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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遇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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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时分,张珩和沈菱月在商队的席子上入眠休息。看着满天繁星,沈菱月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到了深夜时刻,一向警觉的张珩突然听到响动,随即睁开眼睛,月光下只见商队中的两个男子贼眉鼠眼地正朝着自己和沈菱月靠近。

    来不及多想,张珩随即起身,将惊慌不已的沈菱月拉到了身后。

    “我们兄弟两个一路上辛苦,想借你的夫人开心开心,我们不仅给你干粮,还有银两,还有我们从东边带的货物,统统分给你……”一个男子目光游移地看向张珩背后的沈菱月。

    乍一见到沈菱月时,这两人就眼前一亮,虽然她的衣服破损得厉害,脸上也是沙尘满面,但依旧能看出是位美丽动人的女子。别说这荒漠之中了,就是在热闹的城里,也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再说,她身边只有一位两手空空的夫君,看似个书生模样,实在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本想先砍了他,再抓住他的夫人,可没想到他却警醒了过来。

    张珩冷冷一笑:“想死的人,我见得多了,但作死的,恐怕还不多见。”随即,张珩抽出了一旁马匹身上的弯刀。大漠之中,全是陌生人,张珩始终保持着警惕,方才根本不曾入眠。

    “哼!就凭你?也想对付我们哥俩?”另一个男子笑得十分不屑,“我们走南闯北多年,恐怕我们玩刀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玩泥巴呢。”

    月光之下,已经恢复了体力的张珩面容俊美,但眼神却暗含凶光。

    “你们两个,谁先过来领死?”张珩指着对面两人说道。

    身后的沈菱月吓得瑟瑟发抖,没有想到在大漠中唯一遇到的人竟是歹人,不禁想起了那句话:“大漠荒凉,可人世更加荒凉。”

    其中一位男子率先持刀杀了过来,张珩一边护住沈菱月,一边躲过男子的追砍,随即身形极快,瞅准了对方的破绽,当即一刀捅在了他的要害之处,迸出的鲜血洒在了张珩的衣服上,也洒在了沈菱月的头上,吓得沈菱月几乎不敢抬头。

    此时,另一位男子意识到情况似乎有些不妙,果然人不可貌相,看似俊俏书生模样的张珩砍起人来是手起刀落,丝毫没有拖泥带水,根本就是个练过的。

    没多久,闻声赶来的商队首领见状之后,心中大概明白了几分,开始大声斥责自己的人:“你们两个贼心贼胆,一路上还嫌惹的麻烦不够多吗?早知如此,我就不该答应带你们出门。”

    “我错了,叔叔,我们错了。”意识到情况严峻的男子连忙跑向首领一边,躲在其身后。

    这时,首领对张珩拱手说道:“这位小兄弟,是我的人意图不轨,但如今你也伤了人,此事就过去吧,就当我们不曾遇见过。”

    待首领转身欲要带人离开时,张珩发了话:“我夫人受到了惊吓,这笔账,我们还没算呢。”

    首领看了看张珩,又看了看自己不成器的侄儿,随后拿出口袋里的碎银子,朝张珩扔了过去:“这下我们两清了吧。”

    张珩看着刀上的血迹,冷笑着摇了摇头:“敢对我的夫人动歪念头,可不是用银两能赔偿得了的。”

    “那……那你想怎么办?”首领方才赶过来时,见识过张珩的身手,知道自己这几个人加起来,也不是他的对手,如今他不依不饶,自己也一时间无可奈何。

    张珩清冷一笑:“你方才给予了我和夫人方便,我念你的恩情。那就饶他一命,挖一只眼睛算了,他自己选,是左眼还是右眼。”张珩拿刀指着对面的男子说道。

    那男子听闻之后,连忙伸手捂住自己的双眼,哀求着身旁的叔叔,最后甚至开始呜咽起来。

    商队首领无奈地说道:“我这两个侄儿虽说行为不端,但毕竟未曾伤及你与你的夫人,再说我的一个侄儿已经受了重伤,也付出了代价……”

    此时,沈菱月扯了扯张珩的衣角,朝他示意:“算了,我们离开这里就是了。” 毕竟对方已经受到了教训,也不曾伤害到自己,还是不要挖人眼睛了,这实在太恐怖了。

    张珩看了看怀中的沈菱月,随后说道:“我夫人宅心仁厚,愿意饶过你这一回。今后你若是再敢图谋不轨,被我遇见了,我直接剁了你。”

    那人听后,如蒙大赦,瞬间差点瘫坐在地上。

    由于发生了如此不快之事,商队首领只好连夜带着队伍向前进发。

    待商队走远之后,张珩才带着沈菱月走向别处休息。

    天上星光点点,地上沙石依旧干热。歇息之际,张珩问向沈菱月:“你方才怕了吗?”

    沈菱月傻笑着摇了摇头:“发生险情,自然是怕的,不过见你身手这么好,我就不怕了。”

    张珩笑了笑:“我这点本事,在禁卫司不过是中下乘罢了。”能当上禁卫司的首领,可不是凭着至高无上的武艺,况且张珩并非自幼习武,只是后来从师学艺,比不得禁卫司的诸多高手。

    沈菱月不禁感叹道,如果张珩算中下乘的话,那禁卫司的高手得厉害成什么样子?而他们竟完全听命于张珩,除了皇上的信任和器重外,能在短短的几年间把禁卫司的势力发展壮大到今天的规模,想必张珩的智谋和手段也是非常人可比的。跟在这种人身边,与其说有安全感,莫不如说是发自内心的惶恐感。

    翌日中午时分,沈菱月和张珩经过艰难的行路,终于来到了有人烟的地方。乡间旅馆虽然简陋至极,但已经比荒漠好很多了。

    沈菱月洗去了一身的沙尘,顿时感觉神清气爽。但对着镜子时,沈菱月悲哀地发现自己的额头上方受了伤,可能是翻车时伤到的,在荒漠中不曾注意,但眼下伤口却清晰可见。这算不算毁容,会不会留疤?这成了沈菱月当下最为关心的问题。

    沈菱月连忙放下镜子,奔到屋外去找老板娘:“请问这附近有药馆吗?”

    “村口有个老郎中,他时不时地进山采药。”

    得到回答之后,沈菱月急不可耐地出了门。刚到门口,就撞见了张珩。

    “怎么了?慌慌张张的,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张珩看向一脸焦急的沈菱月。

    的确是出事了,出大事了!沈菱月一边指着自己的额头,一边急道:“这里有一个好大的伤口,我担心会留疤。”

    张珩见沈菱月一副急得快哭出来的表情,还以为出了什么急事,没想到竟是因为这个。

    “不仔细看,看不大出来的。”张珩看了看沈菱月的面庞,随后说道。

    沈菱月心下无奈至极,这么明显的伤口都看不出来,那眼睛得多瞎?

    “我去村口找郎中,看看能不能敷些药。”沈菱月坚持朝外走去。张珩拗不过她,只好一同跟随前去。

    村口的老宅,老郎中看了看沈菱月的额头,连连摇头:“可惜了,可惜了。”

    “可惜什么?”沈菱月哭丧着脸问道。

    “可惜您这花容月貌了,将来不仅会留疤痕,而且越是时间长了,恐怕颜色会越发暗沉。”

    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沈菱月的世界一下子天塌地陷。虽然最后还是拿了点药膏,但沈菱月回去的路上始终未发一言。

    到了晚间休息的时候,沈菱月依旧苦着一张脸,此前一切的危险都已是浮云,唯有脸上的伤疤无比清晰。

    正值妙龄之时,沈菱月和其他姑娘一样爱美,如今平白无故多了一道伤口,想来跟毁容差不多了。

    张珩见沈菱月仍无歇息之意,便知她还在惦记着脸面的事。

    “等回到京城,我让最好的大夫给你开最好的祛除疤痕的药膏。”张珩安慰着一脸愁容的沈菱月。

    沈菱月眼含泪珠,看着张珩,说道:“到那时,一切都晚了。疤痕一旦形成,便很难去掉了。”

    “那等到了县上,我给你找更好的郎中。”张珩继续安抚着沈菱月的情绪。

    沈菱月眼眶里的泪珠终于落了下来,一时间哭得伤心至极:“伤口这么深,恐怕什么药膏都没用了。”

    张珩十分不理解她的行为与情绪,在沙漠中九死一生的时候也没见她哭过,现如今为了这么点微不足道的小事便哭哭啼啼。脸与命,在她眼里,到底哪个更重要?

    到了第二天早上,张珩从老板娘那里才得到了些许答案。

    “女儿家,当然注重自己的脸面了。莫说年轻的女子了,就算是年长些的女子,也是极为看重自己这张脸的。脸上若是多了道疤,对于女儿家来说比要了命还难受。归根结底,还是怕男人嫌弃”,老板娘一边准备早饭,一边跟张珩说着话,“这天底下的男人啊,没有一个不贪恋女子样貌的。女人若是毁了容,时间长了,怕是夫君也会离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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