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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提过,她是高立的女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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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练数年的杀人之技后,准备找高立和小武报仇,主要还是小武。毕竟当初一剑刺穿他小腹差点让他殒命的,正是小武。

    然而,高立很仗义,尽管自己和双双都有性命之忧,高立还是毫不犹豫的替小武接住了全部的仇恨,他直接告诉麻锋小武已经死了——他希望所有的一切,都到他这里为止。

    麻锋一号仇人死了,他极其不爽,立马攒足了劲头,展开对高立的复仇行动。

    但是在杀高立之前,他却想像猫戏老鼠那般先把高立在意志上摧垮,吃住在人家里,还给了人七天准备时间……这么奇怪的举动,又何尝没有妒嫉高立生活的情绪在里头?!

    毕竟,同为杀手,高立不仅有小武这样同生共死的朋友,还有双双这样深爱他的女人,而麻锋根本没有朋友,在情感上他除了仇恨什么都没有!

    而后,双双在鼓励、安慰、激将、求死都不好使之后,终于看清楚问题所在,遂建议高立去孔雀山庄求助。

    这个想法跟高立不谋而合。

    他一路马不停蹄求上孔雀山庄,来找曾经的好友——小武。

    这时候,小武已经完全成为了秋凤梧。

    跟两年前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从之前跟高立出生入死的落拓少年,成为了气派极大的壮年绅士。

    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充满了宗师气度,庄主风范。

    整个人的思维,也变得缜密而稳重,让人心忍不住就是一揪,人变成这样了,昔年情分还在吗?

    尤其是考虑到,孔雀翎对于孔雀山庄的意义之大,孔雀翎放置之处的隐秘程度之夸张,守卫之森严,无数机关和甬道后,是三尺厚的千斤铜门,十三道锁,秋凤梧和十二个隐居的高手耆老每人一把钥匙,还都是锁在铁链上的。

    整个取孔雀翎过程之肃穆,之神秘,之沉重,使得高立自己在面对即将到手的孔雀翎时,心情特别沉痛,不禁长长叹息:“你不必给我的。”

    然而,即便是这样,秋凤梧也还是把孔雀翎借给了小武。

    这份友谊,即便是铁石心肠的人,也得深深动容。

    邵昌看得满心满肺的暖意,恨不得找三五知己浮一大白,情绪之高涨,哪还记得在此之前因为联系不上人的作难惆怅?

    毫不夸张的说,古温要是此时出现在面前,绝对搂住就干……杯!

    但作为一个理智的成年人,在血脉喷张熨帖畅快之余,却又忍不住的深深心悸和不安——

    为什么高立去孔雀山庄,不是求援,不是请秋凤梧出手,或者是请秋凤梧派人帮助,而是张口就要借人家的镇山之宝孔雀翎呢?!

    就这样让孔雀翎出山,除了友谊外,仅仅,是为了切题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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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653 曾因醉酒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

    邵昌看书,喜欢先看章节标题。

    看到新一章的题目是“故友情重”,结合上文剧情,立马想到是跟小武秋凤梧有关。

    “大雷神”金开甲已死,对于高立而言,也就秋凤梧一个故友。况且,金开甲严格意义上也不算是高立的“故友”。

    所以,读到高立终于憋不住要去孔雀山庄找秋凤梧时,他以为高立是想拉秋凤梧一起帮忙打麻锋的……所以他当时就很诧异,高立提出的要求居然是借孔雀翎。

    合理点说,麻锋这个阴魂不散的麻烦,本来就是秋凤梧造成的,他戳了麻锋一剑却没验清麻锋到底死了没有,甚至直接导致金开甲的死。

    当然,可以辩解说秋凤梧是急着去帮高立才没验清,但疏忽就是疏忽了,公正公平点来讲,就是要负责任,要付出代价的。

    他不是刚出道的小少爷,是做了多年杀手的人,做惯杀手的人竟搞不清对手死了没有,这也太粗心太不负责任了,不仅导致了金开甲的死,现在还威胁到了双双和高立的命!

    所以麻锋杀回来时,道义上讲,这烂摊子本就该秋凤梧自己解决的。

    鉴于此,邵昌,以及屏幕前的很多读者,对于秋凤梧跟高立见面时的反应,是相当心寒和不满的。

    高立来找他帮忙,累到晕倒在大门前,火急火燎的说了事情原委,他竟就那样好整以暇的听着,居然也一点不客气,一点也不主动表示,“要不要我出手啊”、“要不要我安排几个高手随行啊”、“不就是缺信心嘛,要不要我站在一旁给你压阵啊”……

    什么也没说,就好像哥们帮自己挡驾是天经地义的,他一个庄主则是天经地义该在家里当缩卵的。

    邵昌心寒的同时,不自觉的,就想到了当初“七月十五”头领带着手下来寻仇他们一行时,他通过挑拨离间,让毛战和丁干自相残杀的事。

    关键是相杀完了,被坑的毛战还向秋凤梧这个挑拨的人“深深一揖”,带着感恩自裁,这是何等的手段与心机?!

    简直细思极恐。

    不要说什么高立是不想两个打一个,觉得胜之不武,他们本来就是杀手出身,开篇就是五个一起行刺百里长青,同时攻向百里长青的也不知有几个,“七月十五”来肃清叛徒时也是丁干和毛战一起打高立的,说明这些人根本不在乎是否一对一。

    况且,他和双双都已经被逼到那份上了,别说以多打少胜之不武,按当时情况,不开玩笑的说,能逃早逃了,能偷袭的话,**迷魂撒石灰埋炸弹再下三滥他也敢用。

    何况其实方法多的是,不让秋凤梧出手,甚至不让他露面,躲在暗处掠阵增添信心也可以啊。

    最不济,实在是秋凤梧这么大个山庄脱不开身的话,让他指派几个高手暗处相助,不要别人,就看守孔雀翎那十二老中随便一两位,以高立都看不清来去叹为高手的实力,估计能把麻锋打得连他妈都不认识。去了不用出手,助助阵,喝喝茶,反正高立所缺的也仅是战胜敌人的信心。

    但高立实在是个太老实的娃,拖家带口的,居然就主动把烂摊子揽下来,还是全揽下来,替哥们挡驾了,不能说人善被人欺,没心没肺,最起码也算是仁至义尽。

    见到秋凤梧后,更是严重为他着想,觉得他现在是庄主了,有宗师风范了,还肩负着这么多人的安危幸福,麻锋背后毕竟站着个庞然大物青龙会,不该让他再淌浑水……

    所以,就开口借了个孔雀翎。

    邵昌尽管读书过程中,个人情感倾向完全在高立身上,但当看到他提这样一个要求时,也不得不觉得他有些过分,实在太老实,太一根筋,太想当然。

    孔雀翎是什么,能是随便就能借的?

    毫不夸张的讲,对于一个因孔雀翎赖以生存、甚至直接以孔雀翎命名的武林世家,你提这样要求,几乎等同于现实里跑到新婚的好朋友家,“哥们儿,我现在寂寞欲死,你工作太忙就不麻烦你陪了,嫂子借我几晚用用,江湖救急!”

    看他不砍死你丫的?!

    读到这里,邵昌当时心中就叹息:“糊涂啊,糊涂!孔雀翎这玩意儿要能随便借,那真叫出鬼了!”

    但问题是,这个鬼,还真就出了!

    看得出来,秋凤梧当时很纠结很纠结,自从高立提出这个要求后,他就一直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再没说一句话。

    一直从白天坐到晚上,坐到窗外夜色渐浓,屋里还黑咕隆咚,他就依然静静坐在黑暗里,连根指尖都没动。

    但就在高立死心准备放弃,起身离开走到门外,他心冷,读者也心冷时,秋凤梧却突然叫住了他,他居然就这么答应了!

    没有找托辞“孔雀翎不能借,对我们如何如何重要”,或者说“你用不着孔雀翎,我陪你去更好”、“孔雀翎不行,但我有高手一十二,杀麻锋就如杀麻雀”……

    只因为,高立求上孔雀山庄后向他提出的是“孔雀翎”,他就正面考虑这一条,不折中,不世故,不回避,不推脱,而最后,他也就真敢借了他“孔雀翎”!!!

    这种带着点天真幻想意味的结局,超乎所有像邵昌这样的自以为成熟理智之人的预期,因此,读至此节,这种预期和情感双面的极致冲突,直接击中了心中最柔软处。

    “好一个高立!好一个秋凤梧!好一段友情!!”

    邵昌热血动容,畅快淋漓,激动得啪啪啪,大力激拍桌子,涩声感慨:“我这思想,真特么太俗了!俗不可言,朽木不可雕!惭愧,惭愧啊!”

    借是借到了,但这情分,这宝贝,对于高立而言,实在是太沉重,这让邵昌激动之余,隐隐感到一种心悸和不安。

    好在后面情节发展很顺利,高立借到孔雀翎,信心大增,几乎跟换了个人似的,麻锋却变得惊疑不定,此消彼长之下,高立脆杀麻锋。

    章节的最后,这对苦命的鸳鸯,双双和高立——

    他们互相拥抱着,所有的灾难和不幸都已成过去。

    经过了这么样一次考验后,他们的情感无疑会变得更深厚、更真挚。

    他们已完全互相倚赖,互相信任,世上已没有什么事再能分开他们。

    然而,以上却并不是章节的最终结束,最后一句话是:

    只可惜这也并不是我们这故事的结束。

    事实上,这故事现在才刚刚开始。

    “我去,什么鬼?打败麻锋了,男主女主转危为安,幸福生活在一起,确定还没完?”

    “完全被搞糊涂了。之前高立双双隐居田园时,来了句‘只可惜这并不是我们故事的结束’,都能理解,后来确实有麻锋上门,这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赢的曙光,怎么‘也并不是故事的结局’了,后面还能有什么变数?!”、

    “疯了,难道后面青龙会还要直接出面?非得要用上孔雀翎才行?”

    “省省吧。古大侠的书,也能猜的着的。”

    “不行,问他去。”

    “对,问他去,不问今晚睡不着。”

    古温也没开围脖,但他在“仗剑”的号“十三代弟子客凌云”是官方认证的,平时也比较活跃。所以都在主页下面留言。

    说是询问后续剧情,但稍微有点理智的都知道不可能有什么收获,更像是聚集在这里分享一下看完刚刚这一厉害章节后的澎湃情绪,所以,只片刻功夫,就成了花样吹:

    “我在此负荆请罪。承认之前有些小瞧《七种武器》,觉得中短篇是自废武功,要写就得射雕三部曲,才算大家。但看了《长生》《孔雀》,发现篇幅虽短,但更精致,就好比藏库中的明珠,温润精致又熠熠生辉。”

    “我是昨天才读完的《长生剑》,我们这边下了很大的雪,蜷缩在小镇温暖的火炉边,不停地为精巧的情节击掌赞赏。没有历史大背景,没有家国兴难,没有生死大义,有的更多的是对人生的思考,一种洒脱,一种释然,一种快意。读这本书,沉重的步伐轻快起来,人生苦短,不妨像作者那样,浊酒一杯,边走着,边哼着歌,做一个懂得生活的人。”

    “《武器》也是我看的第一部武侠,发现原来武侠还可以这么写啊。字里行间,泛着冷兵器的凛冽,断句断到惊心动魄,符合我一直喜欢的‘跳’的感觉,简直无敌了!”

    “天天听很多作家吹水要文以载道,结果道是载了不少,文却没写好。文,要想载道,你得先好看。所以,什么叫文以载道,《七种武器》就是文以载道,才是文以载道。”

    “咱不会说,只知道,不错不错,好看好看。”

    “没想到,古大侠写友情,写爱情,都这么厉害啊。一定很有生活的人。”

    邓铮刚更新完《血海飘香》,在评论区转了一圈,因为幻萍的缘故,破天荒的关注了一下凌风上人新书《牧野龙蛇》的成绩,发现跟楚香帅差距有渐渐拉大的趋势,再念起,刚刚从这阴险家伙心仪的相亲对象被窝里出来,占了不少实质性便宜,如果按百米来算的话,起码领先了七八个身位。

    一时心情甚佳。

    手机提醒“仗剑”有很多人艾特,登陆上去一看,我去,这一条条,吹得都让人不好意思了。

    顿时,心情更佳。

    看到很多书友都在嗷嗷叫着让他发个言,吱个声,哪怕随便说点什么都成,大感盛情难却,瞅到最热的一条猜测他生活感情阅历的留言,灵机一动,果断骚了句:

    “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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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654 今天有风

    “曾因酒醉,生怕情多……弱弱问一句,这引用的是哪位先贤的诗?”

    “不知道,朗朗上口,但陌生。”

    “咦,刚千度搜索了下,竟然是空白!”

    “卧槽,原创的?妙啊!这骚情,不愧是能写出楚留香的古大侠!”

    “厉害了我的哥!正中我心中所想。马上更换签名档,狠狠装上一逼。”

    “古大侠,这两句奇妙,稍一品咂,头皮发麻。但感觉意象上并不完整,应该还有上下文吧?”

    “对啊大侠,别藏着掖着,整诗都写出来啊!”

    邓铮心中一惊,暗道,那可不成。

    这两句单摘出来,虽然为人津津乐道,常用来形容潇洒脱俗风流自赏的人物,古龙先生,就曾经在其《猎鹰赌局》中进行引用,也经常将此诗句用以自诩。

    但郁达夫先生的《钓台题壁》整首诗,却跟风流自赏没关系,是一篇著名的爱国诗篇。上下文中,有很多跟近现代史有关的意象,他可万万不敢全拿出来。因为根本解释不通。

    于是,随便支应了两声,果断撂了颗小卫星转移了视线:“别急睡哈,马上还有一更,《孔雀翎》最终章。”

    就这短短一句话,引起了轰炸性的效果,时间已是午夜,但很多群里圈里都在转播扩散,不少书迷明明已经睡下,又重新麻溜溜爬了起来。

    包括邵昌。

    毕竟上了点岁数,睡下不易,其实不想起来,睁不开眼,但又对后续剧情牵肠挂肚睡不下去。

    很有种成年人看球赛,明明定了凌晨闹钟,但响了后又磨蹭着不想起,不想起又睡不踏实,总觉得会错过很多的精彩,磨蹭十五分钟还是咬牙起来了,结果已经进球。而且,全场也就进了这一个球——夜也熬了,精彩也没看着。

    邵昌最终还是起来了,打着哈欠,脑袋懵擦擦的,戴上眼镜后,眼睛都是懵的。

    但扫过书页正文,就只一眼,整个人便犹如遭一盆冷水劈头盖脸浇下,瞬间便清醒了!清醒到能立马去考大学英语四六级了!

    纳尼?

    高立居然弄丢了孔雀翎?!

    “我……我能不能摸摸它?”

    “当然能,只不过你千万不能去按那两个钮,否……”

    第一句话,是双双问的。

    第二句话,是高立说的,笑着说的,但说到“否”字,意识到孔雀翎不见,声音突然停顿,笑容突然凝结,整个人都似已全都被冰凝结,就好像突然一脚踏空,自万丈绝壁上跌入了冰河里。

    双双看不见他的脸色,但却忽然感觉到他全身都在发抖。

    他这一生中,从未如此惊慌恐惧过。动也不动的坐在黑暗中,整个人都似已被埋入地下……

    “我去?!”

    邵昌忍不住爆了句粗,哪里还有半分睡意,突然就感觉有点凉,胡乱披了件衣服。

    重新坐在屏幕前时,脸色已经极为凝重。

    高立去掩埋麻锋尸体的地方找,没找到;想着应该是掉在了路上,但是一路上换了几次马车……肯定是找不到了。

    然后可怜可悲的俩人商量着怎么办,让邵昌鼻头酸涩胸涨难言的是,这对历经磨难的小夫妻,没有逃,没有避,居然选择了最艰难的一条路——去孔雀山庄,勇敢面对。

    高立,终究是条铁骨铮铮的汉子,人无信不立,他对得起他的名字,为了双双可以不惜一切,唯独这次绝不能亏负好友的信任,所以他要去赎罪。

    双双,终究是最通情达理最情真意切的妻子,尽管伤心至极,明知高立是去赴死,但又高兴,高兴她没有看错人,高兴高立一直都是那个令她骄傲的男人。

    “我了解孔雀翎对他们的价值,也了解他是在多么困难的情况下,冒着多么大的危险,才将孔雀翎交给我的,这世上从未有人像他这么样信任过我,所以我绝不能亏负他,死也不能亏负他!”

    “所以你一定要去告诉他这件事。”

    “一定。”

    “我本来以为你会为我做出任何事的。”

    “只有这件事例外。”

    “我明白,所以,我虽然很伤心,却又很高兴。因为我毕竟没有看错你,你实在是个值得我骄傲的男人。”

    “这一次我知道我没有做错,我已不能再错了,现在我只觉得对不起一个人……我对不起你。”

    “你没有对不起我,因为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邵昌的指甲,不知何时,已经深深掐进了肉里,眼睛这次真的模糊了,全是氤氲湿气。

    如果说刚开篇看到丢失孔雀翎时,是简直郁闷抓狂,担忧恼火的不行,那么此时看到这对小夫妻的应对对答,一字一字,带给邵昌的,却全都是震撼,感动,力量,勇气……就像是在最寒冷的大冷天,喝了一杯暖暖的咖啡,虽入舌苦涩,但却一下子暖到了骨子里!

    长吁了一口气,暂停阅读,趁着满心满肺的澎湃,果断打赏了100000神州币!

    听高立“喊”出丢失孔雀翎的事实后,秋凤梧就像是石像般站在当处,脸上连一点表情都没有,脸色苍白得就像是远山树梢头的秋霜。

    脸上已没有光彩,眼睛里也没有光彩。

    他就那样站着,一直站着,站到“日色渐淡”,站到“日已西斜”,站到“暮色笼罩”,站到“夜色降临”……一动不动,一言不发。

    高立看着他,心中痛苦啊,只恨不得将自己撕开、割碎,一块块洒入风里,洒入泥里,洒入火里,被火烧成灰。

    现在他满心满肺的,就只等秋凤梧的一句话,叫他死,他就死,叫他立刻死,他绝不会再多活片刻。

    无数书友替他们两个着急,急到尿急,纷纷在想:“我如果是他,是秋凤梧,我会怎么办?”

    想不出。

    甚至根本连想都不敢想。

    原谅?怎么原谅,拿什么去原谅?

    不原谅,怎么个不原谅法?杀了刮了,软禁终生?

    一直等到晚膳时,老仆来叫,秋凤梧才忽然抬头。

    莫名其妙词不达意的来了一句:“今天有风。”

    然后,就再没提孔雀翎的事,而是依照前面高立第一次来时的约定,带他去看自己的孩子。

    秋凤梧步调单调而沉重的走在前面,高立行尸走肉般跟在后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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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655 毁了谁的三观?

    “唉,高立此时肯定痛苦死了,估计比上次来借孔雀翎时还痛苦。”

    “绝对的!那时候虽然有杀身之祸,但是有希望的,是有朋友的。但现在,前面有灯光也不见,眼前是一片黑暗,心里也只有一片黑暗。”

    “真是太惨了!估计秋凤梧心里也不好受。可恨的古大侠,这段写的劳资快泪崩了!”

    “希望不要太惨,这事虽然大条,但毕竟无心之过!”

    “无心也得承担责任!骚年,这可关系着秋家三百年的基业?再说了,无心犯的错,有时往往比有心犯的错更可怕。”

    随后,秋凤梧果然带着高立,见到了家人,有温和慈祥白发苍苍的老母亲,有端庄贤淑位温柔美丽的妻子,还有健康活泼、尚在襁褓的可爱孩子。

    “这就是我的朋友高立,我平生唯一最好的朋友。”

    这是秋凤梧向家人介绍高立时说的话。

    不知他这是有意还是无意,但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听起来,却是如此的残忍和折磨人,很多感同身受代入感强的书友,甚至感到了胃部在痉挛抽搐。

    而高立的心,也像是在被针刺着,又开始流血。

    秋老夫人微笑:“凤梧长长提起你,这次你一定要再多留几天。”

    秋凤梧妻子正在逗弄着她的孩子,道:“叫高伯伯下次买糖给你吃。”

    孩子只有周岁,还不会叫高伯伯,也根本听不懂别人说的话。但他看到高立,就吃吃的笑。

    秋老夫人笑得更慈祥,道:“孩子喜欢高叔叔,高叔叔一定会为这孩子带来很多福气。”

    福气?!高立心瞬间快碎裂,一想到孔雀山庄丢失孔雀翎的灾难性后果,哪里还能留得下去?!

    “我丢!姓古的,你这一段,真是铁石心肠要人老命啊……”

    邵昌虎目含泪,重重拍着几案。这种感觉,就像胸膛里憋着一股郁气,有不屈,有无奈,有痛惜……但却完全没办法,也没立场去排解。

    “为什么会这样……”

    某节目录制现场,和琪坐在嘉宾席上,早已泪流满面。

    讲台上的主讲人老教授留意到这一幕,看到自己居然把人给感动哭了,顿时精神大振,暗自琢磨,这孩子有欣赏水平,回去一定多多号召学生,都去粉她支持她!

    随后,秋凤梧又带着高立依次参观了山庄内的几处地方,得到了以下沉甸甸的讯息:

    一百多年前,黑道三十六魔星结成血盟,联手来攻孔雀山庄,三十六人武功之高,几已无敌天下,但全军覆没在孔雀山庄,自此,江湖中再无人敢来轻犯,孔雀翎三个字,传遍天下;

    三百年来,死在孔雀翎下的一派宗师、绝顶高手有将近三百位,秋家先祖为了怕子孙杀孽太重,专门设下所有亡魂的灵位,日日超度,只望他们的冤仇不要结到下一代去,但收效甚微,这么多年来,复仇的后人,还是一波接一波,一茬接一茬。

    可以说,秋家,三百年的名声,八十里的基业,五百条人命,都是建立在一个孔雀翎上。

    如果得知孔雀翎已经不在,那么后果……

    这个时候,读者的心已经揪在了一起,再迟钝的人,都感到了不妙。

    就像高立觉得他似乎在亡魂灵牌上面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文艺点讲,大部分读者,也都看到了。

    “不敢再看下去了。”

    “我不信!古大侠的书,不看到最后,我不信!”

    “麻痹我也不信!这也太残忍太折磨人了吧。赶快反转给我看。”

    最后,秋凤梧带着高立去了放置孔雀翎的地方,然后告诉高立了一个惊天的事实——他之前借给高立的孔雀翎是假的。

    高立狂喜,狂喜到崩溃瘫软,狂喜到泪流不止,就好像看到旭日忽然落下,大地忽然分裂。

    他一生中从未如此欢喜过,那就像是一个已被判处极刑的死囚,忽然得到大赦。

    但秋凤梧却半点也高兴,反而眼中充满了痛苦。第一次这么明确的痛苦。

    他告诉高立,真的孔雀翎早就丢失在了泰山。也就是说,秋家已经没有真的孔雀翎了。

    这个秘密,全天下只有三个人知道,秋凤梧父子,还有高立。

    “我告诉你这件事,只因为我不愿你为此痛苦。”

    “先父说出这秘密时,曾经叫我立下重誓,要我将这秘密一直保守到临死时,再告诉我儿子。”

    “因为你是我的好朋友,我不愿你为了这件事负疚终生。”

    ……

    郑文翰昨晚睡得比较早,睡眠质量也比较高,因为他临睡前,古温都还没有更新。

    不知道是写不出来了,还是订阅被压制,心情不好,总之,的确是一件大大的妙事。总算是稍解开书以来各项数据和指标被其压制的郁闷。

    但当他信心满满的打开神州在线网站,期待着在销售榜冠军的位置上看到自己的《夏龙》时,看到的,却依然是那个极度讨人嫌的《孔雀翎》!

    “有没有搞错,前天是他更两章的缘故,所以暂时窃据冠军,怎么今天还是?!”

    郑文翰极度不满,点进去一看,吃早餐的心情都没了,“你妹,又是一口气更了两章?!咦,《孔雀翎》完结了,男主角写死了,还是被逼自杀的?”

    郑文翰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赶紧揉揉脸,然后才终于确定,真的是把男主写死了,还是被最好的朋友,逼着喝毒酒死的。

    一时间,他的表情极为精彩,哭笑不得,又难以置信,这特么搞什么,创新也不是这么创新的,男主不是不可以死,但得死的悲壮,死的大义,可以千刀万剐,但不能憋屈自杀啊!道理很简单,就像是一个厨师要搞食材创新,再搞,你也得按食材特性来啊,得按基本法,屎,是没别的厨师用过,但关键是它也不能吃不好吃啊?!

    “嘿嘿,我倒要看看,你写这结局,订阅能血崩成啥样子?”

    然而,当他翻开订阅排行榜时,再次傻眼了。

    昨天早上这个时候,《夏龙》的均订还是第一,凭借那二位赞助的15000订,力压《孔雀翎》,超出小300。

    但就在《孔雀翎》昨晚胜利把男主给写得喝毒酒自杀后,均订却反超了他《夏龙》6800!

    “不可能!绝不可能!”

    郑文翰眼眶里都是血丝,手都是抖的,这感觉,就像是他上面拼搏得满头大汗身心俱疲摇摇欲坠,身下姑娘却面不改色气不发喘,一边敷面膜,一边微信聊天。

    “我昨晚《夏龙》写的是推倒女主,我自己写着写着都一脸淫笑,硬的不能行!他写得是毒杀男主,再说一遍,毒杀男主!还是自杀!怎么可能反超我这么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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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656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这不科学啊!会不会是……系统搞错了?”

    容茂实也是很纳闷,以他数十年的图书出版经验来看,写出这种自杀式结局,没嗝屁就算奇迹了,怎么可能越活越滋润?

    宋骓瓮声瓮气道:“核实过了。正常的不能再正常。”

    他本没别的意思,就只是略略为每天好几千大洋的买订阅支出心疼,但听在此时的郑文翰耳中,则变成了赤*裸*裸的讽刺,讽刺他拿着“不正常的”订阅,也干不过人家正常的!

    “啧啧,《倚天》结束后,一直没看过武侠,怎么才几个月,现在武侠受众的口味都提升到这种程度了?爱看男主抛弃妻子上门寻死的桥段?中堂老弟,嘿嘿,要不,你后面索性更进一步,试试绿帽文?”

    “不劳容老师费心。”郑文翰哼了声,面色却已恢复如常,淡淡自信道:“我已经发现问题出在哪里了。”

    “哦?”

    “就是更新速度。付费订阅以来,他每天两更,我却还是一更。看了他的评论区,也分析了他的订阅暴增节点,发现加更的那一章,对于拉升订阅,起到了很明显的效果。所以读者的热情暂时比我的高涨,这很正常。不过……”郑文翰冷笑,“就他会加更吗,我也会!他不是一天两更吗,今晚我就直接三更!哼,竟敢跟我耍花招比更新速度,简直找死,我《七生七死》系列已写成过半,他一个临时起意的,有什么资格,他拿什么跟我比?!”

    屋子里,烟雾缭绕,一圈圈,一片片,掩住了主人的脸庞。

    桌面上,放着厚厚一叠报纸。

    清一色上午刚发的,还带着印刷的清香。

    统一翻到文学版块。

    最上面的是的《东海晨报》。这份每天上午准时发行,号称实时性最强的报纸,文学版有两页四面。

    今天的第一页第一面,整个全版都给了《孔雀翎》。

    撰文的作者,虽然业界资历匪浅,但显然在熬夜撰写此文时,心情还是很激动的,居然“很不严谨”的宣称《孔雀翎》是他看过的最喜欢的幻想故事。

    连不得罪人的惯例“之一”,都没加。

    该作者称,朋友介绍,见篇幅很短,就试了试,结果,伤感、朴实、真情、友情、信心、无奈,透过这些情绪,彻底进了这个孔雀翎的世界。

    熬夜一口气读完。

    看过后,久久不能平静。

    《孔雀翎》最厉害的地方,就是故事的生动性与武器的神奇程度成正比。

    无论是对爱情还是友情的刻画都达到了极致,美到了极致,也真到了极致,竟然让人心甘情愿去相信它们的存在。

    高立对双双的宠爱,双双的坚强勇敢又反过来支持了高立,高立与秋凤梧在患难中建立起来的友情,在危难中秋凤梧对高立的帮助以及最后高立以死酬知己。

    情节跌宕起伏,每次小段过后,总是再次风生水起,总是令人看到希望,这一切,都如传说中的孔雀翎那么辉煌美丽、璀璨夺目……

    摊开面积最大的,是武侠第一报《首都新报-武侠版》,这报纸的现任BOSS是邵昌,算是古温和《孔雀翎》的半个娘家了,自然是千方百计多角度的点赞。

    “大格局无可挑剔,小细节近乎完美。”

    而此刻,正拿在“凌风上人”卓尔教授手里的,则是来自粤州的《南国文艺》。

    这份一三五发行的报纸,号称“最文艺”,其文学版块的小众性和高品位,一向被文学爱好者所推崇,并奉为圭臬。

    而今天,文学版中,有四分之一页,居然给了《孔雀翎》。

    这可是所有武侠作者中,除了金梁外,绝无仅有的殊荣,金梁先后登过四次,三次是褒,一次是贬。

    其中,关于《神雕侠侣》有两次,恰好一褒一贬,褒的是他居然敢让小龙女被圈圈叉叉了,还让杨过被砍断右臂,整个作品的深度和感染力十倍百倍提升;贬的是,结局明显屈服给了读者和市场,早就死相十足的小龙女愣是没死成。

    简而言之,这报纸的性格,就是往深了挖,往别人没想到的地方说。

    几乎所有的人看过《孔》后,都在说信心,说自信,说高立缺乏自信铸造了悲剧,说双双其实是中最自信的人……但这报纸却偏要说自卑。

    还不是说高立的自卑,而是连带上了秋凤梧。

    特别是秋凤梧。

    “……书中提到秋凤梧还有一个儿子,如果秋凤梧能够平安的活到寿终正寝,再将孔雀翎的秘密在临死前告诉他的儿子,那就像一个接力棒,传递着他们‘引以为傲’的自卑,也同时传递着悲剧,其中唯一的悬念,只不过是看那个可以预见的悲剧会发生在哪一代罢了,或许早一天到来会使孔雀山庄早一天醒悟吧。

    孔雀翎本身,俨然是一个无可复制的传奇,可以被无限量地神化,然而由始至终,都不曾露面,它的真面目不是光滑坚美的暗器至尊,不是高、秋两兄弟的自信与自卑,而是不可侵犯的保护神,那么高高在上,它让人变得懦弱,可是它不是原罪。

    秋凤梧不曾想过,孔雀翎——绝美的光环,似乎不属于人间的魔力,人人谈之惊色的神兵利器,说穿了也只不过是他的先人造出来的工具。

    为一个工具使自己活、让别人死,何其可笑,何其残忍。

    古温用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信心的重要,可是这个结局,也同样告诉了我们,自信和自卑,原本就是孪生子,与生俱来,同存同亡……”

    凌风上人默默读完《南国文艺》,不紧不慢,将所有报纸叠好码齐。

    轻叹了口气,心中暗呼侥幸,本以为楚留香就够难缠的了,没想到这看起来像是临时起意的《七种武器》居然能写成如此精品。

    幸亏这是要跟于中堂对垒的作品,要是跟自己的《牧野龙蛇》对,不说别的,光在格调、口碑和新鲜度上,自己就几乎不可能占得了上风。

    “真正的胜利,并不是你能用武器争取的,那一定要用你的信心。无论多可怕的武器,也比不上人类的信心。劲敌啊劲敌,没想到,这武侠,还真是被他给玩出花来了!”

    “这人写书,不仅有质量,还有速度,看来,接下来要是一场艰苦鏖战了!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不行,大意不得,得抓紧时间多多存稿才是!”

    “唰”的一声,窗帘被全部拉开,阳光曝晒进来,凌风上人突然觉得斗志满怀,果断掏出手机拨给了院系领导:

    “秦院长,我想请一个月的事假。”

    ……

    深夜。无星无月。

    风好冷。

    秋凤梧慢慢地走出来,走到院子里。

    榕树的叶子正一片片落下来。

    他静静地站了很久,竟似完全没有发觉他的妻子已经走到他身旁。

    她轻轻地依偎着他,在她心目中,天地间永远都如此幸福宁静。

    所以她永远希望别人也同样幸福。

    过了很久,她才轻轻问:“你那朋友?”

    “走了。”

    “走了?为什么要走?”

    秋凤梧没有回答,却俯下身,拾起片落叶。

    他凝视着这片落叶,眼睛里又充满了那种无可奈何的痛苦和悲伤。

    树叶又何尝愿意被秋风吹落。

    一个人的生命,有时候岂非也正如这片落叶一样……

    《这是《孔雀翎》正文最后一段文字,但不是很懂啊,高立到底有没有死啊?哪位高人解惑?》

    邓铮一觉睡醒,已是上午十点,在酒店里等林小璐过来,一起去机场。

    百无聊赖,登陆“仗剑”,想看看昨晚结局反响怎么样,大家受得了受不了,结果一进去就看到这么一个帖子被置顶。

    很多人在回复,而且,看“赞、踩”比,并非是一面倒,心中纳闷,见鬼了,高立死翘翘,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吗?

    “最后那酒没毒,只是秋凤梧告诉高立,为了保留这秘密,必须像死了一样。所以我觉得那杯酒就是秋凤梧的一份考验,高立肯喝,说明以死来保守秘密都肯,那他一定不会说出去,所以那酒没毒;相反,如果高立不喝,那才真要杀掉。高立喝了,所以通过考验,没死。”

    哈?酱紫?

    邓铮瞪大了眼睛。

    “同感。这是一种考验,不仅是秋凤梧对于高立,还有古大侠对于我们。估计古大侠写结局的时候就是想看看咱们会不会以为那真的是毒酒,他可能一直觉得现在世风日下,在考验鞭策我们呢。这点,从《长生剑》就能看出,他是不会让高立喝毒酒的。”

    哥,你不是真这样想吧?

    邓铮已经失语。

    “其实就是那种悬念结局,就看咱们读者怎么想。秋凤梧放下家业去当杀手,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乃至不是一般主角能做到的。高立娶了一个眼瞎且不美的女孩,爱的要死要活,也不是符合常理的。所以,为什么他们一定会那么符合常理的走到最后一步?因此,有些事情,但凡有一点点发生的可能,我们还是要选择相信它。就比如,高立最终加入了那一群孔雀翎的守护者中,身上戴着十三把钥匙之一,终生协助守护孔雀翎的秘密。嗯,小武有时间了,还可以找他去喝酒。”

    腻害了我的哥!

    邓铮张大嘴巴,只能感慨,真的好脑洞……(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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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657 当时年少春衫薄

    再然后,他居然就又看到了那位“公子舒夜”。

    上次一番瞎掰白玉京与青龙会,成功诱使“公子舒夜”主动申请加好友,邓铮为了不打草惊蛇,隔了一天才加。后面也没多聊。

    此人当初在千度金梁吧里时,很低调,平时几乎不发言,但是在“仗剑”里,明显活跃了很多,不说经常露面吧,举凡大热的争议话题,都会出现。倒是有些不寻常。

    “公子舒夜”拎得很清楚,直接言明结局,关于高立之死,已经暗示的很明了,还给出了四点理由:

    第一,秋凤梧承诺了“会让双双好好活着的”;

    第二,秋凤梧的妻子问他高立的事,他说已经“走了”,并凝视一片落叶,眼睛里充满了痛苦和悲伤,人的生命正如这片落叶;

    第三,文中结尾提到高立“已为别人(百里长青及其镖局联盟、孔雀山庄声誉存继)做了有意义的事,已无愧这一生”;

    第四,文中提到“平平静静的死比平平静静的生更难”。

    但正儿八经说完后,却又明显表达了对于这个结局的伤感和难以接受:

    “哪怕是一杯毒酒了平生这种浪漫的死法,哪怕是古温花了如此多的篇幅去描写秋叶的飘落,人生的无奈……但高立还是死了,秋凤梧还是背叛了他们的感情。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从秋凤梧接下孔雀山庄担子的那一刻,他就不再是小武,正如同那些狗血的历史,如烛光斧影,如羽烈王跟昭武公的一生之盟。这也正是我们在现实中所遇到的,种种的变化和无奈,让人们渐行渐远,身份和地位的变化代表着不为人知的无奈和压力。

    试想一下,当高立明白那些无奈与压力的时候,他如果不想彻底翻脸,不想违背自己做人的基本原则,除了死还能怎么做?

    这书,写得我服气。

    但这结局,我真是很难接受。”

    本来呢,邓铮看到明明清清楚楚的结局,只是作者不想那么残忍直白,所以写得稍微隐晦,怎么居然会有这么多人曲解不明白呢?

    就有心披起“九阴九阳,都没我强”的马甲进来义正言辞科普一下,但是看到“公子舒夜”的回答,尤其是最后一句时,突然有些明悟和动容。

    是啊,书友们又不是傻子,岂会真不明白?只是不愿意接受这么残酷的结局,为自己保留些信心和念想而已。

    遥想自己当年初读《孔雀翎》时尚小,还不是郁闷的不行,死活不能理解:怎么这么好的朋友,过命的交情,弄丢了一件东西而已,就要死要活的,太傻叉了吧?

    很多年后重读,才明白其中的沉重与无奈。才能真正体会到小武和高立友情的极度不易。

    以至于此后几年里,他都一直在琢磨:“会不会高立丢的就是真的孔雀翎,小武只是骗他,让他不内疚痛苦?”

    这个脑洞,直到后来北漂时空虚寂寞冷,抱着古龙作品按年鉴进行“查漏补缺”时,才从《天涯明月刀》里得到答案,原来当初秋家的孔雀翎真丢在了泰山。秋凤梧父亲临死前,感觉自己是丢宝的元凶,无颜见列祖列宗,还把脸皮割下来,放在了原本放置孔雀翎的地方,警示告诫后人。

    所以,此后每当再读《孔雀翎》,读到这一段时,他都会觉得瘆得慌,明知不可能,还是生怕小武激动之下,一言不合就把父亲的脸皮给直接祭出来……

    没有跟“公子舒夜”多聊,只君子之交般的点了个赞,发了个平平淡淡的问候表情。

    然后点开神州在线网站,剧增的订阅,才十个小时而已,均订竟悍然撇开《夏龙》近七千,让他很是惊喜。再看其他数据,更是全方位极速上涨,一直火爆的评论区,简直喷发状态。

    而此时,阳光正好,温度适宜,一会儿还有巧笑倩兮肤白貌美的林女侠相伴畅游,突然觉得心情大妙,遂改变原本计划,果断登陆账号,恰如其分,甚合时宜的更新了《碧玉刀》的第一章“江湖少年春衫薄”。

    ……

    春天,江南。

    段玉正少年。

    马是名种的玉面青花骢,配着鲜明的、崭新的全副鞍辔。

    马鞍旁悬着柄白银吞口、黑鳖皮鞘、镶着七颗翡翠的刀,刀鞘轻敲着黄铜马蹬,发出一连串叮咚声响,就像是音乐。

    衣杉也是彩色鲜明的,很轻、很薄,剪裁得很合身.再配上特地从关外带来的小牛皮软马靴,温州“皮鞘李”精制的乌梢马鞭,把手上还镶着粒比龙眼还大两分的明珠。

    现在正是暮春三月,江南草长,群莺乱飞的时候。一阵带着桃花芳香的春风,正吹过大地,温柔得仿佛象情人的呼吸。

    绿水在春风中荡起了一圈圈涟猗,一双燕子刚刚从桃花林中飞出来,落在小桥的朱红栏杆上,呢喃私语,也不知在说些甚么。

    段玉放松了缰绳,让座下的马慢慢地踱过小桥,暖风迎面吹过来,吹起了他的薄绸青衫。

    就在这件紫衫左边的衣袋里,放着叠得整整齐齐的—叠崭新银票.足够任何一个像他这样的年青人,舒舒服服花三个月。

    他今年才十九岁,刚从千里冰封的北国,来到风光明媚的江南栏杆上的燕子被马蹄惊起,又呢喃飞入桃花深处。

    段玉深深地吸了口气,只觉得自己轻松得像这燕子一样,轻松得简直就象要飞起来……

    这段《碧玉刀》的开篇,字数不多,却是邓铮最喜欢的武侠开篇。没有之一。

    标题就叫“江湖少年春衫薄”,当时邓铮一瞧,就是浑身一个机灵,好家伙,这骚的,顿觉一股,不知是浩荡气,还是好荡气,自丹田而生,直冲心扉。

    优美的文字。短短的一段话,全部是短句,但已经把江南的春天以及段玉的少年心性刻画得栩栩如生。

    这种散文诗一般的描写充满了美感,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就仿佛随着段玉到了那千里花红、万里柳绿的江南,看到了那水村山郭,温柔巷陌,桃花芬芳,燕语呢喃,“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无论是谁,瞧见了这样的开篇,能不欢快、不愉悦,不起飞?!

    所以,高考时,一看到有“春”字,骚劲一起,他就忍不住偷偷改编引用了这段话。

    结果,六十分的满分,搞了个大零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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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658 鲜衣怒马碧玉刀

    “同学们!”

    上午第三节,语文课。一贯准时的马老师姗姗来迟,却是满面春风,步履轻盈,颇有几分春风得意马蹄疾的骚情。

    就连头顶的那几缕光秃疏淡,也打理得格外生动而服帖。

    “我常常给大家说,素面朝天,说的是女子丽质天成,简单而又令人无法抵挡。

    真正的美女,是不需要靠浓妆艳抹来突出自己美丽的。

    文章亦是如此。

    开始正课前,我先给大家誊抄一段刚刚看到的文字,同学们自己感受品鉴一下,字里行间的那种清丽轻快之美。”

    说完,抄起板书笔,欻欻,奋笔疾书,“哒哒哒哒”,犹如段玉轻捷舒畅的马蹄声:

    “春天,江南。

    段玉正少年……”

    李罗是个散文控、诗歌狂。偶读武侠,总觉得太重情节,缺乏文字美感和韵律,包括威名远扬的“射雕三部曲”,也完全看不下去,被其归为“懒婆娘裹脚——又臭又长”!

    今天十点多起床,发现有好友艾特自己看《碧玉刀》,心中纳闷,《碧玉刀》是个什么鬼,听名字像武侠,搞什么,不知道自己看不下去武侠吗?

    结果开车到工作室短短半个小时的功夫,居然又有几个平素里对自己秉性脾气很了解的朋友发来信息,无一例外,都提到了《碧玉刀》。

    “咦,难道真这么经典?”

    李罗顺着友人的指示,打开神州在线网站,点了《碧玉刀》的链接,直接进入第一章的浏览页面。

    叮咚,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极其醒目的付费提醒弹窗。

    “开玩笑吧,什么时候网络上的东西也开始收费了?”

    李罗极其抗拒不爽,关闭弹窗后,下意识的就要关闭页面退出,但弹窗消失后,恰好每一章付费章节开篇的寥寥几行免费部分就显露了出来。

    “春天,江南。

    段玉正少年。

    马是……

    马鞍旁……咦?!”

    李罗顿觉眼前一亮,从这寥寥一百多字里,他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散文的踪迹、诗歌的骚意。

    这种写法,完全打破了以段为主的方式,大量使用短句,一句一段的排列方式。

    令人欣慰的是,不仅有韵律美感,还带着错落有致的视觉冲击。

    “妙啊!嗯,好文章从来不是靠字多。一件事情本来可以很清楚的讲述出来,就没有必要长篇大论!没想到武侠中还有这种文字节奏和韵律方面的高手,甚得我心啊!”

    但让他颇郁闷的是,正看到妙处,免费部分完了,剩下得付费了。

    然而,半分钟前还在骂黑心奸商并立志誓死不向恶势力低头的李罗,毫不犹豫的用朋友账号里钱进行订阅,顺带着,还入乡随俗的打赏了18888神州币。

    “啧啧,厉害啊!长句读来如浩荡大河,一泻而下,突然以短句相接,又犹如一把剑把水截断,可以收到波澜大起大落之特殊效果!这古温,句句是诗,堪为吾师啊!”

    今天一整个上午,李大眼的心情都很愉悦。

    这让整个“大眼侦探社”的员工们很是诧异,昨天晚上,因为那个被拍到接私生子去幼儿园的女大腕公司老总亲自上门骂街施压的事情,眼哥不还咆哮如雷掀了桌子吗?

    “大眼哥咋了这是,反差太大,感觉心里老不踏实啊。”

    “不知道啊,老听他嘴里念叨着,春天,江南,李大眼,正少年。什么意思?”

    “对对对,我也听到了,还有什么……陌生的女人,我去,瞧他面色酡红,目含春水,不会是怀了吧?当然了,我说的是怀春。”

    娱乐圈纪委主任李大眼,本是楚留香的迷弟,但仅仅一个楚留香根本不解馋,就也看了《七种武器》系列。

    《长生剑》《孔雀翎》都挺好,完全看得下去,而且是一口气看完,很过瘾,但仅此而已。直到今天上午看到的《碧玉刀》。

    格老子的,这才是跟楚留香一个味道一个菜系的极雅致极骚包极有趣的武侠嘛。

    不仅开篇几句极妙,极美,故事的主人公也很有意思,年少多金,英俊潇洒,出身名门,鲜衣怒马。

    要仅是这样,在他眼里,也算不得有意思,毕竟这简直是早期公子流武侠的标配。

    段玉公子这次出来,居然是要去相亲的。还是被父母半迫着的。

    要仅是相亲,也算不得太有意思,那个年代嘛,越是豪门大阀,越是讲究门当户对,相亲即便不能等同于吃饭睡觉,也应该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有意思的是出门的时候,段玉的父亲,中原大侠段飞熊,非熊,那就是英雄喽,段英雄耳提面命,认真交待了几件事情:

    第一、不可惹是生非,多管闲事。

    第二、不可随意交结陌生朋友。

    第三、不可和陌生人赌钱。

    第四、不可与僧道乞丐一类人结怨。

    第五、钱财不可泄露。

    第六、不可轻信人言。

    第七、也是最重要一条,就是千万不要和陌生的女人来往。

    李大眼顿时觉得很有趣,当即就会心一笑,以上七条,绝对是出门旅行之必备忠告,就是放在现实中,这些都有参考价值。

    人心险恶,你难保不遇上坏人。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嘛。

    但是这可是武侠啊,真要这样逐条逐字的照做了,那还平地起波澜个屁,麻烦事怎么也轮不到头上,如何往下搞?

    他不相信段玉会听话,但貌似这段公子还真是个孝顺听话的实诚孩子,只见他鲜衣怒马,怀揣金叶子就来到了西湖。

    西湖景美,人更美。

    三雅园里吃正宗宋嫂鱼,一人独酌,五六斤佳酿下肚。酒量之佳,引得旁边人人瞩目,其中就有个大大眼睛,挺直鼻子的斯文公子,还主动微笑攀谈。

    这种情节点,对于读了很多武侠的李大眼来说,属于绝对雷点的前兆,毕竟,梁祝的故事固然经典,但总是出现,也太烦人了,而这种男扮女装邂逅的桥段,又偏是武侠名家们最爱之一。

    但紧接着他就惊喜的笑了,原来这小段公子并没有像通常武侠作品中的主人公那样眼瞎心更瞎,而是“比大多数人都聪明的多,眼睛也比大多数人亮的多”,一眼就瞧出了这是个女扮男装的甜妹子。

    所以,他谨记老爹段英雄临走前说了至少五十次的话,“路上千万不要跟陌生女人打交道。女人本来就是祸水,江湖中的坏女人尤其多,你只要惹上了一个,你的麻烦就永远没得完了。”

    面对大眼睛甜妹子的热情搭讪,半点也不客气。

    对方搭讪:“这位兄台请了。”

    他左顾右盼,装不知道在跟他说话。

    “我说的兄台,就是阁下。”

    他装不下去了,只好:“阁下是在跟我说话?”

    “不是跟你说话是跟谁说话?”

    “却不知阁下有何见教?”

    “独酌不如同饮,如此佳日美景,阁下何不移驾过来共谋一醉?”

    “在下也颇有此意,怎奈素昧平生,何况男女有别。”

    “你说男女有别?难道你是个女人?”

    “阁下当然能够看得出我不是。”

    “你不是谁是?”

    “你。”

    大眼姑娘终于放弃,摇着头,喃喃道:“原来这人的眼睛有点毛病。”然后一只手还在摇着折扇,另一只手端起酒碗来,仰脖子喝了下去。

    读这一段时,李大眼脸上的笑意就没消去过,边读边诧异,难道还真是起不了波澜,是个生女勿近的狠角色?

    然,就在这时,酒楼对面小船上,一位养着白鹦鹉的成熟丽人遇险呼救,咱们段公子,“欻欻歘”,毫不犹豫热血喷涌着窜了上去,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

    《碧玉刀》影响渐起时,邓铮已经和林小璐胜利汇合,一起登上了去东瀛的班机。随行的,还有经纪人许玲,保镖兼司机夏小锐。

    不仅段玉公子,邓铮此时,也绝对称得上是“鲜衣怒马”。

    坐着免费的头等舱,一身由林小璐代言的国内一线运动品牌提供的定制户外装备,不仅色泽骚艳,款式拉风,还加入了很多没有上市的黑科技。

    林小璐青春靓丽,许玲和夏小锐也都是水准以上颇有魅力的职业女性,如此秀色可餐的三伴一,邓铮自然是心情颇为不错。

    比段玉还不错。

    今次是顶不住林小璐的软磨硬泡,要代班跟她做搭档,参加《飞速前进》东瀛站的录制。

    南国卫视四季度重磅综艺《飞速前进》已经录制两站四期。

    第一站瑞士,第二站巴蜀。每一站录两期。

    前面结束的巴蜀战第二期,也就是总第四期中,与林小璐搭档的那位飓风小师妹不幸受伤,无奈退出。飓风和南国协商后,正在积极找人顶替,目前可能最大的是和琪,不过档期稍有点问题,东瀛站这两期是无论如何来不及了。林小璐便软磨硬泡着,要邓铮先来顶一顶。

    因为合作电视台是南国,这个节目林小璐能参加,还作为主打明星进行宣传,就是硬顶替的“盛气凌人”凌尤安,邓铮还欠着连铭文一份情。

    无偿帮忙录一站,也算是还人情了。无论怎么算,他邓铮尽管不算娱乐圈人,但论咖位,可是远比小师妹要高太多。而且,这可是正式综艺首秀哦!

    “小师妹脚伤严重吗?”

    “嗯?”

    “我说,小师妹脚伤严重吗?!”

    “啊!还好,还好,脚踝骨折。得修养。嘻嘻,大魔王,真的是你呀。”

    自打上了飞机,林小璐就一直定定看着身旁的邓铮,神思不属,似乎还要再认真确认几遍,确认大魔王还真被自己给拉出来了,先前从不上综艺,第一次真给了自己!

    心里就美啊,哦呵呵,原来还是我林女侠面子最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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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659 人在江湖,很难阳光啊

    邓铮四人抵达东京后,直接入住了节目组安排的下榻酒店。

    此番来东京,虽客观说,是林小璐死乞白赖的成分居多,但对于南国电视集团,以及《飞速前进》节目组来说,绝对是属于友情出面、千里驰援,这面子大的没边了。

    连铭文早早给节目总导演打了电话,邓铮这刚一落脚,总导演便亲自登门,很是客套感谢了一番。

    最后,还拍着胸脯保证一定安排这边统筹能力最强的责任导演,以及跟拍技术最好的摄像老师。

    这方面邓铮毫无经验,他知道的,半点不比屏幕前弹幕吐槽的吃瓜群众强,好一通应付,送走热情的总导演,忍不住问:“这种安排,跟录制有什么关系吗?”

    林小璐道:“当然有关系。靠谱的导演和摄像,虽然不会直接帮忙,但在旁边跟着心里踏实,拍出来的剪辑素材也质量高。明天正式跟拍,你就知道了。”

    邓铮就笑,一脸不屑:“切,搞得真的一样。”

    “什么叫搞得跟真的一样,这本来就是真的!大魔王我跟你说,竞争很激烈的,有几组实力特别强。你精神点,别给我拖后腿啊!”

    “真什么真,不是照着剧本来的吗?”

    “大哥,大爷,这是竞技类真人秀,有个鬼的剧本?有设计脚本倒是真的。但就是一些大纲性的指导东西,算是主线。最多有日程进度表和路线图,游戏规则设定以及突发状况的预案等。毕竟,60几台机器,跟6组搭档12人,要录制上千小时,多达30T的素材,最后要剪辑成90几分钟的东西播出。不宏观调控一下,后期剪辑的人非得崩溃死不可。”

    邓铮将信将疑,不过也没再争,反正林小璐经验丰富,自己就一凑数的,配合着她玩就行。

    酒店里刚刚整顿完毕,还没顾着休息。

    三位女士就叽叽喳喳兴致勃勃的要出去逛,邓铮不大情愿,甚至小有抵触,但架不住三个女人一台戏,你一言我一语的群起而攻,只好舍命陪君子。

    他也是第一次来东京。

    前世是因为历史原因,心气不顺,膈应的慌。即便现在,也还怪不得劲的。

    但事实是,在这边世界里,除了跪舔咱大宗主国时的姿势实在太猥琐太不雅,还真没有什么值得膈应的理由。

    甚至于,走在大街上,一听说是中国人,立马能从他们的小眼睛中看到尊敬仰慕的神采。这让邓铮心里滋味万千。

    节目组安排的酒店,就在东京市中心。

    酒店后面,保留着一大片两层楼的旧而整洁的小房子。

    一栋栋小楼宇,镶嵌在道路分隔开的方块里。像邓铮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一样,家家户户门口都贴着写着主人姓氏的铭牌,房子与道路的缝隙,种着色彩鲜艳的植物。

    街巷里很安静,人极少。偶有白发银丝的老人,细心而缓慢的打理着门户前的花花草草,为这座拥挤忙碌的城市,增添了丝丝缕缕的恬静。

    抛开前世今生的个人成见不谈,这种闹中取静的感觉,属于邓铮很喜欢的感觉。

    所以,难得一次逛街没感到怎么折腾劳累,就到了目的地。

    很寻常的两层小楼,外面丢了辆破自行车,后胎瘪瘪的,没有气门芯,听林小璐这吃货口水嗒嗒的介绍后,才知道,原来这楼上,竟然藏着一家米其林二星餐厅。

    “金梁先生,排这个号可不简单,季总下了很大功夫。”许玲笑着在旁解释道。

    邓铮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心中却笑骂,季明诚这死胖子真会拍马屁,搁在古时候肯定是个大大的奸臣。

    一行四人很是雀跃的上了楼,屋子空间不大,围着一圈,一共就只有六个很小的台位,这时候,最好的位置上,已经落座了三人。

    林小璐一愣,蹙眉:“他们也在这里?”

    邓铮一眼望去,真是巧了,竟是另外三位参加录制的明星嘉宾。

    这一季的《飞速前进》还没开播,没有视频可看,因此,来之前飞机上,邓铮特意简单了解了一下另外十位嘉宾。

    并用自己的方式,给他们各自取了代号。

    分别是:散打王、天后、小生、小花、名模、教师、二代、主播、冠军、老叔。

    其中,散打王是邓铮唯一认识的一位,首都体育大学早几届的师兄。巅峰期,拿过几条洲际金腰带的狠角色。他是这位苦情歌天后的表弟,俩人是第一组。

    小生、小花都是甜橙娱乐的,疑似有奸*情,反正一直在炒CP,可谓是分了合,合了分,赚足了眼球,比三国演义还精彩,不知道他们累不累,反正粉丝是累了。这是第二组。

    名模和教师是父子档,父亲是戏剧学院老师,有过不少扎实精彩的影视形象,邓铮曾经邀约过老师试镜南帝一灯大师,遗憾没谈成。儿子很年轻帅气,是国内排名前五的新生代男模。这是第三组。

    二代是星二代,父母都是圈内大哥大姐级的,不过这小哥没继承到好基因,形象气质演技都不出彩,出道以来资源不俗,效果一般。搭档的36D火辣性感女主播,据说是他的“好朋友”。这是第四组。

    冠军是已退役的奥运乒乓球女子双打冠军,老叔是一位资深话剧演员,拿过最厉害的金话筒奖,绰号“老叔”,其实年纪也就三十五六,俩人是夫妻。这是第五组。

    林小璐以及邓铮,就是“临时”第六组。

    这会儿,在店里碰到的三位,就是小生、小花,以及星二代。

    那三人也看到了林小璐一行,视线齐齐在邓铮身上凝住、停下,小生、小花有些吃惊,似乎没想到林小璐的新搭档居然真是这位爷。

    星二代则是眼冒红光,要不是记着这位米其林二星的天妇罗大师最讨厌不守礼仪大声喧哗,估计已经嚷嚷着麻溜溜地跑过来了。

    邓铮从林小璐的神情语气中,觉察到了一丝异样,果然,不咸不淡打完招呼,选座的时候,她选在了隔得最远的一台。

    选完餐,邓铮拿肩碰了碰她,低声道:“怎么,之前录制中,有过不愉快?”

    “跟那个二代没关系,他就是个自来熟,爱凑热闹。瑞士站第一期,那男的生抢了我跟小丽约好的计程车,害我们耽误二十几分钟。巴蜀站第四期,小丽就是跟那女的抢跑独木桥的时候,脚踝扭伤的。中间有身体接触,谁知道她是不是故意的。”

    小丽,就是林小璐先前的搭档,来自飓风的小师妹。

    录个节目赚点钱而已,哪至于?邓铮就笑她:“年纪轻轻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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