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民政局【二更】
这下, 曲初的呼吸不是乱不乱的问题了, 而是彻底忘了呼吸。天地间, 曲初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砰砰砰——
曲初觉得眩晕,两只手按在方向盘上, 大口大口的呼吸,坐在驾驶位上,一动不动的,直到后面的车子陆续响起汽笛声, 他这才抬起头来,一看,发现已经交通灯已经变绿了。
曲初缓过神来,非常不好意思地冲朝自己车走来的交警点头表示歉意,然后麻利地把车给开走了。
第二天早上不到五点, 曲初就醒了, 其实,这一整个晚上他都几乎没有睡着,虽然闭着眼睛,但是脑子里走马观花似的上演着一幕又一幕过去的场景。
一会儿是他跟谢千遇高中时期一言不合就在星河高中校园后小土坡上干起的架,一会儿又跳到了十年后重逢时, 两人在床上干起的架;然后就是这几个月以来, 某人一波接一波的骚操作,让他无语, 让他无奈, 同时又让他的心里无比的熨帖。
谢千遇, 这三个字,就跟长在了他心里似的,怎么赶都赶不走了。
周围还是漆黑的一片,曲初也没有开灯,而是直接掀开被子去了洗手间,打开洗手间的灯,他这才看到了自己的眼睛下面,挂了两块儿乌青。
曲初叹了口气,这……会影响上镜的吧?
一想起他跟谢千遇约了八点钟要去民政局,曲初又觉得自己心跳得飞起了,拿牙刷的时候,手都是抖的……
曲初从学校出发,开车到民政局附近的时候,还不到七点一刻,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四十五分钟,离民政局上班的时间也还有四十五分钟。
他将车停在民政局马路对面的时候,抬眼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就站在民政局前面的一棵樱花树下。
时值人间芳菲四月天,正是樱花开得最灿烂的季节,星河市种植了很多的樱花,春风一过,樱花的花瓣就簌簌地往下掉,美得不像话,难怪很多人都会在樱花开得最旺盛的时候,去樱花树多的地方看一看,哪怕是人山人海,也要挤着去凑一波热闹。
隔着车前面的挡风玻璃,曲初看到男人的肩上沾了一片落下的樱花花瓣。男人是背对着他的,他难得地穿了除机长制服以外的正装,说实话这还是曲初第一次见谢千遇穿西服。以前的谢千遇,因为工作需要没办法才会穿制服,其他时候都是休闲款为主。
谢千遇身上的这件西装,应该是定制的,因为实在是太合身了,裁剪得体的服装很好的衬托出了男人的腰身和那双无处安放的大长腿。
一想起自己马上就要去登记结婚了,曲初到现在还觉得自己就像是在做梦。
他这个人,从小因为家庭的原因,就不太与人亲近,拒绝别人进入自己的世界,也从来不会主动走进别人的领域。他本以为自己是要就这么一个人孤独终老的,但万万没想到,他也会有跟另外一个人来民政局登记的一天,从此他们的关系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而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个人,居然是跟他自年少起就非常不对付的谢千遇。所以说,人生的际遇,真的是说不好。
缘分,从来都是妙不可言的。
只要他们进去,然后出来,他们就是这万千人海中的一对夫夫了。万家灯火里,也有他们的一盏灯。
他们将分享彼此的一切,他们有资格在彼此的手术前的告知书和协议书上签字。从此,不论是逆境还是顺境,不论是贫穷还是富贵,不论是疾病还是健康,他们都将携手共进,不离不弃,只有死亡才能将他们分开。
曲初突然有些不敢下车了,就这么静静地坐在驾驶位上,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马路对面的男人看。
他看到谢千遇在抽烟,白色的烟雾从男人的口腔内喷薄而出,在空中冒出了一个又一个的烟圈。这时候,谢千遇的身子微微地转了转,曲初能看到男人的喉结随着白烟的吐出而上下滑动。
曲初第一次觉得原来抽烟可以这么的性|感,他的喉咙下意识地就紧了紧。
谢千遇抽烟,但是没有烟瘾,这点曲初是知道的。自打他们重逢以来,谢千遇在他面前抽烟的次数两根手指都数得过来,还包括这次。
上一次还是谢千遇知道李焓宇突然搬进了曲初的办公室的时候,两人吃晚饭后,谢千遇烦躁得抽了一根烟,一边抽着烟一边嘚吧嘚地说星河大学这一亩三分地小得要命,连一间办公室都腾不出来。
曲初还想起了一件事情,他跟谢千遇、姜军三个人一起吃过一顿饭。那会儿曲初对谢千遇还没那种想法,两人也没有坦诚相见过。
饭后,姜军要抽烟,打火机才刚打开火,他嘴里的烟就被谢千遇给一把夺过去了。
姜军:“??”
谢千遇非常淡定地把烟给扔进了脚边的垃圾篓里,淡声说道:“这里不能有烟味。”
姜军两手一摊:“老谢,你虽然没有烟瘾,但又不是不抽烟,还怎么就不能闻到烟味了?”
谢千遇看来眼对面的曲初,声音依旧淡淡的:“我家初儿不喜欢烟味儿。”
姜军哈哈一笑,说道:“骗谁呢?我可清楚地记得,高中那会儿,曲初可是因为抽烟被年级教导主任请去办公室谈了好几次的心,检讨信写了没十次也有八次了,你跟我说他不喜欢烟味儿?”
谢千遇白了姜军一眼,懒懒散散地问他:“你懂什么?初儿他不抽烟。”
曲初一愣,谢千遇是怎么知道这种事情的?
他确实不抽烟,高中那会儿中二病发作的时候确实会从学校对面的小商店里买那种很便宜的烟,点着后,捏着鼻子把烟嘴往自己嘴巴里面塞。
每次都是蹲点的,就是故意等到教导主任经过的时候点燃,就是为了被抓,然后把事情闹大给闹得人尽皆知,让曲逢春下不来台。
等教导主任走后,曲初这才赶紧把烟从嘴里拿出来,用脚踩灭后扔进垃圾桶里,然后蹲在那里咳个天昏地暗。
少年的喉咙,根本承受不起劣质烟的味道。
即使到现在,曲初都不知道,他一个人被烟给呛得咳嗽连连、天昏地暗的时候,身后一棵老槐树后,站着心疼得要命的少年谢千遇。
而谢千遇之所以会抽烟,也是在曲初出国后的那段时间学会的。
那时候的谢千遇,觉得自己的灵魂仿佛都被人给抽干了似的,每天把自己给灌得像个酒鬼还不够,突然就想起了高中时曲初抽烟后呛得不行的样子,鬼使神差地就去老爸老妈的房间里摸了谢晋的几包烟来。
烟味的辛辣熏得谢千遇的眼睛瞬间就红了,在连着咳嗽了好久后,脸上才浮现出一个比鬼还要难看的苦笑。
原来,以前的你,被呛得这么的难受……
**
谢千遇站在樱花树下,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着,除了曲初出国后的那段时间,他还从来没有抽得这么凶过,最多也就是在工作时被煞笔乘客给举报后无奈地抽过,而且每次都是抽个两口就扔掉。尼古丁的味道,他向来就不喜欢。
但这次,他真的只能靠尼古丁来缓解自己内心的紧张。
紧张,非常的紧张,非常的不安。
一切都跟做梦一样。
谢千遇从来就没有想过,自己这份从年少时期开始就小心翼翼维护的感情,居然也有修成正果的一天。
这种感觉就跟踩在天上的云一样,非常的没有真实感。
只要踏进民政局,从此以后,他跟曲初,就真的是一对儿夫夫了,最普通,最平凡,却也是他这十年来最奢望的。
从此,不论是贫穷还是富……
不,贫穷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不论是富贵还是更富贵,他跟曲初都再也不会分开,即使死亡能将他们的身体分开,但精神不灭,爱永存。
兜里揣着的最后一包烟抽完了,这时,他跟有感应似的,突然转过身来,然后就看到了马路对过停了一辆很熟悉的车。
抬手看了下手腕上的腕表,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来小时,谢千遇突然就笑了。看来,紧张的可不止他一个人。不然,来这么早干嘛,分明就是整宿睡不着!
谢千遇就是这样,虽然自己其实很紧张,但一旦知道有人比自己还要紧张,马上就能转移注意力,可以开启“揶揄”模式了。
他朝车子的方向挥挥手,示意曲初过来。
曲初在跟谢千遇对视的那一秒,心中的紧张感就飙升了!然后,怀着异常紧张的心情,下车、来到了谢千遇的身边。
谢千遇视力很好,在曲初还没有走近的时候,就看到了对方眼睑下方的两团乌青,就迎上去将人一把给揽进了自己怀里,在他脑袋上的头发上温柔地揉搓了两把,这才把人稍微推开了一点点,又去摸了摸他眼睛下面的黑眼圈,笑道:“失眠,嗯?”
曲初干咳一声,低下头没说话。
谢千遇低低地笑了一声,往周围看了一圈,然后就看到了一家美容美发店。星河市的民政局位于市中心,周围高楼林立着很多的商场,还有很多街边的商铺,甚至还有香奈儿、古驰、普拉达、爱马仕等世界知名奢侈品品牌的专卖店。
其中,还有一间全国连锁的高档美容美发店。
巧的是,这家店是胡氏集团旗下的一个产业。胡氏集团做得很大,旗下涵盖了很多行业的各个产业,从新兴科技到娱乐产业,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胡氏集团不踏足的领域。
现在才七点半,人家美容店还没有开门,但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只剩下半个小时了,谢千遇可是想和曲初成为今天第一对注册成功的夫夫。
他牵起曲初的手,往美容店的方向走去。曲初有些懵:“??去哪儿?”
谢千遇神秘一笑,说道:“等会儿就知道了。”
然后一边走一边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等他俩站在美容店的门口时,门自己就开了。一个漂亮的小姐姐站在门口,笑得异常的甜美,对谢千遇说道:“请问,是小谢总吗?里面请。”
曲初看着谢千遇:“??”
谢千遇朝小姐姐一笑,还没开始说话,小姐姐非常识趣地退到了一旁,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用来摆设的蜡台。
谢千遇这才在曲初耳边轻声说道:“等会儿要拍照呢,你这黑眼圈,还是先遮住一点吧,嗯?”
“……”曲初有些不自在地低了低脑袋,然后发现最近谢千遇用“嗯?”的频率好像有些偏高?
偏偏曲初还觉得挺……用现在小女生们流行的话来说的话,就是“苏”。
谢千遇又笑了笑,他知道曲初向来比较在意自己的形象,这要是不把自己拾掇得好看一点儿,虽然他性格闷不太愿意表露出自己的想法,可是等会儿结婚证的照片拍出来后,看着自己眼睛下的那两坨乌青,心里指不定不爽成什么样儿呢吧。
其他的时候也就罢了,但是结婚照就这么一次,谢千遇不希望曲初的心里留下什么遗憾或者是疙瘩。
小姐姐是高级的美容师,业务能力非常的强,不到五分钟就用遮瑕膏把曲初眼睛下面的两坨黑眼圈给遮住了,而且遮得那叫一个完美无瑕,根本看不出来做了什么手脚!
曲初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嗯,非常的满意。
然后小姐姐突然转过脸,对谢千遇说道:“小谢总,要不……”她用手在自己的眼睛下面比划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我也帮您把黑眼圈给遮一遮?”
谢千遇:“……”
曲初愣了愣,突然就低低地笑了两声,走到谢千遇身边,学着对方的语气,压低声音问他:“失眠,嗯?”
这下,轮到谢千遇囧了。
当然失眠了,怎么可能不失眠!这可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啊!不失眠都对不起自己这一揣就揣了十多年的感情!
所以,跟曲初一样,谢千遇一起床就看到了自己眼睛下面拖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但是他毕竟住在家里,老妈那里可是有很多遮瑕膏的!
老妈的化妆台有好几个,她房间有一个,阳台有一个,洗手间也有一个,看怎么方便就用哪个。于是,今天胡汀兰女士的化妆包,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她自己的儿子给翻开了。
谢千遇算是天生丽质难自弃的那种,平时过得比较糙,经常就是用水洗一把脸就行,什么东西都不抹的,但皮肤状态就是好到不行,简直羡煞旁人。
这么一个直男一般的男子,自然是不知道怎么用遮瑕膏之类的东西,要不是他认识多国语言,不然都认不出老妈那从法国代购来的遮瑕膏上的法语。
他用随便用遮瑕膏在自己的眼睛下面一涂一抹,然后就完事儿了。
比起谢千遇,一个人过的曲初就没那么好的运气有老妈的化妆包可以应急了,所以曲教授的黑眼圈就这么明目张胆的暴|露在了谢千遇的眼睛里,这才被某人给逮着揶揄了一番。
因为谢千遇不太会用遮瑕膏这种玩意儿,所以抹上去后,对曲初这种没什么经验的人来说,自然是看不出什么端倪来的,但是对于小姐姐这种高级化妆师来说,就真的是原形毕露了。
于是,谢千遇是在曲初满满的揶揄目光下,走到化妆椅旁边去的。
曲初还在忍笑。
谢千遇这就有些不自在了!
他把曲初推到小姐姐的前面,问她:“姑娘,你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要带他来这里吗?”
小姐姐诚实地摇了摇头,她也是刚刚临时接到老板的电话说胡氏集团的谢少爷到访要来化个妆,至于为什么,她也没问。毕竟大boss的外孙的事情,也不是他们这种级别的人可以探问的。
谢千遇笑眯眯地说道:“因为,今天我要跟我家宝贝儿领证啦,要拍照呢!”
小姐姐的嘴巴张出了一个“o”型,很久都没有闭合。她确实挺惊讶的,不过不是因为他们是一对同性情侣,而是因为,谢千遇的身份——一个出身豪门的少爷,居然要跟一个男人结婚。
小姐姐并不是那种有着传统观念的古板之人,而且同性婚姻法也出台这么久了,她才不会用有色眼镜去看这个本来就弱势的群体。
要知道虽然国家承认了同性婚姻,但大众的观念是不会轻易变的,要想这个社会真的接纳同性恋,不是法律说了算的。至少要好几代人的共同努力,才能摈弃这种偏见。
小姐姐从大学开始利用课余时间给其他有名气的化妆师当助理开始,其实半只脚就已经踏进娱乐圈这个产业了,接触到了不少的明星和出身豪门的人。
娱乐圈是个名利场,豪门少爷或者老男人包|养女明星,甚至是男明星,都不为奇怪。其实,越是所谓的上流社会,这种听起来不怎么光彩的现象就越明显,只不过世界上绝大部分的人都是普普通通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要忙碌要奔波,哪里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管别人的事情呢?最多不过是当个茶余饭后的谈资来解闷儿罢了。
这么些年过去了,小姐姐早就看习惯了。
但是,这些出身豪门的人,都只是玩玩而已,根本没几个会真的跟那些明星去领证,毕竟像他们这种出身,婚姻都是带着利益关系的,他们一定会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结婚,然后生下继承人,对两个家族都好。
他们在花丛里流连久了,久而久之,甚至都忘了所谓的“真心”是什么。
但是,现在,谢千遇——胡氏集团董事长胡老爷子的亲外孙,居然要跟一个男人去登记结婚!这不是真爱是什么?!
要知道,谢千遇这种高贵的豪门身份,如果要跟一个男人结婚,就相当于是自动放弃了很大一部分的家产,毕竟他们没有后代,那么胡氏集团现任董事长也不可能把整个家族企业交到一个没有未来继承人的人的手上。
说实话,在看到曲初的第一眼,小姐姐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位小哥哥,是哪个十八线小明星?
因为曲初的颜值高,就算放在整个娱乐圈,颜值能打得过他的,一只手都数得过来,而再加上谢千遇这种豪门少爷的出身,也不怪小姐姐会多想。
曲初的脸皮可以说是非常的薄了,一听到谢千遇把“结婚”二字给说了出来,整个人就跟要烧起来似的。他不自在地咳了咳,眼睛也往别的地方瞟去,但偏偏这时候谢千遇牵住了他的手,把人揽进自己胳膊里,笑眯眯地问小姐姐:“你说,我俩配吗?”
配!
怎么可能不配!
大帅比VS大帅比,能有比这更配的吗!
小姐姐重重地点头,眼睛里饱含着祝福的目光,真情实意的说道:“嗯!很配!”然后又说道,“你们一会儿要照相对吧?这样,我打个电话,让我同事下来给你们整一下头发?”
谢千遇笑着点点头,他看着曲初,未来的媳妇儿还在兀自羞愤着,根本没时间去打趣他昨天也失眠这件事情了。
计划通!
因为赶时间,所以即便美发师来了,也只是给他俩随意弄了弄,谢千遇就说可以了。毕竟,颜值摆在这儿呢,发型什么的,只要不是太挫,就都没什么影响。
两人再次返回民政局门口,工作人员正好在开门。
曲初和谢千遇的手一直是牵着的,他拉着对方的手往民政局大门里面走时,突然发现自己未来的老攻,走不动道儿了。
“??”
曲初看着他,本来还想问他怎么了的,现在看到对方的表情,瞬间就知道了。
这货绝对是紧张了。
曲初想起姜军曾经跟他说过的话——“老谢,他就是个孙子。你别看这孙子平时大大咧咧的什么都敢说,其实他妈怂得一比!”
关键时刻总能怂成一团。
曲初突然觉得这样子的谢千遇萌得一比。
曲初当然也紧张,但他的紧张从来不会持续太长的时间,在谢千遇让他从车上下来的那一刻起,曲初就突然不紧张了。就好比面对一个重要的考试,有的人考前紧张,但是看到卷子的那一刹那,就会突然淡定。
并不是因为知道卷子有多简单,哪怕卷子很难,也不会紧张了,因为已经认定了“不管怎么着我也要考试”这件事情,所以反而会丢掉那些包袱,从容应对。
曲初的情况就跟上面说的一样。看到谢千遇朝自己挥手的那一刹那,和看到试卷的那一瞬间,其实是一样一样儿的。
他已经不紧张了。
但是谢千遇不是,他的紧张是一阵一阵的,时不时地来一下,越是在意的事情,越临门一脚的时候,就越紧张。不然也不至于十年了,才终于把曲初给追到手了。
曲初捏了捏谢千遇的手,声音难得的温和:“进去吧?”
谢千遇有些紧张,又有些茫然地朝曲初看过去。曲初笑了笑,又接着说了句:“我未来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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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专栏新文已开《穿书当晚就怀了反派崽》,一句话简介:只想把崽生下来,不想嫁入豪门。文案:
宋淮穿书了,穿进了一本狗血豪门小说里,成了反派豪门老男人厉城骁的炮灰未婚男妻。
原著里,宋淮下药设计老男人,两人春宵一度。宋淮穿过来的时候,正好撞上了这么精彩又尴尬的一刻……
第二天,宋淮就发烧了。
宋淮:渣男!没素质!!
被人号脉:恭喜,您这是喜脉啊!
宋淮:生无可恋.JPG
要知道按照原著的狗血剧情发展,厉城骁后来对宋淮多年未见的亲哥宋琛一见钟情,但宋琛心中只有正牌攻。
沦为炮灰攻的厉城骁对宋琛求而不得,转而将与哥哥有七八分相似的宋淮当成了悲惨替身。
宋淮最后是以不怎么体面的方式挂掉的。
那场景,想想都他妈惨烈啊擦。
于是,穿书后的宋淮决定跑路,投奔拥有强大主角光环的老男人的弟弟,原著里的正牌攻。
可谁知老男人一路追过来,面容阴鸷:
“想跑?”
“用完就把我推给别人?”
“嗯?”
宋淮:“……”
不是,原来的剧情好像不是这样子的?
本文又名:穿书后没金手指就算了还特么意外怀崽、每天都在逼疯豪门老男人的边缘疯狂试探、我只想把崽生下来并不想当什么豪门阔太、怀崽后豪门老男人对我予给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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