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我欲成仙快乐齐天16 杀父?
这种在外面打听消息和追踪调查的事情, 晏云疏以前就常干,不需要边南教他,他半晌午就从各个渠道把周长临的情况摸得清清楚楚。
然后跟了对方一天, 看他花天酒地, 与一众狐朋狗友侃天侃地, 日子过得极其舒坦
边南和宁初没有一起跟去, 他们分头行动, 把琼州城走了个遍, 一番探测下来这里除了周长临的身上比较怪异外, 其他地方并没有其他妖孽作祟。
城内一片太平, 百姓安居乐业。
没有多余的事情发生也算是个好消息。
后半夜。
商陆晏云疏翻窗进来。
屋里,边南靠着床边看着厚厚的话本故事,宁初倒是规规矩矩坐着,在心里默念佛经, 十分认真在做自己的功课,出门在外也不懈怠。
他这副做派商陆以前也经常, 不过现在是边南占据这个身体, 享乐主义的他绝对不会苛刻自己。
“咦, 你们还没睡啊?在等我吗?”
晏云疏身手敏捷地跳进来, 然后奔到桌子前。
他额头上布了层汗,伸手举起茶壶就大口喝水, 看样子是渴坏了,桌面摆着一些饭菜和点心,等痛痛快快喝完水他就坐下大快朵颐, 吃得那叫个香。
宁初贴心地给他又倒了杯水放在旁边。
床上的边南淡淡道:“自然在等你,调查一个普通人而已,居然用了这么长时间还没个音讯传回来, 宁初差点要出去寻你,生怕你遭遇不测。”
晏云疏和边南待在一起有大半年了,对方虽然总是嘴上嫌弃他,但每次给的任务都是考量过的,确保他能做到又不会为难他,时间长了晏云疏就把这些当成历练的一方面,也没想过自己会出什么事。
眼下突然有人担忧自己,感觉还有点不适应。
他挠了挠头对着宁初说道:“还有这种事啊,忽然好感动,这种待遇我还是头一次,宁初小师父果然人好好,这些饭菜也是你为我准备的吧。”
宁初双手合十脸颊也有点微红:“阿弥陀佛,小僧只是做些微不足道的事罢了,饭菜是吩咐店家提前做的,不过晏施主怎么知道是小僧?”
晏云疏一听哈哈大笑起来:“害,当然是因为道长从来不给我留饭,他才想不到这种细心事,每次都是我自己找食吃,必要时候还得给他做饭,咱们家道长啊,十指不沾阳春水,天生就不懂照顾人。”
他说这话没有恶意,某种意义上也确实是实话,宁初会做很多素菜,晏云疏的厨艺也很不错,二人不一会就开始互相说起拿手好菜,你一言我一语的把边南隔绝在世界之外,话题怎么听怎么别扭。
被内涵的边南道:“话真多,吃你的饭。”
晏云疏哦了一下,老老实实闭嘴,快速往嘴里塞着食物,宁初轻笑着扭头对边南说:“改日道长尝尝小僧做的菜?味道应该还不错。”
不管在哪个世界都会有人给自己做饭。
边南习惯性地不轻不重应道:“嗯。”
宁初笑着眼眸一弯:“那择日不如撞日,就定今日白天好了!”
晏云疏扒着米饭,摇了摇头说:“你也太好说话了,人家有名的大厨都是得钓着人的胃口,这样效果才更好,你……”
边南一个眼刀甩过去,晏云疏立即熟练改口:“你就做得很对,咱们家道长又和别人不一样,没必要搞那种无趣的形式,今日白天就很好!”
他讨好地看看边南,正好看到对方手里的话本,于是晏云疏转移话题:“道长在看什么?”
边南微微挑眉,举书冲他轻轻摇了摇封面,说:“酸掉牙的话本故事。”
话本?晏云疏问:“什么话本?”
边南解释说:“风花雪月的新书发售,抽了一本看了看,狗血的爱情戏码,一点意思也没有。”
晏云疏说道:“道长不沾俗世情/欲,自然觉得情情爱爱没有意思,然而世人可喜欢这种故事呢,什么穷小子和千金小姐,瘦弱书生和美艳狐妖,贫家女与王子皇孙等等,跨越身份种族的爱恋,光是听听就让人忍不住动容,哪怕悲剧了也令人唏嘘不已。”
边南凉凉道:“你说的眼前就有一对,按这么说,周长临和吴冰嫣的前半生也算是话本故事,穷小子和富家千金的爱恋不被看好,他们勇敢反抗联手私奔,多么轰轰烈烈的感情经历,但显然那段感情很快就不值一提了。”
晏云疏想到那位吴小姐,脸色也是一僵。
确实,这爱恋就像鲜花一样,开了就败了。
周长临婚前婚后的面孔简直可以说判若两人,莫不是那些话本故事都有如此真实的婚后危机,得到了就不再珍惜?难怪风花雪月的写手都不写婚后生活呢。
“对了,我今天查那个周长临,他这人一开始平平无奇的,但三年前琼州城的诗词大会上突然打响了才子的名声,如今看来是有些猫腻。”
*
周长临从小生长是琼州城下面的一个小乡村,家里有三个姐姐,一家人很是清贫,父亲苦读四十多年都没取得什么功名,最后抑郁而终,但周长临作为小儿子,家中唯一的男人却没担起家里的责任。
他被母亲宠溺着,从小到大什么活都没干过。
周母一心做着当状元郎母亲的梦,当家里的钱不够时,她便撺掇着女儿挨个嫁人以此要到彩礼,继续供儿子读书,但很可惜周长临同样没什么天分,读了那么些年书到最后连首像样的诗都作不成。
这种情况直到三年前的琼州诗词大会上才变。
周长临不知道是开了窍,还是怎么着,整个人突然摇身一变,从废物书生变成了一个玉树临风的才子,吟诗作对,信手拈来。
那日,他以一张嘴辩数十人还不落下风。
周长临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读书没用的家伙,文质彬彬,博学多识,加上样貌也俊朗,吴冰嫣就是在大会上被他作诗迷住的,对他一见倾心。
二人后来妾有情郎有意,很快就走在了一起。
但两人身份差距过大,这份感情不被允许。
吴冰嫣家里虽是商人,但这个朝代对商人并没有什么歧视,有钱成了衡量的一个标准,吴家家财万贯,吴冰嫣又是独女还是个才女,能挑选的好人家不计其数,绝不是周长临这种家庭可以肖想的。
吴父不同意二人来往,他对吴冰嫣说周长临过于精明,不适合与你结为夫妻,但那时的吴冰嫣已经坠入爱河,她只觉得父亲是嫌弃周长临的出身,没有亲眼见到周长临的才学,她相信以周长临的本事日后飞黄腾达不是难事,他们是配得上的。
但吴父不听劝,执意要棒打鸳鸯。
周长临这时撺掇吴冰嫣私奔,后者被爱情冲昏头脑跟着离去,然后就是后面的悲剧……
婚前爱的轰轰烈烈,婚后就剩下一地鸡毛。
吴冰嫣得到的爱最后变成了无子嗣的嫌弃。
*
晏云疏说:“周长临身上的妖气来得很怪,清淡却一直弥留不绝,我今天仔细探查过,没有发现他供奉妖物什么,那妖怪也不在他身上寄居。”
宁初微微蹙眉:“那能保持这种程度,说明那个妖怪应该是经常与他见面,一个普通人能和妖怪经常见面,这件事真是越来越奇怪了。”
“对,”晏云疏点了点头,一边快速往嘴里塞着食物一边说着,“加上三年前诗词大会的不寻常表现,一个明明在学业上愚笨的人,突然变得聪慧异常,我有理由怀疑那妖怪可能三年前就存在在他身边了。”
边南收起那个话本坐起身:“你说的有可能。”
晏云疏把嘴里的食物咽下道:“但如果是这样,吴冰嫣小姐也太惨了,她爱的不过是周长临虚假的一面,委身在这种男人身边,大好的青春都浪费了。”
“如饮水者,冷暖自知。”边南走过来将话本随手扔在桌子上,“感情的事情非外人可以参与,但妖物一事不能不管,先把那妖怪查出来,是好是坏再做定夺。”
旁边的宁初接道:“白日时,小僧在城中探查曾遇见了那位吴家老爷,我观他身体有些虚,应当是这段时间劳累所致,但总体还算健康,若吴小姐看开与周长临和离,她日后也会过得很好。”
“眼下这种情况也只能如此了。”晏云疏微微叹口气说道,像他们这种修行者,大多还是与降妖除魔之类的打交道,别的他们也管不了,只希望这个妖怪可以快点被找到,他们也好知道事情该如何解决。
然而想法有时候总是没有现实来得快。
第二天,三人还在客栈里吃着早点,突然就听到外面众多噪杂的声音,客栈的店小二跑了出去没一会儿就带回来消息。
“掌柜的,外面的人说,吴老爷死了。”那小二满目不可置信地表情跑过来,掌柜听见了也是诧异。
“怎么好端端的突然就死了?”
“不知道啊,有人说是吴小姐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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