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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不是病,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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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过很多次了,医生诊断是重度抑郁,还伴随很严重的肢体症状,情绪波动较大就感觉浑身哪里都疼,这么疼,可能……还有别的病,暂时没查出来。”

    小海平静阐述着自己的病症,“他们给开过药,可是我连每天服药都坚持不下去。”

    他说着突然有些讽刺地笑了,“那些人,好像以为用药就能轻易地控制别人的喜怒哀乐,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根本不是病,是命。”

    时夕看到小海闭上眼睛,胸膛开始越来越剧烈地起伏,拿着杯子的手也开始抖了起来,怕他又因为几句话突然病发,急忙转移话题。

    “小海哥,我们说点开心的,不要老是想那些让你痛苦的事了,”时夕咬了咬唇,想了想然后抬眼看他,“这样吧,我唱歌给你听好不好。”

    他说着跑到舞台上,自己调试了一下音响,放了一首很老很舒缓的英文歌,跟着节奏慢慢唱起来。

    他的声音是介于青年和少年之间的清越和干净,声线不紧不慢地熨帖着人浮躁痛苦的内心,让人感觉整个人一下子都静了下来。

    小海听着这首轻柔舒缓的慢歌回荡在整个安静的小酒吧,注意力慢慢被歌声从痛苦的往事里拉了出来。

    他呆呆地看着台上拿着话筒,仿佛整个人都像罩着一层柔光的男孩,神情一时有些恍惚,仿佛看到了昔日那个心里满满的都是对未来美好爱情充满无限憧憬的自己。

    这个世界上,是否向往爱情的孩子就不配存在,所以,总要被无情的世界无所不用其极的毁掉?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

    它那么无情地夺走了单纯赤诚全心全意对自己好的Andy,希望,不要再伤害时夕。

    他还那么年轻,那么美好。

    他的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怎么可以,让他重蹈自己覆辙。

    时夕中文英文切换着,一连唱了好几首歌,无一例外都是比较有治愈向的老歌。

    尽管现在网络上各种爆火的新歌层出不穷,他唱的很多歌都已经被人遗忘,可他还是喜欢老歌,而且不喜欢在自己的歌里添加各种各样花哨的技巧,就只是单纯的用自己的最原始的声线去简单的描述那些歌和歌里的故事。

    幸好他的天赋还是挺不错,声线纯净,虽然技巧欠缺,但让人听着很舒服。

    他唱了几首歌之后,看到一直看着他的小海已经恢复了平静,就停了下来,走到他面前。

    “小海哥,我渴了,”时夕呲牙对他笑。

    “哦,”小海才反应过来,急忙倒了杯酒给他。

    “怎么样,好听吗?”时夕抿了一口酒有些急性子地问道,活脱脱一个做了家务要家长评价的小孩子表情。

    “好听,”小海不自禁地弯起唇角,他点点头建议道,“那个大学生乐队大概一会儿就来了,你可以试着和他们一起唱。”

    “算了,我唱的歌都比较慢的,快的不会唱,也就适合自娱自乐一下,”小海有些腼腆地耸耸肩说。

    “你怎么确定他们就不是自娱自乐?毕竟想要唱出名,本身就是不太现实的事,但是不耽误去喜欢。”

    小海叹了口气,有些神往地说,“那些大学生以后会结婚,会生子,会为了生活放弃年轻时候热爱的梦想,但是,对他们来说,他们有过热爱的回忆,也是属于青春的一抹亮色。”

    “嗯,我懂了,”时夕手里握着酒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等他们来了我跟他们试试。”

    “时夕,有可能的话,多存点钱,离开他。”

    小海看着跃跃欲试的时夕,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不要让自己爱上,爱情会让你变得不幸。”

    时夕怔怔地看着眼中像是时时都有着刻骨伤痛的小海,抿了抿唇,“我知道了。”

    他突然又问,“小海哥,你什么时候教我插花呀。”

    小海,“……”

    “是……为了你的男朋友学的吗?”他顿了顿才问。

    “是……他说他的一个朋友会插花,会做出各种各样很漂亮的造型,希望我也能会,”时夕眨眨眼睛,琉璃般的眸子里像是水洗了样,他抬眼看向微微蹙眉一脸担忧的小海。

    “他的那个朋友就是他真正喜欢的人吧,”小海蹙眉猜道。

    “小海哥,你不用担心我,你的话我记住了,可是吃人嘴短,他对我挺大方的,既然这对我来说是工作,老板的要求我总不能不做。”

    时夕咧了咧咧嘴,垂下眼睫,手指默默摩挲着口袋里一张里面存了二百万的卡,那是莫老板因为他配合纹身给的奖励。

    在钱面前,什么矫情都显得可耻,人就是这么现实,同样,也是这么悲哀。

    没有人比时夕自己更明白钱的重要性。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他怔忡了一会儿歪着头笑了笑对他说。

    “……”如果真能这样就好了。

    小海默默叹息一声,目光有些疼惜地看着他,自己过尽千帆,怎么会看不出来,时夕其实舍不得离开那个人。

    他现在像个憧憬爱情的莽撞的孩子,明明知道前方是个陷阱,却仍然执迷不悟。

    非得错过痛过才知道后悔。

    可是那时候,也许一切都晚了。

    ————

    和那几个大学生多闹腾了一会儿,忘记了时间,结果晚上回去的时候就有些晚了。

    时夕打开门回到家,看到房间里灯亮着,莫老板穿着睡衣,歪在沙发上打盹。

    他看到沙发上的人,忍不住把脚步放轻,猫一样蹑手蹑脚地走到他跟前,然后盘腿坐在地毯上,托着腮歪头静静地看他。

    莫老板长得真的挺好看,妥妥地一个斯文败类。

    鼻梁高挺,眼神时时透着温润,脸颊线条却相对柔和,单从外表看是个没有多少攻击性的斯文帅哥。

    时夕撇撇嘴想,有钱,长得还帅,老天爷有时候真会偏向富人。

    他又转念想了想,其实自己长得也不差,他爸妈以前也挺有钱的,他长得好也是因为妈妈是美人。

    有钱人的优势之一是找老婆美女都能随便挑,自然就能聚拢优质的基因了。

    可长得再帅再好看又如何呢,百年之后这张脸也是尘归尘,土归土。

    他手指无意识地在那张帅脸上滑动,摸到薄唇边的时候,手指突然被一下张嘴含了进去。

    他愣住,看着那双温润的眼里迸射的却是热度过高的光,顿时有些脸红耳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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