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酒肉猛贪无有足,雕栏玉砌终是空3
“要不,我还是回去换个衣服吧?”祝星火提议。
“不用了。”李若华主动牵住他的手。
祝星火受宠若惊,一时语塞,傻乎乎地任由那只小手牵着,脑子里一片空白。
等他从傻笑中回过神,两人已经走到一条小巷中。似曾相识的场景让他浮现出一些不好的回忆,祝星火下意识捏了捏右手。
李若华突然叫了一声,眉头蹙成一团,挣开祝星火,将手收回袖子里。
祝星火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刚才在想事情。”
李若华把手背到身后,表情有些阴沉。祝星火暗骂自己,失望地将右手收回来,突然感到一丝怪异。
“若华。”祝星火停住脚步,脸上写满了严肃。
李若华回头,见祝星火这幅模样,心中增添了一丝戒备。
“要多喝热水。”祝星火继续说。
李若华闻言,差点没站稳,栽倒在地上。
“你的手也太冰了,是不是宫寒?”祝星火回想起李若华那只小手冰凉的触感,不由得多了一丝怜惜和自责,“答应我,多喝点红糖兑水。”
李若华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出这句话:“我答应你。”
巷子里的臭味越来越重,那些当街光鲜亮丽的饭店,所有的残羹剩水都被抛弃在小巷中。老鼠和野狗是这里的常驻居民。
李若华穿着高跟鞋,淡定自若地穿梭在各种菜叶垃圾中,只是那只牵过祝星火的手再没有从口袋里拿出来。
祝星火很委屈,不知自己什么时候得罪了李若华。李若华的态度从刚才起变了很多,又显得疏离和冷漠。
“到了。”
巷尾有一扇雕着花的黑色大门,精致的花纹和烤漆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为什么会有人把店开在一个名不经传的背街巷子里,祝星火自诩是A市通,也从没听过这家店。
看见黑色的大门,李若华脸色好了很多,她叩了叩门,像触动了什么机关,大门应声而开。
一阵暖洋洋的橙光从门内照出,祝星火惊讶地发现,店内的装潢更是别有洞天。壁炉里的柴火发出噼里啪啦的细小声音,客人们坐在卡座上小声交谈。
装饰餐桌的白色桌布被熨得没有一丝褶皱,上面放满了色香味俱佳的山珍海味。大堂沉重的水晶吊灯流光溢彩,底下金杯银盏觥筹交错。
祝星火进门的瞬间,所有人都转过头盯着他。偷偷牵了牵运动服的一角,祝星火跟在李若华身后,厚着脸皮走了进去。
一个穿着黑色旗袍的女人走了过来,大约有四十岁左右,头发烫成小卷,做着好看的花式,身姿摇曳地走过来。
李若华小声说:“这是这家店的老板。”
祝星火眼中含着惊艳,虽然这女老板看上去已经有些年纪,但风韵极好,一举一动间都在吸引着人们的目光。
“欢迎光临,是新客呢。”她从一只精致的钱夹里抽出一张名片递给祝星火,又对李若华笑道,“我只是店长,老板另有其人呢。”
祝星火低头看着那张名片,也是黑色的,上面印烫着金字。
聚仙居-玉海棠。
玉海棠轻拍掌心,一个穿着燕尾服的侍者走了过来,绅士地朝两人鞠躬,道:“二位请跟我上楼吧。”
这藏在深巷中的小小麻雀却五脏六腑俱全,祝星火被人毕恭毕敬地引着,一时间有点手足无措。李若华倒是如这里的常客般,轻车熟路地顺着豪华的楼梯往楼上走。
楼上不同于楼下的大堂,都是一间间私密的雅间。祝星火注意到,他们经过的走廊两侧,都是关得严严实实的房间。
“他们这里生意还真好。”
“不瞒您说,我们这里不是熟客都约不到位子。”燕尾服话语间很是自豪。
燕尾服突然停下来,冲两人鞠了一躬。
“这边请。”
这间雅间没有关上门,只是被帘子遮住,掀开帘子后,燕尾服又鞠了一躬,转身离开,顺手带上了门。
祝星火坐在座位上,看着对面正在整理妆容的李若华,突然感觉这一切有些不现实。
这种感觉很奇怪,当他们走在走廊上时,周围一点声音也没有。这种非同寻常的死寂,不应该出现在一家餐厅里。如果非要形容那种感觉,祝星火认为,更像深夜的医院住院部。
李若华将一本菜单递给他,祝星火看到上面绘制的食物图片,胃部顿时发出一声哀叹。李若华笑着叫来服务生,将点好的菜单递给他。没过多久,门外就传来礼貌的敲门声,一车令人食指大动的食物被推了进来。
闻到香气的瞬间,祝星火不再惦记在李若华面前的形象,拿起一只烤羊排就塞进嘴里。他吃得极快,差点把舌头都吞进肚里。
李若华一只手支着下巴,眼睛一转不转地盯着祝星火,尽管面前食物冒着热腾腾的香气,她也没动一下筷子,仿佛看着祝星火吃饭,就能看饱。
等祝星火反应过来,餐桌上的食物已经被他风卷残云。胃里像装了铁块,沉甸甸的根本走不动路。
他不好意思道:“若华你怎么不吃?”
李若华顺了顺头发:“我减肥,看你吃就行。”
祝星火道:“今天这顿要不我付钱吧,你都没动过筷子。”
李若华摇头:“说好了我请客,你就别推辞了。还吃吗?要不要加菜。”
祝星火闻言,犹豫了一下,其实他真的还想再继续吃下去,但这样也未免太不懂礼貌了。
于是他忍痛道:“不用了,我吃饱了。”
李若华似乎有些失望,道:“是吗?那就这样吧,你如果想吃,我们明天再来。”
祝星火跟着李若华,晕乎乎地下了楼,玉海棠站在门口,正抽着烟,看见两人往外走,走过来道别。
“这位小哥以后便是熟客了,要常来光顾啊。”
祝星火傻笑着道:“好。”
两人顺着原路返回,李若华似乎不想跟他多逗留,出了小巷便说自己还有事,就先走了。冷风打到祝星火脸上,他终于从极度饱胀的眩晕中清醒过来。
今天下午,出七宝斋之前,沈慕之分明给他吃过一个烤饼。见到李若华时,他也并没有觉得自己有饥饿的迹象。可是进入聚仙居后,他便像馋虫附身,胃袋成了无底洞,只想不断地将食物填充进去。
祝星火浑浑噩噩地回到宿舍,脑子像浆糊般,雾茫茫一片。他躺在床上回想聚仙居的位置,却只依稀记得那条肮脏的小巷在哪条正街的背面。但具体走么走进去,却始终想不起来。
第二天,沈慕之正坐在店里看小说,见祝星火跟游魂似的推门进来,不禁皱起眉头。
“你昨天出去干嘛了?”
“没干嘛,就去吃了个饭。”
沈慕之招招手:“站过来点。”
祝星火迷茫地走过去:“怎么了?”
沈慕之将手伸进祝星火兜里一摸,将那只夹着平安符的红包摸了出来。他打开红包,往手心里一倒,黄纸不见了,替代它的是一堆灰烬。
“我早就想说,你那个女朋友,恐怕有问题。”
“怎么可能,若华她看上去很正常人没有任何区别啊。”
“那你再回想一下,你和她接触的过程中,有没有什么让你感到奇怪的地方。”
尽管祝星火想要拼命地为李若华开脱,但就如沈慕之所说,从认识起,李若华的确很多地方表现得异于常人。
比如初遇那天,一个正常的女人怎么会完全不反抗,任由祝星火拉上公交车。比如他们的每次见面都约在晚上。比如祝星火至今不知道李若华这个名字是不是她的真名。还有昨天的那顿饭,为什么李若华什么都不吃,而当时的自己却一点也感觉不到奇怪。
其实沈慕之也感到疑惑,李若华与祝星火认识了一段时间,为何直到昨天才露出马脚。
“你把昨天你们做了什么跟我讲讲。”
祝星火闻言,便将昨天在聚仙居发生的一切告诉了沈慕之。
“我走的时候,那个女店长说我以后就是熟客了,让我常去光临。”他说完低头翻找那张烫金名片,可摸便全身都没有找到。
沈慕之问:“你说有没有可能,普通人根本没法找到这家店,除非被店主认定的顾客,或者被盯上的肥羊。”
祝星火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老板,难道我就是被认定的顾客?”
沈慕之怜悯地说:“不,你是被盯上的肥羊。你的女朋友布下这么大的圈套,就是为了把你引到店里,我猜测你昨天本没法活着回来,可是你命大,带着老魏的平安符。一击不中,她一定还会来找你。”
祝星火害怕道:“那我怎么办?”
沈慕之勉为其难道:“员工被欺负了,做老板的自然要帮忙。先不要打草惊蛇,等她下次约你的时候,我跟过去看看。”
祝星火心事重重地点点头:“老板,你说有没有可能不是若华的原因。”
沈慕之看着他就像看一个不懂事的孙子,和蔼地说:“十有八九都和她脱不了关系。”
话音未落,祝星火便收到了李若华的短信。
“老板......她约我吃饭了。”
沈慕之兴致勃勃地说:“快点答应她,今天晚上演技好点,别让她瞧出不对劲。”
祝星火闻言,回复短信的手微微颤抖,难啊。
作者有话要说:
南上加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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