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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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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王府书房内的谈话,最终只有当事人知道。

    最让人津津乐道的, 莫过于霍将轻从王府出来后, 后背荆条都淌着血。

    见到这一幕的人, 无一不心脏一凉, 将军不会真一个脑热把王爷给抽了吧?!

    然而王府管家的笑容满面,又告诉众人一个事实。

    王爷好着呢!

    好的不能再好了!

    还亲自命人用荆条抽了一顿将军!

    大快人心!

    即使身体很好, 王爷的心情却乌云密布。

    孟辙, 那位恬淡不问世事的丞相、太傅。

    还真是算得一手好牌。

    ——

    步青云近日笑得很开心, 资金链重新续起, 最完美的莫过于长沙县又送来了一封信。

    一沓银票。

    再加上近几日卖话本得到的酬劳,生活舒适度不止上了一个档次。

    偶尔去清风苑长长见识,或者和人搓牌打麻将, 要是实在无聊翻出圣贤书背上一背,生活过得怎逍遥两字了得?

    在怜香几人的建议下, 话本起了个《霸道王爷俏郎君》的名儿,简洁明了。

    明眼人都能看出肖杨取自谁的名字, 意外的以凶戾著称的燕王在民间形象不错。

    人们叽叽喳喳。

    “取个娘们一点儿的署名, 你也是要考科举的, 可别让人家认出来。”

    步青云大手一挥, 找了个雕刻师傅定制了一个印鉴。

    “清河姑娘”。

    很娘们儿。

    至于发售过程呢?

    起初将肖杨与云画两人的初见流传出去看看反响,意料之中的反响不错。

    人们明面上厌恶断袖龙阳的癖好, 但罕见的竟对这类话本情有独钟,卖出来的销量一天更比一天高。

    但这类话本面向的是官家女眷,受众也是女眷。

    步青云曾好奇一想。

    怎么女子会喜欢这类呢?

    男人与女人要是脑回路一样那还了得?

    步青云思忖无果, 便自顾自投入了横扫汴京十大酒楼的大战。

    汴京真是个好地方,堪称人间仙境。

    曾经步青云在书上垂涎三尺的美食在汴京十大酒楼集齐,他也很阔绰的请了很多好友一起品尝美食。

    钱财告罄,步青云便在少东家的催促下,又抽空续写了几页。

    不得不赞叹大梁的人民勤劳聪慧,人闲着没事干总会想出许多经商的妙招,鹿鸣书斋创造出了“连载”“更新”两个字。

    本来该固定更新的步青云,迷倒少东家,成为鹿鸣书斋中唯一一个不用固定更新的人。

    为步青云提供了良好的玩乐时间。

    转眼到了农历一月中旬,望春酒楼有个为人所津津乐道的故事。

    带点儿神秘色彩。

    从年关开始,每日日上中天,总有个貌美女子抱着琵琶来到望春酒楼,穿着燃烧火焰般的红衣,不与客人谈笑,不与客人进行眼神交流,低眉垂首信手弄弦,或婉转,或流畅,或铿锵高昂。

    领了打赏便走。

    最绝的是,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姓名。

    哪怕在街头故意寻找,那烈焰朝霞般的颜色也会迅速消散在街头巷尾,仿佛凭空消失。

    一来二往,人们发挥想象力,去杜撰那位姑娘的来历、姓名。

    “那位叫红红的姑娘,本是凝香馆的头牌,谁知道被负心汉骗了心骗了钱,只能出门卖艺来了。”

    传的有鼻子有眼。

    凝香馆鸨母表示:“我不是我没有,别胡说!要是有她我还不得把她供起来?”

    别说,托这位姑娘的福,望春酒楼的一下子盛名远扬,从十大酒楼末尾排到了第一。

    美人谁都爱。

    更何况是一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秘美人。

    步青云慕名而来,坐在二楼最开阔的雅间,掀开纱幔便可以看到最中央的台子。

    他过起了十分奢侈的生活。

    感谢话本。

    感谢少东家。

    感谢鹿鸣书斋。

    酒楼之下座无虚席,满堂嘈杂,隐隐可以传来——

    “到底是哪个负心汉!这么美的姑娘给负了!”

    “就是就是!”

    “叮铃——叮铃——”铃铛声音响起。

    这是所有人心照不宣的,红红到来的讯号。

    红红来了。

    步青云眼睛发亮,坐直了身子透过二楼扶手看了下去。

    红衣若霞,与姣好的面容相互映衬,倒称得上如花似玉。唯一可以令人惊艳的便是两眼眼角一点朱砂,被涂抹成云霞的模样,如烟如雾,平添几分动人。

    仅限如此。

    心中有片刻的失落。

    传的是个绝美佳人呢。

    还以为可以比拟西子明妃。

    但他又立刻打起了精神,折扇一展遮住半张脸,告诉身旁伺候的小厮道:“来个春江花月夜。”

    这又是聪明的商贾一大创新。

    可以给钱点曲。

    步青云适应良好。

    “好嘞,客官您稍等。”

    步青云便看着姑娘素手轻抬,轻拢慢捻抹复挑,技巧娴熟,瞧着也赏心悦目。

    半托着腮,步青云半阖着眼,静静聆听女子指尖流泻的曲调。

    眼前仿佛出现略起波澜的海水,悬在天幕的明月,以及碎了一片落在海面的粼粼月光。

    “确实不错。”步青云特意多给了一锭银子。

    就算曾经落魄过,他这大手大脚的毛病依旧没改。

    理想永远比现实美好。

    曲毕伴随着索然无味,步青云突然站起。

    想象的红红啊,还是就永远是理想吧。

    恰在步青云跨出望春酒楼那一刹那,琵琶声沉寂落下。

    满堂喝彩。

    “叮铃——叮铃——”是女子要离开的声音。

    步青云一扭头,便看到台上女子豁然起身,不置一词,淡淡颔首,款款离开。

    “喂喂喂!都让开!”肩膀突然被人狠狠一推,步青云因为惯性向后一个趔趄,霍然抬头便见到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颇有地主家傻儿子既视感。

    那肥头大耳男人身后领着一群人气势汹汹走过来。

    望春酒楼的伙计上前招呼,全都得到了与步青云相同的待遇。

    人群一哄而散。

    傻儿子身后的人可都带刀啊。

    步青云眼角余光中突然瞥到带刀的巡逻队,正准备踏进去的靴子突然停了下来。

    天子脚下,还有国法呢。

    傻儿子嚣张道:“小娘子,跟我回家,我保你吃香的喝辣的!”

    红红无视过他,依旧向着酒楼走去。

    “你——”

    “住手!”

    巡逻队队长与傻儿子一同喝道。

    红红畅通无阻跨过门槛,临走前对着步青云微微颔首。

    步青云倏地对她燃起了浓烈的兴趣。

    这个女人,面对傻儿子都能面不改色,有意思啊。

    好奇归好奇,但这姑娘摆明了不想搭理,步青云也不会热脸去贴人家冷屁股。

    时间在玩乐中消磨,步青云这书生当得不太称职,终于有人找上步青云新租的四合院来了。

    “东篱,这便是你在汴京做的事情?”韩煜明来的意料之中,但关注的事情却很是让人瞠目结舌。

    为什么流传在女眷中的话本会跑到韩煜明的手中!

    一本装订精美的书册放到了步青云面前的案几上。

    《霸道王爷俏郎君》。

    步青云泰山崩于前而笑不改变,不假思索开口便道:“韩兄你看过里头的了吗?”

    这话本的故事可是断袖那档子事,以及影射的人物……

    步青云再了解韩煜明不过。

    这人可是个活在框框条条里的人。

    世道厌恶龙阳,韩煜明便同世道一起厌恶断袖。

    若是朋友里私下里有龙阳之好的,韩煜明怕是得要念念叨叨,阴阳调和才是正道,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总之,韩煜明是个规矩人,规矩到一根头发丝翘起来,都要熨帖的压下去。

    但他也是个君子,所以步青云与他相处的不错。

    若是他知道了这龙阳话本取材于谁,怕是得要一阵念叨。

    想起韩煜明满口的君子之道,还会温柔又条理的给你分析这件事利弊……

    那时候又得要辩解。

    然后又要回他君子之道……

    不自觉脊椎挺立,他端起茶品了一口,微抬眼睑觑向韩煜明的方向。

    见他眉眼含笑,依旧是温和,想来没有发现。

    恪守君子礼仪,许是觉得杂书有碍观瞻。

    不禁松了一口气,不用和韩兄你来我往探讨君子之道太棒了。

    步青云笑出了梨涡:“韩兄,前段时间缺钱,便自个儿写了这个。”

    韩煜明劝解起来也是温和的:“那你在京中可有温习功课?”

    当然没有。

    步青云颇有些自负,眼神明亮道:“不用温习,熟记在心。”

    “你啊。”韩煜明无奈轻叹一声,“也不强求你,每天过遍眼便可。”

    步东篱这人呐,还真是天生读书的料子,再加上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倒是有这自傲的资本。

    过遍眼也用不着。

    步青云自负的想着。

    “韩兄。”未几步青云突然想起了红红那事,“明儿我带你去望春酒楼一趟,有一个音乐造诣不错的人。”

    果不其然,痴爱音律的韩煜明倏地眼神微亮:“怎么了?有精通音律的大师吗?”

    步青云折扇挡住半张面颊,只露出俊秀的眉眼,是他卖关子最喜欢做的动作:“明日去了,韩兄自然知道。”

    依旧是二楼的雅间,罕见的,数十天如一日的红红,竟然一个中午没有过来。

    韩煜明心头惋惜,连带着眉眼柔和:“也不知那位大师出了什么事。”

    步青云倒是笑得没心没肺:“可能是有事,或者是如传言一般乘风奔向玉宇了呢。”

    两人住所南辕北辙,各自告别。

    汴京无论何时都是热闹的。

    在经过茶楼的时刻,步青云脚步微顿,竟是又看到了熟悉的马车。

    不禁哂笑一声,人多嘴杂,那位公子也不知出的什么心思,竟然每次都安排说书先生讲着与燕王似是而非的爱情故事。

    确实出现了不错的效果。

    八卦之心人皆有之。

    燕王与爱人缠绵悱恻的故事不时成为人们的饭后闲谈,久而久之仿佛燕王就成了一个断子绝孙还欲给男人名分的断袖。

    燕王没有进行制止,仿佛就是默认。

    或者是根本没有发现,燕王府的人们也不把这个当回事儿。

    一个出身风尘的小倌倌,难道还真能爬上王妃的位置?

    想想曾经与燕王相处的那点儿时间,那个高傲嘴巴又毒的男人,步青云折扇摇得欢快:“怕是后者吧。”

    “你在说什么?”熟悉的嗓音突兀在耳边炸响。

    步青云冷不丁一个激灵,蓦然掀起眼皮便看到熟悉的锋利面孔。

    每一个细节都经过最精心的雕刻。

    步青云惊讶一瞬便又恢复了平静,笑着打招呼:“萧兄,好巧啊。”

    他的眸子快速掠过萧炀,长发高束,窄袖劲装,身形修长。

    神态一如既往的倨傲。

    难道是来茶楼看看谁造谣?

    步青云思绪转的快,正在脑海中替那位美丽又讨人喜欢的公子祈福,听到到萧炀说:“你常去望春酒楼?”

    思绪骤停。

    果然,燕王殿下根本不在意这些事情。

    “对啊,这几天常去。”因为一个挺有趣的姑娘,“你上次不是说炒凉粉不错吗?我发现了一家,还不错,你要吃吗?”

    步青云一边说着,一边向前走去。

    萧炀顿在原地道:“我不吃。”

    “怎么了?有事吗?”步青云突兀立在原地,扭头笑道,“难道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我能帮的吗?”

    他问的很真诚,诚挚期待能够帮助这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救命恩人。

    救命恩人琥珀色的眸子正望着自己,没有如往的讥诮,是令人感动的漠然。

    步青云很是愉悦:“说一说,没准我能帮上忙。”

    步青云诚挚的感恩显然在萧炀面前不值一提,萧炀就算脸上不表现出来,内心其实认为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怎么可能帮助抓住那个刺客?

    怕是只能提供信息。

    于是抱着能够获取信息的态度,萧炀问:“可有女子?”

    这问题问得新鲜。

    酒楼又不是禁止女子进入。

    转念一想,步青云尽心尽力尽善尽美给他提供自己知道的信息:“倒是有一个红衣女子,大家都叫她红红。”

    步青云在脑海中搜寻着那个女子的模样,一抹嫣红的云霞猝然滑在眼前,步青云眼神迸发出明亮的光芒:“她的一双眼角都涂抹了朱砂。”

    萧炀登时眼神一紧,迈步向前逼近步青云道:“还有什么?”

    那个刺客,两只眼睛的下方,都有刺青。

    奴。

    这一切还得追根溯源到燕王府的掌管奴仆的管事,见色起意见财起意,将一个来路不明的丫头送进了王府。

    那丫头本来也算安分,慢慢爬到了大丫头的地位。

    成为大丫头后,又慢慢与其他管事熟络。

    熟络起来,便得知了萧炀的行踪。

    得知了萧炀的行踪,这丫头耐得下性子,若有若无给其他丫头灌输“王爷曾经救过我,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我只想给他做牛做马一辈子”。

    言谈之间,多有对萧炀藏也藏不住的爱慕。

    丫鬟们嘴碎,说给相好的,相好的当做调侃说给同行的。

    谣言甚嚣尘上,骗着骗着似乎谁都以为,哪哪哪那个大丫头,对王爷呀,爱慕的很。

    不知何时,又有人传起来:“我们王爷都二十二了,也该给自己房里找个人了。”

    “对啊对啊,憋坏了怎么办,活的和苦行僧似的。”

    多数人的观念中,男女才是正常,那个漂亮的喜欢作妖的楚辞云,也是王爷看在楚辞风的面子上才收留的,算不得数。

    因此,每个人都卯足了劲,把大丫头往萧炀身边送。

    “红红姐,帮忙把这个送给王爷?”

    “红红姐,这是给王爷房间送的香炉。”

    “……”

    萧炀因为公务繁忙,再加上身边也有婢女伺候,并没有上心。

    真正让他上心并且怀疑的,是楚辞云又作妖了。

    扑通——

    大丫头落入水中,拼命的挣扎,企图浮出水面,然而仿佛有无数只手在水下拉扯着她,叫嚣着沉下来吧。

    身体在拼命的挣扎,那无数只手亦是拼命的拉扯。

    那个肤浅的漂亮男人说:“就凭你,也配喜欢王爷!”

    萧炀命身边的侍卫救起了那个女人,并且给了楚辞云克扣俸禄三年的惩罚。

    在楚辞鹤扭曲的尖叫声中,萧炀看清了那个女人的脸。

    漂亮。

    仅此而已。

    旋即,萧炀发现那张涂有云霞般朱砂的漂亮脸蛋,时常在眼前晃悠。

    他想起了幼时曾听母妃讲起的故事。

    模糊依稀记得,如果正常,应该是由自己心生怜惜,尔后纳她为妃?

    萧炀登时心内嗤笑。

    莫不是做了不该做的梦?

    若不是自己不喜欢女人,怕是真得要给她纳个妾玩玩。

    不会有男人因为女子的示好而让她远离自己,无关乎虚荣心,只是倦怠做这个安排。

    这个女人不配让他分出一句话,一分心思甚至一点时间。

    现实一巴掌拍到萧炀的脸上。

    那女人是个身手矫健的刺客!

    想到自己在与孟辙那个老匹夫周旋过后,这个看似爱慕自己的女人支走其他人,奉上一杯带着麻药的茶水,抽出一柄刀刃就准备割断自己喉咙的时候。

    萧炀情不自禁冷笑:“莫非以德贞为楷模。”

    要不是自己发觉异状扔了茶盏,怕是此刻就要身首异处了。

    蛇蝎心肠。

    阴险狡诈。

    就和自己的皇嫂,已逝的德贞皇后一样。

    言归正传。

    萧炀的追问让步青云一笑,走向了茶楼道:“我请你喝杯茶,慢慢想。”

    萧炀紧锁眉头望着年轻人走进茶楼,他素来对危险的斩断喜欢速断速决,这年轻人慢条斯理的模样让萧炀觉得他有点不靠谱。

    “不用了。”他霍然转身。

    去过望春酒楼的人,多着呢。

    蓦然转身便见到萧炀毫不留恋的背影,步青云歪头想了又想,方才准备进了茶楼喝茶喝茶慢慢想,看来燕王殿下有点儿急。

    这样一想,步青云无所谓的笑笑。

    凭借他的能力,应该可以搜集齐全吧。

    如此思忖,步青云跨进茶楼的长靴一顿,满楼吵闹中说书先生的声音穿透力极强:“且说那云浣公子……”

    若无其事的走了进去,每天听故事,丰富一下。

    ——

    汴京城的宵禁名存实亡,唯一落实到位的便是城门的关闭时刻。

    夜市让商贩们欣喜若狂,步青云也不喜欢窝在屋子里,便自在的在街上慢慢走动。

    灯笼一盏一盏亮起,孩童嬉闹,步青云提着盏灯正欲去护城河走一圈放盏河灯。

    没什么愿望。

    但既然来了就试试。

    走近熟悉的巷子,只有手上的那盏灯笼散发出光亮。

    步青云不禁想起曾经在这个巷子遇到的管家,他到底是谁呢?

    眼角余光中迅速闪过锃亮又刺眼的光,步青云灵巧闪避旋身一躲。

    从愚公山回来,他吃了教训,天天都有锻炼。

    折扇一展,瞧着熟悉的红衣,步青云浅浅笑道:“红红,我还给过你好几锭银子呢。”

    杏眼中盛着淡淡的流光,借着从街道散出来的暖光逡巡过女子的模样。

    粗糙麻衣被裹得严严实实,眼角的红霞早已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奴”字刺青。

    步青云似乎一刹那明白了什么,尽管对付莽汉武夫是以卵击石,然对付一个弱女子应是绰绰有余。

    他大拇指按上扇端的凹凸处,一柄又粗又利的银针突了出来:“姑娘,我与你有什么过节吗?”

    这个姑娘貌似会点儿武艺。

    “呸!”红红说话了,厌憎至极,“你和狗王爷有关,和我有仇!”

    “是么。”步青云笑得从容。

    “找到了。”仿佛千里冰封的嗓音从巷口传来,不疾不徐又低沉悦耳,细细听来还含几分磁性。

    “狗王爷!”红红斥骂道,敏捷的跃起身子竟然朝着步青云刺来了刀!

    身子骤然一软,砰的跪了下来。

    看来随身带迷药也有些用,就是见效慢了点儿。

    步青云含笑睇着女子倒在地上,怜香惜玉的心思一起又消散,这种香这种玉还是不能怜惜的,指不定哪天就被温香软玉给阴了。

    汴京城势力错综复杂,但盘踞势力最广的,莫过于燕王了。

    此刻,步青云更好奇莫名其妙掉马在自己眼前的燕王殿下,他慢慢抬头。

    巷口的男人穿着最普通的劲装,难掩一身高贵。

    步青云注视着男人的面孔,希冀捕捉到一丝一毫有趣的神态。

    然而,没有。

    步青云见到萧炀神态冰冷,淡漠扭过头对着身后楚辞鹤道:“她就交给你了。”

    没有看到有趣的,步青云自顾做了个鬼脸。

    事实证明,掉个马甲而已,燕王殿下根本不会在乎。

    可能是马甲迟早要掉,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

    在嘱咐完后,萧炀脑袋转动余光中突然见到了鬼脸,无端的笑意从心,尖浮现,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或许是这个饱读圣贤书的书生太幼稚了?

    “你回去吧。”因为心态的片刻软化,连带着萧炀的话语都没有那么拒人于千里之外。

    从不苟言笑毒舌的燕王语气中得到一丁点软化,步青云自觉该如同馅饼砸到头顶上欣喜若狂:“好。”

    ——

    红红得不到书房的待遇,被两条铁链锁住关在了地下牢房。

    地下牢房常年阴暗潮湿,自从先帝驾崩、朝政掌握在燕王手中,已经封闭了许久。

    蟑螂老鼠跳蚤一下子见到了活人,如同发现了新大陆成群结队来围观活人,要是有点儿兴趣可以去上面跳两下。

    便是那些脏兮兮的动物都晓得谁好惹谁不好惹,萧炀站在干枯的杂草上,审视的眸光向红红扫射而去:“你是谁?”

    沉默。

    “说话!”停在红红身边的男人可不懂女人是水做的,一巴掌甩到了她的脸蛋。

    “呵。”红红眼角泻出一丝嘲讽,苍白的唇瓣翕动,“狗东西。”

    萧炀睥睨着一身狼藉的女子,心中无波无澜。

    任由她辱骂,身形傲岸,目光嘲讽犹如在看蝼蚁。

    只有燕王不想知道的,没有燕王不能知道的。

    许久,楚辞鹤将一张纸递到了萧炀的面前。

    手指捏着薄薄的纸张,萧炀一目十行扫过去。

    蓦然勾唇道:“带出去,请御医。”

    那张纸轻飘飘落下。

    白纸黑字在风中飘摇,静静落在地草垛上。

    叶红语。

    桐县上一任县令叶姚,以贪墨之罪入狱,最终吊死狱中。

    其独女叶红语,在卖给大户人家后,逃遁。

    桐县,是孟辙故乡。

    而孟家人,在那儿,是地头蛇。

    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

    天禧五年的春闱,在农历二月九日开始。

    长沙的举子步青云,在春闱上大放异彩,力压群才,夺得魁首。

    在殿试之上,又被七岁天子钦点为状元郎。

    不论这状元郎到底是谁钦点的,但步青云一时之间成为汴京炙手可热的人物。

    一时之间风光无二,好生风光。

    探花,也是步青云的熟人。

    韩煜明。

    榜眼则是一个较为中庸的男人。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尽长安花。

    街上熙熙攘攘,两排侍卫恭谨站立在街道两侧,骑着高头大马的状元郎头戴乌纱帽,身着大红罗袍,腰束素银带。

    俊秀的脸被正红色衬托的更加白皙,嘴角挂着乖巧的弧度,杏眼眯成了月牙,昭示着状元郎的好心情。

    萧炀与萧珏坐在望春酒楼的雅间,眺望这年轻人最风光的时刻。

    “十七叔……”幼年天子依旧是唯诺的模样,瞧着便令人皱眉。

    萧炀得了治世良臣,难得没有平常那股烦躁的心态,修长手指指向那策马游街的男儿。

    “这是我为你找的治世贤臣。”

    那个年轻人自傲,天真,还幼稚,有着莫名其妙又不讨人厌的善良,又有这个年纪最为渊博的学识。

    也远非如今掌权的燕王能够比拟。

    燕王适合的,是征伐疆场。

    如今的大梁,四海升平,但也有着不可忽视的隐患。

    譬如,官场上争名逐利,天子懦弱胆小。

    步青云他,必须适合治国□□。

    这是燕王对贤臣的期许。

    步青云从来对目光敏感,一抬头,不期看到了酒楼之上探过窗户望向自己的男人。

    那个男人呀,长得真帅。

    步青云从不吝啬于释放善意,也不会吝啬于释放笑容。

    更何况是如今的大喜事,于是他笑弯了眼,浅浅的梨窝让这笑甜了起来,嘴角咧的有点儿夸张,露出整齐白亮的牙齿。

    漫天从窗边阁楼撒出来绣帕中,年轻人突然抬头一笑。

    噗通——

    萧炀心脏倏地一颤。

    从高处俯瞰,那白牙十分抢眼。

    明明只是远远眺望,萧炀突然觉得好想笑。

    于是他的面部稍稍软化。0.2.2.3.

    好傻。

    人家都说笑不露齿。

    这个世界上,怎么有书生笑得露出了牙齿呢?

    ——

    鹿鸣宴比以往更加盛大,称得上如今的盛世。

    在皇宫乾坤殿举办,宴请百官以及登科进士,世家公子亦能出席。

    步青云被挨个儿敬酒。

    起初他还有不能喝酒的意识,还记得偷偷喝一点倒多半,惹得大红罗袍的袖子都酒味熏天。

    后来在满堂醉意熏染下,慢慢放开了喝,来者不拒。

    鹿鸣宴没那么多规矩,普天同庆。哪怕是皇帝来了也一样,更何况皇帝也没来,有实权的燕王也不知跑哪儿去了。

    当韩煜明突然听到惊呼“步兄”的时候扭过头去,一看刚起来的醉意倏地消散。

    东篱的酒量也就芝麻绿豆那么小,竟然被灌倒在鹿鸣宴上了!

    韩煜明酒量普通,但也比步青云好了太多,他慢慢踱步走过去,推开围着步青云的人道:“东篱兄酒量不太好,还请各位多多包涵。”

    “好好好!”人们接连应声,又接着灌起了榜眼和探花。

    就在新一轮灌酒结束后,韩煜明一扭头,登时眼睛直发愣。

    东篱呢?跑哪儿去了?

    熟悉步青云的人都知道,步青云酒量不好。

    然而甚少有人知道,步青云醉酒后,非常非常喜欢喝水,非常非常想要喝水,需要喝很多很多的水。

    迟迟不给他喝水或者喝醒酒汤,他就会口干舌燥的用发软的腿跑去找水喝。

    “好喝(渴)。”步青云在小太监的搀扶下,要去找水喝。

    好渴。

    要喝水。

    怎么还没有水呢?

    要喝水。

    “诶呦喂,步公子,您到底要找什么呢?”被步青云咬字咬不清楚的声音给弄疯了,小太监几乎要哭出来。

    “步公子,您要是要去哪儿?”

    “好喝。”步青云重复道。

    “公子您喝多了,我送您回殿去。”

    “不要。”步青云拒绝道,眼神直愣愣的,盯着从远处而来的男人,眼睛中的光越来越亮,倏然仿佛腿脚灌满了力气,大步流星走到了前头。

    拆下头顶的乌纱帽,又卸下了腰间代表状元的腰牌,炫耀一般扑棱扑棱甩着道:“看!我的!当初你,嗝——给我一封信嗝,说你是状元,现在我也嗝——”

    步青云一连几个嗝,末尾脸上的笑容倏然扩大,充满了得意洋洋:“状元!”

    以如今的年龄夺得状元,步青云得意也是应当。

    “幼稚。”薛无奕眸光从金牌上划到步青云身上的大红罗袍,眸中平淡无波,半晌才想起了什么,倏地扬唇道,“你就为了和我赌气,要争这个状元?”

    曾经薛无奕经过长沙县,被步县令邀请到府衙。

    席间赋诗末句为“挑尽寒灯梦不成”。

    彼时的步青云大笑道:“此乃一瞌睡虫也。爷爷你真看中这个人的才气?”

    心高气傲。

    凭借文采,便敢蔑视他人。

    又是自家地盘,要多傲慢有多傲慢。

    为了搓一搓他的锐气以及傲气,薛无奕高中状元后,一封飞鸽传书:“瞌睡虫得了状元。”

    谁知步青云倏然大笑,退后几步。

    酒鬼,酒鬼。

    真真正正、神志不清的酒鬼。

    “是又如何!”便是应了。

    回应他的,是薛无奕两个字:“幼稚。”

    恃才傲物。

    将朝堂作为游戏场,怕是觉得朝堂能够和自家后花园一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薛无奕自认为良心未泯,微抬眼睑道:“劝你收敛傲气,切莫引火焚身。学得,卑微。”

    “言尽于此。”

    薛无奕与步青云擦肩而过,步青云没有去拦。

    他醉眼微抬,杏眼中波光流转,真是生了一张漂亮的眼睛。

    他回眸望着小太监,终于用语言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有水吗?”

    小太监喜极而泣:“有有有!”

    终于听懂了这位的意思!

    原来是要水啊!

    步青云被搀扶着,瘫软着腿脚慢慢走向乾坤殿。

    在经过宫门口为了应急而准备的水缸时,步青云直愣愣盯着水面。

    水?

    有水?

    有水!

    眼前一亮,步青云也不知哪儿来的力气,猛地挣脱开小太监的手,一头扎进了水缸。

    窒息感席卷而来,步青云撑着水缸边沿的手腕乍然仿佛有电流滋啦而过,扑通一声头整个身子竟然全部扎进水缸中!

    “步公子!”那边的小太监目瞪口呆。

    一只手从旁伸过来,一把环住步青云的腰,向上一拉,湿淋淋的步青云登时被救了出来。

    一串动作如行云似流水,最终步青云的脑袋靠在了萧炀的肩膀上,水渍顺着步青云湿漉漉的头发亦是缀在了萧炀的肩膀上,随后蔓延到其他地方。

    小太监望向那人,石化当场:“王、王爷?!”

    适才救了步青云的人,正是燕王!

    “饱了。”步青云打了个嗝。

    似乎这才想起来冷,往萧炀那边靠了一靠,拼命汲取温暖。

    萧炀想起方才下意识救这人的举动,难得气的有些牙痒。

    心中磨牙。

    刚刚他与薛无奕说话,一字不落全都落在了自己耳中。

    为赌一口气就敢来参加科举。

    刚刚找水喝怎么就不知道冷呢?

    淹死算了。

    怎么就救了他呢?

    很快,萧炀气就散了。

    这人必须是贤臣。

    想的越深,萧炀胸腔攒起来的火焰愈发小,最终直至熄灭。

    将步青云拦腰抱起。

    唔,还挺沉。

    “挺暖和的。”幼稚鬼喃喃自语。

    萧炀觑向跪下颤抖的小太监,想了想,采取一个不会让宫中传起流言的说辞:“状元醉酒,看来是参加不了宴席了,本王命人送他回去。”

    宫中腌臜事,最多了。

    “是是是。”

    想想,萧炀又道:“管好嘴。”

    “是是是。”

    他不提,小太监还没有反应过来。

    为什么要强调管好嘴呢?

    ——

    燕王在汴京过得最为奢侈铺张。

    马车经由能工巧匠制成,内里别有洞天,夜明珠镶嵌车上,饕餮香炉向上露出直线上升的西域奇香,也有烧着银炭的火炉。

    紫貂皮制成地毯,一小张床放在马车上,步青云被放在小床上,萧炀盯着他的脸,突兀便想起这人白天露出的牙齿。

    好傻。

    一边心念好傻,愉悦感却让萧炀面部表情融化。

    后知后觉自己盯着一个男人十分不太对劲,萧炀慢慢拧起了眉,让刚刚融化的脸再次冷硬起来。

    本王为什么要盯着一个男人看,还想笑?

    “暖和。”步青云醉的彻底,呼出来的气有浓重的酒味。

    水渍给年轻人的衣衫染成或深或浅的颜色。

    算了,先给他换件衣服。

    萧炀翻箱倒柜找出一身外袍一身里衣,这还是近期的衣服。

    两人的骨架差不多,身高也相似。

    萧炀手指触到步青云的衣领,罕见的,有片刻迟疑。

    正是这一迟疑,萧炀突然笑了。

    从小开始,在宫斗中长大的萧炀,就十分讨厌女人,讨厌除母妃之外的女人。

    掌权后,其实有很多女人献媚。

    上至世家千金,下至妓.女戏子。

    见过裸.体.勾.引。

    见过欲拒还迎吟诗作对。

    无一例外,恶心。

    真恶心。

    萧炀活的明白。

    这是对男人生出了好感。

    好感而已。

    萧炀面不改色,替他解开衣领,又一扯。

    慢慢替他脱下这身被步青云炫耀的大红罗袍,没有分毫移开目光的欲.望,但确实口干舌燥了。

    萧炀活的真明白,也活的真大胆。

    催眠般自言自语:“都是男人。”

    于是琥珀色眸光更加凝聚在一起,愈发坚定。

    这要是异性,萧炀还真干不出这事。

    但是同性。

    活的明白的萧炀倏地被自己逗笑。

    以前很少笑,但是步青云挺有趣的。

    好像步青云有点儿吃亏?

    带着品鉴艺术品的眼神,萧炀眸光打量着步青云的身体。

    令萧炀惊讶的是竟然有六块腹肌,倒是挺瘦。

    对男人生出了好感的萧炀面不改色,眸光不动替被男人生出好感的步青云换上了自己的衣服。

    普通的换衣服,萧炀硬生生喝了好几杯茶才完毕。

    那股气血翻涌的东西终于压制了下去,萧炀将茶盏重重放下。

    丹凤眼一抬,便有了一个问题。

    是要维持好感,还是增进好感?

    作者有话要说: 红红那个故事是我有一次上网想要搜涂山红红,结果搜成“红红”,就看到那个故事啦,大家有兴趣可以搜一下,嘻嘻

    —

    不造为啥,我总想着,一个人喝酒喝到疯狂弄进酒缸中,然后淹死(笑哭)

    哈哈哈哈哈哈那个时候可以写,王爷没有救,主角卒,全剧终。

    —

    总要有一个不那么直的,这感情我才能写下去,嘿嘿。

    —

    萧炀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他不喜欢女孩子但作者喜欢呀!女孩子多软!

    —

    萧炀最后的行径活像是看光了人家身子还不想给人家名分的渣男行径,作者予以强烈的谴责!

    所以,他肯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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