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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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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淇淇力气大,但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其实她胆子小得很。

    她第一次这么光明正大的忤逆长辈。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 可是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 手已经一把擒住了严秋华, 阻止了她挥向严以律。

    她想,她只是不想任何人再欺负严以律了。

    严家的事情很快传遍了乌衣巷。

    原本就对严秋华议论纷纷的人, 这个时候更加对她鄙视加排斥。

    乌衣巷都是老旧的居民,和普通国民一般,对房子有异常的执着。

    更何况严以律还没十七岁,就要过上风雨飘摇的日子。

    乌衣巷虽然有不少嘴碎的, 但也有不少热心的。

    有个人的表兄在当律师, 问清楚这件事情后,也很为难。

    因为, 严苓春的房子第一继承人就是严秋华。

    何况, 严苓春当时还把这个房子写在了严秋华的名下。

    虽然道德上, 严秋华被众人鄙视加排斥,但从法律的角度上, 她只是行使了自己的正当权利。

    乌云海和杨晓武也很生气。

    严以律从十岁的时候就在他们跟前长大, 从私心里, 两人早就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对待。

    尤其是这些年, 两家越发亲密。就连吃个酱猪蹄, 乌淇淇有一份,严以律的那一份就绝对不会落下。

    “她还是个人吗?小律下半年才十七岁,她把房子抵押给高/利/贷了,小律以后住在哪里?他还是个孩子。”

    从严秋华回来开始, 杨晓武一直在极力帮助她说好话。

    她只是追求浪漫,喜欢自由。

    本身,追求浪漫和喜欢自由都没有错。

    可是每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都要担负起她应该担负的责任。

    既然生下了严以律,为什么对他这般不负责。

    乌云海也很恼怒,他一贯觉得严以律这小子阴森森的,十分狡诈。

    不过,他也是极其护短的性子。

    他可以说严以律不好,但其他人不准对他不好。

    但不管乌衣巷有多少流言蜚语,也不管杨晓武和乌云海有多愤怒。

    最后,严苓春的房子还是被高/利/贷收走了。

    杨晓武知道这件事情后,和严秋华第一次爆发了正面战争。

    那也是乌淇淇第一次知道,原来,那么高雅气质的艺术家,吵起架来也是凶相毕露,只争输赢。

    “严秋华,这些年你对他不管不顾这就算了。现在连他住的房子也败掉了,你还是个母亲吗?”

    严秋华还是涂着精致的大红唇,闻言微微一笑,丝毫不在意杨晓武的怒意,“我本来就不想要他,我自然是不想当她母亲的。你这么想要他,你拿去呀!”

    杨晓武气得七窍生烟,她深吸了一口气,怒极反笑, “好好好。这么好的儿子是你自己不要的。行!你不要,我要!”

    杨晓武走到严以律面前,深吸了一口气开口道:“小律,阿姨问你一次。你愿意来我们家吗?”

    说着,杨晓武又笑了笑,仿佛先前架势十足像个疯婆子一般吵架的女人不是她一般。

    “我们家虽然不是大富大贵的人,但我保证,只要有我们小七一口饭吃,就不会让你饿着。这样,你愿意跟着我们吗?”

    严以律抬起头,看着面前的女人。

    她和严秋华是同龄人,但日月操劳在她脸上留下了无数的岁月痕迹。

    她和严秋华站在一起,就像两姐妹。

    但她给他的是无尽的善意。

    就像乌淇淇一般,温暖的。

    这些天,他一直很沉默。

    乌衣巷的人替他打抱不平,义愤填膺,但他觉得十分淡定。

    不过是六年前的事情重演了而已。

    对严秋华而言,他就是一个累赘,能尽早扔掉最好。

    因为,这会影响她的轻装上阵。

    她从国外回来的时候,他有些惊讶,更多的是不安。

    他不知道她和严苓春达成了什么协议,她才会勉为其难的回来。

    现在看来,不过是金钱的诱惑。

    她从来,都不想要他。

    曾经,他认为自己根本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上。

    但总有一个人,在他耳边温柔的叫他的名字。

    不是狗杂种,不是小崽子。

    而是严以律。

    严以律,你慢点。

    严以律,你等等我。

    严以律,这个给你吃。

    严以律,你不要伤心。

    严以律,我会陪着你。

    严苓春说得对,就算全世界都放弃了他抛弃了他,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

    会对他温柔。

    得到严以律点头,杨晓武霸气十足,喷火龙一般叫来外面围观的乌云海和乌淇淇。

    “云海,回家收拾一个房间出来。”

    “小七,你去帮严以律收拾东西,把他所有的东西都搬到我们家。以后,他就是你哥哥了!”

    “最后——”

    杨晓武看着严秋华,“还有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我不可能让你一人好事得尽,你也应该失去一些东西。”

    2011年的5月,对严以律是极其很重要的一个月。

    首先,是他生活了六年的家,支离破碎了。

    再次,严秋华走了,带着一纸母子关系断绝书,拿着仅剩下的钱,离开了。

    最后,严以律正式搬到了乌家。

    乌家格局不大,除了乌淇淇的小卧室外,还有一间同样大小的储物房。

    乌云海很有效率,老婆大人吩咐了,很快把房间腾了出来,甚至还和乌淇淇一起上街买了一张床回来。

    房间的布置是乌淇淇按照记忆布置的。

    除了窗外的景色不一样,床单,柜子,桌子,一切都和严家一模一样。

    甚至,大黑的窝也被搬了过来,放在了拥挤的客厅。

    乌家因为常年做餐饮生意,家里总有一股浓郁佐料和卤料的味道。

    对严以律来说,这并不难闻。

    相反的,在乌家的第一个晚上,是他从严苓春去世后,睡得最好的一次。

    他想,应该感谢严秋华的抛弃和放弃。

    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是那个浪/□□人的儿子了。

    如果有一天,他连他身上流着的她的血都能剔除干净的话,就更好了。

    在乌家的日子,并没有想象的拘束。

    两人以前虽然是隔壁关系,但严以律也常年穿梭在乌家。

    可以说,乌淇淇了解严以律的家,严以律也十分熟悉乌家。

    乌云海和杨晓武要更加努力赚钱养两个孩子,所以等严秋华一离开就开始了起早摸黑的赚钱生涯。

    乌淇淇倒是和以前一样,每天也起大早做早饭。

    好像比以前还简单一些,以前还要送到严家,现在直接叫严以律起来吃就好了。

    严以律家里的变故,大家都有意识的瞒着。

    夏冰和夏雪是最了解的,两人也是义愤填膺,为严以律抱不平。

    午休的时候,夏雪看了一眼洗饭盒的乌淇淇,凑过来一看,“怎么严以律的饭盒都是你洗?”

    她这个好友是不是太贤惠了?

    乌淇淇擦了擦饭盒上的水珠,不以为然,“他洗不干净。昨天洗碗了,还摔了我一个碗。”

    夏雪啧啧出声,“你就这么护着他?虽然人都住在你家了,你还是别对他太好。我妈说了,男人都是犯贱的,对他越好他越不懂珍惜。”

    “可是……小律挺好的啊,晚上还给我补习数学。”

    下午数学课的时候,乌淇淇果然得了石总表扬,说她进步神速。

    乌淇淇有些开心,她当然进步神速了。

    因为每天晚上都会和严以律一起做作业。

    大部分时间是这样的。

    严以律三下两下把卷子做好,然后开始监督她做作业。

    每当她偷懒或者开小差的时候,就会得到他毫不留情的鞭笞。

    乌淇淇觉得自己的手都要比以前胖一些。

    被打肿的。

    除此之外,严以律对她还是很友善的。

    虽然偶尔还是很毒舌,但周末的时候还会和她一起去超市采购。

    他以前一定不爱去热闹的地方,现在为了帮她拎牛奶,勉为其难地去了。

    说起来,明天又是周末了,家里的卫生纸还有洗衣液之类的东西好像也没有了。

    夏雪一看乌淇淇这个德行,就知道她丝毫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其实,严以律对乌淇淇的特别,她也看在眼里。

    只是,总觉得她这个好友一头栽下去,还任劳任怨当老妈子,特别的吃亏。

    不过,没办法,谁让她开心呢。

    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吧,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其他人谁也管不了。

    两人说了一会儿严以律的事情,就不免说到分班的事情。

    夏雪的英语相对不好,数理化也是领跑,所以想都不想直接选理科。

    夏冰样样都差,准备报个体育特长生。

    严以律不用说,石总已经多次和他商量了,他这样的智商和天分不学理科似乎太亏了。

    所以,他也应该选理科。

    最后,剩下的只有乌淇淇一个人。

    石总也找她谈话了,她虽然最近进步神速,数学能勉强及格了。

    但是生物和化学都一般,文科倒是不错,除了地理弱一点,历史和政治都算是班上前十名。

    石总的意思是建议乌淇淇学文科。

    乌淇淇原本也没有犹豫,她和严以律早就对这件事情做出决定了。

    只不过,临到关头的时候,她还是犹豫。

    她其实明白,她是不想和严以律分开。

    哪怕只是隔着一堵墙,她也不想和他分开。

    回家的路上,乌淇淇一路沉默。

    严以律买了一个冰淇淋给她。

    “怎么了?不好吃吗?”

    乌淇淇舔了舔冰冰甜甜的冰淇淋,看了一眼严以律,“你怎么不吃?

    “我不爱吃甜的。”

    乌淇淇倒是知道,他一直不爱吃甜食。

    不过以前,他也吃冰淇淋。

    两人的冰淇淋,总是换着吃。

    乌淇淇吃冰淇淋,严以律吃冰淇淋的壳。

    乌淇淇三下五下把冰淇淋吃得干干净净,然后把壳递给严以律,“给,壳让给你。”

    作者有话要说: 以后,应该没什么婆媳问题了吧。

    其实,我是快乐的存稿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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