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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山河海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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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一】本王来替你许愿:愿七娘兄姊平安无恙。◎

    华灯初上, 街口人头攒动,香车宝马辆辆穿行而过,根本不像蔡奴说的那般不能坐马车。

    王玄瑰低头瞧她, 她的脸上覆着一张和他的面具颇为相似的一张银质面具, 一样的半镂空设计。

    唯一不同的便是两个尖角处挂着小小的铃铛,随她动作便会发出清脆的铃声。

    他面具下的眉毛挑起, 瞥了身后一眼,方才说:“只是想问你翻译的稿件似是缺了五六张, 还没翻译完?”

    铃铛声响起,是沈文戈因为不好意思低了下头,许是觉得铃铛声吵人,她又赶紧抬起头来,伸出手指, 按住铃铛。

    轻咳一声她问了一句似是而非的问题:“王爷可懂波斯语?”

    王玄瑰沉默,“不太懂。”

    相对来说, 他会说与陶梁有过冲突的吐蕃、婆娑、天竺等语, 但字是不识的,至于离陶梁颇远的波斯,他是真不会。

    既然不会,沈文戈就松了口气,实则是王玄瑰后给她拿来的那些稿子, 用词都有些香艳露骨,她实在不知道翻译完怎么拿给他。

    他要是不懂,自己就可以美化一下,便道:“那我翻译完, 给王爷。”

    王玄瑰嗯了一声, 既然说到了翻译的稿件, 他从自己临出门被蔡奴塞上的荷包里掏出了些碎银子,认真找了最小的一块,约莫一二两的样子。

    “给,你这段日子的译费。”

    他的手指骨节分明,细细长长的,掌心中的小银块子被衬托得都有些可爱了。

    虽说之前也有说过译稿有酬劳,但也没想到,他还会真的给,她绷着嘴,没忍住,唇边翘起两个小小的弧度。

    伸手去拿,指尖不小心划过他的手掌,酥酥麻麻的感觉蹿上头顶,他有些不自在地收了手。

    瞧她面具下的眉眼都弯了起来,愉悦的说:“既然拿了译费,那我来请王爷逛逛。”

    本是不耐这种热闹的,可沈文戈一个小娘子想要逛逛,他便陪着吧。

    两人并肩往前走去,人们不约而同选择出城的方向,旁得人都有做准备,不是拎着食盒,就是拿着精致的灯笼,唯独他二人手上空空如也。

    “我们去南市。”

    “王爷,我们去西市吧?”

    两人相视,沈文戈拿出那碎银子在王玄瑰眼前晃了晃,白嫩如葱的指尖一闪而过,清脆的铃铛声混着她的声音,“这点银子,南市可买不了什么,我们还是去西市。”

    南市和西市都热闹,南市多达官贵人光顾,西市多平民百姓游玩。

    比起南市猜灯谜赢花灯、当场吟诗作画,西市更加接地气,喷火的、杂耍的、还有下油锅捞铜钱、胸口碎大石的。

    随处可听见人们激动的叫好声,人们接踵而至,时不时有人从两人身边走过。

    在有人急着往前挤时,王玄瑰伸手揽过身旁沈文戈的肩膀,沈文戈愕然抬头,已经被他带到了里侧,他自己则走在外侧。

    他做得坦然,沈文戈深呼吸一口气,步子都乱了,慢了一步能看见他宽阔的背影,不再是追着尚腾尘,总是摸不到的落寞,而是一种踏实心定。

    晃去脑中纷乱的想法,就听铃铛声又响起,她抬手去按,这一打岔,两人已经走到卖灯笼的铺子前。

    城外可没有城内通火通明,黑漆漆的一片,想要出城,自己也得拿个灯笼。

    这家灯笼是生意最好的,做灯笼的手艺已经传了祖孙三代,因而铺子里选购的人十分多。

    可沈文戈和王玄瑰身量高挑,能越过层层脑袋,看向挂在墙壁上的灯笼,王玄瑰发现了最为精美的灯笼,带着沈文戈去那看。

    费劲地拨开人群,许是灯笼太贵,无人问津的缘故,只有他们两人在,空余的地方大,能稍稍喘口气,不至于太拥挤。

    沈文戈下意识按了按铃铛,询问店家这面墙的灯笼多少钱,店家眼尖发现二人气度不凡,连忙过来招呼。

    其他的灯笼三四个铜板、最贵的不超过二十个铜板,可这面墙的,最贵的要五百个铜板,两人可是大主顾。

    五百个铜板一个,两人买两个,钱够的!

    沈文戈看着眼前的灯笼,觉得这个也好看,那个也好看,一时拿不定主意,王玄瑰就在旁边等着,没有一点往日得不耐烦。

    铃铛铃铃铃作响,却是沈文戈已经让店家拿下了几个灯笼,正举着每一个灯笼在挑着。

    她时不时拿起一个上面还有层兔毛的兔子灯,又执起另一个华美的层层盛开的牡丹花灯,明显在这两个灯里犹豫不定。

    王玄瑰伸手将兔毛灯拿了过来,“便要这两个吧。”

    沈文戈手里只剩下牡丹花灯了,她看了旁边为他准备的山水灯,刚说了一个字,就像是被咬了舌头,“王……咳。”

    “我在家中排二十四。”

    “二、二十四郎,你要不要再挑挑其他的。”他一个气宇轩昂的郎君,手里却拿了个毛绒绒的兔子灯,着实有些违和。

    “不必,本……我拿哪个都一样,你不是两个都喜欢,到时候换着拿。”

    沈文戈低下头去,铃铛声再次响起,她有些恼得按了按,这才同店家说:“那便要这两个灯笼。”

    店家在旁边笑,看了两人一圈又一圈,也没挑破乱称呼,只道:“那两位再挑杆子和配饰。”

    两人挑了一个白杆一个黑杆,一个白色流苏,一个珍珠坠子,便又增了些钱。

    结果这些也没花完小块银子,店家还有些愁的找不开,还是王玄瑰将银子切了一半,两人留下了小半,给了店家一大半。

    沈文戈仔细将余下的银子收起来,明显兴致起来了,举着牡丹花灯左照右照,却在路过一个小巷路口时,被王玄瑰给推了进去。

    小巷里黑黢黢的,她被吓了一跳,手里就塞入了另一个兔子灯。

    王玄瑰低声道:“拿着,本王帮你将铃铛摘了去。”

    这铃铃铛铛的,他已经瞧见沈文戈伸手按了多次了。

    沈文戈一手一个灯笼,面上就覆上了他的阴影,他伸手带着她手里的牡丹花灯照在两人脸侧。

    因铃铛小巧坠在沈文戈面具上,他为了看清就弯腰凑了上去,沈文戈下意识微微睁大了眸子,屏住呼吸。

    冰凉的指尖拨弄着小小的铃铛,时不时蹭到她的脸上,她睫毛乱飞,憋不住呼吸就细细缓缓换着气。

    可还是能时不时感受到,他灼热的呼吸拂面,不禁死死攥紧了手里的灯笼杆。

    这距离太近了。

    王玄瑰弄了一会儿,发现铃铛是焊死在面具上的,根本没有办法摘下来,眉间一皱。

    她下意识有些往后躲,轻声开口:“摘不下来就算了吧。”

    话落,他手指用劲,却是直接将铃铛的开口给捏合了,左右是银质的,并不硬,他又如法炮制地将另一个铃铛捏死。

    而后用手指拨弄了几下,确定没有声音才满意地直起身子。

    沈文戈长舒了口气,他却又重新眯上丹凤眼,突然俯身,骇得她倒退一步,后背被他手掌撑住站稳,一触即分。

    捏坏的铃铛样子太难看了,他抬手调整左右两个铃铛的形状,将其捏得近乎一模一样方才放手,“好了。”

    沈文戈垂下眼睫遮住眸中,本不该有的慌乱,“嗯。”

    长长的睫毛在牡丹花灯的照耀下,投射下一小片阴影,两人身处小巷中,仿佛远离了人群喧嚣。

    王玄瑰也才在灯笼的光中,注意到沈文戈今日的服饰。

    依旧是以白色为主,唯一的色彩便是齐胸破裙胸前的蓝黄拼接,而后从其上蔓延而下大量的铃兰花枝,一直到软纱裙边。

    外罩一错位的双层白纱斗篷,最上层坠着的珍珠串子垂在腰间,下层用白绸封边直到小腿,系带用的是与破裙一样的蓝色。

    衣衫仿若流风拂面,加上牡丹花灯投下的朵朵花瓣,暗香盈满身,很适合她。

    一览过后,他烦躁地伸手按了按喉结,拿过兔子灯道:“我们出城。”

    穿着深蓝色绸袍的郎君,手举白色绒毛兔子灯,差异极大,可在见到,他身旁还跟着一个衣着飘逸,有着一样蓝色系带,同款银质面具的小娘子时,便会心一笑。

    原是帮小娘子拿的。

    尚滕尘在人群中迎面看到两人,在小娘子身上多注视了片刻,只觉此人好生像沈文戈,但她脸上戴着面具不敢相认。

    可紧接着,他便瞧见,那郎君伸手为小娘子挡住了人流,似是还因为牡丹花灯更重,所以两人交换,那白兔灯被换到了小娘子手里。

    这样的一对璧人,小娘子怎会是沈文戈,是他魔障了。

    “尘郎,”齐映雨挽着他的手臂,指着对面的摊子道,“那里有卖香囊的,你陪去买两个可好?”

    他回头,被齐映雨带着往对面走,在摊子前站定,随手挑了个蓝色香囊。

    在他们身后,王玄瑰和沈文戈举着灯,慢慢走过。

    等尚滕尘再想找人时,两人已经消失在了人海中,出了城。

    城外并没有想象中黑,到处都是举着灯的小娘子和郎君,树上也挂上了灯笼,小江里流着荷花灯,江边果然如倍柠所说,到处坐满了人。

    上巳节已经从早晨热闹到了现在,这一日并没有宵禁,是以大家尽兴游玩,越往城外走,人便越多。

    三三两两结伴而行的人比比皆是。

    不远处有个年轻郎君捧着红绳扔到树枝上,许是扔得够高,和他同行的小娘子巧笑嫣然,旁得人看他二人往树上扔,他们也学着扔。

    不消片刻的功夫,树上就挂满了五颜六色的绳。

    你若问有何寓意,他们也不知道,只不过看大家都扔,他们便也跟着扔是了。

    沈文戈看着这一幕,好似也跟着他们一样年轻开怀了。

    天真年少,真好。

    王玄瑰看她眼巴巴望着,问道:“你可是也想挂?”

    见他作势要往那边去,沈文戈急叫住他,说她还想去江边走一走。

    两人顺着江边走了一圈,围观大家游玩,也没怎么说话,觉得有些冷了,就又折回城里去,回程的人不少,挤挤挨挨的,他便护着她登上了长安城最高的酒楼。

    掌柜的一见两人面具,直接将人安排至最高的包间入坐,同时十分恭敬地上了酒菜,都没让两人点,又在王玄瑰耳边低语了几句。

    沈文戈看着两人案几上满满的佳肴,说道:“这我的译费可不够。”

    白兔灯和牡丹花灯就挂在墙壁上,可能连案几上随意两道菜都不够点。

    王玄瑰已经十分自然又不避人地摘下了面具,露出挺拔鼻梁,眼角小痣勾人,闻言道:“不用你请,我的酒楼,平日里都是嬷嬷和蔡奴在打理。”

    怪不得。

    他好似忘记那个百般不愿意出府闲逛的人是自己,说道:“面具摘了吧,不会有生人进来的,我们吃饭暖和暖和再出去。”

    沈文戈嗯了一声,低头摸着脑后的面具银链,摸来摸去也没找到头,链子好似被倍柠和头发绑在了一起。

    王玄瑰一口鱼肉都已经夹起了,愣是没能吃到嘴中,看她半天没解下,索性落筷起身,绕至她身后。

    应是倍柠也没想到沈文戈会在外解面具,怕面具掉落,所以真的将链子和头发一起盘了起来,形成了一个飞天髻。

    要是想将链子抽出,只怕她的头发也要散了。

    “别动。”他固定住她的脑袋,手指和她还没来得及收的手指相碰,她收了手,不再动。

    他则顺利找到面具和链条的接口处,好在这里是有环的,他稍稍动作,便将面具卸了下来。

    “行,快吃。”

    沈文戈又嗯了一声,许是在他面前放不开的缘故,她只低头夹着面前的两道菜。

    她嚼着嘴里不知名的菜,不知她对面的王玄瑰见她吃米饭,几乎都是数着粒的吃,丹凤眼都挑了起来。

    伸手摇响桌旁的铃铛,过了片刻,便有博士给端上来了一个托盘,直直走向沈文戈,铜罩摘下,内里冰块环绕,赫然是用琉璃盏装的酥山。

    通体雪白的酥山,闻着便有一股奶味,上面还浇着果肉泥。

    是她最爱的酥山啊。

    沈文戈摸着冰凉的琉璃盏,欣喜道:“这个时节都有酥山了?”

    王玄瑰见她已经将勺子拿在手中了,不禁道:“是嬷嬷知道你爱吃,特意让人做的,刚才掌柜跟我说的,只此一盏,多了没有,你也别惦记去别的地方买。

    嬷嬷知你有腿伤,还是避着些凉才好。”

    浓郁的奶味在嘴中冲撞开来,沈文戈含着它,似是舍不得咽,她嫁给尚腾尘多年,他都不曾知晓自己爱吃的是酥山。

    她只跟嬷嬷提过一嘴,便让人惦记在心上,还会嘱咐她少吃,小心腿伤。

    多可笑,她的腿是为了尚腾尘冻伤的,他却从来没问过,甚至在寒冷冬日会嫌弃她泡药浴,而满身的药味儿。

    “好,我只吃这一盏。”她珍惜地一口一口吃着,王玄瑰便撑头看她,手指摩挲着小痣

    楼下,源源不断的人到酒楼入座,包间是早就被人订下的,来晚的人便只能在一、二楼散桌入座。

    齐映雨自打跟随尚腾尘来了长安,这还是第一次同他一起出游,尚腾尘有心带她吃点好的,便进了离得最近的这家酒楼。

    两人坐下不久,大家就见店中奔走的博士端着托盘上了楼,许是托盘里放了冰的缘故,冒着丝丝白烟,引得周围客人纷纷询问这是什么菜。

    另外的博士快速引人入座说到:“是酥山嘞,可惜只此一份,客官不妨点些别的。”

    一听酥山齐映雨当即就想到了沈文戈,略带委屈的看向尚腾尘,吸引他的注意,“尘郎,可惜就这一份,我们来晚错过了。”

    尚腾尘懂得比齐映雨多,自然知道这定是店家为尊贵客人准备的,不管他们到多早,他们都吃不到的。

    他安慰道:“待到了夏日,这些酒楼都会卖的,到时我买给你吃,你再看看,可还有喜欢吃的?”

    问完,他也想着,沈文戈那么喜欢酥山,可惜也没能吃上。

    他们二人就在一楼,一进门就能瞧见,被好友从书房拽出,让他劳逸结合的林望舒,和好友们从南市一路猜灯谜过来。

    他们各自点评着自己刚才诗性大发所做的诗,一边跟着人群进了酒楼。

    还不等询问博士可还有位置,林望舒就瞧见了尚腾尘和齐映雨,顿时觉得扫兴。

    同友人道:“我们去别家。”

    他们六人一起,确实没有可以同坐的位置,好友们跟着转身出了门。

    人潮涌动,他们随着人群慢慢走着,偶尔谈论两句时政,说得最多的便是西北墨城的战事。

    春闱受其影响一拖再拖,他们都猜测,策论考题也会涉及此,而林望舒作为镇远侯府的表亲,无疑更占优势。

    他也没有藏私,将从表兄们那得到的消息尽数告之,他这么做,反而让友人们觉得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有从家中长辈那知晓大量的抚恤金如何发放的,有知道自家也给战死的沈家军捐款的,有知道流程的,大家凑在一起,竟真将整件事情和后续工作还原了。

    他们走到挂满了绳的树前,也随着大家扔红绳,其中一人高喊:“祝我们蟾宫折桂!”

    “金榜题名!”

    “独占鳌头!”

    “快看!“

    众人仰头,布满星子的天空中,一盏盏暖黄的天灯从四面八方升起,它们乘风越飘越高、越飘越远。

    酒楼外人们的惊呼声此起彼伏,包间内的王玄瑰推开窗,正巧见着一个天灯,从他们眼前升空。

    沈文戈拿出自己剩下的一角银子,“王爷,不如我们也去买两个天灯放吧?”

    巧在此时掌柜地敲响了房门,恭敬道:“天灯都给二位准备好了,二位可想去露台一放?”

    他们所在房间虽是酒楼最高的包间,却不是最高的楼层,在其之上还有一个阁楼,阁楼外有平地露台。

    王玄瑰拎着牡丹花灯带着沈文戈熟门熟路拾阶而上,一上露台,便见两个天灯并排摆放。

    它们与普通天灯最大不同就是,上面糊的纸上,画有各种形态憨态可掬的雪团。

    沈文戈吃惊,执起一个天灯细看,三面都画有雪团,活灵活现的,是巴掌大小的样子,叼着比它头还长的鱼干,拒不松嘴。

    另一个天灯上的雪团就长大些了,脖颈处还系着白色发带。

    若不是与雪团每日相处的人,是绝不会画得这般传神的,她看向一旁对天灯做工嫌弃的王玄瑰,“可是王爷所画?”

    王玄瑰颔首,“闲来无事,便画了几幅,本王倒是也不知,他们何时拿走这些旧画黏了天灯。”

    沈文戈爱惜地摸着上面的雪团,突就觉得就这么放天上去,太可惜了些。

    “左右我那多的是,有什么可惜的,你要是喜欢,我再给你画几张。”

    他强硬地塞给沈文戈一只毛笔,并从她手中抢走了那只画着幼猫的天灯,给了她长大的雪团。

    沈文戈将头抵在天灯上,侧着脸闭眸,嘴角扬起弧度,险些笑出声,就知道,他也觉得雪团现在胖得,都不如小时候好看了。

    王玄瑰微恼:“快写。”

    “好。”

    她执起毛笔,想了片刻,一笔一划在天灯空白那面写了几个字,待她刚收笔,一旁的王玄瑰便追问:“写得什么?”

    捧着天灯转了个圈,她说:“王爷先告诉我,你写了什么?”

    “本王还没写呢,啰嗦,给本王看看,”王玄瑰抓走天灯,一瞧嗤笑一声,“你管得也太宽了些。”

    沈文戈接过他塞回怀中的天灯,念道:“惟愿山河海宴。”

    天下太平,再无战事。

    她不用为任何一个人再送葬一次。

    待回神,王玄瑰已经写完了自己的天灯,他道:“你的愿望太大了,本王帮你许一个,愿七娘兄姊,平安无恙。”

    眼眶骤湿,她猛地仰头看他,万千天灯之下,他眸中仿若星光熠熠,容颜显露俊美非凡,偷藏起来的心乱了。

    (第二卷终)

    作者有话说:

    说,是谁想出的在面具上挂铃铛的,妙哉!酥山等同于现在的冰淇凌。

    【我来了,今天炖了牛骨头吃,嗯~太香了太香了,为了解腻,我还造了半个红心火龙果,美哉美哉。不负责任的说,明天中午12点可能、可能有一章作收加更~】

    ******感谢在2022-11-01 17:28:41~2022-11-04 18:10:1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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