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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郑老,我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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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老!

    起初,童秀还不敢想象这称呼指代的是谁。

    虽然深知那一位的名姓,童秀却不敢想象自己能够有机会见到他。

    那可是改变一个时代的学者。

    但随着车子不断往香山上开,听着张助理讲着见郑老时需要注意的一些事情,她肯定这个可能性。

    她一颗心怦怦跳了起来。

    华国讲究沾亲带故的血缘亲情。许多在各行各业干得不错的人会形成一个势力较大的家庭。

    比如地缘上比较接近的几个家庭就会相对应的熟悉起来。

    现在的季家这一块儿,就有担任钢铁厂领导的宋大伟一家,准备下海从商的郑家一家,和低调处事的姜、赵两家。

    季家本也与姜、赵两家一样,低调度日。

    但多年前,季家某位小辈无故惨死,查出幕后黑手居然是郑家人后,便被迫卷入了争斗,此后与郑家一直不合。这些年来更是势如水火。

    宋家原一直与季家交好,最近不知为何却与郑家结盟了。

    这些都王秋兰讲给她听的。王秋兰还说:“遇上姜家与赵家的人,可以试着交好,他们很聪明不会随便站队的。”

    “至于宋家和郑家……”

    她没说完,只露出一个冷笑。

    童秀便了然她的意思。

    宋家与郑家,不用留手。

    但无论这五大家族如何在行业中有影响力,都无法比过这一位老者对华国这个时代的影响。

    曾写出了《时代经济》的学者郑老。

    郑老虽姓郑,却与郑家毫无关系。早年丧妻,一直未曾再娶,一生无儿无女,将一整个人生都奉献给了这个他为之奋斗过的国家。

    时至今日,他仍身无浮财,不好名利,吃穿用度都是几十年前的东西,只有几个警卫与一个多年老保姆相伴。

    面对时代的浪潮,他敢于直言,能够指出时代的弊病,并书写下改变这个国家未来的经济学论作。

    他是真正的国士无双。

    哪怕郑老只孑然一身,屹立于这个时代,后世却无一人敢忽略他,对他有半分轻视。

    后世白手起家的童秀将把郑老当做了一生尊敬的人。

    郑老会见她!

    这是何等荣幸。

    车子一路开到了香山上,童秀被核实了身份,检查过身上有无携带任何危险物品,又被询问了过来的缘由才被放行。

    又行驶了许久后,车子才停在香山山腰上的一个小院里。

    张特助道:“就是这里了。童小姐,在见郑老之前,我必要提醒你一句。郑老脾气有些执拗,不喜欢别人忤逆他,所以见到他时务必要恭敬。”

    童秀一愣。

    这与她记忆中的郑老印象不符啊?

    她曾经拜读过多次郑老撰写的自传和他人笔下的郑老。无论是郑老的警卫、保姆和多年相交的好友,无一不说郑老是一个随和豁达的老人。

    可这句话是张特助提出的……

    童秀面儿上不露分毫情绪,笑得礼貌滴水不漏:“多谢张助理提醒,我一定会多注意的。”

    张特助一挑眉。

    会注意,却不一定会遵守。

    这小丫头果真有趣。

    联想起这段时间这丫头的一系列新闻,他摇摇头,笑道:“童小姐,有时候我真的怀疑你真的只有十七岁。”

    为人处世手腕为何比老狐狸还狡黠。

    童秀一笑:“巧了,我也是。”

    两人对视一笑。

    张特助走在前面引路,童秀跟着进了院子。

    院子不大,进门便是一个红砖瓦二层小别墅,左边是几株漂亮的红枫,树下摆在一个用旧的摇摇椅,右边是一套石桌石凳。

    郑老就坐在那石桌上,桌上还跑着一壶袅袅青烟的茶。

    张特助低声对郑老道:“老爷子,童小姐过来了。”

    童秀礼貌喊道:“郑老,您好。”

    郑老正在醒茶,仿佛没把童秀放在眼里。童秀与他打招呼,他头也不抬地,“小丫头,知道我今天找你来做什么吗?”

    童秀摇头:“不知道。”

    “不知道?”郑老这才略微抬头,似笑非笑望着童秀,“真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

    错?

    童秀眸子里锐利光芒一闪,背挺得更直,仿佛面对的不是连季爱国过来都不敢大着声音说话的老者:“我没有错,又怎么会知道自己错在哪儿。”

    “没错?”郑老沉声喝道:“听别人说,我还不信。今天见了一面,才知道你这小丫头可真是冥顽不灵了。”

    “怎么?还准备把整个京城都闹得不得安宁?”

    童秀不卑不亢,哪怕郑老咄咄逼人,她气势也没有弱半分,背脊更是笔直,整个人立在哪儿,仿佛一根冬季狂风暴雪中的青竹,唯有铮铮傲骨不屈。

    “郑老,我的所作所为没有触犯任何一条法律。”

    张特助单手握拳,咳了一下。

    童秀明白。

    这是在提醒她,提醒她不要激怒这位老者。童秀明白了,却更平静地道:“所以,我不懂郑老所说的,我是如何把京城闹得不得安宁的。”

    郑老眯起眼看她:“你不怕我?”

    童秀垂眸,言语平静但有锋芒:“我尊敬一切对这个国家有贡献的人。”

    郑老挑起了眉:“你可知道,宋城是我以前的学生,还救过我一条命。我们俩是过命的交情。宋家人都是他的孩子。他的孩子在我眼里,和我的孩子没有区别。”

    童秀摇头:“我不知道。”

    哪怕在上一世,这种级别的内情都是她触碰不到的。她现在的情报除了自己收集的,就只有王秋兰给她的。

    那些情报里面也没有这一条。

    郑老严肃地盯着她道:“现在你知道了。你一个农村来的小家伙,世代都是农民,你还敢和宋城的孩子争锋,居然还赢了。你觉得你错了吗?”

    张特助又咳嗽了一声。

    声音比刚才更大。

    童秀明白,这一声不仅是提醒,更加是警告了。警告她不要说错话,忖度着自己的身份,“好好”回答这个问题。

    但,她不愿。

    她说过,她有自己的傲骨。她能狡黠,能退让,甚至能忍下忍辱负重,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她能付出一切。

    但,她有她的底线——她的尊严。

    她的傲骨来源于她的自尊。不屈居人下,力争上游,不服输,正是这份傲骨无次数将她从逆境中拉出来。所以,童秀一字一句,铿锵有力道:“我没有错。”

    不等郑老再说话,童秀便道:“是的,我出身农村,我家境普通,我比不上任何一个人的起点高。但这不代表我一辈子都会低人一等。”

    “我现在拥有的都是我自己一点点打拼出来的。我有这个能力,我不比任何人差,包括您口中的宋家人。我也更没有觉得他们一辈子就会比我强。”

    “我也从来没有觉得,出身农村的我不能与他们相提比论,甚至赢他们。”

    “英雄从不论出身!”

    “所以,我没有错。”

    郑老眯起眼,语气里听不出情绪,但仍能给人一种身居高位的人的如泰山压顶般的压迫感:“丫头,你很大胆。”

    童秀倔强道:“谢谢郑老夸奖。”

    郑老又语气不明地道:“你信不信,就凭你现在这么和我说话。你就可以说一句话,就有人会想要讨好我,来打压你,以你现在的实力都会无声无息地消失?”

    “你不怕死吗?”

    “我怕。”童秀背依旧挺得笔直,如一支刚傲的剑,又如脆弱而坚韧的竹,纵然被人折断了,也是笔直不屈的:“但我觉得哪怕在死亡面前,有些东西也是我必须坚守的。”

    声音铿锵落地。

    郑老尚未说话,背后忽然传来一阵掌声,一个苍老但有力的声音道:“说得好,不愧是我季家的人。”

    咳咳。

    本文是架空背景哈。

    平行时代的八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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