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篇一律的女人,新人终究替换旧人。 (1)
她低低地笑,脚步踉跄了下,手中红酒撒了出来。
接着却意外地落入了一个熟悉的怀抱。
茫然地抬头,看到的明明是韩治,口中却不由自主地低声呢喃了句:「……池骋啊。」
她醉了,酒杯落地,红酒洒在地毯上,满室酒香。
抱着她的人,眸子却一点点地冷了下来。
那晚,午夜时分,她口渴,微微清醒,看到坐在卧室椅子上的韩治,背对着她,目光看着阳台窗外,一动不动,像一尊阴冷的雕像。
回过神来,她后背惊出一身汗。
犹记得,半醉半醒之中,她口无遮拦,推搡着他,对他说了很多犯浑的话。
「韩治,你什么时候放我走呢,为什么要这样欺负我,我只是个普通人,想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你懂什么是爱吗,韩治你不懂,你这样的人,哪里会有真心。」
「我有喜欢的人,你知道吗,留在你身边再久又怎么样,我又不爱你,永远都不会爱你的......」
她说了很多,韩治一言不发,将她抱起来放在了床上,还替她盖好了被子。
眼下见她醒了,那黑影也是什么都没说。
卧室灯光昏暗,他起身,端了杯水给她。
「我不喜欢女人喝酒,以后不要这样了。」
「……好。」她嗫嚅地回答。
池骋回国的时候,她没有去接。
因为她正陪着韩治去了一处生态农场。
韩治喜欢骑马,并且骑术很好。
可她不会。
但没关系,韩治可以教她。
其实大可不必,马场很多私人教练,但他执意要亲自教。
「身体竖直,肘关节要弯曲,膝盖放松,脚踝放松……」
韩治认真起来,是极其苛刻的,好在她很聪明,认真地去学,很快就可以自己溜达一圈了。
韩治眼中有赞许,他喜欢一点就透的人。
那天马场还有其他人,经常出现在韩治身边的那位女明星也来了。
韩治坐在遮阳伞下与人谈事。
吴秀娜在场上遛马,原本遛得好好的,那位骑术精湛的女明星追了上来,扬手对着马屁股就是狠狠一鞭子。
一瞬间,马儿前蹄腾起,嘶鸣一声,发了疯地往前跑。
吴秀娜跌落下马。
摔得头脑发蒙,腰部剧痛,跟断了一样。
后来,拦腰将她抱起的是韩治,男人紧绷着下巴,凌乱的头发下,瞳孔微微敛起,眼中有一闪而过的阴狠。
他动怒的时候,从来不知自己身上的危险气息,弥漫着杀意。
吴秀娜痛得一头汗,还不忘抓住他的衣袖,咬牙道:「韩先生,我还活着,您放心。」
接着她被送进医院救治,从此那位女明星再也没有出现在韩治身边。
不仅是韩治身边,电视上也再没见过。
韩冰冰说,她小叔的脸阴沉得吓人,那女明星恐怕这辈子再无出头之日。
韩冰冰还说:「可能你在我小叔心里,跟别的女人不一样吧。」
吴秀娜心里冷冷地笑了一声,不一样?韩治那样傲慢的人,只是不喜欢别人忤逆他而已。
她住院的时候,通知了家里人。
病房里很多人,池骋和他爸妈也来了。
好在韩治不会来医院看她。
没人知道她和池骋的事,池骋爸妈还开玩笑说:「怪不得娜娜没去机场接人,原来是摔伤了,正好池骋回来了,让这小子好好地在医院陪你。」
池骋望着她,笑而不语。
后来,他果真在医院陪了两日。
从国外带给她的礼物,是一条十字架项链。
池骋在病房给她削苹果,眉目俊朗如往昔,可他微微抿着唇,言语间终究多了几分疏离。
病房气息压抑,连她也不知该说什么,忐忑不安,又心慌一片。
十字架,仍旧代表救赎吗……她眼睛红了,痛苦不堪。
池骋离开那日,她已经出院了。
可她依旧没去机场送他。
吴秀娜觉得,她暂时逃不出韩治的手掌心了。
一年,两年,直到她后来考了研,韩治都没有放她离开的意思,
池骋那边,自然而然地也就散了,虽然谁都没有开口明说。
吴秀娜觉得自己挺可耻的,也很肮脏,她跟韩治那种关系,怎么还能要求池骋等她呢。
双方家长接受了她们的和平分手,虽然十分惋惜。
然而讽刺的是,在她与池骋彻底划清界限后,时隔不久,韩治给了她一张银行卡。
还有几处价值不菲的房产。
饶是她家那种家底,仍旧觉得他出手实在阔绰了些。
韩治说:「如果你想离开,现在随时可以走,但如果你想留下……」
这一天,她等了三年,意外来得太突然,她眼眶有些湿热,未等他说完,已经很快地应声下来:「韩先生,你说真的?」
声音隐隐有了哽咽,而韩治不知为何怔了下,冷笑着别过脸去:「你从来没有考虑过留在我身边吧。」
「也对,你不爱我,你有喜欢的人,我送了你那么多首饰,你脖子上只有那枚十字架项链。」
「吴秀娜,你走吧,我玩腻了,你也别成天恶心我了。」
离开韩治后,吴秀娜搬回了家。
她如今在自家公司上班,妈妈管理工厂,她帮忙管理办公室。
人一旦忙碌起来,什么都顾不上了。
等到又一年除夕,她都已经二十七了。
付娟让她去相亲,对方是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周伯伯家的儿子。
两家人相约着吃了顿饭。
结果是周家儿子嫌她太正经,她嫌周公子轻浮,互相没看上。
吴秀娜长得是不错,但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美女。
妹妹吴若涵悄咪咪地提醒她:「告诉你个消息,池骋哥目前也是单身,你还有机会。」
她与池骋,已经很久很久没见过了。
池骋回国后,自己开了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并且早就搬去公司附近去住了。
那晚,破天荒的,她鬼使神差地溜去他家楼下。
天气很冷,她穿着卫衣,戴着帽子,坐在楼下花坛,出神地看着他家灯火通明。
合该她运气好,因在年后,池骋那些日子就住在家中。
并且池婷出来倒垃圾,看到了她,转身进屋就告诉了哥哥。
池骋出来后,看着一脸错愕的她,笑容和煦:「吴秀娜,你是不是傻?」
她站起来,一时结结巴巴,涨红了脸,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我不知道你在家。」
「大冷天的,你在这坐着干什么?」
吴秀娜尴尬地笑:「吃完饭出来溜达溜达,刚好走到你家楼下了。」
「那就不考虑进去给我爸妈拜个年?」
「可以吗?」
「你说呢。」
池骋向她伸出了手,她心里怦然开出了花儿,激动得差点落泪,迫不及待地去牵了他的手。
那晚,池骋爸妈很高兴,临时给她包了个大红包。
池骋在国外后来也谈过一个女朋友,可惜回国后就分了。
他如今一心扑在事业上。
家里希望他尽快结婚生孩子,提了几次相亲,他都没有露面。
吴秀娜长得漂亮,学历也高,而且家里知根知底的,池骋爸妈还是挺喜欢她的。
池骋妈妈给她泡咖啡,很直白地说道:「娜娜,既然你们俩决定在一起了,我觉得没什么相处的必要,改天约你爸妈出来商量下你和池骋的婚事吧。」
她的脸红了下。
「池骋爷爷天天念叨着要抱重孙,你们结婚后小两口可以单住,我们绝不打扰,只一点,希望你们尽快要孩子,趁着年轻身体好,可以多生两个……」
她的脸更红了,下意识地望向池骋,他正认真地削苹果。
削好的苹果递给了她,笑了下:「别听我妈瞎说。」
可是她接过苹果,轻声说了句:「我愿意的。」
然而这句话不知道池骋有没有听到,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了。
苹果很甜,逗留一会儿,池骋送她回家了。
二人在楼下告别,吴秀娜主动吻了他的脸。
然后脸红心跳地回了家。
吴若涵还没睡,吃着零食在沙发看电视,头都没抬地打趣她:「还挺主动呀。」
她顿时心塞了下:「你怎么能偷看呢。」
「我又不是看你们的,看帅哥呢。」
「大晚上的哪里有帅哥,撒谎都不会。」
「谁撒谎了,你过来看。」
吴若涵拉她到窗口,指着小区外面的马路。
路灯下停了辆黑色轿车,有个男人斜靠在车身,安静地抽烟。
那道颀长身影,令她心头一颤。
是韩治。
吴若涵说:「我都观察好几天了,他经常来,每次都是这个点,抽完烟就离开。」
「而且他总是看我们家的方向,姐,是你的桃花运还是我的桃花运啊,我怎么看他有点眼熟?」
窗口有风,吴秀娜只感觉风往衣领里灌,凉到了骨子里。
好巧不巧,韩治抬头望了过来,下一秒,她脸色苍白地躲了过去。
就在今晚,她的手刚刚够得到池骋,离幸福那么近。
「哎,他走了。」
吴若涵说完,再回头,吴秀娜已经回了房。
有了她的提醒,吴秀娜时常在晚上偷偷望向窗外。
但那次之后,韩治再没来过,她松了口气,又隐隐担心。
与池骋再次确定关系后,她快速地搬去与他同住了。
都是老大不小的成年人了,付娟也不太管她,对于池骋,付娟是满意的。
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大学时期,他们早上一起出门,各自去公司上班,中午会发个微信告诉对方今天吃了什么,然后晚上家里见。
她偶尔会亲自下厨,煲汤煮面。
西红柿鸡蛋面,葱花和香油放一点,很简单,但香气弥漫。
池骋跟朋友聚会,她想去就去,不想去就窝在家里看郭德纲的相声。
生活安逸,令她忘乎所以。
直到那日池骋与几个朋友聚会,喝多了让她来接。
她匆匆赶去,看到的人都很眼熟。
那是与池骋一同留学回来的几个大学校友。
其中有个叫于青青的女同学,她认识,都是同一学校的,而且上大学时她追过池骋,追得还很紧。
后来她与池骋一同出国留学,在第二年的间隙,两人好上了。
回国不久就分了手,池婷曾告诉她,她哥哥是被甩的一方。
而此刻池骋正靠在前女友的肩上,醉得迷迷糊糊。
吴秀娜皱眉,上前将他扶起来,与众人告了别。
青青望着她,眉眼带笑,意味深长。
那目光令她十分不悦。
那晚,池骋回到家,难受得厉害。
吴秀娜帮他煮了醒酒汤,喂给他喝。
又帮他换了衣服,擦脸擦手,直到他躺下的时候,她才呆呆地坐在床边。
同学聚会而已,池骋很少喝得一塌糊涂。
半夜,她睡在池骋身边,迷迷糊糊听到他呢喃了一个名字——
「青青」。
意识瞬间惊醒,她以为自己听错了,凑近了他,想到听清楚一点。
这一次,果然是听清楚了,他做了梦,一头的汗,声音茫然无措:「……青青,别走。」
吴秀娜当头一棒。
她哆哆嗦嗦地伸出手去,摸着他的脸:「池骋,醒醒。」
呼唤有用,池骋没有再呢喃,握住了她的手,梦魇也醒了。
但人却仍是茫然呆愣的。
「你做梦了,梦到了什么?」
她凑过去,流着泪,吻了他。
年少时爱慕的少年,从始至终都是她一厢情愿吗?
最先动情的是她,追赶着他的是她,表白的也是她。
主动联系的是她,从谈恋爱时便是如此,若不是她刻意维持,池骋不会给她任何回复。
她跟杨思菱有什么区别呢?
她与韩治在一起的那三年,池骋身边有个叫青青的女朋友。
并且,他在午夜时分叫着她的名字。
她搬来与池骋同住,平时都是各住一个房间。
池骋没有碰过她,他没有提那种要求。
而她自然也是不好意思提的。
可今晚,她控制不住地想将自己交付给他。
半醉半醒,池骋要了她。
窗外树影婆娑,纠缠之中,池骋吻了她的眼睛,像是清醒了一些,眼神怜惜。
「娜娜,你哭了。」
吴秀娜喜极而泣,还好,他知道此刻同他在一起的人是谁。
后来,她朝池婷打听过于青青与池骋分手的原因。
池婷说,好像是于青青觉得我哥对她不上心,耍小性子,以分手来试探,结果我哥同意了,她又反悔了。
「哎,我哥那样的人,我妈都说他没心没肺,在国外那些年,都没往家里打过几个电话,回来后又搬出去住了,他就是那种性子冷的人,跟他计较什么呢。」
是啊,池骋的冷,她也是从一开始就知道的。
可是倘若这性子冷的人,不知不觉爱上别人了呢?
池骋去洗澡,她第一次动了看他手机的念头。
可是不该看的啊,青青与他的聊天记录,几乎每天都有。
虽然大都是女方在说,他鲜少回复。
青青说:「我们真的不能回到从前了吗,池骋,我后悔了,我真的好爱你,好想你。」
「池骋你说话啊,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池骋回复:「我已经有娜娜了。」
「如果没有吴秀娜,你会回到我身边的吧?」
「不知道。」
「你爱她吗?还是只是因为她很不错,是个乖巧听话不会抱怨的女朋友,你觉得她刚好合适,让你感觉轻松,对吗?」
「池骋,你觉得我黏人,爱发脾气,是因为我心里有你啊,你心里清楚,你根本不爱吴秀娜,别自欺欺人了,即便不是我,也不会是她,你没有看清自己的内心,跟谁在一起都是徒劳。」
「闭嘴,别说了。」
吴秀娜可以想象到,一向好脾气的池骋是如何变得烦躁,简单回了几个字,扔了手机在桌子上,仰头闭目。
她只觉手脚冰凉,头脑也冰凉,冷得直哆嗦。
那天,天蒙蒙亮,她迫不及待地离开了池骋这里。
清晨的早点铺子刚刚开门,她漫无目的买了些早点。
无处可去,拎着早点回了自己家。
路过药店,还不忘进去买药。
她清醒得有些残忍。
到了小区楼下,意外地又看到了韩治的车。
她心里一沉,上前看了一眼。
透过车窗,看到韩治坐在主驾,后仰着睡着了。
他怎么敢一而再再而三地独自开车出来呢。
韩治身边从来都是左拥右护,带着保镖的。
她跟他在一起的那些年,有一次韩治要带她去山顶看日出。
她说:「可以不去吗,我起不来。」
韩治说:「不可以。」
她低声嘟囔:「一群人跟着,哪里是看日出,不知道的还以为华山论剑呢。」
声音很低,但韩治听到了,难得地笑了一声。
后来,他独自开车带她去了山顶。
山川秀美,日出壮观,她惊叹不止,回过头去,看到韩治漫不经心地靠在车上,点了支烟。
他其实很爱抽烟,烟瘾很大。
男人的眸光透过眼镜,目不转睛地望着日出,一向冷漠的神情竟有半分柔和。
她那时不知,韩治这样的人,树敌太多,想让他死的人也太多。
下山的时候,不知从何处冒出一辆货车,开得特别快。
紧接着枪声响起。
吴秀娜尖叫一声,发现挡风玻璃被打碎了。
韩治的车仍然开得很稳,这种情况下,他竟然没慌,嘴角勾起冷笑。
半路,他们弃车而逃。
韩治拉着她,在山林里跑。
两个人,目标太大,她又穿着裙子,是个累赘。
可他没有抛弃她,虽然她事后回想,觉得韩治完全可以将她推给那几个杀手,这样他逃脱的几率会更大。
性命攸关,毕竟他这样心狠的人,应该做得出这种事。
可他没有,拉着她钻进山林,林子枪声作响,飞鸟乱窜。
合该他们运气好,韩治在山坳处找到一块凸起的岩石,二人藏到了岩石底下。
吴秀娜紧偎在他身边,原本害怕得直发抖,可是突然抬头看到他似笑非笑地看她,莫名的就不紧张了。
他说:「华山论剑,刺激吧。」
那么紧张的氛围,她「噗」地笑出了声,又赶紧捂上了嘴。
二人逃命的时候,韩治是护着她的,枪声乱响,他的手臂被打到了。
流了好多血,吴秀娜的脸都白了。
后来,联系上高成,高成带着一群人过来了。
那之后,她有大半个月没见到韩治。
听说他在治疗枪伤的同时,悬赏重金活捉那几人。
捉到之后,下场挺凄惨。
吴秀娜时常后悔,不该多嘴,虽然她在韩治身边心不甘情不愿,可是她也不想他出事的。
总之从那以后,韩治出现之地,戒备森严。
可眼下,二人明明分道扬镳,他又为何几次三番地跑到她家小区。
吴秀娜有些紧张,难道他是反悔了?
她与韩治在一起后,其实他身边很少有别的女人。
除了那个害她摔下马的女明星,韩治后来几乎独善其身。
接触久了便知,其实他对男女之事并不热衷,他喜欢的是征服的快感。
但鲜少有女人需要他征服,他只需勾勾手指,很多女人就迫不及待地上前了。
思及过往,吴秀娜有些后怕,但定了定神,还是拍了拍他的车窗。
韩治睁开了眼,望向窗外,眼中片刻茫然,很快又清醒,恢复如常。
他打开了车门。
吴秀娜坐在了后座,将手中的一杯现磨豆浆递给他。
「刚买的,还热呢。」
他坐在前面,她看不到他的脸,只知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伸手接过。
「韩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吴秀娜心里忐忑,提醒他:「说过的话,就不能变了。」
韩治轻笑一声:「当然。」
她于是放下心来,又迟疑着问:「那你怎么会在这儿?」
说话间,韩治透过后视镜看了她一眼,目光落在她脖颈上的痕迹上,眸光眯起,紧抿着唇,脸色变得难看。
吴秀娜心里莫名地有些害怕,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
紧接着,韩治冷笑一声,眼中泛着寒光:「下车。」
声音冷漠阴沉。
吴秀娜尴尬了下,很快打开车门。
韩治开车离开,现磨豆浆从窗户扔出来,洒落一地。
真没素质。
她的笑凝固在唇边,上前捡起杯子,找个垃圾桶扔了进去。
她心里清楚,韩治是个疯子,她不能陪着他发疯。
相比待在他身边,哪怕池骋不爱她,她也愿意陪他走下去。
现在不爱,总有一天会爱的吧。
就如同她为了站在池骋面前,努力了那么多年。
可是,这一次,上天好像没有站在她这边。
这天晚上,因临时要给甲方文件盖章,她开车去了办公室。
那么晚了,没想到二楼预算部一个新来的员工还在加班。
她有些惊讶:「工作不用这么拼,太晚了先回家吧。」
那男孩刚刚大学毕业,一脸青涩,还很内敛。
她家公司规模不小,员工也很多,有些职场内斗在所难免,新来的员工被老员工刁难也是有的。
吴秀娜隐约知道一些,预算部的主管是公司老人了,脾气不是很好,但业务能力强。
她这个名义上的小老板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
那男孩默默地关了电脑,跟着她下了楼。
天气预报有雨,出去的时候果然下大了,公交车已经没了,下雨又不好打车,她好心问他住在哪里,打算送他回去。
结果人家住的地方是西城区,离得有点远。
但话说出去了,又不好反悔。
雨天车速较慢,吴秀娜开了快四十分钟,才把男孩送到西城区的家。
返程路上,已经快十一点了。
单身女人开车,途经一段人迹罕至的公路,难免心慌。
结果越慌越乱,雨下得大,视线不好时突然前方蹿出了什么东西。
猛烈的刹车,似乎还是撞上了。
吴秀娜吓得浑身发抖,下意识地想下车去看。
但理智告诉她,不可以下车。
她掏出手机,给池骋打了电话。
接通后,却是女人的声音。
「娜娜吗,池骋在我这儿,喝多了,今晚不回去了。」
是于青青。
说完,那懒洋洋的声音就挂了电话。
真让人浑身发抖。
先前撞到的那东西,慢慢悠悠地站了起来,是个凶神恶煞的男人。
车灯的照耀下,吴秀娜看到他一头一脸的血,身形高大,站在雨水中,凶狠地盯着她,如同鬼魅。
她第二个拨出的,是高成的号码。
其实她胆子很小,和韩治在一起的时候,很多事都是他在帮忙解决。
刚考完驾照的时候,有一次汽车追尾,对方也是凶神恶煞的汉子,她第一反应就是报警。
结果交警来了,认定她全责,对方又狮子大开口,兜兜转转,最后还是高成出面来解决的。
后来韩治看着她,轻笑一声:「挺有骨气,倒是不嫌麻烦。」
再有状况,她已经学会第一时间打给高成了。
这次,她又打了高成的电话,高成告诉她,锁紧车门,不要下车。
她很怕,雨夜之中,那人已经脚步蹒跚地上前,拼命地拍她的车窗。
她不敢去看,抱着头趴在方向盘上。
韩治的电话在这个时候打了进来。
他说:「别怕,等我。」
他们来得很快,在车外那人捡起砖头砸车窗的时候,高成上去就是一拳。
后来,她哆哆嗦嗦地上了韩治的车。
韩治拿过一张毯子,包在了她身上。
毯子很熟悉,可爱的卡通小鹿图案,是她从前在公寓住的时候买的。
那晚,她又回了公寓。
洗了澡,喝了杯热水,心里才平静下来。
她对韩治说:「是我撞到了人,我好像又是全责。」
惶惶不安的样子,像极了一只小鹿。
韩治戏谑地看着她,声音起了玩味:「如果你愿意,没人会知道你是全责。」
她的脸刷地白了,猛的抓住了他的衣袖:「别,韩先生……」
「嗯?」
「我全责,可以赔钱,多少钱都认,别那样做。」
「哪样做?」
韩治低头看着她的手,轻轻笑了:「多少钱都认?你如今是阔绰了,看来日子过得不错。」
吴秀娜讪讪地松开了他的衣袖:「今天的事,谢谢你。」
「怎么谢?」
韩治盯着她,摘下眼镜的眸子是深褐色的,无比幽深:「我说过,我不做亏本的买卖。」
吴秀娜皱起眉头,紧绷着下巴,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吴秀娜,你可真是一点长进也没有。」
韩治冷笑,说罢,起身离开了。
吴秀娜觉得他似乎变了,但又说不出来变化在哪里。
在外看来,他仍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韩先生。
那晚她睡得并不安稳,迷迷糊糊之间,觉得有人坐在她的床边,温热的手抚摸她的脸颊。
那气息是曾经熟悉的。
吴秀娜心里一紧,闭着眼睛装睡,无意之中听到他低沉的嗓音,喃喃呓语,恍惚不定。
「我怎么会没有真心呢,我曾经也爱过人的,只是她和你一样,永远不会爱我罢了。」
「娜娜,你最好,永远都不要爱上我。」
半梦半醒,那男人隐约的呜咽之声,如受了伤的猛兽,舔舐伤口。
她的心莫名地揪得生疼,脑子乱成一团。
窗外树影绰绰,一夜无眠。
第二天上班,她在办公室,难得地接到了池骋打来的电话。
「我昨晚喝多了,睡在了酒店,早上回去发现你不在家,昨晚也没回来吗?」
「嗯,我昨晚回家住了。」
「……我刚才也回家了,在小区门口见到了你妹妹,她说你最近都没回去。」
谎言被拆穿,二人都沉默了。
吴秀娜先开了口,无声地笑了,有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快感:「嗯,我没回去,你昨晚和于青青在一起也很快乐吧?」
「娜娜,你什么意思?我昨晚没跟任何人在一起,酒店只有我自己,你要是不信……」
「行了池骋,别说了,我们都冷静一下吧,看清楚自己的内心。」
挂了电话,她突然落了泪,努力抬头,维持着自己可笑的自尊。
兴许他说的是真的,可是,她无比清楚地知道,他心里没有她,也是真的。
第8节 山魈望月
大秦覆灭之后,我曾回过一次洛阳。
邑石山上的大史天宫,被焚烧后的遗址,荒凉破败。
天宫尸水池早已干涸,那颗火红的枫叶树,也枯死了。
秦灭那日,申柳公***于天宫台,遍地焦土。
古人是有气节的,如柳公,生于秦国,死于大秦。
他活了九十多岁,也算是高寿了。
我离开天宫时,带走了那卷异妖册。
一开始收妖并不顺利,那些法力强大的妖,恨不能将我生吞活剥了。
但我师父是慕容昭,岂能给他丢脸?
我想着回洛阳,看看大史天宫有没有遗留的法器物件。
结果柳公是真狠,什么都没给我留,一把火全烧了。
后来我去了鬼城酆都。
我前后踏足酆都十次,前几次连门都没进去。
酆都大帝太厉害,我也怕魂飞湮灭。
最后一次,我怀揣着诚意成功入了冥府,在秦广王的天子殿,见到了崔府君。
崔判官长得凶神恶煞,实则是个谦和之人。
我拍了他好多马屁,他才同意带着我窥了一趟六道轮回、翻了一翻轮转簿。
最后我提出要去十八层地狱溜达一圈,他叹息道:「你这小妖,怎的听不懂本判的话,形神俱散就是魂魄陨灭,再无存在天地之间的可能,本判还能骗你不成?」
道理我都懂的,只是不走这一遭,如何能死心?
冥府的边边角角都找了一遍,终于让我明白,柳公没有骗我,慕容昭彻彻底底地消失了。
心情沮丧时,总觉得白来了一趟酆都,有点不甘。
秦广王殿,有座孽镜台。
我临走时,对那孽镜台说:「无聊吗,跟我去人间走一遭?」
这货架不住诱惑,二话不说生了两条腿出来,偷偷摸摸地跟我走了。
只是怪对不住崔府君的,人家以客待我,我拐走了他们的家具。
我运气挺好,拐走了镜台千年,酆都无人来寻,想来它也不甚重要。
可是小甜甜不这么认为,它心里总是对我有意见。
到了科技飞速发展的今日,冥府也实现了系统化管理。
人死之后,鬼魂会自动吸入往生盘。
往生盘有善三道,恶三道。
善魂入善道,恶鬼入恶道。
十八层地狱是一直存在的,作恶的鬼魂永无出路。
从前的投胎流程,早就化繁为简,自动化操控了。
酆都大帝活了太久,十分厌倦,早早地择地沉睡了。
十殿阎王有的跟着消失了,有的直接入了转生道,永远地体验人生去了。
冥府仅剩的几个鬼吏,与时俱进地穿着西装革履,看着像卖保险的业务员。
我带着小甜甜回了一次酆都,它十分绝望。
孽镜台前无好人……已经是古老的传说了。
小甜甜怨我,它觉得要不是我,秦广王会带它一起消失的。
我诚实地提醒它:「你只是一面石镜,他们才不会带你玩,如果不是我,你如今还不是要在冥府吃灰。」
它不肯面对现实,每每说到此处,总是关机黑屏。
其实小甜甜真的帮了我很多忙。
比如此时此刻,我通过它看完了凡人女孩的一生,心里无限唏嘘。
我打电话给大头,喊他过来喝酒。
不多时,大头就拎着酒加几样小菜过来了。
我们在店门口支了张桌子,搬了两个小马扎。
天已经黑了,街上灯光闪耀,车如流水,川流不息。
店门口的霓虹灯也亮了起来,五光十色,衬托得这家殡葬店像个妙妙屋。
大头喝了两杯,姿态肆意地往后仰:「姑奶奶,跟你喝酒怪没意思的,喝到最后铁定是我醉趴下。」
此言倒是一点也不假,我跟他碰了个杯:「反正我是喝不醉了,看你醉了耍酒疯心情能好一点。」
大头嘴角抽搐了下,凑近了我:「真死了?」
「嗯,尸骨无存。」
晚风拂面,凉飕飕,吹得人头脑清醒,心里发凉。
大头道:「我不明白,那头魈为什么要吃了她。」
「因为她动了心,爱上了他。」
「可是韩治那样的人,对他动心的女人多得是,别人都能好端端的,为什么她会被吃?」
我眸光沉了下来:「因为他也动心了。」
「艹,两情相悦,所以就把人给吃了?」
大头还是不解,愤愤道:「果然是畜生,跟个螳螂似的,真 TM 狠。」
我叹息一声,目光沉沉地看向大街,心里像堵了一团棉花。
我给大头讲了一个故事。
在我还是连姜时,生活在胤都花城。
司宫所有间藏书阁,我幼时经常和师兄在里面看书。
当时有一本殷朝的筒册帛书,记载了这样一只妖——
魈,长舌怪也,人面兽身,栖于深山之中,莫能逢之。
夏朝初年,大禹划天下为九州,实行德政,九州州牧贡献青铜,铸造九鼎。
九鼎上镌刻了九州名山大川、奇异之物,置于夏王朝都城。
若说这九鼎跟那头山魈有什么关系,大意便与「建国后不许成精」这句话相吻合。
九州各地,将各种奇异之物的图像铸在鼎上,天子祭祀天地时,行的是九鼎大礼。
是以《春秋左传》中有这样一段话——
「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魑魅魍魉,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
其实说白了,山魈就是一种奇异的动物,因力大无穷,相貌丑恶,被当地人称为精怪。
因此在贡献九鼎时,某州将魈的画像铸了上去。
九鼎作为华夏至尊神器,是君王权力的象征,也是致天地和谐,福佑万物之宝。
铸在鼎上那些奇奇怪怪的「妖」,百姓进入川泽山林,是永远不会撞上的。
魑魅魍魉,莫能逢之……妖与人泾渭分明,因九鼎的存在,根本不会相遇。
天地能容万物,也算是大地之母的仁爱,给妖留下栖身之所。
然而夏桀昏乱,九鼎迁至商朝,前后六百年,商纣暴虐,纷争又起。
民怨滔天,武王伐纣,有姜子牙相助。
纣王自然也不是吃素的,效仿蚩尤当年与黄帝的逐鹿之战,欲召集魑魅魍魉鬼怪大军。
他也当真这么做了,以一帮逆天行事的妖人,做法开启九鼎,唤出铸在鼎上的无数妖怪。
山魈便是其中一种。
这便是我之前所说,商纣的真实历史。
牧野之战,更准确地说是神魔乱舞,人妖厮杀。
生灵涂炭的惨痛代价,连神仙都不忍回顾。
自此,九鼎失了神力,后又迁到周朝,已不能再平衡妖与人的界限。
这也是尸水河与胤都诞生的原因。
说起来,那只山魈也怪可怜的。
被迫参与了一场群妖厮杀,好不容易活了下来,本以为可以回归山林,谁知直接被封印进了尸水河,受寒冰炼狱之苦。
后来胤都那场浩劫,异妖逃窜出尸水河,它是第一个狂奔出胤都的。
清朝初期,我在赣州武阳是见过他的。
逃出胤都时,我称他为「它」,因为当时他还是一只普通的山中精怪,向往自由,无害人之心,心心念念地想回到山林深处。
他说,那时他毕生所愿,便是九鼎能再次开启,从此妖与人泾渭分明,再也不要往来。
可惜,九鼎历经了殷、商、周三朝,于公元前三百二十七年,沉没在彭城泗水河下。
后来秦始皇南巡,派几千人在泗水打捞,但江水滔滔,已无从觅处。
后世帝王也曾重铸九鼎,但都已不是当时之物。
那是一只固执的山魈,他只愿相信九鼎,不信胤都的异妖册。
他说他怕了,被尸水河的炼狱之苦折磨了千年,再也不愿相信胤都的任何人。
在赣州武阳时,我已经说服不了他了。
因为他当时已经不是「它」了,他有人的思想与执念。
我与他产生过共鸣,大抵是因为,我被五浊河童吃了,成功地夺了它的躯体。
而他也吃过一个人,消化了那人的鬼魂,合二为一。
清初,赣州武阳郡城隍庙口,有个瘸腿的小乞丐。
他死的那日,恰逢庙会,人潮拥挤,很是热闹。
原想着趁着人多,能乞讨点铜板,结果路边突然来了官兵,驱赶时下手重了,将他打死了。
于是我附了他的身。
后来才知那日官兵前来清场,只因赣州协领陈大人家的小姐突发奇想要来逛庙会。
陈家小姐金枝玉叶,性格刁钻,最不喜乞丐贱民之流。
我附身之后,发觉不太好,小乞丐是个瘸子,跑不快,而且身上有疮,特别痒。
费劲巴啦地拖着半条残腿躺在路边,我刚歇了会儿,发现远处乌压压地又来了一大批官兵。
原来是武阳郡的安世子听说陈家小姐要来庙会,又来清了一遍场子。
安世子扬言要将乞丐贱民驱赶到十里之外。
用现在的话来说,陈家小姐陈如月是个疯批,安郡王世子安崇松是她的舔狗。
我刚刚附身,差点又被这对狗男女的人乱棍打死,悲了个催的!
不过好在后来官兵打我之时,有辆马车停在了一旁,车内一位年轻的小姐救了我。
那小姐叫温卿,是武阳茶商温老爷家的女儿。
温卿年方十六,体弱,自幼有不足之症。
她来逛了一趟城隍庙,将我带回了温家。
等身上的疮养好了,我就留在了他们温家,在后院帮忙喂马、刷马厩。
包吃包住,每个月还给二十文钱。
我与她只见过一面,对于她的情况掌握得却很多。
她是定了亲的,许的是安郡王世子安崇松。
没错,就是那个陈家小姐的舔狗。
这安世子长得不错,身强体健,容貌也好,可惜就是眼瞎,放着好好的未婚妻不爱,偏就喜欢陈如月那个变态。
温卿与他的婚事,早就是人尽皆知的笑话了。
因为安世子曾经无数次嚷嚷:「温家那个半死不活的病殃殃,还想嫁给本世子,做梦去吧。」
温卿本就体弱,风言风语传到耳朵里,捂着帕子咳出了血。
自此一病不起。
温家老爷这才下定决心哪怕得罪郡王府,也要解除婚约。
安郡王妃自然是很喜欢知书达理的温卿的,一直认定了她是自家儿媳,被儿子气得胸口疼,直骂「逆子」。
温家坚持解除婚约,直言女儿躺在床上奄奄一息了,安郡王妃也没了办法。
但她是万不会允许陈如月嫁到他们家的。
细说起来,他们两家是不对付的。
一个是赣州协领,一个是武阳郡王,各种拥兵,面和心不和,算是政敌了。
况且那陈如月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
话说有一年,武阳城来了个表演杂耍的老汉。
老汉带了一只大狗,浑身黑毛,体态巨大,不仅会表演杂技,还会讲几句人话。
鹦鹉学舌是常见,没听说狗也会说话的。
在武阳引起轰动。
衙门捕快还为此专门去看了那条狗,证实了确实是一条大狗,并非人装扮的。
老汉赚了个盆满钵盈。
但他做梦也没想到,会栽在陈如月手里。
人人都信那是狗,偏她不信,带着家中若干武士,骑马来到老汉面前,扬手给了那狗一鞭子。
然后她命人当街给那狗开膛破肚了。
会说人话的狗呜咽求饶,声音凄惨,死在了她手里。
白花花的肠子掏出来,仵作哆哆嗦嗦地一看,证实是人。
围观群众吐了。
陈如月冷笑一声,抽出鞭子活活打死了那老汉。
她睥睨地勾起嘴角:「我就知道是这样。」
知道狗是人,还是毫不犹豫地开膛破肚了,人命在她眼中如草芥,这么做纯粹是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
当然她也算为民除害了,只是手段残忍了些。
那老汉不是什么好人,背后有团伙,干些采生折割的勾当。
这些人或拐或买一些小孩子,将他们全身涂满特制的药水,等到皮肉溃烂,将一撮撮的狗毛种植上去。
小孩若是侥幸没死,就一直驯化,四肢着地,学狗爬,直到长成一只大狗。
陈如月这般的狠辣手段,人人唏嘘后怕,唯有安世子听闻此事,拍着桌子赞许:「如月真是冰雪聪明,不愧是本世子喜欢的女子。」
喜欢也没用,安郡王妃早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他:「只要我活着,你就别想娶那陈如月,我不可能让她入门的!」
其实她多心了,城内谁人不知,陈如月压根不搭理安世子,也就是他一厢情愿地围着她转。
陈如月多清高啊,父亲是武官,三品大员。
安世子门第虽高,与她家是政敌,她从鼻子里呲了一声:「安崇松?还想本小姐嫁到他们家,他也就配给我提个鞋。」
这番言语,差点气疯了安郡王妃,偏她那没出息的儿子,毫不在意,逢人便说:「如月要是愿意,我给她提一辈子的鞋。」
嚯,把他娘气晕了。
陈如月曾对她父亲说过:「我这辈子,要么入宫做皇妃,要么嫁给许庭淮,就这两条路。」
在她说出这句话不久,温卿就嫁给了许庭淮。
事情是这样的,温家与安郡王府的婚事解除后,温卿卧床不起。
温老爷找了方士来看,方士说温小姐命格不好,若不赶快嫁人冲喜,怕是不成了。
「按照五行四方,中央戊己土,西方庚辛金,东方甲乙木,南方丙丁火,北方壬癸水,温小姐在北,夫婿应属癸,最好是文曲星下凡,定能让温小姐无虞。」
呵,反正我觉得他们在演戏,直接点名要嫁许庭淮得了。
许家世代清流,祖上出过多名文臣,许老先生这一脉定居赣州,开了有名的春江学塾,学子甲天下。
他有个孙子,名叫许庭淮,年方十九,样貌端正,谦和有礼。
许庭淮很有才,去年秋闱中了赣州解元。
十九岁的解元,实在少见,人人都传他是文曲星下凡,只待明年京师会试,觐见天子,光耀门楣了。
不想出人头地的清流不是好清流。
许家也有在京中做官的堂亲,但官职不高,况且京城那么大,一片树叶子砸下来都是皇亲国戚,混得也就不那么好了。
家族的荣光是寄托在许庭淮身上的,登科翰林,官运亨通,只是迟早的事。
陈如月倒是有眼光,许庭淮生得极好,面如冠玉,眉眼细长,性情又温和。
赣州想要嫁给他的女子能排出州去。
料想她那个德行,许家是不愿娶她的。
他们连温卿也不乐意娶。
一来是温卿身子不好,怕她不好生养。
二来温卿与安世子的婚事闹得人尽皆知,不太好看。
但要知道,温家的门第是配得上许家的。
宫里的官茶可不是随便一个茶商都能供的。
温家生意做得极好,富甲一方,且在京中有靠山,更不说教养出来的女儿容貌出众,知书达理。
媒人说尽了好话,温老爷亲自登门去见许老先生,礼数做足了,许老先生为孙子应下了这门亲。
许庭淮的母亲虽有不悦,但许老和许庭淮本人都没意见,她也只得接受这个儿媳了。
说来也挺搞笑,安世子抛弃有婚约的温卿,心心念念地想着陈如月,陈如月看上的许庭淮却娶了温卿。
我总觉得温老爷这番操作绝了,给女儿找回了场子。
但他一定想不到,出嫁当时,女儿上了花轿,行至半路就吐血昏迷了。
温卿撑不住了,要死了。
我为妖千年,从未插手过人类的生死,除了温卿。
我上了她的身,将她的魂魄封印在体内,残存了一口气。
然后我成了温卿,嫁给了许庭淮。
一路敲锣打鼓,鞭炮齐鸣。
大婚那晚,红烛摇曳,许庭淮挑了红盖头,我见他第一眼,突然明白了为何陈如月想嫁给他。
十九岁的少年,一身大红喜袍,眉眼漂亮干净,眸光奇亮,笑起来还有浅浅酒窝。
更要命的是他左眼睑下那颗小红痣,白皙面上平添几分妖娆,生动鲜艳,俊美绝伦。
纯情与艳丽的撞击,在他身上展露无遗。
许庭淮在我心里简直比那天际的月亮还要耀眼。
喝了合卺酒,他脸上染了淡淡粉色,慢慢地靠近我,声音温润:「娘子,天色不早了,书上说,春宵一刻值千金……」
他探着身子,有些不好意思,也明显地紧张,抿着唇,红着耳朵,伸出手想解我的衣服。
然后被我随手一挥,昏睡在床上。
长得这么好看,让我差点心痒难耐,把他吞进肚子。
我为妖千年,从未有过吃人的念头,许庭淮是第一个。
第二日清晨,他醒来看到床上白巾上的红,一瞬间脸红了,真诚地拉着我的手说:「娘子,我一定会对你好的。」
真是单纯如斯、很好哄骗的小白兔。
许庭淮生性纯良,家风极好。
他的人生一帆风顺,扑在圣贤书上,做文章策略。
适龄后娶了相貌不错的姑娘,顺理成章地爱上,白头偕老。
他说,洞房花烛那晚,他是第一次离女孩子那么近,感受到周公之礼的美好。
我……怀疑他做了场春梦。
真是罪过罪过。
总之他是个很好的孩子,让我这种老货动了恻隐之心,总想着如果温卿身体无恙该多好。
新婚宴尔,他很喜欢缠着我,拉着我吟诗作画,赏花赏月,游湖泛舟,行风月雅事。
我活了千年,又有温卿记忆中的才华词藻,脱口就是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商君书》的强国弱民......
兴致来了也会讨论一番治国之策,评价评价始皇嬴政。对他焚书坑儒的做法发表一些个人见解。
总之是将他唬得一愣一愣的,看着我目瞪口呆,眼睛越来越亮。
每个男孩都曾相信过光,我无疑是他眼中的超人。
许庭淮被我拿捏得死死的。
我让他去西街买糖葫芦,他绝对不会买东街的。
我要是半夜说想吃梅娘烧饼,他恨不能立刻穿上靴子去大街上敲人家的门。
当然,我制止了他这种夜敲寡妇门的流氓行径。
作为茶商之女,温卿出嫁时的嫁妆足足有八十抬,更别提那些数不清的地契茶楼、商铺庄子。
尽管如此,许庭淮还是第一时间把他的小金库给了我,数上一数,也是颇为富裕的。
但以我这种富婆身份,定然是瞧不上眼,不肯要的。
谁知他像只乖巧的小奶狗,将下巴抵在我脖颈,闷声说:「可是把钱给娘子花,不是应该的么。」
我于是装出一副愉悦的样子收了钱匣子,他笑得灿烂,趁我不备,在我脸上吧唧一口。
额......无所谓,反正亲的是温卿,不是我。
温卿与许庭淮的婚事,最高兴的莫过于温老爷一家。
真如那方士所说,温小姐嫁了个文曲星,身体奇异般地大好了。
连带着一直对这桩婚事有微词的许母,脸色也好看许多,盼着温卿早日为她们家绵延子嗣。
说到许母,我为了巴结奉承她,真是什么好东西都往她那儿送。
茶叶是雪顶含翠,镯子是上好的祖母绿,送过去的燕窝不是血燕就是黄燕......
过去在鬼城酆都,崔府君都亲口承认了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
更何况是人呢。
总之许母面上看不出什么,但每次见了我也会和气很多。
而许庭淮几乎是与我形影不离。
好在后来赴京廷试在即,应他爷爷的要求,他搬去了书院,与一众学子刻苦钻研。
如此一来,我松了口气。
天晓得他每晚缠着我,像只开了荤的小狼狗,净想做些羞羞的事,让我极其头痛。
许庭淮的夜晚,一直活在我为他编织的幻境之中。
幻境里有他的娘子卿卿,浓情蜜意,共赴巫山云雨。
搬去书院之后,最开始他好几日回来一次,因此被我训诫过。
京师会试在即,别的学子埋头苦读,一个月都不曾踏入家门,偏他沉不住气,隔几天就想回来。
我对他道:「相公此时正该用功,整日往家里跑,母亲会不高兴的。」
当然不高兴了,回来了就往我屋里钻,也不曾去看过他老娘,典型的娶了媳妇忘了娘。
许庭淮怕我为难,后来果真把心思用在了读书上,回家的次数渐少。
而我,终于有机会在阳春湖畔见到了陈如月。
林间亭台,我送上了门,她挑眉道:「温卿,你怎么还没死呢?」
是了,人人皆知温卿体弱,但她这份当面咒诅,也是够恶毒了。
如若是真的温卿,恐怕又会被她气得吐血,一病不起了。
但我毫不在意,笑嘻嘻地怼了她几句:「我和我相公夫妻恩爱,一对鸳鸯,怎么能死呢,你又没嫁人,怎知我如今的圆满,所以要死你死,赶紧去吧。」
争执几句,我半分不让。
她掏出一把匕首,将我捅成了马蜂窝。
然后当着她的面,我瞪大眼睛倒在了血泊里。
一不做二不休。
陈如月勾起嘴角,竟然一点也不慌,费力将我拖到了林子里的一口水井边,翻身推了进去。
扑通的水花响起,她和丫鬟一起搬起大石头盖住了那口井。
我在底下托着腮,漆黑之中浮现出妖体,眼珠子滴溜溜地转,被她这骚操作整懵逼了。
温卿是个人呐,她杀起来眼睛都不眨一下,心理素质可真好。
想来是认定了自己手段干净利索,没人能怀疑到她。
又或者说,她压根不怕,即便有人怀疑到她,以她的家世和背景,也奈何不得。
忘了说一句,赣州协领有一个妹妹,在京中做了贵妃,深得皇帝宠爱。
那位陈贵妃,正是陈如月的亲姑姑。
众所周知,陈如月曾经说了句极其嚣张的话——我这辈子,要么入宫做皇妃,要么嫁给许庭淮,就这两条路。
入宫做皇妃的意思,倒不是要嫁给她的皇帝姑父,而是要从诸多皇子中挑选一位,做皇室的媳妇儿。
我觉得这定然也是陈贵妃的意思,否则陈如月不会无缘无故生出这种想法。
至于我那小相公许庭淮,她也不见得真心喜欢。
无非是第一眼惊为天人,春心萌动,又觉得他前途无量,这才看上了。
许家没有娶她,而是娶了温卿,倒是令她心生嫉恨,不惜将温卿给害了。
我不禁感慨,温卿的命可真是坎坷。
那日,我蹼状的四肢攀着井壁,在漆黑的环境下往上爬,顶开了那块大石头。
刚一上去,就看到了哭哭啼啼四处寻我的婢女。
乍一看到我湿漉漉地从井里爬了出来,将她吓晕了过去。
没办法,那时我呈现的是妖体,白发白脸,死气沉沉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
后来还是我恢复了温卿的模样,将这不经吓的婢女背回了许家。
然后,我开始了漫长的在陈如月身边「诈尸」的行为艺术。
比如,在她异常奇怪为何许家还没发现温卿失踪的时候,我拉着刚巧回家的许庭淮,一同去集市上逛了一圈。
还比如在她纠结我为何没死,青天白日见鬼了的时候,我又深更半夜披头散发倒挂在她床帐上......
后来陈如月出恭的时候,给她递草纸的是一截被泡得肿胀发白的手。
她半夜做噩梦,被窝里趴着浑身湿答答的温卿,还直勾勾地盯着她,诡异一笑......
陈如月疯了。
在她疯了有半个月的时候,她的舔狗安世子找到了我。
当时我正在温家的茶楼喝茶,要的是一个雅间。
安崇松推门而入,赶走了我身边的婢女,忍气吞声地坐在我面前,开口便是:「连姜,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斜睨了他一眼:「好好跟我说话。」
安崇松泄了气,模样有些颓废:「祩子,求你放过如月,再这样下去,她离死不远了。」
「哦?她可不像胆子这么小的人,她连人都敢杀。」
我小啜一口茶,漫不经心道:「我为妖千年,从没见过如此狠毒心肠的女子,自然是要给她点小小教训的。」
「你那叫给她点小小教训?你是想要她的命。」
「对,我自然是要她的命,至于原因,你知道的。」
安崇松不说话了,一双眼珠子活络地盯着我,阴森冰冷。
我猛地拍了下桌子,桌上茶杯腾起,落在我手上,然后砸向了他的脸!
「披了张人皮而已,竟真把自己当个人了,再用这种眼神看我,我把你眼珠子抠出来!」
茶杯砸在他的脸上,溅出了茶水。
披着尸囊的山魈目露凶光,不动声色地舔了下长长的舌头,鲜红滚热。
声音也从之前正经的男腔,恢复了嘶哑刺耳:「袾子,我有资格跟你谈判,你也知道你如今奈何不了我,何必逞威风。」
他说得对,若真打起来,我没有几分胜算。
这倒是稀奇,一个普通的山中精怪,历经了商朝的牧野之战,又被镇压在尸水河千年。
逃窜出胤都时,也仅是个妖力弱小的魈,躲进了深山老林,千年不曾露面。
我甚至想过,如果最终寻不到这只山魈,只当它陨灭了也未尝不可。
毕竟它真的毫不起眼,所谓的作乱,皆是身不由己。
逃出之后也仅是归隐了山林,历经风霜洗礼,最终也只是化古成普通生物而已。
但后来不一样了,不知它经历了什么,再出现时,妖力大增,竟不在我之下。
能暗戳戳地修炼成如此境界,是件很可怕的事。
但凡是妖,皆有邪性,正因我也是妖,更知这邪性压制起来有多不容易。
我不信他没有害过人。
我甚至坚信,他有如今的妖力,定是闯下过弥天的罪恶。
虽然我没有证据。
而我之所以来赣州,正是寻到了它的气息,一路至此。
好在,它如今并非完全没有弱点。
我冷笑一声:「谁说我奈何不了你,陈如月的命捏在我手里。」
没错,很可笑,这只魈是个情种。
提到陈如月,他的嚣张气焰果然淹灭,长舌缩回,眼珠子也不再滚动,老老实实恢复了人的模样。
他说:「即便你拿如月作为要挟,我也不会进异妖册的。」
当然,凡事皆有取舍,陈如月很重要,但还没有重要到让他束手就擒。
我勾起嘴角:「作为谈判筹码,她总要有些价值的,如果什么价值都没有,这种蛇蝎美人也不必留着了。」
山魈沉默了下:「你到底想做什么?」
「很简单,跟我讲一讲你都经历了什么。」
在我看来简单的事,竟让山魈又沉默了下,看出他的犹豫和迟疑,我一掌将桌上的茶壶拍得粉碎。
「今天晚上,陈如月就是这只茶壶。」
他的瞳孔在收缩,聚焦,又涣散,最终败下阵来。
「我说,作为交换条件,你要答应我再也不许伤害如月。」
我盘算了下,道:「好,我答应了,你也莫要跟我耍花招,你骗不了我的。」
「当然,慕容昭的徒弟,我怎么敢耍花招。」
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艰难地开口:「是九鼎,我找到了九鼎……」
山魈一开口,我心里一颤。
大禹时期的华夏至尊神器,连我师父和申柳公都未曾有幸见过,一只山魈,凭什么?
传闻中沉入泗水的九鼎,在山魈口中莫名地出现在了崤山。
作为山中精怪,魈的感官十分敏锐,乍一看到出现在深山老林的九鼎,还不敢置信。
它用了很长时间才确认,那被枯叶枯藤缠绕、蒙了灰、生了铜锈的九个鼎,就是夏王朝的九鼎。
它用舌头嘶舔,用耳朵倾听,最后转着幽深的眼珠,一个一个地看,一个个地找,终于在其中一只鼎上找到了它的画像。
山魈的眼睛充满了不可思议,兴奋、紧张、怪叫!
协于上下、以承天休的华夏至尊神器,竟然出现在了它眼前。
它将九鼎视为无上至宝,吸引了众多志同道合的精灵鬼魅,大家围着九鼎转,自此不肯离开崤山。
山魈说:「一开始,我们想的是重新开启九鼎,回到初时魑魅魍魉莫能逢之的状态,妖与人泾渭分明,最好再也不要往来。」
可惜它们失望了,九鼎已无当初的神力。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世间沧海桑田,朝代变更。
围着九鼎转的妖魅,要么失望离开,要么寿命到了尽头,陨灭山间。
最后只剩下孤零零的魈,望着山月,独守九鼎。
从没有一只妖,有它这般的执着。
深山老林,青苔洞口,梧桐树下它躺在九鼎之上,长长的舌头如蛇信一般,缠绕着它的鼎,寸步不让。
山月不知心底事,水风空落眼前花,千万愁,愁在天涯。
也愁在这只迷恋九鼎的可怜山魈。
它守了千年。
九鼎残存的神力,承日月精华洗礼,阴差阳错被它吸食殆尽。
直到九鼎真的成了一堆废铜,山魈已经不再是普通的精怪。
我诧异于这一切的发生,又很庆幸山魈如今的妖力是九鼎所致。
好在,它不曾为非作歹。
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作孽,至少真正的安郡王世子安崇松,死于它手。
但山魈不这么认为,他说,他在追求他的爱情。
笑不活了,一只山魈竟然也有爱情。
山魈说,陈家调令赣州任职协领时,陈如月才七岁。
举家赶路,途经洛邑山林,山魈看到了七岁的小女孩。
那年她哭哭啼啼,不肯离开从小生长的京城,被大人硬带上马车,前往赣州。
陈如月哭了一路,山魈跟了她一路。
它的爱情来得莫名其妙,也很可笑。
它说它很寂寞,山里千年,除了风吹树动,草丛沙沙作响,再没有任何动静。
它第一次见到这么爱哭的人类小女孩。
白皮肤,大眼睛,委屈流泪,像泄了洪的泉水。
哭声震惊了它。它呆呆地看着,寂寞千年的心突然热闹起来。
后来,它离开山林,一路追随陈如月,来到赣州。
一开始只是躲在暗处,屋顶上,房梁上,蜷缩着身子,静静地观察她。
直到陈如月十四岁,家里在商量她及笄后的婚事,山魈眯着眼睛,抬起了头。
赣州最有权势的人家,大概便是安郡王府了。
它离开陈大人家,悄无声息地去了安郡王府。
沉迷美色纵情放浪的安世子安崇松,被它上了身,不复存在。
山魈说:「袾子,我无意与你为敌,我只想好好活着,你虽然也是妖,究其根本与我们不同,你不会站在我们的立场思考处境,你是胤都人,眼里只有异妖册,我不会信你的话。」
是的,它不信异妖册,也不信胤都的任何人,我也无法令它相信。
但我还是说:「纵然立场不同,收你入册,却是我的责任,我放过陈如月,并不意味着会放过你。」
山魈皱了眉头,他自然也是忌惮着我的,否则不会躲着我,直到我找上了陈如月,才不得已与我碰面。
他又与我做了个交易。
人世匆匆,时间不过是转瞬即逝。
他说:「我们休战,你如今也嫁了人,我也有喜欢的女子,他们存活的时间有限,短短几十年而已,不妨等他们死后入了轮回,再来算一算我们之间的宿怨,如何?」
我笑了:「你如今倒是会用词,什么叫宿怨,我与你有何宿怨?别整那些没用的,我来赣州,可不是浪费时间的。」
「我们这样的妖,最没用的就是时间,谈何浪费。」
他眸光平静地看着我,褐色的瞳仁泛着诡异的光,我不由得冷笑一声:「跟我谈交易,你不够诚意。」
一只魈,即便成了精,残食九鼎神力,也不过是只妖力大增的畜生。
虬褫会爱上村姑,因为它曾经是上古神兽。
落头氏对人有情,因为他们本就是半人半妖的物种。
我更不必说了,在成为妖之前,我首先是人。
山魈撒了谎,一个精怪,莫名其妙地动了情根,懂了爱,甚至收敛邪性无条件地为陈如月付出。
这些种种,根本不是一个纯种的畜生做得出来的。
我盯着他:「首先我要知道,跟我谈交易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山魈先是一愣,接着哈哈大笑,眼睛危险地敛起,长而粘腻的舌头在嘴里嘶舔。
「我真的很讨厌你们胤都的人,阴险狡诈,什么都要刨根究底地管,什么都瞒不过,你说,我们不是宿敌是什么呢?」
山魈眯着眼睛,回忆起了往事:「袾子,告诉你一个秘密吧,你知道九鼎为何会出现在崤山吗?」
我看着他,心里突然咯噔一下:「为何?」
「是申周,申周寻来了九鼎,放在了崤山,为的是有朝一日摧毁胤都。」
隔了一千多年,当年那桩倾覆胤都的惨事,又被遥遥提起。
山魈笑得古怪:「你很自责吧,当年为了救钟离公主,触怒尸水河,引发祸乱,导致胤都被毁。」
「连姜,现在你不用自责了,因为你的所作所为,皆在申周算计之内,若那日你没有冲动上前,胤都一样会灭城,而且下场更惨,绝不会有人生还。」
我声音冷了下来:「你什么意思?」
「妖魔两界尊申周为我们的神,他手里有九鼎,一切都在计划之内,若当时你没有开启尸水河的封印,他会在之后祭出九鼎,直接将整个胤都夷为平地,屠灭殆尽。」
「申周他,从不做没把握的事,九鼎是他的第二步计划,他们该感谢你开启了封印,否则胤都逃不过第二场浩劫。」
当年远在大秦,我曾问过柳公,申周何故如此?
没人知道答案,慕容昭以形神俱灭的代价斩杀申周,也不曾问过他。
结果隔了千年,我竟然在一只魈的嘴里,知道了答案。
山魈说,申周弑神,在妖魔两界皆不是秘密。
连姜你也是妖,可惜你永远不会知道,妖界不会有人告诉你,申周在我们心里是怎样的存在。
你们眼中十恶不赦的恶人,是我们心中顶天立地的神!
纵然他败了,妖魔两界永远不会有人忘记他。
我们的神,曾经不惜一切代价、义无反顾地领着我们走向光明之路。
后人只知申周弑神,导致天雷咒没有引出雷神之怒,开启了尸水河封印。
只有妖魔两界知道,我们的神是如何于万里长空搅弄风云,对抗雷霆之火,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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