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第 47 章 (2)
抹布和拖把,开始搞卫生。
一个多小时后,他已经弄完客厅和厨房,准备擦楼梯。
江妙妙打着哈欠下来,看见他愣了愣。
“你已经开始干活了?我以为你真跑步去了呢,怎么不叫我啊?”
陆启明道:“谁会叫猪干活。”
“……去你的,给我块抹布。”
他摇摇头。
“你没事做就去弄早饭,我马上就干完了。”
“好吧。”
江妙妙摸摸狗头,“肉肉,咱们做饭去。”
一人一狗跑向厨房,陆启明看着她愉快的背影,心里暖洋洋的。
厨房里有锅有灶,灶的燃料来自于岛上统一配送的煤气。
由于煤气管道是埋在地下的,到现在居然还可以用,打开就有火。
橱柜里有许多调味料,橄榄油、黑胡椒、盐等等,保质期很长,可以正常使用。
江妙妙从柜子里翻出几袋面粉和一麻袋土豆。
土豆全发芽了,叶子长得比菠菜都大,不能吃。
江妙妙把它们留着,准备有空的时候种到院子里,专心对付面粉。
迄今为止,她唯一还算熟练的面食是烙饼,用半个小时烙出七八张原味大饼,配上军粮里的咖喱酱,早餐硬生生吃出一股印度风味。
吃饱饭后,两人各捧着一杯饮料,讨论要做的工作。
连着换了好几次新家,这些事他们已经做得很娴熟了,很快便确定目标。
首先是收集物资。
虽说眼下整个岛都是他们的,但粮食放在眼前更安心,应该把能吃的能用的都集中起来保存。
要是哪一类不够,得想办法补充。
其次是过滤饮用水。
淡水湖的地下水并不流通,主要来自于雨水积累,中间可能会有细菌和微生物。
身边没有医生,万一喝水导致腹泻或感染,很可能去掉半条命。
最后就是享受生活啦。
这么美的风景,不多欣赏欣赏,简直是暴殄天物。
二人喝完饮料,精神饱满地出发了。
第一个目标是岛上政府设立的仓库。
根据陆启明之前旅游时听说的信息,这里每隔两周都会有运输船过来,给岛民们运送岛上没有的食物
。
如牛肉、牛奶、大米、水果等。
仓库常年保持满货状态,有专人管理。
管理的人已经变成丧尸,烧成骨灰冲进海里,仓库大门紧锁着,钥匙无处可寻。
陆启明找来一把斧头,对着门上的大锁狂劈一阵,除了火花四溅虎口发麻以外,没有任何作用。
江妙妙围着仓库转了圈,发现通风口,忙喊他过来。
二人撬开通风口上的铁栏杆,齐心协力爬进去,差点被里面食物腐烂时产生的毒气给熏死。
空气呛得人涕泪横流,陆启明脱下上衣撕成两半,用来捂口鼻。
两人眯着眼睛在里面翻找,从一堆堆已经风干的食物残骸当中,找到十几箱饮料,几十袋大米,与许多卷纸、毛巾、衣服被子等,岛外运进来的生活用品。
大门打不开,通风口很小。
他们便把箱子和麻袋拆开,一点点往外送。
送了大概三分之一,估摸着够用一段时间了,赶紧逃出去,坐在地上大口呼吸新鲜空气。
江妙妙摸着旁边的物资,心里美开了花。
休息几分钟,陆启明找来一辆手推车,把这些东西运去昨天选好的新家里,堆在用不上的空房间。
两人继续工作,第二站是医院。
之前无数次受伤的经历,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药品的珍贵,尤其是感冒发烧消炎类的常用药物,恨不得贴身带着才好。
岛上人口少,医院规模也小,相当于乡镇诊所。
统共只有两层楼,四间病房,四间办公室,一大排点滴位,与一个很小的库房。
丧尸爆发后,岛民们大概习惯性的往医院跑,向医生求助。
因此医院成为状况最惨烈的场所,墙壁上一大片都是乌黑的血迹,宛如一幅后现代艺术画。
他们直奔库房,陆启明一脚踹开锁上的门,里面的货架上放着许多药。
江妙妙抖开袋子准备拿,一看药盒傻眼了。
盒子上的药名都是英文的,许多词汇都不常见。
她撑死了一个四级水平,看不懂啊。
在国外工作许多年的陆启明得意地挺了挺胸脯。
“给我打下手吧,小文盲。”
她不服,“你一体育生还好意思说我?”
“体育生怎么了?你是不知道几十年前上大学的
难度。能考上的都是万里挑一。”
“切,你就吹吧。”
江妙妙说归说,老老实实按照他的指挥,把用得着的药放进袋子里。
她瞥见旁边货架上的一盒,感觉有点眼熟,拿起来晃了晃。
“这是什么?”
陆启明扫了眼,收回视线,语速飞快地说了一句话。
江妙妙没听清,“什么?”
他尴尬地清清嗓子,重复了一遍。
“短效避孕药。”
“是么?”
她老月经不调,以前听说这种药能调节经期规律,可以试试。
江妙妙丢了几盒进袋子,陆启明陡然瞪大眼睛,想问又不太好意思问,只好装作没看见。
各类药物拿了上百盒,酒精、消毒棉、纱布等也装了几袋子。
二人打道回府,路过教堂门口,好奇地走进去看了看。
宽阔的厅堂里挂着一幅耶稣像,画像前面有十排座位。
由于建筑主体是白色的,一眼望去,很有点圣洁的感觉。
江妙妙侧着脸问:
“你相信有神明吗?”
陆启明摇头。
“为什么呀?”
“要是有,他怎么会任由他的信徒一个个死去?”
他说完低头问:“你信?”
她笑道:“我不信神明,但是信缘分。”
冥冥之中,是缘分让他们走到一起。
遇到他之前,她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青年。
可是见到他以后,她整个世界都亮了起来,变得有意义有追求。
“快走快走,咱们该做午饭啦。”
江妙妙拉住陆启明的手,穿过无人的街道,回到漂亮的新家里。
手头有米,可以做米饭吃。
陆启明去耕地那边挖了几颗土豆和番茄,切块丢进锅里和米饭一起煮。
一小时后,一锅香喷喷的蔬菜烩饭出锅了。
米饭被番茄染成红色,点缀着绿色的欧芹叶子,看起来相当漂亮。
土豆的味道也很香,江妙妙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勺送进嘴里,满意地竖起大拇指。
“真好吃。”
“真的?”
“嗯!你不觉得看起来特别像餐厅里的海鲜烩饭吗?可惜没有海鲜。”
陆启明:“……你想暗示什么?”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咱们现在靠海,岛上的人本来就是靠海产品为生的,所以你
看……”
他面无表情地说:“那些骨灰可都冲进了海里。”
“没事没事,大海那么大,这么点东西混进去,毒不死人。”
“海里的鱼没有食吃,会吃丧尸的残骸,搞不好你会从鱼肚子里吃出一根手指头。”
“……”
“有些鱼体型小,会把丧尸的尸骸当巢穴,在它肠子里钻来钻去。”
“……”
“大龙虾很喜欢吃动物尸体,遇到丧尸大概会游过去饱餐一顿吧,你确定要吃这样的海产品?”
江妙妙被他说得都快吐了,脸色发青,败下阵来。
“行行行,我继续吃土豆好了吧。”
陆启明忍俊不禁,“不过我觉得贝类还是可以尝尝的,它们主要吃水草和微生物,不如下午去礁石那边看看?”
贝壳好啊,牡蛎扇贝青口贝,都是江妙妙的热爱。
今天从仓库里找到几包粉丝,搞不好晚上就能来道粉丝蒸扇贝呢。
两人加快吃饭速度,解决完那锅烩饭后,就从屋中翻出鱼篓胶鞋水桶等物,奔向不远处的海岸。
由于码头那里昨天才焚烧过尸体,他们特地选了另一个方向,离那片海域远远的。
岸边布满了巨大的深色礁石,上面长满青苔,看起来毛茸茸的。
至于贝壳,乍一眼望过去,到时一个都没有。
江妙妙从未在海边生活过,见状有些狐疑。
“你确定这种地方有贝壳,不需要下水去捞?”
陆启明把胶鞋丢给她,自己赤着脚往礁石去走。
“等着瞧好了。”
江妙妙见状,赶紧换鞋跑过去。
身后传来呼哧呼哧的声音,回头一看,江肉肉也跟来了。
“肉肉,回去,别过来。”
这里浪可大呢,它又傻乎乎的,万一一个浪头把它给卷走了,她哭都没地方哭。
江肉肉却不肯回头,执着地跑过来,爪子踩进水里。
江妙妙打算去抱它,却见它往水里一钻,像模像样地游了起来,狗刨的姿势比她都标准。
……好吧,它还有这技术,差点埋没天分了。
江妙妙放心地朝陆启明走去,后者已经蹲在一块巨大的礁石上,开始寻找贝壳了。
“咦,这个是吗?”
她瞥见一个圆溜溜黑乎乎的东西,捡起来一看,只是枚小石头,失望地丢回水里。
“你是不是傻?贝壳肯定吸在石头上,去地上怎么可能捡的到?”
陆启明回头,赤|裸裸地嘲笑她。
她冷笑,“你别笑话我,你找半天了有收获吗?自己也是个门外汉,半斤八两。”
“急什么?马上就有了。”
陆启明继续搜寻,不放过每一个缝隙,很快真的找到一个,举在手里晃了晃。
“你看这是什么。”
江妙妙要过去,不料脚底打滑,身体一歪摔了个四脚朝天,尾椎骨磕在石头上,痛得她眼泪狂飙。
陆启明忙过来扶她。
“你没事吧?”
她脱下胶鞋远远丢开。
“这什么破鞋啊,一点都不防滑。”
“破皮了吗?回去擦点药?”
她摇头,心思全在他手上。
“你到底捡到了什么?给我看看。”
陆启明递过来一个黑乎乎的玩意儿,粗看也像石头,但是仔细观察,就发现中间有条缝,表面凹凸不平。
根据江妙妙多年的烧烤经验判断——这是枚牡蛎。
陆启明找了块石头,用力一砸。
坚硬的外壳裂开,露出里面肥美的嫩肉。
呜呜,真的是牡蛎!
一枚可不够吃,她还要找。
江妙妙如同打了鸡血般站起来,赤着脚在礁石上攀爬,势要将这里的贝壳一扫而空。
然而对方跟她过不去,苦苦搜寻半天,除了脚板被青苔染成绿色外,一无所获。
陆启明又找到一枚,得意地朝她炫耀。
“你觉不觉得我像一个伟大的父亲。”
“父亲?”
“用双手赚钱养家,带食物回去,喂养自己不成气的傻女儿,还有贪吃的傻狗。”
“……少自恋了,指不定谁喂谁呢。”
江妙妙振作精神,继续找。
突然一个湿漉漉的黑鼻子拱到她手上,江肉肉浑身的毛湿透了,嘴一张,放下一枚小扇贝。
江妙妙:“!!!陆启明你看!肉肉找的!”
她激动地举起来,后者瞥了眼,不屑。
“这么小,够塞牙缝吗?”
江肉肉扭头钻进水里,片刻后回来,叼着一枚快有手掌大的牡蛎。
“陆启明,你看呐!它好厉害!”
陆启明看看自己手里的小螃蟹,气不打一出来,将它丢进水里继续找。
江肉肉发挥出真正的实力,继而连三地叼回来东西。
牡蛎、扇贝、海螺,甚至一只大龙虾。
龙虾很凶,把它嘴都夹破了。
它憨憨地放在江妙妙面前,咧着嘴笑。
“呜呜,我的好肉肉……”
江妙妙感动又开心地抱住它,摸摸狗头。
“你别找了,去玩吧,剩下的我们来。”
它摇摇尾巴,跑去沙滩上刨坑玩。
江妙妙提着快装满的水桶,来到陆启明身边,瞥了眼他可怜兮兮的收获,撞撞他肩膀。
“伟大的父亲?您女儿只靠您养的话,恐怕要饿死啊。”
陆启明怎能忍受这种屈辱?
起身说道:“你给我等着。”
然后往水里一跳,灵活地游远了。
江妙妙耸耸肩,继续找贝壳。
时间过得飞快,傍晚大家收工回去,江妙妙把两个桶都装满了,陆启明只收获满身的盐粒沙粒。
回到家中,他拿了毛巾去湖边洗澡。
江妙妙用水冲了冲脚,踩着原屋主46码的人字拖,在厨房里啪嗒啪嗒地走来走去,鼓捣晚饭。
贝类太多,一次性吃不完。
她捡出来一些,剩下的养在水桶里。
晚上有三道菜。
黑椒粉丝蒸扇贝,番茄海螺汤,香煎大龙虾。
她以前一样没做过,全都是瞎弄,但因为食材新鲜,工序简单,出来后的味道居然挺不错。
从橱柜里拿出漂亮的盘子,把菜肴端到桌上。
江妙妙揭开另一口锅的锅盖,里面的米饭已经熟透了。
“肉肉,陆启明,开饭啦。”
她喊了几声,没人应,走到二楼窗户朝湖边望。
美丽的夕阳下,她的男人和狗,正踏着青翠的草坪,缓缓归家呢。
☆、50、第 50 章
饱餐一顿后, 碗归陆启明收拾,江妙妙用他带回来的水, 去卫生间冲澡。
岛上气候温暖,他们又干了一天的活儿,用冷水洗澡也不觉得冷,反倒洗得人神清气爽,精神十足。
江妙妙身上的T恤穿脏了,全是汗臭味, 于是去楼上衣柜找新衣服。
从服装款式上看,这栋房子以前应该住着一家三口,三十多岁的爸爸妈妈,和十岁左右的小男孩。
爸爸的衣服太大,小男孩的衣服又太小,她只能穿妈妈的衣服。
这位母亲穿衣风格热烈奔放, 不是深V领的碎花裙,就是大红长裙。
江妙妙挑了好半天, 才翻出两条印花小短裙,单独放在旁边,当做自己的换洗衣物。
她换好衣服下楼了, 陆启明坐在门槛上,望着街道抽烟。
“你的烟还没抽完吗?”
“早没了。”
“那你哪儿来的?”
他举高手里的东西晃了晃,她这才发现,原来抽的不是烟,是雪茄。
岛上居民喜欢抽雪茄, 商店的柜台上摆着几十盒,如今都成了陆启明的所有物。
她是不介意他抽烟,不过他才刚刚好转,一天到晚抽这种东西,会不会对身体有影响?
江妙妙把自己的担忧说出来,陆启明挑眉。
“你舍不得我?”
她撇撇嘴,也在门槛上坐下。
“我是想不通,这玩意儿到底有什么好抽的。受伤太痛的时候抽根分散下压力还能理解,可现在明明没受伤啊。你要是无聊,店里还有水果糖呢,不比这个好吃。”
“水果糖?”陆启明忍俊不禁,“那是小孩子才喜欢的东西。”
“哼哼,你年纪大了不起。”
江妙妙懒得管他,随手拔了根草叶子,跟江肉肉玩起来。
她仿佛回到住在世贸大厦里的日子,有吃有喝,无忧无虑。
但现在的生活分明比那时好了更多,她想出门就出门,想晒太阳就晒太阳,没有东西能阻挡她,宛如这座岛屿上的小小国王。
陆启明抽了口雪茄,忽然觉得没什么滋味,扭头看看身边的人,故意清清嗓子。
“咳咳,你真的不希望我抽烟?”
“无所谓啊,你爱抽就抽,别来熏我就行。”
“你看着我。”
她回头,对方的嘴唇陡然贴上来,没有深入,就这么静静地贴着彼此,感受呼吸和体温。
海风吹拂着他们,晚霞照耀着他们。
江肉肉趴在地上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圆溜溜的黑眼睛里倒映出他们相拥的身影。
最后一抹光线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浩瀚的繁星悄无声息的占领天空。
江妙妙面红耳赤地推开他,低声说:
“太晚了,睡觉吧。”
陆启明点头,把狗赶进去,前后门都关好,与她进了主卧。
躺在床上,他想起她今天带回来的避孕药,以为她会做些什么。
但江妙妙上床就睡着了,缩在他怀中,两只手微微交握地放在胸前,睡颜安静而美丽。
身体里燥热的血液突然宁静下来,他亲亲她的额头,将脸埋在她柔顺的长发里,也进入了梦乡。
二人一狗在这座小岛过上了极其规律的生活。
每天早上八|九点钟起床,一个人做饭,另一个人洗衣服。
洗好的衣服晒在院子里,让阳光晒干。
吃完饭,上午在镇子上搜集物资,去耕地处照料土豆和番茄,把成熟的采摘回来,放在阴凉处保存。
午餐和晚餐轮流做,整个下午的时间都花在海里。
或捡贝壳,或抓螃蟹,或钓鱼。
人类遭遇重创,海洋生物却迎来盛况空前的繁殖期,大海如同一个巨大的宝库,总能给他们惊喜。
两个月下来,两人不但各自胖了一圈,改成仓库用的小房间里,还多了许许多多物资。
三四筐土豆,两筐番茄,一大堆生活用品,好几桶海产品。
由于岛屿气候太过温暖,食物很容易腐烂,常常他们没来得及吃就变质了。
江妙妙想出法子,把土豆切片,往院子的地上铺一张塑料布,将土豆片均匀摊开,任阳光暴晒个三四天,晒到一捏就会碎的程度,用保鲜袋装起来保存。
她收集了岛上所有的食用盐,把煮熟的番茄捣成酱,加盐继续熬煮,变成浓稠的糊状后,用玻璃瓶装好,当做番茄酱用。
海产品就更方便了,裹上盐,放在院子里晒。
只要预防偶尔会飞过来偷吃的海鸥,用不了多久,便能收获至少能保存一两年的干货。
小仓库一天比一天充实,江妙妙的心情也越来越好,每天早上睁开眼睛,都觉得生活无比美妙。
当然美妙中也有点小缺陷。
例如陆启明就总笑话她——晒得像个黑猴子。
她想反驳,可站在镜子前仔细看看。
古铜色的脸,古铜色的胳膊,连脚背都是深色的,只有巴掌和脚底板颜色浅一点。
可不是只黑猴子嘛,人家没说错。
不过她再看看陆启明,心里立刻就平衡了。
她好歹还是古铜,勉勉强强算健康肤色,天天在外跑的陆启明已经黑得像炭,奔着非洲人的标准一去不复返。
江妙妙以前很喜欢美白的,各种广泛流传的方法都尝试过。
什么喝柠檬水,吃维生素,涂美白|精华和防晒霜。
末世后她如愿以偿,天天不出门,白到手腕上的血管清晰可见。
如今才两个月,她的白皮肤就成为过去式,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一开始心里挺别扭,怎么看怎么丑。
但时间一长,她渐渐扭转审美,也能欣赏这种独特的美了。
黑皮肤好啊,黑皮肤配上白色吊带短裙,美得格外不同凡响。
而且因为吃得多、体力活多、心情好,她的身材也丰满了许多。
屁股变圆了,胸变饱满了,平坦的肚子上隐约显露出几块腹肌,让她嘚瑟了好几天。
江妙妙的游泳水平得到大大提升,之前只会狗刨,如今深吸一口气,可以在水底下游几个来回。
这天下午,陆启明从民居里拖出一条小船,去离岸远一点的海域钓鱼。
之前他就去过一次,带回来一条十几斤重的大鲑鱼。
两人当晚吃了一半,剩下的一半被江妙妙晒干,现在还挂在房梁上呢。
江妙妙有些晕船,不跟他去,与江肉肉留下,在岸边捡贝壳。
经过锻炼,她捡贝壳的手艺可谓是炉火纯青,对那些小东西喜欢躲藏的地方了如指掌,一抓一个准。
没过多会儿,就捡出来一脸盆。
家里还有许多,暂时不愁吃,可以偷个小懒。
江妙妙跑回家里,端来一杯岛民自家酿的,装在木桶里的啤酒,坐在沙滩阴凉处,一边欣赏风景一边喝,满足地打了几个酒嗝。
江肉肉摇着尾巴从旁边过
,她摸摸它的毛,忍不住嫉妒。
“我们一个个都晒成狗了,就你还这么白。”
江肉肉对自己的优势完全没感觉,盯着她手里的杯子,以为是什么好东西。
她往掌心倒了点,递过去给它舔。
它尝出味道,一脸嫌弃地走开了。
江妙妙哈哈大笑,躺在沙滩上滚了两圈,突然想起这种日子过不长久,心里一阵失落。
陆启明现在能正常生活靠得是疫苗,疫苗只有九支,上岛后已经用了两支,剩下的最多还能管七个月。
七个月之后怎么办?
回去是不可能,顾长州会杀了他们,那么留下?
这里很不错,要是变成丧尸长长久久地住着,未必不是好选择。
但人类迟早是要回来的,十几年后,他们重新踏上这片土地,看见两个傻乎乎的丧尸,估计会毫不犹豫地爆掉他们的头吧。
爆头是什么感觉?
她回忆了一下丧尸脑袋炸开的惨烈画面,下意识摸摸脑袋,继续喝酒。
酒精是个好东西,让人盲目愉快,忘却所有烦恼。
江妙妙用脚尖在沙滩上抠出一个坑,喝完啤酒,打算睡一觉。
睡醒以后陆启明估计就回来了,到时一起回家,他洗澡,她做饭。
晚上吃什么好呢?把剩下的半条鲑鱼煮掉?
正琢磨着,海面上突然出现一艘小船。
她站起来眺望,正是陆启明的那艘。
他这么快就回来啦,出什么事了吗?
江妙妙忙跑到岸边,想问问他。
陆启明还未靠岸,就遥遥地冲她喊:
“快回家!”
“什么?”
“要来台风了,快回去!”
台风???
江妙妙往远处看去,果然,天空不知何时飘来一大片黑压压的云,底下狂风呼啸,巨浪滔天。
她一直生活在内陆,对于台风只听说过没体验过。
新闻上报道过台风的威力,那可是连大树都能连根卷起的,更别说至今体重未破百的她了。
江妙妙闻言赶紧呼唤江肉肉,撒丫子往家跑,去院子里收衣服,收土豆,收咸鱼干。
收到一半时,陆启明也到家了,脚上的沙子都没来得及冲,帮着她一起收拾。
两人把院子里的东西全部收回屋子里,马不停蹄地关门窗。
楼
下七八扇窗户,楼上七八扇窗户,平时不觉得多,现在可真要命。
他们跑得快飞起来,终于只剩下两扇。
一扇在东,一扇在西。
江妙妙去了西边,把东边那扇留给陆启明。
她跑到窗边,抓住边框准备关上,一阵狂风从外面吹进来,玻璃像面锣一样拍在她脸上,又重重弹开。
她被打得脸颊发麻,头晕目眩,倒在地板上半天起不来。
陆启明听见动静,加快手上的速度,关好窗户来扶她。
“怎么样?受伤了吗?”
江妙妙艰难地伸出手。
“别管我,窗户!”
风不停的往里吹,走廊上的挂画,床上的被子枕头,床头柜上的台灯,全都被吹得飞离原位,满屋子乱滚。
陆启明只好先放下她,顶着大风艰难地走到墙边,努力关窗户。
可风就像跟他作对似的,他越用力,风也刮得越大,怎么都合不上。
江妙妙努力爬起来,抓着他的衣摆借力走过去,四只手一同往里掰,使尽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窗户给合上了。
房子并不牢固,四面八方都在漏风,外面的风声更是像鬼嚎一样,听得人心惊肉跳。
很快天也变暗了,屋子里阴沉沉的。
两人不敢在楼上待,跑到一楼看起来最为牢固的小房间里,把门关上,抱在一起。
曾经看过的视频在脑海中浮现。
台风把车吹飞。
台风把树吹飞。
台风把屋顶吹飞。
江妙妙听见楼上传来哐当一声巨响,心脏跟着跳了跳,声音都变了调。
“咱们的屋顶是不是没了?”
陆启明似乎一点都不担心。
“不至于,建在海边的房子没那么脆。”
“可我刚才明明听见……”
“你想出去看看?”
“我才不想。”
“那就是了。”陆启明摸摸她的头,“乖,没事干就睡觉,睡醒台风就过去了。”
门外的动静跟来了群发疯的霸天虎似的,谁睡得着啊。
江妙妙搂着他的腰,突然想起一事。
“完了!”
陆启明问:“怎么了?”
“我挂在窗户上的海带没收回来!呜呜呜,我晒了好几天的海带啊,马上就干了,我都想好了用它炖汤的……”
她痛心疾首,他却噗嗤一
下笑出声,亲亲她道:
“知道了江奶奶,你那点海带没了就没了,我再给你捞。”
“呜呜……”
她靠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非常害怕屋子倒下来,把两人压死。
他们才过了两个月的好日子,远远不够啊。
“陆启明。”
过了几分钟,她忽然喊他。
陆启明嗯了声,“还有什么忘了收?将来我都给你补上。”
“我们结婚好不好?”
“……什么?”
他怀疑自己听错了,揉揉耳朵,想让她再说一遍。
江妙妙完全是冲动之下说出那句话的,现在反应过来,很不好意思。
“没什么。”
她闭上眼睛打算睡觉,对方握着她的肩,摇筛子似的把她摇醒。
“你要跟我结婚?!”
江妙妙脸一红,推开他道:
“我困死了,别吵我。”
陆启明激动得不行,用力把她搂进怀里,力气大得像要勒死她。
“好!我们结婚,明天就结!”
江妙妙喘不过气,心里却甜滋滋的。
不过几分钟后,她又有点后悔了。
她喜欢陆启明,陆启明喜欢她,两人结婚顺理成章。
可别人结婚都是男的先求婚,送钻戒,送鲜花,有求婚仪式,很隆重的。
而她呢?
台风中心血来潮的一句话,对方什么都没做,只一个“好”字,就把这事给定了?
然而两人活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陆启明也没地方买鲜花买钻戒。
因此江妙妙把这点遗憾压进心底,开始琢磨自己的婚礼来。
台风刮了半天加一夜,翌日早上才渐渐消失。
二人从小房间出来,被外面的画面吓了一跳。
客厅厨房一片狼藉,碗盘米面撒得到处都是,窗户破了好几扇,雨水流进屋子里,地板上全是水渍。
他们走出去看街道,情况更糟糕,简直像被一窝土匪洗劫过。
好好的镇子,居然变成这个样子。
江妙妙看得想哭。
陆启明捡了两只颜色不一的拖鞋穿上,拿起垃圾桶说:
“先收拾吧。”
江妙妙点点头,踩着客厅里的那滩水,去楼上找抹布。
台风过境只需要一夜,他们把家恢复原状却花了好几天。
湿透的家具要搬出去晒,床单被子要洗,
地板要擦干。
打碎的盘碗和花瓶装了好几垃圾桶,江妙妙去隔壁邻居家里挑了许多完好的盘碗,运回家中填满橱柜。
陆启明把破损的窗户修好了,从别的房子里拆下玻璃,安到他们家里。
全都完成后,两人累得不想动,坐在院子里晾晒的沙发上,晒着太阳昏昏欲睡。
江妙妙几乎都开始做梦了,陆启明猛地一下跳起来,推她。
“醒醒!”
她困倦极了,“干嘛呀,不都做好了吗?”
“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结婚!”
自从那天她说了那句话后,陆启明就一直心心念念,根本忘不了。
江妙妙想起这个,有点害羞,不禁打起了退堂鼓。
“真的要结吗?还是算了吧,咱们结不结也没什么区别。”
“必须结!什么事都可以懒,这个不能懒。”
“可是我有点累……”
“好吧,你继续休息,我来弄。”
陆启明也累,爬上爬下修窗户废了他不少体力,但是一想到他们要结婚了,就生出无限动力。
他往屋里走了两步,突然停下,回头问:
“结婚要做什么?”
江妙妙愣了愣,努力回忆自己喝别人喜酒时的经历。
“额……做顿好吃的?”
陆启明若有所思,点点头,走进了屋里。
所以她的婚礼很可能只有一顿饭?
那可不行!
求婚仪式已经省略了,这个不能省。
江妙妙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追过去找他讨论,最后确定了几件事。
1,结婚地点。
镇上有教堂,但他们都不信神,所以只需要选个风景好的。
湖边很不错,绿草如茵,水波荡漾。左边是山,右边是海,就选那里吧。
2,食物。
这个由陆启明负责,他手艺好,还会做蛋糕。
婚礼上当然应该吃最好吃的。
3,婚纱。
岛上没有婚纱店,甚至没有服装店。但是江妙妙在一户人家里看到了脚踩缝纫机,还能用。
而婚纱的布料跟窗帘布也差不了太多,都很华丽。
所以她做出一个伟大的决定——给自己亲手做一件婚纱。
至于结婚的日期,定在了全部准备完毕之后。
做婚纱可是个浩大的工程,很需要时间。
当天晚上,江妙妙让陆启明把缝纫机扛回来,放在客厅,然后拉着他陪自己满镇子转悠,找最好看的窗帘布。
原住民们喜欢英式乡村风,窗帘不是小碎花就是格纹,用来做婚纱未免显得小家子气。
两人找了很久,最后瞄准镇上唯一一家餐厅里的窗帘——白色的棉布上点缀着些许蕾丝,简约却优雅。
由于前不久才经历了台风,窗帘上溅了很多泥点子,需要洗。
陆启明扛来梯子,拆下四套窗帘。
江妙妙用桶装着提到湖边,连夜洗刷干净,晾在院子里。
第二天醒来,已经被海风吹干了。
婚纱该怎么做?
她找出一条尺寸适合自己体型的裙子,放在铺平的窗帘布上,比着样子剪出上半身。
然后发挥想象力,剪了个大大的裙摆。
婚纱裙摆要撑起来才好看,镇上找不到裙撑,只能多做几层裙摆,靠布料撑起来。
她又剪了两个裙摆,把多余的废料堆到一边,打开了缝纫机。
作为一个手残党,缝纫机她是从没摸过的。
不过小时候家里有一台差不多的,她妈老用,还给她做过小裙子,所以隐约有点印象。
貌似线是先从这边穿过去……然后再穿那里……
江妙妙摆弄了一个上午,失败无数次,总算找到正确的步骤,缝纫机嗒嗒嗒的声音在屋子里响了起来。
陆启明钓到两只大龙虾,提着桶从她前面经过,凑过来看了眼,意外地哟了声。
“真能用?”
“让开让开,你身上臭死了,别弄脏我的布。”
“你确定你做得是婚纱,不是围裙?”
江妙妙停下动作,瞪他一眼。
他笑嘻嘻地冲她抛来个飞吻,走进厨房。
把布料按照形状缝合好,挖出一个桃心领,锁边。
一切进展的很顺利,第二天中午,成果便出来了。
因为手艺不够精湛,裙子看起来很粗糙,只勉强有个婚纱的轮廓。
但江妙妙非常喜欢,欢天喜地地把它捧上楼,站在镜子前面换上。
尴尬的事情发生了……这件量身定做的裙子居然穿不进去!
怎么回事?她按照自己衣服尺寸做的啊。
江妙妙坐在地板上找了半天,找到原因——剪裁布料的时候,她
没有留出锁边用的宽度,所以上身正好小了一个码。
这下完了,要重新做一件?
且不说布料够不够,时间也来不及啊。
陆启明上楼喊她吃午饭,看见她怀里的裙子,挑眉问:
“已经做好了?穿上给我看看。”
她闪烁其词。
“不行,得等结婚那天才能穿,不然就不是新的了,不吉利的。”
“还有这种规矩?”
“嗯!”
“好吧,那就结婚的时候再看,吃饭去。”
江妙妙放下裙子往外走,陆启明搂着她的肩,忽然凑过来亲她耳朵。
“帮个忙怎么样?”
“什么忙?”
“那天也是我的婚礼,能不能给我也做一套像样的衣服?”
“你?”
她停下脚步,上上下下看了几眼,表情嫌弃。
陆启明道:“对啊,我是你的结婚对象,你不希望我穿得帅气点?”
“不希望,你裸奔我都没意见。”
她做自己的婚纱都已经心力憔悴了,哪里还有精力给他做。
陆启明开始耍赖,抱着她不让她下楼。
“好妙妙,亲妙妙,全世界最可爱最漂亮最能干的妙妙。拜托你了,给你老公做套好看的衣服,让他体体面面的结婚好不好?”
央求还不算,他在她脸上狂亲,口水糊了她一脸。
江妙妙无力招架,只好同意,心中计划着去邻居家找套男人的西服,按照他的尺寸改改就行了。
两人终于下楼,来到餐桌旁。
午饭是龙虾肉炒饭,加了腊肠与番茄酱,闻起来特别香。
江妙妙拿起勺子,脑中突然浮现自己的婚纱,无视美食的诱惑,做出一个极为艰难的决定。
她要减肥。
不就是小了一个码么?给她几天时间,她能瘦下去。
陆启明已经扫荡了半盘,发现她还没动,催道:
“愣着做什么?吃啊,不吃我可吃了。”
“你吃吧。”
她毅然决然地把盘子推过去。
陆启明惊讶。
“你不吃饭?抽哪门子风?”
“我不饿,睡觉去。”
江妙妙转身上楼,再也没下来。
陆启明放心不下,吃完饭后单独给她煮了碗面条,端到楼上敲门。
“妙妙,饿了吗?出来吃一点。”
江妙妙的声音隔着门传出来。
“我不吃。”
“尝两口吧,专门给你做的。”
“我真的不饿,你走吧。”
别再诱惑她了。
陆启明叫了半天也不见她出来,只好放弃,去楼下洗碗。
他怀疑她病了,可是到了下午,她又神采奕奕地走出来,拉着他去找西装。
江妙妙一边给陆启明准备礼服,一边节食。
实在饿得受不了时,就啃几个番茄满足一下胃。
第三天时,她还特地跟陆启明出了趟海,吐得胆汁都出来了。
在近乎自虐般的减肥后,她感觉自己明显消瘦一大圈。
再去试婚纱,尺寸刚刚好。
江妙妙站在镜子前,自恋地转了几圈。
陆启明推门而入,正好看见这一幕,愣住了。
“你不是说……不能提前试穿,否则不吉利吗?”
“有吗?我忘了。”
“……”
陆启明想起一事,欣喜地问:“那我能不能试试我的衣服?”
昨天就改好了,正挂在衣柜里呢。
江妙妙微微一笑,摇头,走到他面前。
陆启明不解,“为什么?”
“因为……”她踮起脚尖,勾住他的脖子,“我们晚上结婚吧。”
她已经饿得受不了了,想要大吃一顿。
陆启明没有异议,下楼鼓捣他的大餐。
江妙妙又把婚纱改进了些,在领子和袖口处缝了一圈蕾丝,剪掉多余的线头,从餐厅仓库里的圣诞树上,摘下小星星缝到裙摆上。
她找到一块红布,做了两朵胸花,在胸花底下的布条上,用自来水笔写了“新郎”和“新娘”。
还差什么呢?
头纱?这里没蚊帐,估计是没戏了。
江妙妙站在阳台上,发现隔壁院子里开了些野花,跑去摘下来,配上铁丝和碎花布,做了一顶小小的花冠。
岛上的原住民也有不少首饰,她从这家拿了耳环,从那家拿了项链,东拼西凑,凑出一整套。
她忙碌的时候,陆启明也没闲着,把早就准备好的菜品做出来,搬了张餐桌放在湖畔草地上,铺好桌布,将菜和饮料都端过去。
婚礼需要仪式感,他把酒吧的白色门框给卸下来,安在草地上,缠上鲜红的布条,看起来喜气洋洋。
计划中的事情都完成了,可是换好衣服站在草地上,江妙妙总感觉自己忘记了什么。
一坨毛茸茸的东西拱进她裙摆里,她提起来一看,想到了。
“我的肉肉啊,怎么把你给忘了。”
它可是很重要的角色呢!
江妙妙摘下头上的花冠,套在它脖子上,看起来像个项圈。
至此,所有事情都做完了,二人一狗走到红框下。
她看着他,他看着她,彼此都有点尴尬。
“咳咳。”
陆启明穿着比他肤色更黑的西装,清清嗓子,突然单膝跪下,从口袋里摸出一枚小小的银色戒指。
江妙妙错愕,“你从哪儿弄来的?”
“酒吧里有个装饰用的银酒杯,我半夜偷偷磨的。”
“……好吧,谢谢。”
她伸出手指,准备戴上。
陆启明却坚持走完全程。
“江妙妙小姐,你愿意嫁给我这个快五十岁的老头吗?我可能吃的比你多,死的比你早,你愿意对我不离不弃吗?”
江妙妙笑嘻嘻。
“我愿意,我还愿意在你走后住你的房子,花你的钱。”
他眨眨眼睛。
“可我没有房子没有钱,唯一拥有的东西就是你。”
“是吗?那可是个举世无双的好宝贝呢。”
他轻笑,为她戴上戒指。
皮肤黑,戒指亮,别有特色。
陆启明站起身,江妙妙拉拉裙摆,“我没有半夜偷偷磨戒指,所以没法跟你交换了。”
“没事,你欠着,用当牛做马偿还我。”
江妙妙掐了他一把。
“谁是牛,谁是马?”
他连忙赔不是,“我是牛我是马。”
“那我呢?”
江妙妙扬起小脑袋,陆启明捏着她的下巴亲了口。
“你是我举世无双的好宝贝。”
与世隔绝的小岛上,一场婚礼静悄悄地举行。
新郎:陆启明。
新娘:江妙妙。
证婚人:江肉肉。
男方家人:江肉肉。
女方家人:江肉肉。
伴郎伴娘:江肉肉。
宾客:江肉肉。
作者有话要说:肉肉:我命令你们马上洞房
☆、51、第 51 章
两人在湖畔欣赏着美景饱餐一顿, 见太阳快下山了, 便手牵手回家。
至于餐桌和吃剩的盘碗……今天是他们的好日子, 当然得理直气壮地摸鱼。
那些没干的活儿,就等享受完后再说吧。
二人回到家中, 各自换衣服洗澡。
江妙妙把换下来的婚纱找了个衣架挂着, 十分珍惜地放进衣柜里。
这是她人生中第一件婚纱, 如无意外的话也是最后一件。
还是她亲手做的,多么有意义啊。
她站在柜子前爱不释手, 陆启明坐在床上一脸幽怨。
“你睡不睡觉了?准备从今往后就抱着它过日子吗?它是你老公?”
新婚当晚不抱他,却去抱件衣服, 简直气死人了。
江妙妙不胜其扰, 只好放手,关上柜门道:
“来了来了,老人家就是话多。”
陆启明等她走近了,一把将她拉到怀中, 威胁地磨着后槽牙。
“老人家?”
“是你自己说的呀。快五十岁的小老头,吃得比我多,死得比我早,我可没冤枉你。”
她故作无辜地眨眨眼睛。
陆启明看着她鼓鼓的脸颊,简直想咬她一口,又怕把病毒传染给她, 只好拍了拍她屁股。
“睡觉!”
江妙妙换下婚纱后,身上只穿了一条吊带小裙子,裙摆堪堪遮住大腿。
皮肤黑得像泥鳅, 身体也灵活得像泥鳅,轻轻一扭,就钻进了他怀里。
“今天是洞房诶,嘿嘿嘿。”
陆启明无语地掐掐她脸颊。
“中邪了吗?傻笑什么?”
“没什么,只是想到这个就忍不住有点激动。”
说到这里,她握了握拳,仿佛在证明自己真的很激动。
陆启明闻着她身上沐浴露淡淡的香味,突然很歉疚。
新婚之夜,理应该好好享受。
却因为他的缘故,导致他们什么都做不了。
婚礼简陋就算了,末世里条件限制,没办法做得更好。
但这方面完全是他的错。
脑海中闪过那盒避孕药,与她曾经期待的小眼神,陆启明心里一阵纠结,突然说:
“我帮你吧。”
江妙妙傻乎乎地没反应过来。
“帮什么?”
“我可以……用手,我手上没伤口,应
该不会传染。”
陆启明努力说得冷静,可脸颊还是不自觉发烫。
江妙妙陡然反应过来,瞪圆了眼睛。
“你的意思是……”
“嗯。”
“不不不不不……”
她受宠若惊,连声拒绝,同时从他怀里退出来。
陆启明非常窘迫,“你觉得恶心吗?”
“当然不恶心,只是……”
太害羞了啊!
她跟他结婚,又不是因为他的性能力。
虽然这也是一个不小的加分项吧,但是……哎呀,反正没必要执着于这个。
江妙妙握住他的手,认真地说:
“我不介意做不了这个。”
“真的?”
“你想想,要是换成我被感染了,不能做这种事,你会强迫我吗?”
陆启明毫不犹豫,“当然不会。”
强迫伤员做这种事,那不成禽兽了么。
她笑道:“所以我也不会啊,放心吧。”
陆启明心底五味杂陈,说不出的感动,把她拥进怀里。
“妙妙……”
怀中突然传来一句自言自语般的话。
“反正我跟这么大年纪的人结婚,就已经做好了没有性生活的准备。”
“……”
“嘻嘻,开玩笑啦,我爱你哟。”
江妙妙抬头在他下巴上亲了口,将脸埋进他怀里,甜甜蜜蜜地说:
“睡觉吧。”
陆启明深吸口气,决定不再想那些有的没的,好好珍惜能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天。
锅里有米,桶里有水,怀里有她。
他还能更幸福吗?
他在这边感动得无法自拔,奈何对方憨得像根木头。
几分钟后把他一脚踹开,半边身体滚出被窝,迷迷糊糊地抱怨:“热死了。”
陆启明:“……”
床头柜上有本书,他拿来当扇子,轻轻给她扇风。
江妙妙舒服地睡了一整夜。
翌日上午,灿烂的阳光洒满整个房间。
江妙妙从梦中醒来,发现身边的床铺已经空了。
陆启明呢?已经做饭去了?
她下楼去厨房找,冷锅冷灶,分明没人来过。
江肉肉已经在院子里玩了很久,听见脚步声跑回来,在她身旁上蹿下跳。
她摸了摸狗头,继续上楼找。
推开卫生间的门,正好撞见陆启明在往胳膊上扎药。
二人同时愣了下
,都有点尴尬。
江妙妙假装进来刷牙,边挤牙膏边问:
“还有几支?”
“六支。”
陆启明将用完的注射器掰断,丢进垃圾桶里。
“是么?看来还有六个月呢,哈哈。”
她苦涩地笑了两声,把牙刷塞进嘴里。
陆启明掬水搓了把脸,站在她身后,用湿漉漉的手搂住她的腰,在她后脖颈上落下细密的亲吻。
满口泡沫的江妙妙:“@#¥%……”
好痒啊!
陆启明抬起头,看着镜中二人一个塞一个黑的脸,忍不住笑出声。
“哈哈,两个非洲人。”
江妙妙呸的一声,吐出泡沫,终于能说清楚话了。
“要非也是你非,我白着呢。”
他随手拿来一瓶褐色的洗发水,放在她脸旁比较。
“白?再黑点晚上我都找不到你人了。”
黑夜里两人最白的都是牙,白牙对白牙,画面想想都搞笑。
“没事就出去,滚滚滚。”
江妙妙准备继续刷牙,却听他说:
“咱俩度蜜月吧。”
度蜜月?这个听起来不错。
不过岛就这么点大,能去哪儿度?
陆启明道:“本来是想带你出海玩的,这两天天气不错,船上的油也够,应该能开到深海去,运气好可以看到鲸鱼。不过你晕船太严重,所以还是留在岛上。街上有辆自行车,咱们来个环岛旅行吧。”
环岛……旅行?
听起来是不错,可他们这座岛小得可怜,就算步行也才半天的事,旅行?
江妙妙哭笑不得,“算了吧,有这功夫我还不如多睡个懒觉呢。”
陆启明只好放弃。
“行,你刷牙,我去做饭。吃完饭咱们开始干活,把桌子抬回来,碗盘要洗,还有草地上那些……”
她一听到干活两个字头就开始痛,立刻改变了主意。
“还是旅行吧。”
“可你不是说没什么意思……”
“跟你在一起,发呆都有意思。快做饭去,吃饱我们就出发。”
江妙妙把他推出卫生间,陆启明笑着下楼了。
她接着刷牙,刷半天都没刷出泡泡,于是又往牙刷上挤了点牙膏,低头时目光扫过垃圾桶里的注射器,停顿了两秒,假装没看见,将它抛到脑后。
早餐是西红柿蛤蜊面,配自
制油炸粗薯条。
吃饱喝足,陆启明换上T恤和花枝招展的大裤衩,江妙妙穿着小裙子和人字拖。
两人带了一兜子番茄当午餐,推着自行车喊来江肉肉,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出门,开始环岛之旅。
第一站,几个月前登岸的码头。
经过海水无数次的冲刷,尸体残骸与火烧痕迹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各种贝壳、螃蟹、青苔重新占领礁石,沙子银白细软,海水清澈见底。
自行车还没停稳,江妙妙便从后座跳下去,把西红柿往地上一放,带着狗撒丫子跑进海水里。
“等等我!”
陆启明喊了一声,停好自行车,踩着她的脚印,也冲进那片蔚蓝中。
大雪下了一个月,覆盖住整座城市,处处银装素裹。
一架飞机落在郊区大楼的楼顶上,顾长州带着队员冲下去,娴熟地拉起火力线,准备对付周围的丧尸。
天气越来越冷了,基地里的储备物资无法让那么多幸存者顺利度过冬天。
这里是某个大型连锁超市的仓库,要是能把里面的物资运到基地去,将大大缓解基地里的生存压力。
然而丧尸们的智力变高,竟然学会了专挑这种地方蹲守,袭击他们这些来运物资的人。
本来运物资只需要普通士兵就行了,可前两个月连续发生多起事件,死了两百多个人,导致现在运送物资的队伍也必须配备火力。
他们这种特种部队,也不得不暂时放下援救任务,帮忙一起运送。
这片厂区面积才两万多平方,却聚集了差不多三万的丧尸。
飞机降落后,它们便前赴后继地涌过来,企图用人海战术吞没他们。
末世后武器弹药产出数量不多,手头可支配的更是有限,不可能把丧尸全部杀死。
只能兵分两路,一队人挡住丧尸的攻击,另一队人争分夺秒地去运物资。
顾长州身为队长,同时指挥两队的行动,自己也要亲身上阵抵御丧尸,忙得不可开交。
在紧密的炮火声中,突然有下属跑到他身后,说有人联系他,让他马上回飞机里接听。
所有队员的性命都压在他肩上,这种时候哪里走得开?
顾长州头也不回地吼:“让他等等!”
“队长,是副
队那边打来的,他们找到那个人了。”
“什么?”
“他们找到您要找的陆启明了!”
那一瞬间,枪声、炸|药声、丧尸的吼声,还有凛冽的风声都不见了,耳中只剩下那句话。
找到陆启明了!
顾长州将指挥任务交给一位经验丰富的老队员,匆匆回到飞机里,按下通讯器。
“我是顾长州,请说。”
“队长,我们在南大西洋南纬37°5′、西经12°16′的小岛上,发现了他们活动的痕迹。”
“他们?那两人仍然在一起吗?”
“是的,还有一条狗。”对方迫不及待地问:“我们已经找了几个月了,总算找到,现在把他们抓回来吗?”
顾长州差点就同意,但是想了想,命令道:
“不,你们先监视,我自己去,免得打草惊蛇。”
两边已经翻脸,陆启明被带回来以后必定要送进实验室。
万一没谈好,他来个破罐子破摔,要跟他们同归于尽……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做出这种事,到时损失就太大了。
他得想个完全的计划,让对方毫无反击之力。
“好的,请您尽快过来。”
副队长发来具体定位,挂了电话。
顾长州端起枪走出飞机,看着眼前密密麻麻的丧尸,目光变得更加坚定。
他要带领所有队员安全返回基地,然后去抓陆启明。
以及那个欺骗了他,利用他的善心,却很可能是他女儿的江妙妙。
漫天飞雪中,一个丧尸从楼顶跳下,扑向顾长州。
他抬起枪,火光自枪口喷射,将其在半空打了个粉碎。
两人用了半天的时间,来完成他们的环岛之旅。
他们在码头旁的海里游泳。
在耕地旁的海里游泳。
在小山旁的海里游泳。
在湖里……湖水要喝,还是不游了,江妙妙抖开毯子铺在地上,与陆启明躺在上面晒着太阳,吃西红柿当午饭。
江肉肉不爱吃西红柿,正好旁边的桌子还没收拾,有昨晚吃剩的半块腌三文鱼。
江妙妙拿来嗅了嗅,没变质,塞进它嘴里。
蓝天白云,微风习习。
她举起自己的手,不禁抱怨。
“一直待在水里,我的手指都泡皱了。”
陆启明悠闲地晃着脚,用脚尖碰碰
她的脚尖。
“谁让你没事就往水里跳。”
“不游泳还能干嘛呢?唉,早知道当初说什么也得抢几部手机过来。”
里面哪怕只存着俄罗斯方块,也好过现在完全没娱乐。
陆启明想了想,提议:“我记得岛上有个小图书馆,要不下午去看书?”
畅游在文字的海洋里,也是一种旅行。
江妙妙摇头。
“不看。”
“为什么?”
她不肯说,陆启明想了半天,突然笑出声。
“你不认字,是不是?”
“……你才不认字呢,我中文水平比你高多了,哼!”
江妙妙捶了他一拳,翻身不理他。
陆启明凑过去勾住她的肩,笑道:
“小文盲,我教你英文吧。”
“不学。”
“为什么不?学会你就能看英文书了。”
她上学的时候都懒得学,现在学?开玩笑。
江妙妙回头道:“你要是真的想帮我做事,你就……”
“嗯?”
“去掏鸟蛋吧!”
南边海岸栖息着一群海鸥,个头很大,翅膀展开来跟老鹰似的,总是来偷吃她的咸鱼干。
她抓不住它们,但觊觎它们的蛋已经很久了。
虽然鱼肉好吃,连吃两个月也是腻得不行啊。
陆启明不答应。
“不去。”
江妙妙抓着他的胳膊摇晃。
“去嘛去嘛,掏回来我腌咸蛋给你吃。以前看我奶奶腌过,很简单的。”
陆启明抬起线条漂亮的下巴。
“我帮你掏鸟蛋,你帮我做什么?”
“我帮你……”
她想了半天想不出来,语塞,只得问:“你想让我做什么?”
他笑得很阴险。
“我们已经结婚了。”
“嗯。”
“虽然没有结婚证,但这年头本来就找不到地方登记。”
“所以呢?”
“我们属于合法夫妻,叫句老公来听听。”
陆启明终于暴露出真实目的,期待地竖起耳朵。
江妙妙没有反驳,毕竟已经结了婚,用这种称呼喊对方挺正常的,她平时也不是多害羞的人。
可此时此刻,嘴就像被胶水糊住似的,无论如何喊不出口。
憋了半天,她脸都憋红了,硬是说不出一个字。
陆启明匪夷所思。
“有那么难吗?”
她没好气
道:“有本事你叫啊。”
“叫你老公?我还是换个称呼吧。”
他厚颜无耻地凑过来,额头抵着她的额头,靠得极近地说了句。
“老婆。”
江妙妙的脸上的红霞瞬间蔓延到耳根。
陆启明仿佛发现什么好玩的事,一句接一句的,变换各种语气喊她。
“老婆,老婆?老婆……”
她无力抵抗,落荒而逃,从毯子上爬起来要跑。
陆启明把她拽回来,在她脑门上响亮地亲了口,笑着说:
“老婆你躺着,我去给你掏鸟蛋。”
说完他便松开手,穿上拖鞋,去屋子里拿了篓子和鱼叉,朝南边海岸跑去。
一边跑,他一边冲她挥手,结果一不小心被石头绊倒,跌了个大跟斗。
江妙妙哈哈大笑,“傻子。”
陆启明爬起来,尴尬地抓抓头发,很快就跑远了。
江妙妙一个人看风景,想到刚才对方的称呼,脸颊仍然热热的,红晕退不下去。
她结婚了呀。
昨天都没什么感受,只觉得好玩。
却在刚才他叫她时,无比清晰地认识到,她再也不是一个人了。
他们是个小小的家庭,彼此相爱,彼此依靠。
尽管这个家庭存在的时间可能不会很长,但是在这个世界存在过,那就够了。
她趴在毯子上,摸着旁边草地上的小野花,时而瞥一眼海岸方向,嘴角始终保持着上扬的弧度。
陆启明没有辜负她的期望,用一下午的时间掏回来十几枚鸟蛋,还抓了一只特别肥的海鸥。
当天晚上他们就把海鸥拔毛,处理干净,用调味料腌制后,架在火上烤熟,美美地吃了一顿。
鸟蛋吃了三个,剩下的被江妙妙用湿布擦洗干净。
她找来一个玻璃罐子,往里面倒了半瓶白开水,加入大量食用盐和高浓度白酒,均匀混合,将干净的鸟蛋放进去,盖好盖子。
按照记忆中的印象,只需等一个月左右,就能吃上咸蛋了。
将罐子抱去厨房阴凉处放着,江妙妙满足地拍拍手。
陆启明靠在门框上,冲她竖起大拇指。
“我媳妇儿真厉害!”
“哼哼,那是。”
江妙妙挺了挺胸脯,十分骄傲。
陆启明冲她伸出手,“厉害的老婆大人,现在可以
就寝了吗?”
她叉着腰,“我已经厉害到不想走路了,你抱我。”
他委屈兮兮,“我下午爬上爬下好几小时,很累的。”
“真的?”
“真的。”
“好吧。”
江妙妙自己往楼上走,从他面前路过。
他趁其不备,突然将她打横一抱,在她的惊呼声中狂奔进了卧室。
在院中啃骨头的江肉肉迟了一步,没跟上,等它上楼迎接它的又是紧闭的房门。
它抱着楼梯扶手骑了一阵,颇觉无趣,在走廊找了个角落趴着,响起微微的鼾声。
陆启明掏鸟蛋掏上了瘾,第二天上午又提着篓子去了岸边。
江妙妙闲来无事,把睡了很久的床单被子枕套给洗了,晾在院中的晾衣绳上。
然后自己搬了把椅子,坐在旁边翻画册。
全英文的书她看不懂,画册还是可以翻翻的。
这个画师的画风相当豪放粗犷,男人全是肌肉虬结,女的全是大胸大屁股。
她看了几页,认出讲得似乎是个西部牛仔的故事,感觉没什么兴趣,准备换一本时,下一页大篇幅白花花的色彩差点让她喷鼻血。
这……这是十八禁啊!
她连忙捂住画册,做贼似的左右查看。见陆启明还没回来,这才放心地看下去。
海风吹过,干净的床单在她头顶飘扬,送来一阵阵洗涤剂的清香。
江肉肉本来趴在她脚边打瞌睡,突然抬起脑袋,耳朵竖得笔直,紧盯着一个方向。
江妙妙没察觉,直到它开始汪汪叫,才困惑地站起身,朝那个方向望去。
得益于岛屿的面积,她一眼就能望到岸边。
只见空旷的海岸上,不知何时降落了一架小型飞机。
机舱门打开,有人从里面走出来。
江妙妙:“!!!”
来人了?!
是来抓他们的吗?
她放下画册,从屋中拿出武器,要去找陆启明。
但对方比她速度更快,她才跑出院子,人家已来到她面前,堵住去路。
来者身材高挑,穿一身救援队的标志性黑色制服,英姿飒爽,正是之前见过面的袁牧冰。
只有她?
江妙妙看了眼飞机处,那里分明还有几个男人,不知为何没过来。
她都做好了反抗的准备,可对方架势奇奇
怪怪的,倒让她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袁牧冰扫过她手里的枪,笑了笑。
“好久不见。”
“汪汪汪!”
江肉肉狂吠,似乎想冲上去咬她。
江妙妙很了解袁牧冰的实力,绝对能一脚把自己的爱犬给踹死,于是赶紧抱住它,一脸戒备地问:
“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实不相瞒,自从你们抢了顾队长的飞机离开后,基地那边就一直在找你们。”
“所以你是为了那件事抓我们回去交差的?”
袁牧冰摇头。
“并不是,相反我很佩服你们。尤其是陆启明,在身体虚弱的状态下还能凭一己之力制服那么多专业的军人,实在很厉害。”
自己的男人被夸奖,江妙妙与有荣焉,语气缓和了些。
“那你是为何而来?”
袁牧冰不急不慢,对她解释自己到来的原因。
“昨天我碰到顾队长,得知他们已经确定你们的坐标,准备带人过来抓你们,被我给劝住了。我认为,不应该采用那么极端的措施,毕竟大家以后还要合作,一起努力让人类重返城市。”
江妙妙皱眉,“合作什么?”
他们一个感染了病毒,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幸存者们的累赘还差不多。
袁牧冰抿了下嘴唇,将病毒的事完完整整地告诉了她。
她听完目瞪口呆。
陆启明还有那功能?她书简直白看了啊,原文里从来没提过。
那些专家们,可是足足研究了十几年,才弄出疫苗,让人们放心地回到城市。
袁牧冰说:“城市的倒退速度并不等人,我们晚回去一天,将来就要用十倍百倍的时间来建设它,才能回到末世前的发展水平。
现在的时间是宝贵的,有他的加入,我们才有重返城市的希望。那些基地里与风雪和丧尸苦苦作斗争的幸存者们,才能得以活下去。”
江妙妙面露难色,“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能帮忙的是他不是我。”
“他爱你,我们的话他不会听,但你的话他肯定听。”
袁牧冰看着她,一向坚毅的眼神露出些许恳求。
“就当我代表所有幸存者拜托你,让他配合实验好不好?”
陆启明的加入,能加快疫苗研发的速度,拯救更多人,无疑是好事,而且是大大的好事。
尽管这是一本书,所有人都是书里的虚拟角色。
但在这个世界里,他们就是真实存在的,没有一个人活该死去。
然而陆启明向她讲述过去经历时的模样还历历在目,表情那么痛苦,显然连回忆都是折磨。
他被关在实验室,当成小白鼠二十多年。
人生有几个二十年呢?
他能活到现在是万幸,再来一次,还能活着吗?
她想救幸存者,但她更想救他。
她爱他,爱本来就是自私的。
“我不能答应你……”
“我答应你。”
两句话同时响起来,前一句是江妙妙的,后一句是陆启明的。
江妙妙回头,看见陆启明提着半篓鸟蛋回来,走到她身边,轻轻握住她的肩,对袁牧冰说:
“我答应你的请求。”
江妙妙惊道:“你在胡说什么?他们要抓你去做实验!”
“我知道。”他给了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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