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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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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过得特别快, 不知不觉秀秀他们已经在万塘呆了快三个月。

    晃眼间,便入了伏。

    小暑过后的第一天,便是逛庙会的日子。

    因着黄泉海这段日子的反复扫荡, 平日里的集市冷清了不少, 好不容易熬到了庙会, 大家的一口气总算有了舒缓的地方,卯足了劲举办, 倒比往年更加热闹。

    秀秀从一个月前便期待庙会, 总算盼到了,吃过晚饭便带着谢奚奴来到了集市。

    落日熔金, 暮云合璧。

    穿过街口的乌巷,便到了笙歌鼎沸的闹市中心。

    两道是各色的露天摊位,什么都有卖, 吆喝声此起彼伏,再走过去的小空地上有表演杂技的, 有弹琴的,猜灯谜的……

    虽比不得纸醉金迷的大城镇, 但这已经是君秀秀穿书至今见到最热闹的场景了。

    一路上她都异常兴奋。

    “阿奴, 这个好吃!”

    “阿奴,这个也好吃!”

    “阿奴, 这个更好吃!”

    “阿奴,这个最好吃!”

    “阿奴!……”

    周遭除了热火朝天的各路吆喝便属她的声音最响亮, 谢奚奴跟着她走了几家小吃摊, 不禁有些佩服, 她是怎么做到晚饭吃了三大碗后又吃了一路的小食的?

    “啊啊啊啊,这个我愿称之为全场最佳!”

    在她第无数次发出感慨的时候,谢奚奴已经学会了无视。

    此时已经快入夜, 晚风渐起,两道的灯笼也不知何时已被点亮。

    谢奚奴百无聊赖站在摊位旁,看着远处的载歌载舞,微微出神,忽然,唇边一凉,他下意识地张嘴,那东西便滑入口腔,瞬间化为浓郁又清爽的甜香味。

    “怎么样,好吃吧?”

    他怔愣地抬眸,看到一张笑眯眯的脸。

    秀秀端着一叠凉糕,笑道:“老板说了,这还可以清热解暑,用处大着呢。”

    “怎么样,还要吗?”

    她是推销的一把好手,谢奚奴就这么糊里糊涂地接下了凉糕,刚拿起小勺,就听她忽然惊呼了一声。

    “怎么了?”他问道。

    “我差点忘了,你那碟我好像吃过!”她的眼睛瞪得又圆又大。

    谢奚奴捏了捏勺子,发现自己似乎并没有那么反感,却又听她忽然笑了起来。

    “我骗你的啦!”她笑起来的时候有很浅的梨涡,在一片灯光交辉下,似乎散发着荧荧微光,谢奚奴有瞬间的晃神。

    直到她又一蹦一跳地挤到了人群中,他才低头去看手中的凉糕,团成方圆的米浆在糖水中微微倾斜,谢奚奴看了许久,才轻轻挽下勺子,小口地吃了起来。

    待将小瓷碟归还摊主后,周遭人来人往,哪里还见得到君秀秀的身影。

    “嫂子?”他错开人群唤她,声音很快湮没在一片喧闹中。

    四周人头攒动,谢奚奴沿着青石板一路到了闹市的中心位,都没寻到她。

    身边围满了人,黑压压一片,似乎是在吟诗作对。

    耳边是一儒生摇头晃脑地念着词作:“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谢奚奴走出人群,望着满目的人,忽然有些没了兴致。

    回家吧,他想。

    他刚转过身,深色的瞳眸却微微一怔。

    几步远的彩灯下,秀秀正站在一家饰品摊位前,与老板说着什么,眉眼沾染了灯火,显得明媚如花,她似乎有些害羞,侧头笑了起来。

    她就站在灯火阑珊处,谢奚奴忽然出神地想着。

    “阿奴!”秀秀发现了他,冲他招了招手。

    谢奚奴收回情绪,走到她身边:“走了吗?”

    “等等哈。”她道。

    谢奚奴这才发现她手上握着一支细致的金钗。

    “这是你弟弟吧。”老板笑问,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探下身子对谢奚奴道,“这钗子是不是很衬你姐姐?”

    谢奚奴愣了一下,侧眸去看那钗子,虽不是真金,但做工瞧着精致,如果她戴起来……应当会很适合吧。

    “挺好的。”他实话实说。

    老板立刻笑开了,转身对着秀秀道:“瞧吧,你弟弟都说衬你呢。虽然贵了点,但女儿家,在装扮上可省不得,我看姑娘诚心喜欢,那便一两银子带走吧。”

    一两银子?!

    秀秀忍不住倒吸一口气,别说一两,就算是一钱她也没有啊,她靠抄书的那点钱,怕是连钗子的边也买不到。

    算了算了,她有些不舍地放下簪子,对老板抱歉地笑了笑,转身对谢奚奴道:“阿奴,那里有猜灯谜的,我们去那逛逛吧。”

    说罢,她又灵活地挤进了人堆里。

    谢奚奴跟着走了几步,忽然驻足,转身又回到了摊位边。

    老板正在收拾东西,见他去而折返,打趣道:“是你姐姐又想买了吗?”

    谢奚奴摇了摇头,问道:“老板,仙门世家江闻道的真迹值多少银子?”

    老板一愣:“那自然是价值黄金万两,别说真迹,就算是个赝品,现如今都是价值不菲,但是你问这个做甚?”

    谢奚奴笑了笑:“那我用以假乱真的赝品与你换这金钗可行?”

    ……

    这古代的灯谜太费脑子了,君秀秀看了一圈,一个都没猜到,想喊谢奚奴,又找不到人,吓得从人群堆里挤出来。

    还好,没走散,谢奚奴正在人群外负手等着她。

    “猜中了吗?”他问。

    “一个也没有!”

    “那回家了吗?”

    “回家!”

    刚回到万塘,人都还没站稳,他们又被请到了村里的祠堂口。

    秀秀忍不住惊叹:“今天什么大日子?”

    只见祠堂口摆了一长桌的宴席,一直从堂口延伸到苇塘边,村里的三十几口人几乎都到了,一眼望去,黑压压的一片。

    村长道:“每年小暑,全村都会自备酒菜,在祠堂口聚一餐,可惜昨日落雨,这才挪到了今天。”

    怪不得村里的人都没有去集市参加庙会。

    “对不起啊大家,我不知道,都没有带什么……”

    秀秀话还没讲完,就被阿施拉了过去:“都是自家人,说什么两家话,来,就坐我们这!”

    见到秀秀过来,村民都自发地腾了个空位。

    温大夫坐在秀秀他们的对面,两人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后,秀秀便盘腿坐了下来。

    热闹的气氛并没有因为他们的打断而冷场。

    有大妈继续着刚刚的话题问道:“张老汉,你倒是说,你当时看到了什么啦?”

    “别着急,秀秀和阿奴才刚来,我得重讲一遍!”说话的是村口的张叔。

    “什么呀?”秀秀也跟着好奇起来。

    张叔起身继续道:“就是,前阵子,我刚起床准备打更,经过苇塘桥边的时候,发现了一道冲天的红光……”

    “凑近了看啊,才发现是漫天的大火,而那大火中有一只水猴子在撕心裂肺地求救着!”

    “你又喝糊涂了吧?”大婶笑道,“还有火能在水上燃起的?”

    有人跟着道:“对啊张叔,你是不是又喝醉了,就算燃起了,那怎么一点痕迹都没有啊?”

    受到质疑,张叔不满地用筷子敲了敲碗:“要不怎么说是水猴子,那怪物的事能用常理来解释吗?”

    说着,张叔又打了一个酒嗝,惊起一桌的哄笑。

    气氛也因此变得更浓厚热烈,长桌上一片欢声笑语。

    “来秀秀,别光吃菜,喝点米酒,嫂子自家酿的!”

    劝酒文化,虽迟但到。

    秀秀不好意思推辞,便就着碗喝了几口。

    米酒不辣,反而有些酸甜,味道居然很不错,秀秀也连喝了几碗。

    “你这孩子,怎么还喝急眼了呢哈哈哈哈。”

    长桌上放了几大坛酒,大多是自家酿的。

    温越是大夫,不宜沾酒,也没人敢劝他喝,其他的,无论男女老少,在这样的时日,多多少少都小酌几口,也有喝上头,胡言乱语,手舞足蹈的。

    几碗米酒下肚,秀秀觉得脸上有些发烫,她靠在椅背上,乘着晚风散酒,忽然听到一声轻响,闻声看去,差点吓得她酒劲全散。

    只见那张叔,在各桌敬酒,喝得步伐紊乱,来到阿施这桌时,看到谢奚奴,便伸手拍了拍他的头,力道没掌握好,拍出了响声。

    秀秀吓得立刻弹起身护了过去,揉了揉谢奚奴的头后,她后怕地打量着谢奚奴的表情,见他没什么特别的情绪后,才微微松了口气:“阿……阿奴,疼吗?”

    旁边的大婶见状笑道:“秀秀可真护犊子。”

    其他人见了也附和道:“是啊!”

    在他们看来,就是拍了拍头小孩的头,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秀秀欲哭无泪,冤枉,她这可是为了大家伙的命啊,这可是睚眦必报的大反派啊!

    原本以为只是一个插曲,却没想到,后续走向变了。

    不知谁先带头说了一句:“其实秀秀你啊,大可不必如此辛劳。”

    后面便有了各种应和的声音。

    “是啊,你也是该为自己的未来考虑一下,阿奴也这么大了,一定能理解你。”

    “我们万塘可不是那些迂腐的村庄,爱嚼舌根,我们都希望你能找到幸福,谁说女人一生只能嫁一次?条件适合的话,秀秀你该开始自己新的人生。”

    “对,我看温大夫就挺不错的。”

    人群中,不知道谁喊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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