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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沈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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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视器后的霍导率先起立, 海豹式鼓掌,明显对所有人的表现满意极了。

    “cut——祝贺《玩心》全部戏份杀青!!!大家辛苦了, 晚上杀青宴我请,都来啊!”

    “好!”

    黎初初也扬起笑, 和其余在场的剧组人员也跟着欢呼鼓掌。

    她偏眸, 偷偷瞄向旁边的沈明时。

    他也唇角噙着笑,刚刚摘掉另只手的黑色手套, 修长骨感,偏白的纹理, 与那抹冷黑天差地别。

    黄昏光线渐淡, 他就站在窗前的昏暗处,身影轮廓格外明显。

    不知道是不是自作多情的原因。

    在黎初初准备收回眸光的时候,他微微偏脸看过来, 似乎有短暂的对视, 然她还没来得及细细追寻, 转瞬便不见了。

    一旁的金泰美嬉笑着靠近,满满甜美的韩流感, 跟他搭话。

    沈明时站的位置仍是黯淡的。

    他唇边的弧度微扬,教养很好的听着, 礼貌又温柔。

    偶尔回应, 却没再偏头看过来。

    仿佛,从来没刻意看她一般。

    在黎初初看来,沈明时是理想型的男人,长得好, 气质像邻家哥哥和干净学长,被韩国妹子追捧喜欢也不必大惊小怪。

    晚上的杀青宴定在八点。

    她参加过不少杀青宴,但这次,是最为期待的。

    因为卸掉工作,还可以见到沈明时。

    运气好,男女主角的位置会被安排在一起。

    如果稍微差一点,也是相隔剧组导演而左右坐着,距离不会太远。

    心思闲暇下来,黎初初不免又想到了那半封未写完的情书。

    究竟是她写给谁的呢?

    …

    晚上八点的时候,杀青宴在琼楼大酒店七层开始。

    霍导没选择夹在男女主演中间,而是隔着沈明时,坐在东道主的位置。

    如此。

    身为女主演的黎初初,位置便和男主演的沈明时挨着了。

    饭桌上,导演和制片时不时讨论这部剧的出彩点,渐渐把气氛带起来,周围的演员们也参与其中。

    不少在敬酒,在吹捧。

    只有黎初初不擅长也不太热衷这种溜须拍马的场合。

    她的注意力在沈明时身上。

    他身形颀长清隽,手也像艺术家那般好看。

    鬼使神差般,脑子忽然涌进前几年的回忆。

    还记得之前追他的《be the star》,他是最温柔爱笑的男导师,相对冷然不讲情面的席制作,女选手们碰壁数次后,都自然而然选择了言语示爱春天般亲和的沈导师。

    那时候,席制作和程瑶的师徒CP在粉圈里很盛行。

    她每次浏览到,都会觉得有些不安。

    不因为别的,只担心这样的朝夕相处,沈明时也会某天忽然冒出一个格外照顾的女学员。

    有时候看文学与电影,里面的爱总有无私的那种,爱他就让他幸福。

    无论他牵手的对象是谁。

    黎初初理解,但做不到。

    甚至,沈明时代言过的经咖啡系列,因为有帮女主角擦拭嘴角咖啡痕迹的温柔浅笑名品场面,她一度心理排斥那个品牌。

    经纪人苏佳发现之后,会笑着调侃她是个醋王。

    但这样的形容其实不准确。

    她没有做醋王的资格,又以什么身份吃醋呢。

    最多。

    只是因为太喜欢,不想分享他的温柔,但偏偏身为艺人,许多都是工作需要。

    所以可以理解,但心底还是酸溜溜抵触。

    她总会反思。

    如果自己够红够火,那么就有机会跟沈明时哥哥搭档了。

    杀青宴可以不溜须拍马,也可以沉默关于。

    但避免不了要给面子,跟着大家一起敬酒干杯。

    黎初初没吃多少东西,几杯酒接连下肚,等到尾声的时候已经觉得有些晕乎了。

    盛汤的瓷碗被身边人无声推来。

    她往旁边看去,沈明时目不斜视淡淡放好汤匙,像什么都没做。

    黎初初垂眸,还是低声说了句:“谢谢。”

    他这才稍稍偏眸看过来,继而,唇边是一贯的浅笑。

    很轻很淡。

    让人分不清是礼貌,还是真正情绪。

    吃饭结束。

    导演又组织大家在楼上的包厢唱K。

    颇有种释放这两个多月的拍摄压力,狂欢庆祝的意思。

    沈明时不仅演技好,担任过选秀导师,也发过专辑,还拿过最受欢迎男歌手奖。

    情歌嗓音跟他整个人的气质一样,温温柔柔,如沐春风。

    刚开场的曲子,导演就直接组了临时的俊男组合。

    沈明时和男二霍枫的演员。

    曲目选了《爱之初体验》。

    沈明时笑意吟吟拿起话筒,开启配合的歌声:

    “如果说你要离开我

    请诚实点来告诉我

    不要偷偷摸摸的走

    像上次一样等半年”

    下部分换另外个男演员接唱。

    他似乎别无意思,唇角噙着笑,淡淡朝她看来。

    这一笑,很好看清澈。

    黎初初怔愣。

    歌词半年有些巧合。

    于是,她没忍住隐约联想到自己宛如人间蒸发,在纽约住院消失的半年。

    但他神情干净柔和,笑过之后敛眸,邻家哥哥的气质尽显。

    不带有任何有情绪的埋怨与其它。

    包厢里热热闹闹。

    金泰美唱了几首韩国的曲子,歌词大家听不懂,但调子还算动听。

    终于霍导把话筒递给半首歌都没唱的女主角:“初初?”

    这时候,大家才开始起哄:

    “来一个吧我们美丽的江曼扮演者!”

    “初初你太安静了,我差点都忽略了。”

    “来一个来一个!”

    黎初初也不拘泥:“好。”

    她不抢着当麦霸,如果真要让她唱歌,也并不紧张。

    当艺人只要不是五音不全,那么演戏唱歌基本都拿得出手。

    首页推荐着女歌手萧亚轩的歌。

    黎初初点了首《最熟悉的陌生人》,然后朝大家笑一笑,秀美养眼,包厢的众人就鼓掌化为粉丝。

    《最熟悉的陌生人》是萧亚轩演唱的中慢板抒情歌,当初发行就风靡一阵。

    据说这首歌的灵感与感觉,在于原本相爱的两人在分手后,熟悉又形同陌路的惋惜与追忆。

    以前黎初初只单纯当做抒情歌来听。

    直到再次醒来后发觉是在美国纽约,许多事情模糊不清,却还翻出了未写完的第二封情书。

    她拍摄完的闲暇之余,总会忍不住的想,那个人收到了第一封情书。

    有没有期待第二封。

    对方会不会知道,第二封只写了一半。

    不是弄丢了,也不是不想写。

    而是她本人忘却掉部分记忆,想写却不知道该如何下笔,更不知道该写给谁。

    每个人都会有小秘密。

    情书这件事,很明显就连最亲近的经纪人苏佳都不知道。

    以至于意外爆炸失忆后。

    黎初初部分记忆破碎掉,因为失忆造就的迷茫和无奈感,与这首歌莫名契合。

    包厢光线流转偏淡。

    等伴奏响起,她拿着话筒开唱:

    “还记得吗

    窗外那被月光染亮的海洋

    你还记得吗

    是爱让彼此把夜点亮

    为何后来我们用沉默取代依赖

    曾经朗朗星空

    渐渐阴霾……

    今后各自曲折

    各自悲哀”

    霍导才发现黎初初不光演技好,唱歌也十分投入感情。

    宝藏,全能!

    一曲罢。

    大家不吝啬鼓掌赞美:“好听好听。”

    沈明时也笑着,但没像众人那样目光炯炯看着她。

    他眸子微垂,眼尾还挂着的笑意,很浅很淡。

    黎初初的视力有点近视。

    白天和光线比较亮时,不妨碍她的活动。

    但如果是晚上夜灯坏掉的情况,或者现在这种KTV包厢,从昏暗的包厢往外走,门槛有台阶之类的障碍物,就很容易被绊到。

    杀青宴彻底结束。

    大家已经走得七七八八。

    金泰美不久后的飞机,回往韩国。

    导演和其余演员也各有各的安排和事情。

    黎初初最后一个出来,磕到脚趾的时候,疼得蹙了蹙眉,蜷缩着身子往旁边的角落缩了缩。

    狼狈的样子还是不要任何人看到才好。

    她觉得缓几分钟就可以了。

    但是看到脚趾皮翻起,有鲜红的血莹润在白皙的肌肤,阵阵刺痛感。

    正觉得倒霉时,男人走回来。

    沈明时黑色的口罩遮住了好看的下半张脸,眼眸微垂,目光停留她的脚趾处。

    他弯腰,带着那股青柠微苦的味道,低低说:“你总是这么迷迷糊糊的。”

    黎初初一愣,骤然得到关怀的同时,也莫名有些熟悉。

    她抬眸看着他。

    第一感觉就是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这句话了。

    但理智回归,让她说出曾经何时听到过,脑袋里却又空空一片。

    她正犹自空荡茫然着,他将手伸到面前,温和坦然:“我送你回去。”

    黎初初回神有些懵:“啊?”

    然后,她紧张的吞咽下,摆手推辞:“会麻烦到你吧,我自己也可以的……”

    不自觉倒退的时候,脚往后挪动,脚趾受力,疼痛感再度加重。

    让她没忍住眉头蹙得更厉害。

    他隔着几步的距离看着她。

    平静,且带了些许探究。

    碰到她惶惶不安怕添麻烦的眼神,他顿了顿,才勾唇笑得干净且礼貌。

    沈明时说:“没什么的,绅士之举。”

    他身上的微苦清新气息愈发浓郁。

    黎初初没再拒绝,她一半的重力靠在他那边,手紧抓着他的小手臂,隔着衣料感知温度与轮廓,脸红抿唇,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个子高,手臂也很紧实有力。

    黎初初在他旁边,忽然有了种小鸟依人……也有种恋人的错觉。

    “谢谢。”

    她很小声低语了句。

    黎初初会喜欢上沈明时,也算是冥冥之中的天数。

    父亲死的早,母亲又着急改嫁。

    她没什么能依赖的人,在亲戚家寄养走读也总是看着对方的眉眼高低。

    这样从小生存的环境导致了她敏感又提防心很强的性子。

    青春期的她从来没喜欢过谁。

    一直到十五岁。

    遇到沈明时。

    那时候她去接喝醉酒的舅舅。

    舅舅是业务员,经常要在酒局奉陪客户到底。

    大半瓶白酒下肚,从饭店出来,就醉得不省人事。

    也弄丢了钱包和身份证,躺在商场的墙边。

    深秋的季节,天早已完全黑下来。

    天寒风冷。

    少女的黎初初有点不知所措,她给舅妈打过电话,就守在舅舅身边,还把外衣盖在他身上。

    她身影纤秀,薄薄的长袖,露着白皙养眼的耳垂跟脖颈。

    黑漆漆的夜幕下。

    行人匆匆,不时看过来。

    城中心的地区。

    似乎无论多晚,都是灯光璀璨。

    那也是孤独无援的黎初初,站在黑冷的街角,第一次见到沈明时。

    他还是凭借鸡尾酒广告初入圈子的新人,肩背挺拔,在一众新人中格外出挑

    简单的白衬衫,黑西裤,有干净温柔的少年感。

    大厦外面的这场商演活动,是几位英俊新人为大牌的拍摄相机做宣传代言。

    配合现场主持人流程,挑选周围的观众进行互动,然后送上小礼物。

    这个游戏环节,叫《最美抓拍》。

    不同于另几位搜寻花枝招展的美女观众。

    活动台上的沈明时浅笑耐心,他捧着宝贝相机,细细扫过每张脸和每个表情,寻找夜景中最别致的存在。

    他慢悠悠筛选拍照。

    最终,聚焦到不远处的薄衣衫少女,身影伶仃,又纤秀。

    那双眼睛正好也在偏过来看,周围的招牌灯光下,像盛满了星河。

    沈明时抓拍下这个瞬间。

    而后他笑得温柔明亮,拿了围巾这个小礼品下来,在保安的保护下,前往她站立的角落。

    四旁冷寂。

    他的一步步靠近,才让周围的观众粉丝们注意到这片区域。

    直到他笑眼温和来到面前。

    黎初初看着他,愣住。

    主持人是拿着话筒的,每一句话都传播在空气中,她虽没去凑热闹,但也听见了《最美抓拍》的规则和奖励。

    但从未料想过会被选中。

    黎初初的睫毛在深秋的夜风中轻轻颤动。

    她默默感叹他温柔好看的模样,又不解,鼓起勇气问:“……为什么选我?”

    沈明时笑了:“按规则,拍美人。”

    其实,只是觉得她在这深夜,衣着单薄触动了他的不忍。

    前来捧场的观众以及那些路人,哪个不是裹得严严实实。

    “我、我不美的,都不知道在拍照……”

    青涩如青苹果的黎初初,她面对好看亲和的大哥哥,明显的拘谨和不自信。

    “已经很美了。”他笑着,将围巾围在她的脖颈,温柔的眉眼与动作已然将人蛊惑。

    而后,他再次璨然笑笑,转身离开。

    那抹笑,像春风融雪。

    驱散深秋的寒凉。

    星光璀璨的沈明时离开,重新回到活动台。

    徒留少女脸红留在原地,围巾触感舒适柔软,她微微垂眸低头,将鼻尖埋进围巾中。

    发觉脸有点热。

    就连心跳也好快,快得像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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