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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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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你做的手办?很好看嘛。

    ——哈哈~原来你也不是那么沉闷啊, 学霸。

    霍龙龙第一次在初中交到朋友,就是因为同学们发现了他在做的当时一个很火的动漫的人物小手办。

    在此之前,他几乎没有同龄朋友——即便有, 他的妈妈也会反复检查他的朋友水平,如果学习成绩不好、贪玩,甚至仅仅因为是女孩, 也不会允许他交往。

    【反正这些朋友都会被妈妈赶走, 算了】

    霍龙龙不再主动和任何人说话, 每一天都是一个人学习,同班同学以为他性格冷漠, 也逐渐不再和他说话, 直至有人发现了他有这个兴趣。

    “你好厉害啊!怎么什么都会!这周会展中心有个超~大的漫展,还有自制手办评选, 大家都要去的, 你要不要去参加比赛啊!”

    那是一种被人认可的欣喜。

    霍龙龙疲惫地奔跑在妈妈规定的道路上太久了, 这是第一次停下来看到了身边的风景。

    之所以制作这个旗袍娃娃,是因为那是妈妈的结婚照上的形象——

    妈妈穿着旗袍,笑得甜蜜而幸福。

    是霍龙龙这么多年见到的、唯一不让他恐惧的笑容。

    但是,她被摔碎了。

    “你那几分就是做这些、这些无聊玩意才掉的!你在玩的时候想想其他人是不是都在学习?你就不能让妈妈省点心?!”

    “我警告你霍龙龙,这只是第一个, 以后再看到你弄这些鬼东西,我见一个砸一个!”

    妈妈摔碎了他寄托在那上面的,所有对生的希望,榨干了最后一丝余温。

    霍龙龙以为他已经结束了,可……他未曾想过, 他曾寄予了短暂半生所有美好期待的东西……它会说话。

    它有思想、有感情……它会倾听他,会在这个时候, 站出来阻止他离开这个世界。

    “……为什么?”

    霍龙龙有很多疑问,他呆呆地看着眼前的小人——她脸上的十只眼睛早已闭合,只剩下一张美丽的面庞。

    它在电影屏幕那一侧,而他们已经回到了现实。

    “梦醒了。”

    颜格揉了揉眼睛,后脑勺离开了靠背,看向身侧站立着的霍龙龙。

    “它叫做‘活偶’,简而言之,就是它不想你这个创造它的人死去,所以求助到了一个叫‘伶王’的大魔王,借助大魔王的力量制造了这个‘猎场’。”

    霍龙龙怔怔地走过去,屏幕上的旗袍小人仍然悲伤地看着他。

    “我不明白……”霍龙龙脑子里一团乱麻,“它为什么,会想要救我?”

    因为爱吗?

    颜格回忆起了很多猎场,他很想用唯物逻辑来阐释,但思索了许久,仍然没能找到活偶和人类之间这种除了“爱”以外的形容词。

    “我来解释吧。”

    易子昂揉着额角,道:“它拯救你的方法很笨拙,为了救你一个人,它的原计划是一个一个引导我们这些陪客在你面前自杀,让你对死亡产生恐惧,进而放弃自杀的想法。”

    “我?”霍龙龙恍然,“它想让你们经历我所经历的……那些?”

    就是这样。

    我们对活偶而已,只不过是普通的脂肪、糖、水构成的精密物件而已,它们没有任何道德观,杀死我们,在它们看来只不过是最普通不过的“拆解”。

    就像人类每天对生活中的物件所做的事情,稀松平常。

    为了救霍龙龙,其他的人,杀就杀了,它们甚至没有主观上的恶意。

    “……活偶感受不到生命的重量,对人类的生死完全无感,但对他们唯一的、爱着的那个人例外。”

    颜格抬眸看着霍龙龙,一字一句道。

    “这并不是胁迫,你仍然有权利支配你自己的生命,但我必须告知你,当你死去的时候,它也会死去。”

    霍龙龙是个温柔的孩子,只是看着,他便能心神相连,知晓了它的想法。

    “它不能好好活着吗?”

    “‘因你而生的活偶,终将与你同死’。”易子昂喃喃念出这句话,对脸上浮现出些许诧异的颜格低声道,“这话是黎鸦说的。”

    黎鸦好像经常站在活偶的角度说一些……只有活偶能理解的话。

    偏偏还都描述得很准确。

    颜格又转眸看向霍龙龙。

    冷酷点说,他不应该管这个孩子的自毁倾向,因为他很需要一个实验来证明“活偶的爱全都结束于殉情”这个规律。

    霍龙龙死了之后,他的旗袍小人也会死去。

    这样,他就可以基本推出——

    “爱丽丝和卢卡,他们如果真的相爱,那么只要杀死一个,另外一个就会同时死亡。”

    颜格安静地看着霍龙龙的侧脸,他从霍龙龙脸上的每一个细微的表情里推断出他在犹豫、自我挣扎。

    此时,屏幕里的活偶站了起来,它的身上的色彩一点点灰暗,屏幕从漆黑变成墨蓝,随着不断涌动的、潮水的声音,画面逐渐显露,成为了一片深海。

    霍龙龙贴着屏幕的掌心潮湿了起来,散发着一股海水的味道。

    他甚至不需要回到现实世界,走进屏幕,就是幽深的海底,他的活偶将与他在那里长眠。

    “无论是生还是死,它都会陪着你。”颜格说着中立的话,手指却交叠得很紧,“游戏结束,你可以选择了。”

    “我……”

    汹涌的深海就在霍龙龙眼前,像是要将他吸进去一样。

    他看着那个逐渐被灰黑色吞噬的小小身影,很久,才伸出手,穿过屏幕里零度的深海,触碰上了它。

    那是他用普通的泥巴,耗费了很多个无眠的夜晚做的……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属于他的东西。

    “带我走吧。”他说。

    颜格握紧了手指,闭上了眼睛,却又听这个孩子低语道。

    “带我回家,我想,明天早上还能够看到你。”

    他还是走进了那片深海,但却游向了海面,选择再看一眼人间的月光。

    11点33分。

    现实世界,桑果街。

    一个女人焦急地在街上询问着有没有看到她的孩子,过了很久很久,当她要掏出手机报警的时候,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了浑身脏兮兮的儿子。

    他怀里抱着一个破破烂烂的旗袍小人。

    女人歇斯底里地想要大叫,叱骂,让他认识到自己犯了多么严重的错误。

    “你去了哪儿?!你知不知道明天你要考试!”

    “我明天不想去考试了。”

    “啊?你说什么疯话——”

    “我没有说疯话,因为考试没有我的生命重要,我需要休息,我想去看电影、想去旅游、想去玩一段时间的游戏,等我的负面情绪舒缓之后,我会再回到学校继续学习。”

    孩子低头看了一眼同样脏兮兮的旗袍小人,仿佛在它脸上看到了一个笑容。

    随后,他也笑了,平静地面对呆滞的母亲。

    “……妈妈,这就是青春期,你要开始习惯为我改变,而不是改变我。”

    ……

    慈陵东区,酒吧街。

    “虾滑、冷冻半片鸭、速食面、鸡蛋面、番茄浓汤底料,可乐两听……算了一提吧,还有卫生纸……”

    在隔壁街区的小超市搜罗完,萧怡推着超市的推车来到了大街上。

    今晚的月色很好,让她有点莫名想家。

    还没神伤一会儿,街那头传来摇滚音乐的声音。

    这处街区意外地……热闹,大概附近有什么B级队伍的据点,萧怡远远望去,超市斜对面街角的酒吧竟然是开着的。

    而且门口还时不时走出一两个宿醉的人。

    “……人类到哪儿都能及时行乐,牛批。”萧怡没什么兴趣,把塑料袋里的物资提到了骑出来的电瓶车上,正往上装的时候,一辆红色的敞篷豪车从她身边“刷”地开了过去,溅起了些许泥点子。

    没长眼?

    萧怡眉毛倒竖,坐在电瓶车上正要开骂,却见那辆敞篷车刷一下倒了回来,车上有个穿着皮草风衣,打扮得十分风骚的男人愕然地看向她。

    “小怡,你……还活着?”

    CNM,梁兴。

    萧怡在心里爆了句粗口。

    她还记得被吞入这个鬼地方的第一个晚上,明明是打算去救这个狗未婚夫,他却把她反锁在宾馆的房间里,自己逃命去了。

    萧怡还以为这狗东西死了,没想到看他现在这样子,好像混得还挺好?

    对视的这两秒,梁兴显然也想起了他抛弃未婚妻的事,愧悔了一瞬之后,副驾驶的娇媚女人扯了扯他的袖子。

    “梁哥,不是说带我去bar里认识大佬的吗?”

    “哦、哦。”梁兴把车钥匙给她,自己下了车,“Bar就在前面不远,你先去停车等我,我马上来。”

    娇媚女人瞥了一眼萧怡,似乎看出来什么,结果车钥匙嗤笑了一声,坐到主驾上。

    “今时不同往日,‘流浪猫’满大街都是,也该是时候换换口味了,梁哥。”她说了一句,就开车走了。

    流浪猫?说我?

    萧怡嘴角抽搐了一下,见梁兴有过来的意思,翻了个白眼把塑料袋放在电动车上就往老瓷街的方向骑去。

    没骑出十米,梁兴的人影便闪现到了她前面拦住了她。

    “小怡,你先等等,听我解释。”

    “啧。”萧怡按住刹车,面无表情道,“你再多说两句话我就要爆粗口了,让开。”

    梁兴看着眼前的前未婚妻,穿着针织开衫、土气的运动鞋,脸色苍白,看上去大病初愈,且比之前更瘦了一些,黑框眼镜架在脸上,显得格外娇小可怜。

    他当时追求萧怡就是看她长得可爱,此时见她深更半夜出来搜索物资,便马上笃定她肯定过得不好,没准今晚还露宿街头。

    “好吧,你不愿意听我说,那就不说了。”梁兴整了整衣领,又道,“你这两个月能活下来,应该也知道这鬼地方是有多危险,那时我是惊吓过度才和你失散的,不过现在情况不同了,我完全可以保护你。”

    萧怡:“哈?你?”

    她挑着眉毛打量着这货,能感觉出来对方应该是有一到三个第一乐章技能的样子,但绝对没有二阶。

    梁兴误以为她是惊讶,顿时骄傲了些许:“不瞒你说,这片街区是属于我现在在的一个B级队伍的,我已经成为了这条酒吧街的管理,你跟着我,你父母也会放心……”

    萧怡觉得这货挺有意思的,呵呵了一声,道:“你在哪个B级队伍?”

    梁兴:“丛林1号。”

    哦……

    萧怡使劲回忆了一下,才想起来,这个队伍就是那个队长被黎鸦抢劫过、队长儿子被颜格怼过最后死于倒霉的队伍吗?

    萧怡顺便打探了一下这个队伍的近况:“那你们队长现在是谁啊?”

    “是一个姓曹的老头,你大概不认识。”梁兴以为她放下戒心了,走过来张开双手,“小怡,别闹了,跟我走让我保护你,以后我一定会把你宠成公主的。”

    萧怡鸡皮疙瘩掉了一地,沉默了一秒,突然啊了一声,指向他身后:“有活偶!”

    梁兴一转头,萧怡就开足了马力,骑着电瓶车一个漂移过弯甩掉了他。

    在风中,萧怡还骂骂咧咧:“再您大爷的见王八羔子!”

    梁兴没有听清楚,在后面追了两步,懊恼地停了下来,记住了萧怡离开的方向后,缓缓走向酒吧街。

    刚才接过豪车的美女已经等在了酒吧门口,见了他来,本来想调笑一句,看见他的脸时却瞪大了眼睛。

    “怎么不进去?等我?”梁兴失落的心情一见到女人就好似打了鸡血,露出了个风流的微笑。

    但很快他发现美女的脸色不对,她磕磕巴巴地指着他的脸说道:

    “你的脸……怎么涂成了阿凡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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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人在什么时候成熟呢?

    我觉得是拥有“善良”这个品质的时候就是成熟了。

    因为这个品质表示你开始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并且有了正义感,对未来也有了美好的期望。

    努力学习、努力生活也是这个品质的衍生物

    所以,拥有“善良”品质的人是有权力支配自己的人生的,自信一些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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