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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chapter。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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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开放日在一顿晚餐后结束。

    媒体们带着不到10s的视频回去, 当晚视频发布, 曾经在网上逼逼赖赖吴光霁现在也看钱选演员,汪平是流量绝对演不好的人。

    怏怏地闭上了他们的嘴巴。

    那10s视频中,汪平和季走在空中潇洒飞檐走壁,一招一式, 帅气得不像凡人。

    @汪平哥哥小娇妻:【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这好强啊!!!!汪平哥哥好帅啊!!汪平哥哥娶我!!!!】

    @搞到真的了:【我擦我擦我擦我擦,所以这两个人是从现代妆到古装都好配!!!!神仙眷侣, 这是神仙眷侣吧!!!】

    @季走不一定正牌夫人:【我的妈呀这威亚戏简直帅炸了!!!所以会跳舞的人威亚起来就是好帅!!!】

    @季走不一定正牌夫人:【我的天,季走, 当你接受采访的时候可不可以看一眼镜头, 汪平不是镜头,汪平不是镜头啊啊啊啊!!】

    无论网络世界如何惊涛骇浪, 追星女孩如何心动不已, 演员要做好的事情, 也只是演戏。

    所以媒体走之后,剧组一片风平浪静, 大家分阶段把这场打戏反复拍了四天, 终于攒齐了所有应该有的镜头。

    最后一天收工时小雨朦胧, 汪平从威亚服上下来,感觉胳膊不是自己的, 腿也不是自己的,纯粹是靠意念支撑,才没有直接趴剧组地上。

    “汪平辛苦了。”吴光霁主动过来找他,“明天拍汤老和小陶他们的剧情, 你和季走可以放一天假了。”

    虽然说是放假,但是汤老的戏,汪平肯定要过来观摩学习。

    所以汪平只是随便地点了点头,并没有真的把明天当假日。

    “汪平。”吴光霁点了根烟,觎着汪平,“你知道放假是什么意思吗?”。

    汪平:“……什么意思?”

    吴光霁笑笑:“就是回去玩,睡觉,干什么都行。”

    吴光霁悠悠吐出一口烟圈,对汪平一笑:“所以,明天我要是在片场看到你了,以后的戏你就别上了,听明白了?”

    “……听明白了。”

    吴光霁瞄了眼汪平发抖的腿,听出了他话语里不情愿的意思,头疼地摇了摇头,却没改自己的强硬。

    诚然,吴光霁喜欢拼命,喜欢超负荷,喜欢敬业。

    但是敬业拼命成汪平这种的……就算他吴光霁这种事业型的,也忍不住有点心疼。

    “剧本也不准看。”吴光霁最后说,“彻底休息,不准想任何拍戏有关的事情。”

    说完后,吴光霁懒得搭理汪平,抽着烟,拽着自己的步伐,走了。

    ·

    汪平和吴光霁说明天放假的事情时,季走一直站在一边的雨中。

    此刻已经是傍晚,天际擦黑,全片场被冷雨朦胧成灰色调,季走站在灰调里,是最深刻的那抹灰暗。

    季走的发丝被小雨淋湿了一点,贴在他脸上,显得他的脸色更加苍白,但他并没有躲雨,就是在那里站着。

    季走并不想放假,就像他其实不想回四川。

    “学弟,明天出去玩?”

    汪平和导演说完话,迅速回头过来找季走,他也不怕雨,抬脚啪嗒踩水,欢快地跑到季走旁边。

    “我的学校就在开车不到一个小时的地方,我明天带你回我高中转转?”汪平笑着和季走说,一边说,一边挤着季走,非要和他贴着。

    两个人凑得很近,热乎气儿就彼此交换,没有刚才那么冷。

    最近汪平是越来越粘乎了,有空就黏着季走,难得的假日,也要和季走一起玩。

    季走说他是小朋友真的一点错都没有。

    小朋友才手拉手,放假了还要约着出去,动物园打卡,回学校踢球。

    季走抬起头,看着汪平明亮的眼眸,感觉自己从刚才起就一刻不停刮着冷风的胸口似乎温暖了些。

    可是,这一次,季走没有答应汪平,他摇了摇头,低下自己的脸。

    “对不起汪平哥。”季走说,“明天不行,我有点事。”

    ·

    汪平直到洗完澡,还是在想季走最后拒绝他那个表情——他也不知道怎么说,反正不像平时的季走。

    看上去很阴郁,很冷,很……难过。

    季走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最后连笑都不笑了,说了句自己有点累,拒绝了汪平约一起吃饭,把自己关进了房间。

    汪平在床上坐了一会儿,把头发吹干,还是呆不下去。

    汪平拿着钱包冲下楼,跑进在住宿楼一层的小卖部。

    说是小卖部,但是这里的商品却特别齐全,尤其是零食类别的,应有尽有。

    汪平推了个购物车,什么黄瓜味的薯片,卫龙的辣条,德芙的巧克力,百事的可乐,但凡是他喜欢吃的,全部丢购物车里,最后买了三大袋零食,去敲季走的门。

    “唐佳林?”季走的声音和脚步声从里面传来,“我不想吃饭,你……”

    季走边说边打开门。

    开门的刹那,汪平看见他的眼睛低垂着,肩膀也没有挺直;越过肩头往里看,房间里面一片漆黑。

    灯都没有开……

    汪平抬起头,看到季走眼睛满满的惊讶,冲他露出一个笑容。

    “嘿嘿,学弟。”汪平举起三大包零食在季走面前晃荡,“不是饭,是零食,这个可以的吧?”

    “我进来啦!”汪平一边说,一边毫不客气地挤进季走房间,路过开关,汪平直接伸出手,把季走房间的灯打开了。

    刹那间,室内明亮了起来。

    季走站在门口,看着汪平径直走到自己的沙发边一屁股坐下去,然后抖开袋子,哗啦啦抖出所有的零食。

    本来空荡荡的桌面瞬间被零食占满,而原本整齐到有点刻板的沙发,在汪平扔了几个抱枕后,也突然变得乱七八糟。

    彻底把季走的房间弄乱之后,汪平大咧咧地掏出一只红蓝色的游戏机,对着季走晃晃:“明天你有事情,今晚一起玩,可以的吧?”

    季走还是站着,先没说话,左右看了看自己突然有了生活气息的房间。

    汪平来之前,季走一直躺在床上想明天的事情——他懒洋洋地躺在黑暗中,不想开灯,不想动。

    但是汪平来之后……

    季走看了一圈自己豁然开朗的房间,看着堆得满满当当的茶几,还有坐在沙发上,穿着米黄色卫衣,一看就很暖和的汪平……

    季走笑笑,走过去,坐到汪平身边。

    “上我的岛看看不?”汪平问他。

    “好啊。”季走接过汪平给他的游戏机。

    汪平马上开始操作,季走看着汪平的岛名——不看看怎么知岛。

    嗯……挺有汪平风格的。

    汪平指挥游戏里的小人到处走,给季走看他的“不看看怎么知岛”。

    动物之森实在是一个很懒散的游戏,但是画风很治愈,小动物很可爱。

    汪平给季走展示他风格非常奇特的岛上装修,又给他展示岛上的朋友们,介绍完了后,就把switch扔给季走玩。

    汪平拆开黄瓜味的薯片,抖了抖包装,从里面选出最大,最完整的一块,举起来,放到季走唇边。

    “这个味儿的好吃。”汪平看向他,“你尝尝喜欢不喜欢?”

    “嗯。”季走张嘴把薯片咬了,看着汪平,目光含笑,“好吃。”

    汪平:“……”

    汪平盯着季走微弯的唇角看。

    这个人——唇角是弯弯的,眼睛却根本不是。

    季走的微笑只在嘴边,没在眼睛,更没有在心里。

    那他为什么要笑……

    汪平把薯片袋子往旁边一放,看着季走,认真问:“季走,你有没有不开心?”

    季走嘴里残留着黄瓜的清香,听到汪平这个问题,清香变成冷刀,让他呼吸一窒。

    季走顿了一下,笑起来:“当然没有不开心。”

    看。

    就像现在这样,季走是在笑,但汪平却觉得,他好像在哭。

    汪平皱着眉看他,良久,伸出手摸了摸季走的脑袋顶。

    “季走,要开开心心的。”汪平轻声说。

    季走鼻子酸涩,却还是笑着面对汪平:“会开心的,你在这里,我为什么不开心?”

    ·

    汪平最后赖在季走房间直到一点多,才不情不愿地蹭回自己房间里面睡觉。

    第二天汪平很早就醒了,但是出去时,季走已经离开办事,他只在走廊上碰到了不知道从哪儿回来的唐佳林。

    “你怎么没和季走在一起啊?”汪平问。

    “啊,老板每次回来都是这样的。”唐佳林说,“都是让我们送到公交站就不送了,自己坐公交车去办事。”

    ……每次?

    汪平敏锐地抓住了这个关键词。

    “你老板是四川人?”汪平问,“他回来干什么?”

    “那我就不知道了。”唐佳林憨憨笑,“童哥让我别问——汪老师,您别担心,季走粉圈生态和您不一样,基本没有私生,只要遮好了脸就没问题的。”

    “……行吧。”

    汪平从心比苞谷核还粗的唐佳林嘴里也问不出什么,只能放他走了。

    汪平下楼吃了个早饭,回到房间玩了会儿动森,一抬头看时间,居然才上午九点。

    好无聊啊……

    汪平闲得都快长毛了。

    吴光霁又不准他去片场,附近完全是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荒原,除了个小卖部,方圆十里内连店都没有。

    但要他自己跑出去玩……

    没人陪着,一点儿都不好玩。

    汪平无聊得转圈,从楼上转到楼下,刚刚到前台,就看到有个农民打扮的老人,牵着两个八九岁的小朋友在和前台说什么。

    老人说四川土话,前台是东北人,简直鸡同鸭讲。

    汪平听见老人是在问:“季走影帝是不是在这里哇?”

    季走?

    家里人吗?

    汪平向老人走过去,接过话茬:“你找季走吗?他出去啦。”

    听见汪平说的是四川话,老人瞬间就不搭理前台,转过来看汪平。

    “哎呀。”老人有点失望,“他出去啦。”

    “您有什么事情吗?”汪平说,“我和他很熟的,有事情可以找我。”

    “没得事,没得事。”老人连忙挥手,“我就是带娃娃们来看看他。”

    娃娃……孩子?????

    boom!平地一颗惊雷飞向汪平的世界观——天!崩!地!裂!

    汪平缓缓转头去看跟着老人的两位孩子——两个崽至少九岁往上走。

    九年前……季走九岁就能生孩子了????

    汪平惊恐地看着老人。

    “不不不。”老人从汪平的表情中解读出了他的意思,连忙摆手,“您误会了,这是我们学校的孩子——那个,季影帝捐的学校,就在附近。”

    “……学校?”汪平更惊讶了。

    ·

    捐赠学校被人追来片场感谢的那位影帝,此刻,正站在一片青山之下。

    季走刚刚烧完纸钱,拿起放在一边地上自己买的菊花,转向青山。

    此时并不是清明或者别的节日,青山脚下门可罗雀。

    此时,青山被笼罩在一层云雾中,小雨不停地落,显得此地格外寂静。

    季走仰头看这片青山。

    风景秀美的山上,埋着他……所有的亲人。

    季走站了一会儿,在雨中喝光了一杯冰美式,这才捧着菊花,一路上山。

    山中更加寂静了,这片山并不是正规的公墓,许多坟包甚至没有姓名。

    季走一路往上,皮鞋在潮湿的泥土上不断打滑,用了半个多小时,才爬到他要去的地方。

    他把花放在墓前。

    小雨从树的缝隙中落下,沾湿季走的头发,季走垫了塑料纸,跪下磕头,又站起来。

    从始至终,他的心中空空荡荡,没有一句话,更没有一声请求。

    季走从随身的包里拿出咖啡,苦涩冰冷的液体流淌进他的胃,他站在树前将咖啡喝完,似乎也把所有的眼泪吞进了肚子里。

    临走前,季走说:

    “算了,没什么好求的。”

    “你们好好的,我自己努力。”

    ·

    汪平上楼找唐佳林的时候,还在回忆刚才那个老人跟他说的话。

    老人说,季走是希望多一点的孩子有能够读书的机会,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机会,才会捐赠小学。

    而且。

    季走不仅仅捐赠了额小学,他还帮助了村里许多孤儿,说希望他们同样能够坚强地好好长大。

    汪平一边想,一边在三楼宿舍,逮住了正在和自己助理开黑的唐佳林,一把将唐佳林拉出来,到走廊尽头说话。

    “汪老师……怎么了?”唐佳林有点被汪平吓到了。

    “听说,你老板捐了学校?”汪平问。

    “害——”

    唐佳林还以为是什么事儿,吓得不轻——接过就是问捐个学校这事。

    “捐了啊。”唐佳林轻松道,“捐了好像十几个学校吧,全国都有呢。”

    “那怎么……我们圈内都不知道?”汪平追问——做好事儿不发通稿也就算了,至少圈内互相说一说吧。

    “那我不知道啊……”唐佳林说。

    “老板说了做好事不留名很正常啊……”唐佳林抠抠自己的头发,“很多学校他甚至是匿名捐的,那你怎么知道?”

    “哦。”

    汪平垂下眼睫,想了一会儿,又对唐佳林道:“能不能麻烦你送我一趟?”

    汪平说:“我想去你们老板早上去的那个公交站。”

    ·

    季走一路从山上走下来,走到大路上,去坐公交车。

    季走没有拿伞,冒雨走到公交车站时,头发湿润得可以滴水。

    一辆风尘仆仆的中巴车停在公交车站台边,季走踏上台阶,哐啷丢两枚硬币,沉默地挑选了末尾的靠窗座位。

    插上耳机,闭上眼睛,季走将头抵住脏兮兮的车窗。

    昨晚季走几乎没怎么睡,车辆启动启动后,车窗随着车辆颠簸拍打他的脑袋,但即使是这样,季走却也迷迷糊糊睡着了。

    梦境中,他回到了自己的过去。

    季走从小就是孤儿。

    小时候他不叫季走,叫季阳阳,阳光的阳——没有人告诉他为什么他会叫这个名字,但如果取这个名字的人是期待他能够像阳光,那他就实在是让那个人失望了。

    季走因为没有父母,加上身体瘦弱,学习好又被排挤,所以从小孤僻,不爱讲话。

    季走无所谓,他不需要结交朋友,有一直照顾他的奶奶当朋友就行了。

    生活这样就很好,季走会好好读书和长大,找一份体面的工作,一直奶奶生活在一起。

    可是后来。

    季走记得很清楚,那是他十四岁的四月。

    四月的某一天,他被老师喊出去,等到他去医院,他只等到了他奶奶的……。

    那是一场飞来横祸。

    季走身边根本没有其他可以依靠的人,他只能老师请了假,回家自己处理事情。

    当时,季走只是一个身材矮小,头发很长,在班级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因此,他请假并没有引起多少讨论或者轰动。

    请假是这样。

    死,可能就更是这样。

    季走的名字是自己改的。

    他处理后事时,顺手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走”。

    走,就是离开这个人世间的意思。

    季走当时真的不想活了。

    但季走并不想给任何人添麻烦。

    所以他准备回趟学校,清空自己的东西,然后再找个不打扰人的地方,随随便便死掉就好。

    因此,当季走在学校旁边的小巷中被一群混混揪住的时候,他没有任何要反抗的意思。

    季走把钱交出去,混混却不是想要钱,他们一把将钱扔了,钱在阳光中飞舞又落下,撒了一地。

    季走被混混揣倒在洒落的钱堆里,混混们抬手就准备往他身上揍。

    季走并没有反抗。

    季走睁着眼睛,冷淡地看着揍向自己的拳头。

    反抗要是有意义,命运为什么要这么对他。

    死都不怕,他会怕痛吗。

    然而,就在下一刻。

    那个挥拳准备揍他的混混被人提着领子一把掀开,紧接着,另一位刚才踹季走的人,被一根放长了的书包一抡,惨叫一声,歪到另一边。

    “又特么是你们。”

    一个穿着周正校服,特别好看的少年把第三个围着季走的人拉开,双脚岔开,背对季走,威风凛凛地挡在季走面前。

    地板上满是污秽,不知道多少垃圾混合了劣质小吃辣椒油混合的味道,季走就躺在这么脏的地上,看向挡住他的人。

    那是一位从背影看都非常修长挺拔的少年。

    他双手打开,拦在季走面前,单薄的背影,干净的白衬衫,头发在小巷缝隙的阳光下,闪闪发光。

    “靠,汪平又出来多管闲事了。”

    “妈的,老子打不过他,快跑——”

    “弱鸡!跑什么跑,把你们老大喊过来单挑——”

    汪平拎着书包刚准备追上去,才跑一步,他就忽然想起什么,回过头,转身把自己的手递给躺在地上的季走。

    季走愣愣地看着伸到自己面前的那只手。

    那只手纤细,漂亮,甚至有点像女孩子手。

    最重要的,是那双手非常干净。

    季走的手刚才蹭到了污秽的地面,现在满是脏污,他不想去碰汪平。

    汪平不知道这个看上去瘦瘦小小的学弟心里在想什么,他反正是毫不嫌弃一把扯住学弟的手,把他往上一拉。

    季走冰冷的手指和汪平的手指接触的刹那,一股惊人的暖意,席卷而来。

    “学弟,你没事儿吧?你赶紧去校医院处理一下,我去追他们给你报仇。”汪平把季走拉起来,给他拍了拍灰,又把身上的纸全丢给他。

    汪平笑起来:“你别怕他们,一群弱鸡,来一个我打一个——以后再有人欺负你,你就到高二十六班找我,我叫汪平,我罩着你!“

    汪平一边说,一边瞄了一眼快要跑不见的人,书包往身上一挂,拔腿就跑。

    小巷外,是春夏之交盛放的阳光。

    汪平跑进外面灿烂的阳光之中,又在明晃晃的光里面转身,对在小巷中,愣愣站着的季走挥了挥手。

    “高二十六班!汪平!记住了啊!!”汪平大声喊。

    阳光把汪平本来就很白的皮肤照得通透,把他本来就有些棕的发尖变成金色。

    一道光在汪平身后。

    这道光就这样强势地撕裂了季走灰暗的生命,刷地探了进来。

    汪平说完追着人跑远了。

    季走在巷子里站了很久,然后慢慢蹲下来,要捡地上散落的钱。

    季走才伸出手,连钱的角都没有触碰到,就感觉有水从自己眼眶里面滚出来。

    先是一颗,然后无数。

    季走蹲在地上,抱着双腿,嚎啕大哭。

    这是他这几天以来,第一次哭。

    之前他想,他反正都要死了,就不需要哭了。

    可是——

    不想死。

    季走不想死。

    他想活着。

    活着真的好难,但他有光了,他不害怕。

    ·

    后来,季走把所有的钱都捡了起来,他狼狈地回到家里,吃饭,睡觉,起床上课。

    后来,季走真的去找了汪平。

    仅仅进展到走到汪平教室门口这一步。

    走到汪平的教室门口,季走按住门框,顿住脚步;隔着教室门往里看,季走一眼就能看到汪平。

    汪平站在教室倒数第三排,一张脸漂亮得让人,最普通的教室因为他在,都好像变得闪闪发光。

    几个长得在寻常人类别里也算帅气的学生簇拥着汪平。

    “你又去外面和混混打架了?”戴着眼镜的帅气男生说。

    “你能不能把这个事情形容得美好一点。”汪平一口可乐咽下去,瞪着男生,“我是锄强扶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OK?”

    “难道你看得惯你的学弟学妹……以及一些学长学姐们被外面那群杂碎欺负咩?”汪平质问他。

    “就是,你不要和书呆子计较。”一个穿着运动裤,校服没扎好的男生勾住汪平肩膀,笑得很阳光,“我支持你啊,下次打架叫我。”

    “学校里那么多被混混找茬的人,你真的以为你管得过来?”戴眼镜的男生摇头。

    “怎么管不过来,擒贼先擒王,明天就去和弱鸡们的老大对线。”汪平喝了口可乐,高挑眉尾,非常嚣张。

    后来季走才知道,其实他并不是汪平救过的第一个人,当然,也并不是最后一个。

    当时学校里不知道多少人躲在一把名叫“汪平”的保护伞下。

    这些无能为力的人一直躲到汪平和外面的混混头子打了一架,不打不相识地变成好朋友,这场校园暴力,彻底偃旗息鼓。

    那一天,季走默默缩回了扒在汪平教室门上的手。

    不合适,没资格,不应该。

    季走在想——现在来找汪平哥,你究竟想要他怎么样呢?如他所说,罩着你吗?

    季走不能接受自己是用这样不平等的姿态和汪平哥见面。

    如果要见面,他一定要以很好的面貌,能够与他并肩时,能够保护他时,他才会见汪平哥。

    季走转头就走。

    从那天起,季走开始更认真地读书。

    上天没有给他幸福的人生,但是给了他很好的头脑,季走次次周考,都是年级第一。

    季走才初二,但即使是做高一的题目,也能考到一种不可思议的分数。

    季走一边读书,一边悄悄地和汪平偶遇。

    最经常见面的地方是学校外面的猪脚饭饭店。

    汪平对这里的猪脚饭非常热爱,每天晚自习前都跑过来吃。

    开始时,汪平和那天在教室的两个男生一起吃饭,后来加个混混头,四个人吃饭。

    几乎是每天。

    以汪平为中心的一群人打打闹闹,为了吃猪脚饭应该加红剁椒还是绿剁椒而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互骂傻逼。

    他们坐在猪脚饭店中央的位置,几乎看不到在角落中,安静吃着饭的季走。

    当然,季走也并不希望汪平哥看到他。

    看一眼汪平哥,是他贪婪的奢望,也是他对自己每天努力的奖励。

    但除此之外,他坚决不允许自己再用弱者的身份和汪平见一次面。

    然后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似乎并没有任何特别的事情发生。

    市内非常优秀的学校不知道从哪儿弄到了季走的资料,想要把他挖走,直升高中,好好培养。

    季走毫不留情,直接拒绝。

    至少,在汪平哥上大学之前,季走一定不会主动离开他。

    而未来,季走会看看汪平哥去了哪里,然后和他考一个大学——那时候季走肯定更高更帅更有力量,他会变得非常好,变得能够保护汪平哥。

    如果,那个时候汪平是单身,季走一定会追他。

    但如果汪平不是单身,或者追了,汪平还是不喜欢他。

    季走想过这种可能性。

    最后得出结论——那只要汪平哥开心就好了。

    季走甘心做朋友,甚至甘心做路人,甘心什么都不要,偶尔在汪平哥困难的时候,拔刀相助,就像那天小巷里汪平做的那样。

    季走想了很多不该他那个年龄想的事情,喝掉一杯一杯的牛奶和美式咖啡,认真读书,每晚感受到身体长高的疼痛。

    一个暑假后,季走如愿以偿变高变帅,新学期走进校园的刹那,班上几乎所有女生的目光都在他身上停留。

    一切都在按季走计划进行——吗?

    开学当天,全校被一个爆炸般的新闻点燃了。

    汪平去北京了!

    他决定备战艺考,进入演艺圈活动。

    季走站在高三十六班的门口,看了一眼已经空荡荡的汪平的课桌,再一次转身。

    后来的事情,除了动机,其实广为人知。

    季走寻找了全国几乎所有在公开招募演员的导演,不管大的还是小的,他都投简历过去试镜。

    最后,他和带着他去了威尼斯那位导演结识。

    季走用自己的演技,以及未来会再免费为导演演一部电影的代价,拿到了他成为影帝的剧本。

    季走的演技根本不需要磨练,他从小就尝遍了人间百味,知道每一个人该是什么样子,所以,他自然而然地成功。

    史上年龄最小的影帝。

    天之骄子。

    媒体堆满溢美之词,似乎要把他描述成一个神。

    但没有人知道,季走的影帝只是为了能够靠近一个人——一道光,某个下午,照亮过他的光。

    钱,地位,双男主剧本,季走一个一个的得到,又一件一件地交换出去。

    终于换回照亮过他的光,回到了他的身边。

    季走缓缓睁开眼睛,疲惫地看着自己抵靠的车窗。

    车窗不知道多久没擦了,一片脏兮兮的灰,几道雨的水痕滑下,连水里都是泥浆。

    车里已经没有人了,空荡荡的。

    城市道路上也没有车,不算宽阔的路上,也空荡荡的。

    季走满身疲惫,他不想动,觉得心里很空很冷——每次他扫完墓都会这样,当初那种想要一走了之的疲惫感席卷而来。

    “终点站到了。”车子一个急刹,停靠站台,司机粗噶的声音传来。

    季走起身,满身灰暗,沉默着从后门下车。

    下车时,季走耳机里面的歌跳到另一首。

    “偏偏秉烛夜游,午夜星辰似奔走之友,爱你每个结痂伤口,酿成的陈年烈酒。”

    季走下了一级台阶,看见不远处有一个蛋糕店。

    买个蛋糕回去吧。季走想。昨天心情不好,汪平哥来找自己,也没说太多话。

    今天要去和他道歉。

    “入喉尚算可口,怎么泪水还偶尔失守。邀你细看心中缺口,裂缝中留存温柔。”

    季走踏下公交车最后一级台阶,偶然抬起头。

    公交车站也是灰色的,经年累月的灰尘扬在贴了广告和公交车信息的橱窗上,竖起来的一根铁杆锈迹斑斑。

    一捧灰色之中,公交车的简易坐凳上,坐着个穿着白色羽绒服的人。

    白羽绒服干净蓬松,和这个灰扑扑的公交站格格不入。

    季走随便一瞥,正准备走,忽然顿住脚步。

    “此时已莺飞草长,爱的人正路上。我知道他风雨兼程,途径日暮不赏。穿越人海,只为与你相拥。”

    季走难以置信地看向坐在那里的人。

    虽然兜帽遮了大半张脸,但是仅从露出的下巴和漂亮的嘴唇就能够辨认出——

    坐在这里的,是……汪平?!

    汪平没发现公交车到站有人下来,他插着耳机,应该是在听歌,低着头,脚打拍子。

    季走愣在雨中,没有喊他,安静地看着坐在那里的汪平。

    公交车缓缓开走。

    随后,这个站台上除了他们两个,就再也不剩其他人。

    季走站在那里看他,心里和眼睛除了汪平,也不剩其他人。

    汪平听歌听得陶醉,摇头晃脑,抬起头偶然一瞥,忽然瞥见了站在原地,手脚僵硬的季走。

    汪平一把扯掉了自己的耳机,立刻绽放出一个笑容,随后一跃而起。

    “此刻已皓月当空,爱的人手捧星光。我知他乘风破浪,去了黑暗一趟。感同身受,给你救赎热望。”

    季走看着汪平快步向他跑来,忽然感觉天地之间所有的颜色在这一瞬间往公交站疯狂涌来,把一切灰赶跑,替换成光鲜亮丽的色彩。

    汪平小步跑到季走面前站定,手背身后,眼睛弯弯,侧着弯了弯腰,歪着脑袋。

    “季走!”汪平说,“我等你好久啦!”

    “我们出去玩吧!”

    作者有话要说: 我感觉今天想说的都在文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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