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猝不及防与阮觅靠得这般近。柳十令浑身僵硬,甚至连大脑都停止思考。
在穿过这片地方后,人群没有这么拥挤。柳十令立马往后退了足足数十步,离阮觅远远的。
不仅如此,他还草木皆兵起来。不但警惕着与阮觅之间的距离,就连看到一个行人从对面走过来,他都默默地往旁边挪开脚步,生怕对方不小心撞过来,再戏剧性地将他撞倒在阮觅身上。
那一双眼尾下垂的眸子,警惕盯着所有过往行人,沉默而无声。有点动静便浑身绷紧,如临大敌。
阮觅见他这样,没忍住笑了一声。
没想到柳十令一下子就听到了,转头看过来。
阮觅迅速板起脸,一脸正经,好像刚才笑的那个人真的不是她。
没找到证据,柳十令很快也移开视线,继续沉默注意着从身边经过的人。
但是很快,他又听到一声笑,和方才一样短促,真真确确是从面前那人那儿发出来的。于是,柳十令再次默默看过去。
阮觅故技重施,很是严肃地咳了咳,目不转睛看着前面的路,一副正在沉思的模样。
可不管阮觅怎么伪装,企图撇开自己和刚才那声笑的关系,柳十令都没有再移开视线,就是那样静静地盯着她。
像是你偶然往窗外扔了什么东西,正好砸在一只经过的温顺黑猫身上。它先是被吓了一跳,然后很快发现了始作俑者。不过它并不气恼,而是趴在原地,就那样看着你,好像这样无声的注视,便是它的谴责。
无可否认,这确实是有效果的。
在被柳十令这样盯了一会儿后,阮觅老实了。
却还是企图狡辩:“刚才笑的人确实是我,但是我真的没在笑你啊。”
柳十令继续看她。
阮觅摸了摸后颈,难得有些心虚,“……好了好了,我等会儿不笑就是了。”
对于这种迟来的解释,柳十令不置可否。只是落在阮觅脸上的视线时间稍微久了一些,似乎正在确定阮觅后面的保证是否作数。
半晌后,辨别了真伪,那双眼才看向别的地方。
阮觅老老实实往前走,再也不敢随便逗人了。柳十令的性格与她相像中的还是有点不太一样,意外的较真。
发现一件事情后就必须弄清楚,关于这件事情是谁做的,也一定要将人找出来。
否则,便会一直坚持下去。
阮觅觉得要是刚才自己一直否认没笑,可能柳十令就会沉默看她一路,直到亲眼看到她再笑出来才作罢。
这种较真的性子,阮觅又想笑了。不过想起等会儿柳十令沉默的注视,她还是忍住了。
有个老伯扛着草垛过去,草垛上插满了色泽漂亮的冰糖葫芦。柳十令似乎在心里估计了一下自己与这位老伯相撞的可能性,然后很快就平静地往旁边走了好几步,彻底避开。
简直就是典型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阮觅绷不住了,一股气顺着腹腔就要化作笑蹦出来,她连忙抿着嘴仰头看天,努力止住笑意。同时还没忘了拿出钱袋。
“老伯,给我来两支吧。”
“不需要。”站在离他们很远地方的柳十令闷声拒绝。
“啊?”阮觅付好钱,一手拿着一根,闻言眯着眼从街道另一头找到柳十令的身影。
“这两根都是我自己吃的啊?抱歉啊,要不我现在再给你买一根?”
柳十令:……
“不用了,多谢。”
老伯扛着草垛离开,柳十令才警惕地慢慢走过来跟在阮觅身后。
糖葫芦吃的就是酸甜,一口咬下去外面的糖衣甜与里面的山楂酸融为一体,不断刺激着人的口舌。
阮觅拿着糖葫芦快乐地走在前头,没有为了特意照顾柳十令而转头同他搭话。好像她叫柳十令出来,只是为了这样安静走一会儿。
两人中间隔着点距离,说是熟人不像,倒更像是从未见过面的两个人偶然凑在了一起。
街道上的行人或是逆行而来,或是同他们一样往前走着,没有谁分出心神去注意他们。
这种时候,无所顾忌地往前走着,不用在意什么,也不用想着别的事情。
只要往前走就行了。
芸芸众生,谁都在不停往前走着。他不过是这世间再寻常不过的一点尘埃罢了。
没什么特殊的。
小小孩童三五成群,举着小风车奋力往前跑。见风车转悠起来,他们便激动地发出尖叫声笑声,争争吵吵的,谁都想做下一个拿风车的人。
旁边是首饰铺子,伙计扯着嗓子大声吆喝,时不时对着进门的客人欢快问声好。
但传入柳十令耳中,更为清晰的却是干脆利落的咀嚼声。
他顿了顿,不由自主看向阮觅。
糖葫芦做得很是实在,颗颗圆润饱满。她此时正眯着眸子紧盯面前那根糖葫芦,神色严肃得像是猎人捕猎前屏息凝神的准备。
一下秒,阮觅动了。
她张大嘴,一口就将最顶端那颗糖葫芦整个儿咬下来含进嘴里。腮帮子塞得满满当当的,上下颚咬合,很快嘴里就传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随着她的动作,柳十令鼻尖忽地闻到点甜腻的气味。
刚开始时是若隐若现的一点儿,但随着时间过去,或者说听着阮觅嚼着糖葫芦咯吱作响的声音越久,鼻尖那股香甜的气味也就越发明显。
一丝一丝的,缠绕着,牵引着柳十令的目光再次放在阮觅手中的糖葫芦上。
那串糖葫芦在太阳光线下有着甜蜜的色泽,一层透明晶亮的糖衣,裹着里面鲜红欲滴的果子。似乎一口咬下去,甜味混合着酸味就会在嘴里炸开。
柳十令对着那串糖葫芦出了会儿神。
突然听到阮觅痛呼一声,柳十令很快回过神走过去,“怎么了?”
阮觅捏着的那根签子上只剩下最后一颗糖葫芦,而她嘴里还含着一颗。听到柳十令说话,她也没办法回答,只能虚弱地将另一只手上还没动过的糖葫芦递过去,交给柳十令保管。
一空出手,阮觅就龇牙咧嘴地捂着腮帮子吸气,显然疼的不轻。
颜色浅淡的秀眉都拧得缠在一起。
缓了一会儿后,阮觅表情奇怪地用舌尖抵了抵那颗无情痛击她的牙齿,于是很快,又遭到了反噬。
一阵钻心的痛让她拿着糖葫芦的手忍不住颤抖。
嘶——
牙疼,人类一生之敌!
疼痛让阮觅终于停止了作死的行为,不再随意去碰那颗开始发炎的牙。但是现在她嘴里还含着一颗糖葫芦,吐又舍不得,直接吞也吞不下去。
纠结片刻后,阮觅还是小心避开牙疼的地方,艰难嚼完嘴里的东西吞咽下去。
柳十令默默看着这段人类遇难自救行为,没有发表任何言论。
阮觅好不容易解决完嘴里的糖葫芦,又开始对着签子上最后一颗发呆。
她向来没有浪费食物的习惯,吃了东西就一定得吃完。于是咽了咽口水,想像刚才那样再努力一回。可刚张开嘴,腮帮子处那颗牙就疼得更厉害了,直接让阮觅生理性地泛起泪花。
呜……
天要害我。
阮觅含着热泪指了指柳十令手中的糖葫芦,像是将什么重大的任务交给他了。
“不要浪费,你帮我吃完这根吧。”
柳十令没说同意还是不同意,不过倒是盯着手里的糖葫芦看了许久。
他自小就和身边的同龄人不一样。
旁人哭哭笑笑的时候,他只会板着脸坐在那儿,哪儿也不去。
旁人为了能吃一口街角卖的小东西而哭天喊地的时候,他连看都没有看那些东西一眼。
这是在柳十令开始记事后,他父亲偶尔同他说的。大概也是因为这样,他的父母从未在元宵佳节的时候带他出去看过花灯,也从来没有在中秋夜里抱着他同他讲那月宫上嫦娥与月兔的故事,更不用说街巷里的这样小小一串糖葫芦了。
他们从未给他买过。
其实柳十令曾经也是好奇过的,但有些人天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想法。期待落空的次数多了,他也就渐渐的不再想这些事。
等到年纪稍大些的时候,他可以自己去元宵赏灯,街市买糖,但似乎,并没有什么必要了。
像今日这样在街市上逛一圈,于柳十令而言还是头一回。
于是在阮觅捂着自己腮帮子长哀短叹的时候,柳十令嘴动了动,想说点什么安慰她,可刚开口又发现自己实在不知道说什么,便只能默默跟在后面,再次垂眸看着手里的糖葫芦。
看了好一会儿,他终于咬了一颗,学着阮觅刚才的样子将顶端那颗整个咬下来吞进嘴里。腮帮子瞬间鼓起来,像是只正在储藏食物的仓鼠,严肃中透着点儿小心翼翼。
听到后面传来的熟悉的咯吱声,阮觅吸气的动作一顿,很快又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一样,继续夸张地捂着脸叹息。
疼也是真的疼,只不过远没有阮觅表现出来的那么夸张就是了。
她并不嗜甜,买两根糖葫芦,其中一根本来就是给柳十令的。牙疼来的突然,不过正好是个理由让柳十令接受那根糖葫芦。
想象了下柳十令一本正经嚼糖葫芦的样子,阮觅就没忍住鬼鬼祟祟往后看。
余光里,柳十令动作有些腼腆,很认真地一颗一颗吃着糖葫芦。除去糖衣破裂时避免不了的咯吱声,他吃得很安静。
莫名有点……可爱……
阮觅赶紧收回视线,生怕被柳十令发现,不然等会儿他可能又要那样默默看着她看个几时辰了。
那真的有点恐怖……
想到这个,阮觅就不由得觉得自己牙更疼了。
原来前几天隐隐约约感觉到的牙疼并不是臆想出来的,而是她可怜的牙发出的求救信号。只不过那时候阮觅忙着处理各种各样的事情,没有在意,现在就不得不叹气了。
哎……
还好牙疼这种事情,忍一忍也是能忍过去的。
阮觅缓了一路,那股钻心的疼痛终于暂时消失了。她长长呼出口气,将一直捏在手上的那最后一颗糖葫芦吞吃入腹,颇有气吞山河之势。
这时候柳十令正巧也吃完了糖葫芦,他在阮觅转头看过来的时候平静看回去,眼尾微微下垂,表情是一贯的模样。只是嘴角残留的一点红色糖渣,同手里老实捏着的那支签子,一下子就将他整个人的气质变得有些稚气了。
阮觅连忙转过头,假装自己很忙,实则掩盖笑意。
这一带是夜间卖些零碎物品的集市,路两旁没有摆摊子,只是摊开几块简陋的布块,再将自己要卖的东西摆上去就行了。
阮觅来时本就不早,后来拉着柳十令逛一圈,天色便渐渐暗沉下来。
阮觅瞄准个空位,一把将自己一直带着的小包袱放过去。
这个时候夜间集市还没有完全热闹起来,不少人都趁着还有点天光整理即将要售卖的东西。
阮觅前阵子豪气资助了十来个鳞京本地的学子,扬言愿意帮助他们从现在支撑到来年八月乡试。一番大出血后自然换得了不少人的好感。那几个受到阮觅资助的书生品性都不错,所结识的人也都是正直上进者,他们听同伴讲述阮觅慷慨资助的事迹,不由得心中对阮觅有了几分敬佩。
一传十,十传百。
于是在有些小圈子里,阮觅也算是个常被谈起的大善人。
那边用的是金钱,这边的重点对象就得自己亲自上场了。不过趁着这个机会赚点外快,一举两得也不错,毕竟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啊。
想到这里,阮觅收拾东西的动作更快了。
这回带出来的都是些别致的小玩意儿,放到当铺换不来几个钱,反倒是这种人流量大的地方,说不定还有可能遇见几个有缘人,略赚一点。
阮觅旁边是个四十左右的阿婶,她东西早就摆好了,这会儿正斜着眼瞧阮觅那些东西,撇了下嘴又哼了一声,声音响亮得完全不遮掩。
阮觅回以一个虚伪到极致的笑,转头就没再理她,自顾自摆弄着自己的东西。
柳十令看着这两人模样,不知想到了什么。旋即抿着嘴角,忍着尴尬坐在两人中间,强作闭目养神状,颇有老僧入定的神韵。
那阿婶本还想呛几句,可柳十令往中间一坐,她就不方便越过他说什么了,只能愤愤止住想说的话。
华灯初上,夜间集市的人也越来越多。
柳十令闭着眼,却也能感受到面前人群走动时顺势带起来的气流。
声音细细碎碎,听不太清楚,掩盖在更多人的闲谈中。
鳞京晚风携了楚澴河旁的草木芬芳,绕到了这儿,暖意颇浓,熏得人直犯困。
再近一些,便是阮觅在身边捣鼓东西的嘀咕声,听不太真切,只能猜出是些怎么把这些东西卖出去的念叨。
这儿没有谁强逼着他去做什么,也没有谁将他当作撑起天的支柱。
身心在不知不觉间放松,连日来觉得困乏的身体都轻快起来。盘腿坐在这儿,耳边尽是些杂音,却突然有了睡意。
“我这儿东西好,来我这儿看看!便宜又实惠。你想要点什么?不管什么东西我保管能给你找来,快来看看快来看看。”隔壁阿婶惊天一嗓子,不仅把柳十令惊得睁开眼,也把正停在阮觅摊子前的客人给惊住了。
那是个模样有些老实的年轻人,听到阿婶那声热情的招呼,过意不去,便很快就脚下一拐走到她摊子前面去了。
“我想找些价格低些的笔筒。”年轻人期待问道。
“好嘞,我这就给你找找啊,有了,就这个吧,你看怎么样?颜色好,模样也不错,在别家你可买不到这种货色的。”
“确、确实是不错。”年轻人被她这种架势震住,连忙顺着说好。
“那没什么问题了吧?一口价,十五文钱。”
年轻人不敢还价,直接掏出钱拿了笔筒就走了。那阿婶收了钱,还放在掌心往上抛了抛,显然是弄给阮觅看的。
柳十令转头去看阮觅,果真见她咬牙切齿,手里的东西都快被她捏坏了。便提醒一句,“阮姑娘,你的东西。”
声音清浅,不像阮觅那样怒火中烧。
阮觅看起来确实是气得不行了,可实际上,她还真的没看起来这么生气。只是她这人夸张惯了,兴致起来的时候就爱将一分的情绪演成八分。故而此时在旁人眼里,她真像是被气急了。
把手里的东西放好后,阮觅倾过身探出头,隔着柳十令开始和隔壁的阿婶进行商业排挤。
“我这儿的东西可都是好东西,价格虽然贵了些,但买回去绝对物超所值!”
“呵呵,小姑娘家家的懂什么物超所值?我看啊,不过是些空架子的东西罢了。”
“哎,不说我这儿的东西是不是空架子,但起码比您那里的那些看起来……嗯……朴实到了极致的东西要好看上数倍吧?”
“小丫头片子,说什么呢!”
阿婶被激得伸出手就要去扯阮觅的袖子,阮觅连忙坐直身体往柳十令身后躲。
于是那阿婶见抓不着人,便直接站起身越过柳十令想去抓阮觅的头发。
阮觅见她站起来了,连忙扯柳十令的袖子,“快快快!快拦住她!”
这会儿阮觅是真的不情愿了,就算她力气大不会输。但她是真的不想大庭广众之下和人扯头花啊?她一年纪轻轻的小姑娘,还是很在意自己的形象的。
柳十令本就在那阿婶朝阮觅伸手的时候挡在了她面前,这会儿被阮觅牵着袖子哀求,身体又是一僵,不习惯得很。
“你这小后生快些让开,我今日就要教教你身后这姑娘好好说话!”
“柳十令,快点快点,救命之恩!挡住她!”
“过来了过来了!”
“左边左边!”
阿婶身宽体胖,而柳十令身形颀长,也近乎是成年男子的体型,完全让那阿婶无可趁之机。
只是柳十令碍于男女有别,行动之间多有顾及,那阿婶却是没有。在发现柳十令有诸多顾忌之后,就更是整个人往前面压了,直逼得柳十令受到惊吓瞳孔微缩,连连后退。
阮觅抓着他的衣服躲在他后面,一边探出头来观察战况,一边嘴上给他打气加油。
她说话语速很快,声音是这个年纪姑娘家的清脆灵动,一口气说个不停便像是大珠小珠落玉盘,颗颗滚动。
噼里啪啦的,在柳十令耳边响个不停。
柳十令与那阿婶斗智斗勇,好歹没让对方碰到阮觅,事后才发现自己额间竟然出了一层薄汗。
阿婶也累得不轻,眼神复杂看了眼柳十令,气喘吁吁一屁股坐下来拿袖子擦汗,“不就是仗着有人护着你吗?有本事出来,看我不抓得你哭出来。”
阮觅好了伤疤忘了疼,再次从柳十令身后探出头,气死人不偿命地假笑一下,“嘻嘻。”
柳十令那双平静的眼,忽然有了些波动,嘴角微微往上翘,但很快就恢复原样。
“阮姑娘不是想把这些东西卖出去吗?”他指指面前这些东西,提醒阮觅回归正事。
“也是。”
阮觅觉得有道理。
于是她警惕地看了眼那位阿婶,见她没有再开战的准备,便很是干脆地离开柳十令身边,往自己的小摊前面一坐。
柳十令站在她身后,微垂着眼看她。
从背后看去,很清瘦,侧脸却显得很是正经。在摊子前面坐着,用不知从哪儿学来的话开始叫卖:“上好的公子帽核桃,两个大小几乎一致,颜色深红,走过路过看一看啊。”
待有人停在摊子前面,她便立马仰着头看过去,一双眼满是真诚,“想买些什么?没什么想买的看看也可以。”
等有人故意压价,她又是另外一副模样了。压着眉一副难为情的模样,“真的不能再低了,我这儿都算是赔本买卖了,要是大哥您把这三个一起买了,我就给您抹个零头吧。六十六文,六六大顺,好兆头呢!今儿个除了您,还真没谁在我这儿买过这个数的。”
“好嘞,东西您拿好啊。”
这像是荒地上一片无人看管的杂草。
有风时,便跟着风肆意摇摆。
落雨时,则痛快喝几口水。
天上高悬着烈日,也不抱怨,尽情舒展叶片痛痛快快晒一顿。
好像从来没有什么事会让她觉得难过。
柳十令记得,他第一回 见到阮觅的时候,是在另一个胡同。那时候她并没有看见他,不过她身边有一个人,两人关系很是亲近。第二回见,则是在他住的那条巷子,不过这回与她在一起的又是另外一个人了。后来再见到的时候,她竟然笑着朝他打招呼。
柳十令自小熟读经史典籍,性格里难免带上一些板正。他不喜与旁人亲近,对女子避之不及,常常保持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
所以阮觅上门来找他的时候,柳十令无措且抗拒。
但后面接连发生许多事,阮觅像旁人所说的救世主那样出现在他面前。那时候他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想这些事情,现在倒是想个不停,止都止不住,并还衍生出了一个新问题。
那些人,与阮姑娘是什么关系?
但这个问题,柳十令也就是想了一瞬罢了。
很快便被面前斗气一样的叫卖声打断思绪。
阮觅吆喝一声,隔壁阿婶就必定要用更大的声音吆喝。她显然是想明白了,自己没办法越过柳十令这道坚固的屏障去抓阮觅,于是使劲儿地企图在声音上压制阮觅。
“东西好看顶什么用?来看看我这儿的,两文钱你就能买个东西回去。小到锅碗瓢盆,大到笔筒笔架,要什么有什么啊!”
阮觅见状,也扯着嗓子喊:“看看我这儿的东西,可都是精品,今天特地拿出来贱卖的。”
阿婶:“我这儿有角梳。”
阮觅:“我有镇纸!”
阿婶:“簪子。”
阮觅:“狼毫!”
阿婶:“送一个不要钱的碗!”
阮觅一气之下,喊道:“我送一个大才子……”
话还没说完,阮觅意识到什么,慢慢转头,发现柳十令果然很警惕地看着她。于是从善如流改了口:“……送大才子的字。”
士农工商,无论什么身份的人都削尖了脑袋往科举路里钻,于是一听到“大才子”三个字,人群里就有不少人停下脚步往这边看过来。
柳十令默默往后退了几步,阮觅连忙陪笑抓住他的袖口,“就这一回!”
阿婶短暂怔愣一下,再次冷言冷语:“哎呦,大才子呢!后生模样是长得不错,就不知道是不是绣花枕头就是了。”
聚拢过来的人群没有散开,柳十令忍受着诸多目光,后背凉飕飕的。
他一贯不喜欢挤在人堆里,也不习惯这样万众瞩目。
但奈何阮觅一直抓着他袖口不放,死猪不怕开水烫一般摆出一副无赖模样。柳十令忍了忍,实在无法忍受这么近的距离,低声喊她:“阮姑娘可否松开?”
阮觅就当作他答应了,瞬间笑眯眯的,“不用紧张,就当作送一幅字给我就行了。”
柳十令一听,身体与神情更加僵硬了。
阮觅见他不动,眼睛略往旁边一扫,便跑去不远处的笔墨摊子上借了笔墨纸过来,往柳十令面前一摆,“好了,东西齐了。”
完全没有给柳十令留下拒绝的理由。
这倒不是她意气之争。
柳十令的性格需要有一些改变,他本身就是个极有才气的人,但是有时候太过优秀反而不是件好事。
若是一个天才在成长过程中遇上另外几个天才,那他是幸运的。因为他将拥有惺惺相惜的人,不至于太过孤独。
而如果天才在排挤与沉默中一路走来,身边尽是些不如他的人。那么,那些失败者将会将自己的不如意加诸于旁人身上。就像张兴做的那样,分明是自己不如人,却觉得这一切都是柳十令害的。他们仗着人多,打压比自己强的人,好像这样便能突显自己的厉害一般。
柳十令似乎自小就成长在这样的环境中。
他并没有遇到那个能与他比肩的人,或许也遇见过,但那时候的他已经养成了现在这样略有些孤僻的性子,自然很难再走出来。
有句话是说,酒香不怕巷子深。
但往往很多时候,这酒明明是香的,却因为被掩藏在偏僻巷子里而无人问津。
柳十令无可置疑,是个天才。不过他的天分有很大一部分被掩盖在了沉闷的性格与自小的经历之中。
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从很小的时候,当他表现得优秀时便有人或是嘲讽或是嫉妒地看着他。这样的经历,在柳十令思想还未成熟起来的时候,就让他无意识地给自己加上了一道枷锁。
不能太过优秀。
太过优秀会招来旁人的厌弃。
所以阮觅估计,真正的柳十令,或许比现在还要强。
但前提是,他要更加的自信,要走出以前给自己建造起来的牢笼。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能慢慢来。
阮觅让他当中写一幅字,自然不是随便说的。
在阮大学士那里受了许久时日的熏陶后,阮觅也能分辨出什么样的字才能算得上好字了。柳十令的字,阮觅见过,毫不夸张的说,是上等。
“快点啊。”见柳十令对着面前的笔墨纸出神,阮觅故意指尖轻轻戳了下他的肩膀,让这人身体又默默往旁边挪了一段距离。
“写完字咱们就走了。”
柳十令偏头看了看她,像是在问这句话的真假。
对于一个不喜欢同人挤成一团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但柳十令不知为什么,心里划过一丝自己都没有察觉的遗憾。
“真的真的,写完就走,快点啊。”阮觅说完还很肯定地点点头,以此加强自己话里的可信度。
人群挤成一堆,将阮觅这块围成一个圈。后面的人不知道里面在干什么,但看热闹是人的天性,即使什么都看不到还是很想看。于是纷纷停下来,踮起脚都要往里面瞅上几眼。
柳十令轻轻吸了口气,想像往常那样落笔,身后忽然传来一道轻飘飘的声音。
“要是写的我不满意了,等会儿你就背着我回去吧。”
柳十令心中顿时警铃大作,连那双眼尾微微下垂的眸子都瞪大了,转头难以置信看着阮觅。
“真的,我说到做到。所以你努力些啊。”
这句话说完,柳十令拿笔的手忍不住轻颤。他垂下眼,没忍住又抬起眼看阮觅,这样重复好几次后,终是认命一般决绝转过身去,身上迸发出了阮觅从来没在他身上见识过的斗志。
阮觅嘴角抽了抽。
虽然这句话确实是她自己说的,但是为什么,有种自己被嫌弃得非常彻底的感觉呢?
另一边,柳十令背水一战,注意力前所未有的集中。只要一想到自己写得不好就得背着阮觅回去,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做这种有违礼法的行为,他就心神一凛,顿时脑中摒弃了所有杂音,眼中只剩下面前的笔与纸。
他三岁执笔,日日苦练,从未断过。
笔尖落在纸上,是他最熟悉的动作。
手腕发力,笔尖犹如龙腾往上勾去。
横则撇捺,笔笔生花,遒劲而有力道,锋利且不失精妙。
一个个字逐渐出现在纸上,磅礴的气势,仿佛一条半个身体遮掩在云层中的巨龙,正一点点显示身形。
最后一笔落下。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这条巨龙从薄薄白纸上腾跃而起,映入所有人眼中,也震撼了所有人。
“好字啊!”
“当真是好字!不知这位兄台怎么称呼?可否割爱?在下愿以金换之。”
“不知道兄台贵姓?这字,当真是妙哉!”
那些原先还较为矜持的人,竟然热血沸腾起来,纷纷往柳十令跟前凑。
夸赞的话也不要钱似的往柳十令身上丢,脸上全是柳十令未曾见过的狂热与崇拜。他愣了下,很快就失去了脱身的机会,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便被人群围得看不见了。
阮觅:……
大意了。
好在这种吸引别人注意力的事情她也做的多了,简直是信手拈来。只见她深深吸了口气,气沉丹田,喊道:“谁的钱袋掉地上了?”
这声音极具穿透力,所有围着柳十令的人都听见了。他们先是摸了摸自己的钱袋,在发现自己的钱袋没有掉之后,又分出心神低着头去找掉在地上的那个钱袋。
阮觅就是趁这个功夫,一把挤进去拉住柳十令的袖子,一使劲儿,就将人扯了出来。
“别发呆了,跑啊!”。
她不笑的时候居多,往往是面无表情,显得极为冷淡。就算笑着,也是像挂着一张面具,虚伪且僵硬。像现在这样笑得真心实意,且一脸畅快,很少见。
绕是柳十令都不免愣了一下。
再回神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被阮觅带着跑起来了。
八月鳞京吹起了徐徐暖风,有时候是含着凉意的。但大多数时候,是裹挟了楚澴河上温软的水汽,扑打在脸上也是湿湿热热的。
跑动起来的时候就能更清楚的感觉到这股湿热,连眼睛都不免因为浓度过高的水汽眯起来。
阮觅长发被风吹得四处招摇,几根发尾扫到他脸颊,弄得有些发痒,鼻尖也隐隐约约闻到像是桂花的馥郁芬香。
他们从小贩的摊子里穿梭而过,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绕道跑开。像是无媒私奔的情人,在世俗绳索里痛快疾奔,引来无数路人的注视、猜忌、议论。
这本该是柳十令这种循规蹈矩性子最无法忍受的事情。
但此刻,他什么也忘了。
只记得这从楚澴河上吹拂而来的风里,裹挟着一丝清甜桂花香。
————
一气跑了好远,再停下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在一个小山坡上了。
鳞京并不全是高楼檐角,繁华富庶的商铺楼店。往远些的小巷后头,便会有这样的大大小小的山坡。
这个小坡山坡正好是长街之头,站在这地势高的地方,能将整条泗水街收入眼底。
酉时黄昏,日头完全消失在天际那片黑暗之中。整个鳞京刚陷入黑暗没一会儿,便由一盏颤颤巍巍的灯火引着,一盏又一盏的灯火亮起。
好似“唰”的一下,山坡下这条长街便点起了宛如灿烂星河的灯火盛世。
华灯初上,有人家燃起炊烟。万家灯火,有人立于窗边独酌。
人世繁华,宁静中藏着喧嚣,热闹中参杂着寂静。
无疑,此时柳十令耳边是寂静的。
他沉默看着眼前这盛世风景,眼眸里依旧平静。
只是这平静却又与以往不同。
硬要说出其不同之处,便只能说,以前是死寂般的平静,而此时,是惬意的。
他享受这份难得的平静,也享受奔跑过后晚风拂面的惬意。
阮觅脸上还带着笑,她站得很直,看着这一片令人心醉的风景,温声问道:“喜欢吗?”
柳十令没有回答,阮觅也没有想等一个回答。
声音依旧很轻,带着些跑动过后的微从喘。
“数百年前,天下战乱,太祖皇帝于乱世中得能臣相助,才有了如今这盛世光景。如今也有人在为延续这盛世做出自己的努力。若是有一日,让你在自身前途,与这盛世之间做出选择,你会站在哪边?”
她问得突兀,像是忽然兴起,柳十令却没有敷衍作答。
先是仔仔细细看过闪着灯的长街,目光又落在那些交错纵横的巷子上。或许现在正有人站在家门口朝这边的山坡看过来,只是隔得太远,谁都看不见谁。
但柳十令闭着眼也能想象出来。
巷子口或许有个赤着脚往家跑的三岁小儿哭哭啼啼,原因无外乎是方才摔了一跤。
某间宅院里响起骂骂咧咧声,其内容约莫是在骂今日偷了他家种的石榴的天杀的小贼。
总角稚童被头发花白的老人抱在怀中,听着那嫦娥奔月的故事,偶尔稚气问上一句,“我什么时候也能到月亮上去呢?”
人世间最让人感到心安的,便是这样随处可见的平凡。
柳十令微微仰头看着天幕显现出身形的星子。
声音糅杂进风中。
“盛世。”
平凡的人,都憧憬着盛世,热爱着盛世。
他轻轻说了这两个字后。
刹那间,风吹草动。
话音刚落下,长街某处便骤然发出一声巨响。
一团硕大火光直冲天际,然后在最高处缓了缓,一眨眼散开,化作流光溢彩。姿态懒散地将明黄、绛紫、鲜白、淡蓝数不清的颜色铺满整片天际。
这仿佛是对柳十令回答的附和,在他话音方落是肆意地将光明铺撒天际。
漫天的光点,细细碎碎,都落进柳十令眼中,他望着这片天幕,久久没有回神。
在他看不见的地方,阮觅松了口气。
还好,赶上了。
作者有话说:
有句烟花的广告语是:心的升华,就在绽放的那一霎那。
我觉得好应景hhhh
对此,我们小魏和小殷委屈了。
明明是我先来的,人也是我先认识的,为什么我没有一起看过烟花?(我写的时候就在像这个,因为我现在……还没想好男主,情感匮乏,我想好会第一时间放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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