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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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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现了一件神奇的事,就是,在这里生活,我的时间似乎变得多起来了。

    以往每日打打游戏,刷刷各路APP,看看凌晨四点的洛杉矶,然后睡到中午十二点,起来吃吃饭,继续睡,起来再吃吃饭,再打打游戏,一天就迅速过去了。

    两年也不过弹指一挥间。

    现在我游戏也照打,又开了直播,有时候听卓文扬跟我讲故事,有时候跟柯洛去打篮球,有时候去程亦辰书店坐坐,感觉玩的部分也没少,乐子挺多的。

    而居然还能老老实实不翘课,在卓文扬和袁可可两个学霸的加持下,半写半抄地完成作业跟小论文,勉勉强强撑过这个学期。

    同样是二十四小时,能做的事怎么就差别那么大呢。

    人生有时候,好像只要稍微偏转一点方向,道路就会全然不同。

    进入期末考试周了,我开始咬牙切齿地痛并快乐着,只要熬过这段最黑暗的日子,就可以迎接长达两个月的黎明曙光。

    这日我爸突然打电话来询问我暑假的打算,问需要不需要亲自来接我回家。我很意外,当即表示不想回他那儿去,小驻可以,久住不行。我爸也表示很意外。

    别说他了,我都没想到自己会在此乐不思蜀,毕竟一开始我那么愁云惨淡,宛如被发配流放。

    结果不到半年,我就如鱼得水了起来,并遗弃了自己的老父亲。

    当然,我也不是完全不想见我爸,毕竟他是我在这世界上唯一一个有血缘关系并还保持着联系的亲人。

    纯粹是我不想跟他和他的那位“好友”一起待着。

    人多的时候也就罢了,时间短的话我也能忍受。

    但如果就我们三个人,非得在一个空间里朝夕相处上两个月,这画面光想想我就尴尬得能用脚趾在地上抠出三室一厅。

    我爸倒没有批评我,更没有对我这个不孝子发出“爸爸不要你了”的声音。

    然而令我惊恐的是,他居然亲自带着他的那位“好友”来T城来看望我。

    这是前所未有的事。以前他巴不得一整个学期,最好一整个学年都不要见到我,因为我像动物幼崽一样在他身边团团转地索取温暖的行径令他厌烦。把我送出门的时候,即使年幼的我,也能很清楚地辨认出他眼里那种松了口气的神色。

    而今我早已成年,二十来岁,翅膀硬了,心智也全了,除了缺钱之外生活皆可自理,他大可以从此放手不再管我,他却反而愿意主动来找我了。

    难道是到了空巢老人开始需要子女温暖的阶段了?

    这四十来岁年纪也不至于啊。

    家中这回四个房间都住了人,没得空闲地方给他们,因而他们便定了这附近的五星级酒店,也就一公里不到的距离,每日来这里吃饭,寒暄闲聊,再回酒店休息。

    我爸是来看我的,那个程亦晨则是顺便来看他哥哥,倒也算一举两得。

    但不知为何,他在兄友弟恭之余,对我也颇为关怀。

    这天过来的时候,他甚至还给我带了礼物。

    “小竟,”他递来一个大盒子,似乎在观察着我的脸色,“听说你爱玩游戏,外接键盘应该方便一点。”

    我有点意外,接过一看,哟,这款机械键盘还是挺炫酷的,也算送得正中下怀,但看着我爸在旁边探头探脑的样子,我觉得应该是我爸挑的,他借花献佛吧。

    要是两三年前的我,面对这点殷勤,很大几率是根本不理他,或者阴阳怪气地嘲讽两句,毕竟我爸妈都是老阴阳师了,我也甚得真传。

    现在的我,似乎戾气少了一些,甚至有点讲文明讲礼貌起来了。

    于是我礼节性道谢:“谢谢你啊。”

    他像是松了口气,微笑了:“不客气。”

    我爸也不失时机地窜出来说:“我们出去吃饭吧,顺便逛一下,给你买点换季的衣服。”

    “?”

    卓文扬不在,程亦辰去书店了,我这几天读线性代数读得太苦,刚考完这门,正需要放松放松。想想也没什么其他事做,出去溜达总不会比在家跟这两人面面面相觑来得更糟了吧,于是说:“行啊。”

    我们驱车去了一处名品购物中心。

    进去随便走走就是扑面而来的Hermes,Cartier,Chanel,Bvlgari,Fendi,Versace……空气中到处都弥漫着金钱的味道。

    说真的我感觉自己好久没来这种地方消费了,简直恍如隔世= =

    想想仅仅半年前,我都是很热衷于奢侈品和潮牌的,有了新款就抓心挠肺地想要入手,生怕自己赶不上潮流,比别人少了一点时髦。价钱四位数以下的衣服鞋子我不用的,不然就自觉比人矮了一截。

    但前阵子我的篮球鞋突然坏了,在袁可可的推荐下,去店里买了双几百块的国牌,我也穿得挺欢,甚至觉得脚感不差呢。

    完了,我的消费观念已经严重降级了。

    程亦晨问我:“你有特别喜欢哪个牌子吗?”

    “都行。”

    “那我们就先随便逛逛吧。”

    大概我身上穿了件旧的GUCCI家T恤,他们就率先带着我进了GUCCI的店门,我扫视一圈,目光在某件上面稍作停留,程亦晨便立刻让店员取来,拿在手里帮我比划。

    “好像挺不错的,”他颇为殷勤道,“要不要去试试看?”

    我:“……”我就随便多看了那么一眼啊。

    我爸也怂恿:“去试试吧,看起来挺好。”

    我只得进试衣间,换了这件上衣。

    程亦晨笑道:“很好看,很适合你。”

    真的吗,它家这几款T恤穿起来都差不多啊,跟我身上这个比也就是胸前LOGO的图案不一样了而已。

    结果他们还是不由分说地给我买下,还一黑一白两个色都拿了,又拿了条棉布短裤来配。

    一万多块钱买了个寂寞,这钱给我steam上买游戏不香吗。

    然后他们又给我买了个背包,买了双鞋。

    我:“……也不用买这么多G家的东西啦。”

    程亦晨像是幡然醒悟,说:“哦,对,不然风格太单调了,那咱们再逛下一家,多看看,多买点不一样的。”

    “……”

    他俩又把我拉到Tom Ford,用营销诈骗般的鼓吹之辞,硬给我挑了衬衫和裤子。

    说实话我很少穿衬衫,无他,就因为扣扣子太麻烦了。要像套头T恤,卫衣之类,或者带个拉链的,穿起来才方便。

    衬衫这种费劲又一本正经的东西,就该卓文扬这样的人穿。

    我甚是为难,无奈程亦晨一脸期待,我爸更是像个狗腿师爷一般,在那毫无主见地跟着频频称赞:“试一试嘛,你都长大了,不能老穿得那么运动,衬衫挺好的,詹姆斯·邦德也穿过这种衬衫。”

    拜托,007对我来说不会太老了嘛= =

    但只能说,在T城借宿这段时间,大幅度削弱了我的叛逆值。

    加上我亲爹那殷殷期盼的眼神,加上拎着衣服的又是程亦辰的弟弟,我也不打算把气氛弄得太僵。于是我勉为其难地去换了衬衫长裤。

    说实话剪裁和质地都很好,虽然扣扣子是挺烦的,但严丝合缝的衬衫,比起宽大舒适的T恤,确实给了我焕然一新的气质。

    不过我始终觉得自己装不出那种严谨成熟的气场,实在没自信,感觉自己撑死了也比不上一个低配山寨版的卓文扬。

    我别别扭扭地走出来,而程亦晨看着我,睁大眼睛,他的眼里像是有光。

    “呀,我们小竟,是大孩子了啊。”

    我爸说:“对啊。”

    “都长这么高了,长开长大了。”

    “对啊!”

    我爸这是应声虫转世吗= =

    程亦晨一脸的欣慰和快乐,又开始继续埋首于为我挑衣服的大事业:“这个你穿着应该挺好看,这个也是。”

    我纳闷了。

    怎么着,他们这是在跟我玩真人版奇迹暖暖吗?

    但奇迹暖暖的感觉也不坏,他们在不计较价钱地,帮我精挑细选。

    从小到大,并没有没什么人会陪我买衣服。LEE和我关系到那份上,他最大的温柔也就是把卡给我让我自己去店里随便刷。

    而这疯狂购物的过程里,我爸全程只会毫无原则地频频点头称是,程亦晨则一直在夸我。

    虽然我的外表不是没人肯定过,但这不一样。他是不带任何其他意味地在由衷褒奖,他的眼光始终都在我身上,是欣喜的,快乐的,甚至满足的。

    这感觉很陌生,也有点奇怪。

    但并不讨人厌。

    眼看他们要买得停不下来,仿佛攒了多年的钱急着要一下子花光的购物狂,我赶紧说:“我饿了。”

    程亦晨如梦初醒:“是哦,都这时间了,先吃饭先吃饭。我们小竟想吃什么?”

    我随口说:“泰国菜吧。”

    没别的原因,纯粹是他们一口一个“刷我的卡”,让人很难不联想到泰语。

    他们挑了个颇为别致的餐厅,两层小楼,还带了个露天花园。

    里面布置着金尊佛像和舞者壁画,浓浓的暹罗风情,装修让人眼里满是泰式经典的深红和橄榄绿,配上饱含凉意的竹帘和木质屏风,在这季节,令人只觉得既禅意,又清凉。

    终于坐下来吃饭了,点好菜,我爸突然声称要去洗手间,便离开了,留下我和那个程亦晨独处。

    他看着我,我有点莫名其妙,于是也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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