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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庐山辜负目, 不食螃蟹辜负腹。
林馥馥的记忆里, 莫炀似乎一直很喜欢吃大闸蟹这种东西。
小时候两家人一起吃中秋饭的时候, 大闸蟹几乎都是莫炀的爸爸莫易云准备的。莫易云不知道是从哪里淘来的大闸蟹, 一个个肥美多黄, 仿佛生来如此。
早年对烽市人来说, 其实并不兴吃大闸蟹。后来随着互联网的逐渐发达,好像到了中秋吃大闸蟹是必备。大闸蟹的确是一种很特别的食物,喜欢的人很喜欢, 比喜欢的人剥蟹壳都嫌麻烦。林馥馥大概是属于后者。
但随着年龄增长,后来林馥馥偶尔想到吃大闸蟹的时候, 却很难在市面上找到肉多肥美的大闸蟹。今天下午也是,林馥馥和妈妈在菜市场里逛了一圈都没有找到满意的。
卖大闸蟹的店家说,今年的大闸蟹要比往些年晚上市半个月左右, 想找蟹黄多有肥美的不容易,只有这种小蟹,凑合凑合。
后来实在是找不到卖相好的, 薛白梅也心疼荷包,于是作罢。大概再等一等,再过一个月大闸蟹的味美了。
时间已经不早了,这会儿到水湘谢已经将近十点。
明天还是中秋小长假时间,所以林馥馥倒是不担心上班的问题。
到水湘谢以后林馥馥才发现朱嘉上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大闸蟹,一个个都十分肥美。
她忍不住说:“下午我和妈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你是从哪里买来的呀?”
朱嘉上哈哈笑,“我可是有自己的独家渠道哦, 今年大闸蟹上市晚,这几只我让朋友特地给留的。”
老猪表示今天要大秀一下自己的厨艺。
莫炀脱了身上的夹克随意往沙发上一扔,喊了林馥馥一声:“过来。”
林馥馥闻言乖乖走过来坐在沙发上。
莫炀拿了医药箱,走到林馥馥的面前半蹲着,“手给我看看。”
她闻言又乖乖把自己受伤的那只手摊开给他看。
莫炀表情严肃又认真,他一只手捧着她的手,另外一只手小心翼翼解开林馥馥手上的纱布。他动作很轻很柔,像是碰到一件易碎品。也让林馥馥明白感受到,他是在意她手上的伤口。
看过伤口之后莫炀微微皱眉,心里还是不舒服,他说:“好多了。”
这几天林馥馥都有按时吃药,而且她也定时换纱布,也不碰水,所以伤口好得快一些。
“现在可以不用缠纱布了。”莫炀说着用干净地棉签把她手上的一些药膏擦干净,“保持伤口干爽会好得更快一些。”
“哦。”她手指动了动。
他的掌心贴着她的手背,她能够感受到上面的温度。
莫炀抬起头,只觉得她乖得不像话,让他忍不住仰头啄了一下她的唇。想更深吻,但顾及朱嘉上在场,于是作罢。
林馥馥没有想到莫炀今天会来烽市,她以为他有空肯定第一时间先回州南市的,毕竟他的父母现在都在州南市定居。想着,林馥馥问他:“你今天怎么突然来啦?”
“想你。”莫炀说着又在林馥馥的唇上啄了一口,他说:“明天一早我回北京。”
中秋节这一天,莫炀思来兴趣能一起过节的人只有一个她。
其实那么多年他也习惯了不过什么节日,无论是新年还是中秋,对他来说大多数时候是在工作中度过的。
林馥馥看着莫炀眼底一圈青色,心疼地说:“好辛苦。”
“不辛苦。”莫炀笑,“老公赚钱,以后好养你。”
林馥馥的脸猝不及防又红了,“我也会赚钱的。”
莫炀笑着摸了摸林馥馥的额,将她揽在怀里抱着,“你的钱你自己留着用。”
不过说来惭愧,林馥馥这几年赚的钱都没有存住。女孩子总是有很多用钱的地方,一个月的工资买点衣服,买点化妆品,买点护肤品等等,这钱就这么没了。
“晚上吃饱了吗?”莫炀问。
林馥馥点点头,“很饱。”
“小没良心的。”莫炀笑。
“我不知道你要回来的。”
“嗯。”他的声音很轻很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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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嘉上晚上买了一些熟食品,蒸了大闸蟹,再炒了几个小菜,这顿中秋餐算是搞定。
莫炀神情寡淡地小口抿酒,见林馥馥准备拿大闸蟹,伸手拍了一下她。
莫炀笑:“来,哥哥给你示范怎么正确剔蟹肉。”
他吃蟹也不能算是讲究,但一只蟹吃完总能拼成原来的样子。从前便是如此,林馥馥最喜欢看他把大闸蟹拼回原来的样子。
林馥馥不是没有尝试过努力优雅地吃螃蟹,尤其在看过丰子恺《忆儿时》里细数的吃螃蟹方法:先折蟹脚,后开蟹斗,蟹螯还能拼成蝴蝶。
但她动起手来却感觉难如登天。
莫炀却没一会儿的功夫就将蟹腿里的肉弄了出来,然后再放在小碟子里推到林馥馥的面前。
“沾点姜醋,驱寒。”他说。
他的这双手真是巧,能弹钢琴能剔蟹肉。
林馥馥看着看着,突然不知道想到哪里去,双颊绯红。
电视里放着中秋晚会回放,他们三个人就围在桌子上吃东西,几只已经会爬的小奶猫在旁边爬来爬去。
虽然林馥馥晚上已经吃得大饱,但还是非常给面子地又吃了很多东西。
朱嘉上的厨艺是真的好,总是让林馥馥忍不住要多问一句,想要偷学一点。
朱嘉上话多,一整晚叽里呱啦个没完,倒是非常活络气氛。
等到林馥馥转头看莫炀的时候,只见他一口接着一口地喝酒,竟然生生喝了朱嘉上“珍藏”的一整瓶茅台。
“天!”朱嘉上一把拽回了自己的那瓶酒,一脸的心疼,“我的茅台啊,我都舍不得喝的啊!”
莫炀的语气里已经染上醉意,“切,还你十瓶。”
“说到做到啊。”朱嘉上这才没话说。
莫炀接着又喝了一些,林馥馥实在看不过去拦着他:“别喝了好不好。”
可已经晚了。
莫炀醉了。
莫炀半躺在了沙发上,整个人的醉态慢慢都显现出来。他也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哼哼唧唧,皱着眉,一副十分难受的模样。
林馥馥紧张地望着,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怎么办?要喝醒酒汤吗?”林馥馥一脸茫然。她哪里见过莫炀这样,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处理。
以前林疆疆也会喝醉回家,但每次她都嫌弃地跑得老远。
朱嘉上冷静下来,“先喝点醒酒汤吧?”
他说着又开始犯起疑惑:“不过醒酒汤是酒前喝还是酒后喝的?不管了,我先去准备。”
莫炀身上穿一件棉麻质地的长袖衬衫,大概是这会儿热气上头,感觉热了,又开始扯自己的领子。
撕拉一声,领口上的纽扣硬生生给让他扯破,他甚至把自己的脖子都给扯红了一片,可好像还是不满意,还在用蛮力。
林馥馥看着他这动作,心也跟着好像被撕扯了一下,她立即上去制止莫炀的动作,“快别扯了,会痛的。”
说着边揉着他颈上的红印子。
明明指甲也不长,可见使了多大的力气。
她的出声倒好像让莫炀清醒了一些,他缓缓睁开眼睛,努力让自己的眼神聚焦,确定了眼前的人真是她,喊了她一声:“林馥馥?”
声音哑地不行,醉后的双眼也猩红地不像话。他好像以为自己是做梦,以为眼前的林馥馥不过是梦中出现。
“嗯,是我。”林馥馥温声提醒,“你喝醉了。”
醉酒的人百态,莫炀甩了一下头,他知道自己醉了,朝林馥馥挥了下手,口齿还算清晰:“你回去,别管我。”
继而他又闭上了眼睛,翻了个身,咕哝一声:“醉酒不好看。”
“那还喝那么多……”林馥馥的心都纠在了一起。
何时见过他这样不堪一击,好像随时都能倒下。
晚上她也是没有注意,就看着他拿着个杯子时不时抿一口,谁知道竟然喝了那么多。
林馥馥这些年也不是没有参加过什么聚会,更见多了喝醉的男人。以前有同学喝醉直接倒在大街上的都有,也没少见抱着其他人一把鼻涕一把泪诉说伤心往事的,最让人无法直视的大概就是当街呕吐。林馥馥从未在意过别人醉酒是什么样子,可是换成莫炀,性质就不一样了。
她见不得莫炀这样,他醉后脆弱的样子,让她心里发酸。
不一会儿,朱嘉上端来了脸盆打来了热水,林馥馥也忙将垃圾桶挪到莫炀的身边。
“会不会想吐?吐过就会好多了。”朱嘉上以他过来人的看法说,“吐不出来催吐看看。”
多好的酒啊,特意喝下去,又要特意催吐。
林馥馥不懂,人到底是为了什么要喝酒这种难以下咽的东西?
“快,转过来,擦擦脸。”朱嘉上伸手拉了拉莫炀。
可莫炀说什么都不肯转头,他说:“快让她走,别在这儿,别让她看到我这副鬼样子。”
他像是个闹脾气的大男孩,如果不依他,他就要闹得翻天覆地。
林馥馥的心一揪一揪的。
她想起几个月前他喝醉的时候不是这样的,那天他的心情好像还不错,眼神清澈,绝不像现在。
林馥馥之前还以为他是因为长途奔波而疲倦,现在想来,今天的莫炀好像心情很不好。
怎么了?
好在莫炀醉酒的姿态不算差,他很快老老实实闭上眼睛睡觉,不乱说话也不发酒疯。
林馥馥坐在沙发上,前一秒还嚷着让她走的莫炀,后一秒搂着她的腰不让她走。所以她就保持着这个姿势,然后用自己没有受伤的那只手轻轻揉着他的太阳穴。
朱嘉上给莫炀一番收拾后大喘着气坐在沙发上,说:“莫爷今天好像又跟家里大吵了一架。”
“怎么了?”林馥馥手上一顿。
“不清楚。”朱嘉上就看到莫炀背对着他在打电话。说起来,好像每次逢年过节的时候莫炀总是会跟家里吵。
林馥馥的认知里,莫炀和家人的相处一直是非常和睦的。这种和睦是一家人在饭桌上都不会有人说话,饭后各自回屋,互不打扰。
相较起来,林馥馥的家里就热热闹闹的,除了林馥馥和林疆疆整天打打闹闹以外,薛白梅还总是爱数落林建安,而林建安总是乐呵呵地说着是是是。
怀里的莫炀睡得并不安稳,林馥馥伸手轻轻拍了拍他。
朱嘉上看着眼前的画面,似乎终于明白莫炀想要的是什么。
不过是单纯的,一个家的温暖。
“林妹妹,跟你说件事。”朱嘉上感觉自己憋不住了。
林馥馥点点头,配合着朱嘉上的语气,也轻声地说:“你说吧。”
“其实莫爷总是偷偷在你家门口偷看你,几年前我跟他的时候他就有这个迹象了。那会儿工作很忙,一忙一个多月,但他一旦有空就会飞回烽市。”朱嘉上看着林馥馥,“林妹妹,莫爷好像很喜欢很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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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两点多的时候莫炀已经睡深了。他洗过澡,换了干净的衣服,现在正乖乖地躺在被窝里面。
从他喝醉到现在,也过去了好几个小时。
晚上林馥馥查了查关于醉酒的相关资料,一般情况,与酒量或过量程度及自身体质有关,大概三到九小时左右就能醒酒。
林馥馥几乎照顾了他一夜,深怕他会难受。
而且,她现在也睡不着。
朱嘉上晚上的一番话让林馥馥久久不能顺畅呼吸,虽然她之前亲耳听过莫炀告白。但这和朱嘉上今晚说的又是另外一回事,林馥馥从没有想过,自己在他的心目中会占有那么大的分量。
朱嘉上说:“还记得今年除夕夜吗?莫炀参加完春节联欢晚会之后第一是时间来的是烽市。你知道他来这个城市干什么吗?因为这里有你。”
那一刻,林馥馥的心好像都酸了。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眼眶湿润,很想哭。
床很大,他斜侧着睡,十分霸道又孩子气的姿势。
其实他这个人睡相真挺不好的,喜欢紧紧地抱着某样东西,也喜欢把脚往人身上放,总之像个八爪鱼。
她第一个晚上和他一起睡觉的时候还颇不习惯,几个小时候都睡不着,睡着了也不安稳,可心里却满足得好像中了五百万大奖。他抱着她睡觉啊,真是只有梦里才会发生的场景。
即便是他差点把她挤到床下去。
她当时在夜色中窥探他的脸,他的眉,他的眼,他的鼻,还有他亲吻过她的嘴唇。他的样子,其实她闭着眼睛都能画出来。可是挨得那么近,近到只有0.01毫米的距离时,她好像又重新认识了他。
今晚的月亮真圆,真亮。
林馥馥借着月光,能够清晰看到沉睡中的莫炀。
他的长相继承了莫父莫母双方的优点,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混血。眉骨高,鼻梁高,个子也高。
刚上初中那会儿林馥馥就觉得他像个巨人,可其实那会儿他才一米七出头,但胜在身材比例好。都是穿运动校服,他的腿却别人长出一大截,站在人群中尤其出挑。
“傻乎乎的,干嘛喝那么多酒啊?”林馥馥自言自语似的,说话声音也不大,“你才是小傻瓜。”
莫炀在家长或者长辈面前永远是乖乖牌的样子,但林馥馥听过他流利地说脏话,见过他孤寂地深夜吸烟。
她其实早就发现,他不像他外表表现的那样潇洒自在和快乐。又或者,他骨子里是个反叛的人。
她知道他的不同和伪装,但她却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伪装。
所以今晚他喝醉,她很心疼。
突然就觉得,这个时候的他那么“弱小”,毫无任何防御能力。平日里的武装和面具全部卸下,他不过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小伙子。
林馥馥坐在床边看了他好一会儿,见他呼吸平稳,状态不错,于是放心了不少。
悬了一个晚上的心了,就怕他酒后难受。
忙活了一个晚上,她也困了,终于可以躺在他身边用力抱着他。
她伸手轻轻摸了摸他的脸颊,眼底藏着的喜欢此时毫无保留。
以前她仰望他,躲避他,不敢与他面对面直视。
怎么能不喜欢他呢?这样一个优秀的男孩,是所有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林馥馥运气好,成了他的邻居,与他只有一墙之隔。
她终于忍不住,俯身偷偷亲吻他。
像是童话故事里的那样,王子亲吻公主。而这个时候,她是那个偷亲王子的丑小鸭。
可正在林馥馥准备离去的时候,莫炀的手突然扣住了她的后颈。
他的唇再次贴上她的唇,舌顶开她,在她嘴里乱搅一通。
他滚烫的手从她的颈部往下滑,扣住她的腰身,让她与自己紧密贴在一起。
林馥馥几乎是在一瞬间就感觉到了他顶着自己。
“莫……”
她根本无法开口言语,他不给机会。
有些疯狂,他吮吸地十分用力,他双手也没有闲着。
林馥馥想知道他酒醒了没有,拼命地挣扎着。
但她又知道自己阻止不了,他会一发不可收拾。
终于等他弥足,慢慢放开。
林馥馥看到了他的双眼。
“半夜勾引我?”他声音又沙又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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