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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辩驳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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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擦拭小猪仔,随后包起来往泰然商行而去。劳烦小伙计代为通传,小伙计说今日少东家还没来商行,估计得去裴家找人。

    若是别人他是懒得跑这趟腿的,不过叶箐箐不一样,他快去快回,没多久便把少东家给请来了。

    裴闰之还不是一个人来的,怀里抱着一坨黑乎乎的玩意,步伐闲适嘴角含笑,简直就一富贵闲人模样。

    叶箐箐第一眼就注意到他怀里的黑毛球,问道:“这是什么?”

    黑毛球动了动,转过自己黑乎乎的脑袋,一双圆溜溜的金色眼瞳与她对视上了:“喵!”

    我去!居然是曾经那只小黑猫,高峰送给她后来被裴闰之要走的,没想到已经长这么大了,还这么肥!

    而且这表情是怎么回事……黑得五官都看不清,猫脸上只见两个圆眼睛,毛炸炸的,天生一副惊讶表情。

    “你怎么长得这么喜感!哈哈哈!”叶箐箐忍不住伸出罪恶的魔爪。

    谁知黑毛球动作敏捷的蹦上裴闰之肩头,避开了她,金黄色的眼睛里满是戒备与好奇。

    叶箐箐:“……”

    这么圆的身材还能躲这么快,除了猫咪也没谁了,敬你是条汉子!

    裴闰之轻笑一声,伸手自肩膀上把黑猫给抓下来,白皙的手指骨节分明,被黑色毛发衬得分外醒目。

    “小箐箐从不来看它,早就不记得你了~”

    黑毛球两个爪子扒拉着裴闰之的手,圆溜溜的眼睛一错不错盯着叶箐箐,小模样看得人心痒痒,就想呼噜它那一脑袋杂毛。

    裴闰之把黑猫放在桌上,去净了手过来烹茶,一边叹道:“它比我好看,可怜我这个受冷落的主人了呢……”

    “它那么肥,当然比你好看。”叶箐箐上下扫视他一眼:“身上没有二两肉。”

    裴闰之不无意外的挑挑眉:“小箐箐喜欢胖子?”

    “我可没说。”叶箐箐拿出自己的白玉小猪仔,往前递了递:“给你的答谢礼。”

    “给我?”

    裴闰之满怀兴味的伸手接过,打开软布,通体莹润浑圆的猪屁股正对着他。捻起那傻乎乎的小猪仔,似笑非笑得瞥她一眼:“小箐箐有心了。”

    叶箐箐仔细瞅着他表情,抿抿嘴道:“不喜欢嘛?猪可是很吉利的!”

    不愁吃不愁喝,无忧无虑,每天都是成长快乐~(你可以像猪一样生活,但你不会跟猪一样快乐←_←)

    “不,我很喜欢。”裴闰之拿着白玉在鼻尖轻嗅着,笑眯眯道:“跟小箐箐身上的味道一样,甚至更为浓郁~”

    啥?叶箐箐眉头一跳:“胡说八道,我哪有什么味道?你这话很失礼!”

    “那真是抱歉了。”裴闰之嘴上说着抱歉,身体却微微前倾凑近她:“但是我真的闻到了。”

    叶箐箐脸色一沉,妈蛋她每天洗澡的一个人,居然说她身上有味道,这话怎么听都不像好话!

    “小箐箐莫要多想,是很舒服的味道~”裴闰之没有告诉她,自己的嗅觉有些异于常人,当初就是被她的玫瑰花牵引着,才会注意到这样一个小女孩。

    不过有些话他不会说出口,免得把人逼急了,该咬人了。

    113 偷鸡

    叶箐箐回去的时候听叶志风说起,大房的叶志和成亲了,对象就是那个王老爷的女儿王珍珍。

    又是三年大比,叶志和再次落第,也亏得王老爷父女还看得上他。不过据说叶志和今年进京认了个师傅,正式拜入某某官员的门下,这对一个没有功名的寒门学子来说,是极其少见的。

    他有何曲折经历大家不得而知,不过这婚事的排场却是有目共睹的。王老爷不愧是石安城里的养猪大户,嫁妆一担担,全猪宴一摆就是三天,一股暴发户的豪气扑面而来。

    王老爷这人虽然颇有点自以为是,但因为他肚子里没有墨水还喜欢揣着装模作样,许多人都看得好笑,因此他家的婚礼还是不少人去凑热闹。

    更兼那全猪宴做得实在是好,猪血猪肠猪肝猪肚猪心、耳朵舌头猪头肉,梅肉排骨猪肘子,最后来个红烧五花肉!个个吃得满嘴流油!

    虽说猪肉是平日里最常见的肉食之一,但是相同食材在不同厨师手里,都会发出不一样的光芒。高明的大厨就是能把最普通的食材变成难得的美味~叶志和没有给王老爷做上门女婿,但身为王家姑爷、叶家也算榜上大款了,走路都生风的,并且在城里开设铺子。

    娶到一个有钱人做儿媳妇,杜氏可谓是扬眉吐气,即便这儿媳肥胖娇蛮了些,但人家身家摆在那里啊!

    再回头看看她苏氏的儿子,娶了个破落户,多寒酸~用桃芸的话来说:傻子就是傻子,即便不傻了,也比不上别人!更别提和读书人比较了~日子是人过的,其中滋味各自明白。别人家有喜事,叶箐箐家也有,汤宛容被确诊有了两个月身孕!

    这一消息把全家人都高兴坏了,特别是苏氏,恨不能逢人就说自己要做奶奶了。不过乡下有个习惯,就是说孩子尚未显怀,不宜太过张扬,怕吓跑了小娃娃。

    看苏氏憋着一股喜悦的样子,叶箐箐暗自偷笑,虽然小嫂子今年才十六岁,生孩子有点早了,不过这时候的人都这样。

    她也很开心即将有新生命到来,毕竟家里人口简单,还是热闹些的好。

    变化比较大的是叶志风,连续几日上蹿下跳睡不安枕,又是高兴又是担心的内心复杂着呢,竟似得了产妇焦虑症……

    还是苏氏朝着他脑袋瓜拍了几掌,这才消停,开始学习着如何更细心的伺候媳妇。

    汤宛容被勒令尽量少进城里,田心村到石安城都是土路,车马颠簸,有个好歹就麻烦了。院子里很多事也不让她插手,索性就跟着葛小珊一道躲在屋里缝制小罩罩。

    “也亏箐箐想得出来,弄两个碗罩在胸上。”汤宛容每每见此都忍不住失笑。

    “我倒是觉得挺好的,”刘品玉一边穿针引线一边笑道:“穿几天习惯了就离不开它啦!”

    许久不曾做针线活,她生疏了些,这几日持续下来,慢慢的找回了当初那种感觉。那段还在以邙山脚下的旧日时光……

    她们这一生也算起起伏伏,曾经在家里的回忆有多美好,在山贼窝里的日子就有多痛苦,现在的平静就有多珍惜。这是一个因果。

    葛小珊站起来跺了跺脚:“坐久腿麻了,我去小山包捡一下鸡蛋好了,小嫂子也别坐太久,偶尔出去走走。”

    刘品玉见她放下针线,便道:“箐姑娘好像也在果林里,刘平路说最近时不时有人偷鸡,估计在那埋伏呢,你顺道带些茶水过去吧。”

    “好咧,我去瞧瞧抓着偷鸡贼没有!”

    汤宛容不由摇摇头,笑道:“谁家偷鸡贼这么傻,大白天的跑来犯案?不如让她今早回来吧,外头冷。”

    葛小珊想想也是,点点头应了,出门在院子里挎上两个竹篮子就走。竹篮子底部铺着软布,是专门拿来捡鸡蛋的。

    果林的果树已经很高大了,估计明年开春就是第一季花期,底下放养了不少公鸡母鸡,满地跑。

    养了这么几年的鸡,村里一直很太平,没听说谁手脚不干净,跑来偷鸡的,也就是最近,长工们发现似乎时不时少了一只。

    真相只有一个!被名侦探柯南附身的叶箐箐亲自跑到现场侦查情况,可惜一阵鸡飞狗跳,毫无所获。

    “箐姑娘,可要安排人守夜?”刘平路如今算是长工之首,许多事由他来安排。

    现场没有半点痕迹,但是只能往田心村里的人怀疑,这种小村庄难不成还有外人巴巴的大老远跑过来,只为了偷一只鸡?

    当初弄这个小山包的时候,他们在最外围种了些刺刺树当做篱笆,可以防止一些人或者动物乱闯。鸡又不是喜爱旅行的生物,基本没有跑到小山包外头的,这几年还是头一回发现失窃。

    叶箐箐摇摇头道:“守夜太辛苦了,现在又是冬天,把人熬坏了才不值当。”

    这天马上就要下雪了,哪有为了一只鸡让人大半夜受冻的道理,所以说没有监控真是不方便啊……

    此事暂且搁置,就快过年了,石安城里的年味渐渐浓郁,往来不绝的车马,载着一车车年货,吃的用的,驶入千万家。

    今年儿媳妇有喜了,他们家小门小户照样开枝散叶,苏氏想趁着过年好好庆祝一下。他们家虽然不能把喜事禀告列祖列宗,但可以拜谢神明保佑啊,更兼明年有开分店的准备,可谓是双喜临门。

    过年前两日,周炳旺便遣着高峰过来给苏氏送些干果和酒水,说是备着些,新年邻里相互拜年可以吃。

    这把苏氏给不好意思的,新年还没到呢就送礼来了,对方这般有心,她自然要给些回礼。

    家里最多的就是坛子鱼坛子肉,每样送走几坛,下酒送饭都可行。人情往来,就是要有往有来,感情才能更加蜜里调油。

    金兰看着他们两家这样,笑呵呵的打趣说箐姑娘好事将近,苏氏只管笑而不语。她心里也有意相中高峰这孩子,现在就等箐箐松口了。

    高峰比叶志风小不了多少,人家苏氏都要抱孙子了,赵氏心里哪有不急的。只是这种事又不好催促,就怕人家姑娘不喜欢她儿子,事情黄了可没处哭去!

    叶箐箐对此一无所知,只是琢磨着,跛脚大叔和裴闰之的礼物都送出去了,高峰这一份还没给,人家跑到山贼窝去救她,她必须得承这份情。

    只是送些什么好呢……

    前头说过高峰是家里的老来子,好不容易得到这么个儿子,请了大师算命,说忌讳连名带姓的叫,所以大伙都唤他高峰。

    周老汉和赵氏年岁渐高,开春之后便是赵氏五十岁生辰,叶箐箐想着兴许可以在这里做些打算。

    农户不比富贵人家,并不是每年都过生辰的,而是十年一次。这时候的人类平均年龄较低,五十岁算是第一个大寿,五十以下的生辰福气不足,若是称为大寿就会被人笑话了。

    叶箐箐觉得可以替高峰送个别致点的生日礼物。

    空间里别的东西没有,就是柚子橙子玫瑰花最多,这些水果拿不出手,玫瑰花也无甚新意,花易凋零,那么玫瑰花干呢?

    叶箐箐想到便动手,拿着剪子把一支支鲜艳的玫瑰花整齐剪下来,再用绳子把它们倒掉起来自然风干。这种方法可以保持花枝垂直不弯曲,以后插花就简单了。

    仅仅有玫瑰花还不够,没有衬托哪能凸显美丽,她需要一些搭配。只是这大冬天的,外头的植被早就枯黄,更别提自己想要的满天星啥啥啥。

    叶箐箐只能退而求其次,在空间四处寻找看得顺眼的花草,同样自然风干了,与玫瑰花搭配在一处。

    约小半月,这些玫瑰花才彻底干透了,因为干燥得当,这些可爱的花朵们基本上保留了原色,还是红艳艳的诱人至极。

    叶箐箐拿着竹条请江嫂子给帮忙编制了一个花瓶,竹篾制成的看着特别有韵味。江嫂子因为削竹签的关系跟竹子打交道也有几年时间了,早就对这些得心应手,一刀片过去不伤及自己分毫。

    待叶箐箐的插花完成,新年也已经过去了,自制干花拿出来亮相那一刻,把一家人都震住了。

    从花朵到叶子再到陪衬的草,还有那个竹制的小巧花瓶!分开来看都不稀奇,搭配在一起咋就这么好看呢?

    叶箐箐无法解释什么是插花艺术美,她自己也是门外汉,不过是现代人闲着没事基本都玩过这个罢了。好在汤宛容她们也没纠结这个,更令人在意的显然是花干。

    “它这个算是枯萎的吗?”刘品玉好奇的摸了摸花瓣,干燥的有点像……草纸?

    叶箐箐点点头:“它其实已经死了,不过用另一种方式把自己留在世间,我们姑且称之为‘永恒的美’……”

    汤宛容满脸赞叹:“好漂亮啊,箐箐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哪是她想出来的,一本正经的瞎掰也是没谁了,叶箐箐捧起它笑道:“高峰救了我,这个大恩还没报呢,我也没什么好东西,正准备把这个送给他。”

    114 送花花

    “你送他花?”葛小珊笑着眨眨眼。一个姑娘家送男子花束,是不是另眼相看之意呢~“严格说起来是送给他娘亲赵伯母的。”叶箐箐不得不解释道。

    高峰一个大男人要什么永恒的美,那不搞笑嘛?她这是做好人,给他借花献佛。

    “箐箐,你务必要教教我,这个怎么做!”正巧杨柳带着孩子过来小住,此时突然握住她的手,分外郑重的说道。

    叶箐箐微微一愣,没想到以往五大三粗的杨柳,居然也是爱花之人?难不成是因为生了孩子母性大发的缘故……

    “还有我还有我,”汤宛容挺着个肚子不落人后,“我太喜欢这个了!”

    苏氏掩嘴笑了起来:“行了行了,等院里的玫瑰花开了,让箐箐教你们做,人人有份!只是可怜了我的花丛,只怕从此就要秃了。”

    几人闻言都大笑起来,也知道苏氏颇为宝贝那丛玫瑰花,便道:“我们可以抽空去山里采花,并不摘院里的。”

    叶箐箐自然应承,大家一起动手玩玩这个,还挺有意思的,权当调剂生活了。

    “箐箐最近还经常进山么,”杨柳记得自己还没出嫁的时候,箐箐时不时就背着个篓子进山。“我听说田心村这边有人撞见狐仙了,可是真的?”

    几人听着这话均满脸惊讶,苏氏问道:“你在东岸村都听说啦?传的可真远。”

    村里以往就有些狐仙传说,不过都是老一辈树下纳凉时讲给小孙子打发时间的,没人当真。谁家发生了什么喜事酬谢神明,虽然把狐仙也算进去,但也只是顺便的那种。

    真正传开狐仙的故事也就是今年,因为这两年田心村的农户个个丰收。种瓜的个头大,种豆的豆子多,大伙高兴之下拜神就勤快了些,祈祷一直风调雨顺。

    本来这种丰收的喜悦亲戚间闲聊传开也没什么,并不是你酬谢神明就真的万事往那方面扯,直到有人说上山砍柴见到了狐仙!

    正所谓三人成虎,说的人多了,这事就显得跟真的一样。大家都说田心村收到狐仙的保佑云云……

    哪个地方没有点子虚乌有的缥缈故事,让叶箐箐意外的是,在这里人们对狐仙的印象很不错,并没有什么狐媚妖娆害人的差评。

    汤宛容睁圆了眼睛:“那若是看见了狐仙我们该怎么办?”

    “难不成一进山就会遇着狐仙?”叶箐箐好笑道,丰收是因为她空间的水草多多少少改变了河流的水质,土地也得到改善,只要不怀疑到她身上就好。

    杨柳挠挠头,她也是半信半疑:“这种事情还真不好说……”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小孩子家家的别多嘴。”苏氏挥挥手让她们散了,该干嘛干嘛去,独独带走叶箐箐。

    叶箐箐一看她这架势便预感到不妙了,果然,苏氏再次提起了关于高峰的事情。

    “你都十四岁了,差不多该定下来了吧?”

    “……”十四岁放在现代就是个初中生好不,求放过……叶箐箐面无表情的杵在那:“我不定,我不要。”

    苏氏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问道:“这是什么意思?你不喜欢高峰那孩子?”

    “我对他没有男女之情。”叶箐箐抬眼与她对视,无奈道:“娘亲就这么急着把我送出去么?”

    “胡说八道!”苏氏瞪她两眼,“又没让你马上过门,姑娘家总要许配人家的,娘亲是怕好女婿都被人先挑完了。”

    挑完正好,叶箐箐耸耸肩:“那只能说明我们有缘无分,还是别勉强了吧。”

    “你都愿意送他花了,还不喜欢他?”

    叶箐箐一手扶额:“既然娘亲这么说,那这花就不送给他了,拿来博小嫂子欢喜也不错。”

    “你这……你是不是还惦记着少东家呢?”

    苏氏心里一直记着裴闰之潜入山贼窝救人一事,他都那么大了还没定亲,她不得不怀疑,对方是否对箐箐有点意思……甚至两人已经相互私定终身??

    裴闰之看上叶箐箐,以前闪过这个念头苏氏还会啼笑皆非,很明显不可能嘛,但是随着女儿越长越大,少东家一直游移在她身畔,容不得她一再否认。

    即使还是难以置信……少东家也许、或者、大概真的在等着箐箐长大?

    “难道我就非要在这时候喜欢上一个人,然后托付终身么?”抱歉她的心里只有大宅子和金山银山,一心想要独立自主的叶箐箐烦躁了。再说,凭什么是她惦记他,明明她才是先被惦记上的那个!

    叶箐箐烦了,苏氏也烦了,姑娘家太有想法也不好啊,一点都不能体会到为娘的苦心!

    她何尝不希望女儿嫁得好,只是裴家显然就不合适,高门大户的哪那么容易呢?还不如趁现在抓紧高峰,可别稍不留神就被人捷足先登了。

    娘俩的谈话不欢而散,苏氏又怕叶箐箐不送花了,晚饭后还偷偷跑去跟汤宛容交待,若是箐箐送花给她千万别接受,错过了这一捧以后多得是。

    突然来这一出,害得汤宛容以为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惹婆婆生气了,胡思乱想好半天。

    叶箐箐没有如苏氏所猜想那样改变主意,不过是一瓶干花,能说明什么?她对高峰无意,送花给他也是心中坦荡。

    “给你一个当孝子的机会。”赶在赵氏生辰之前,叶箐箐找上了高峰,捧着竹花瓶轻轻放在桌上。

    “这是……”高峰不明所以,问道:“什么孝子。”

    叶箐箐指了指玫瑰花干,笑道:“我把这个送给你,你转增给赵伯母啊。”

    “送给我?”高峰睁大了眼睛,罕见的惊讶模样:“你送花给我?”

    叶箐箐点点头,然后看着眼前高大的男孩从耳朵到整张脸,红晕蔓延蔓延,满面通红。忙挥挥手道:“你不要误会,这个主要是送给赵伯母,祝愿她青春永驻。”

    “我什么都没说,你怎么就知道我误会了!”高峰凶巴巴的瞪她一眼。

    “……可是你的脸好红啊骚年……”叶箐箐此时已经有些后悔了,早知道就不该把花送给他,直接赠与赵伯母多好,高峰的谢礼可以另行琢磨。

    高峰瞬间被气个半死,反驳道:“今日气温回暖,我这是热的!”

    行行,你说什么都是对的。叶箐箐举手作投降状:“你知道玫瑰花干的意义么,它可以保存很久,这可是我亲手制作的,算是谢你上回到雁荡山救我。”

    “亲手制作的了不起啊!”

    高峰嘴上这样说着,正巧听到院子里头又响起曾秋梅的声音,连忙抱起那个竹花瓶,扔下叶箐箐独自跑进了里屋。那反应就像是敌人入侵赶紧把宝贝藏起来的小仓鼠。

    “高峰哥哥~”曾秋梅来这里就跟自己家似的,一路上蹦蹦跳跳闯进来,见着叶箐箐倏地笑容一僵:“你怎么在这里!”

    叶箐箐挑挑眉:“做客啊,看不出来么?”

    “这里不欢迎你!”曾秋梅鼓着脸瞪视着她,随后在屋里环视一圈:“高峰哥哥呢?”

    叶箐箐不应声,懒得理会她。她们许久未见,曾经被烫伤的大腿也已经恢复如初,可不代表她就忘了那份疼痛。

    曾秋梅瞧了瞧厅堂外边,此时这里就她们两人,于是凑近了叶箐箐,低声道:“叶箐箐,你怎么这么不要脸?”

    “我听芙蓉说了,你巴着一位城里的贵公子不放,背地里又妄图勾搭高峰,两边不落下真是好手段啊~”曾秋梅低低的冷笑了起来:“告诉你,贪心的女人是没有好下场的!”

    叶箐箐坐在椅子上,姿势不变,听着她说完才挑挑眉:“叶芙蓉么,好歹同窗一场,你们还真是物以类聚。”

    “你不必在那话里话外讽刺人,不就是嫉妒嘛,”曾秋梅一副自己什么都知道的表情,不屑道:“同父异母的妹妹都这样对待,可见是多么心胸狭窄,你也配惦记我高峰哥哥?!”

    看样子叶芙蓉在外人面前没少编排她的事,叶箐箐双眼微眯,有些人不教训一下永远不会长记性。

    曾秋梅犹自在那翻着白眼:“但凡有点自知之明的,都该自惭形秽才是,跟你那娘亲一副德性,据说容不下妾室使劲作妖,反倒把自己扫地出门了?哈哈哈~”

    叶箐箐懒得跟她废话,一拳过去把人打成沙比,笑道:“自知之明这个词出现在你嘴里就可笑了。”

    她从小就痴缠高峰,别说上河村了,就连田心村都无人不晓。一个姑娘家没有半分矜持,早就遭受了诸多笑话,她却混不在意,可见脸皮之深厚。

    脸上冷不防挨了一拳,曾秋梅彻底懵住了,都是女孩子平日吵吵嘴、酸来酸去不少见,还是头一回碰上这种说着说着就动手打人的!

    “啊!!”

    一声尖叫响彻老周家,曾秋梅捂着脸大叫道:“叶箐箐,我跟你拼了!”

    “你拼得过我么?”叶箐箐看她怒气冲冲的扑上来,一旋身闪出几步,她敢动手打人自然就有打赢的把握。这种人一看就是不会打架的,谨防对方抓头发撒泼。

    一场大战,一触即发。

    115 打脸

    曾秋梅被叶箐箐挑衅得不轻,气冲冲恨不能咬下她一块肉,横眉竖眼张牙舞爪的追着她跑了过来。

    这时里头的高峰听见动静出来了:“干嘛呢你们!”

    不仅是他,院子里干活的一个长工连带赵氏都闻声而来。

    曾秋梅回头看看他们,接着眼眶一红嘴巴一瘪,哇的哭出声来:“叶箐箐动手打人!”

    被点名的某人眨眨眼,一脸莫名其妙的样子:“你这是什么意思,干嘛无故诬陷我?”

    “你凭什么打我!”曾秋梅用手指着她,尖声道:“我爹娘都没这样对待过我,叶箐箐你好大的狗胆!”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叶箐箐瞄一眼曾秋梅白白净净的脸蛋,就要打脸不留痕迹,看你上哪去告状。

    “叶箐箐你欺人太甚!”曾秋梅见她不承认,怒火攻心,上前两步扬起手就想甩她巴掌。

    高峰快一步挡在了叶箐箐面前,皱眉道:“不是叫你别来找我的吗,赶紧滚回去!”

    这话对一个姑娘家来说挺不留情面的,但高峰这人本就毒舌,平日里没几句好话。加上曾秋梅缠着他不是一天两天,早就听习惯了,因此不以为意。

    “要滚也是她先滚!”曾秋梅气哼哼的扭头看向赵氏,委屈得不行:“伯母你看啊,高峰哥哥总是帮着外人欺负我!”

    你也是外人啊……自小看着长大的姑娘在自己面前哭哭唧唧的,赵氏也很无奈:“你们是不是有什么误会?箐箐哪会动手打人呢……”

    “误会个屁,曾秋梅,你之前用热汤泼箐箐,我已经警告过你了,别在我面前招人烦!”高峰就没见过比曾秋梅脸皮厚的人,还别说女子,男的都没有!

    怎么骂都没用,简直是甩不掉的牛皮糖!(感谢曾秋梅让他毒舌功力大有所成)

    “什么?”热汤泼人?在她不知道的时候都发生了啥呀,赵氏瞪大眼睛左右看着她们,“箐箐没事吧?这烫伤可大可小,千万不能大意,秋梅你……”

    “谁说我用热汤泼人?”曾秋梅一抹泪水,红着眼呜咽道:“你们就只相信她的话……呜呜呜太过分了……”

    看她一副受到冤枉肝肠寸断的样子,赵氏的话噎在嘴里,说不下去了。

    “我们无冤无仇,请你以后不要靠近我好么?”虽然打她那一下远不及烫伤疼痛,但至少算是报仇了。“我要回去了。”

    叶箐箐只是教训一下她,并不准备跟她互怼,或是跟她抢夺高峰啥的,以后扯平了两不相干最好。

    曾秋梅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打了,对方啥事都没有,甚至没有半句责备,哪能甘心让她走。“你给我站住!”

    “干什么,要请我吃饭呐?”叶箐箐微微侧目,笑道:“奉劝你不要来招惹我,否则我真的会打你。”

    什、什么?!曾秋梅瞪大眼睛,她怎么敢这么嚣张!“伯母,高峰哥哥,你们都听到了吧!她还想打我!”

    “咳咳,”赵氏忍笑轻咳一声,好言相劝道:“箐箐是个明事理的孩子,秋梅,你们的误会就此算了吧?”

    虽然她不知道具体发生过什么事,但看着就是秋梅一直在纠缠不休,这事多半跟自家儿子有关呢。

    “赶紧走赶紧走,”高峰颇不耐烦朝着叶箐箐挥挥手,“别被这狗皮膏药黏上了。”

    叶箐箐闻言不由失笑,婉拒了赵氏留饭的举动,骑着马儿打道回府,她的事情还多着呢。

    今天又要进城一趟,把玫瑰花露带给裴闰之,为了尽早还清那一笔债务,也是蛮拼的。

    那块宝地建好的宅院现在都不敢进去看一眼,虽说很想去享受一下温泉水,但就怕里头已经被布置好了家具。那么多房间,需要多少桌椅床榻?想必又是一个令人心痛的数值,她担心自己看完之后承受不住=_=。

    先去了一趟泰然商行,跟裴闰之那家伙完成见不得人的‘皮炎交易’,叶箐箐不多耽搁,晃悠晃悠来到百味店门口,叶志风正在清点空坛子。

    最近坛子的价格在每个四文钱的基础上涨一文,他们家每天都要用去许多,这笔钱累计下来可不算小数目。于是便开始了回收坛子之举。

    反正坛子使用前都要沸水消毒,只要坛身完好无损,都能投入重复使用,回收价一文钱两个。

    消息一经散发出去,立马引起许多老顾客的注意。坛子肉虽然不能当饭吃,但偶尔下酒佐菜,长年累月之下他们可都买了不少。

    即便这些空坛子放在家里总能装装东西派上用场,但架不住它容量小数量多啊,还是有不少人嫌它们碍事给丢了。

    如今坛子可以回收了,两个就能换一文钱,丢掉也是可惜,倒不如换几个钱买糖吃。

    抱着这个想法,家里有空坛子的出门上街顺道带过来,没一会儿就把叶志风给埋了。

    他在店里专门腾出一小块地方放置空坛子,无奈头两天来换钱的人实在太多了,即便让长工赶着板车拉走,也还是堆得没处放。

    一阵焦头烂额,更兼店里还有顾客来买坛子肉,他一个人分身乏术,于是刘品玉被拎过来帮忙几天,汤宛容挺着大肚子是来不了的。

    叶箐箐看着杂乱的铺子,拴好马匹就撸起袖子来帮忙,才刚开始实行回收,坛子确实有点多了。

    “箐箐,你过来这边吧,”柜台处的刘品玉给顾客找了钱,随后过来道:“这些我来弄就行。”

    那些吃完的空坛子,一个个脏兮兮的,有些被清洗过,有些放久了落一层灰,甚至一些压根没洗,散发着异味。

    叶箐箐抬眼看了看刘品玉,谢绝了她的好意,“没事的,我就帮着码放整齐。”

    “这种粗活我来干就行,你还没嫁人呢,小手粗糙了多可惜。”没有女人不爱美的,刘品玉早就羡慕叶箐箐一身细皮嫩肉。

    那肌肤软滑的不得了,也不知是怎么保养的,她一个女子见了都想摸摸看。何况自己怎么说都是做丫鬟的,有些事就该抢着做。

    叶箐箐可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只是笑着摇摇头:“这算什么粗活,哪有那么娇气。”

    空坛子不过是脏了些,但是比较个头小,并不重。她帮着叶志风一起整理好了,方便刘平路下一趟过来拉走。

    “行了,多大点事,品玉你就看着柜台那边吧。”叶志风挥挥手把人赶回去。

    兄妹俩合力把这一堆弄整齐了,马上就又有人拿着空坛子过来。

    “又是你啊……”叶志风动作一顿。

    叶箐箐扭头看去,一个很幼小的孩子抱着坛子站在跟前,又瘦又矮衣衫褴褛,看上去才五六岁。

    他手上颇为吃力的拿着四个坛子,轻轻放在地上,然后两个大眼睛无言的看着叶志风。他太瘦小了,显得脑袋特别大,在消瘦的脸颊上眼睛也大的惊人。

    四个坛子两文钱,叶志风不是第一回看到他了,给抓了一把铜板递过去,小孩却依旧没有接受他的好意,只拿走属于自己的两枚。

    见那瘦小的身影慢慢出门走了,叶箐箐低头看着那四个坛子,像是在路边捡的。“那个孩子是谁?”

    “不知道,”叶志风摇摇头,轻叹道:“这两日来了好几趟了,总是不说话。”

    世上总不缺可怜人,叶箐箐莫名想起现代拾荒的孩子,可惜这年头,想捡瓶子都没得捡。

    帮忙个把时辰,叶箐箐洗洗手先行回家,路过城郊那条玉寽河的时候,她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沿着河畔翻找着什么。

    是那个瘦弱的孩子,也许他的空坛子就是这么来的。叶箐箐坐在马背上,驻足观看了一会儿,直到那孩子若有所觉回过头来与她对视。

    这是怎样一双眼睛啊,明明是五六岁的孩子,却不见半分懵懂天真,里头什么都没有,只是无尽的平静。他默默扭开头,继续翻找着。

    叶箐箐并不想说他有骨气什么的,有些人不需要同情。她收回视线,一夹马腹,驱着马儿慢慢向前。

    “你东西掉了。”

    突然身后一道沙哑的声音叫住了她。

    叶箐箐回头,意外那是发自于小孩之口,她掉转马头往回走了几步。

    小孩子手上抓着一个绣花荷包,荷包是汤宛容帮着做的,里头装着今日裴闰之给她的小金珠。

    估计是刚才干活的时候不小心蹭出来了些,走到这里恰好掉落,叶箐箐下马上前接过荷包,“你不看看这里面是什么,就还给我?”

    小孩面无表情的瞥她一眼,转身继续走向河岸边的杂草丛。

    “你愿意跟我回家么?”

    石安城的百姓再怎么安居乐业,也不会缺了乞儿这个群体,人生百态,每个人各自有不同的角色。这是她第一次萌生把人带回家的念头。

    小孩仰着大脑袋看她半晌,微一点头:“好。”

    叶箐箐歪着脑袋打量他好几眼,忍不住吐槽道:“你就没有点喜悦之情嘛?”

    伸手拉过孩子,拖着他往马背上放,十四岁的女孩子轻松举起五六岁的小孩,可见他有多轻,甚至比不上一袋米的重量。

    116 丑闻

    叶箐箐第一次骑马带人,发现也没什么难的,一路驰骋回到田心村,在村口处遇着两个邻居,都笑着问她谁家孩子。

    小院里苏氏带着一帮人正在忙活,叶箐箐牵着马进入马厩,一边朝小孩道:“这会儿院子人有点多,你不要怕。”

    虽然这孩子看着不像害怕生人的,她还是多嘴交待了一句,可惜人一声不吭。

    当晚这个孩子受到了全家人的热情对待,苏氏这人心软,一看见瘦弱的小身板就想起叶志风小时候。因为是痴儿总是被欺负,也不懂得喂饱自己,叶家败落后可怜极了。

    而汤宛容葛小珊两个,也是母性大发,前者即将做母亲,后者一直想要做母亲无奈命运被毁得一塌糊涂,对这孩子怜悯得很…

    两人非常细心,特意做了好消化的鱼片粥,就怕孩子久经饥饿突然吃多了胃里受不住。

    家里没有小孩能穿的衣裳,苏氏让两个小丫鬟帮忙先紧急修改一套出来,想带着孩子去洗澡,却被拒绝了。

    “我自己洗。”消瘦的小脸上面无表情,神色平静又微微透着一股执拗。

    叶箐箐好笑的看着她们忙活,而小主角一副淡定模样,小表情非常之少年老成。

    “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名字。”

    小孩对自己的过去缄口不提,不知是不记得抑或不愿说,他们也不多问,反正现在家里不差这一张嘴吃饭,能凑成一家便是缘分。叶箐箐给他取名无非,即无事无非,远离是非之意。

    “以后你就是我们的弟弟了,叶无非。”叶箐箐笑眯眯的摸摸他脑袋瓜。

    被毫不留情的打掉:“不要摸我头顶。”

    自此家里又添一个人,越发的热闹了起来。天气渐渐炎热,有一件令人忧心的事情却一直没能得到解决。

    家里的果树都已经长大,估摸着明年就该迎来第一季花期了,因着散养鸡鸭之故,土地肥沃从不缺粪土,如今叶志风却为这鸡鸭发愁。

    “不然就不养了吧,”他召集了三个长工开会,“从去年年底开始时不时就丢一只鸡,几番守夜也一无所获,如今新店要开张了,人手不足,就别养鸡了。”

    果树已经不需要怎么看顾打理,主要是鸡群频频失窃,要人分心留意,最生气的就是一只抓不到那个偷儿!

    刘平路身为长工之首,挠挠头帮着分析道:“养鸡并不费劲,只要放下鸡食,它们自己会吃会喝,天黑了会回窝,因为一个小偷就不养了,未免可惜。没有抓到他实在让人不甘心!”

    另一个长工附和的点点头:“养不养鸡另说,主要是没能抓住小偷,太便宜他了!”

    此时王婶子正好过来给他们送新鲜菜蔬,见着他们在院里团团坐,便过来旁听了两句。插话道:“咱们田心村向来民风淳朴,这种偷鸡摸狗的小人一定要揪出来给大伙看看才是!真的没能逮着他?”

    叶志风无奈的摇摇头:“我们也不甘心啊,去年到现在丢了起码六七只母鸡,让人守夜都没用。”

    说来这事也怪,没有任何可疑之人,也没见着些动物留下的痕迹,反正就不翼而飞了。

    几人正愁着呢,汤宛容挺着七八月大的肚子,提着个水壶出来了,笑着招呼道:“王婶子也在呢,喝点凉茶吧,这天越来越热了,消消暑。”

    “哟,”王婶子连忙上前接过她手上的水壶,摇摇头道:“这些事让小珊来就行了,你可当心些。”

    叶志风也站起身,扶过自己的媳妇,无奈道:“容儿,你这样怎么行,老是不听劝。”

    “我自己会很当心的。”汤宛容瘪瘪嘴,总不能因为大肚子就不能走路了吧?听老人说不多动一动很容易难产的!

    叶志风正想再说几句,院子的木门被人敲响了,江嫂子站在门边叫道:“出大事啦,大家都往打谷场去了!”

    几人微微一愣,王婶子率先发问:“怎么了?什么大事?”

    “我听外边有人囔囔了一声,好像是有人被抓歼了!”

    啥?抓歼?人都有好奇心,一听这消息就蠢蠢欲动,王婶子很快随着江嫂子看情况去了,刘平路几人也跟上去凑热闹。

    屋里头的苏氏和叶箐箐闻讯探出头,“怎么回事?我好像听到了抓歼?”

    大家伙渐渐往村里的打谷场走去,汤宛容被叶志风拉着,一起留下看家,怀有身孕还是别往人多的地方凑。

    打谷场很快就聚集了一大帮人,村长一脸严肃,他的脚底下一个妇人泣不成声,是张寡婦。

    先前张寡婦带着拖油瓶嫁给村里老光棍陈永林的事情,大伙都有所耳闻,她平日里并不经常在外露面,在家里种种菜酿酿酒,以此度日。

    此时看她哭得如此声嘶力竭,大伙都窃窃私语起来,莫不是她被抓歼了?只是奸夫又是何人?

    再一看,陈永林鼻青脸肿的杵在一旁,而张寡婦的小女儿欢欢垂着脸默不作声。

    “村长,你一定要为我做主啊!他就是个畜生!”张寡婦跪在村长脚下,指着陈永林道:“我拼着女儿身败名裂的代价,也不愿放过这种人!”

    “这是怎么回事儿啊!”红姐朝她问了一声。

    “是陈永林被抓歼了。”有知情者应她一句。

    大伙无不惊讶,这张寡婦虽然相貌平平,但是对比陈永林这种货色显然好很多。陈永林是谁?村里的老光棍,贼眉鼠眼一口黄牙,又没什么出息,谁瞧得上他啊!

    “这是谁瞎了眼的,怎么可能呢!”

    “就是,咱们村难不成也出了婬妇?也不该挑他啊!”众人毫不掩饰自己的嫌弃。

    “张寡婦刚才说什么女儿……”也有人提出疑问。

    “没错,就是他奸婬了我的女儿欢欢!”张寡婦语出惊人,匍匐在地痛哭不止。

    围观群众顿时哗然,天呐,竟然有这种事!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那个低垂脑袋的小姑娘,年幼瘦小,令人吁叹。

    “作孽哟!”李氏微微别开头。

    村长余大桂抿着嘴一言不发,只盯着陈永林。

    陈永林梗着脖子辩驳起来:“她、她是自愿的!”

    “你给我闭嘴,畜生!”张寡婦咬牙切齿,恨不能生生咬死他!“最欢欢才八岁啊,她什么都不懂!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如今她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当初为什么要改嫁,还有眼无珠的选了这么个玩意!毁了自己也就罢了,还毁掉女儿的一生。她甚至都不知道事情是从何时开始的,在无意间撞破的一刹那,她只觉天旋地转,天都要塌了。

    “这种人不能放过他!”江嫂子义愤填膺,举起手道:“留在村里就是个祸害,指不定谁家姑娘年幼无知就被骗了呢!”

    “没错,对这么个小女孩都能下手,不配为人!”

    “呸!咱们村居然出了这种败类,传出去都要遭人耻笑……”

    村里人又惊又怒,群起而攻之,一人一口唾沫恨不能淹死这种人渣。

    余大桂抬了抬手示意大家安静,他沉声道:“张氏既然嫁到我田心村,就是我们村里人,女子被人抓奸要浸猪笼,男子虽然没有这种规矩,但是我们也不会轻易放过他。”

    这么多双眼睛看着,就等余大桂做出令人顺服的决定,奸婬幼女十恶不赦!

    “陈永林,你是要我们报官,还是净身出户,自宫了断此事?”余大桂满脸肃然。

    自、自宫啊!在场的汉子们不自觉的夹紧了双腿,这个对男人来说确实挺可怕的,不过这种畜生活该受罪!

    若是报官,按照当朝律令,陈永林不仅要挨板子还要服劳逸,只是这服役并不是终生的,他若是命大活了下来,还会回到这里。

    并且报官走流程必须升堂受审,届时张寡妇和欢欢都会受到传唤,城里并不缺闲人围观审讯,只怕丑闻一传十十传百……虽然现在这种局面一样阻止不了丑闻散播,余大桂只是想尽量把伤害降到最低,才会给出这种选择。

    “我凭什么自宫,她明明是自愿的!”净身出户也就罢了,一听自残陈永林就慌了,指着欢欢威胁道:“臭丫头你赶紧给我说话,你是自愿的!”

    小女孩似乎知道自己被发现了羞耻之事,垂着头一言不发,巴不得埋进泥土里。

    张寡婦爬过去替女儿挡住他的目光,哭喊道:“自宫还算便宜你了!我恨不能剜了你的眼珠子,把你剥皮拆骨……呜呜呜我怎么这么命苦,苍天不公啊!”

    她在韶华正好的年纪出嫁,谁料对方竟然是病秧子,好不容易生下一个女儿,丈夫就撒手人寰。这也就罢了,婆家好歹算是依靠,哪知没多久家婆也死了,公公说她娘俩命硬,他养不起,要赶走她们,这才兴起了改嫁的念头。

    然而那些舌绽莲花的媒婆再次愚弄了她,第一回是病秧子,第二回是这么个畜生。她恨过、也怨过,无奈命运就是如此无情。

    村里的小孩仰起头问自家大人:“自宫是什么意思?”

    “这个……就是做太监的意思。”

    立马就有孩子捡起小石子朝陈永林扔过去,叫嚣道:“让他做太监!”

    “让他做太监,臭光棍的!”

    一枚小石子迎面砸来,顿时把他的脑袋弄得头破血流,陈永林左右闪躲着,没多久便服软了:“我净身出户,我自宫!”

    117 中元节

    从打谷场回来,苏氏犹自唏嘘不已,她也是有女儿的母亲,设身处地想一想,当真是提刀杀人都不解恨。

    不过张寡婦自身也有点责任,若是平日里对女儿多关心些,怎么能不发现端倪,毕竟才八岁的孩子,瞒不住什么秘密。

    这事各人有各人的看法,看过热闹就散了,陈永林被净身出户,逐出田心村永世不得回来。张寡婦母女得到了他的田地房屋,聊以度日。

    原以为这事就这么过了,谁知一日后张寡婦找上了苏氏的小院,众目睽睽之下噗通跪倒,连磕三个响头。

    “苏娘子,求你可怜可怜我们吧!”

    院子里的人都愣住了,探头探脑的往这边看来。苏氏反应过后连忙拉起她,这无缘无故的哪受得住响头呢!

    张寡婦哭着不愿起身,她这番前来是想求一个做工的机会。早听说苏氏的院里需要人手,每个月起码能赚二两银子,这不比她在家种田好多了。

    一个女人带着孩子伺弄田地虽然饿不死自己,但日子显然不容易,如今没有任何人可以依靠,她不得不为娘俩做好打算。

    苏氏被她这架势吓了一跳,听见说想要过来做活,心里才松了口气,“大妹子,这都是小事,咱们起来说话吧?”

    “就是啊,你突然这样我还以为怎么了呢。”金兰也凑过来帮着拉扯她。

    张寡婦勉强站了起来,两个眼睛还红肿着,想必夜里没少哭。院里的妇人看她这样难免心生怜悯,虽说她来田心村没多久,但怎么说都是乡里乡亲的,家门不幸能帮就帮吧。

    在苏氏这里做事并没有什么大规矩,只要时刻保持爱干净的习惯,毕竟是做吃食,卫生安全摆在第一位。

    张寡婦被留用了,一个劲感恩戴德,甚至带着欢欢过来磕头,说若不是怕苏氏嫌弃她们,她都想把自己娘俩给贱卖了。

    苏氏直说使不得,家里正在筹备第三家分店,确实需要多些人手。虽然陆陆续续冒出许多家卖坛子肉的,但他们家的东西比起同行绝对首屈一指。

    趁着这节骨眼,索性一次请来两个掌柜的,分派往两个店面,把叶志风给摘出来,偶尔去各店巡视帮忙。

    农历七月,天气越来越热,民间传说这个月是鬼门关大开的时节,这个月生下的孩子会坎坷些。

    汤宛容即将临盆,家里人个个严阵以待,她自己满心忧虑,竟然纠结起月份来了。

    “我我我不想这个月生孩子……”汤宛容哭丧着脸,眉头紧皱,“村里老人都说不吉利!”

    “啥?”

    苏氏正在看无非写字呢,最近把孩子送去上河村那个小私塾启蒙,一回来就很认真的练字。

    “你这都听谁说的,咱们家不信这个。”苏氏摆摆手道:“一年就十二个月,每个月都有很多孩子出世,七月怎么了?照样白白胖胖健健康康!”

    汤宛容微垂下脑袋,闷闷不乐道:“这个月不好,昨日村里不是召集了村民抓阄么,又要去河边祭祀了……”

    乡下地方重视鬼神,出于对神明的敬重和鬼怪的畏惧,什么节日他们都没落下,何况中元节也算不小的节日。

    村里会让大伙抓阄抽取祭品,各家各户做出来一起去河边,请来个神棍披上道袍请灵享用。

    葛小珊闻言笑了起来,道:“小嫂子平日看着不信这个啊,这回怎么往心里去了?”

    “反正我就是不要这个月……”许是临盆在即人容易胡思乱想,汤宛容瘪瘪嘴竟似要哭的样子。

    苏氏无奈叹气,过去扶住她肩膀道:“你这小脑袋瓜都装了些啥呢,天底下人这么多,谁能避开七月啊?”

    葛小珊点点头,帮忙开解道:“我倒觉得七月可好听了,以前同村的就有人叫这个名儿呢。”

    眼见一直以来温顺的儿媳妇强忍眼泪,苏氏估摸着别是快生了吧,这几日还是别让儿子进城了,好好在家陪陪妻子!

    果然,两天不到,汤宛容便迎来了第一次阵痛。叶志风紧张得不行,一整日坐立不安,简直比产妇还焦虑,没想到人又不痛了??

    “不着急不着急,该吃吃该喝喝,跟往常一样就行。”江嫂子过来瞅了瞅状况,笑着安抚道。

    苏氏点点头,她们毕竟是过来人,对生产一事并不多么担心,挺一挺就过去了。何况附近几个村子最好的稳婆就在上河村,近着呢。

    叶箐箐对这种事情帮不上什么忙,但还是慎重以待。分娩一直是人类一大险关,人类的头颅比例较其他动物大,有砖家把疼痛分为十二个等级,女子生产就是其中最高级的疼痛。

    汤宛容估计是心里头害怕,食欲都下降了,那小脸泛白的,要时时见着叶志风才安心。苏氏体谅她头一回当母亲,由着叶志风天天陪她,反正店里的事情交给掌柜的负责,短时间内没什么大问题。

    杨柳担心苏氏分身乏术,把孩子丢给邓阿罗照顾,自己跑来小院帮忙,用她的话说就是紧要关头她可以帮忙,骑马去上河村抓稳婆不在话下。

    叶箐箐嘴角微抽,抓这个形容词……可别把稳婆给吓尿了。

    怀胎十月,瓜熟蒂落。一家人如此密切注意着,汤宛容稍有动静便及时请来稳婆,然而好事多磨,即便做好万全的准备,这一回却是没那么顺利的样子。

    “不容易啊,”稳婆从房里出来,眉头紧皱道:“小嫂子也太文弱了些,这才刚开始呢,就有后力不济之相……”

    “会怎么样?!”守在房间外头的叶志风急忙问道。

    耳旁是一声又一声的痛呼,直听得人头皮发麻六神无主。院里的一切伙计早就停了,苏氏给大伙放了几天假,此时安静得很。

    “先准备点易吞咽的食物,小嫂子途中尽量多吃些,补充体力。”稳婆也说不好会怎么样,只能凭经验先做好预防措施。

    外头的几人自然照办,厨房里开水供应不断,消过毒的剪刀白布啥都有。好在院子里人手足,并不慌乱,苏氏和杨柳仗着有经验进去打下手,从大清早到夜幕降临,竟然还没生出来!

    血水一盆一盆的往外送,屋里汤宛容痛苦的叫声也越来越微弱,中午她吃了碗粥,吃一半洒一半,实在令人忧心。

    几人的心情直跌谷底,轮番出来吃饭都没什么心情,叶志风更是已经抓狂了,为什么这么久!

    虽然一早就打听过,妇人产子一般都要三四个时辰,但是容儿显然已经超过了这个时间,并且她身子骨较弱,恐怕早就被疼痛折磨得筋疲力尽。

    稳婆满头大汗的跑了出来,囔囔着道:“都看见婴儿脑袋了,就是生不出来!你们不如请大夫吧?”别说孕妇了,她自己都快累虚脱了!

    “这是什么意思!”叶志风眼眶都红了,一把揪住她:“请大夫做什么!”

    “你先别激动。”苏氏赶紧扒开他,一边急急地把稳婆往房间里推:“这一时半会儿哪能请到大夫,您可千万救救命啊,我们定然重金感谢!”

    被推搡着,稳婆嘀嘀咕咕道:“我已经尽力啦,今天又是七月十四,真是晦气……”一边无奈的回到屋里,就算不为了银子,她做稳婆这么多年,也没有看着人出事的道理,无非就是怕个万一。

    “我要进去看看她!”叶志风说着要往里冲,被杨柳和葛小珊给合力拦住。

    房门里的人在拼命,房门外也乱成一锅粥。叶箐箐眉头紧皱,她没生过孩子什么都不懂,此时也不知能做些什么。

    这年头医疗落后,君不见多少女子死于难产,她万万没想到,自家居然就碰上了。平时小嫂子时常走动,肚子也没有大得离谱啊……

    正心烦意乱,突然有人扯了扯她的衣袖,叶箐箐低头看去,矮小的叶无非面无表情的站在跟前。

    “做什么?”

    “我抓到偷鸡贼了。”他道。

    哈??叶箐箐一愣,摆摆手说先不管他,这节骨眼上说什么偷鸡贼!

    “你跟我来。”叶无非提着灯笼走了两步,然后回头示意她跟上。

    叶箐箐不想去,此时她就想守在房门外等候一手消息,然而无非这破孩子就是执拗,大眼睛一瞬不瞬的望着你,一言不发,沉默平静。

    大眼瞪小眼,好半晌,叶箐箐败下阵来。

    “行吧,我们去看看。”反正在这干等着也没用。

    她也提了个灯笼,两人一前一后的往果林走去。此时天早就黑了,因着今日中元节,小路边上还有未燃尽的纸钱明明灭灭,晚风拂过,平添了一缕诡异之感。

    “偷鸡贼还在果林里?”叶箐箐疑惑问道,“对方是什么人,不会逃跑么?”

    无非就是个小屁孩,能唬住谁啊?难不成是什么动物干的?叶箐箐心中猜想着,上了小山包才后知后觉的想起,家里有人在生孩子,无非大晚上来这干嘛呢,居然就撞见了偷鸡贼……

    “你……”

    “到了。”无非转过身看她,往上提了提灯笼照亮彼此,“出来吧。”

    118 难产

    夜风吹拂之下,叶箐箐心里莫名有些发毛,扭头四处打量,身后黑乎乎的啥都没有。

    正纳闷着,忽见树干后面探出一个小脑袋,眨着大眼睛好奇的望着他俩。

    居然是一个肉乎乎的小娃娃,看着比无非还要年幼,估摸着三岁左右,脑袋上的头发却很浓密,扎着长长的冲天辫。

    胖娃娃长相可人,白白嫩嫩,却把叶箐箐吓了一跳。莹白的肤色在夜色下仿佛会发光,扑闪的大眼睛满是无辜懵懂,结合这特殊的日子,她不得不胡思乱想起来……鬼、鬼婴?

    妈呀这大晚上的还挺渗人的,叶箐箐搓了搓手臂,问道:“就是这个孩子偷吃鸡?”

    不可能吧,这么点大,能不能摸到鸡毛还说不定。

    正想问问是谁家小孩,无非已经提着灯笼向胖娃娃走去了,仗着自己身高优势,伸手就在人脑袋瓜上揪下几根头发。

    叶箐箐和胖娃娃都愣住了,后者一个吃痛,哇的放声大哭起来,而后迈着小短腿朝叶箐箐跑来,委委屈屈的想要躲在她身后。

    “他不是人。”无非把手上的头发往前递了递,这么一会儿功夫,居然就变成了两根植物根须?!

    叶箐箐本来就心里打鼓,对这来历不明的孩子挺不放心的,见状立马跳开一步,只想离他远点!不是人啊?!

    “哇呜呜呜……”没能躲到她身后的胖娃娃哭得更厉害了,泪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叶箐箐,模样好不可怜。

    殊不知此时他在叶箐箐眼里等同于妖魔鬼怪,那无害的模样定然是伪装,可恨自己身上没有桃木护身符啥的,恶灵退散!

    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胖娃娃委屈的抹了两把眼泪,在两人无声的注视下,一头扎进泥土里,遁、遁地了??

    看着眼前空空如也的平整土地,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叶箐箐睁着圆溜溜的眼睛惊呆了。虽然自己拥有空间这种神奇的东西,但还是第一次如此切身感受到这个世界的……玄幻!

    “他他他……”

    “他是人参娃娃。”无非把手上的根须塞给她,提着灯笼淡淡道:“回去吧。”

    啥?这是嫌她受到的惊吓不够么……人参娃娃都出来了。叶箐箐瞬间脸色一沉,朝着无非的小脸蛋伸出魔爪。

    “你个破孩子居然这么淡定?!”

    可怜无非被揪着脸皮扯出蛤蟆嘴既视感,他拍打着叶箐箐的爪子:“放……放手……”

    “赶紧老实交代,否则大刑伺候!”

    在叶箐箐的严刑逼供之下,无非哪能不招,他说自己傍晚的时候到果林里帮忙捡鸡蛋,正好遇见了那个小娃娃。

    “你怎么知道他是人参娃娃?”叶箐箐颇为复杂的低头看了看手上的参须,这都成精了想必年份极老。

    “他告诉我的。”

    无非发现了偷鸡贼,那蠢孩子哒哒跑来贿赂他,说自己是人参娃娃,只要他保守秘密不告诉其他人,他就送他几根头发。

    然后无非回去后就把叶箐箐带来了,不仅没有保守秘密,承诺的几根头发也毫不客气的收下了。

    “……”突然有点同情小人参精是怎么回事。

    既然不是什么鬼娃娃,叶箐箐也不瞎害怕了,心里满是好奇,可惜此时黑灯瞎火,人家都遁地了,上哪找去。

    而且这会儿当务之急是正在生产的小嫂子,也许这两根参须能派上用场。

    两人急急忙忙回到院子里,刘品玉正瘫在石桌上,她烧了一天的热水,差点没被柴火烤干了,此时换了两个小丫鬟进去。

    叶箐箐环视一圈院子,问杨柳道:“哥哥哪去了?”

    杨柳面色不太好看,低声道:“稳婆说大人很虚弱,小孩子被闷了这么久,只怕凶多吉少,志风冲进去了。”

    现在已经对孩子不抱什么希望了,只盼着大人能平安无事。

    叶箐箐快步跑向厨房,把自己空间里的泉水注入小锅里,跟着剁碎的参须一起煮了。没时间小火慢熬,只是粗略的加热之后,便端着小碗往产房跑去。

    在门口她被杨柳拦住了,“箐箐,你一个未出阁的姑娘,不能进去。”

    “我有药。”叶箐箐举了举手上的小碗。

    杨柳一直对她抱着无条件的信任,闻言瞥了两眼,忙道:“我送进去就行。”

    也没时间询问这是什么东西,死马当活马医,何况她相信箐箐从不会拿无用的东西来添乱。

    把人参水送进去之后,叶箐箐没有留在原地等待,又去了一趟厨房,看了看正在烧热水的两个大锅。

    她偷偷把大锅里的清水换掉,煮沸之后放凉些就要送进屋里去,希望待会儿孩子出生能派上用场。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月至中天,亥时将过,孩子终于生出来了。

    一屋子人喜极而泣,叶志风是哭得最大声的,守在床畔一动不动,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有那么一刻,他真的以为自己要失去妻儿。

    叶箐箐让葛小珊端着温水进屋,把小宝宝泡进水里清洗,可怜的小家伙脸上憋得通红,已经没气了。

    稳婆洗干净他的口鼻,使劲在屁股上掐了几把,又轻拍了几下小胸口,却是没有任何反应。

    “是个男孩子……可惜不中用啦,唉……”

    唉声叹气的把婴儿放回水里,稳婆一屁股坐在地上,持续站了一整天,可把她累坏了。

    苏氏不敢走上前,她看着心里难受,那是她的小孙子啊!别过头想把叶志风赶出去,媳妇身上还没收拾好,必须尽快擦身换衣服。这么虚弱,可别连大人都出问题了。

    叶箐箐看着红通通皱巴巴、毫无声息的孩子也心里难受,借着衣袖遮掩从空间拿出一块玉来,挂在小娃娃脖子间。一边捞起盆里的温水浇在他身上。

    端着热食进来的杨柳,把食物交给叶志风,便过来叶箐箐身边,低声道:“我把他带出去吧,等会儿小嫂子若是醒来,怕她受不住。”

    汤宛容元气大伤,若不是那碗人参水,还说不定会怎么样,主要还是身体底子不好,可不能再受打击了。

    “让我看看他。”叶志风站了起来,双目通红声音沙哑。

    叶箐箐给他让了位,小小的一盆子温水就把孩子装进去了,这么点大的小生命,看着脆弱不堪。她已经把她认为有用的好东西全部拿出来了,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叶志风伸手轻轻抚摸自己的孩子,“他还是温热的。”

    正在给汤宛容擦身的苏氏听见这话顿时哭了起来,哽咽道:“……快点把他带出去吧。”

    就连杨柳都红了眼眶,一时间屋里极为压抑。忽的,一直悄无声息的婴儿张了张嘴,发出微弱的哭声,就跟小猫似得叫唤。

    几人顿时愣住,稳婆最先反应过来,从地上蹭起身:“哭了哭了!哭了就好!”

    叶志风颤抖着双手探了探婴儿的鼻息,微弱到几乎难以察觉,小胸脯也不见起伏的样子。手足无措道:“怎么办?怎么办!”

    苏氏抹一把脸,抓起一旁事先准备的软布快步过来,又惊又喜道:“快点包起来,别吹着风!”

    稳婆经手过不少初生婴儿,经验丰富,赶紧接过软布,由她照料。

    尽管艰险,总算是母子都活了下来。

    后续自然是烧香拜佛谢天谢地,苏氏给了稳婆三十两银子,不愧是扬名附近的稳婆,没有见势不好丢下就跑。

    稳婆双眼一亮,三十两白银!再大方的农户也没有这么大手笔,不枉自己忙活一整天。

    忙笑着伸手接过:“苏娘子一家人福泽深厚,孩子必定能健康平安,此乃大善!”

    “承你吉言。”苏氏终于露出一丝笑意,让刘品玉把人带下去先吃饭,再赶车好生送回去。

    这大半夜的,长工们又不住这里,也就杨柳能赶车了,幸亏她过来帮忙。

    凌晨的时候汤宛容醒了一次,喂了点流食继续安睡。叶志风也吃过东西守着她,孩子自有苏氏和叶箐箐照看。

    天一亮就打发人去玉螺村通知汤家哥嫂,他夫妇二人午时才提着点东西过来。

    刘品玉接待了他们,见着那一捆咸菜和两条腊肉不由微微无语。虽然他们并不稀罕人家送什么,只是给自家刚刚生产完的妹子送咸菜腊肉,是不是有点太不上心了……

    尽管心里吐槽,不过有些话不是她该说的,笑着留人用了饭,说小嫂子身体极度虚弱,不宜见客。

    没想到汤嫂子突然一拍桌子,发飙了。“我们好好的姑娘嫁到你们家,给叶小子生儿育女劳心劳力,你们就这样苛待她的!”

    “没错!”汤冬宝点点头,撇嘴道:“就算没钱吃什么上好的补品,也不该把人养的这般体弱!肚子里的种难道不是你们姓叶的!”

    此时小婴儿正在睡觉,彻夜未眠的苏氏和叶箐箐也去合个眼,厅堂里只余下杨柳。

    她皱了皱眉道:“哥哥嫂子怕是误会了,家里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不愁吃不愁喝,哪会亏待小嫂子。”

    汤宛容的身子本就弱,一口吃不成胖子,怀孕之后胃口变化多端,好东西不见得就能吃下去。她嫁过来体质已经改善了很多,平日里看着面色红润,谁都没料到她会难产。

    119 少东家来了

    “去去去,一个下人乱攀什么亲戚!”汤冬宝不屑的挥挥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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