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
日子过得特别快, 不知不觉秀秀他们已经在万塘呆了快三个月。
晃眼间,便入了伏。
小暑过后的第一天,便是逛庙会的日子。
因着黄泉海这段日子的反复扫荡, 平日里的集市冷清了不少, 好不容易熬到了庙会, 大家的一口气总算有了舒缓的地方,卯足了劲举办, 倒比往年更加热闹。
秀秀从一个月前便期待庙会, 总算盼到了,吃过晚饭便带着谢奚奴来到了集市。
落日熔金, 暮云合璧。
穿过街口的乌巷,便到了笙歌鼎沸的闹市中心。
两道是各色的露天摊位,什么都有卖, 吆喝声此起彼伏,再走过去的小空地上有表演杂技的, 有弹琴的,猜灯谜的……
虽比不得纸醉金迷的大城镇, 但这已经是君秀秀穿书至今见到最热闹的场景了。
一路上她都异常兴奋。
“阿奴, 这个好吃!”
“阿奴,这个也好吃!”
“阿奴, 这个更好吃!”
“阿奴,这个最好吃!”
“阿奴!……”
周遭除了热火朝天的各路吆喝便属她的声音最响亮, 谢奚奴跟着她走了几家小吃摊, 不禁有些佩服, 她是怎么做到晚饭吃了三大碗后又吃了一路的小食的?
“啊啊啊啊,这个我愿称之为全场最佳!”
在她第无数次发出感慨的时候,谢奚奴已经学会了无视。
此时已经快入夜, 晚风渐起,两道的灯笼也不知何时已被点亮。
谢奚奴百无聊赖站在摊位旁,看着远处的载歌载舞,微微出神,忽然,唇边一凉,他下意识地张嘴,那东西便滑入口腔,瞬间化为浓郁又清爽的甜香味。
“怎么样,好吃吧?”
他怔愣地抬眸,看到一张笑眯眯的脸。
秀秀端着一叠凉糕,笑道:“老板说了,这还可以清热解暑,用处大着呢。”
“怎么样,还要吗?”
她是推销的一把好手,谢奚奴就这么糊里糊涂地接下了凉糕,刚拿起小勺,就听她忽然惊呼了一声。
“怎么了?”他问道。
“我差点忘了,你那碟我好像吃过!”她的眼睛瞪得又圆又大。
谢奚奴捏了捏勺子,发现自己似乎并没有那么反感,却又听她忽然笑了起来。
“我骗你的啦!”她笑起来的时候有很浅的梨涡,在一片灯光交辉下,似乎散发着荧荧微光,谢奚奴有瞬间的晃神。
直到她又一蹦一跳地挤到了人群中,他才低头去看手中的凉糕,团成方圆的米浆在糖水中微微倾斜,谢奚奴看了许久,才轻轻挽下勺子,小口地吃了起来。
待将小瓷碟归还摊主后,周遭人来人往,哪里还见得到君秀秀的身影。
“嫂子?”他错开人群唤她,声音很快湮没在一片喧闹中。
四周人头攒动,谢奚奴沿着青石板一路到了闹市的中心位,都没寻到她。
身边围满了人,黑压压一片,似乎是在吟诗作对。
耳边是一儒生摇头晃脑地念着词作:“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谢奚奴走出人群,望着满目的人,忽然有些没了兴致。
回家吧,他想。
他刚转过身,深色的瞳眸却微微一怔。
几步远的彩灯下,秀秀正站在一家饰品摊位前,与老板说着什么,眉眼沾染了灯火,显得明媚如花,她似乎有些害羞,侧头笑了起来。
她就站在灯火阑珊处,谢奚奴忽然出神地想着。
“阿奴!”秀秀发现了他,冲他招了招手。
谢奚奴收回情绪,走到她身边:“走了吗?”
“等等哈。”她道。
谢奚奴这才发现她手上握着一支细致的金钗。
“这是你弟弟吧。”老板笑问,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探下身子对谢奚奴道,“这钗子是不是很衬你姐姐?”
谢奚奴愣了一下,侧眸去看那钗子,虽不是真金,但做工瞧着精致,如果她戴起来……应当会很适合吧。
“挺好的。”他实话实说。
老板立刻笑开了,转身对着秀秀道:“瞧吧,你弟弟都说衬你呢。虽然贵了点,但女儿家,在装扮上可省不得,我看姑娘诚心喜欢,那便一两银子带走吧。”
一两银子?!
秀秀忍不住倒吸一口气,别说一两,就算是一钱她也没有啊,她靠抄书的那点钱,怕是连钗子的边也买不到。
算了算了,她有些不舍地放下簪子,对老板抱歉地笑了笑,转身对谢奚奴道:“阿奴,那里有猜灯谜的,我们去那逛逛吧。”
说罢,她又灵活地挤进了人堆里。
谢奚奴跟着走了几步,忽然驻足,转身又回到了摊位边。
老板正在收拾东西,见他去而折返,打趣道:“是你姐姐又想买了吗?”
谢奚奴摇了摇头,问道:“老板,仙门世家江闻道的真迹值多少银子?”
老板一愣:“那自然是价值黄金万两,别说真迹,就算是个赝品,现如今都是价值不菲,但是你问这个做甚?”
谢奚奴笑了笑:“那我用以假乱真的赝品与你换这金钗可行?”
……
这古代的灯谜太费脑子了,君秀秀看了一圈,一个都没猜到,想喊谢奚奴,又找不到人,吓得从人群堆里挤出来。
还好,没走散,谢奚奴正在人群外负手等着她。
“猜中了吗?”他问。
“一个也没有!”
“那回家了吗?”
“回家!”
刚回到万塘,人都还没站稳,他们又被请到了村里的祠堂口。
秀秀忍不住惊叹:“今天什么大日子?”
只见祠堂口摆了一长桌的宴席,一直从堂口延伸到苇塘边,村里的三十几口人几乎都到了,一眼望去,黑压压的一片。
村长道:“每年小暑,全村都会自备酒菜,在祠堂口聚一餐,可惜昨日落雨,这才挪到了今天。”
怪不得村里的人都没有去集市参加庙会。
“对不起啊大家,我不知道,都没有带什么……”
秀秀话还没讲完,就被阿施拉了过去:“都是自家人,说什么两家话,来,就坐我们这!”
见到秀秀过来,村民都自发地腾了个空位。
温大夫坐在秀秀他们的对面,两人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后,秀秀便盘腿坐了下来。
热闹的气氛并没有因为他们的打断而冷场。
有大妈继续着刚刚的话题问道:“张老汉,你倒是说,你当时看到了什么啦?”
“别着急,秀秀和阿奴才刚来,我得重讲一遍!”说话的是村口的张叔。
“什么呀?”秀秀也跟着好奇起来。
张叔起身继续道:“就是,前阵子,我刚起床准备打更,经过苇塘桥边的时候,发现了一道冲天的红光……”
“凑近了看啊,才发现是漫天的大火,而那大火中有一只水猴子在撕心裂肺地求救着!”
“你又喝糊涂了吧?”大婶笑道,“还有火能在水上燃起的?”
有人跟着道:“对啊张叔,你是不是又喝醉了,就算燃起了,那怎么一点痕迹都没有啊?”
受到质疑,张叔不满地用筷子敲了敲碗:“要不怎么说是水猴子,那怪物的事能用常理来解释吗?”
说着,张叔又打了一个酒嗝,惊起一桌的哄笑。
气氛也因此变得更浓厚热烈,长桌上一片欢声笑语。
“来秀秀,别光吃菜,喝点米酒,嫂子自家酿的!”
劝酒文化,虽迟但到。
秀秀不好意思推辞,便就着碗喝了几口。
米酒不辣,反而有些酸甜,味道居然很不错,秀秀也连喝了几碗。
“你这孩子,怎么还喝急眼了呢哈哈哈哈。”
长桌上放了几大坛酒,大多是自家酿的。
温越是大夫,不宜沾酒,也没人敢劝他喝,其他的,无论男女老少,在这样的时日,多多少少都小酌几口,也有喝上头,胡言乱语,手舞足蹈的。
几碗米酒下肚,秀秀觉得脸上有些发烫,她靠在椅背上,乘着晚风散酒,忽然听到一声轻响,闻声看去,差点吓得她酒劲全散。
只见那张叔,在各桌敬酒,喝得步伐紊乱,来到阿施这桌时,看到谢奚奴,便伸手拍了拍他的头,力道没掌握好,拍出了响声。
秀秀吓得立刻弹起身护了过去,揉了揉谢奚奴的头后,她后怕地打量着谢奚奴的表情,见他没什么特别的情绪后,才微微松了口气:“阿……阿奴,疼吗?”
旁边的大婶见状笑道:“秀秀可真护犊子。”
其他人见了也附和道:“是啊!”
在他们看来,就是拍了拍头小孩的头,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秀秀欲哭无泪,冤枉,她这可是为了大家伙的命啊,这可是睚眦必报的大反派啊!
原本以为只是一个插曲,却没想到,后续走向变了。
不知谁先带头说了一句:“其实秀秀你啊,大可不必如此辛劳。”
后面便有了各种应和的声音。
“是啊,你也是该为自己的未来考虑一下,阿奴也这么大了,一定能理解你。”
“我们万塘可不是那些迂腐的村庄,爱嚼舌根,我们都希望你能找到幸福,谁说女人一生只能嫁一次?条件适合的话,秀秀你该开始自己新的人生。”
“对,我看温大夫就挺不错的。”
人群中,不知道谁喊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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