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盛夏的尾巴已经渐渐消失, 如今的天时,算得上是秋天了。干燥的风扑在脸上, 带着丝丝凉爽。
“好晴朗的天,不如出去转转。”
萧路遥跟右神医说了声,便提着剑直奔山顶。
风景向来是高处好,她既然住在此处,何不去瞧瞧。
“我去他大爷的!杀千刀的殷行策, 敢把我绑在这鸟不拉几的鬼山头!还说什么会有人来救我……我去, 一夜过去了,鬼影都没有一个。”
一个皮肤白皙, 长相斯文秀气的年轻男子,整个人被捆绑在一棵大树的树干上,嘴唇因缺水而有些干裂脱皮, 看上去狼狈到了极点。
他一开口就是一大串骂人的话,花式骂那个叫殷行策的人。
骂着骂着便情绪低落了, 声音越来越小。
“亏你是我血缘上的兄弟,哪有亲哥哥会绑架自己的弟弟啊?”
“你还怕整不死我吗,这粗绳捆得也太紧了, 硌得疼……”
“快来个人救我啊,是男的我就跟你做一辈子兄弟!为你两肋插刀,上刀山下火海!”
“如果是个女的……”
斯文的年轻男人犹豫了一会儿, 最终还是对生命的渴望超过了自由。
“如果是个女的, 能解开绳子把我放下来,我就娶你啊!样貌不要紧, 哪怕你没人要,我要你啊!快救救我吧……”
他今年才刚满二十岁,他不想死。
当萧路遥爬上山顶,她便愣住了。
不是因为山上的风景美得让人惊叹,而是最显眼的那棵大树,竟然绑了个人在上面。
只见那人穿着石青色的衣袍,料子极好,该是哪家的富家公子。如今却被捆绑在这荒野山顶,垂着头,生死不明。
萧路遥有心救他,但还是先默默地抬手握住剑柄,再凑近些看看。
如果是个针对她的陷阱,一旦出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她便能迅速拔剑对敌。
不过,能跟踪她一路,对她的行程,甚至一时兴起的想法都能猜中的,恐怕不是人了……
基本可以排除这种可能。
“那位公子,你还活着吗?”
萧路遥走到一定的距离便不再靠近,她觉得这个范围比较安全,同时不耽误两人交谈。
听见有人说话,垂头丧气的年轻男子立即抬头了,十分兴奋地说:“活着呢,快来救救我啊大兄弟!”
“你等等。”
萧路遥见人还活着,便抽出了自己的佩剑。锋利的剑刃泛着幽幽冷光,而她就提着剑,笔直地朝年轻男子走过去。
那把剑砍起脑袋来,估计跟切个瓜差不多吧……
年轻男子惊恐地看着萧路遥逼近,“兄弟你冷静一下,别杀我!世上有太多的地方我没去过,我不想死啊喂……”
萧路遥知道他误会了,心里却恶趣味地不想解释,只挥剑劈向他。
完了……
年轻男子绝望地闭上眼,等待自己的脑袋像个瓜一样滚落下来。
他,殷行论,二十卒。
死后变成鬼,他一定要找殷行策谈谈人生,比如关爱兄弟什么的。
没有疼痛感,反而身上一松……殷行论悄咪咪地睁开眼,却发现那个面容清秀的小兄弟笑得很开心,白白的小虎牙都露出来了。
而小兄弟手上的剑,干干净净,没有一丁点儿的血迹。
他后知后觉地发现,人家是来救他的,砍的也不是他,是绳子。
“呃,多谢你了兄弟。没想到你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却是个练家子,是我眼拙。”
殷行论松了松手脚,被捆了一晚上,他整个人都要僵了。
“举手之劳罢了,公子不必客气。”
萧路遥将剑插/回剑鞘,转身就走。
人已经救了,她该看她的风景去。
居然还有不索要报酬的大好人!但他殷行论说过的话,就一定要做到。救他的是个男子,那他便要与恩人做一对好兄弟!
殷行论激动地喊道:“兄弟留步!我叫殷行论,今年二十,身家清白,品性端正……我、我想要与你义结金兰!”
萧路遥好笑地回头,“我若是说‘不’呢?”
“那我就跟着你,缠着你。等你需要挡刀的,我第一个冲上去。”
殷行论摆出一副严肃的面孔,试图证明他是认真的。
“我,昨晚被绑着,睁眼到天亮都没人救我。我发誓,如果救我的是个男子,我要与他结为兄弟。救我的是个姑娘,我就会娶她。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既然立了誓言,就一定要做到。”
“听起来有点意思。”
萧路遥抱着剑,散落的长发被山顶的风吹起几缕。
“我今年二十一,姓萧,名路遥。”
殷行论反应快,张口就喊:“萧兄,从此以后,我殷行论就是你的弟弟!陪你上刀山下火海,为你挡刀!”
哼,至于殷行策这种坑弟的哥哥,谁爱谁捡,反正他殷行论不想要了。
清风拂过山林,温暖的阳光落在殷行论白皙的脸上。
同样是男子,这倒贴上来的弟弟却是肤白如瓷,看着也挺顺眼的。
“那,我便认下你这个弟弟。”
萧路遥将随身佩戴的玉佩解下来,递给了殷行论。
“此为信物。”
殷行论接过来一看,是一块刻成遥字的羊脂玉佩,触感温润细腻。
萧兄出手倒是大方,幸好他也是个不缺钱的,否则都不知道给萧兄什么作为信物好。
殷行论毫不犹豫地把脖子上挂着的明月珠取下来,“萧兄,我的珠子作为信物,赠予你。”
萧兄如明月皎皎,大方善良,眼神清澈不带邪气,定然是个谦谦君子。
虽然他挺喜欢这颗明月珠的,但是要送救过他的萧兄一样信物,没有比它更合适的了。
萧路遥很喜欢那颗明月珠,珍重地将它收入荷包。
“殷弟,闲来无事,不如陪我一道看看这山上的风景吧?”
“好,萧兄!”
殷行论还发愁怎么跟萧兄拉近关系呢,这不,机会来了。
黄昏时分,青陵楼上。
驸马爷端起一杯梨花酒,“义父,咱们不醉不归。”
“好,好小子,干了它!”
慕容宣洲与驸马爷你一杯我一杯地痛饮起来,唐卿卿不但没有阻止,还默默地给驸马爷满上,让他喝个痛快。
明日便要离开青陵,齐郎心里多少都有些舍不得吧。
一壶梨花酒下肚,驸马爷整个人都醉得迷迷糊糊的,抓住唐卿卿的手,嘴角却在问:“你看见我的卿卿了吗?”
另一边的慕容宣洲也好不到哪去,目光涣散地呆坐着,咿咿呀呀地唱戏。
唐卿卿:“……”
这嗓音,注定是当不成戏子的。
因为会饿死。
“齐郎,咱们回房休息,好不好?”
驸马爷使劲摇头。
“不好,你、你见过我的卿卿了吗?”
“她是不是很美?唉,卿卿是个公主,可好看啦!”
“但是她不要我了,呜呜呜……”
驸马爷说着说着就哭起来了,可伤心了。
唐卿卿又是好笑又是心疼,她什么时候不要他了?齐郎摆明是冤枉她。
摊上这么个净爱瞎想的驸马爷,真是……让人气笑了。
一个作书生打扮的中年男子上楼来,冲唐卿卿微笑着打了声招呼:“殿下。”
“杜先生。”
来者正是慕容宣洲的老友,杜之素。
“老洲,老洲别唱了,丢死人了。”
杜之素头疼,老洲喝醉了总是爱唱上几句,偏偏没一个字在调上,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素素,是你啊。”
难为慕容宣洲喝醉了还能认出老友来。
“是我。老洲,回你自己的屋里唱吧,那里没人。”
“不行!”
慕容宣洲拒绝了,“没人的话……谁听我唱戏!”
“我听总行了吧,回去唱,啊?”
“这还差不多……”
慕容宣洲被杜之素带走了,现场的醉汉就剩驸马爷一个了。
驸马爷越哭越起劲,哭得稀里哗啦的。
唐卿卿一边给他擦眼泪,一边哄道:“齐郎,你看看,卿卿不是在吗?倒是你,还想去哪里找卿卿呀?”
“京城!”
驸马爷一抹泪,斩钉截铁地说道:“我的卿卿是公主殿下,她住在京城的皇宫里。皇宫你知道吗?超大,超漂亮的!”
说着,还用手比划来比划去的。
“你肯定不知道,哼。那里可漂亮啦,我的卿卿就住在里面。卿卿每天穿的是不重样的漂亮衣裳,供她使唤的人可以排上老长老长的队伍!”
“我好想她啊,天天都在想。”
唐卿卿有些好奇,“你不是成亲才第一次见到我吗?而成亲以后,我们就在公主府里一起生活了呀。”
“卿卿不知道的……我很久以前就见过她啦。”
驸马爷说到这里有些得意,眼神迷离,嘴角还带着笑。
“当时我刚带人做了一票大的,躲在庙里休息。”
“卿卿是来上香的,我当时躲在桌子底下,怀疑自己遇到了仙女。”
“要不是有人喊她公主,我都没办法确定她的身份呢……”
唐卿卿的关注点已经不是哪个庙了,而是齐郎说的,做了一票大的……
听起来,像是做了什么坏事,一点都不纯良呢。
“你不是个文状元吗?不会武功那种。”
驸马爷哼哼唧唧地反驳。
“我会武功,我武功……天下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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