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是夜。
一辆骚紫超跑在灯火辉煌的滨江路上疾驰。
远光灯刺目。
肖自南下意识地抬手,挡了挡眼睛。
一辆重型渣土车迎面驶来。
肖自南瞳孔微缩,急转方向盘。
还是迟了。
“嘭”地一声,超跑正面撞上行驶的重型水泥车。
超跑被撞得变了形。
水泥车司机早已被吓得魂不附体。
对方脸色苍白,身体瘫软地从驾驶座上下来,双手颤抖地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报了警。
“呜——呜——”
肖自南死了。
死得透透的。
跑车撞击渣土车的冲击力太大,肖自南死的时候倒是没有感到多痛苦。
就是死状有点可怖。
身体都是残缺的,现场血肉横飞,惨目忍睹。
也难怪,沈柏舟接到警方电话,赶到现场,还没见到他的尸首,仅仅只是闻见现场血腥的气味,就吐了。
也难怪,难怪个屁!
沈柏舟个狗东西!
“呕——呕——”
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死后灵魂一直滞留事故现场的肖自南,冷冷地看着趴在绿化带边上,呕吐不止的沈柏舟。
要是鬼真的能伤人,肖自南怕是早拉着沈柏舟这个给自己戴了绿帽的狗东西同归于尽了。
肖自南冷漠的眸子,在看见马路对面,戴着棒球帽,黑色口罩的削瘦身影时,眼神陡然锐利了起来。
—
迟迟没有等到沈柏舟上车,安景不顾沈柏舟以及自家经纪人跟助理的双重劝阻,执意下了车。
安景来到沈柏舟的身后,轻抚着他的后背。
听见安景的声音,沈柏舟脸色微变。
用手背擦去嘴角的污渍,沈柏舟快速地转过身。
“安景?你怎么来了?快回到车上去!要是被记者拍到……”
沈柏舟是在片场接到的警方的电话。
安景当时就在他的身边,说是不放心他,说什么也要跟过来。
沈柏舟拗不过他,他的车目标太过显著,于是只好借了剧组其他人的车,把人一起带了来,一同跟来的还有他们双方的经纪人跟助理。
沈柏舟同肖自南是娱乐圈里鲜少有人知道的隐婚夫夫。
由于肖自南一早就对外宣称,自己已婚,且太太是圈外人。
因此,除了几个知情人,圈内人大部分人包括双方粉丝都只当他们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沈柏舟出现在肖自南事故现场,就算是被拍到也没什么,相反只会认为沈柏舟跟肖自南之间兄弟情深。
安景不同。
就在今天,安景同沈柏舟两人在车上激吻的照片被狗仔拍到,并且PO到了网上。
现在是肖自南出车祸的消息还没爆出去。
一旦媒体闻讯赶至,被发现安景也在场,他们两个肯定会被媒体围追堵截。
视频里,两人激吻的画面并不清晰,并不能完全算是实锤,只要危机公关处理得当,网友的记忆是非常短暂的,这件事完全可以就这么揭过去。
安景也知道,要是这个时候两人被记者拍到意味着什么。
在这个同性婚姻早就合法化的时代,两个男明星谈恋爱没什么,但是绝对不能是在这个时候,在肖自南的车祸现场被爆出来。
安景曾经嫉妒过肖自南。
嫉妒自己出国的这几年,都是肖自南陪在阿舟的身边。
如今,肖自南死了。
肖自南盖着白布的满是鲜血的尸体,就横陈在他们几十米的地方。
阿舟没有急于去见肖自南最后一眼,而是在第一时间考虑到他,考虑到要是他被记者拍到,会给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安景对肖自南的那点嫉妒,稍稍消散了一些。
这是不是说明,在阿舟的心目中,他远比肖自南要来得重要?
安景乖巧地点了点头,“我现在就回车上去。”
没走出几步,安景转过身,郑重地道,“阿舟,节哀。”
沈柏舟勉强朝他笑了笑。
笑容微微发苦。
沈柏舟唇边的笑容,令安景有些不安。
不容安景多想,只听沈柏舟压低着嗓音,“快走,好像有媒体来了。”
安景心底的那份不快彻底消散。
他“嗯”了一声,拉低头上戴着的棒球帽,以夜色作为掩护,疾步朝对面路边停着的保姆车走去。
亲眼看着安景安全地上了保姆车,沈柏舟这才转过身。
一步,一步,朝肖自南的尸体走去。
—
肖自南下葬的那天,是个雨天。
肖自南生前早就因为出柜,同父母断了联系。
他在圈中又一贯低调,也不喜社交,下葬的这一天,除却零星几个圈内人,也没什么人来。
沈柏舟以肖自南好友的身份,操持着肖自南的葬礼。
沈柏舟谢绝了一切媒体的拍摄,他本人也谢绝一切采访。
褐色的土,一点一点盖上汉白的骨灰盒。
参加葬礼的人一个个撑伞下山。
沈柏舟弯腰,将洁白的栀子花,放在肖自南的墓碑前。
他的眼尾微红。
小乖的手机也已经作为遗物由警方一并交到他的手中。
警方告诉他,他们在车子的残骸当中找到了手机,调查过小乖生前的上网记录。
初步判断,应该是小乖看见了他跟安景激吻的视频,情绪激动出的门。
小乖超速,加上渣土车司机疲劳驾驶。
于是,造成了这场意外。
沈柏舟一只手,紧紧地攥住西裤口袋外沿。
口袋因外力作用而变形,隐隐的,显出像是圈戒的轮廓。
—
急促的脚步声踩在水坑上,溅起一道道水花。
一个身影朝沈柏舟冲了过去。
白色的栀子花被捡起,被扔回了沈柏舟的怀里,一个长相艳丽的少年,赤红着眼,对着沈柏舟嘶吼,“你到现在都不知道,南哥对栀子花过敏!他都死了,你还拿这栀子花来膈应他!你根本不配南哥的喜欢!你滚!带着你的栀子花,滚!滚呐!”
“阿清。”
一道低沉、清冷的嗓音响起。
一只骨节分明的、修长的手,撑一把黑色的伞,手捧一束白玫瑰,缓缓地从墓地的阶梯拾级而上。
黑伞遮挡住了男人大部分五官,只露出削瘦的下巴,即便如此,已足够令人惊艳。
被男人唤作阿清的少年,双手紧紧地握成拳,赤红着一双眼睛,凶狠地瞪着眼前的沈柏舟。
献给肖自南的花束被扔了回来,沈柏舟沉着脸色,把扔进怀里的栀子花拿在手里,脸黑如墨。
哪里来的疯子?!
刚想出声质问对方到底是什么人,但见男人缓缓收起手中的黑伞。
余风那张冷峻、俊美的脸庞,出现在沈柏舟的眼前。
纯白的玫瑰,被虔诚地、珍重地放在照片里相貌乖巧、笑容却恣意耀眼的青年的墓碑前。
“余老师?”
沈柏舟错愕地看着弯腰为肖自南献花的余风。
娱乐圈是比任何圈子都要讲究论资排辈的地方。
以沈柏舟的家世,加上如今在圈子里的咖位,基本上,人人见了他,都得尊称一声沈老师,或者是沈哥。
可眼前站在他面前的人是余风。
余风,一个家世丝毫不逊于他,出道比他早,成名比他早,咖位比他大,今年不过三十出头,就已经是金蟾、玉桂、金枝奖三大奖项傍身的三料影帝,娱乐圈神话级别的存在。
即便是高傲如沈柏舟,都没有无礼地直呼余风姓名,只能恭恭敬敬地尊称一句余老师。
沈柏舟眉头微拧。
小乖一个小小的编剧,到底是怎么认识余风的?
余风站直身体。
沈柏舟没有看清楚,余风是怎么出得拳。
回过神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已经摔在了地上,脸颊以及嘴角处一片火辣辣地疼。
“哥!打得好!揍死他丫的!”
季清在一旁叫好。
余风这一拳,别说沈柏舟被揍蒙了。
就连从头到尾,以透明的阿飘的形式旁观了一切的肖自南也是满眼意外。
季清他认识。
他曾在一个饭局里,替季清解过围。
特别漂亮的一个男孩子,差一点就被那些披着人皮的禽兽们给糟践了。
自那之后,小孩儿就跟那破壳的雏鸟似的,不管在任何场合见了他,都会黏过来,笑容热情又带着少年人特有的天真跟烂漫。
肖自南还挺喜欢季清这个孩子的。
至于季清会知道他跟沈柏舟的关系,也是他有意向对方透露的。
总而言之,季清会来他的葬礼,肖自南并不意外。
令他大为意外的是,余风竟然会来。
肖自南跟余风虽然认识得还挺早,严格意义上他还得叫这人一声师哥,但他们之间从来没有什么过多的交集,两人也一直称不上多熟。
不过又一想,他曾帮过季清,这位大佬之所以屈尊前来参加他葬礼的缘故,应是看在小季清的面子上。
肖自南看向少年的目光有些艳羡。
季清是余风的人,这在圈子里几乎是公开的秘密。
他羡慕,被余风光明正大地护着的少年。
羡慕余风对少年的坦荡。
黑色的皮鞋,踩在水坑上。
肖自南抬起头。
他的视线随着余风的脚步,落在这个仅仅只是这么长身玉立地站着,都能轻易将人注意力全部吸引的男人。
但见余风缓缓走到沈柏舟的面前,居高临下,宛若君王睥睨他脚下微不足道的渣滓。
他听见男人用清冽的声线,冷冷地道,“阿清说得对,你配不上他。”
题外:是南南误会啦。WULI风哥跟小季清不是情侣关系哟。
第 2 章
呼吸困难。
喉间仿佛有火在烧。
肺部的空间被挤占,随时都有爆裂开来的可能。
这就是魂飞魄散的感觉吗?
比被渣土车正面撞击死去还要痛苦!
不。
不对。
眼睛隐约瞥见反射的盈盈水光,令肖自南敏锐地觉察到事情的不对劲。
他在水中?!
他一个魂魄,根本触碰不到任何食物。
这种在水里咕噜咕噜吐泡的真实感是这么回事?
呼吸受阻的症状,越来越明显,求生的本能,令肖自南猛地冲破视线可见范围内的那道水光。
肖自南的脑袋一下子从水面钻出。
“咳咳咳……”
大量新鲜的空气涌入。
肖自南猛烈地咳嗽了起来。
大脑的极度缺氧,令他脑袋有些晕眩。
肖自南虚脱地趴在浴缸边沿,无数个他熟悉的、或者是陌生的画面冲击着他的大脑。
—
赤果着身体,肖自南站在浴室的镜子前。
一双浅棕色的眸子,又冰又冷。
他近乎冷漠地打量着镜中的自己。
略显削瘦的身体,水滴从他的发梢、睫毛滑落,滑过他苍白的脸颊,秀气的鼻子,小巧的唇瓣。
他眨眼。
镜中的人也跟着眨眼。
浓密、纤长的睫毛,卷而翘。
是个乖巧的长相。
小乖。
他们在一起之后,沈柏舟总是这么喜欢唤他。
当时,陷入热恋的他,完全没有察觉到,沈柏舟在叫这个名字的时候,语气充满了无限的怀念跟深情。
可笑,他只听出深情的部分。
肖自南的外表是极具欺骗性的。
用好友傅波所说的话就是,肖自南就是个表里不一的渣渣。
看似乖巧,实则身上长满了刺,扎手着呢。
为了沈柏舟,他藏起了身上的刺,以至于每次傅波瞧见他在沈柏舟面前那装乖扮巧的模样,没少吐槽他。
义无反顾地出柜,心甘情愿地隐婚。
结果,又如何呢?
一顶绿帽劈头砸来。
最后,更是为了开车去剧组找沈柏舟问个明白,被迎面驶来的渣土车活活撞死。
是的。
肖自南已经是死过一回的人了。
不仅仅如此。
就在他从水面钻出,脱力地趴在浴缸边缘,难受地咳嗽时,他大脑接收到大量的、纷杂信息。
涌入脑海里的资讯告诉他,他的死,不仅仅是出车祸那么简单,从他认识沈柏舟,到他们顺利结婚,沈柏舟出轨,这一切竟然完完全全,出于剧情发展的需要!
无论是他,还是沈柏舟、安景、季清甚至是余风,生前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全部只是一本名叫《影帝的心尖白月光》当中的人物!
—
在这本脆皮鸭纯爱里,影帝,也就是沈柏舟,是个万人迷人设。
不仅仅是他爱沈柏舟爱到尘埃里,就连流量小鲜肉、著名导演、商界大佬等等都是对他情深一片。
沈柏舟,就是开挂的存在。
在这本的剧情设定里,沈柏舟从头到尾没有爱过他。
由始至终,他心底装的,爱着的那个人都是他的初恋情人安景,而他肖自南,从头到尾,都只是白月光安景的替身。
《影帝的心尖白月光》是一部破镜重圆的狗血脆皮鸭。
剧情里,他的这场车祸是当中最为重要的转折之一,是推动主角沈柏舟跟安景感情发展的催化剂。
按照接下来剧情的发展,在他下葬的那天,沈柏舟从他的墓地回到家中,就会发现一直等在他们家门口的安景。
沈柏舟跟安景当年因为被长辈棒打鸳鸯而分开,重逢后又因为各种各样的误会而暂时没能走到一起。
他的死,是的小**部分,也是沈柏舟跟安景之所以能破镜重圆最为关键的戏码。
一直对沈柏舟心存误会的安景,进屋后就会发现,沈柏舟跟肖自南家中的装修风格,包括家具的摆设,竟然全部都是当年他跟沈柏舟随口提的,他关于他们以后的家的设想。
之后,再经过一系列诸如此类的巧合,安景逐渐发现沈柏舟跟肖自南婚姻的真相,原来这么多年来,沈柏舟爱的人由始至终都是他。
两人的误会随着剧情的推进,逐步地解除,感情渐渐升温。
沈柏舟终于摘得了他的天上月。
最后结局,在两人走在了一起,沈柏舟公开了同安景的恋情,双双登顶娱乐圈,成为娱乐圈的模范夫夫。
可以说,在这部脆皮鸭纯爱里,肖自南的存在,就是为了推动攻受的情感的发展,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炮灰角色。
缓缓地,肖自南朝镜子里的自己竖起一个中指——
去他妈的剧情!
—
不管是老天爷也看不下去这操蛋又沙雕的剧情,还是这部剧的作者良心发现,又给他安排了什么番外,才有了这次的重生。
无论如何,他绝不能浪费了这次重生的机会!
—
穿着浴袍,肖自南一边擦拭着头发,一边浴室走出。
放在床上的手机响个不停。
没等肖自南走到,手机就自己停了。
手机解锁,上百个未接电话的记录。
肖自南不喜社交,平时除了好友傅波,助理冬冬,很少有人会打电话给他。
肖自南擦头发的动作一顿,眼神微凉。
上辈子,他的手机也有过这么热闹的时候——
肖自南点开微博。
果然,沈柏舟跟安景激吻的视频已经上了热搜,后面还有一个红色、滚烫的“沸”字。
再过不久,这个滚烫的沸字就会变成鲜红如血的“爆”字。
死亡,何止是解脱。
它还是最好的忘情蛊。
前世,在看见沈柏舟跟安景激吻的这个视频时,周遭的血液都往大脑里涌,头脑一片空白。
手脚冰凉。
双手颤抖得太过厉害,视频都点了不下数十次,都没能成功地关掉,最后,狼狈地锁了屏。
那时的他发了疯似的打了沈柏舟的电话,那人电话早已关机。
记者、媒体联系不上他们,只能找上身为沈柏舟“多年好友”的他,电话接二连三地响。
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
人生自是有聚散。
身为一个成熟的成年人,肖自南自然并非不能够接受沈柏舟的变心。
但他绝对不能接受,沈柏舟将他变成了一个全世界都知道,只他一人被瞒的那个煞笔!
前一天熬夜在赶一个剧本,胡子拉碴,神容憔悴。
不就是一顶绿帽?
他戴得起!
出门前,他特意洗了个澡,刮了胡子,喷上最喜欢的香水,开车去的剧组。
可那天,一直到他出车祸死亡,他都没有等来沈柏舟的电话。
—
肖自南平静地关了视频。
擦头发的毛巾挂在脖子上,肖自南在床上坐了下来。
肖自南一条一条,翻过手机上的未接记录。
打来最多电话的是他的好友傅波,其次是冬冬,季清也给他打了两个电话,还有一些合作过的,没有合作过的圈内的人。
上辈子,激吻门事件爆出来之后,季清也是给他打了电话的。
跟其他只想从他口中探知沈柏舟跟安景一点半点独家新闻的人不同,作为为数不多,知晓他沈柏舟真正关系的季清,打来电话,应该完全是出于关心跟担心他。
只是那时候,他一心一意,只想要去片场,找沈柏舟质问个清楚。
所以他谁的电话都不想接,谁的电话都没有回,拿着手机跟车钥匙,就出了门。
连夜开车去片场,才有了后来的那场车祸。
如果当时,但凡他回了傅波、冬冬或者是季清任何一个人的电话,他就不会遇上那辆渣土车,就不会横尸滨江路。
不过,如果不是经历那次死亡,他又怎么会获得这次重生,怎么会知道自己只是一本脆皮鸭纯爱的炮灰男配?
又怎么会有这一世,宝贵的,重来的机会?
—
肖自南先是给傅波回了个电话。
在书里,他死后,好友为他不平,同沈柏舟大打出手,因此被沈氏集团的律师团控告,拘留了十日,连他葬礼都没能出席。
之后,更因为频频找沈柏舟的麻烦,彻底将沈柏舟得罪,遭到了沈柏舟以及沈氏集团的封杀,身为导演的他事业一落千丈。
总之,在这部脆皮鸭里,可能是因为他的设定是炮灰配角的缘故,连带身为好友的傅波也落一个炮灰的下场。
“谢天谢地,你总算接电话了!祖宗!你知不知道我打了你多少个电话?你再不接电话,我都要打报警电话了!”
电话一接通,电话那头就传来傅波焦急万分的声音。
至于为什么打报警电话,答案不言而喻,无非是担心肖自南想不开。
肖自南长长的睫毛垂下,在眼睛下方投下一片疏影,语气平静,“放心,我不会寻死的。”
好友的语气太过平静。
冷不伶仃从肖自南的口中听见“死”这个字,傅波的眼皮狠狠跳了跳,“南啊~~~”
“沈柏舟从来没有跟我上过床。”
车子忽然上了高速,油门踩得有点猛,连个安全带都没系的傅波有点晕。
傅波正懵逼着呢,只听电话那头的好友低低地笑出声,“波仔,你说,我连男人的滋味都没有尝过,怎么舍得死?”
第 3 章
“闭嘴!不许叫我波仔!”
波仔这个外号,是傅波的逆鳞,一听准炸。
傅波大声吼完,忽然反应过来,“不对!等,等等。你刚才话里的意思是,你跟沈柏舟,你们两个从来没有为爱鼓过掌?你,你,你丫还是个未拆封的小处男?”
肖自南:“……”
神特么未拆封的小处男。
“不是。你跟沈柏舟那狗哔从认识到结婚,少说也有五、六年了吧?这五六年你就这么一直素着过来的?这你都能忍?!是你有毛病,还是沈柏舟不行啊?不能够啊。我记得上学那会儿一起学习交流的时候,肖二很活跃的!所以,是沈柏舟那狗逼不行!是不是?!”
肖自南:“……挂了。”
“喂!喂!南南!南南!”
肖自南特冷酷、特无情地挂断了电话,宛若一个抛妻弃子的渣男。
沈柏舟不行?
根据书里的描写,沈柏舟他跟安景的第一次,可是让安景一整天都没能下得来床。
每一次两人都是酣战淋漓,抵死缠绵。
所以,沈柏舟哪里是不行。
是人痴情着呢,把第一次给他那白月光留着。
至于,为什么他能忍……
是啊。
为什么呢?
因为他跟沈柏舟两人都太忙了。
沈柏舟因为拍戏,全国各处飞,有时因为工作需要,偶尔还会出国,两人也就更聚少离多了。
他家境普通,又只是一个小编剧,沈柏舟的家人一直都不大瞧得起他。
为了证明自己,他拼了命地创作剧本。
结果就是,一年到头,他们两人见面的次数简直只能用屈指可数来形容。
人在极端疲惫的情况下,很难会再生起别的心思。
就算是偶尔他会有需要的时候,瞥见已经在床上累得睡着的沈柏舟,自然也只能歇了那份心思。
其实,如果仔细一推敲,就会发现,以上这些都不会是理由。
没有一对正常的夫妻,会在结婚五年后都没有滚过床单。
他跟沈柏舟是夫妻,却从来没发生关系,这件事本身就是最不合理的地方。
仅仅只是因为他们都是里的角色,所以,即便是上辈子他对他们结婚五年始终没有滚过床单有过疑虑,之后很快就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抛诸了脑后。
因为剧情需要,所有一切的不合理,都被理所当然地合理化了。
—
肖自南之所以给傅波回电话,除了为了不让对方担心,也是为了避免好友在联系不上他的情况下,冲动之下跑去找沈柏舟的麻烦。
先不说沈柏舟影帝的身份,只要出什么事,就会被媒体、记者无限放大,也不论他背后还有沈氏强大的律师团,单就他是这部书的男主角,本身就是最强外挂的存在。
得罪了他,波仔绝对讨不了好。
这辈子,他不能再让好友因为他把前程给搭进去。
结束跟傅波两人的电话,肖自南给助理冬冬回了电话。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肖自南又一直没有接电话,小姑娘自然也是担心极了。
肖自南先是随便找了个理由安抚小姑娘,又问起了工作上的事情。
小助理这才相信,老板是真的没有轻生的念头,哪个要准备轻生的人还会让她连夜赶个剧本梗概出来!!!
肖扒皮还是肖扒皮。
小助理在磨牙嚯嚯声中挂了电话。
所有的善意都应该被珍惜跟感激。
肖自南又陆续给几个上辈子出现过在葬礼上的朋友回了电话。
上一辈子,他的世界里只有剧本跟沈柏舟。
重来一世,他要换个活法!
—
只剩下季清一个人的电话未回。
上辈子,肖自南死后有一段时间,活动范围仅限于墓地。
此后,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可能几十年,也可能是上百年,他才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忽然又重生了。
重生回到了他二十五岁身亡的这一年。
在他当孤魂野鬼的那段时间,每一年他的忌日,季清都会去他的墓地祭拜他。
开头的那几年,是季清跟余风两人一起来。
后来,季清身边多了一个高大俊朗的男人。
而余风,始终只有一个人。
每年于他的忌日,捧一束纯白玫瑰,放在他的墓碑前。
风雨不改。
无论过去多少年,肖自南始终记得他下葬那一年的雨里,一个眉目含怒的漂亮少年,将会令他过敏的栀子花摔进沈柏舟的怀里。
以及那个,撑一把黑色的大伞,拾级缓缓而来的男人。
男人皮相极好,就算是打着“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人设出道的沈柏舟,在那人面前,都失了颜色。
应该是高高在上,冷漠疏离的一个人,偏生弯腰在他墓前献花的动作那样温柔而又虔诚,在为他出手教训沈柏舟时,动作却是那样冷厉而又刚猛。
肖自南心绪纷杂地拨通了电话。
—
“南,南哥?”
少年清朗的声音,全然没有后来出现在他墓碑前耄耋老人会有的低哑。
“南哥!南哥,是你吗?”
肖自南从他当孤魂野鬼的那段时间的回忆当中剥离。
“是我。”
“南哥,你……”
小孩儿欲言又止。
透着几分小心翼翼,分明是想要开口关心他,却又生怕自己嘴拙,问了不该问的。
“如果你是想要问我现在好不好的话。我可以实话告诉你,我不好。一个男人,被戴了绿帽,怎么可能会好?”
肖自南低声,自嘲地笑了笑。
一个被戴了绿帽子的男人的失意跟隐隐的愤怒被他拿捏地恰到好处。
“南,南哥……”
“咣当——”
小孩儿无措的声音同被子摔碎的声音一起响起。
接着,就是急促的脚步的声音。
“哥!你不要紧吧?没烫着手吧?我瞧瞧。”
“没事。”
不属于季清的清冽男声低沉回应。
肖自南握着手机的手指陡然攥紧,眼尾一点一点漫红。
—
“还说没事,你看,手都烫红——”
少年没有再说下去。
肖自南猜测,应该是被电话那头的男人给阻止了。
在社交方面,肖自南是极懒的。
他很少会主动去建立跟维系一段关系,也很少会将心思花在这上面。
就算是关系跟他最要好的傅波,一般也都是傅波找他,他几乎不曾主动给傅波打过电话。
可以说,这么多年来,如果不是傅波不依不挠地“骚扰”他,“打扰”他,以他的性格,他们很有可能也会渐渐就断了联系。
所以,在季清每次见到他,都热情地跟一只小奶狗见到肉骨头似的,他想当然地以为,是自己替小奶狗解过围的缘故。
但凡他稍加留意,或者是稍稍在乎一点季清这个小孩儿,他就会发现,早在他替小孩儿解围之前,季清对他就热情得过了头。
他甚至因此会错意过。
以为季清对他产生了类似崇拜的心理,喜欢上了他。
有意无意,将他已婚的身份透露给小孩儿知道。
现在,肖自南只想狠狠给自己一个巴掌!
他为什么那时就没能早点发现呢?
为什么没能发现季清对他的热情跟亲近,根本不是因为他替他解过围的缘故。
如果他早点发现,如果他早点发现……
—
“你哥他,怎么了?”
再开口,肖自南的声音有点沙哑。
季清是个粗心的,并没有听出肖自南声音里的异样。
“我哥?噢。我哥说他没事。那什么,南哥,有什么是我能够为你做的吗?”
小孩儿笨拙地转移了话题。
应该也是余风的授意吧?
肖自南睫毛微垂。
其实就算季清什么都没说,肖自南根据他之前跟男人的对话,多少也能猜到,多半是因为他之前的那句“我不好,我怎么可能会好”,令那男人一时失了神,不慎打翻了手中的茶、咖啡或者是开水什么的热饮,烫了手。
肖自南想象不出。
一个人到底对另一个人要有多在乎,才会仅仅只是因为在电话里他的一句“不好”便令那样沉稳的一个人失神摔了杯子。
甚至,就连自己烫了手,都置之不顾,一心一意,只在意着他这个“失婚”的人。
“会喝酒么?”
—
早年,肖自南曾经听说过余风的一个料。
说这位大佬是个一杯倒。
真正一杯啤酒都能把大佬给喝趴下那一种。
别人喝醉了要么耍酒疯,要么吐个昏天暗地,丑态百出,当然也有个别醉了就倒头就睡,不吵不闹的,这种比较少。
大佬呢,喝醉了喜欢背《古文观止》,尤好《陈情表》。
听说,这料是从导演赵何如口中爆出的。
很多人都说是假的。
酒桌文化古已有之。
在娱乐圈这样的圈子里,要是一杯就醉,就那位那副绝好的相貌,刚出道那几年,不早就被人连人带骨头给吃干净了?
何况,《陈情表》哎?
谁特么喝醉了会背这种枯燥的文言文啊!
太扯了!
唯有肖自南偏向于是真的。
余风就是因为被赵何如相中,担当赵何如导演的末日灾难类影片《末日重燃》影片当中的男主角,凭借这部处女作一炮而红。
两人合作不止一次,交情颇深。
从赵何如口中爆出的料就比较可信。
一杯醉可能是夸张了。
但是喝醉了,就背《陈情表》很有可能是真的。
许多人可能不知道,余风的外祖父徐维厚是徐老是江城大学文学分院院长。
他研究生论文答辩,曾有幸投在徐老门下。
徐老上课时是个非常严肃的老头,但是私底下有时也会同他们这些学生分享一些私事。
最常提及,便是他那位宝贝外孙。
比如三岁就能将唐诗宋词倒背如流,五岁就进少儿天才班。十五岁本科毕业,十六岁,研究生在读……
从小到大,获奖无数。
能够进江城大学,并且投在徐老名下的人在外界看来,可以说已经算得上是天之骄子。
可跟徐老的这位宝贝外孙比起来,他们这些所谓的天之骄子就有些不够瞧的了。
十六岁研究生在读啊。
他们的十六岁,都还在为中考奋斗呢。
可以说,余风此人,肖自南是久闻大名,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认识。
当然,这样的天才他也不大想认识。
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得扔。
对比太惨烈,他没有自虐的爱好。
哪里想到,后来阴差阴错,竟也同那人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过。
这么多年过去,肖自南犹记得第一次在老师的院子里见到余风的情形。
相貌、身形上的好看还在其次,关键是那通身气质太绝了。
面如玉,美丰仪。
那是肖自南长那么大,第一次知道,原来当真有人是挑得起这六个字的。
可想而知,当后来肖自南听说余风进了这个圈子时,有多愕然。
有徐老这样一个外公,又是那样的家世,个人才能卓然,是无论从事什么领域,都定然会是发光发热的存在。
从事什么不好呢?
为何偏偏就一头扎进了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头来?
肖自南曾经以为,余大公子就是玩票的性质。
不曾想,对方竟当真把演员当成一份职业,认认真真地在演了这么多年的戏。
并且一步一步,稳扎稳打,站到了常人根本难以企及的高度。
如果换成是其他人,肖自南也多半不会相信,谁无聊到喝醉了还会去背《陈情表》的地步。
可这个人是余风。
有一个文学界泰斗的外公,三岁就能将唐诗宋词倒背如流的余风。
唔。
不知道那人喝醉酒了,是不是只会背《古文观止》里头的文章。
要是他把人给灌醉了,让人给他吟一首《越人歌》——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就是不知,那人肯不肯。
—
“啊?”
电话那头,小孩儿明显有点蒙,反射弧挺长。
愣是过了许久,才迸出这么一个无实质意义的音节来。
或许,也不见得是小孩儿蒙,可能是当哥哥迟迟没有反应,弟弟也就不知该如何回他。
“小季清,今天陪南哥一醉方休好不好?”
失意的语气当中,又带了点软软的央求。
“咣当——”
“咣当——”
又是杯子摔碎的声音,只不过,这次似乎不止是一个杯子摔碎了,像是整排杯子都被碰倒了。
“哥!你没事吧?哥……”
又是一阵慌乱的脚步声。
不同的是,这次再没听见男人的声音。
肖自南眉头微皱。
该不会受伤了吧?
肖自南正担心,总算,电话那头又重新传来肖自南的声音。
“南哥,你,你要来我家?”
“不方便吗?”
“方便的,方便的!就是……我是跟我哥一起住的。南哥你要是过来的话,我哥也在。不知道南哥你介不介……”
“不介意”。
肖自南干脆利落地道。
他不介意。
他当然不会介意。
他打这通电话的目的,就是为了见到那人,又怎么会介意?
趁着小孩儿还有些蒙,肖自南对季清道,“小季清,把你家的定位发我。”
第 4 章
肖自南对着镜子,手中握着电动胡须刀,认认真真地刮去胡子。
像是去赴那个来自B612星球的帅气小王子约会的那只狐狸。
不同的是,王子影帝没有惦记的玫瑰。
王子只爱他这只小狐狸。
这一次,肖自南没有选择他平日里最喜欢的木制香调的香水,而是换上气味更霸道的,攻击力更强的东方调。
—
沈柏舟好酒,尤其喜欢红酒。
还在家里专门设计了一个地下酒窖,用来收藏全世界各地顶级的名酒。
当初购买这栋别墅是沈柏舟付的钱,装修团队也都是沈柏舟找的。
肖自南没什么能帮得上忙的地方,这些年只要有机会,就会留意各大拍卖行的消息,看看能不能拍到几支合心意的红酒,拍来送给沈柏舟好给对方一个惊喜。
名酒收藏这一行水深得很,在认识沈柏舟之前,肖自南对红酒又只是懂个皮毛,一开始没少交学费。
近年来的几次出手,倒是没怎么失过手,经常会有名酒收藏爱好者打电话过来,委婉地询问他能不能割爱。
肖自南一并拒绝了。
那些酒,都是他打算送给沈柏舟的惊喜,怎么可能割爱?
出再多的钱他都没有动摇过。
那时,肖自南还计划着,等某段时间他们两个刚好都得了空,两人就一起来到酒窖,选一支彼此都中意的红酒,就那样盘腿席地坐在后院的木地板上,或看日升月落,或听雨落屋檐。
这几年,沈柏舟的事业如日中天。
除却酒窖刚落成的那一天,后来他们竟一次都没有一起来过这里。
从口袋里取出白色的手套戴上,肖自南抬手,从酒架上,半点不带心疼地选了最贵的两支,出了门。
—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肖自南幼时第一次读到这个歇后语故事的时候,心里头是不屑的。
得有多蠢,才会被蛇咬过一次,在仅仅只是看到没有任何生命力的井绳都感到害怕的地步。
当一坐进驾驶室,身体就不受控制地发抖,额头冒汗,心悸,右手颤抖地连车钥匙都插不进去的时候,肖自南才发现,蠢的人不是那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农夫,真正蠢的人是他。
握着车把的骨节泛白、用力,肖自南咬牙,脸色苍白地推开驾驶室的门。
一只手撑在车门上,肖自南粗喘着气。
他以魂魄的形态在世间太久。
久到,就连那场夺去他性命的车祸在他的记忆里都模糊了。
可这副灵魂还记得。
肖自南疲怠地闭了闭眼。
他不能爽约。
如果他现在打电话说不过去了,以那人的性子定然不会怪他。
但是,会失望吧?
—
肖自南在电话里头几句失意的话,惹得余大影帝失手摔了手中的茶杯。
那一句说要来找季清喝酒,更是令在倒茶的余老师碰翻了茶壶,连带整套六位数的冰裂茶具都跟着遭了殃。
“叮铃——叮铃——”
门铃声响起的时候,季清还在吭哧吭哧地卷着被茶水弄污的地毯。
没法子,他哥自从知道南哥要来,整个人就只能用三魂不见了七魄来形容。
在余风连一点防护措施都没做的情况下,就动手去收拾地上的陶瓷碎片的时候,季清是真的怕了。
他打发他哥在边上坐着,自己在那儿任劳任怨地收拾残局。
就这样,他哥都中途丢下他,一个人上楼回房去了,也不知道在楼上倒腾些什么。
客厅里只有季清一个人辛勤的身影。
陶瓷碎片都已经打扫干净了,就剩把地毯给扔洗衣机里洗就成了。
这一番折腾下来,可把季小公子给累得够呛。
“肯定是南哥来了!”
听见门铃声,季清放下卷到一半的地毯,起身前去开门。
“季清,等一下。”
二楼走廊上的余风叫住前去开门的季清。
季清困惑地转过头,然后就一脸震惊地看着他哥一身灰色打底衬衫,深色西装、西裤,单手插兜地从楼上缓缓走下。
宛若男士香水广告的慢倍镜头,举手投足,男性荷尔蒙扑面而来。
季清目瞪口呆:“哥,你这样,不觉得太隆重了吗?”
“会吗?”
余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
不过是品牌商赞助的衬衫西裤而已,甚至不是高订的。
余风近乎自言自语地道,“我怎么觉得……还不够隆重呢?”
季清吐槽:“那你还想怎么个隆重法?穿新郎服跟南哥一起走红毯吗?”
余风的睫毛颤了颤,眼神都变得炙热起来。
季清的心抖了抖。
完了,完了。
他哥是真的彻底入了魔了。
门铃声再次响了起来。
余风声音清冷,“季清,去开门。”
季清撇了撇嘴。
听他哥语气那叫一个平静,好像在楼上待了快一个小时的人不是他一样。
季清先前还有些困惑,奇怪南哥都要上他们家来了,怎么他哥反而躲楼上去了,还以为他哥是害羞。
这会儿才顿悟,这人都修炼成精了,哪里会害羞,搞不好这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在房间里忙着捯饬造型呢。
季清只要一想到他辛辛苦苦在客厅里躬着腰,驼着背,又是打扫陶瓷碎片,又是跪在地上卷毯子,他哥在楼上对着试衣镜换过一套又一套的衣服,心里那叫一个不平衡。
然而反抗是不敢反抗的。
“来了,来了。”
季清一面扬声道,一面认命地前去开门。
—
“晚上好啊,小季清。”
季清开了门。
门外,肖自南一只手拎着装红酒的袋子,另一只手抬起,朝季清挥了挥手,笑容明朗。
肖自南上辈子是不晕车的。
但是这辈子,他晕车。
与其说他是晕车,不如说是对汽车这种交通工具产生了恐惧。
那场让他丧命的车祸,终究是在他灵魂深处刻下了深刻的烙印。
肖自南是全程强行压抑着内心深处对车子的恐惧,才没有失态到尖声喊着命出租车司机停车。
就这么浑身僵硬地强撑着,来到余风同季清两人的住处。
肖自南全程没有看过出租车上的镜子,自然不知道自己此刻脸色有多惨白。
因此,他脸上的笑容越灿烂,看在季清的眼里就越心酸。
南哥现在,一定是在强行欢笑吧?
季清鼻子一酸,脸上却极为懂事地绽开大大的笑容,将门打开得更大一些,好方便肖自南进来,“南哥晚上好!南哥你快进来。”
肖自南此行目的就是冲了登堂入室来的,自然没有跟小季清客气。
肖自南往屋子里走,转身,将带来的红酒递给季清,“不知道你跟你哥喜欢喝什么红酒。自家酒窖里拿的。小小心意。希望你跟你哥会喜欢。”
季清下意识地接过肖自南递过来的袋子。
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有些震惊又有些傻气地问道,“我哥也有吗?”
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些过度,季清勉强笑了笑,牵强地解释道,“不,不是。我的意思是,南哥你想得太周到了。连哥哥那份都一起准备了。南哥,给你拖鞋。”
季清拎着酒,从鞋柜当中给肖自南取出一双崭新的男士拖鞋。
肖自南假装自己什么都没有听出,他低低地笑了笑,弯腰换鞋,“嗯。也不知道你哥会不会喜欢。”
“我哥他肯定喜欢!”
季清斩钉截铁。
别说是红酒,就算是南哥你送瓶鹤顶红,我哥他都能当成贡品给供起来好么!
“是不是啊,哥?”
季清扬声,视线越过肖自南,对着客厅里的男人说道。
肖自南穿拖鞋的身体一顿。
他顺着季清的视线,缓缓地地直起身子。
于是,他终于见到了余风——
那个,自他死后,年年忌日,都前来他的墓前祭拜、陪伴他的男人。
一年一年,他看着男人满头青丝,渐生华发,再到白发如雪。
不变的是,男人的身姿依然挺拔,不变的是,男人望着墓碑上照片里的他,眼神几十年如一日地温柔滚烫。
——
“师哥?”
语气自然中透着惊讶。
天知道,这一声师哥,从挂了电话的那一刻起,他在心中彩排了多少次,才没有让自己的语气有半分的哽咽。
不愧是在剧组听多了诸多名导对演员们现场指点演技的他,此刻这声师哥可谓是天然去雕饰,浑然天成。
凡事只要顺利地开了个头,接下来,就自然而然能够顺下。
“原来季清在电话里说的,跟哥哥住在一起,就是师哥你啊?”
肖自南笑着朝余风走过去。
肖自南的身高有一米七八,但是余风比他还要高出半个头左右。
这就导致,他跟余风说话的时候,不得不仰起头。
二十五岁,当然是年轻的。
但是,同十七八岁的季清比起来,已然算不得多青葱。
偏生,长了一双极为干净的眉眼。
于是,当他就这么仰着头望着人时,便给人一种温暖、柔软感觉,少年感十足。
余风一时出了神。
青年唤他师哥,是因为他们都毕业于江城大学。
他知道他这个师弟,从来都是漂亮的。
不是那种令人惊艳耀眼的漂亮,是那种干净的,像是清朗秋日的云,那种赏心悦目的漂亮。
青年的眼睛很亮,眼里仿佛有光。
而他,就站在光的中心。
作者有话要说: 季清: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做什么???
第 5 章
肖自南主动热情地跟男人打招呼。
男人站在原地,一张清风明月的面容,没什么表情,酷得一批。
要不是肖自南亲眼瞧见过,这人亲吻墓碑上的他的照片,他定然会跟上一世一样,以为这人性子高冷,不好亲近。
性子高冷或许是真的,但是绝非不好亲近。
事实上,这人在圈子里很愿意提携后辈。
当然,这些都是肖自南在当了阿飘之后,才逐渐了解的。
“师哥?”
肖自南歪了歪脑袋。
要论心理年龄,他这灵魂估计都能当余风的太爷爷了。
上百年的灵魂,跟一个三十出头的小伙卖萌,说没有半点羞耻心,肯定是骗人的。
不过羞耻心值个几斤几两呐。
只要能抱得美人归,羞耻心这种东西,揉吧揉吧,分分钟可以弃了。
“嗯。家父家母出国去了,舍弟暂时由我照看,跟我住在一起。”
余风出神归出神,总算还记得肖自南先前说了什么。
是的。
尽管余风跟季清两人,一个姓余,一个姓季,不过两人真的是嫡亲的兄弟,同根同枝,同父同母的那一种。
只不过一个姓氏随爹,一个跟了母亲姓而已。
季清听了他哥的回答,一脸牙酸到不行的表情。
他哥母胎solo三十年,不是没有原因的吧?
谁特么喜欢这么文绉绉的表述方式啊?
要是换成是他,分分钟掉头走人。
还有他哥这未免也太没出息了!
刚才竟然直接就对着南哥发起呆来了!
哥哥喂。
你不是三料影帝呢么?
好歹把你那烫人的眼神给藏一藏啊!
再不兜着点儿,就是个傻子都能觉察出问题来啦!
季清一面在心里头腹诽,一面拿眼悄摸观察肖自南的反应。
唔,南哥好像反应很平静,一点都没有觉得他哥有什么问题哎。
季清不知道,有句话,叫当局者迷。
身为当事人,肖自南的确是没有察觉余风的眼神有什么问题。
至于余风跟季清是亲兄弟这事儿,他上辈子就知道了。
要不然,但凡余风跟季清有点什么,他今天都不会站在这里。
—
“师哥你这是要出门吗?”
肖自南跟先前的季清一样,第一眼就注意到了余风这一身过于正式的装扮。
“噗嗤。”
季清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
他就说他哥穿得太隆重了吧?
余风淡淡地投以警告的一瞥。
要不,还是打电话告诉爸妈,就说自己没有办法胜任照顾幼弟这件事,让他们想办法派人来把季清接走吧。
从哥哥的眼神当中读出以上讯息的季清:“……”
什么嘛。
就只会威胁他。
成功地威胁了弟弟,并没有让余影帝心情多云转晴。
先前一点也不认为自己穿得太过隆重的他,这会儿认真地考虑,到底是就顺势承认,自己的确要出去赴约,还是据实以告,自己并没有要出门的打算。
成功把自己给坑了余影帝此时脸色并不好看。
“师哥今天晚上同人有约吗?啊。本来在这里意外见到师哥还很开心,还以为又多了一个人陪自己喝酒了。没想到……是我来得不是时候。师哥你去吧。小季清陪我也是一样的。”
说完,肖自南朝余风笑了笑。
笑容多少有勉强的成分,将那种见到熟人的欣喜,到希望,到嘴硬让对方去赴约三个层次拿捏得恰到好处。
方才季清那一声笑,已经令肖自南反应过来,这人应该并没有要外出。
这也是肖自南欲擒故纵的底气。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没有外出还穿得会这么隆重呢?
是因为你啊,肖自南。
因为你要来,江城大学的学神兼校草,上亿网友的国民老公,娱乐圈的三料影帝余风,才会这般在家中都穿得这么隆重。
心里头有个声音,这么告诉他。
但与此同时,又有一个声音在反驳他。
这不可能,这个人可是余风。
年少成名的余风,国民男神余风,会因为区区一个他,就像是陷入单恋的毛头小子那样,仅仅只是为了他的到访就盛装以待吗?
可万一,当真是因为他呢?
—
他,他刚才听见了什么?
青年说,在这里见到他,很开心?
自动忽略肖自南原话里,在这里见到他很开心,后面跟着的那半句,是因为以为多一个人喝酒所以才开心,余风将青年的话自动解读成了,青年在这里见到他很开心。
原本,余风之所以考虑到底要不要假装出去,去赴一场根本不存在的约会,无非是担心,要是他也在场,会令青年不自在罢了。
毕竟在他先前几次同青年的接触里,青年每次见到他,都是客气有礼地喊一声师哥,言行总是较为约束,远没有同旁人在一起时那样轻松自在。
现在,在有了青年这句话之后,余风怎么可能还舍得迈出这间屋子半步?
他的青年说,见到他很开心,不是么?
尽可能地控制住,自己上扬的唇角,余风维持着高冷的人设,煞有介事地道,“晚上是同人有约,但在你来之前,对方已经打来电话,行程临时取消了。”
季清:“……”
不愧是三料影帝,瞅瞅,这登峰造极的演技。
季清背着肖自南,给他哥手动比了个赞。
余风眉目淡淡,面上瞧不出半点异样。
服就一个字。
肖自南并未察觉兄弟二人的眼神交流,此刻,他的心正在被一股巨大的欢喜所包围着!
先前他就从季清的态度当中几乎能够确定,余风晚上应该并无外出的打算。
所以,根本不存在什么同人有约,自然也不存在所谓的行程临时取消。
那么,为什么大晚上的余风在家中穿得会这么隆重,答案已经太过明显——
就是为了他!
笑意跃上肖自南的眉眼,他弯了弯唇,“那真是太好了,我带了酒过来。师哥,今天晚上,我们三个人,不醉不归!”
—
“今天晚上,谢谢你们。谢谢你们肯陪我喝酒。我干杯,你们随意。”
红酒季清先前就用开瓶器开好了。
餐桌上,肖自南先给自己的酒杯满上,又分别给余风跟季清兄弟二人倒了一杯。
“南哥,这么说就见外了哈!”
季清极为给面子的一口干了。
轮到余风。
青年同季清都干了,余风自然不好浅尝辄止。
他也喝光了肖自南给他满上的红酒。
肖自南的眼睛闪了闪。
说好的一杯就倒呢?
之后,肖自南又以各种名目,轮流给兄弟两人敬酒。
季清年纪虽小,酒品却是极好,不管肖自南以什么名目敬酒,少年均一口闷了。
余风这个当哥哥的亦是一句也没劝。
后来,季清明显已经有些醉了,说话都大舌头了,肖自南不好意思,没再灌小季清酒。
事实上,真正令肖自南放过余家兄弟二人的,并不是他的良心,而是今晚他自己也喝得有点多,好不到哪里去。
脸颊发烫,体温升高,这些都是喝高了的表现之一。
反观他一开始要灌醉的对象,仍旧八风不动如仙人参禅似地坐在那里,眼神一派清明。
他不知道赵何如不仅在男女关系上不靠谱,就连嘴都这么靠不住。
他就不应该轻信那些道听途说。
社会教他做人系列。
什么一杯醉。
这人怕是千杯不醉吧?
谣言误我!
肖自南没有把余风灌醉,还险些把自己给赔进去。
只好把所有的战斗力,都转移到满桌的菜肴上。
余风行事妥帖。
发生这么大的事情,猜想青年这一整天都没怎么进食,便提前在一家私人菜馆订了菜,并且估算着肖自南到访的时间,特意将送餐时间订在一个小时后。
原本,余风担心青年会没什么胃口,一开始见他只顾着喝酒,眉头都是紧拧的。
见青年终于举筷,胃口瞧着还不错的模样,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唇角都噙着淡淡的笑意。
下一秒,余风唇边的笑容隐了下去。
因为他看见青年端起桌上的高脚杯,对着自己的弟弟言笑晏晏地道谢,“都是我爱吃的菜,小季清。谢谢你。”
前世,肖自南同余风的关系算不得多亲近。
纵然明知道这一桌子合胃口的菜究竟是谁点的,这个时候自然也只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季清这会儿也还是喝多了,他其实压根就没听清肖自南说的什么,听见对方对自己道谢,他便酡红着张脸蛋,大着舌头,“不,不客气,不客……啊!”
桌子下,脚被人踢了踢。
季清手里的酒杯都险些没能拿稳,部分红酒洒了出来,溅到了虎口处。
重色轻弟余大风,惨无人道余大风,踢的他小腿腿骨!
贼拉疼!
“没事吧?怎么了这是?”
肖自南连忙抽了好几张纸巾,伸长手臂给小孩儿递过去,猜测,应该是当哥哥的对弟弟做了什么。
可男人眉目清冷,清风明月般地坐着,跟不沾烟火气的谪仙人似的,瞧着却是一点不像是会做出在桌子底下踢人这么幼稚的事情的人。
而且,他也实在想不出,无端端的,这人为什么要踹季清的脚。
对上男人平静的眼神,肖自南不由地自我怀疑。
难道,真是他想岔了?
季清忽然大叫,当真跟这人没关系?
要是换做平时,季清是断然不敢拆他哥的台,更不敢对他哥这么放肆的,这会儿不是多吃了几盘菜,喝得有点高呢么,酒劲上来了,就忘了他自己是谁了。
“有事!”
先是中气十足回了肖自南这么一句,少年转头,怒目瞠圆地对着他哥吼道,“哥,你干嘛踹我脚?!”
作者有话要说: 最怕空气忽然安静.jpg.
第 6 章
一丝丝,一缕缕的尴尬在空气当中蔓延开来。
肖自南也想装作自己刚才什么都没听见。
可季清那一声掷地有声的质问,实在是吐字清晰,字正腔圆,就算是他想要装成听而不闻都不成。
最为重要的是,肖自南同季清有着一样的疑问——
这人究竟为什么要踹小季清?
肖自南仔细回想了,在小季清被踹之前,到底有什么是他所忽略了的。
比如,似乎是在他在为这一桌子的菜肴向小季清道谢,小季清回以他不客气的时候,忽然“啊”地叫了一声。
难不成……
肖自南的心跳了跳。
难不成,这人是吃醋了?
就为了这么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在一道满是愤怒,一道纯是疑惑的目光注视下,余风终于动了。
他起身,扶起季清,对肖自南道,“阿清喝醉了,我送他回房。”
喝醉了酒,狗胆都膨胀了的不少季清完全不配合,他狗胆包天地甩开了他哥的手,“我没醉!我不回去!哥你说清楚,你刚刚为什么要踹我?那些菜是你点的怎么了?它们还都是我端……唔,唔。”
余风叫的私人菜馆的外送,因为菜品有点多,是季清帮着一起拿进来的。
将季清每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的肖自南,很是有些不可思议。
哪怕之前多少猜到了各种缘由,猜测被证实,肖自南还是颇为意外。
所以,这人当真是因为他对季清的那声谢谢,吃醋了?
为了避免从季清这张狗嘴里,再吐出什么令人窒息的话语来,余风直接动上了手。
他捂住了季清的嘴巴,强行架着人离开。
离开前,还对肖自南欠了欠身,“失陪。”
态度那叫一个彬彬有礼,语气那叫一个温文尔雅。
季清就这么被架着上了楼。
男人背影清冷,身上仿佛自带黑团煞气特效。
瞧着小季清挣扎的弧度,有那么一瞬间,肖自南怀疑,会不会被直接给灭口了。
当然,这是一个法治社会,想来他这位师哥应当不至于以身试法。
—
兄弟二人都上楼去了,餐厅便只剩肖自南一个。
肖自南不好在主人不在的时候胡乱走动,便重新在位置上坐了下来。
他刚才吃了不少的菜,这会儿有点饱了,又给自己倒了杯红酒。
肖自南品着红酒,思绪却不由地想起里对余风这个角色的描述。
对余风着墨并不多,但只要是这个人出场,作者都会用各种各样堆砌的辞藻来描写这个人有多完美——
出身名门,三料影帝加持,颜值逆天,是清风明月般的存在,也是当中最为完美的角色。
在当中,余风是一个类似NPC,连配角都算不上的角色,关于他的戏份自然没有多少,对他感情戏上的描写更是几笔带过。
但当中,确实是提及了余风这个人物对他的情感的。
没有直接描写余风喜欢他,只是通过几个细节的描述,隐晦地暗示了余风对他的喜欢。
最明显的,也就是他出车祸去世,余风在他的墓碑前揍了沈柏舟那一段。
作者仿佛就是想要通过余风这条隐晦的感情线,不遗余力地来衬托身为万人迷男主的沈柏舟的魅力——
余风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角色暗恋他,可他却为沈柏舟死心塌地。
还有比这更能突出身为万人迷男主沈柏舟的魅力的吗?
怕是不能了。
如果肖自南不是这本当中的角色,还是一个炮灰角色,他怕是也得为这个作者鼓几声掌。
如此这般神来之笔,身为编剧的肖自南也唯有甘拜下风的份!
他们或许的确是某个作者笔下的人物,可他们到底不仅仅只是构建在作者创作里的没有生命的角色。
他们也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拥有自己的思考,不可能完全按照书里所描述的那样去发展。
比如他的死而复生。
比如,在书中,他被描写成了一个卑微地深爱着沈柏舟的炮灰男配。
上辈子,他爱沈柏舟不假,可他从未爱沈柏舟爱到卑微的地步。
如同他这个人物同书中描写的肖自南有偏差,他这位自带谪仙人气质,被作者着力刻画成翩然贵公子的师哥好像更是如此?
想到方才小季清挣扎不已,男人冷情冷面的模样,肖自南唇边便不由弯起昳丽的弧度。
他这位师哥,似乎比他认知当中的还要更为有趣一些?
—
余风从楼上下来,见到的便是青年端着酒杯,懒懒地靠着椅背,勾唇浅笑的画面。
太招人了。
滚烫的视线,落在在青年因沾了酒渍而格外湿润、殷红的唇瓣。
余风的目光太过侵略。
青年像是有所感应,抬起头,朝他所在的方向看了过来。
余风眼底的侵略藏了个干净。
见了人,青年眉眼弯起似月泉的弧度,“师哥。”
甜腻、软糯,像泡了酒的酒酿丸子。
未尝人已醉。
心脏宣告罢工。
停止心跳的余风,木然地操纵着躯壳,来到青年的面前 。
“季清怎么样了?还好吗?”
青年的唇瓣一张一合。
难为余风这个时候还能一心两用,声音略微低沉暗哑地道,“睡了。”
不愧是作者最为偏爱的NPC角色,这声音,忒特么好听了!
“那就好。”
微凉的指尖不着痕迹地碰了碰自己发烫的耳尖。
肖自南拿起酒瓶,在手中晃了晃,仰起脸,笑,“还有噢~~~师哥要陪我喝完它吗?”
吃到七分饱最佳,酒饮至三分醉即可。
贪杯伤身。
余风从来克制。
薄唇微启,只吐出一个字, “喝。”
什么原则,只要能哄得眼前之人开心,拼却一醉又何妨?
青年笑容扩大,拿了余风桌上的空酒杯,满上,递给他,“好。今晚,让我们不醉不归!”
“铛——”地一声。
两个酒杯轻碰,发出清脆的玻璃撞击声。
—
在发现谣言误人,余风根本不是传闻中的一杯倒。
不但如此,这人酒量还深不见底,肖自南便彻底歇了要灌醉对方的念头。
《越人歌》什么的,怕是听不成了。
“可惜了……”
肖自南近乎喃喃地自言自语道。
余风耳力好,听见了,抬眼觑向青年,“可惜什么?”
肖自南还惦记着能那首《越人歌》呢。
他放下手中的酒杯,摇晃地,站起身。
余风目露困惑,看着青年步伐有些踉跄地绕过方桌,摇摇晃晃地走到他的面前。
“自然是可惜……”
肖自南笑了笑,一个没有站稳,往前栽去。
余风及时扶住,捞住了青年。
东方调香水的气味,混着红酒的醇香,钻入余风的鼻尖。
一寸一寸,入侵他的感官。
余风眉骨一跳。
扶住青年的手臂失了力道,
青年挣脱,摇摇晃晃地站起身,一只手横在余风的椅背,神神秘秘地将脸凑近,“师哥想知道?”
温热的酒气,喷洒在余风的耳廓。
余风没有再伸手去碰青年。
垂放在身体两侧的双手缓缓握成拳,胸口那捧火烧得厉害。
他想要把人揽在怀里,把人抱到他的腿上坐着。
可对方已婚的身份就如同一堵城墙,就算他的对青年的占有燎成了一片火源,也没有办法越过那堵厚厚的城墙。
他碰都舍不得碰的宝贝,沈柏舟竟敢这般伤他。
沈柏舟真是该死!
青年对眼前之人的挣扎一无所知。
还在兴致勃勃道,“师哥,我们来交换好不好?我告诉师哥,我刚才在可惜什么,师哥你就给我,给我……”
“给我”这两个字实在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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