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过于粘人
元初瞥了眼闻夕迟的脸, 又从他的脸向下,看了眼他骨节分明的十指,她感觉脸颊有些发烧。
毕竟听墙角这种事还是有些不光彩的, 更别提还听到了……咳咳的过程。
是元初人生中的第一次。
不过闻夕迟这个当事人却没有一点不好意思,他看向元初, 面色如常, 仿佛刚才什么都没有做, 只是简单地泡了个冷水澡。
只有眼尾残存的一抹殷红诉说着方才那光听声音, 便足以令元初面红耳赤的一幕。
他向着元初看去,那张平日里总冷着的脸多了几缕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眼神勾缠, 像极了在夜晚破庙里诱惑落魄书生的风流女鬼, 只不过性别转换了一下而已。
他的衣襟松松垮垮地散着,露出底下漂亮的肌肉线条, 他虽然看起来清瘦,但衣服底下却并非干瘦的排骨身材, 若是用手去摸,可以摸到上面结实而有弹性的肌肉,充满了野性的力量美——元初没有见过,但刚才她用手摸过, 能感觉得出来。
元初险些和话本里的书生似的,没忍住诱惑, 但紧急关头, 她想起自己才将闻夕迟戏耍了一通,如今没忍住诱惑过去, 岂不是羊入虎口?
元初到底还是坚强地抵挡住了美色的诱惑, 她走过去, 一脸严肃地将闻夕迟的衣襟拢上,“天气冷,把衣服穿好,小心伤风。”
她站在灿烂的阳光下,一本正经地说出这句话。
闻夕迟的眼底透出几分遗憾,轻啧了声,元初的耳根也变红了。
穿好了衣服,闻夕迟低头看见了元初光溜溜的脚丫,微微皱起眉,“怎么不穿鞋?”
他的嗓音还残存着几分暗哑,不过没有细听是发现不了的。
虽然院子里都铺着青石板,又有阵法维系着,青石板的表面一尘不染,但光脚踩在青石板上,肯定是不如穿鞋舒服的。
元初低头,蜷了蜷脚趾,然后指着冰泉边,“鞋子落在那里了。”
闻夕迟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在那里发现了一双以金线绣着鱼戏莲池图案、上面镶嵌了一颗硕大的白色珍珠的红色绣鞋。
他将元初抱起,他让元初坐在他的手臂上,单手托着她,他手臂上的肌肉微微隆起,不过动作不见丝毫吃力,仿佛托着一个孩子一般。
元初扶着他的肩勾着他的脖子,惊讶地看着他,白嫩的脸上透出些许薄红。
闻夕迟拿出一条帕子,慢慢地给元初擦拭着脚底的灰尘,她的脚踝纤细匀称,因为坐在闻夕迟的手臂上,双脚悬空,脚尖自然下垂,脚背拱起一个优雅的弧度,每一只脚趾头都像一个圆润的珍珠,白里透红,透着健康的光泽。
她的脚不大,但也不会很小,是那种健康匀称的脚,而非凡间一些人家为了追求小脚而裹成畸形的三寸金莲,闻夕迟一手便能掌握。
他一手握着元初的脚背,将元初的每一根脚趾头都擦得干干净净,他才将元初放在一旁的石桌上坐好,自己回去将元初落在池子边的红色绣鞋捡起来。
他坐在石凳下,元初坐在石桌上,元初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居高临下看着他。
闻夕迟仔细给元初套上袜子,然后捏着她的脚踝,将鞋子套在她的脚上,元初的脚趾因为不好意思蜷了蜷,脸上的薄红像胭脂一般,衬得她越发娇艳如花。
元初弯下腰,在闻夕迟的脸上落下蜻蜓点水般的一吻。
“这是奖励。”她轻声道。
闻夕迟看向元初,嘴角扬起一抹愉悦的弧度。
元初觉得最近的闻夕迟有些过于粘人了,以前一连几天见不到人,现在说开了之后,他现在不仅一日三餐都陪着元初一起用、白日里将一些公文搬到元初的寝殿中处理、就连晚上睡觉都企图粘着元初——如果不是元初把他赶走的话。
元初:这个男人晚上还想留下来留宿,当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真以为她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吗?
元初看着如此粘人的闻夕迟,开始反省她是不是矫枉过正了?之前闻夕迟没有那么粘人,几天才见一次面似乎也挺不错的。
元初摇着头:唉,人啊,真的是永远也不会满足,以前闻夕迟几天见不到人她担心她和闻夕迟之间会生疏了,现在闻夕迟天天粘着她,她又觉得闻夕迟烦人了些。
不过话说回来——
元初带着欣赏的目光落在闻夕迟那张英俊完美的脸上,不管看几次,闻夕迟的这张脸都会带给她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他坐在屋里,周围的光仿佛汇聚在他身旁,屋子都仿佛明亮了几分。
如闻夕迟这般抢眼的容貌,多看几眼,心情都变得愉悦起来,就连玩游戏的时候被队友坑了也没那么生气了,元初突然觉得被闻夕迟粘着也不是不能接受。
不过闻夕迟也不是每天都能抽出足够的时间粘着元初,有时候他白天的时候基本见不到人,到了夜晚,他会准时出现在元初面前,身上还带着沐浴后的水汽。
这时候元初便知道,他白日里又经历了一次战斗,他洗掉了身上战斗后残留的硝烟与血腥味后,才出现在她面前。
闻夕迟入主魔宫,意在魔界之主的位置,然而这个魔主之位并不是你有魔主血脉就能坐上去的。
魔界是一个信奉弱肉强食法则的世界,闻夕迟这个上一任魔主外孙的身份并不能服众,且本身还有一半天族血脉,不服他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他想要坐稳魔主的位置,就必须将所有反对者打败。
这是一条用鲜血铺成的道路,但闻夕迟不得不走。
原着里并没有写闻夕迟是如何放上魔界之主的,但不会比如今更轻松便是了。
今夜过了子时,距离平日闻夕迟过来的时间已经过了大半个时辰,他还没过来,元初有些担忧地看向门外。
闻夕迟答应她的事一定会做到,今日迟迟不见踪影,该不会出什么意外吧?
“呸呸呸!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闻夕迟这个祸害不可能出什么意外的,要出意外的也是别人。”
元初自言自语,不过她还是不太放心,把休眠中的系统强制叫醒。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系统第一次体会到被宿主强制唤醒的滋味,怎么说呢,就像是睡得好好的,突然被人推醒一样,系统有点懵,同时还有点担惊受怕,生怕是元初出了什么事。
毕竟能让咸鱼宿主主动找它,一定是有什么大事。
“你帮我看看闻夕迟现在在哪。”元初道。
系统:?
它震惊:【你大半夜把我叫醒就是为了这个?】
“那不然呢?”
不是元初嫌弃系统,而是这个系统真的没什么用,平日里最多当个陪聊的吉祥物,还有就是当元初迷路时的导航,除此之外一无是处。
听到元初吐槽的系统:……
它没用还不是因为元初一个任务都不做!它没有能量来源,当然什么用都没有。
系统本以为元初跟着闻夕迟到了魔界,是要改变主意主动攻略了,但没想到元初还是那个元初,从来不让它失望。
她每天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花在打游戏上,系统已经看到她玩的游戏已经从王X荣耀转移到吃鸡,如果两种都玩累就换换口味,玩消消乐或者斗地主,整一个重度沉迷游戏的网瘾青年。
除此之外,还有一半的时间用来睡觉,剩下的时间用来吃饭散步,听魔宫的侍女聊八卦,再剩下的那点时间,才是分配给闻夕迟的。
她将每一天的时间安排得明明白白,就是没有留下做任务的时间。
其实以闻夕迟如今的好感度,那些任务元初想完成也十分简单,但元初就是不愿意做,系统根本奈何不了元初。
如今好感度还差临门一脚,系统也看开了,懒得催元初做任务了,就等着好感度满,它立刻和元初解绑,寻找下一个敬业的宿主。
所以现在元初拿它当导航,它也懒得和元初争辩它不是导航系统。
系统耗费了一点能量定位到闻夕迟的位置,然后看了眼,【嗯?他现在就在门外啊,这么点距离你让我定位干嘛?你刚才那个架势我还以为你要去捉奸。】
元初看了眼定位地图:“好了我知道了,你继续休眠吧。”
系统无语地继续休眠了。
元初穿上鞋,披上外衣走到门边,她唰地一下打开门,院子中闻夕迟正来回徘徊踱步,听到身后的声音,背脊僵了一瞬。
实在的晚风灌进屋内,夹杂着些许铁锈的气息,元初看了眼闻夕迟,“你在外面走来走去做什么?不进来?”
闻夕迟下意识转过身,正对着元初,似一本正经地摆手拒绝:“这深更半夜,你我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影响不好。”
元初瞥了眼他:“你什么时候这么守礼节了?当初在天界,你三更半夜摸进我寝宫的时候可不是什么这么说的。”
“还不快进来?”
闻夕迟耳尖微热,他摸了摸鼻尖,老老实实跟着元初进了屋。
屋内元初还没点灯,光线有些昏暗,闻夕迟是知道元初在夜里的眼神不好,在元初准备点灯时,他却叫住了元初。
“不用点灯,我坐一会就走。”
元初才不管他,径自点燃了一盏烛灯,她端着烛台走了过来,暖黄色的光晕照在她的脚上,分外温柔。
闻夕迟默默得后退几步,站在光影模糊的角落里,和元初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元初将烛台放在桌上,目光如炬,上下扫视闻夕迟许久,随后不容反驳道:“闻夕迟,你给我把衣服脱了。”
作者有话说:
明天如果中午十二点没更新,就是晚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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