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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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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利店装上了感应器,李琊走进去的时候,响起机械式的女声,“欢迎光临”。

    收银台后站着一个男孩,是果壳的兼职生,外号比巴卜,因爱吃泡泡糖得名。

    李琊见着他,笑说:“老秦把你抓来了啊。”

    比巴卜说:“我之前在别的便利店打工,还不如过来。”

    “你也太爱他了。”

    “山哥大方嘛,工资比那边高点儿。”

    季超气喘吁吁地走进来,“你走那么快干什么!”

    她介绍道:“我学长,季超。果壳的同事,比巴卜。”

    两人打过招呼,李琊朝里间看看,“叶钊不在?”

    比巴卜在脑海里检索这个名字,“你说山哥的朋友,大钊?”

    “他不在?”

    “为什么在?”比巴卜有些茫然。

    “他是……”她这才想起叶钊在保险公司上班,假期早过了,他在上班,怎么会来这儿。她摇了摇头,“没什么。”

    比巴卜说:“你要返校了吧,下周的派对你来吗?”

    “什么派对?”

    “‘开学典礼’,山哥没和你说?”比巴卜指了指贴在门口的海报。

    海报上有复古字体写着“开学典礼”,下方几行小字“迎来春天,迎来自由派对第五期,果壳准备好乐器,等待爱音乐的你。周六晚八点,整晚酒水八五折,免票入场。”

    “他好像是给我说过。”李琊看向旁人,“你来不来?”

    季超说:“来啊,说不定有好玩的人,去年‘回到千禧年’,那个唱日语歌的姐姐好厉害,渝中区椎名林檎。”

    比巴卜说:“每次自由派对都很好玩。”

    “是好玩,你们就知道让我上台。”她皱了皱鼻子,“警告你,到时候别带头起哄。”

    比巴卜摊手,“你就是我们镇店之宝,你不上谁上啊。”

    季超附和道:“就是。”

    她眯起眼瞪他们,“我只负责喝酒。”

    小孩商量着怎么玩的时候,成年人早已返工,如兢兢业业的工蚁,穿梭在CBD大楼里。

    叶钊走进公司,叽叽喳喳的议论涌入耳来,三两个年轻人映入眼帘。

    几人看见他,纷纷道:“叶哥好。”

    他浅笑着点头,“不准备下班?”

    “叶哥,你又签了一个大单吧!”实习生笑得腼腆,望着他的眼睛能掐出蜜来。

    “普通的单子。”叶钊谦虚地摇头,拿着文件夹走去自己的位置。

    实习生目送他的背影,感叹道:“好厉害,我什么时候才能赚这么多……”

    同事笑她花痴样,“你要像叶哥这么拼,不到十年保准做主管。”

    吴主管拿着水杯走到饮水机旁,正巧听见这句话,轻声哼笑,“拼命有什么用,你们长小叶那样,自然大把富婆赶着来签单。”

    年轻人面面相觑,等吴主管端着水杯走了,实习生才出声:“吴姐是不是更年期到了,最近好凶啊。”

    同事说:“这个季度才开始,叶哥已经签了三单了,底下的人还比自己干得好,你什么心情?”

    “新仇旧恨啰,吴姐以前对叶哥……”另一个同事话未说完,意有所指地耸了耸眉。

    “你说吴姐对叶哥有意思啊?”实习生惊讶地捂住嘴,又紧张地朝四下看了看。

    “叶哥就是她一手带的嘛,跑业务跑出感情了。这事儿老员工都知道。”

    “跑业务还能跑

    出感情呀?”

    “等你跟着叶哥跑两天业务试试?”

    实习生红了脸颊,嗫嚅道:“那还要他肯带我。”

    会议过后,吴主管叫住叶钊,“恭喜啊,开工两天就签下三单。”

    他半客气半玩笑道:“主管领导有方。”

    吴主管笑笑,抬腕看表,“下班啰,一起走吧。”

    电梯里挤满职员,吴主管站在角落,看着前面的高大背影,思绪被拉到好远。

    吴主管刚进公司的时候,手里只有低级保险产品,根本接触不到大客户,每天要做的就是上街推销,拉客户,再把客户变成自己的中间人帮忙推销。

    有一回,她走到朝天门批发市场,妄图找到商户老板签单,却不想人潮之中,皮包被顺走。现在想想,不过是五十块的假皮包,除了几份资料,里面只有一个小灵通和几十块零钱,根本不值什么什么钱。可她那时只是穷学生,高跟鞋踩断她也要舍命追。她就那样崴着脚,大喊“有扒手”,一路追到码头。

    横空出现一位年轻人将小偷制服,皮包重回她手中。

    叶钊身上的工字背心被汗水打湿,被晒得发红的肌肤在阳光底下闪烁着光泽,剪一头板寸,眉骨边缘水珠滴落,落到她心口。

    她说:“谢谢你。”

    他展颜一笑,“不用谢。”

    人来人往的喧闹之隅,天地黯然失色。

    吴主管为表谢意,请叶钊吃了五毛钱的小布丁雪糕,不容他拒绝。两人背靠一堆货物,坐在地上。不知是为了推销保险,还是为了多待一会儿,她话说个不停。

    他看出她的身份,直说:“姐,我买不起。”

    她还是把资料递了过去,“可以先了解下,就几百块。”

    “几百块也买不起,你不如去那边问问。”

    她拿出培训时学到的话术,“你一个月能赚多少?你别看这几百块,以后会给你带来很多收益。”

    他反问:“你一单提成有多少?”

    “看情况。我们公司干得好的,年收入有几十万。”

    他指向远处,“这样,你去前面办公室问问,我们老板在。”

    她不好再多说,起身道:“你要是考虑好了就给我打电话,里面有我的名片。”

    不久后,吴主管接到电话,他不买保险,要帮她卖保险。

    穷小子进入销售行业,闯出一番天地的大有人在。她做到现在,不说改天换命,至少车房备齐,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他依旧乘公交上下班,在一个又一个酒局之间奔波,不把身体压垮不罢休似的。

    同事这么多年,她也只大约知道他家境不好。说到底,她仅认识他这个人,其余一无所知。

    现在她就站在这个人身后,鼻尖几乎贴到他的衬衫,他们很少离得这样近过。

    上一次还是公司聚餐,她借着酒精拉他的手腕,他叫来其他同事送她回家。他太懂得保持距离,犹如一堵铁壁,骁勇如花木兰也攻不破。

    离得近有什么用?近水楼台这个词根本不在他的字典里。

    叶钊在一层下电梯,吴主管跟着挤出来。

    他稍有差异,“今天没开车?”

    她愣了愣,继而点头。走出大厅时,她说:“南滨路新开了家粤菜,我上回带客户去,都说味道不错,分享给你?”

    “叫什么?”

    “嗯……什么东楼,我忘了。”她顿了顿,“要不这会儿一起去吃?”

    他轻轻一笑,“太不巧了,我待会儿有约。

    ”

    “交女朋友了?”她说得自若,却紧紧地观察他的反应。

    他还是浅笑着,“和客户。”

    夜幕降临,商业街熙熙攘攘。乐器店里播放着枪花的经典曲目,李琊弯着腰,手撑在膝盖上,打量着面前的一排电吉他。

    季超拿着包装袋,从收银台走过来,“诶,你怎么不玩电吉他?”

    她站直,“我吉他玩得烂啊,你知道。”

    “可以学啊。”

    “然后去你们乐队。你说说你讲了多少次了,几百遍了都。”

    他瞥她一眼,“就说了两次。”

    她摇头,“你女朋友都那么看不惯我了,我还去给人添堵啊。”

    “都是误会,都知道你就是我哥们儿。”

    她皱起眉,“别,当不起,说出去我又得挨骂。”

    李琊刚入学的时候,被各大社团围堵,诚挚邀请她入社。季超当时是音乐社负责招新的,没少烦她。虽然她没有加入任何社团,却因此与他结识。

    季超他们的摇滚乐队在学校里颇有些名气,乐队的主唱兼键盘手就是他的女朋友。他苦苦追求两年,上学期才领到男朋友身份。他筹备了浪漫告白,蜡烛在林荫道圈成心型,乐队齐齐站在后面。主唱换成了他,鼓手是从音乐社抓来的壮丁,键盘手的空位由李琊补上。

    李琊最讨厌这种大场面,看在好朋友和三顿自助餐的份上才应下。在她看来,那天别提多糟糕了。季超把The Darkness乐队的《Love Is Only A Feeling》生生唱出了死嗓的感觉,鼓手有一节全是纰漏,更不说围观的人围了里三层外三层。她忍了又忍才没砸键盘走人。当然,女孩万分感动,哭成了泪人。

    没过多久便是季超的生日,有了女朋友,生日成了隆重的节日。派对上大家玩得尽兴,男男女女没有顾忌,肢体语言都很亲密。

    李琊嫌吵,想提前走,靠在季超耳边讲话,没想到从此就被他女朋友记恨上了,对她从没好脸色。她避之不及,加入他们的乐队是绝不可能的。

    兜里的手机作响,李琊往门外走,接起电话,“喂?”

    电话那边的传来李铃兰温柔的嗓音,“在哪儿?”

    “解放碑。”

    “我过来接你。”

    “又要干什么?”

    “吃饭。”电话里有人唤“兰姐”,她说着“等着”便挂了电话。

    季超指向门外,“走吗?”

    “你先走吧,小姑来接我。”李琊轻叹,“又要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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