筛选血型和确认血猫的血液不存在能感染别的猫的症状,比如猫白血病、艾滋、免疫缺陷病毒和嗜血支原体的。
毕竟花了那么多钱要是还害了自己家的猫,那谁也不会愿意,而医院也要为自己的名声考虑就算有收费黑之类的问题也不会想要闹大。
这些猫明显就不符合血猫的标准,更像是流浪猫。
一般来说,猫是不会特意搭理陌生的流浪猫的,毕竟作为独居的生物,在猫眼里多一只猫那就是多一个给自己抢地盘的,很多原住民是不乐意家里多一只二胎的,不过楚楚毕竟是只妖怪,还是只在蜜罐里长大,大概是见不得人间疾苦的猫。
但问题是,路上有很多次碰瓷的机会,孔碧相信楚楚碰瓷的眼光,按理来说在路上就能把猫给‘推销’出去,有必要再带回来给她吗?
孔碧当然是考虑过解决完事情之后那些血猫怎么办的,不严重的完全可以在本地领养出去,毕竟楚楚跟野猫又没有沟通障碍,随便进个小区问几只猫就能搞清楚哪些人适合碰瓷,能被当成血猫的猫大多都很亲人,哪怕经历了这样的事也很难有太大的攻击性,毕竟攻击性强的猫也不可能被抽血抽到死。
这种情况下,孔碧觉得在本地被领养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毕竟有楚楚看着,剩下需要长期治疗、不那么愿意再靠近人的再带过来就好。
可楚楚它是一点都没跟孔碧客气,怕不是路上碰到的都全给带回来了!
明明在楚楚出门之前,她就已经教过它该怎么做了!
见孔碧不说话,楚楚的心情逐渐忐忑起来。
毕竟孔碧没让它带回来,但楚楚觉得没有哪一个地方比动物园更合适了,地盘大,也不缺食物,而且人它都认识,不需要担心遇上坏人的风险。
尽管楚楚在当地沟通流浪猫时也问出了几个合适的人选,但出过坏人的地方总让猫感到不那么值得信任,所以最后还是带了回来。
楚楚一个翻滚倒在地上,肚皮朝上:“我可以拿我工资养!”
“喵~!”
它身后的猫有样学样,齐刷刷地躺倒、露肚皮,像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一样。
孔碧:“…………”她不由扶额,“你哪儿还有工资?你丫工资都预支到明年去了!”
知道楚楚是只猫之后,孔碧就没怎么管过它吃多少了,毕竟猫妖的食量跟猫的食量是两回事,它确实需要吃很多东西才能补充自己的能量,可问题是这家伙吃的都贵,它喜欢吃巅峰的主粮罐,一顿两个的炫。
巅峰这个名字在猫粮界可真的是一点都没有取错,价格确实是所有猫粮的巅峰。
此外,楚楚还要吃小零食,而且它还喜欢吃那种添加了诱食剂的毒猫粮,估计就跟人喜欢吃零食一样,虽然吃了没好处,但就好吃这一点就足够让猫一次次回购了。
这些都是楚楚特意去孔碧办公室让她买的,这货还知道购物软件,虽然不会用,但知道有这么个东西,从游客嘴里听到什么自己没吃过的东西就跑过来找孔碧买,毕竟它一只妖怪也不怕吃什么重油重盐的食物,连巧克力都炫到嘴里过。
楚楚闻言一呆。
诶?
它还想让孔碧给自己买路上吃过的鱿鱼串呢!
“那、那……”楚楚忍痛道,“我可以出去打猎。”
虽然是一只妖怪,但楚楚的打猎能力还真比不上煤老板,主要是没有猫妈妈教,只有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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