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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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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首都回去之后,何二雷经过两天的思考, 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他找到了吴哥, 提出要把自己那一半的BXM工程承包权转让给对方。

    吴哥听了, 大为震惊。

    “兄弟, 你这是受了啥刺激了, 这钱就相当于是白捡,你为啥不干了?我知道你和小沈分手,心情不好,但不能因为这个耽误事业啊。对了,我还没问你,你去首都,到底找到人没有?”

    听说他要退出,吴哥比何二雷本人都着急, 一连串提了好几个问题。

    看着吴哥脸上由衷担忧的神情,何二雷心下感动, 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能打心眼里替他着想,看来自己没白交吴哥这么多年。

    何二雷耐心跟他解释,“老吴,这事和沈瑜我俩分手没关系, 不是我一时冲动, 是早就有想法了。其实干工程这行,我一直不喜欢,也觉得这么在城里飘着, 不是个长久之计。这么多年,我盖了多少房子,修了多少屋子,可没有一间是属于咱自己的,不是说咱买不起,而是觉得生活在城里,不是真正的家,没有那种踏实的归属感。我一直都想回农村老家去,那里有咱的土地,有咱的根,咱自己种田,自己吃,万事可以不求人,那样的日子多自在!”

    听了何二雷的话,吴哥也沉默下来,其实对方说的那种感觉,他更是深有体会。

    吴哥进城的时间比何二雷还长,入行比他也早,尝过的酸甜苦辣咸更多,他哪会不懂那种自己辛苦付出,看着城市因为兄弟们的双手变得日新月异,可周围人始终对他们眼神冰冷的寒心感觉。

    虽说老吴已经在城里安家,娶了妻子,有了孩子,可每当说起回家,他指的都是回老家农村,因为那里才让他安稳,而城里这个装修整洁的楼房仿佛只是个可以长期居住的旅馆。

    甚至,当何二雷提出他要回老家开农家乐,帮着村里留守的老人和妇女增加收入的时候,老吴都有点激动的想参与进来。

    “二雷,要不是我在城里安了家,真想跟你一块回去创业。”

    何二雷笑笑,“老吴,你在城里混的好,如鱼得水,不像我,总感觉格格不入,要说各方面的条件,肯定是城里比农村强,你好好干工程,以后当上了大老板,说不定老弟还得拉你的投资呢。”

    这么一说,老吴也笑了,确实是,现实问题太多,个人情况不同,每个人的选择也就不一样,不过他相信,就凭何二雷的勤快和脑瓜,这农家乐的买卖应该也错不了。

    感激何二雷能把BXM工程的承包权优先转让给自己,老吴在转让费上,多给何二雷提了几个点,因为回家创业也需要钱,何二雷也没过分客气。

    他道,“老吴,农家乐这边的生意,我给你留着空,你啥时候想入股,我都算你一份。”

    临别,老吴拍他的肩膀,笑容满脸,“谢谢老弟,你好好干吧,我看好你。”

    看着何二雷把行李箱,包袱卷扔上五菱宏光的后座,面包车扬尘而去,吴哥却收起了笑脸,不由叹了口气。

    二雷虽然嘴上说自己离开城里和沈瑜没关系,但他却对自己去首都找人这事只字不提,可见这两人是彻底断了。曾经那么好的感情,这说分就分了,真是让人唏嘘感慨。

    去了首都两个月,何二雷回来的时候瘦了一大圈,可见在那边没少吃苦,但感情却没挽回来,要说对他一点没影响,怎么可能呢?!

    可这感情的事,别人劝不了,好在的是,何二雷没有灰心丧气,一蹶不振,既然他心里还想着创业干事,那精神就没倒,这样还是一条好汉,以后不愁遇不到更好的姻缘。

    只是何家老太太盼了儿媳妇这么多年,之前都知道沈瑜的事儿了,如今却黄了汤,老太太肯定失望至极。

    这点吴哥猜的一点错没有。

    何二雷开着五菱宏光来到自家大院门前的时候,没想到他妈正站在门前翘首以盼。

    他的车才将将停稳,老妈就奔了上来,笑得特别高兴开心,“儿子,回来了!”

    然而那眼睛却看的不是何二雷,而是直往他身后的面包车上瞄。

    何二雷哪能不明白,赶紧转移话题说,“对了,妈,我给你和我爸买了好些补品和特产,都在车里。”

    说着,开启后车门就往下卸货。

    他一边卸一边念叨,“妈,你看,这是鹿茸,补气益血,这是燕窝,滋阴养肺,还有这些,都是城里超市买的稀罕东西,说是啥进口的,我每样都买了些,你们尝尝鲜。”

    可老太太的关注点显然不在这些东西上,她顺着车门往里面瞧,但是让她大失所望,车里是满满的大包小裹,却空无一人。

    老太太立即撂了脸子,扭身就往回了院,根本没管在他身后大声招呼,两手拎着礼品盒,匆匆忙忙追上来的儿子。

    “妈,你这是咋了?”

    可老太太根本不搭理他,摔了门帘子就进正房去了。

    何二雷无法,刚要跟着进屋,就瞧见他爹从灶间出来,手里端着个大鱼盘子,里面是一条又香又肥的红烧鱼。

    “爸!”

    何二雷赶紧上前接过盘子,何老爹则见了儿子开心的笑弯了眼。

    两手在围裙上擦了擦,他才拍拍儿子的肩膀说,“哎呀,我大儿子都累瘦了,快,赶紧进屋,爸今天做得都是你爱吃的菜。”

    何二雷嘿嘿笑着点头,爷俩一起进了正房。

    新农村建设之后,农村的平房也被改造的特别漂亮,外面看着不那么起眼,但进了屋里,和城里的楼房没差别,也是窗明几净的干净利索,卫生间,热水器,瓷砖地面,落地窗,一样都不缺。

    而且因为面积大,显得更加宽敞明亮,再加上屋外的大院子,果树,菜园,养鸡养鸭,小毛驴,大黑狗,一片生机勃勃,花花绿绿,可比城里的楼房接地气。

    何二雷自从回了家,就感觉自己恢复了七分精神,脸上的笑也多了起来。

    只是一家三口坐在桌前的时候,面对着一大桌子美味佳肴,何老太太却高兴不起来,吃了两口,就说饱了。

    何二雷赶紧劝,“妈,你再多吃点,来,我给你倒点饮料。”

    老太太看他笑呵呵的,不发愁,终于憋不住气了,一拍桌子,就揪住了儿子的耳朵,“何二雷!你把我儿媳妇儿整哪儿去了?怎么又是你光杆一个回来了?!”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每次回家都得上演这么一出,只不过以往没这么严重,八成老妈是风闻了沈瑜的消息,以为这次自己回老家会拖家带口,没想到又落了个空,自然心情不好,要唯儿子是问。

    耳朵被揪的实在受不了,何二雷嘶嘶哈哈,拉着老妈的胳膊求饶,“妈,疼啊,疼!”

    可老太太没有松手的意思,何二雷只好拿眼睛使劲冲老爹挤弄。

    何老爹这才放下酒杯,象征性的劝了两句,“诶,他妈,轻点,换个耳朵揪,别没说上媳妇,再给儿子弄成残疾。”

    老太太瞪了他一眼,连他一起骂,“都是你没正型,一天不知道着急,不知道上火,惯得这小子越来越过分。”

    何老爹一听这火力要冲自己来,赶紧埋头喝酒,吃菜,还顺便冲何二雷假模假式的吹胡子瞪眼,“你妈说的对!你咋不知道着急呢!”

    转头又对上老伴,笑得特别谄媚,“媳妇儿,骂的对,多教育教育他,我嘴笨,说不到点子上,还是你教训得好!”

    说完,又给老伴满了一杯饮料,看样子是让她润润喉,再继续。

    何二雷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瞅瞅老爹,知道指望不上了,也只能蔫头耷拉脑的认命听训。

    老太太得了鼓励,骂的更起劲,“你还有脸回来?你都多大岁数了,已经三十了!我那帮老姐妹,哪个不抱上孙子,哄上孙女了,可你倒好,让我一年接一年的失望,现在我都不敢往村口的大槐树底下凑,怕人家跟我搭话,唠嗑,问我儿子啥时候结婚,孙子啥时候能来。二雷,你说说你,要是缺胳膊断腿,脑子少根筋,有点啥缺陷,或是咱家穷的叮当响,你娶不上老婆,我也就不说啥了,可你健健康康,精精神神的大小伙子,咱家三层小楼在那儿戳着,就等着你娶媳妇,可你咋就不能争点气,让我和你爸在村里直直腰杆,你呀你,把我俩的老脸都丢没了!”

    说起这事,何二雷如何能不想起沈瑜,心里难受的滋味,别人不能体会。

    可在父母面前,他还是那副有点吊儿郎当,不当回事的样,“妈,快了,快了,你别着急,抱孙子还不简单嘛。”

    一听有戏,何母赶紧松了揪着儿子耳朵的手,伸筷子就给儿子碗里夹了一只大鸡腿。

    “真快了?二雷,你快跟妈详细说说,我儿媳妇啥样个人儿,这次为啥没跟你回来?”

    何二雷笑笑,“他这不是忙嘛,等过段时间的,你别着急哈。”

    看着儿子埋头啃鸡腿,无论自己再怎么问都不说话了,何老太太半信半疑,总感觉自己又被糊弄了,可心里又不愿意相信,万一是真的呢?

    再说之前吴永志就跟她透过信儿,说二雷在城里处了个对象,挺不错的。

    为了让爸妈心里好受,何二雷编了个瞎话糊弄过去,可晚餐过后,他回了自己的东厢房,透过窗户正好看见不远处自己家宅基地上盖了一半的三层小楼,心里翻江倒海的不是滋味儿。

    如果沈瑜他俩没分手该多好,如果自己永远不知道沈瑜的真实身份,该多好……

    然而事实不能倒带重来,一切已经发生便不能挽回,他现在只有重头开始好好生活,才是对沈瑜和这份感情最好的交代。

    之所以选择回农村老家,一方面是像他和吴哥说得那样,另一方面,他也确实不敢在城里待了,城市不大,几乎到处都有他和沈瑜恋爱时的恩爱回忆,继续待下去,对他来说是种折磨,索性回老家,换个环境,也能更好地重新开始。

    再者,何二雷对自己的事业其实早有规划,干二包,当包工头不是长远之计,未来的建筑行业竞争肯定越来越激烈,对专业和资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他这种一没学历,二没资源,底下工人也是凭力气吃饭的小工程队,以后恐怕只有死路一条。

    而且,再过几年,老城市改造的步伐会慢下来,更广大的市场在农村,如果他想继续干这行,前景也不在市里,城镇化进程加快之后,肯定农村的需求更大。

    但是建筑行业有一点不好,就是撇家舍业,四处漂泊,哪里有工程哪里就是家。

    何二雷不喜欢这种感觉,对付着过日子,有啥意思。

    他还是想回老家,守家在地,干事创业。

    老家这边山清水秀,地广人稀,离村里不远就有深山老林,湖泊池塘,再近一点,也有溪水河套,小鱼小虾。

    他在城里这些年有了个发现,城里人现在更向往农村生活,节奏慢,环境好,能充分放松。

    而他家这边,离城里不远,百十公里,要是能开发出来,不愁没有客源。

    但是老家一来交通不便,二来青壮年都出去务工,村里都是老人妇女和孩子,大家都靠那一亩三分的梯田过活,没人研究这农家乐的事儿。

    何二雷现在手里有个六、七百万,他想干一件大事儿。

    在老家开个农家乐合作社,把各家各户团结起来,把大山,湖泊,小溪,小河开发出来,让家里的老乡们守家在地,不用远走就能赚钱养家,过上好日子。

    这样年轻的夫妻就不用再分开,幼小的孩子就不用再思念爸妈,年迈的父母也不用忧心在外闯荡的子女。

    一想起这些,何二雷的心里就像燃起了一团火,他觉得自己找到了未来事业的方向,憋着一股劲儿,他非要把这事干成不可。

    为了他自己的理想,为了乡亲们,也为了沈瑜。

    虽然他不配上对方,他俩有那么大的差距,可他更要好好生活,好好做出一番事业,有朝一日,当有人说起他们曾经好过,不至于让沈瑜觉得羞于承认。

    他要做个堂堂正正的人,做个勤奋上进的人,做个让别人尊敬的人,这样也不枉费沈瑜曾经爱过他一场,他不能给沈瑜丢脸!

    想着那个远在异地的人,何二雷心里像是被什么炙烫着,他明白,自己恐怕一辈子也忘不了对方了,毕竟爱过那么好的人,得到过那么好的人给过的爱,谁还愿意将就,屈就。

    他摸出那枚蓝丝绒盒子的戒指,借着月光,反复的摩挲,细看。

    不自觉的,嘴里就念叨出来,“媳妇儿,我想你……”

    第二天一早,鸡还没叫,何二雷就爬了起来,他秃噜了一碗老妈做得苞米茬子粥,又帮他爹把柴都劈好,还把猪喂了,又给毛驴抱了两大捆苞米秸草料,临出门之前,把偌大个院子也扫干净了,还顺手摘了一筐西红柿和辣椒,帮她妈洗出来,送到厨房里。

    看着儿子把家里的活料理的这么好,何二雷出门之后,何老爹替他在老伴跟前求了情。

    “媳妇儿,你看咱儿子,多能干,多勤快啊,又孝顺,你可别老嘿嘟他了。”

    自己的亲生儿子,何老太太能不心疼?

    她白了老伴一眼,说,“我就是愁他不把对象领回来,别的方面,咱儿子自然是没挑。”

    何老爹没接茬,过了好半天才说,“我刚才听他说,要去村委会找主任商量事儿,诶,对了,你看过咱村里新来的那个大学生村官小姚不?你看他跟咱儿子合适不?”

    何老太太马上立棱眼,“你别跟着瞎掺和哈,我听吴永志说了,咱儿子有对象,正处着呢。”

    老何嘬了一口烟袋,瞅瞅老伴,“你还真信啊?二雷昨天明显是糊弄咱,也就你那么好骗!”

    何老太太有点傻眼,本来择着豆角,这回都顾不上了,把筐子扔到一边,凑到老伴跟前,问,

    “真的?”

    “肯定得,我昨天听他一直叹气到半夜,你儿子从小就心大,啥时候见他发过愁,我看啊,八成是人家半道跟他分了手,他领不回来人,愁的睡不着了。”

    这么一听,何老太太彻底坐不住了,儿子要是真没对象,那这个小姚,确实挺合适。

    何二雷从家里出来之后,开着五菱宏光去了村部,本来是想找主任商量商量这件大事,可老主任不在,去镇上开会了,村部只有个年轻小伙子。

    发现这小伙不是村里人,何二雷挺好奇的把他打量。

    挺白净斯文的长相,还戴着一副小银边眼镜,一笑的时候,嘴边有个小酒窝,看着特别显年轻,说话唠嗑也挺谦虚,管何二雷一口一个的喊“哥”。

    何二雷这人有个毛病,比较喜欢照顾弱小,一看人家岁数小,长得弱,马上就生出责任感。

    再一听对方是大学生村官,家是城里的,为了帮助他们村建设电子商务项目,特别从商务局下派的。

    这让何二雷马上另眼相看。

    太不容易了,城里的孩子主动要求来农村工作,可见是个干实事的好青年。

    青年听说何二雷是务工返乡的,也对他挺好奇,问他为什么不像其他年轻人一样继续留在城里。

    何二雷想着争取村里的支持,这小伙又是大学生村官,便没藏没掖,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

    一听何二雷的谋划,小伙子马上来了精神,立即起身,向他伸出一只手。

    “二雷哥,你真让我钦佩,自己赚了钱之后,能想着带动乡亲们共同致富,你这思想觉悟太高了!”

    一番话把何二雷说得脸色通红,有些不好意思的握住了小伙的手,“小姚,我这就是个初步想法,具体咋干,还得跟村里商量,后续的事儿很多,很复杂,希望咱们村部多支持。”

    小姚点头,“这事,等主任回来,我一定要好好跟他汇报,另外,我在县里,市里都有相关部门的关系,如果咱们能立项的话,后续也许可以争取一部分扶持资金,就看你有没有真干实干的决心了!”

    没想到这小伙子岁数不大,没官没职,倒是口气不小,门路挺宽,何二雷不敢全信,但对方的话倒是拓宽了他的思路,这农家乐合作社不是小事,后续涉及到动员村民,铺路修桥,搞基础建设,这些都需要政府的支持,村民的参与,如果能有官方出面,那肯定事半功倍。

    两人越说越投机,越商量越觉得有戏,何二雷按耐不住胸中澎湃的激情,他当即邀请小姚,“走,我开车,领你去湖边和林子里转悠一圈,跟你讲讲我具体想咋干。”

    小姚也爽快,二话没说就上了何二雷的面包车,俩人一路风驰电掣,边开边唠,去了湖边。

    去湖边正好路过老何家门口,何老太太刚好出来倒垃圾,一眼瞅见儿子开着车跟那个新来的大学生村官有说有笑,顿时高兴不已,赶紧返回家告诉老伴。

    “他爸,你说的真对,咱二雷和小姚看着很对脾气,也般配!”

    经过几天的策划和沟通,村里完全同意何二雷提出的农家乐合作社项目,还让小姚帮他起草了一个项目书。

    写材料正好是何二雷的短板,小姚这算是帮了他的大忙,为了表示感谢,他打算请小姚吃一顿大餐。

    本来想请对方回城里搓一顿,但小姚表示,村里工作忙,不回城了。

    可村里也啥正经饭店,何二雷只好把人请回了家。

    何老爹与何老太太听说小姚要来做客,顿时像打了鸡血,磕巴都没打,就把家里下蛋的母鸡杀了一只,又去大集上买回来一扇排骨,两条鲜鱼。

    小姚中午过来,遭到何家人的热情接待,以至于一直把他留到了傍晚才放回去。

    何二雷看他喝多了,十分过意不去,开车把人亲自送回了宿舍。

    可村里没秘密,这一来一往,黑灯瞎火的,第二天,村里就有了关于他和小姚的八卦绯闻。

    不过何二雷不关心这些,也没人敢往他耳朵里传,他浑然不觉,待小姚还像以前。

    可却有多事的大婶去跟小姚打听。

    “姚助理,你和二雷搞对象呢?”

    村里人都直白,想啥说啥,不拐弯。

    小姚白净的脸皮立即粉了一片,他摆手,“不是,你们别误会,二雷哥我俩就是好朋友。”

    大婶瞅瞅他,暧昧一笑,“行,我懂。”

    转头出去就跟别人嗑着瓜子唠,“哎呀,你们不知道,小姚喊得可热乎了,说和他二雷哥是好朋友。你看人大学生就是文明,搞对象不说搞对象,说是好朋友,啧啧。”

    没有绯闻的名人那不是名人,何况何二雷现在是他们村人人眼红的青年大款,关键还未婚,每天大婶大妈们不谈论他,谈论谁。

    没用半个月,在村民嘴里,他已经马上要和小姚订婚了!

    但不管那些闲言碎语,何二雷的事业倒是在这段时间突飞猛进,不仅成功立项,而且走上了政府审批的绿色通道,很快就争取到了第一笔贷款和资金。

    而且县里特别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最后拍板,这个项目不仅要做,而且要做大,但是想做大,光靠何二雷那几百万投资和几十万的扶持资金显然不够,还得靠招商引资。

    对于这点,何二雷态度是开放的,他表示支持,但要求自己一定要当大股东,因为能保证项目落地实施不跑偏,别让投资商圈了钱就跑!

    他是本地村民,又颇受大伙拥戴,政府当然支持,于是广发告示,征集投资商。

    站在村口,看着扶持资金到位之后,已经开始铺设的柏油小路,何二雷心潮澎湃,感觉自己事业的第一步已经迈出去了,而且很顺利,未来指日可待,要是这一切沈瑜能看见该多好,可惜……

    他这边干的如火如荼,另一边,沈瑜也终于康复出院。

    临出院之前,他把手头的项目跟凌云做了正式的交接,交代完,他便打算正式辞职回家,安心修养了。

    虽然他的脸色已经大有好转,可凌云还是不放心的叮嘱,“你得注意休息,家里没人照顾,要不要顾个保姆?”

    站在旁边的褚隽咳嗽了一声,斜了凌云一眼,果然成功让对方闭嘴。

    看凌云把嘴上扣了锁,褚隽才笑着对沈瑜道,“你现在身体恢复的不错,而且已经过了三个月的危险期,不用太娇气,行动如常就行,这样对孩子也有好处。另外,我建议你去空气好的地方疗养一段时间,首都雾霾太重,现在很多新生儿都是过敏体质,你既然有条件,还是找个环境好的地方待产。”

    沈瑜谢过他的提醒,笑着说,“这个建议我采纳,不过我这一走,恐怕也要些时候才能回来,你俩若是有了好消息,千万别忘记告诉我。”

    凌云在旁有些不自在的转开眼睛,褚隽虽然也有点脸红,但还是笑了笑,“沈哥,希望你以后心想事成,一切顺利。”

    沈瑜点头谢过,又跟他们两人握了握手,便坐上司机的车离开了。

    凌云一直目送他出了医院大门,还是褚隽狠狠掐了他的胳膊一下,他才回神。

    “还没看够?!”

    凌云捂着胳膊求饶,“小祖宗,这么多人看着,你给我点面子行不行?”

    褚隽理都不理他,转身就走,抛下一句,“昨天晚上跪在床上求我的是谁?那时候怎么不想着你的面子?”

    凌云赶紧四下看看,见没人注意,才赶紧追上去。

    订好了去疗养圣地的机票,临行前,沈瑜还是决定去看看孟宪东。

    一来,两人的项目还有一点收尾工作,他需要跟对方再确认一下,也是对工作负责,二来,多年好友,他这一走,怕是要隔很久才能再见,不能不道别一下。

    孟宪东听说了他的事,一时惊讶的无以复加,眼睛直盯着他依然平坦的小腹看得愣神。

    “沈瑜,你……,你真的有宝宝了?”

    沈瑜倒是坦然,笑容一如往常,“是的,不过才三个月,看不出什么,再过几年,我可能会领着孩子参加你们的聚会。”

    孟宪东显然很难接受这样的事实,他平息了好一会,才问,“谁的孩子?凌云的?”

    说完,眼睛都红了,“他是不是还不知道?是不是不打算认账,我他妈弄死他算了!”

    “这么多年,我怕你为难,一直没敢说,可凌云竟然干出这种缺德事!我听说他现在还有个了小男朋友,是个大夫,沈瑜,你怎么这么傻?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走了,这孩子你一个人怎么养?!再说,凭什么便宜凌云那小子!”

    “不行,我得去找他要个说法!”

    孟宪东越说越激动,眼看就要夺门而出,沈瑜赶紧拉住他,“孩子不是他的,你别误会。”

    然而这个消息更让孟宪东激动,“不是凌云的?那是谁的?”

    他甚至有点咬牙切齿了!

    要是凌云的,他还能忍。可论资排辈,既然不是凌云的,难道沈瑜不该优先选自己么?怎么还搞了个第四者出来!!!!!!!

    沈瑜给他倒了水,安抚道,“我已经和他分手了,他是谁并不重要,现在这是我的孩子。”

    孟宪东盯着沈瑜的脸一瞬不瞬的看,可对方的笑容那么完美,一点破绽也没有,仿佛真的毫不介意。

    但他知道,沈瑜一直是个对感情非常谨慎和挑剔的人,能得到他的钟情,并愿意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可见那个男人不简单。

    颓然的叹了一口气,孟宪东说,“沈瑜,你别走了,既然你已经和他分手了,就让我来照顾你吧,我是真心的,真的,我并不是可怜你,或者怎么样,虽然我各方面条件不比凌云,但我的心,你知道,我……”

    他一时激动,有些语无伦次,脸都憋红了。

    面对好友的突然表白,沈瑜倒是想的很从容,他笑了笑,对孟宪东说,“宪东,谢谢你,不过你放心吧,我自己能照顾好自己,另外,我们还是做朋友最合适,而且,不瞒你说,虽然我和他分手了,但暂时,我并不想接受别人,谢谢你的抬爱……”

    孟宪东,“……”

    他实在没想到,沈瑜竟然对那个人会用情至深到这个程度,为他生孩子不说,分手之后还不能忘情!

    这是个什么样又操蛋又牛逼的男人!

    有机会真想见见!

    说过了私事,两人又聊了一会儿业务上的事情,终于被不断响起的敲门声和电话铃吵得不得不中断。

    孟宪东把他送出办公室的门,一再叮嘱,“你到了那边一定要给我来电话,过几天我不忙了,就去看你。”

    沈瑜见他一边给秘书签字,一边还要招呼自己,笑了笑说,“你哪有不忙的时候,还是等我领着宝宝来看你这个叔叔比较靠谱。到时候别忘了包个大红包。”

    见沈瑜情绪还算不错,孟宪东多少放了心,因为重要会议,他不能亲自送下楼,便派了贴身的助理相送。

    助理紧跟沈瑜,照顾周到,可马上就要走出BXM公司大门的时候,沈瑜却突然看到了一位故人。

    对方也恰巧看到了他。

    “吴哥?”

    “小沈?”

    吴哥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他,眼前的小沈这么西装笔挺,身边还有一个秘书给亲自开车门,难道他是发达了?所以才把二雷给甩了?

    作者有话要说: 推荐一下自己的完结文:《当土豪门遇上真豪门》,《叔入豪门》,自我感觉,这两本都写得还行,喜欢的可以去专栏翻翻。

    另外搞个预收,是固氮,《忠仆》,俊美风流小公爷偏偏爱上了给自己赶车的马夫,强取豪夺攻被驯服成宠夫狂魔的故事,专栏里有,喜欢就收一下吧,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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