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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私奔失败以后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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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母在宁蓁蓁出去了之后,就一骨碌从被子里爬起来,这样猛地一动,她有些头昏,再看看身边的人毫无动静,忍不住喊道:“婉婉?”

    崔婉已经烧得昏迷了过去,发黄面上都是红霞,嘴唇干裂得起了皮。

    段母推了一下崔婉,对方发出无意识地呢喃声,段母在用手一摸崔婉的脑袋,她有点发热,手上的温度已经不低,崔婉的额头更是烫人 “造孽啊。”

    段母连忙爬起来,打算去弄点凉水给崔婉降温,刚走了没两步路,就听到了隔壁房间哼哼唧唧的声音,那是段长泽的声音,显然段长泽也不舒服。

    他刚刚做完割阑尾的手术,这种烂肚子病以前中医是没办治得,现在有西医,虽然有点吓人,但是剖开了肚子,切除了烂肠子就好了。

    为了长泽的安全,在沪市最好的医院手术,还请了洋人医生主刀。这一场手术直接就把段家不多的财产掏得七七八八,所以才需要把谢琳琅诓到舞厅里跳舞,要不然家里头就完全没钱了。

    段长泽的身体不好,现在又刚做完手术没几天,宁蓁蓁撒手不管,这可就苦了段母。

    一个上午,段母简直是累得不行,一会儿是段长泽哼哼唧唧,还没有吃饭,一会儿是崔婉温度又高起来。

    段母自己也是腿脚发软,她也有点难受,她好几次都想自己躺下来不干了,但是一想到长泽,又咬咬牙坚持下来,总不能让长孙去了,家里现在一贫如洗,她不喜欢宁蓁蓁,如果崔婉去了,儿子连个媳妇都没有了。

    在段母痛苦难言时候,宁蓁蓁正在喝一杯伯爵红茶,手指翻过了书的扉页。

    百乐门提供了可以让人喝茶喝咖啡还有看报的休息室,但是里面装潢的太过于精致,从海外拉过来的蜡皮沙发,进口捷克水晶吊灯,还有真皮沙发毯,以及是红色地毯。这种的环境让人心中发憱,很多要出台的舞女不过是来这边感受一下气氛,就急匆匆离开,不敢在这样的地方多待。

    宁蓁蓁躲在一个小飘窗附近,半阖了窗帘就在这里看书。光线正好,手中拿着的是沪市本地的杂志《白玉兰》。现在流行的鸳鸯蝴蝶派极盛,《白玉兰》就是沪市最有影响的刊登杂志。

    所谓鸳鸯蝴蝶派的,在正统作家心中是难登大雅之堂,是才子佳人的言情,不过里面包括的门类就比较广了,从新旧割裂,破案,战争,历史,宫闱什么类型都有。

    这种的受众是女性,要求的就是缠绵悱恻的爱情,目前大都是走的才子佳人的套路,有些跳不出古典的路数,时代背景倒是很浓厚,缠绵悱恻的爱情这一点不太够。

    在宁蓁蓁看来,或许时代的大冲突感不错,常常让人觉得造化弄人,爱情的发展不如后世新奇有趣,男女主的人设也是后世更为剑走偏锋。

    把《白玉兰》杂志上连载的都看了大半,宁蓁蓁听到自鸣钟的报时声,就把《白玉兰》这本杂志半扣住,伯爵红茶杯下压一张便条“此处有人”,接着撩开了窗帘走出了这华丽的休息室。

    再去了更衣室,那里就有烟火气多了。

    已经有了几个人,她们看到了宁蓁蓁进来,也没到招呼的意思,宁蓁蓁自己到小柜子前,拿出铝饭盒和粢米团,到开水房里打水,往铝饭盒里倒上开水,把粢米团放在盖子上用开水的热气加热。

    等到粢米团热的时候,她就站在长廊的常青盆栽附近,红色的地毯被客人用烟头烫上了几个黑漆漆的焦点。

    忽然听到了笑声,是三个旗袍美人笑着走过来。

    葱白指尖上染着各色的指甲油,头发是不同长度的卷发,挽住皮草看上去就像是年历上的美人。

    “你看我这条钻石项链,好看不好看?”

    “还是罗先生对你好。我就不行了,最近汪先生的手头太紧了,他家的母老虎管得很严。”

    “总比霍少好,我心里头发愁,留不住霍少爷的心,他真是讨厌,先前还说爱我,哎,我就知道霍少的话不能信。”

    无论是哪个时代都不缺少美女,百乐门里头牌和伴舞的舞女不是一个层次,她们根本就不去看宁蓁蓁,轻飘飘地走过,留下了浓厚的香水味道。

    宁蓁蓁等了差不多十分钟,热气把粢米团的最里面也给加热的松软。

    轻轻咬一口,首先尝到的就是糯米的味道,糯米被蒸得香软,里面配合油条,还有咸香的肉松,当然还少不了黑芝麻糖,复杂的味道在口腔炸开,难怪曾经的谢琳琅最念着这一口,在段家人来沪市之前,她还偶尔吃粢米团改善生活,等到要养的人太多,谢琳琅就再也没有吃过粢米团了。

    慢慢吃完了粢米团,宁蓁蓁再进入到休息室的时候,撩开窗帘,看到了意外的人。

    她原本座位的对面是翘着腿的牡丹,牡丹今天穿着的是一条墨绿色绣黑色芙蓉的旗袍,旗袍的大腿处开口很高,因为她的姿势,露出了修长笔直又白花花的大腿,若是宁蓁蓁是个男人,只怕看着这一双腿,会浮想联翩眼珠子都挪不开。

    “是你在这里看书?”牡丹今儿没拿着烟杆子,而是手里拿着宁蓁蓁放在桌子上的《白玉兰》,“看书是好的,不过少看一些这种才子佳人的,把自己的脑子都给绕进去了。”

    宁蓁蓁:“多谢牡丹姐的提醒,我知道不能当真,看书只是看看《白玉兰》的稿子风格。牡丹姐常坐这个位置?我换个位置坐,我就是怕打搅到别人,想着躲在这里随便看看书。”

    “不用了,也没几个人正儿八经会过来,你能看看这些已经算是比很多人强了。”牡丹用手指勾了勾,“瞧着你的茶看上去不错,替我倒杯茶。”

    昨个儿指点人跳舞的时候,牡丹就对眼前有些浅浅印象,现在喝了宁蓁蓁泡的茶,就觉得她身上的违和感更重了。

    刚开始还是羞愤欲死的大家小姐,后来等到秦老板来了,就成了憨厚的村妇,昨晚上她在侧门还听过段继文和她的对话,宛若泼妇,现在有成了会泡茶看书的大家小姐,和自己说话也像是读过书。

    宁蓁蓁没在牡丹面前掩饰自己的违和处,林渺说的那些话,让她想在牡丹面前得个青眼,最后要离开百乐门,也会比现在容易。

    牡丹果然问了宁蓁蓁是谁引入这个问题:“你是走谁的路子过来的?”

    “邹经理。”

    牡丹挑挑眉,“昨个儿吃饭的时候,看你和玫瑰走在一起,玫瑰是走我的路子。”

    “玫瑰姐人很仗义,玫瑰姐的眼光好,牡丹姐的眼光也好。”宁蓁蓁笑着甜滋滋的,“昨个儿我不认识她的时候,她就提点过我,晚饭的时候,还和我讲了不少事,还问过我,今后要怎么做。”

    牡丹挑挑眉,以为宁蓁蓁要表忠心,从邹经理投奔到她麾下,没想到眼前人直接说道,“我没打算一直跳舞,之前是被骗了,所以就赶鸭子上架到了百乐门。给人伴舞不适合我,我打算就做一个月的时间,只给人伴舞,也没准备出台,接着就不做了。”

    牡丹没问怎么被骗了,这年头,被骗着进入到百乐门的还真不少,尤其是邹经理那边。她看着眼前人的眼睛清凌凌的,倒是相信对方现在走出来,来了兴致,开口说道,“其实你要是能够接受给人伴舞,跟着我的话,倒是不用担心邹经理把你弄到出台。”

    宁蓁蓁笑着说道,“难怪玫瑰姐说起来牡丹姐赞不绝口,牡丹姐心善,还能够体谅女儿家的难处,我倒是不用转入到牡丹姐的麾下,就想着顺利一个月以后离开。我是因为提前拿了半个月的工资,所以想着做满这个月,伴舞的钱确实不少,我想试试看更能够的功成名就的行业,最起码之后可以衣锦还乡,让人艳羡。”

    牡丹觉得有些好笑,“那你一开始怎么就不入你觉得可以功成名就的行当?”

    宁蓁蓁没把牡丹讽刺的话放在心中,反而笑着说道:“牡丹姐,我刚开始被骗啦,有些事其实一早就有迹象,只是我一时不愿意去深想,毕竟我在沪市一无所有,他又是我男人,我不信他信谁呢?然后想啊想的,那天又听到有人唱《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越想越觉得我比王宝钏还要苦,现在都已经是新时代了,没必要落得比王宝钏的日子还惨,我虽然大学没毕业,当年也是自己考上的大学,作为知识青年,思想上应该更进步一些,但行前路,莫惧风雨。”

    从林渺的话里来推测,眼前的牡丹姐应该是在男人身上吃了亏,现在年龄大了,有了点人脉有了点钱,也愿意帮助一把乱世中的女人。所以宁蓁蓁就把自己的情况也简单说了一些。

    宁蓁蓁的话比她自己想象之中的还要好,牡丹显示沉默了一瞬,然后笑了起来,“你能这样想很好,你一个月之后确定想要离开,别的不敢说,这个事我还是可以替你担保,保证你顺利离开百乐门。不过,你准备做什么?”忽然想到了刚刚宁蓁蓁说《白玉兰》的文稿风格,还有她女大学生的身份,“难道你是想要写稿子?这年头稿费确实高,但是这一行并不好做。”

    宁蓁蓁笑了笑,“什么好做了呢?起码别的不说,写爱情故事,我还是挺擅长的。”

    私奔失败以后5

    牡丹对宁蓁蓁上了心之后, 在今天开始练舞时候就格外留意她, 等到晚上演出的时候, 牡丹注意到宁蓁蓁身上的一个特质。

    如果不是仔细去看宁蓁蓁, 注意力总是会在别人身上, 会去看她前后左右的舞者, 而下意识地会忽略她。

    这种忽略, 不代表她跳的不好,但也绝对不是顶尖,有人跳得比她投入, 有人跳得比她差,有人跳得痛苦,飞速转圈的时候会露出狰狞的表情, 而她是不好不坏, 所有的动作都一板一眼,标准化到有些无趣, 也会让人更多地集中在凤仙儿的《桃花娇》上。

    果然是个很有趣的人。

    “看什么呢?”秦老板看着牡丹认真地看演出, 顺口问道。

    牡丹把玩手中的高脚杯, 呷了一口起泡酒, 没提到宁蓁蓁, 既然想要脱离泥潭, 被舞厅老板关注到不是什么好事。

    牡丹垂下眼说道:“看这一次伴舞的人,现在形式不好,倒是比以前容易招人了, 上手也比以前快。”

    秦老板摩挲拇指上的碧玉扳指, 看着舞厅里的客人,满意地笑道:“沪市好歹租界多,人多了,这生意就多了。”

    牡丹翘起了腿,嫣然一笑,“秦老板说的是。”

    牡丹的旗袍开叉高,这样一动作,就露出了光洁白皙的大腿。

    宁蓁蓁下午看过的那双白花花大腿果然灼了不少人的眼,年轻后生悄悄地看着牡丹。

    牡丹的年龄过了三十五,在午后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眼角的皱纹,此时在霓虹灯下,皱纹就奇异地消失了,她的身上有一种花开过茶靡的冷艳感,对涉世不深的年轻人有一种异样的吸引。

    牡丹没在意那些年轻人的眼神,秦老板也不在意,就算是牡丹是他的情人这样露出大腿也无所谓。看着别人悄悄打量牡丹,他反而夸奖道,“牡丹的品味一直很好,这一身墨绿色的旗袍别人可都穿不出这样的味道。”

    等下看美人,秦老板也看出了点味道,伸手拍了拍牡丹的腿,牡丹站起身来,偎依到秦老板的怀中,细声说道:“老板说的话总是特别让人开心。”

    从她的方向,正好可以看到邹小龙正在和人说话,他旁边站着一个眉眼稚嫩的少女,那是先前跟着她的人,因为念过高中,就被邹小龙给哄到他那边了。

    牡丹在看到那个少女笑起来的时候,心中一冷,旋即放开,算了,她能做的也不多,有些能帮一把的帮一把就好了。

    宁蓁蓁照例还是跳了开场舞,跳了凤仙儿的《桃花娇》,因为昨天表现不错,加上牡丹拂照,多跳了十点钟的一支舞,这多跳的舞也有提成。她今天没遇到邹经理,加上手里还剩下的三个铜元,手里就攒到了十五个铜元。

    用布条裹好,免得铜元在怀中发出当当的声响,宁蓁蓁围着围巾踏出了百乐门。

    昨个儿晚上下班早,段继文还过来接,今天比昨天晚,人还没来,幸好宁蓁蓁从不指望这人,指尖银光一闪,是她从家里拿的缝衣针。

    她从来都只依靠自己。

    宁蓁蓁手指扣着针这样走着,一路也没什么不长眼的骚扰她。

    等到进入到胡同,啪嗒一下打开了手电筒,在手电筒的光线下,回到了屋子里。

    靠着两条腿走回来当然和坐黄包车不能比,到家已经是十一点半了,就连双腿也有些胀痛。

    两个房间门都紧闭,显然人都已经睡下了,宁蓁蓁把床铺好了之后,洗漱之后,也躺了下去。

    前一天宁蓁蓁是睡在沙发上,买了折叠铁丝床之后,更靠近阳台,等到天一亮,没有窗帘挡住她就醒来了。

    虽然睡得时间比前一天短,宁蓁蓁反而比前一天要舒服,在百乐门里吃得好,喝得足,适当的锻炼,加上宁蓁蓁凡事不往心里头去,醒来的时候身子感觉轻松。

    利落地把东西收拾好,简单洗漱之后,宁蓁蓁就准备去买钢笔、墨水和投稿纸。

    宁蓁蓁出门之后半个小时,两个房间里的人才醒来。

    段继文昨天晚上回来了之后,照顾三个病号,自然没时间去接宁蓁蓁,本想着对方白天不去百乐门,早晨和她严肃谈谈做家务还有百乐门打赏的事,谁知道又扑了一个空。

    段继文的手捏成拳头,甚至不敢去捶床,免得惊醒了段长泽,孩子又会叫着难受,让人伺候。

    崔婉昨天发烧温度高,一度手脚都开始打摆子,等到吃了两颗退烧药,情况才稳定下来,但是昨晚上崔婉出了一身的汗,段母感觉被褥潮湿,别提多难受了,段母本来就不舒服,又多了一个晚上没睡好。

    现在段母听到了动静,看到了客厅没人,气得捶床,“我就知道,这种能够和人私奔,不听父母话的肯定就是白眼狼,有手有脚地,现在做的事还轻便,结果家里的一点事都不肯沾。我怎么这么可怜啊。”

    以前的谢琳琅把生病的段长泽也照顾得妥妥当当,给他擦身体,给他喂皮蛋瘦肉粥,现在宁蓁蓁不肯给钱,段母本身难受,照顾段长泽也就没有那么上心,昨晚上段长泽哼哼唧唧的,让段继文都没有睡好,今天起来,就听到了段母的抱怨。

    段继文有些烦躁地说道:“好了,昨晚上她回来太晚了,我都没有打到照面,要不妈你晚上和她聊一聊,你在家也没什么事。”

    “我在乡下都是有人伺候的。”段母抹眼泪,“你看婉婉又不太好,我怎么好休息?还以为跟着儿子能够享福,我怎么那么惨。”

    提到了崔婉,段继文低头去看崔婉。

    崔婉现在是十八岁,她因为太瘦,脑袋大身子小,脸上黄瘦不说还有隐约可见的晒斑,因为发热皮肤起皮,像是被晒干的大头鱼。

    崔婉刚睁开眼,就看到了段继文嫌弃的目光,心中一痛,小声喊道:“继文……”

    段继文:“你要是好了,多帮一下妈,妈昨天照顾你,很辛苦。”

    崔婉昨个儿是高烧,今天烧都没退,手脚都还在发软,不过丈夫开口了,她还是说道,“我多多照顾长泽,昨天辛苦妈了,今天让她多休息。”她也想着这场病要病的久一点,好女人怎么能去舞厅跳舞?给金山银山她也不去!那种脏地方,也就只有谢琳琅那种不要脸和人私奔的人去合适。

    崔婉等于在床上躺了足足有四十八小时,没有洗漱的她说话的时候带着口臭,让段继文身子往后仰。

    段继文本来想在家里吃早饭,现在闻到了崔婉的口臭,对在家吃饭没有一点兴趣,直接说道:“我去画廊了。”

    段继文沉着脸离开了主卧。

    崔婉想到了段继文的嫌弃,抓着被子默默垂泪。

    旁边的段母说道:“行了,别哭了,你才十八岁,很多女人还在读书呢,当时那个谢琳琅不就是这个年龄在读大学?你五官又不差,等到有钱了,养一养就好了。”

    崔婉点点头,幸好她有儿子傍身,还有婆婆站在她这边,现在又和段继文一个屋檐下,早晚他会看到正妻的好处。

    宁蓁蓁今天没买粢米团,粢米团虽然好吃,价格还是高一些,她要买纸笔,能省下来一点是一点。买了一小块儿的咸鱼,还有馒头,中午的时候用水蒸气加热这个味道也会不错,而且咸鱼的盐分大,盐分能够支持她下午跳舞。

    另外买笔、纸还有墨水足足花了她十二个铜元,除非是现代,往前数的日子,读书都是奢侈品。

    宁蓁蓁今天到休息室的时候,依然是选择昨天的位置,这个位置应该是牡丹专属的,所以其他人都没人过来骚扰。

    她把一叠空白稿纸放在桌子上,摆好墨水瓶和钢笔,略一思索起笔写了书稿的名字《军·阀少·帅的旧式妻》,名字也是简单粗暴,直接把人物关系写在了标题上。

    这书的题材,也算是典型的新旧观念相互碰撞,人设也很时髦,在宁蓁蓁看来,可看的点不少。

    人物的男主角是留洋回来的少·帅,在沪市的交际圈里是风云人物,不少娇小姐们都芳心暗许,还有大胆地去和少·帅告白。

    这样家世好,留洋归来的少·帅却有一个家里算命给他指定的饱读四书五经的闺阁小姐,那位小姐姓秦,因为不见外人,谁也不知道什么模样,除了不缠小脚,和先前皇朝的女子没什么分别。

    少·帅既然是风流人物,当少·帅定亲的消息传来,娇小姐们碎了芳心,咬碎了银牙:

    “那个秦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知道什么叫做英吉利语吗?”

    “要是知道秦小姐地球是圆的,她会不会吓得晕倒。”

    “少·帅,不如早些登报解除婚约,那般的女子配不上你。”

    那位总是穿着旧式衫,头发总用一根青玉固定住的秦小姐倒是爽快愿意退亲。

    只是见过她风采的少·帅不肯,在秦小姐流露出要离开的意思时候,不顾媒体的镁光灯在场,不许怀中人离开,“这辈子休想离开我。”

    宁蓁蓁用一手好字,加上这个契子写在最前面,还用了最简单粗暴的的书名勾住审稿人,表明故事有新旧碰撞,留洋的风度翩翩少·帅与闺阁小姐,别人都觉得后者配不上前者,结果最后舍不得人离开的反而是少·帅。

    如果是在现代写网络,要注重的是黄金三章,第一章最好是从女主视角开始写,然后通过背景或者是人物对话把女主人设立起来。

    现在这个时代则是不同,开头主要讲究的是勾勒出大的时代背景,构建大框架。

    宁蓁蓁顺着这个年代的特色,先从一场舞会开始写起来,这是本地一个小军·阀纳第九房美妾的晚宴。

    其他人议论起来少·帅的私事,都觉得少·帅不会来,谁知道少·帅是在下起了瓢泼大雨的时候,带着一个穿着他衣衫的女子进来的。

    别人以为这位小姐是少帅的情人,所以李军·阀府邸的人就给人洗漱,热情招待这位小姐。

    被瓢泼大雨淋透的小姐本来面容白惨惨的,洗过澡之后,肌肤红润起来,人就光鲜亮丽了,下人甚至觉得艳丽的不敢直视,李军·阀的正妻看着小姐,让人送来了一套新定制没拆的洋装。

    所以在短暂的背景交代之后,里秦小姐的亮相堪称是让人惊艳,霎时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包括也正在喝酒的少·帅,接着他做的事是让人取来了披帛,遮住了秦小姐的胸口,别人都以为他是占有欲发作,其实少·帅是知道秦小姐受到的是旧式教育,怕她不适应这样的衣裙。

    只是……少·帅很快就发现:他的这位未婚妻,浑身都是迷,秦小姐不但很适应露胸口的洋装,还会跳华尔兹,会品酒,还会和洋人说话,说的还不是英吉利语,而是法语。

    私奔失败以后6

    牡丹在拿着稿子的时候, 首先就被宁蓁蓁的字给吸引了, 昨个儿看到宁蓁蓁留下的便条, 就知道她的字写得好, 今日里见着更觉得隐隐自成一体。

    看到了契子, 不得不说, 这个半遮半掩高度浓缩的内容提要引起了她的兴趣。为什么风度翩翩的少·帅最后爱惨了包办婚姻的秦小姐?最重要的是, 看到了少·帅离不开人人嫌弃的秦小姐,她心中竟是有一种暗爽的感觉。

    牡丹本来以为宁蓁蓁用了洪荒之力去写内容提要,从文稿的标题来看, 这一定很俗套文笔稀烂。

    结果出乎牡丹的意料,宁蓁蓁的白话文很好,笔触干净利落, 就勾勒出了繁华的舞会, 写出了各式的人。

    有穿着旧式长袍的男人,有西装的投机客, 还有倨傲的世家子弟, 对话和描写都很精要, 人物形象很鲜明,

    如果看过后世的, 牡丹就会知道, 这是把不重要的配角脸谱化,简单粗暴地把配角们作为工具人。

    另外秦小姐的惊艳亮相,也大大让牡丹畅快。此时的牡丹像是被痒痒挠精准挠中了痒处, 完全被文章吸引住了眼圈, 甚至忍不住开始对文章思索,想到了最开始的内容提要,如果秦小姐出现在那些说三道四的娇小姐面前,是不是也会让她们大吃一惊。

    麻雀变凤凰,这种桥段,是永恒的玛丽苏主题,就算是在后世里,这种用烂的套路,文笔和设置好,也会让读者大呼过瘾。

    文章的故事节奏很快,又充满了悬念,秦小姐并没有给少·帅为什么会这些东西的答案,反而是又展露了新的本事,为什么秦小姐会出现在晚宴附近,是因为她是在度化厉鬼,她是个女法师。

    宁蓁蓁选择了玄学这个切入点也是有原因,民国这个特殊的时代惨案很多,有很多枉死的人,加上很多事情科学讲不透,鬼怪就有很大一批受众。

    有人写过《风流道士》这样的,不过不是刊登在《白玉兰》这样的杂志,而是《都市报》这样的闲谈报纸上,有点后世种马文的意味,又比后世种马文更无情一些,好歹后世的种马文把各种各样的女子养起来,这个《风流道士》的男主角就比较无情,好多时候男主只负责自己爽,不负责那些女子(或者是女鬼)的善后。

    因为《风流道士》这个,《都市报》的销量都翻了三番,足以可见这种志怪的魅力。

    宁蓁蓁选择用女法师来切入,作为言情的主线又让牡丹眼前一亮,甚至可以想到青衫的秦小姐用法杖普渡厉鬼。

    宁蓁蓁一个上午写了第一个九姨太之死的大半内容,牡丹正好看到了心痒痒处,就傻了眼,后面没了。

    牡丹甚至翻到了文稿的背后,才死心地叹了一口气,“你的稿子很好,就是……”

    她本来想要说《军·阀少·帅的旧式妻》太土味十足,看了正文之后,就觉得这个名字和文章内容很贴切,想到了这里,笑了笑,“都挺好的,你打算投给《白玉兰》?”

    “《白玉兰》上写的是鸳鸯蝴蝶派的,我感觉文章还很贴切。”

    牡丹的手指点了点桌面,“你这篇文章是不是可以写很长?”

    宁蓁蓁点点头,忽然明白了牡丹的意思,《白玉兰》是半月刊,上面连载的一半是独立成篇的,她这本个既然给女主设置了一个主业,那么文章的篇幅不会太短。

    牡丹看着宁蓁蓁的模样,知道她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呷了一口茶,“我在百乐门也算是认识了报社的编辑,你再写长一点,我替你引见。杂志的大长篇一般手的很少,还有的是在报纸上连载了之后,在转载到杂志的,你看这里面的三篇,都在报纸上连载过。”

    “谢谢。”宁蓁蓁同牡丹道谢,有她的指点,让她少走了弯路。

    牡丹笑了起来,手指弹了弹稿子,“主要是你写的有趣,这个秦蓉,和别的女子不太一样,我也很期待后续。若是你的稿子早些上了报纸,我就替你解除百乐门的合约。”

    宁蓁蓁弯眼一笑,“谢谢。”

    这天,宁蓁蓁一共写了六千字的稿子,晚上伴舞之后,手中的铜元积累到了二十枚,还有《都市报》的编辑部为了庆祝销量大涨,一起到百乐门里乐呵,牡丹手中端着香槟酒的酒杯,眼波流转,约下了第二日去送稿子。

    等到晚上回去,宁蓁蓁的好运还在继续延续,段继文没有回来,只在床榻上丢下了一封信:段继文接到了一个活,表示自己要在教堂里画壁画,这个期间估计要持续一周。这封信一共三张信纸,只用了第一段写自己的工作,接下来用了两页半的内容,强烈要求宁蓁蓁履行家庭主妇的责任,从方方面面阐述了母亲的辛苦,表妹的病重,孩子的虚弱。

    宁蓁蓁不过是扫了两眼,确定没有漏掉关键信息,就把信撕得粉碎,丢到了垃圾桶里。

    一周时间段继文无法回来,简直是再好不过的消息,等到时候回来,她应该早已经离开这个鸽子笼一样的屋子。

    宁蓁蓁要去见审稿编辑,深知形象的重要性,晚上把头发润湿,用皮筋编好长发,睡了一觉之后,再解开皮筋,原本的直发就成了波浪卷。带上了当年谢琳琅私奔的发卡,还有一身不穿的旗袍,依然是到了百乐门的休息室里,一边写稿子,一边等牡丹。

    牡丹在进入到休息室的时候,看到了窗边的宁蓁蓁低头写作,忍不住微微一怔。

    宁蓁蓁今天没有合拢窗帘,免得错过了牡丹姐过来,听到了动静就会抬头张望。

    “我还说准备几件衣服,你这身就不错。”牡丹说道,“我们走吧。”

    两人坐黄包车到了《都市报》的门口。

    这年头的娱乐少,报纸作为新兴产业发展的如火如荼,这种精神面貌在进入到报社的时候也可以感觉到。编辑社里热闹非凡,有人来提供线索正絮絮叨叨说着话,有人抱着一叠报纸匆匆走进去校对,还有手中扬起了几封信,“又有给鹤南先生的信。”

    牡丹与宁蓁蓁的出现无疑是让编辑部停止了一瞬间。

    不过有人已经认出了其中一人是百乐门的牡丹姐,一个叫做万如方的编辑连忙喊实习编辑去和总编辑说,自己则是迎了上来,“牡丹姐,欢迎欢迎,您这到来简直让咱们编辑部蓬荜生辉。”

    牡丹注意到来提供线索的那个老太太表情奇妙,怕对方说出什么不中听的话,就开口说道,“有没有接待室?”

    “有的有的。”万如方是编辑部的老人,为人十分圆滑,昨晚上也是他和牡丹说话。

    等到进入到了接待室,编辑部才会恢复到了过往的平静,昨晚上就听说牡丹手下的一个伴舞要投稿,刚刚看到了宁蓁蓁,心中多少有些纠结,他们出了《风流道士》这样的文章,销量大大提升,但是导致现在投稿的文章格调普遍不高,让主编很是头疼,现在百乐门的舞女都要来投稿了,实在让他们觉得自家报社“前途无亮”。

    主编王德单显然也是这样想的,如果不是有万如方在中间打圆场,他恨不得直接拒了这份稿子,脸色发臭。

    “刚刚我看了,谢女士的稿子写得很好,故事很吸引人。”万如方笑着说道,“而且谢女士在京都的师范大学年过书,一手字也写得非常漂亮。”

    这让王德单多少打起了精神,既然这样,多少可以入眼,等到看看有什么内容写得不好,再退稿就行了。

    王德单是抱着找茬的心理去看稿子的,谁知道看过了之后就发现他刚开始挑剔标题还有契子,和内容很贴切。

    文笔流畅,文章用上了标点,加上文字也不绕口,可读性很强,而且最妙的是,不像是《风流道士》一样,大大拉低了报纸的格调,如果刊登在报纸上,可以顺利让《都市报》转型。

    想到了一开始开看不起眼前的人,主编让自己的语气真诚,“这稿子很好,谢女士不愧是读过大学的,这稿子质量相当高。”

    宁蓁蓁:“多谢主编的赞赏,我还担心写的太浅白入不得贵报的眼。”

    王德单笑着说道,“谢女士太自谦了,敢问这故事您一周可以写多少字?”

    “一周可以五万字。”

    王德单有些惊喜了,这个速度确实很快,一般来说,在报纸上刊登的文章是周更的。但是若是日更,是最好的,先前的《风流道士》就是日更的文章,也确实让《都市报》销量大涨。

    于是主编直接说道:“下次供稿如果可以拿出五万字,直接交稿后三天内就开始刊登,我们报社每日连载,一日五千字。至于说稿费,我们报社的新人作者是千字四角,如果可以稳定一周五万字,那么我们出千字六角。”

    考虑到是百乐门牡丹姐带过来的人,主编根本不压价,反而主动往上提价。

    宁蓁蓁手里就有一万字,主编签订了合同之后,直接让人给结了六个银元。

    这六个银元让宁蓁蓁可以说一下就阔绰了起来,出了报社,便对牡丹说道,“牡丹姐,这就要到中午了,我请您吃饭。”

    牡丹拢了拢身上的皮草,手指上的翡翠戒面闪闪发光,“你才有几个银元?留着吧,我请你吃饭。”

    私奔失败以后7

    牡丹原本没问宁蓁蓁的私事, 她这些年有了点地位, 也试图给伴舞的几个可怜人一些出路, 只可惜少有正面的回报。

    一个花名叫做芍药的, 遇到了阔绰的少爷, 还怨恨牡丹姐阻拦了她的青云路;花名叫做鸢尾的, 心中也有怨气, 觉得牡丹姐没有帮她到底,明明那么多的钱财,却不肯多赠于她一些, 鸢尾甚至赌气的去了大上海舞厅,最后得了病还回百乐门闹了一场,一直到秦老板人的qiang顶在她的脑袋上, 才让鸢尾不甘心地离开;还有那天晚上见过跟着邹小龙的兰草, 明明已经下了决定,又跑到她这里装乖, 自己脸色疏冷一些, 兰草反而露出委屈的神情。

    牡丹帮了不少人, 还被人反咬一口, 多少有些冷了心, 用强硬的态度武装自己, 只有少有如同玫瑰这样的人,才能够得到她的一二拂照。

    不过,偶尔帮助到如同宁蓁蓁这样态度的, 牡丹还是高兴的。

    她坐在这家叫做拉斐特的西餐厅里, 口中含着一枚薄荷糖,难得和宁蓁蓁说了自己的事。

    牡丹的本名叫做汪若兰,自小有订婚的未婚夫,跟着他去了国外,结果未婚夫嫌弃她是黄脸婆,喜欢上了女留学生,中间有一段没有讲,最后只说了借助了秦老板的力量,报复了未婚夫的一家人。

    具体怎么报复的,汪若兰也没有说,只说了几句话,“当年其实最让我难受的就是我婆婆还有小姑子,当时我最难受的时候就想着,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后来我的报复,她们也是最恨我的,那段时间报复了之后,回想她们的眼神,我都可以多吃两碗饭。”

    汪若兰很少把这些私事告诉别人,现在和宁蓁蓁说话有一种神奇的感觉,眼前人明明年龄比自己小,却有一种经历了许多的包容的奇异温柔。

    那些不堪的过去,汪若兰从不愿意提起,现在说出口了之后,心里头一松,仿佛不算什么。

    “谢谢你。”汪若兰举起了红酒杯。

    汪若兰觉得自己的感谢没有头脑,宁蓁蓁去明白她为什么感谢,本身诉说也是一种解压。

    汪若兰:“你现在稿费已经足够了,舞厅那边的话,你有什么章程?”

    “我打算直接把先前给我的钱给还上。”宁蓁蓁说道,“如果可以,就直接不跳了,这几天去酒店住一下,等到下次多交点稿子,租房子的钱也就够了。”

    汪若兰自己住的是小洋楼,但是没有提议让宁蓁蓁住在她那里,现在对方在百乐门涉足不深,离开也是好事,和她牵扯太多了,反而麻烦,于是微微颔首,“等会下午我陪你走一趟。”

    宁蓁蓁笑着说道:“麻烦汪姐了。”

    “不算什么麻烦事。”汪若兰扯了扯嘴角说道,“这世道不好,总有人会像是无头苍蝇一样撞进来。对了,当时你预支的工资是两个大洋,我建议你还三个大洋回去,一半给招人的那个,一半是邹小龙,别嫌多,有时候小鬼难缠,我想你既然铁了心这么快要离开,肯定是想要摆脱得干干净净。”

    “这个道理我懂得。”

    这顿饭是汪若兰结账,她表示宁蓁蓁全文完结了之后,再请她吃饭,宁蓁蓁自然颔首应下。

    宁蓁蓁和汪若兰站在门口的时候,段继文正好搬着梯子距离她们两人三十米。

    他一只手拎着油漆桶,另一只手艰难抱着梯子,因为看到了卷发的宁蓁蓁,手上的油漆桶直接落了地。

    “我艹,你看你干了什么好事!”段继文的膝盖被踢中了,直接狼狈地跪在了地上,身上腿上还有手上都是油漆。

    段继文的手掌火辣辣的,随即是泛着疼,地上可是油漆啊,他的手肯定破皮了,油漆都进入到了血肉里。

    段继文还记挂着妻子,连忙抬起头,这个时候宁蓁蓁正在上人力车,只给了他一个纤细袅娜的背影,这个背影让他又不确定是不是妻子了。毕竟曾经的谢琳琅很少穿旗袍,更是从未烫过卷发。

    踹人的那人气得跳脚,“这油漆都是进口的,你这个小工得赔。”

    段继文以前不在意钱,自从给儿子看病,家里都被掏空了,就知道生活的苦,怎么可能愿意赔钱?这个时候直接说道,“我不是什么小工,我的手是画画的,我是艺术家。现在油漆都进入到伤口里了,你得赔我医药费。”

    “你是艺术家?画一些乱七八糟的线条,人体构造都画得不好,还好意思说自己是艺术家?”

    段继文涨红了脸,“明明是你踹我的,才让我的手都受伤了!你根本就不懂艺术,不明白里面蕴藏的美与力量!艺术家的手都是无价的,你不信让别人评评理,我就是没有拿稳油漆,你至于直接踹我吗?”

    段继文和那个人嚷嚷,最终争吵的结果是暂时没要段继文赔钱,因为这个教堂赶工的周期很紧,那人打算先勉强用段继文,等到这个赶工期一结束就把人给踢走。

    段继文还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已经被决定,手上缠着纱布,心不在焉地在教堂里调色,准备作画。

    段继文努力去想西餐厅前那个人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妻子。

    如果是,那就代表她在百乐门傍上了大人物,他们段家马上就不缺钱了;如果不是,也是非常有可能的,不过就算不是,也给了段继文灵感,可以把妻子打扮的漂亮一点,到时候跟着邹经理和客人跳舞,早晚也能够给家里带来钱财。

    段继文自从母亲过来了之后,母亲一直絮絮叨叨,崔婉才是他明媒正娶的老婆,谢琳琅是不要脸跟着他私奔的,这在古代就是妾室,既然是妾室,是他段继文的所有物,那么替他赚钱没什么不对。

    段继文刚开始倒是不想让谢琳琅去舞厅,但是儿子病了,实在没办法,崔婉作为孩子的母亲,跪在段继文的面前:

    “呜呜呜,夫君,让我假装是你表妹可以,只要名义上我还是你的妻子就够了,我知道夫君你喜欢读书人,就像是谢小姐那样的。”

    “长泽就是我的命根子,你也看到了长泽有多可爱,你忍心让长泽死掉吗?”

    “我作为孩子的母亲,恳求你,只要谢小姐愿意出钱,我甚至可以把妻子这个位置让给谢小姐,夫君你知道我多在意这个名分的,但是没办法,谁也没有我儿子重要。”

    “只是去跳舞,咱们只要不嫌弃她,日子过好了,再搬家就好了,不要紧的!”

    段继文被这样的母爱震撼了,便按照崔婉的建议,去咨询了邹经理:

    “百乐门的大人物可太多了,沪市数一数二的人物都是咱们舞厅的常客。”

    “那些大人物的指头缝里漏出来一点,就够咱们这种小老百姓吃个够。”

    “我都听崔小姐说了,嘿嘿,你放心,是崔小姐无意之中说出来,要我说,这能够对老人不离不弃的才是好妻子,崔小姐不好看但是孝心可嘉 ,反而是谢小姐能够私奔,以后你落魄了,难道谢小姐不会遇到其他事,就和你断开?谢小姐去了舞厅,只有你嫌弃她的份,她可不敢嫌弃你,她未来的唯一依靠就是你了,你可以好好想一想,再说了,有了这笔钱,才能够让你们全家过上好日子不是吗?”

    最终段继文同意让谢琳琅去做舞女。

    段继文拿到了半个月的工资就有两个大洋,这只是最开始的伴舞舞女,如果要是愿意出台,可以赚到更多!

    钱来的太容易,就让段继文滋生了野心。

    他现在一边调色,一边想着将来的好日子,仿佛看到了谢琳琅穿成今天女人的模样,和人跳舞拿回来不少钱,让他可以在家自由创作……

    段继文做着梦的时候,牡丹已经和负责招人的人说道,“辛夷要嫁人了,你们再负责招录一个人。”

    招人是楚经理,他翻开了册子,对宁蓁蓁问道,“你当时走的是邹经理的路子,当时给你预支了两个大洋。”

    “这里。”宁蓁蓁拿出了三个大洋,“我听牡丹姐提过这里的规矩。”

    楚经理拿过了两个大洋,并不要第三个,笑着说道,“不用,牡丹姐的面子我还是要给的,册子直接一删就行了。”

    “你拿着吧。”汪若兰说道,“好歹是越过了邹经理,到时候你和他对半劈吧,她马上要嫁的人有钱,也不缺这点钱。”

    楚经理看着宁蓁蓁白净的面容,知道邹小龙指不定想着从对方身上捞一把,没想到三天对方就走人了,一人五角也聊胜于无,免得邹小龙气得跳脚。

    “行,那就祝咱们谢小姐前程似锦。”楚经理在册子上写了几个字,再把册子给了宁蓁蓁,对方也签了字,就在上面扣了一个印,“这就可以了,账已经平了,剩下的我和邹经理解释就行了。”

    宁蓁蓁身份证明是随身带着的,现在直接去了一家还不错的酒店住下,她在那个鸽子笼里也就只剩下一些不太值钱的衣服,干脆也不要了,直接安心闭门不出写稿子。

    宁蓁蓁的选择无疑是对的,今晚上邹经理安排了兰草外出之后,就发现伴舞的人里少了他安排的那个段家的小媳妇。

    从崔婉的口中知道这位是师范大学读过书,邹经理就想着要这个人,正儿八经的女大学生要是愿意下海跳舞,可以赚不少大洋,这人又是跟着段继文私奔过来,在沪市没有正儿八经的依靠,可以说是再好拿捏不过的人了。

    邹经理在问了楚经理,拿到了那五角,气得鼻子都歪了,他废了那么多的口舌,就拿了五角的提成?他却这五角钱吗?也就是楚经理眼皮子浅,还把这五角放在心上!

    如果完全没有这五角,他可以去找牡丹的事,现在三天就提了五角,没办法去找牡丹,只能够杀到段家去了。

    私奔失败以后8

    当邹经理过来的时候, 崔婉正在拖地。

    她病恹恹开了门, 看到是邹经理, 咳嗽了两声, “段经理。”

    崔婉现在干瘦而黄, 让邹经理下意识地远远离开, “离我远一点。”邹小龙联想到了肺痨病, 恨不得距离崔婉十米远。

    崔婉看到了邹经理的嫌弃神情竟是有点高兴。

    看吧,邹经理也看不中她,她根本就不能去百乐门跳舞。

    段母在里面听到了外面的动静, 扬声问道:“是谁啊?”

    因为段母扬起声音,让段长泽发出了哼哼唧唧的声音。

    段母这两天一听到段长泽的声音都有些头疼,以前在乡下是崔婉照顾的多, 到了沪市, 大半的时候是谢琳琅照顾的,现在只能够指望她, 她对孙子的喜爱之情都淡了不少。

    “是邹经理。”

    段母连忙出来, 昨天又提前睡下, 没有等到宁蓁蓁, 儿子明明留了信, 那个私奔的小妾居然敢不听话, 这让段母气坏了,今天刻意在下午睡了长长的午觉,晚上一定要等到宁蓁蓁回来, 好好教育一下她, 现在家里不富裕,不能有佣人,那些活都应该她做才对!

    段母睡得好了,这会儿精神头十足,笑着说道,“邹经理怎么来了?家里没什么好茶叶,等到以后琳琅赚了钱,请你喝最好的茶水!”

    邹小龙阴阳怪气地说道,“可不敢,你家琳琅厉害得很,攀上高枝了,才做了三天,就能还上三块大洋,当时提前透支工资也才两个大洋,这态度,啧啧,是要和咱们舞厅一刀两断。”

    听到了三块大洋,段母一怔,立即驳斥说道:“这不可能,她哪儿来的钱!还三块大洋,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邹小龙再看看崔婉,崔婉也是脸上迷茫,崔婉的声音软软的,“邹经理,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啊,之前她第一天晚上就说不想做舞女,但是咱们家缺钱,所以需要她做舞女赚钱,再说三块儿大洋,是在说笑吗?”

    “我骗你们干什么?”邹小龙说道,“那就是扒上了什么人,别人给了她大洋吧。”

    崔婉啊了一声,“不会吧。”

    段母反应过来邹经理说的是什么意思了,心中冷笑着,直接说道:“婉婉,你真是太天真了,你忘了百乐门是什么地方!那是大人物们去的地方,估计是扒拉上了哪个大人物,直接给出了三块钱,不跳舞了!”

    邹经理也是这样想的,阴阳怪气地说道,“我好歹也是引她入百乐门的,今后她的那个大人物说不定什么时候厌弃了她,我还可以帮着说话,翻脸就不认人,真是好的很!”

    看着邹经理这样,段母更是愤愤地说道:“那邹经理知道是什么人物吗?”

    邹小龙说道,“我还想问问你们!”

    段母:“我们已经两天没见到人了。”

    “一共就做了三天,两天没见到人?”邹小龙有些不相信,再看看两人不像是说话,脸色难看地说出了宁蓁蓁手里应该有的钱,“每天她伴舞好像有一两支,每支舞是六个铜元,第一天的时候,我还关照她,特地给了她八个铜元,算一算这三天少说有三十个铜元。”

    三个大洋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加起来三十个的铜元是实打实在宁蓁蓁的手中,段母心痛得不成,“那个小贱人第一天回来,就说不做舞女,然后一会儿就又发癫,说是凭什么她一个人做舞女,还要拉着婉婉去百乐门跳舞!”

    崔婉听到了这里,似乎生怕邹小龙动了心思,连忙说道,“我身体不好,大字都不认识几个,跳舞这种洋人过来的玩意儿不适合我。”

    段母也猛地醒悟过来,也生怕邹经理看中了崔婉去做舞女,“婉婉是继文明媒正娶的媳妇,以后要入我们段家祖坟的,她不去舞厅。”

    邹小龙以前是顺着段家人,这会儿知道了宁蓁蓁根本没和眼前人打照面,只怕是攀附上了牡丹的路子,直接跑了,当下讽刺地说道:“要是崔小姐去舞厅,那还不如夫人你去跳舞呢。”

    段母骇然,生怕百乐门还好自己这一口的,连忙说道,“使不得使不得,我可是正儿八经的官小姐出身,那等子地方路过门口我都嫌脏!”

    邹小龙被段母恶心得想吐,他们舞厅没人那么重的口味,段母要做也只能去最脏的巷子里。

    他废了那么大的功夫,最后就捞到五角钱,邹小龙越想越觉得气不过。

    邹小龙看着段母耳朵上的金耳环,直接伸手一扯。

    “哎呦!”段母被猛地这样动作,捂住了耳朵,本来想要怒视邹经理,但是她这种人就是欺软怕硬,眼珠子刚发直就心虚地垂下,“邹经理……”

    垫了垫手里头的重量,再看着崔婉有些害怕地往后缩身子。

    崔婉的耳朵上坠着两粒红豆大小的金耳钉,看着邹经理目光落在她的耳朵上,咬咬牙竟是主动取下了耳钉。

    本来邹小龙想要算了,嫌弃耳钉太小不好取,既然多给了他耳钉,他也就收下了,此时抢了东西,邹小龙觉得段家榨不出什么油水了,那个宁蓁蓁肯定是跑了,干脆说道,“行了,以后你们一家的事不用找我,两清了。”

    等到邹小龙离开,崔婉默默掉眼泪,段母像是发怒的母狮子,又像是脚底板着火,绕着沙发跳着,“她怎么敢这么不守妇道!”

    段母气得发狂,崔婉则是因为心口疼的掉眼泪,不知道为什么,似乎总觉得随着宁蓁蓁的离开,会有什么事情彻底改变。

    宁蓁蓁说一周五万字在第六天的时候已经完成了,她又多写了一天,等到约定的一周时间,手中拿着厚厚的一份稿子到了《都市报》的编辑部。

    上一次是跟着汪若兰一起,更为慎重,这次穿着那一身旗袍,不过头发就没有费心地弄卷,而是用一根简单的乌木发簪挽起。

    宁蓁蓁过来的时候,主编还没到,反而是万如方编辑在,再看着宁蓁蓁打扮,比上次寡淡了很多,“谢女士一个人过来的?主编还没有到。”

    宁蓁蓁说道:“上次牡丹姐就帮我辞了跳舞的活,我这段时间写了六万字,就直接送过来了。”

    六万字这个字数让万如方一愣,心里想着会不会质量下降,就说道:“主编临时有个事,估计半小时以上才能回来,我先看看稿子?”

    依然是漂亮到极点的钢笔字,万如方性格圆滑,不代表业务能力不行,当时《风流道士》的稿子就是他拿下的。

    平时做审稿的工作,万如方的阅读速度练出来了,一口气看完了之后,心中激荡。

    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少有这样写的,或许这是男作者和女作者的区别?男作者一般会给男主角一个事业,但万如方仔细去向,又觉得不是,这个派别也有不少女作者,但是少有女作者写作会给女主一个事业,还写得让人进入到了那个诡秘的世界,让人后脊发凉。

    合拢了书稿,秦小姐的形象跃然心间。

    最重要的是写稿的速度快,细节仍然是到位的,里面的人骨拆分案,悬棺案,让人觉得毛骨悚然,等到真的秦小姐从细节之中破获谜案,又让人恍然如此。

    最妙的就是秦小姐本人,读者只要是看到她出现,心中就会稍安,她身上宛若有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这个智慧多才多艺的女子,确实让人欣赏。

    霍少·帅开始对未婚妻有了兴趣,在下属赞叹秦小姐的时候,细节里表现了他的吃醋,让人莞尔。

    万如方看完稿子:“写的真好,今后肯定是可以出书的。”

    这话刚说完,就听到了主编王德单说道:“出书?”

    “是的。”万如方笑着把稿子递给了主编,“谢女士的稿子交的不少,我原本还担心质量跟不上,现在来看,谢女士写得又快又好。”

    王德单把稿子拿过来,等到看完了之后,眉宇之间的郁色一扫而空,“好,这是五万字?”

    “是六万字。”

    王德单笑了起来,“走,让校对确定一下稿子字数,再让财务给你结算。”

    一共是六万两千字,结算了37元2角,宁蓁蓁把裹好了布的大洋放入到大衣的内口袋,衣服沉甸甸的。

    宁蓁蓁到报纸上找了掮客,她直接选择在租界租房子。

    租界里的筒子楼更像是后世的公寓,要比原先段家住的好太多,当然价格也很可观。

    以前住的地方一个月一元,这里选择独立的卫生间,独立的厨房,这种公寓一样的房子,一个月是五个大洋。

    宁蓁蓁看了一下,特地避开了所谓的“情人公寓”,也就是那些有钱人专门选给情人住的地方,选择了一个大都是年轻人租住的公寓,这些年轻人大多受过良好的教育,在报社、西餐厅、高校里上班。

    宁蓁蓁交过了押金,当即给了她一把黄铜钥匙,“如果要自己换锁,楼下就有五金店,你买的锁自己可以带走,最后交房子留下原本的锁就可以了。”

    “好的。”

    宁蓁蓁先去一楼买了新锁,然后再上楼。

    房间在第三楼,在长廊里的尽头那间,进入了之后,地面上也不是灰色的水泥地,而像是倒了一层褚色的颜料,不如油漆细腻,又比水泥细腻的多。

    房间里沙发、八仙餐桌都是一应俱全,甚至在进入到卧室的时候,里面靠窗的地方还有一方书桌,上面摆放了一盏墨绿色的台灯。

    私奔失败以后9

    “你这里倒是不错。”

    为了给宁蓁蓁带来避免不好的影响, 汪若兰难得没有换上她开衩过高的旗袍, 而是选了一件黑色金丝绒旗袍, 就连妆容都淡了, 手中拿着一束花, 换了妆容的她, 褪去了昔日里的浮华, 有一种阅过千帆的淡雅之味,“恭喜你,在沪市也算是有了自己的住所。”

    “谢谢。”宁蓁蓁从汪若兰的手中接过了花, 因为暂时没有花瓶,就到厨房里找了一个不用的瓦罐,倒入了水展开了花, 也算是有些野趣。

    汪若兰含笑说道:“好香啊, 你在煲汤?”

    宁蓁蓁在上上个小世界,跟着商晓云学了一手好厨艺, 她没兴趣给段家人展示她的好手艺, 但是给汪若兰还是废足了心思。“你随便坐, 等会就好了, 我再炒两个小菜。”

    昨天买了精瘦肉, 擦了盐之后腌制了一整天, 还买了一大块儿猪板油,昨天也全部都提炼成了白花花的猪油,现在用炒菜的勺子舀了一勺, 在烧热了的铁锅里滋啦啦, 白色的猪油迅速化开,宁蓁蓁把切好丝的咸肉丢入到了铁锅里。

    单手颠锅,看着原本的肉色成了白色,宁蓁蓁又炒了十秒,用盘子盛肉,开始开始炒蒜薹,等到蒜薹上色之后,两者一起翻炒调味。

    咸肉蒜薹是一道菜,另一道菜是清炒小白菜,至于一早汪若兰闻到的汤的香气,是莲藕排骨汤。

    秋日洪湖莲藕最好,排骨的肉香与莲藕完美糅合,肉带了莲藕的清香,而莲藕又有肉的醇厚,用勺子舀一勺高汤,上面还有出锅撒上的青色葱花,口腔里都是馥郁的鲜,在秋日里喝上这样暖洋洋的汤,平素不太好的胃囊好像也泛着暖意。

    吃了两块排骨,三块儿莲藕,喝完了半盅的汤,汪若兰才尝另外两道菜。

    腌过一天一夜最后又洗去多余的盐,这样爆炒出来的肉丝在筷子上微微颤颤的,入口最大的感觉就是嫩,让人甚至觉得入口即化,咸肉还带着蒜薹的粘辣清香,两味食材在勾芡调味之下,达到了奇妙的融合。

    清炒小白菜保留了叶片的翠绿颜色,用了广式的做法,蚝香浓郁,又不失食材本身的鲜美。

    汪若兰穿着的是旗袍,腹部稍微有一点赘肉在修身旗袍下就会无所遁形,汪若兰今天难得用手指压了压腹部,眼角抽动了一下。

    宁蓁蓁这个租住的公寓里还有留声机,只是跳针坏了,成了空摆放的装饰品,宁蓁蓁昨天修好了之后,还买了一张黑胶片,此时打开了电源开关,手指拨动跳针,对着汪若兰行了一个邀舞礼。

    客厅的窗户打开了一个缝,白色的帘纱被灌入的风微微扬起,汪若兰笑了笑,把带着翡翠戒的手搭在宁蓁蓁的手上。

    宁蓁蓁陪着汪若兰跳舞消食的时候,段继文胸膛之中剧烈起伏,眼里是愤怒的火焰在燃烧,就这样进入到了胡同口。

    段长泽正在胡同口里和人玩弹珠,见到了段继文把鼻涕一抹,兴冲冲地跑过去,“哥哥。”

    段长泽从小不记得父亲什么模样,家里人让他喊段继文哥哥,他还当真以为段继文是他的兄长。

    段继文一个没注意,被儿子捉住了衣服,他恶心得不行,“怎么不擦擦?”

    从袖子里拿出了手帕,忍住了恶心给儿子擦了鼻涕,嫌弃手帕恶心,直接揣到了儿子的口袋里。

    段继文的动作粗鲁,让段长泽的泪珠子在眼眶里打转,瘪了瘪嘴放声大哭起来。

    孩子的哭声可以说是魔声入耳,让段继文甚至有些怀念前段时间儿子病恹恹的模样,起码那个时候肚子上有一个大口子,别说大声哭了,就连说话都是苍蝇一样小声嗡嗡。

    这正好是吃午饭的时间,总有人家里今天菜色不错,不知道哪家在做糖醋里脊,酸溜溜又甜滋滋的味道弥散在弄堂里,让不少孩子都流口水,段继文闻到了这个味道更烦躁了。

    他的肚子咕咕叫着,虽然他看不上现在的画廊,觉得没有艺术家的坚持和天分,但是好歹可以稳定拿到工资。他为了画廊日夜都睡在教堂,结果这个工期一赶完,直接就把他给轰走了。

    段继文在心中想着,要是谢琳琅赚了钱,他可以开自己的画廊,让以前的老板追悔莫及!

    段继文在心中发泄着他的情绪,表情也十分狰狞。

    孩子也是看人眼色的,段长泽本来哇哇哭得伤心,看到了段继文的样子,大声的哭成了小声的抽泣。

    此时楼上的崔婉被辣椒迷了眼,正在窗口让风吹一吹,看到了楼下站着熟悉的身影,泪水就哗哗地往下落,“继文!”她的声音几乎都破了音。

    这一声把段继文给吓得是心惊肉跳,在明面上他们还是表兄妹的关系,哪儿有表妹直接亲密地喊名字的?

    段继文匆匆上了楼,见到了崔婉,劈头就是一句,“怎么是你在做饭?琳琅怎么不做饭?”

    谢琳琅刚开始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和他私奔到了沪市之后,慢慢手艺起来了,她还去给人做过一段时间的厨娘。段继文吃惯了谢琳琅的饭菜,也就是刚哄着谢琳琅去舞厅伴舞,凑合吃了一段时间崔婉的饭菜,在他看来都已经去伴舞有十天了,所有的事情应该恢复到正常。

    谢琳琅做饭就是正常的其中一个环节。

    崔婉的眼中流露出悲愤来,“她傍上大佬,跑了。”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段母急急从房间里出来,把段继文扯入到房间里,她还知道不能在外人面前丢人现眼,“哎呦,你把人当做心尖尖,别人直接跑了,邹经理都过来说了,你看看我耳朵,当时邹经理看着一场空,直接把我耳朵上的金耳坠一扯,可把我疼得哎呦哎呦的,都流血了……”

    段继文根本不想听什么耳朵的事,看着段母絮絮叨叨说当时疼什么的,直接说道,“是不是你们说漏嘴了,说了崔婉的事?让她生气了。”

    段母气得跳脚,“怎么可能,当时婉婉都病着,怎么可能说什么?你看婉婉现在也气色不好。”

    段继文离开家里没给家用,家里可以说是一穷二白,段母忍痛买了她的一个小玉坠,很是节约着吃吃喝喝,别说是崔婉了,就连段长泽也瘦了一圈。

    崔婉的眼泪大滴大滴地往下落,“继文,你总算是回来了,现在家里根本就是一团糟。”

    段继文本来要说话,忽然闻到了一股糊味,脸色一变,“饭菜?”

    “糟了!”

    崔婉急急忙忙去抢救饭菜,段继文则是从母亲的口中问当时的状况。

    段继文好几次都忍不住打断母亲的话,到了最后问道:“你们有没有去舞厅里看看?”

    “那怎么可以?”段母的脑袋像是拨浪鼓一样摇着,“那种脏地方可不能去,名声都毁完了。”

    段继文揉了揉眉心,听着段母车轱辘一样说着这些话,直接说道,“够了!什么都不知道,在这里嚷嚷的有什么用,我下午去一趟百乐门,先吃饭。”

    为什么谢琳琅会忽然不见,段继文不相信是短时间就找到了下家,而是坚信谢琳琅在赌气,说不定就暂住在百乐门。

    当年如果不是他一直追谢琳琅追的很勤,加上她又因为家里的事想要离开,不然还追不到谢琳琅。如果谢琳琅是那么容易变心的性格,早刚开始去报社做校对员的时候,就会直接留下,而不是辞掉舒适的工作,重新再找工作。

    段继文饿得有些头昏眼花,想要吃完饭好好再问问崔婉,结果这一顿饭注定是等不到了。

    脆弱的锅直接被烧穿了,崔婉咬着唇,露出了可怜兮兮的表情,而此时段长泽也饿了,撒泼要吃饭。

    段继文不明白,为什么忽然之间好端端的一个家成了这样,他身上还有结算的工资,直接把所有人都抛下,说自己要去百乐门,就顺便出去了,拿铜元买了粢米团。

    段继文吃了一个粢米团,想到了昔日里的味道,自从家里人过来了,谢琳琅就再也没有吃过粢米团了,想到了这里,心中难得柔软了一下,再买了一个粢米团,准备见到了谢琳琅给她。

    拿着粢米团,段继文心中有些埋怨,现在家里都乱成了这样,谢琳琅怎么一点都不懂事,对方没有良心,他还是有良心的,还给谢琳琅带吃的东西。

    段继文吃饱了之后,浑身又有了力气,浑身使劲儿走到了百乐门的门口。百乐门正门紧锁,偶尔会有打扮入时的人从侧门过。

    “我是邹经理的熟人,先前有个叫做辛夷的舞女是我认识的,想过来打听一下状况。”

    段继文想用彬彬有礼去套取消息,但是门口的保安才懒得搭理他,一直到段继文把工资都给拿了出去,才有人说道:“如果你要说别人我可能还不知道,辛夷就做了三天,已经辞职结婚去了。”

    “不可能!”

    那位保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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