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奚盼第一次带余琛回家, 是在初一上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
    那天是周五,下午快要放学的时候,天上下起了小雨, 一直一直下, 也不见转成大雨,就那么黏黏腻腻的飘着雨丝。奚盼没有带伞的习惯,其实学校小卖部有伞卖的,但是她懒得绕过去, 反正淋一下又不会死,等到了学校门口随便买一把就是了。
    她以前都是这样的,为此家里的伞多得可以摆地摊。
    不过……
    奚盼看了一眼旁边坐着的人, 不出意外的话,她这次又不用买伞了。她有些漫不经心的想着,背上书包出了教室,慢悠悠穿过走廊,走下楼梯。
    视线余光里,她的同桌余琛很快起身随着她一起出了教室, 三两步跟上她的步伐, 并排而行。
    奚盼侧头看了对方一眼, 没说话。
    余琛也没搭话, 只是朝她笑了笑。
    两人一路走到了教学楼大厅, 再往前就是露天区域了。奚盼仿佛没看见天上的细雨一样, 眉头都不皱一下,直接走了出去。
    下一秒,头顶撑起了一把伞,将绵绵细雨尽数遮去。
    奚盼不用想也知道是余琛。
    余琛是初一开学半个月后转学过来的,当时也是很巧, 班上就奚盼旁边有一个空位,余琛在讲台上自我介绍完了,直接就成了奚盼的同桌。
    半个月的时间,也够班上的人彼此了解一些,基本大家都知道奚盼脾气不太好,人也很冷漠,一开始都在猜余琛会不会受不了奚盼的坏脾气提出换座位,结果一个学期都快过完了,余琛依旧在那里坐得好好的,并且看起来跟奚盼还相处得不错的样子。
    奚盼则是觉得余琛这个人有些奇怪,长得好看,修养也极好,对班上其他人一直温和有礼,但能明显感觉到那种距离感,他对她也很好……不,应该是好得没边才对,不管她脾气有多坏,他都不会生气,并且还会给她带早餐,带一些精致且合她口味的小零食之类的。
    他还会帮她做值日。
    还有像现在这样给她撑伞。
    奚盼侧头看他一眼,“你书包里还有另一把伞吧,为什么不拿出来?”
    余琛是那种很细心的人,并且之前几次下雨的时候,他给奚盼撑了伞,到学校外面分开时,他都会直接把那把伞递给奚盼,自己再从书包里拿出另一把伞撑上。
    以前奚盼也没问,接过伞说一句‘谢了’,就直接走了。这一次,她终于问了出来。
    余琛朝她笑了笑,“我想跟你一起走。”
    打两把伞也能一起走啊,而且还会更方便。奚盼心里想着,看了余琛一眼,因为雨伞倾向她这边的缘故,他半边肩膀上布满了细细的雨珠。不知怎么的,奚盼脑子里忽然记起之前偶然听到的班上同学的八卦——
    “余琛怎么对奚盼那么好啊?”
    “他对谁都好吧。”
    “不是的,他虽然对班上其他人也好,但对奚盼特别好!”
    “一个男生对一个女生好,还是一个脾气烂但又长得好看的女生,还能有什么原因,不就是喜欢她!”
    奚盼微微皱起眉头,盯着余琛打量片刻,最后不是很确定的开口,“余琛,你是……喜欢我吗?”
    余琛闻言,静静回望她,过了几秒后,笑着点了点头,“嗯,我喜欢你。”
    奚盼是真的很意外,一双眼睛瞪得圆圆的,有点像是受到惊吓的猫咪,“你喜欢我什么啊?!”
    余琛只笑,不说话。
    奚盼又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差点没撞上前面的人,好在余琛抬手替她虚挡了一下。奚盼回过神来,忽然牵起唇角,朝余琛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既然喜欢我的话,那你今天送我回家吧,运气好你还可以见见我爸妈。”
    余琛微愣,但又很快调整过来,从善如流点头,“好。”
    于是两人撑着一把伞,穿过学校的操场,走过长长的林荫路,在一路往奚盼家走去。
    奚盼当然不会带余琛去自己家,她一开始就只是跟他说着玩的,打的主意是等到了家附近,就把人赶走。她就是这样讨人厌的性格,不然以前怎么会频繁转学,后来伪装成了好学生也没有一个朋友。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她带着余琛到了家附近,意外遇到外出归来的妈妈谢双韵。
    “……盼盼!”谢双韵坐在车里,远远看到前方一个身影很像是自己家宝贝女儿,而且背的书包也一样,但她迟迟不敢确认,因为女孩不是一个人,旁边还有一个男孩子给她撑着伞。自己家宝贝女儿什么性格,谢双韵再清楚不过,不被人讨厌就不错了,怎么想也不可能有关系这么好的朋友。
    但是怎么看怎么像!
    谢双韵让司机减慢了车速,缓缓从旁边开过,她也凑到车窗边上往外看,发现真的是自己家宝贝女儿奚盼!
    谢双韵惊得连喊几声让司机停车,一边降下车窗玻璃喊了一声,接着推开车门拿了伞撑开直接下车了,她视线落在旁边给奚盼撑伞的男孩子身上,简单打量一下后,礼貌的询问道,“你是我们盼盼的同学吧?”
    余琛点点头,“阿姨好,我是奚盼的同学余琛。”
    后来余琛就被谢双韵请到家里做客,外公谢先岷对这个能跟奚盼成为朋友的少年也很好奇,在两人的热情邀请下,再加上外面雨势变大,电闪雷鸣的,余琛留了下来在奚家吃晚饭,等雨小了再让司机送他回去。
    奚爸爸奚绍宜回来得稍微一些,刚进家门就听到一个陌生的男孩子的声音从客厅传来,“我又输了,爷爷真厉害!”
    奚绍宜很是意外,换了鞋走过玄关,便见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跟自家老父亲坐在客厅里下象棋,而自家的宝贝女儿奚盼抱着一个沙发抱枕,蹲在旁边看着,语气凉凉的对少年说,“你真菜。”
    少年也不气,笑着回道,“我的确下得不好,但爷爷也是真的厉害。”
    旁边谢先岷闻言,笑得眼睛眯起来。
    奚盼轻轻哼了一声,抬头看见走进来的奚绍宜,脸上表情稍微好了一些,声音也柔和了一点,“爸爸,你回来了。”
    少年闻言,看了过来,而后站起身来,笑着打招呼,“叔叔好,我是奚盼的同学余琛。”
    听到这番话,奚绍宜更意外了,跟家里其他人一样,他也很清楚自己家宝贝女儿是什么性格,他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会有同学愿意来家里玩。他跟余琛打了招呼,简单说了两句话,谢双韵的声音就从厨房里传出来。
    奚绍宜依言去帮忙端菜,余琛随后而至,礼数实在周全。
    对于奚家来说,这是很特殊的一顿饭,吃完之后,外面的雨已经小了很多,余琛礼貌的提出告辞。
    一家人把余琛送出门,看着他上了车,这才回到家里。
    奚盼是被谢双韵哄着一起出去送客的,脸上一直没什么表情,回来后才稍微好了一些,结果刚坐上沙发,抬头就见家里三个人六双眼睛全盯着她,皆是一脸好奇的表情。
    奚盼不满的哼了一声,脸上笑容古怪,“你们以为他是我朋友吗?他是居心不良,想追我,才会这么殷勤。”
    听到她的话,家里稍微有些意外,但基本上都没放在心上,原因还是因为他们太了解奚盼的性格。
    谁也没想到,那之后,余琛上门拜访的次数渐渐多了,他还会带上小礼物,看得出来是用心挑选的。
    谢双韵跟谢先岷只觉得这个少年性格好懂礼貌,奚绍宜则是稍微提起了一点防备心,但是很快他发现没什么用,因为余琛实在是太厉害了,一点不像是十几岁的少年人,跟成精了一样,不仅可以跟谢先岷下象棋,聊各种历史事件,还能跟谢双韵聊做菜帮忙煮红糖水,甚至是奚绍宜生意上的事,他也有一些见解。
    虽然说小孩子早恋不太好,但架不住余琛这个少年真的是太靠谱了,他对奚盼照顾得无微不至,仿佛有无限的耐心,又能跟奚盼家里的长辈相处得很好。还有一点很值得一提——在初一下学期开学没多久的时候,谢双韵在他的劝说下,由奚盼陪着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真的发现了问题,好在发现得早,很快就治好了,要是发现得晚就不好说了……
    也是从那之后,奚盼对他的态度好了很多,而奚盼家里人原本就对他很有好感,那之后更是打心里喜欢这个少年,因此后来在知道他喜欢奚盼之后,也没那么抵触,只是私底下劝他,学生还是以学习为重。
    初中生涯很快结束,余琛跟奚盼一起考进了燕城一中,并且进了同一个班。两人相处模式跟初中时差不多,当然不是一开始,而是后来熟悉之后的那种模式。高中是一个很特殊的时期,少年少女们的心蠢蠢欲动,老师们瞧着这两个好学生之间实在可疑,分别把人叫了去谈话。奚盼是一贯的烂性格,不管老师说什么,她就一副漫不经心的态度听着,不承认也不反驳。而余琛态度虽然看起来特别好,但其实也是个刺头,等老师说完了,他笑着回‘我会稳住成绩不下降的。’
    老师们气得不行,让他们两个请家长。结果也没什么用,双方家长对孩子早恋的问题都不是特别在意,区别只是奚盼家长说自家孩子没有早恋,只是一直如此,而余琛家长则表示不影响成绩就行了。
    那之后,班上人都觉得,奚盼跟余琛是家长默许了谈恋爱的,一时之间,大家只觉得十分的稀奇,但又觉得理所当然,毕竟这两个人无论外表还是成绩都很登对,换着坐第一名的宝座,到后来更是一起拿了各种竞赛奖杯。
    到这种地步,老师们也没什么好说的了,捏着鼻子认了。
    但事实上,别看奚盼跟余琛这么高调,两人其实根本没有真的在交往,更准确点来说是奚盼一直没给余琛名分,一直到高三了,她才跟余琛说,“一起考清华吧,考上的话,到时候我跟你交往。”
    余琛一直是很温柔的性格,那一次,他盯着奚盼看了很久,第一次问出一个有些出格的问题,“我可以先支取一点报酬吗?”
    奚盼歪头看他,“嗯?”
    余琛一伸手,将她搂进怀中,手臂紧紧箍着她的腰肢,头搁在她肩上。
    那时是下午,明媚的阳光照进教室里,落在两人身上,将两道交织的身影拉得长长的。
    “盼盼,我爱你……”余琛拥抱着奚盼,无声说了一句。
    这一个回应,这一个拥抱,他等了两世,终于等到了,原本不安的心忽然之间安定下来,被喜悦所填满。
    “假如一切可以重来……”上辈子,余琛曾经在奚盼墓前说过这样一句话,那时候他其实根本没有抱任何希望,也没有想太多。
    一切重来,从什么时候重来呢?奚盼生病之前,余宵跟她的家人出事之前,还是更早?
    然而没想到,十字路口的一场车祸,将他带回到了还没上初中之前,父母双方正闹得不可开交,谁也不想看到谁,终于走到了离婚那一步,分割财产的同时,也要把两个孩子分了。
    上辈子,余琛跟着妈妈留在柏宜市,而余宵跟着爸爸去了燕城。他们两兄弟从小感情就好,后来父母离婚了,也依然要好,而且长辈的恩怨并没有迁怒到孩子身上,几乎每年放假,两兄弟都会找对方玩。
    上辈子的余琛,因为一场意外伤了腿,不想留在家里养伤,就跑去燕城找余宵玩,就有了后来发生的那些事。
    而这辈子……
    余宵回到了父母离婚的时候,双方面色沉沉,各坐在一个沙发上,眼睛落在两个孩子身上,正等他们决定自己要跟谁。
    余琛看了余宵一眼,又看了爸爸一眼。他不记得自己上辈子是怎么样的反应,毕竟已经是太久远的事了。然而似乎就是这一眼,改变了命运,下一秒就听爸爸的声音响起,“小琛跟我吧,小宵跟你。”
    后来,余琛跟着爸爸一起到了燕城,在决定就读中学的时候,他跟爸爸说了想去燕城一中。
    再后来,他被班主任老师领着进了一班教室,一眼就看到了坐在角落里的奚盼。她的样子跟后来差距不是特别大,五官轮廓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显得有些稚气,那双眼睛依旧漂亮,看向人的时候带着一贯的漫不经心。
    余琛做完了自我介绍,径直走向她,“你好,我是余琛,以后请多照顾!”
    作者有话要说: 补了个番外,明天开始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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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二:这身体我不要了
    寇槐序是上天的宠儿,家世样貌学识无一不优,可惜这些所有的一切,都是为穿书女准备的。
    她的身体被穿了三次——
    第一个穿书女觉得她有才有貌却跟渣男绑在一起太不值得,一心只想离婚分财产。第二个穿书女是个男二控,果断踹了渣男跟男二在一起。第三个穿书女喜欢偏执男配,又踹了渣男专心治愈偏执男配去了。
    第三次重生回来,寇槐序坐在镜子面前,脸上笑容渗人:“这身体我不要了,看没有了这张脸,你们还能怎么表演。”
    感谢在2020-03-20 18:13:21~2020-03-21 23:39:0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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