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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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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发走了胡永修和过来找人的熊平平去上学, 胡永修走前还不忘记打量了许久那个刚刚醒过来,就半躺在床上,喝着陆小蓉熬的汤的少年,对方跟陆小蓉说的是自己十岁, 比他打了两岁。

    但是十岁的男孩子, 已经是介于男童与少年之间, 隐约有了一丝青葱挺拔的味道, 让胡永修有些不太满意,头一次嫌弃自己长得太慢了。

    还有妹妹那凑上去甜甜的一声:“好看哥哥。”升起了危机感。

    哪里就好看了, 胡永修嘟哝道, 男孩子好看有什么用, 绣花枕头,他想着父母曾经说过的一个词, 突然觉得用在这人身上在合适不过了。

    不然怎么可能会躺在树林里,被自己家里人捡回来。

    手指点了点胡初七的小脑门,“离他远点,听到没?”

    胡初七捂着脑门,愤愤不平,“为什么!”长得那么好看, 还不让人多看两眼?

    我可是九尾狐!我们狐族天生就喜欢美好的事物, 以及长得好看的人!

    这有什么错!

    这当然没错, 这只是来自于兄长的一点小小隐藏的醋意。

    “人都不知道从哪儿来的, 忘记哪个人高马壮的大叔了?”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找到他家来了,胡永修虽然年纪小, 却早熟,直觉认为这少年很麻烦。

    胡初七眨眨眼,一脸你在说什么, 我都听不懂。

    胡永修冷笑,他的妹妹他自己清楚,小孩儿人不大,可心眼忒多,别人家的孩子这个年纪,还只会大喊大叫,满地打滚的就为了要更多的吃的和玩具。

    他家这个鬼精灵,眼珠子一转,就能把胡永成骗去后面女厕所里,被人抓住就是一顿臭骂,连带着跑出来的时候被绊了个狗吃屎,事后还要感谢刚巧在不远处发呆的堂妹找人将自己拖回去,连洗了三天,身上的臭味都散不下去。

    像是身上沾了什么脏东西,好一阵子,方圆十米之内,没人敢靠近。

    这样的手段,别说是自己了,怕是连大人都不一定想得出来,还能做得滴水不漏。

    当然了,胡家两兄妹,看起来都不像是这个年纪大的小孩,反正脑子里七转八转,人精儿似的,一个比一个主意正。

    胡初七甚至有时候觉得,胡永修搞不好也是被魂穿的,就是可能比自己还要更倒霉点,魂穿的时候把他的过往记忆也给穿没了,只保留了聪明才智,心智却还是个小孩子,动不动就甩脸子耍脾气,果然每个成熟的妹妹身后一定有一个不成熟的哥哥啊。

    挥挥手帕送走了对她三令五申的胡永修,跟着熊平平过来的王英拉着陆小蓉去了隔壁说是找了一个缝衣服的活计,可以在家里做,陆小蓉正愁手里没钱了,便跟着去了。

    没多久,胡天贵也被一个后院的叔叔叫出去谈事情,屋里就只剩下温子翊和胡初七两个小鬼。

    不,是两个各怀心思的小鬼。

    温子翊尽力露出温和的笑,冲站在不远处转着脚尖,看起来似乎有些……害羞的某个小姑娘,招了招手,“我也可以叫你七七吗?”

    刚才似乎听到那个温柔的女人是这样叫她的,温子翊心里重复了一遍,七七,不知为何,这两个字配上这女孩子姣好的容貌,立刻就变得生动活泼起来了。

    温子翊这个年纪见过的女孩子并不算多,念书的女同学都没有什么印象,最近一次近距离接触的,就是他老妈的妹妹,自己应该叫做小姨的那个人家里的两个所谓的表妹。

    但这两个人给他的印象实在是让他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有些避而远之,她们只会大喊大叫的颐气指使,动不动就闹脾气砸东西,他在那个家里短短的几天功夫,已经见识到了她们摔碎了一套茶具,两套碗碟,至于那些被她们炫耀的从香江还有国外买回来的玩具,更是玩不到一会儿就扔的满屋子都是。

    剩下的,诸如对自己这个从未谋面的表哥是如何表示不喜的,就懒得回忆了。

    如果温子翊在大一点,或者知识面在广阔一些,就会知道,自己在那住着的几天之内,已经险些患上了恐女(五岁以下)症了。

    然而幸好没有,他不仅跑出来了,还遇到了胡初七。

    温子翊被保镖一路跟着,走到那边街角的时候,不知怎么就注意到了那个举着糖兔子站在那的小女孩。

    或许要感谢两个表妹对他的耳膜长达数十分钟的狂轰滥炸,还有扔在他脚下的所谓的进口糖果,沾沾自得,趾高气昂的说着:“赏给你的,那去吃吧,土包子哈哈哈。”

    于是温子翊立刻就红了眼眶,作为一个被言语刺激到了的小少年,当即就摔门而去,连一直不肯放他出门的家里说一不二的苏家当家人,都忍不住拄着拐杖重重的戳了一下地面,声音却只是不急不缓,不痛不痒的斥责了一句,“胡闹。”

    就将两个女孩子的所作所为轻描淡写的揭过,但难得的对小少年松了口,可能是这几日安分守己的表现深的他老人家的满意,于是挥挥手,叫人跟着,允许他短暂的出门散散心。

    一出门就低着头不吭声,拳头微微攥着,闷头往前冲的少年,并没有被保镖拦下,只是随他四下无头苍蝇似的乱窜,反正也跑不掉。

    受了委屈嘛,又是个小孩子,父母又都不在身边,论请疏远近,自然是比不过那院子里两个刁蛮大小姐,保镖也说不清楚是不是可怜他,便由着他越走越远,渐渐远离了大院。

    终于出来,走到了外面马路上的温子翊,也缓缓卸下一口气,好不容易积攒了几天的情绪,此刻被点着了,还不抓紧时机跑出来,怕是等不到他老爹老妈上门来了。

    暂时找不到机会甩掉保镖,于是干脆到处乱走,走着走着,就看到那个卖糖人的小推车。

    记忆力被爷爷抱着买糖人的片段在眼前闪现,那一瞬间,坚强了好几天的少年,听到那脆生生的一句:“妈妈,想吃糖兔子。”瞬间满心都是委屈。

    迎着耀眼的光,微风徐来,少年忽然愣了下,那一瞬间,女孩子的身后似乎有什么倏地的在视线里晃了下,雪白一片,毛茸茸的。

    鬼使神差的,少年走上前去,在身后不远处跟随着的保镖茫然的视线里,脱口而出:“给我一个小狐狸的。”

    然后被那双星辰般亮闪闪的眼眸狠狠的瞪了一眼,心里有些好笑,却顺势改口说:“那就也要兔子的吧。”

    小女孩软软呼呼的脸蛋,看起来却并不像是乖巧的兔子,更像是聪明的小狐狸。

    胡初七清亮的嗓音打断了温子翊的思绪,“你叫什么名字?”小女孩趴在床边,垫着脚凑的很近,近到温子翊可以看到她那长长的眼睫毛,忽闪忽闪的。

    “……温子翊。”少年微微一笑,忽然想到,若是自己的表妹是这个女孩子,他说不定会立刻叛变,答应了老爷子留下来。

    胡初七歪着头,并没有读到他内心的想法,只是小脸呆呆:“哪个一?”

    温子翊愣了愣,然后又笑了。

    胡初七立时被这笑容给迷住了,小狐狸崽子晕晕乎乎的,将自家兄长的叮嘱忘得一干二净,小脑袋里满是:笑起来的时候更好看了!

    胡永修在课堂里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尚且不知自己在胡初七心里的地位又双叒叕的往下滑了一个位置。

    痴汉的小狐狸崽子被温子翊指挥着,给他拿来了胡永修的本子和笔,看着温子翊将本子摊在自己腿上,然后一笔一划的写下了三个字。

    温、子、翊。

    少年笔锋尚浅,但却已见雏形。

    胡初七夸赞,“你写的真好看。”

    温子翊哑然失笑,短短几分钟,这女孩子已经连续夸了他好几次,还次次都是用了‘好看’两字。

    长得好看,名字好看,写字也好看。

    哭笑不得的少年眸光温柔,小孩子才多大,能用的词汇少的可怜,或许在她心目中,好看二字,便已经是这世上最厉害的意思了。

    这样一想,便不由得挺了挺背,少年人的自尊和小小的自得,还是要的。

    胡初七不是单纯的夸他,只是在看到听到对方报出温子翊三个字时,内心早已掀起了狂风巨浪。

    好悬忍住没有叫出来,只能用小孩子痴迷的目光反复的打量面前的少年。

    上一世的片段中,对于这个人的少年时光知之甚少,所以并没有一眼将他跟多年后那个叱咤风云的商界天才,改革开放浪潮下的青年企业家,十大杰出青年等等光环笼罩下,不苟言笑,冷漠淡然的男人重合在一起。

    对他印象深刻的原因除却这些耀眼的光环,最紧要的还是他跟胡又又之间那些事,虽然在胡又又开挂一般的人生轨迹中,他来去匆匆,却留下了笔墨浓重的一笔。

    因为胡又又就是在跟这个人传闻订婚之后,对方忽然一夕之间,锒铛入狱,从十大杰出青年,变成了经济犯罪分子,转头胡又又就因为未婚妻的身份得到了他的大部分干净的财产,然后借由这一笔横财,打入另一个光怪陆离的圈子,从而开启了她的外挂人生。

    简单来说,温子翊就是胡又又的第一桶金,给她未来的奢靡人生创造了一笔启动资金,已经亲身做了一个坚实的踏脚板,使得胡又又能够一飞冲天,直上云霄。

    简直可谓是感动中国的好未婚夫!尽管他头顶早已种满一片呼伦贝尔大草原。

    胡初七神色复杂的看着此刻正对着自己笑容浅浅的少年,原来他这么早,就已经来到B市了。

    所以他就是在这里,在这个时间段,遇到的胡又又吗?

    可是上辈子的胡初七这会儿马上就要被胡又又故意弄丢,命丧黄泉了。那胡又又,又是怎么跟温子翊搭上的呢?

    只知道大概剧情,却对细节知之甚少的胡初七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如果,她彻底断掉胡又又跟温子翊之间的联系,是不是,就能够将这个世界的运行轨迹,强行扭转?

    捏着写着温子翊名字的本子,胡初七眼底流转星光,计划可行!

    同时理直气壮的想道:人是我救的!那么,报答我,难道不应该吗?!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努力多更新一点!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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