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排兵布阵此道要看天分。
高悦行前世今生加起来二十多岁, 都快能当李弗襄干娘了,瞅着这样的一行字,仍是一知半解。纸上的每个字她都认识, 可排列成行便犹如天书。
高悦行挠了挠自己的脑门,不大好意思地别开目光。
忽然有点愁。
李弗襄最感兴趣的兵法,她却一窍不通,两人日后聊起天来, 岂不是要鸡同鸭讲。
只见李弗襄将写过字的纸, 揉成一团, 撕烂, 洒进了窗下的水缸里,准备牵着她下山, 远处天光尚存一线清明, 山路难走, 他们最高赶在天黑前离开。
高悦行把自己的斗篷裹紧, 转头见李弗襄不肯好好穿衣服,于是硬是拉着人把兜帽扣在他头上,只露出清瘦的小半张脸。
丁文甫驾一辆马车,送两个孩子下山,李弗襄临走还在怀里揣了一本江东游记。
那么喜欢看书呢?
高悦行想了想,也从行宫庞大的藏书中, 选了一本医书, 诸病源候论, 此书约有九成新, 由后人抄录存放在藏书阁, 想必之前翻阅的人不多。
李弗襄见她也拿书了, 好奇凑上来看看, 高悦行将书递到他手中,他便随手翻两页。
可就如同高悦行看兵书一样,李弗襄面对佶屈聱牙的医术,也完全不得章法,不知其中所以然,于是悻悻地把书还了回去。
马车行至半山腰处,高悦行见天光彻底暗了,正打算点一盏灯,马车忽然急停,高悦行没坐稳,猛地向后跌去,后脑勺撞在车壁上,可却没感觉到预想中的疼痛,而且她像是撞到了一个什么东西,虽然有点硌,但是软绵绵的。
高悦行疑惑地转头。
李弗襄沉默着放下自己的手臂,皱着鼻子揉自己的手指。
高悦行大惊失色,赶紧抢过来帮着揉揉。
他们躲在车厢里的小小一隅,根本没有在意外面发生了什么,直到丁文甫略有些慌张的声音响起:“大殿下?您怎么独自在此?”
高悦行耳朵一动。
大皇子?
李弗迁。
提起这位大皇子,高悦行脑子里还真有点东西,记得上一世,皇帝本属意的太子人选就是他,而大皇子是皇帝的第一个儿子,从小便是当做储君培养,大皇子也争气,不服皇帝所望,贤德敦厚。
只是后来的事令人唏嘘……距离东宫储位仅有一步的李弗迁,忽然卷进了一起贪污受贿的大案,证据确凿,无从辩驳,他本人进了大理寺之后,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一世贤明毁于一旦,一念之差,与东宫失之交臂。
那并不是一起普通的贪污受贿案。
当时,长江以南六城遭受洪灾,每逢天灾必有瘟疫,家里的房子庄家都毁掉了,难民流离失所,百姓忍饥挨饿,还要受病痛的折磨,死伤无数。
李弗迁贪的,是朝廷拨给受灾六城的救济粮和药草。
杀头都不足以平百姓的怨怒。
记忆中,高悦行与李弗迁只有寥寥数面之缘,从面相上看,那李弗迁并不像个自私自利之徒。
只听车门外李弗迁道:“并不是我独自一人,我五弟受伤了,车里的可是我弟弟……弗襄?”
李弗襄的排辈至今还是个忌讳,搞得他们称呼起来极为难。
高悦行推开车门:“大殿下,怎么了?”
李弗迁侧身让开,他身后的草里躺着一个孩子,丁文甫上前俯身查看他的情况:“是五殿下,他大腿上有伤,像是猛兽撕咬过的痕迹。”
高悦行一惊之下,回头看了一眼李弗襄,道:“快扶上来让我看看。”
丁文甫把人一抗,送到了车里。
高悦行挪近了灯,只见李弗宥整个下半身的衣服都被鲜血染透,触目惊心,面唇苍白,不见一丝血色,他人虽然没意识,但牙关在轻轻的战栗,应是失血过多的缘故。
高悦行一边撕开他的衣服,一边问:“大殿下,这是怎么回事?”
丁文甫撕了布条给李弗宥裹上伤口,高悦行瞧见那细嫩的皮肉里,深可见骨的犬齿撕咬痕迹。
李弗迁举着灯,说:“约莫一个时辰前,我在山下洒祭的时候,五弟身边的仆从慌张跑下山,撞到了我跟前,说是他家主子让豺狗咬伤了,他回营地找车,我便上来看看。”
丁文甫立刻反问:“通往行宫的这条路上,怎么会有豺狗?”
山上可是皇帝的行宫,这条路上,别说豺狗,恐怕连野猫都清理干净了,唯恐惊扰圣驾。
丁文甫不敢耽搁,包扎好伤口后,便快马加鞭往山下赶,中途碰上了赶着上山接人的侍卫,丁文甫遣了一人先行回营禀告圣上。
人直接送进许昭仪的帐里。
许昭仪拧着帕子,守在床边。
高悦行和李弗襄在外面静默地坐着,现在没人会在意两个小孩子说什么做什么了。
李弗襄说:“血。”
他冷不丁出声,高悦行乍没听清,询问地看向他:“什么?”
李弗襄低声道:“好多血。”
他开口说话一向动静不大,生怕吓着谁,小猫哼哼似的。
高悦行:“你怕血?”
李弗襄摇头:“他会死掉吗?”
高悦行摇头:“想是应该不会吧,我看他的血已经止住了啊。”
李弗襄不再说话。
两个孩子沉默地在外面蹲着。
皇帝匆匆赶来,进帐前先看见了外面两个默不作声的小东西,丁文甫在不远处无奈地守着。
皇帝脚步一顿,上前捏了捏李弗襄的脸:“怎么?你吓着了?”
李弗襄点头,承认的倒爽快。
皇帝看自己最爱的儿子,怎么看怎么心疼,叹了口气,招手让丁文甫把人抱回去。
高悦行和李弗襄住在同一个营帐里,挤在火盆前互相依偎着取暖,不消片刻,他们听到了杂乱的马蹄声冲出营地。
丁文甫掀帘端了晚膳进来。
高悦行趁机问:“许娘娘那边可有消息了?五殿下怎样了?”
丁文甫:“陛下命人上山搜寻那条咬人的豺狗,打死它取了生狗脑回来给五殿下敷伤口。”
如果能找得到,五殿下多半无事。可是萧山延绵数百里,哪有那么好找?
正常被狗咬未必会死人,可被疯狗咬就不一定了。
李弗襄摸到高悦行的手,说:“我会保护你的。”
高悦行哑然失笑:“明明害怕的人是你,怎么非要往我身上扯……我才不怕呢!”
李弗襄不理会她的打趣,攥紧了她的手指:“你要活着。”
高悦行微笑着说:“我会。”
李弗襄再次用力强调了一遍:“你要活着!”
高悦行刚张了张嘴,眼前忽然闪过上辈子穿透她腹部的淬了毒的利箭,刹那间,她的笑容凝固了。
她要活着。
这不应该被当成一句玩笑话,她不应该重复着和上辈子一模一样的人生轨迹。
她决不能再死得稀里糊涂不明不白。
清凉寺的住持暗示她,那是一场梦,高悦行思来想去,却终究不肯相信。
那样真是的过往,那样浓烈的爱恨,那样痛心彻骨呢滴痛,怎么能是梦呢?
她宁可将之当做她曾经经历过的一生,是她宿命中注定存在的一部分。
高悦行怔怔的,反手握住他:“我会活着,放心,我们都会好好活着的!”
晚间,营地里终于安静了下来,高悦行翻来覆去睡不着,披衣起身,外面天上的银河翻涌成星潮。高悦行双手捂住自己的脑袋。
在她所经历过的那一世里,史书上根本没有记载过李弗宥这个人。
世人不知他的名字,不知他的身份,不知他生于何时,不知他死于何地。
甚至连五皇子这个名头,都是属于李弗襄的。
他会死吗?
次日天亮时,郑彦举着一只凤尾风筝,到帐外喊高悦行出去玩。
郑家公子对那个懒踏踏的表弟是彻底受够了,相较而言,他们更喜欢这位明媚爽朗的高家二小姐,可惜的是,这位高二小姐一心一意只守在那只病猫身边,明显不大爱和他们混。郑家公子只好拿出十足的耐心,哄她关心。
高悦行昨天没睡好,刚梳好头发,听到动静,转头问李弗襄:“放风筝,你去吗?”
李弗襄摇头,不去。
他强烈的好奇心只对第一次见到的事物感兴趣,只要见过或是玩过一次,此后便不会再稀罕了。
高悦行也是刚摸清了他这个奇怪的秉性。
他们是做过夫妻的人,可高悦行自己对他的了解才刚刚开始。
高悦行接过了郑彦手里的风筝,其实她早过了爱玩这些东西的年纪,内心觉得,与其又跑又跳出一身的臭汗,还不如在家泡个汤泉品茶赏花。
但是她又觉得孩子们的生活应该活泼热烈,尤其是在这个年纪。
高悦行心不在焉地拉长风筝线,凤尾风筝高高地飞向天空,李弗襄就坐在帐前,一边翻着手里的那本江东游记,一边时不时抬头看她两眼。
他自己不爱玩,却爱看着高悦行玩。
高悦行不必回头,也能确切地感受到随时追着自己的两道目光。她总觉得李弗襄好像有什么地方和以前不一样了,具体又说不出。
时间比她想象中过得要快。
很多改变来不及细水流长地品味,猛然惊觉时,便已是翻天覆地。
高悦行抬手挡着太阳炽烈的光,风筝绷紧了线,她余光忽然瞥见许昭仪的帐外,五皇子李弗宥正坐在一把藤椅上,和她一样的动作,望着天上愈飞愈高的风筝,他很久很久地保持着那个姿势,一动不动,似乎要把那只孤零零的风筝映进眼底。
作者有话说:
今天无啦,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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